关于印发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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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保密规章制度》的通知-绵阳

关于印发《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保密规章制度》的通知-绵阳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绵环办发[2021]12号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保密规章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环保局,各科室、各单位:按照市委保密委员会对当前保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实际,现将?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保密规章制度?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区环保局参照执行,并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各项保密制度。

附: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保密规章制度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附:便携式计算机日常管理制度1、我局便携式计算机使用部门为直接责任部门,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

2、便携式计算机在使用时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

3、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须按照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并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单位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4、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各单位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进行申报登记。

凡未进行申报登记的便携式计算机均属非涉密计算机,严禁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5、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按照国家保密局发布的BMB17一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规定,设置开机密码。

处理秘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8位,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10位,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处理绝密级信息采用一次性口令或生理特征等强身份鉴别措施,口令长度不少于12位,采用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6、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内不能存储涉密信息,处理涉密信息应直接在移动存储介质中处理,按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方法的要求进行保存;严禁使用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

7、接入国际互联网的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与涉密计算机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并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处理或存储任何涉密信息,不得连接任何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8、在便携式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上处理的各类涉密信息〔文档、图表、数据等〕应在电子文档首页左上角标注密级标识。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5•【字号】漯政办[2006]71号•【施行日期】2006.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漯政办〔2006〕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漯河市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细则》、《漯河市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考评奖惩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漯河市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细则为切实做好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作用,特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宗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利益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通过受理群众来电,拓宽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努力把市长热线建成市长联系市民、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建成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为民造福的民心热线。

二、工作职责1.负责对群众来电的记录、答复、分类、转办、协调、督查、催办、反馈和统计归档工作;2.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和工作需要,向有关单位交办群众来电或投诉的问题,并督促认真办理;3.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责任不清的问题,除属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的外,可直接或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调查,协调处理;4.负责对各单位市长热线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奖惩工作;5.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定期编发社情民意方面的信息简报,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6.负责处理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受理范围1.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政府解决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2.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有关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4.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2022年)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2022年)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厦府〔2022〕43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厦府〔2022〕4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22年1月2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新一届厦门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守正创新,务实清廉。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四、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勇于担当,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24•【字号】宁政办规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7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主动向当事人或者社会公众公开、公布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其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核的活动。

第三条自治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并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适用本规定。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已经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机关工作的需求和要求,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水平,我们决定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首先,我们将加强制度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在修订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机关工作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确保制度与实际相符,能够真正起到指导机关工作的作用。

同时,还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修订,使制度更加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

此外,还要根据机关工作的新要求和新特点,增加一些针对性的制度规定,使制度更加贴切实际。

其次,我们将完善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修订要做到守法、守纪、守规三守。

首先,要严守法律,确保制度与法律一致,防止制度与法律相悖。

其次,要严守纪律,规定机关工作中应遵守的纪律要求,实行严格的监督和问责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再次,要严守规程,制定明确的工作程序和流程,确保机关工作规章制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第三,我们将加强制度的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修订必须体现操作性原则,即制度要能够具体指导工作,确保实施过程中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规定岗位职责和权限范围,划分工作职责和权限界限,消除工作中的重复和冗余,提高工作效率。

另外,还要考虑到机关工作的灵活性和变动性,制定一些适应主管部门和机关工作需要的灵活机制,为机关工作提供有效的支持。

最后,我们将加强制度的监督和评估。

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修订不仅要注重制定,还要注重监督和评估。

制度的监督和评估是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和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我们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同时,还要定期开展制度的评估工作,了解制度的实施情况和运行效果,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机关工作规章制度修订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修订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

中共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文件关于全面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各科室、执法监察大队: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规范、有序运转,局党组会议就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规章规则办事,全面提高安监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抓作风、强执行、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

二○一○年九月六日《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一、会议制度1、党组会议。

每周一上午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参加,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吸收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列席参加。

