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

合集下载

上海户口迁移流程

上海户口迁移流程

上海户口迁移流程
上海户口迁移是指将户口从其他地区迁移至上海的流程,对于一些需要在上海工作、学习或定居的人来说,了解上海户口迁移流程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上海户口迁移的具体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工作证明或学校录取通知书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情况下所需的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可以提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不会出现遗漏。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现场核实,所以申请人需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办理完成后,工作人员会告知申请人需要等待的时间和领取户口迁移证的具体时间地点。

在等待期间,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是否需要办理相关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手续。

可以前往当地的社保局、医保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在办理这些手续时,申请人同样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最后,申请人可以前往指定的地点领取户口迁移证。

领取时需
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和相关的证明材料。

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就成
功办理了上海户口迁移手续。

总的来说,上海户口迁移流程并不复杂,只要申请人准备好相
关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一般都能够顺利办理完成。

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祝大家顺利办理上海户口迁
移手续。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正文:----------------------------------------------------------------------------------------------------------------------------------------------------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本市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本市居民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户口管理是指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以及《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户口证件的申请、签发。

第四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本市监狱、劳教系统所属的皖南、苏北4个农场)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以及申请、签发《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签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是本市户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公安分、县局治安支(大)队和各公安派出所按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户口管理工作。

第六条户口登记以在经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地为登记原则。

本市居民应当依法进行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户口登记第七条户口登记应当按照《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所列项目如实填写。

第八条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的新生婴儿,不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除外。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新生婴儿可以在女军人部队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随父或随母在本市集体户口办理出生登记的新生婴儿应当随父或随母一起办理户口迁移。

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上海手续指南

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上海手续指南

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上海手续指南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24号)规定,毕业生获准办理本市户籍后,原则上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办理落户手续。

重点单位录用的经政策导向加分获准办理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原则上应落户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或由用人单位委托落户中心集体户口。

用人单位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取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可按照以下程序和材料要求办理落户上海户籍的手续。

一、直接落户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毕业生的办理手续根据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反馈的《2011年用人单位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见附件),中心将集中打印并发放毕业生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相关材料(《2011年度迁沪落户确认单》、《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至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二、由用人单位委托、落户中心集体户口毕业生的办理手续用人单位录用的毕业生如需落户中心集体户口,须与中心签订《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请在上下载),按要求整理相关落户材料,与中心预约并指派人事专员集中办理,同时根据协议一并支付保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等费用。

办理落户中心集体户口手续所需材料详见“服务指南”中关于“用人单位引进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须知”的说明。

三、落户其它地址毕业生的办理手续用人单位录用的毕业生如落户其它地址,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中心根据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反馈的《2011年用人单位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见附件),发放毕业生落户相关材料(《2011年度迁沪落户确认单》、《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至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请各用人单位指派人事专员专人负责毕业生的落户工作,同时做好所录用毕业生申报资格的审核,并填写《2011年用人单位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来中心办理。

2019知到大学生劳动就业问题法律解读最新测试答案

2019知到大学生劳动就业问题法律解读最新测试答案

2019知到智慧树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单元测试答案完整版第四章测试1【单选题】(1分)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虚假招聘信息的特征?A应聘时需要缴纳一定的报名费B不留公司地址或地址模糊C需求岗位多,招聘条件要求低D有明确的岗位描述和招聘条件2【单选题】(1分)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合同签订的风险?A“一边倒”合同B霸王合同C违约金条款的签订D生死合同3【单选题】(1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每年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可能会略作调整B每年就业流程的时间节点都是固定的C就业流程是政策性、操作性非常强的过程D毕业生同学要及时关注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发布的政策信息、及时咨询4【单选题】(1分)下列不属于上海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的关键性材料的是()。

A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进沪就业通知单B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C三方就业协议书D档案、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外省市生源)5【单选题】(1分)下列说法的是()。

A男性在任何工作岗位上都天生的具有女性无可比拟的优势B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C面对就业歧视,大学生无计可施,只能被动就业D用人单位应当只招聘名校毕业生以使公司利益最大化6【判断题】(1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A对B错7【判断题】(1分)升学毕业去向的毕业生不能申请办理报到证。

