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7.11•【字号】银教发〔2022〕119号•【施行日期】2022.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工作的通知三区教育局,市属(自治区属)各中学:根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教发〔2022〕10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2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工作。
落实好“指标到校”政策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正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是中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三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强化对“指标到校”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把惠及广大考生的政策落实好。
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负责,确保“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
二、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
今年,我市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继续将招生计划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
名额分配要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所在辖区的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原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2022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为7344人,按照“指标到校”政策的具体要求,共有4416人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具体分配名额见《银川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一览表》(见附件)。
改革创新 均衡发展 和谐共享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改革创新均衡发展和谐共享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佚名
【期刊名称】《基础教育参考》
【年(卷),期】2011(000)017
【摘要】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全面提高办学水平”为中心.以“创新、均衡、提高”为主线,不断加强推进金凤区教育均衡、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总页数】1页(PI0002-I000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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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改革创新构建和谐教育--乌审旗教育局发展纪实 [J], 翁玉刚;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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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顺利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检查验收 [J], 李宁娟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宁政发[2001]9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宁政发[2001]92号)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基础教育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川区已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的目标,山区“两基”攻坚正全面展开,素质教育全面推进。
但我区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对基础教育重视不够。
进入新世纪,我区基础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为了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为我区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是推动宁夏现代化建设的奠基工程1、基础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奠基工程,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实现新世纪我区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须坚持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
2、我区基础教育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三个面向”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加快宁夏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必须紧紧围绕21世纪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坚持普及与提高并举;坚持速度、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条件差的地区努力缩小差距,条件好的地区努力赶上全国先进水平;坚持确保义务教育,放开放活非义务教育,促进我区基础教育水平的提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23•【字号】宁政发[2006]16号•【施行日期】2006.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宁政发[2006]16号2006年1月2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区贯彻落实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密切配合,切实按照自治区的部署,扎扎实实把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真正使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银川市教育局印发《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印发《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9.02•【字号】银教发〔2021〕141号•【施行日期】2021.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银川市教育局印发《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有关中小学:现将《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教育局2021年9月2日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1〕94号)要求,为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现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回应学生家长的现实需求和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机制,综合施策,探索创新,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学生的实际困难,持续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规划,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指导辖区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二)坚持学校主导。
各学校要专门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详细制定课后服务学期、月以及周工作计划并严格抓好落实,教师要认真策划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工作计划。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1.29•【字号】银教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发展规划正文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学校(单位):《银川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已经2021年11月17日银川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银川市教育局2022年1月29日银川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为了与全国同步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确定的目标,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银川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一)“十三五”的成就进一步厚实了发展积淀“十三五”期间,伴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银川教育得到了迅猛发展,到2020年底,全市有市属高校1所,在校学生4289名,教职工239名;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27所,在校普通高中生55725名,教职工5713名;中等职业学校14所,在校学生34324名,教职工1637名;义务教育中小学(不含特殊教育)258所,在校学生286516名,教职工14327名;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788名,教职工173名;幼儿园466所,在园幼儿98688名,教职工12816名。