主要议题:(1)汇报交流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工作;(2)研究部署本周工作;(3)讨论需要由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办公室负责同志记录。

2、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议题:(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2)通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和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

办公室负责同志负责记录。

4、党务会议。

按党章规定,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会,会议内容按党章规定和有关党内制度要求确定。

5、严肃会议纪律。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讨论决定有关问题,坚决反对会上不讲、会后乱讲和随意扩大宣传范围等自由主义,共同维护党组集体领导,对违反纪律现象视情责任追究。

凡参加全县有关会议或视频会议的人员,要按时参加,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等违反会议纪律的现象。

否则,视情扣发工资和责任追究。

二、学习制度1、每周五下午为集体学习日,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纪检组长召集和主持,按照学习计划和实际情况确定学习内容。

2、学习内容要紧扣政治理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要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本,撰写学习心得。

3、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举办讲座、以案讲评、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根据当前机关工作的发展和需求,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通知,对机关工作规章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

一、背景机关工作规章制度是机关内部管理和运作的基础,对于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工作内容不断变化、机关体制和组织结构调整等原因,机关工作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

二、修订原则1.科学性原则,即依据实际需求和最新研究成果,确保修订后的规章制度科学合理;2.适用性原则,即针对不同机关的特点和工作需求,确定不同的规章制度,实现规章制度的个性化管理;3.简明性原则,即规章制度要简洁明了,容易理解和操作,避免繁琐的流程和程序;4.灵活性原则,即规章制度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工作变化和突发情况,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5.统筹兼顾原则,即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和利益关系,确保修订后的规章制度能够综合考虑各方面利益,实现各方面的平衡。

三、修订内容(一)职责分工根据机关组织结构和工作需要,修订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并明确职责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流程。

同时,规定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和沟通渠道,促进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

(二)流程规范针对机关常见的工作流程,修订规章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步骤。

通过规定明确的流程,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错误和纠纷发生。

(三)权责清晰明确各级领导和岗位的权责,确保每个岗位的职责明确,责任清晰,避免权责交叉和责任推诿的情况发生。

同时,明确权力的使用范围和条件,以防止滥用职权和权力不平衡的问题。

(四)奖惩机制对于工作优秀的个人和团队予以奖励,以激励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对于工作不力、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和团队进行相应的惩罚,以促进工作纪律和规范化。

(五)信息管理针对机关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和使用等环节,修订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现象的发生。

印发规章制度的通知

印发规章制度的通知

印发规章制度的通知【篇一:关于印发《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各国土资源所,局内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为了确保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经局党组研究,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约束各自的行为.使规章制度得到有效实。

特此通知。

2003年8月25日学习制度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持之以恒,不走过场。

坚持运用基本理论,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政治券质和工作能力。

二、学习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基础业务知识。

三、按时参加所在乡镇及局机关组织的学习,做到精力集中,不缺席,特殊情况要履行请假手续。

四、学习应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学习坚持一月一次.每季度学习不少于三次,要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五、积极参加岗位业务培训,确保学习时间,完成学业,取得合格证书。

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没有完成学业的.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费用一律自理。

六、国土资源系统的干部职工.除集中培训外,要充分利用业挣时间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并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灵活运用,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议事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决议制度。

l、系统内进人、招工、提干、分房,以及有关人事变动,必须经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2、系统内重大活动,先由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再通知全体干部职工施行。

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由局长(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剐局长或党组成员提议。

3、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补充经党组会议研究后,交干部职工讨沧,然后公布实施。