A错B对8【判断题】(1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就业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对B错9【多选题】(1分)下列竞业限制条款,的是?A不得自己开业经营同类产品B不得到与本单位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C不得提前从工作单位辞职D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同类产品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10【多选题】(1分)下列关于招聘中的做法,那些属于就业歧视?A某银行重要岗位招聘毕业生,招聘条件为985高校毕业研究生B某公司招聘一名会计,要求女性,年龄18到25岁,五官端正C某律师事务所招聘一名实习生,要求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D某用人单位以毕业生体检乙肝项目不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拒绝录用第五章测试1【单选题】(1分)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南京-上海户口办理流程攻略

南京-上海户口办理流程攻略

一、出具材料
1.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
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黄色联)。

2.代办委托书(需要粘贴复印件)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1.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①现场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出介绍信,登记确认档案转回原籍(县市级)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报到地址:徐汇区龙华云锦路5号
2、去宁海路派出所南京市三省里1号(步行约5分钟);
①持报到证和迁出介绍信,领取《户口迁移证》;
②请在办完户口转出手续后查验核对《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信息准确无误;有误的可现场更改。

落户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山新村68号(枫林派出所)”
与报到单位地址不一致、务必与工作人员沟通下,括号也需要加
坐车:65路到云南路站下
委托书姓名没定,身份证复印件可以用电子稿发,别人帮打印下。

上海集体户口(就业指导中心)迁出流程

上海集体户口(就业指导中心)迁出流程

8:人事代理指南-中心集体户口迁出手续一、办理程序1、毕业生已入户中心集体户口满一年或以上,或者个人购买产权房等情况,可申请将户口迁出,办理户口迁出需本人提出申请。

若个人党组织关系在中心的人员,须先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户口迁出时前,本人应该首先征得迁往地警署(或派出所)的同意。

3、个人到受理部门办理申请迁户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按要求填写《中心集体户口人员户籍迁出申请表》(/data/download/1150769003281.doc)并由用人单位盖章。

若用人单位已退工或已变更用人单位,则提供退工单。

? *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书及本人和委托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迁往外省,需要迁入地公安部门准迁证4、落户中心不满一年的,因本人结婚、购房等原因需要可将户口迁出,本人征得迁往地警署(派出所)同意后,由本人来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除上述第3点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因结婚申请将户口迁往配偶方的,带好结婚证、配偶户口簿;? *因本人购房申请将户口迁出得,带好房屋产权证;? *因变更工作单位落户新单位集体户口的,带好新单位的集体户口簿。

? *迁往外省,需要迁入地公安部门准迁证二、受理部门及受理地点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代理部(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105室)三、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四、咨询电话及网址1、咨询电话:62403626(永远也打不通)2、咨询网址:流程是:、1,先到延安西路900号办理户口迁出,拿到集体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并盖章,需带上的资料:1)*《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办户口时候发的那个小白卡);2)《中心集体户口人员户籍迁出申请表》(可以现场填写,单位不盖章也可,你说你没有工作);3)若用人单位已退工或已变更用人单位,则提供退工单(这个很重要,要当时你办户口那个单位的退工单,如果没有退工,中心集体户口人员户籍迁出申请表》必须单位盖章。

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

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

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户籍管理制度就是中国在户口管理方面的规定,为加强户籍管理,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本市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本市居民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户口管理是指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以及《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户口证件的申请、签发。

第四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本市监狱、劳教系统所属的皖南、苏北4个农场)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以及申请、签发《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签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是本市户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公安分、县局治安支(大)队和各公安派出所按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户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市居民应当依法在经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

常住户口登记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户口登记第七条户口登记应当按照《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所列项目如实填写。

第八条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的新生婴儿,不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一)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包括人才交流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集体户口,下同),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二)父母一方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学生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可以随本市单位集体户口一方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三)父母双方均为学生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四)父母一方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集体户口(或者是现役军人),新生婴儿可以向本市单位集体户口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随着人口流动和就业的增加,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来吸引外地人才到本地工作和生活,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城市,吸引了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应届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外来人才,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套评分办法,帮助非上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