其中全日制民办学校23所,涉及各类教育;各类培训机构1236所。
多元办学、协调发展、关注公平、聚焦质量,银川教育发展跨入新时代的第一步迈得稳、走得实。
1.教育体系持续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基础进一步稳固。
多措并举,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上持续加力,五年来新增幼儿园51所,新增学位19920个;全面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要求,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1%,普惠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10.7%。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1999.12.27•【字号】宁党发[1999]60号•【施行日期】1999.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宁党发〔1999〕60号1999年12月27日)新世纪即将来临。
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性机遇,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培养大批优秀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与加快现代化建设和提高全民素质的要求相比,我区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高,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相对滞后。
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宁”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
一、宁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一)面向21世纪,宁夏教育发展的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教育体系和教育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现代教育体系,为我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
主要目标是:--到2005年,山区8县中,盐池县和隆德县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其他各县2002年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银川市和石嘴山市各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川区其他市县(区)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实施这一目标。
到2010年,山区各县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川区各市县(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民受教育年限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促进西北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现代化的建议
2 学校 与社 区 良好 的关 系 , 学校现 是 代化 的外部条件
学校与社区的良好关系为学校现代化的发展提 供了便利的条件和环境。学校在社区不单只是一个 “ 居住 者 ” 是这一 社区 的成 员 , 更 在享 有 相应 的权利 的同时, 也要付出相应的义务。要加强学校与社 区
第4 期
杨 菲: 促进西北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现代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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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 注 意改变 教育 工作 的方式 方法 , 能使 家长 要 不 认为 , 只有孩 子在 学 校犯 了错 误 , 来 学 校 , 让 家 才 要
42 完善 学校 民主制 度 。 . 充分发 挥教 职工 代表大 会
制改革 , 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公共财政保 障制度 , 同时在实施“ 贫困地 区义务工程” “ 、 中小学 危 房改造 工 程 ” 础 上集 中财 力 又实 施 了“ 村 寄 基 农 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 程” 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 目, 极大地改善 了西北部
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报告时指出, 要坚持 优先发 展教育 事业 , 进 教育 公 平 , 促 推进 素 质 教 育 , 加 强教 师 队伍 建 设 等作 为教 育事 业在 20 09年 要 重 点 抓好 的五个 方 面 的工作 。 目前 , 中东 部 中小 学 与 相 比较 , 西北部地 区的农 村 中小 学 现代 化 还 处 于相 当低的阶段 , 在学校环境 , 教师素质 , 社区交流 , 电教 设施等方面与中东部地区还存在很大差距 。为此应 当抓住 目前有 利 时机 , 采取 各项 积极措施 , 促进 西北 少数 民族贫 困地 区农 村 中小 学现代 化建设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等四项救助补助办法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等四项救助补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05•【字号】银政办规发〔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等四项救助补助办法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18〕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银川市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银川市经济困难家庭部分优抚对象特殊困难群体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银川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法(修订)》和《银川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法(修订)》,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5日银川市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进行有效帮扶,推动社会救助向梯度化、多层次延伸,提高我市社会救助整体水平,根据《银川市关于加强经济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8〕10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困难家庭是指按照《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银政办发〔2017〕135号)和《银川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银政办规发〔2018〕8号)审批认定的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
第三条本办法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一)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被高等院校一本、二本(含民族预科)和高职(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在校就学的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二)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就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第四条申请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救助或终止救助:(一)因助学措施较为充分,保障机制较为完善,在国家军事院校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就学免除学费的;(二)已通过其它途径获得就学救助的;(三)中途退学终止学业的;(四)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改善,退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08]145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08〕145号)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银川市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附:《银川市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银川市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70号)和全国、全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消除农民负担反弹隐患,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实施意见》,现就切实做好银川市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严格制止发生新的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基础上,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全面开展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在自治区审计部门核实锁定银川市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基础上,确保200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市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任务,同时建立制止发生新债的有效机制。