4、建立农地转用,建设用地会审制度,成立会审领导小组。

凡呈报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项目报批,应召开会议进行会审.实行一支笔审签。

成立土地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建立案件办理、审结制度,凡涉及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处理,如拆除、没收查封、太额罚款等,由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安徽省宗教局关于印发《省民委(省宗教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5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安徽省宗教局关于印发《省民委(省宗教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5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安徽省宗教局关于印发《省民委(省宗教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5项规章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公布日期】2021.03.01•【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侨务、宗教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宗教局关于印发《省民委(省宗教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5项规章制度的通知机关各处室、联络与舆情中心:《省民委(省宗教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省民委(省宗教局)行政复议办法》《省民委(省宗教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省民委(省宗教局)行政审批实施办法》和《省民委(省宗教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已经2月3日委局主任(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省民委(省宗教局)办公室2021年3月1日省民委(省宗教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民族宗教事务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皖政﹝2014﹞7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05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精神,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皖政〔2015〕125号),结合委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一)委局代拟以省政府或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或者报经省政府同意制发的的规范性文件,委局拟提请省政府全体会议或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二)委局拟报请省政府批复的重大事项;(三)委局制发或者牵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四)以委局名义对外签署的涉及合作、外事、民商事等内容重大事项的协议;(五)以委局名义出具的法律文书;(六)委局领导批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其他重大事项。

规章制度之印发相关制度的通知

规章制度之印发相关制度的通知

印发相关制度的通知【篇一:关于印发《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议内容和程序,加强会议管理,提高公司的办公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公司运营水平,特制订《会议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12年4月1日开始实施,请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公司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主题词:会议管理制度通知抄送: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公司名时间【篇二:关于印发《机关制度汇编》的通知】荆城政园字[2005]29号关于印发《机关制度汇编》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为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经局党委和行政办公会研究,对党务和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机关制度汇编》印发给你们,并通过局域网发布,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主题词:市政园林印发制度通知荆州市城市市政园林管理局 2005年9月20日印发共印12份机关制度汇编荆州市城市市政园林管理局二○○五年九月目录党务及干部人事工作制度1、荆州市城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党委会议重大问题议事与决策规范 ????p12、荆州市市政园林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工作程序 ????p23、市政园林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p4 4、市政园林局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p5 5、市政园林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p76、市政园林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p87、市政园林局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p9 8、市政园林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 ????p10 9、市政园林局人事管理制度 ????p12市政园林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10、荆州市城市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办公会议重大问题议事与决策规范????p1311、机关文明办公制度????p14 12、机关学习制度????p15 13、请示报告制度 ????p16 14、信访工作制度 ????p1815、机关文印及文件处理制度 ????p19 16、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p20 17、内部审计制度 ????p22 18、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p24 19、安全保卫制度 ????p26 20、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p27 21、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定 ????p28 22、市政园林局“110”联动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p29 23、荆州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关于端正行风、服务工业兴市措施????p30党务及干部人事工作制度【篇三: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三百子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各项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强化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头、部门、岗位及班组,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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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公司规章制度》的通知发文机关:×××公司发文字号:×××号发布日期:××年××月××日正文: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规章制度内容(一)基本制度1.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2.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尊重公司领导,服从公司管理,认真执行公司决定的各项任务。

3.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二)劳动纪律1.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

3. 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

(三)考勤制度1.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按时填写考勤卡,不得虚报、漏报。

2. 公司全体员工请假应当提前向上级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3. 公司全体员工的年假、病假、婚假等假期按照国家和公司的规定执行。

(四)薪酬制度1. 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薪酬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

2. 公司员工的工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3. 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业绩优秀者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培训制度1.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2.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

3. 公司鼓励员工自我学习,提升个人能力,对取得相关证书的员工给予奖励。

(六)晋升制度1.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2.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因素,进行晋升选拔。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4•【字号】濮政办[2008]65号•【施行日期】2008.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濮政办[2008]6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濮阳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制度》《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促检查工作制度》、《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新闻联络工作制度》、《濮阳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濮阳市人民政府会议申报办理制度》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公文办理流程图》已经市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濮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一、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

(二)审核或者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副市长审批。

(四)受市长、副市长委托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副市长审定。

(五)抓好应急管理,协助市长、副市长组织处置突发事件。

(六)督促检查对国务院文件、省政府文件、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长、副市长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

(七)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搞好政务信息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提供情况和政策性建议。