以下是2024年的评分办法:一、录取院校及专业权重(300分)本人所获得的学历层次、录取院校和专业会影响户籍申请的分数,在这部分中,录取院校的级别和专业的热门程度对分数的影响最大。

1.本科学历:本科生的最高学历为本科学士学位,根据所在院校所在省级行政区划的高水平学科、211工程高校、双一流大学等标准进行评定,符合标准的本科学历可获得30分,否则为0分。

2.硕士学历:硕士研究生的最高学历为硕士学位,根据所在院校所在省级行政区划的高水平学科、985工程高校、双一流大学等标准进行评定,符合标准的硕士学历可获得40分,否则为0分。

3.博士学历:博士研究生的最高学历为博士学位,根据所在院校所在省级行政区划的高水平学科、双一流大学等标准进行评定,符合标准的博士学历可获得50分,否则为0分。

4.录取院校:将上述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所在院校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综合评定分为合格线上、合格线下、不符合标准三个档次,分别获得100分、70分、0分。

二、求职经历与社会实践(300分)求职经历和社会实践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分指标,它可以反映出申请人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社会适应能力。

1.实习经历:根据求职者的实习次数和时间长度分配分数,每次实习获得100分,最多可获得300分。

2.社会实践:根据求职者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和时间长度分配分数,每次活动获得50分,最多可获得150分。

三、专业技能与资格证书(300分)1.专业技能:根据求职者所学专业的市场需求和技能水平进行评分,符合市场需求且技能水平较高的专业可获得100分,不符合市场需求或技能水平较低者为0分。

2.资格证书:根据求职者获得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数量和级别进行评分,每个资格证书获得50分,最多可获得150分。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新生和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新生和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新生和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8.11•【字号】沪公发〔2004〕323号•【施行日期】2004.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新生和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沪公发〔2004〕323号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公安局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为规范本市普通高等院校集体户口的管理,现就做好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新生和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要求(一)被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属于农业户口的,凭上海市教委学生处盖章的《上海市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农转非证明》、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

(二)被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新生,入学后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

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本市农业户口的新生,可凭上海市教委学生处盖章的《上海市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农转非证明》、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

入学后办理户口迁移的本市生源新生,须凭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入学后户口已从本市迁出,但外省市不予办理迁入手续的,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外省市高等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原《户口迁移证》为其办理户口恢复登记手续。

(三)被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非上海生源新生,户口迁来本市的,公安派出所凭下列材料办理落户手续:1、上海市教委学生处签署的审核意见书;2、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印章并盖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3、非上海生源新生《户口迁移证》。

上海落户同意调档函

上海落户同意调档函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落户同意调档函篇一:上海户口迁移、落户、调档等手续办理须知户口迁移、落户、调档等手续办理须知(国内人才引进、留学回国、夫妻分居批复后办理)注:应届毕业手落户手续见《应届毕业生申报上海市户口须知》通过国内人才引进、留学回国、夫妻分居等途径申报上海市户口获批后,上海市人保局下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沪落户确认单》、原户口注销者,随批复同时下发《申报户口证明信》。

领取批复材料后,根据申报人不同情况办理调动和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在我校的录用方式及原户籍是否注销等情况,办理程序有所不同:二、在我校以事业编制方式或派遣方式录用且原户口未注销的,办理以下手续:1办理《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同意接受证明》1.1所需材料:上海市人保局批复全部材料落户交大集体户口的需由人事服务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1.2办理地点:迁入地址为东川路800号或华山路1954号交大集体户口的:交大保卫处办理。

迁入地址为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的:水清路332号办理。

2办理《准予迁入证明》2.1所需材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迁沪落户确认单》《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同意接受证明》(落户集体户口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2办理地点:落户东川路800号我校集体户口的:闵行区办证中心,莘庄地铁站北出口向东100米。

落户华山路1954号我校集体户口的: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天钥桥路901号。

3落户在本市自有房产的:至房屋所在区公安分局相应地点办理。

调档及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3.1所需材料:《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复》和《调档函》(交大职工由人事服务中心根据需要提供)。