二、化解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要求,银川市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范围为:经2007年度自治区审计部门审计核实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核定的,截至2006年12月31日,银川市本级及所属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为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用于教学楼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直接相关的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共计11648.11万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银政办发[2011]1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银政办发〔20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2011年银川市《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为落实好今年的工作任务,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全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一日《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一、着力发展“一强四优五新”产业,推进新型工业化。
1、深入实施“兴工强市”方略,壮大工业实力,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长15%。
市工信局牵头,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2、全面加快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推进煤电化等重点项目布局建设,抓好下游产业和配套项目招商,促进煤炭资源就地转化和精深加工。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负责实施,市工信局、经济技术合作局配合。
3、深入推进机械装备制造业“铸龙”工程,扶持机床、煤机、轴承等再制造行业发展,用数字化技术打造中高端机械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羊绒制品精深加工,加大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骨干企业培育力度,壮大发酵及生物制药产业实力,加快形成“四优”产业集群。
市工信局牵头,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商务局和灵武市、贺兰县、永宁县政府组织实施。
4、着力培育新能源装备制造、葡萄酒酿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和家具装饰产业,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打造产业聚集区,做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规模。
宁夏学校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宁夏学校两免一补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宁夏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宁夏学校两免一补实施方案,旨在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和更全面的教育保障。
一、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宁夏学校两免一补实施方案是在国家教育政策指导下,结合宁夏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教育改革举措。
它的出台,旨在解决当前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等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1. 免除学杂费宁夏学校两免一补实施方案将免除学生的学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教科书费、教具费、实验费、体育费等。
这将大大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
2. 免费提供午餐实施方案还规定学校要免费提供营养午餐,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更好地投入学习。
3. 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提供相应的资助,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补助、学习用品补助等,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三、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为了确保宁夏学校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学校的督导和指导,确保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同时,学校也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四、实施方案的预期效果通过宁夏学校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实施,预期将会取得以下效果:1. 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高家庭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公平。
2. 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绩,提高教育质量。
3.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五、结语宁夏学校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宁夏教育事业又迈出了一大步。
这一举措将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和更全面的教育保障,为宁夏的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和家长能够共同支持,共同努力,为宁夏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13•【字号】银政办规发〔2018〕10号•【施行日期】2018.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18〕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有效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市小学六年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达到96%和95%以上的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一)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区域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突出重点地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做好义务教育各项工作,采取措施防止辍学,实现控辍保学目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教育局)(二)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和台账。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偏远、民族、移民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小升初、初二学段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宁政发〔2016〕3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宁政发〔2016〕3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我区自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义务教育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但随着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学生流动性加大,现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要求。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不统一、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教育领域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
这有利于优化教育布局,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人力资源强区。
二、总体要求(一)坚持完善机制,城乡一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06•【字号】宁政办发〔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6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一)发展成绩。
“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我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实现了历史性跃升,发生了格局性变化。