(八)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重大及全局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性建议。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印发机关会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印发机关会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印发机关会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28•【字号】并经管发[2006]225号•【施行日期】2006.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印发机关会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并经管发[2006]225号)区属机关各单位:为了加强机关会议管理,更好地发挥各类会议的决策、指导、协调作用,实现会议办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机关各类会议的质量和效率,按照《关于在全区干部队伍中集中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方案》中改进会风的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机关会议管理制度(试行),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会议管理制度(试行)为了加强机关会议管理,更好地发挥各类会议的决策、指导、协调作用,实现会议办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机关各类会议的质量和效率,按照《关于在全区干部队伍中集中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方案》中改进会风的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党工委系统实行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委会制度;管委会系统实行主任办公会议、企业服务中心例会、专题会议制度;综合类会议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制度。

二、会议的组织安排(一)党工委系统会议1、中心组学习(1)会期:工委中心组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每次学习半天。

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

(2)参加人员:①出席人员: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工会主席、总工程师、助理调研员、主任助理。

②工作人员:党工部副部长及会务工作人员。

(3)学习内容: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中央、省、市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制定的相应的学习计划。

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本部起草法律、法规、规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6]司发研字第108号

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本部起草法律、法规、规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6]司发研字第108号

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本部起草法律、法规、规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本部起草法律、法规、规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86年4月12日[86]司发研字第108号)现将《司法部关于本部起草法律、法规、规章的若干规定》发给你们,希在工作中照此执行。

司法部关于本部起草法律、法规、规章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本部法制建设,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草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党的方针、政策,以宪法和基本法律为依据,从我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

第三条本部法制工作,在部统一领导下,由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统一组织与协调。

第四条有关司法行政部门综合性的立法建议,由法律政策研究室提出;专项业务的立法建设,经主管司、局同法律政策研究室协商后由法律政策研究室提出。

第五条立法建议的汇总、平衡以及立法规划的起草,由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

立法规划经部务会或部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后,起草单位应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督促检查。

第六条需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通过或批准的法律、法规,由主管部领导挂帅,有关司、局会同法律政策研究室起草。

必要时,应聘请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专家和地方司法行政部门的同志参加。

司、局发规章,由主管司、高起草。

第七条起草法律、法规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搜集、汇编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规定;2.总结有关工作的实践经验,就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3.搜集、整理国内外有关立法文献资料;4.论证立法中的基本问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务虚会议制度》等4项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务虚会议制度》等4项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务虚会议制度》等4项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23•【字号】甘政发[2013]84号•【施行日期】201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务虚会议制度》等4项制度的通知(甘政发〔2013〕8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政府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边整边改、立说立行、建章立制的要求,在扎实组织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规章制度建设,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对已有各项制度进行了认真清理,结合学习工作实际和查摆出的问题,围绕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提升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工作落实,研究制定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务虚会议制度》、《甘肃省人民政府精简规范公文的若干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各类节庆会展活动的若干规定》、《甘肃省政务公开规定》等4项制度和规定。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进行监督并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2013年8月2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务虚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集中精力议大事、谋大事,进一步提高省政府行政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决定建立省政府务虚会议制度。

第一条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广泛征求意见,研究提出3-4个备选议题,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第二条议题确定后,参会人员要围绕议题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安排专门时间进行蹲点“解剖麻雀式”的专题调研,必要时召集省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市州政府负责同志座谈讨论;围绕主题,撰写研讨发言提纲,做好务虚会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4•【字号】豫政[2008]37号•【施行日期】2008.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豫政[2008]37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会议申报审批制度》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河南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省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务院的决定、省委的指示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三、省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省政府的工作。

副省长协助省长工作。

五、省长或者省长委托常务副省长召集和主持省政府全体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

省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省政府全体会议或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六、副省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省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并可代表省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七、省长因公出省或者出国访问期间,由常务副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安机关制度建设规定(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安机关制度建设规定(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安机关制度建设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09.12.28•【字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安机关制度建设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公安局,长白山公安局:2009年12月15日第2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吉林省公安机关制度建设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制度建设,是规范公安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障。

全省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三基”建设和“五项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纳入总体规划,逐步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机制体系。

二、统筹规划,明确重点。

全省公安机关要按照统一框架、整体设计的原则,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完善涵盖队伍管理、执法勤务、内部监督和后勤保障的各项制度,明确岗位标准、行为标准、裁量标准和保障标准。

要对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立、改、废的计划。

要在公安信息网上开设“制度建设”专栏,上传现行有效和新近制发的制度规范,便于广大民警学习应用。

三、督促检查,狠抓落实。

全省公安机关要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切实加强检查督导。

按照公安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制度监督工作的部署,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违法必究的原则,强化制度规范的备案工作,确保制度的制发质量。

工作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公安厅。

吉林省公安厅2009年12月28日吉林省公安机关制度建设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公安机关制度建设工作,提高制度制定的质量,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公安部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于定期修订规章制度的通知

关于定期修订规章制度的通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定期修订规章制度的通知篇一: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中共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文件关于全面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各科室、执法监察大队: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规范、有序运转,局党组会议就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规章规则办事,全面提高安监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抓作风、强执行、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

二○一○年九月六日《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一、会议制度1、党组会议。

每周一上午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参加,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吸收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列席参加。

主要议题:(1)汇报交流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工作;(2)研究部署本周工作;(3)讨论需要由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办公室负责同志记录。

2、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议题:(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2)通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和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

办公室负责同志负责记录。

4、党务会议。

按党章规定,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会,会议内容按党章规定和有关党内制度要求确定。

5、严肃会议纪律。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讨论决定有关问题,坚决反对会上不讲、会后乱讲和随意扩大宣传范围等自由主义,共同维护党组集体领导,对违反纪律现象视情责任追究。

凡参加全县有关会议或视频会议的人员,要按时参加,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等违反会议纪律的现象。

否则,视情扣发工资和责任追究。

二、学习制度1、每周五下午为集体学习日,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纪检组长召集和主持,按照学习计划和实际情况确定学习内容。

2、学习内容要紧扣政治理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要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本,撰写学习心得。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02•【字号】黄政〔2021〕45号•【施行日期】2021.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的通知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八项制度经州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11月2日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黄南州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工作规则》《青海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结合州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州政府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州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策、决议和决定,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五四战略”,扎实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六富”要求、巩固提升“一核三治”,全面建设山水黄南,高质量推进“三区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州政府工作要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廉政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州政府各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和管理方式,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710”工作制度,提高行政效能,推进电子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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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口…2012‟25号关于印发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委属各股(室)、站:为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行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机关《日常工作制度》、《日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20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已经过委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各股室长要组织股室人员认真学习讨论,真正把各项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并长期坚持,自觉遵守,从而共同努力提高计生队伍整体素质,塑造团结、奋进、昂扬向上、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形象。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一、日常工作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一)日常工作制度1、机关日常工作采取序时负责制,由委里各位副主任轮流负责,每人负责一个月。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为序时负责领导交接时间,由当月负责领导总结本月工作,下月负责领导安排次月主要工作。

2、各股室长应自觉遵守序时负责制,按照要求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将本月股室工作安排及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材料要真实、准确,时间、数据等内容详实,简明扼要,报委办公室。

3、委办公室建立“提醒制”,每月末提醒序时负责领导总结本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

办公室确定专人对各股室上报总结及安排进行简单整理汇总,提交序时负责领导进行总结、安排。

4、领导在序时负责期间,负责对机关工作、卫生、纪律等全方面进行协调、安排、督促、考核。

各业务股室要按照序时负责领导安排,在分管领导指导下,做好各项工作。

5、每周一上午为机关固定例会时间。

机关所有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例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参加会议人员要态度端正、遵守纪律、关闭手机、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同时要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