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工委和教育团工委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各级教育实现普及目标,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8.5%,小学六年巩固率达到100.3%,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4.7%,主要发展指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教育公平取得重大突破,教育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贫困地区学生学位和教师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热持续降温,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达到56.8%和89%,“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特殊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1•【字号】宁政办发[2011]112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1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部署,切实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实现县(市、区)域内(以下简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在深入实施“宁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基础上,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二)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确保到2017年全区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三、规划安排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稳妥有序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确保到2017年全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5•【字号】银政发〔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银川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4日银川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区市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两会”工作安排,大力实施强首府战略,聚焦聚力“九九攻坚突破”,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202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扩大需求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定扛起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首府使命,大力实施“五八”强首府战略,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生态建设、基层治理、城乡融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个示范引领”,聚焦聚力“九九攻坚突破”,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努力在全区各项事业中走在前、作表率。
202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为(详见附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节能降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4.24•【字号】银教发〔2023〕75号•【施行日期】2023.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市教科所、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现将《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教育局2023年4月24日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办学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5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21〕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市级统筹引领,压实县级主体责任,通过实施四项提升行动,促进城乡学校协调发展,激发农村学校办学活力,全面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动义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以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组建城乡教育帮扶共同体,实现农村学校帮扶全覆盖。
到2023年底,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将所属农村学校(含教学点)全部纳入集团(学区)管理,建立市级包片包抓工作机制,以点带面对农村学校实施帮扶,使农村学校办学状况得到初步改善。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5.10•【字号】银教发〔2024〕49号•【施行日期】2024.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体)育局,自治区属、市属各中小学:现将《2024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教育局2024年5月10日2024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送审稿)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一)切实保障学位供给。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应对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扎实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摸底调查,针对学位资源紧缺地区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挖潜,保障学位供给。
在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要加强优质资源供给,进一步扩大优质学校学位供给。
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底线。
(二)科学合理划定片区。
坚持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划分调整招生区域,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
要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片区划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实行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可稳妥推进多校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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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凤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8年度自查报告自2014年实施“改薄”项目以来,金凤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契机,优化调整中小学布局,实施“三通两平台”工程,完善学校设施设备、彻底改善辖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扎实推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现将2018年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辖区现有所属中小学校28所,其中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25所。
在校学生26779人,中学2995人,小学23784人。
专任教师1122人,初中178人,小学944人。
自2014年改薄项目实施至今,自治区批复我区的改薄项目学校9所其中初级中学1所,小学8所。
新增学位1391个,新增校舍面积40943平米,总投资3.2814亿元(其中:改薄资金投入9388.16万元,市、县区配套2.342584亿元)。
二、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1.在改薄项目实施的5年过程中,所有新建项目校舍及辅助用房均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类别进行建设,无一例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全部按照综合防灾要求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进行设计。
对于个别学校鉴定出的D级教学辅助用房危房,已采取封存停用措施,并上报金凤区政府进行有计划地拆除翻建。
2.金凤区辖区各中小学校舍楼梯均满足学生上下楼梯,无拥挤现象、应急疏散通道不存在安全隐患;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后新建的校舍,楼梯设置均按照《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规定设计。
每幢新建筑物均设置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楼梯坚固耐用,护栏坚固耐用。
3.辖区中小学教学和生活用房室内外墙面平整,无钢筋等明显尖锐突出的物体,室内电线的导线无裸露现象,无触电等安全隐患。
教室、宿舍窗台高度符合安全标准,不存在松动、缺失、损毁和其他安全安全隐患。
4.辖区中小学普通教室等教学用房均设置日光灯,自然光线不足时有可用的日光灯照明补充且亮度适宜学生阅读。
5.单人桌(椅)每套坐一名学生,双人桌(椅)每套坐学生人数不多于桌(椅)设置的座位数,课桌椅配备符合相应年龄阶段学生的身体生长要求。
6.辖区各中小学均已全部配备具备书写功能的大尺寸平板电视设备替代黑板功能。
7.辖区各中小学均设置旗台、旗杆,旗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旗杆上均悬挂国旗。
8.辖区中小学均设置环形跑道田径场及直跑道,同时配套体育活动器械、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桌、单杠、双杠、活动器械等器械设施,均可满足学生日常的体育活动需求。
9.辖区各中小学围墙、围栏设置均能够满足校园安全需要。