(二)责任追究办法1、各位副主任应认真履行序时负责工作职责,做好工作的安排、总结以及协调、督促、检查。

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而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况轻重,经委党组会议研究,给予警示谈话或通报批评;2、委办公室每月要将股室工作总结、安排情况进行公布。

对无特殊原因又不能按时上报工作总结、安排的,而影响序时负责制正常进行的,由股室长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做出深刻检讨。

超过3次以上者,由委党组会议研究,给予通报批评、免职等处分。

3、对序时负责领导安排的工作,久拖不办或推卸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讨、通报批评、罚款、免职、停岗等处理。

二、值班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一)值班制度1、实行值班责任制。

8小时之内由各股室人员负责值班,处理突发的各种事件,及时向主任汇报值班情况;8小时之外及节假日或遇到紧急情况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

值班期间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处理各项日常工作。

树立值好班、服好务的思想,把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好。

2、值班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负责接收、传达、办理上级部门的电话通知、明传电报及其它事项;负责接收、传送计生委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向计生委请示、报告的事项,答复电话查询;负责各种会议的电话通知;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值班室卫生;负责值班期间信访工作。

3、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值班期间不准出现断档,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5分钟内无人接听电话的视为值班人员脱离岗位,严格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值班人员要认真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的指示以及下级的报告、请示事项,紧急、重要事项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按领导的意见认真转办,并做好记录。

夜间值班不得拒收急件、拒接电话。

对标有“急件”或“特急”字样的文件和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领导汇报。

4、对突发性、紧急性重大事项,值班人员必须随时向主要负责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汇报,并按领导要求向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出差错。

对事件进程、办理情况、处理结果,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5、认真接听电话,做好记录,掌握各方面情况,妥善解决群众来访,保证电话记录有结果,上、下级来人有安排。

并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6、值班期间,严格禁止非值班人员,特别是非计生委人员,在值班室逗留、玩耍、看电视或住宿。

7、值班期间,应树立高度责任心,切实按规定搞好信访工作,保证基层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畅通及单位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8、本制度在正常上班及节假日期间照常适用,正常上班时间除信访工作外,由各股室自行安排各项日常工作。

(二)责任追究办法1、办公室领导要定时或不定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至少抽查三次。

若检查中发现断档现象,第一次,对值班人员提出批评。

第二次,写出书面检查在单位全体职工会议上说明情况,并扣发精神文明奖。

出现断档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停岗处理。

2、值班期间,应认真搞好值班室(含办公室)卫生工作,保持物品摆放整齐,办公室应不定时抽查,出现脏、乱、差现象的,对值班人员提出通报批评。

3、要认真搞好交接班,每天早上8:00交接班,上一班人员应向下一班人员移交好办公物品和其它公共财物、值班室钥匙、《值班日志》、《信访登记簿》及未尽事宜。

因没有履行移交手续而导致值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对相关值班人员提出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对相关值班人员实行待岗处理。

4、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若发现人为责任事故,视其情节给予书面检讨、通报批评、罚款、免职、停岗等处理。

三、安全工作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一)安全工作制度1、各股室长负责本股室日常财产安全和安全隐患排查。

2、股室人员要自觉养成良好习惯,爱护股室公共财物。

非工作需要,不能容留非本单位人员在办公室内过夜;3、对涉及的电器用电安全、物品加固等应及时告知办公室,不能私拉电源;4、禁止将非办公需要的大功率用电设备带入办公室内。

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禁止将办公室内各种电器设备带离办公室。

5、下班前关好门窗,关闭饮水机、电风扇、灯具电源、关闭水源,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6、门岗对进出机关人员要做好登记、盘查,阻止经商人员进入楼内叫卖物品,禁止闲杂人员在大厅扯皮、闲谈、高声喧哗。

7、门岗要严格按照上级作息制度规定。

正常工作日,上班时提前半个小时打开前、后办公楼以及大门的锁。

下班后推迟半个小时将前、后办公楼以及大门锁好。

8、门岗要坚持24小时在门岗室值班,不允许无故脱离工作岗位或出现断档。

9、节假日期间和夜间值班,轮岗值班门岗应做好办公区域巡逻,随身携带65123126电话子机,打开楼内安装的报警装臵,不允许私自关闭报警装臵。

10、门岗工作人员应定时排查委大院内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办公室处理。

11、及时传达上级机关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有关文件、通报,定期不定期检查各股室安全情况。

(二)责任追究办法1、正常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期间,在门窗无损坏的情况下发生失盗的,由股室长负责与股室人员赔偿丢失物品;2、正常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期间有破窗破门情况发生失盗的,由当天值班门岗赔偿。

3、股室人员不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凡被发现下班之后办公室电灯、空调、电脑等电器类未关闭电源的,扣除房间所有人员精神文明奖20元。

4、股室人员不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凡被发现私接“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设备的,发现一次扣除精神文明奖2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

5、凡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将大门落锁的,扣除其责任人个人工资10元,发现一次无故脱岗、断档的扣除工资10元,发现一次未按要求打开安全报警装臵的,扣除工资10元。

6、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主要指节假日及夜间),门岗应做好65123126电话接听,凡发现电话无人接听或未能及时汇报有关电话内容的,对门岗给予通报批评,每月超过3次电话无人接听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四、档案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一)档案管理制度1、设立专人负责保管计生委文书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2、涉及委主要工作、文件资料、会议讲话等类档案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整理,其他诸如信访案卷、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生育证审批办理档案等均由各股室自行整理。

3、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向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4、档案管理人员要妥善保存十年内各种文书档案,并按时向县档案馆移交十年以外的文书档案永久卷及长期卷,并履行移交手续。

5、委内各股室人员查阅档案应统一到办公室登记,并签署借阅凭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并要按时归还。

6、查阅生育证档案、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超生处理档案等资料应经委主要领导同意,签署借阅凭证之后,在档案员的陪同下进行查阅、复印等;7、档案室应为各级领导提供查询服务,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查询档案的,需持本单位介绍信,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否则拒绝服务。

(二)责任追究办法1、各股室应在每年3月份之前将上一年度的档案资料整理出来,并统一移交档案室,与档案管理人员签署移交手续。

逾期不能移交的,需要说明情况。

无特殊原因导致当年度档案整理不出,无法移交的,对股室长提出通报批评,由并责令其两周之内整理并移送到位。

仍未按要求移交的,给予严肃处理;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落实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

凡因管理不善导致档案丢失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委内股室人员借阅档案,到期不还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立即归还。

借阅之后导致档案丢失的,给予通报批评、停岗等处理。

五、考勤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一)考勤制度1、考勤包括上班、会议、学习、劳动和其它要求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

考勤方式采取点名和抽查制。

2、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

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不准工作时间打电子游戏和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不准工作时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不准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不准工作时间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办公室使用机关电脑;不准制造、传播关于领导班子人事安排的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不准无故关闭通信工具以致联络不到,影响工作;不准随意表态、乱发议论,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3、司机随领导或其它事由因公外出,要及时告知办公室,在办公室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和其它集体活动时,视为正常上班,否则以旷工论处。

4、因工作需要加班或急事急办的,接到通知后要随时到岗。

如不能到岗,要向分管领导讲明情况。

5、考勤坚持每月总结公布制度。

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月考勤情况通报公布,并记入年终总评。

每个月的最后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公布考勤情况。

(二)责任追究办法考勤情况责任追究办法请具体参照《2010年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六、请销假制度1、股室工作人员需要短时间(半天以内)外出的,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

2、股室工作人员需请假两天以内由主管主任签字同意;两天以上由主任审批。

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请假被批准后,请假人要将假条交办公室考勤人员,同时要把急需处理的工作处理完成后,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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