10.辖区各小学生均图书均不低于15册,初中生均图书均不低于25册,复本量能够满足学校学生读书和借书需求,新增图书均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
11.每所学校均有多媒体教室,配备可用的多媒体设备,满足学校日常多媒体教学的功能需求;同时多数学校设置录播教室、多功能报告厅等具备多媒体功能的用房。
12—14.辖区学校无寄宿制学校。
15.辖区中小学均接入符合饮用水安全标准的水源,且配备可加热饮水机,个别学校配置直饮水机可供学生直接饮用的水源。
16.辖区中小学新建校舍全部设置水冲式厕所。
按比例设置男女蹲位。
生均厕所面积符合《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旱厕均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可满足学生课间入厕需求,无排长队现象,学生能在课间解决如厕问题。
17.辖区学校无寄宿制学校。
18.辖区各中小学学校教学和生活用房均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教室、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等全部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具,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19.辖区中小学均在校门、楼道、楼梯间等关键部位装设视频监控、报警系统,(个别学校全覆盖无死角),各校医务室均配备急救箱、体温计、血压计、镊子、手电筒等器械以及学生常用药品(非处方类)。
20.目前辖区各中小学均不存在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三、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一)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2018年我区重点完成续建金凤区第八小学项目、金凤九小 B标段项目、完成新建第十六小学项目、新建金凤区第一回民小学项目,新增占地面积11339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43880平方米,新增教学班144个,新增学位6480人。
完成概算投资:17865亿元。
学校维修改造等13个,完成概算投资1800万元。
具体如下:续建金凤区第八小学: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正在进行审计决算编制及各项手续办理工作,已完成改薄项目资金支付任务。
续建金凤区第九小学B标段:A标段2017年9月已完工并交付使用,B标段风雨操场及300米塑胶运动场2018年7月已完工交付使用,3号教学楼工程9月底完工,目前正在申报竣工质量验收及备案手续,已完成改薄项目资金支付任务。
新建金凤区第十六小学:按照2018“改薄”项目批复及项目调整批复,2018年批复项目为新建金凤区第十九小学因银川市拆迁征地工作未落实,项目无法按时实施完成建设任务,因此申报调整为新建金凤区第十六小学项目,按照项目调整批复,项目新增占地面积25346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2960平方米,新增教学班36个,新增学位1620人。
目前该项目以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已建设完成,并于2018年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审计决算编制及各项手续办理工作,已完成改薄项目资金支付任务。
新建金凤区第一回民小学(一期)项目:按照2016“改薄”批复项目为新建金凤区新联小学项目,由于该项目用地位于贺兰县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无法实施,因此按照2018年改薄项目调整批复,该项目批准将项目资金调整至新建金凤区第一回民小学项目,按照项目调整批复,该项目占地面积25346平方米、建筑面积9120平方米,设计规模48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2160人,概算投资3466万元。
目前该项目以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已建设完成,并于2018年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目前正在进行审计决算编制及各项手续办理工作,已完成改薄项目资金支付任务。
维修项目:金凤区第五小学更换门、更换暖管项目,概算投资44.3451万元。
目前项目均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设备购置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2018年金凤区计划实施薄改项目学校(设备改造类)2所,共批复2所。
根据项目批复意见,截至目前,2018年薄改项目设备采购计划已全部完成,共采购图书、课桌凳等设施设备共计20余类,共计金额208余万元。
2.2018年利用金凤区本级配套300万元薄改项目资金,为金凤九小、金凤十二小、金凤八小、金凤十六小、金凤十八小,配备图书、课桌凳、教学仪器设备、信息化设备30余类。
四、项目质量管理情况(一)项目管理。
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专人负责办理中小学建设工程前期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各种手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学校建设标准》等法规和规章要求,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乙级以上资质,并明确了项目法人的职责,项目工程“四制”(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得到了落实。
(二)监督检查。
一是严把工程质量关。
规范管理,积极配合辖区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分项分部工程及时组织质检、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验收,查出问题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完备相关资料,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二是严把安全、文明施工关。
对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由教育局工作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安全员每天按要求进行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还组织经济发展、安监、财政、建设交通部门、审计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确保所有施工工地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公开所有工程及设备采购招投标信息,所有招投标全部纳入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所有信息全部实行公示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积极邀请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工程的实施过程及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全面接受社会及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
四是建成一所合格一所。
在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对新建项目实施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空气质量检测等功能性、安全性验收,对验收及检测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待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后,正式移交学校交付使用。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流程,加强资金分级管理和专项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积极协调银川市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工程税费减免政策、有效的节约工程资金,使专项资金得到有效使用。
按照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形象进度经监理审查后按合同约定每月拨付工程款。
工程专项资金建立专户,专款专用,无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工程专项资金等情况发生。
对已完工程按规定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五、2019年工作计划2019年,我区将认真贯彻自治区、银川市的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按照金凤区2019年规划,理清思路,明确责任,规范项目管理,严把质量及安全关,做到专款专用及严格资金审批拨付制度,确保2019年项目全部按时完成。
(一)建设项目。
2019年我区计划完成新建金凤区第十五小学项目、金凤区第十九小学项目、金凤区良田小学项目、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项目,新增占地面积157412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97070平方米,新增教学班210个,新增学位9450人。
概算投资:4.5亿元。
维修改造老旧运动场、翻建老旧旱厕等项目,概算投资2495万元。
(二)设备购置规划项目。
2019年计划为金凤十五小、金凤十九小、金凤区良田小学、银川市第三十一中等4所学校购置图书109950册、购置课桌凳5470套(单人套)、购置计算机 658台、购置多媒体教学设备 116套、购置实验仪器设备6500台/件/套。
六、存在的问题1.本级财力有限,教育资源供求矛盾较为突出,希望上级部门能按照上报规划全额批复项目,以支持辖区教育事业发展。
2.个别城市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足,原有水电暖等基础设施落后。
利用旧城改造解决部分城市学校用地不足问题,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薄弱学校维修改造力度。
3.城市新增学校规划预留用地不足,拆迁费成本较高,不能满足辖区群众对教育的需求。
建议银川市规划、土地等部门按照片区规划人口数确定学校数量及建设规模,按照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足额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4.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资金投入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