(具体请与外地档案保管单位联系确认)3.2办理地点:外省市原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

3.3调档完成后,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填写常住户口登记表或存档证明上签章。

4办理《户口迁移证》4.1所需材料:《准予迁入证明》4.2办理地点: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管辖派出所5办理《申报户口证明信》5.1所需材料:《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原件及复印件《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迁户落户确认单》由档案保管单位盖章的户口登记表或存档证明5.2办理地点:上海人才大厦4楼7号窗口,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77号,地铁一号线汉中路站。

非上海生源进沪

非上海生源进沪

非上海生源进沪1.什么是上海生源毕业生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上海生源毕业生是指考入大学之前户籍是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是指上海市以外其它省市常住户口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对申请进沪就业的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有何要求?申请进沪就业的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2)学习成绩优良,具备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3)一般为应届研究生、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4)被本市各级和中央驻沪党政机关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以及参加国家与市政府鼓励的就业项目(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和自主创业等)的应届高校毕业生;5)已与信誉良好、具有用人自主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签订就业协议。

3.申请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方面有何要求?1)对外语能力的要求为:获得大学外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外语专业不作要求)。

2)对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基本要求为:获得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所学专业属数学系、电子信息科学系、电气信息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不作要求;毕业研究生可免于提交)。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上述要求:1)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2)父母一方由上海“支边”、“支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的。

4.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应届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递交哪些申请材料?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学习成绩评定表》,);2)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3)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4)由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盖章的成绩单(一般按学期分列);5)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复印件;6)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7)其他材料(1)毕业生父母中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的,须提供;●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2)毕业生父母一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3)在本市创办企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学校或培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9.27•【字号】沪教委学〔2023〕40号•【施行日期】2023.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各区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教育部和公安部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工作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报考对象1.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6)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签发地为上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8)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9)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纳入市教委锁定名单,须参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解读答案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解读答案

1 【单选题】(1分)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 劳动法律关系 B. 劳动合同关系 C. 劳动行政关系 D. 劳动雇佣关系正确答案是:A查看答案解析 2 【单选题】(1分)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A. 用人单位 B. 事业单位 C. 企业 D. 团体正确答案是:A查看答案解析 3 【单选题】(1分)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A. 人身关系 B. 财产关系 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D. 经济关系正确答案是:C查看答案解析 4 【单选题】(1分) 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

A. 公务员 B. 现役军人 C. 家庭保姆 D. 企业中的正式职工正确答案是:D查看答案解析 5 【单选题】(1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劳动关系的特征? A. 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 B. 兼有人身和财产关系 C. 基于劳动合同确立,通过劳动过程实现 D. 只有隶属关系,没有平等关系正确答案是:D二 1 【单选题】(1分) 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

A. 非标准劳动关系 B. 标准劳动关系 C. 劳务关系D. 民事法律关系正确答案是:B查看答案解析 2 【单选题】(1分) 标准工时制是我国工时制度的常态。

目前,我国实行每天()小时,每周()小时的工时制度。

A. 6;30 B.8;40 C. 6;40 D. 8;30 正确答案是:B 查看答案解析 3 【单选题】(1分) “传统就业形式被改变,单一的全职全日制走向衰亡,取而代之的是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人民得以将工作与生活进一步协调起来;而统一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纪律将渐渐逊色”形容的是()关系发生的现实? A. 标准劳动关系 B. 劳务关系 C. 非标准劳动关系 D. 民事法律关系正确答案是:C查看答案解析 4 【单选题】(1分) 从2014年4月1日起,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元。

上海高校毕业生档案转移工作指南

上海高校毕业生档案转移工作指南

上海高校毕业生档案转移工作指南一、毕业生档案材料的转递要求毕业生办理后离校手续后,学校应准时将毕业生的档案根据规定转递。

为保证档案转移的平安和保密,档案转递方式一般为机要传递或管档机构专人提取,不行邮寄或个人携带。

毕业生档案接收机构必需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不行随便将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无管档资格的单位和机构。

二、毕业生档案材料的详细转移方法1、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档案转移对于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进沪就业的毕业生,其单位有集体户口并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可以将档案直接转移到接收单位;其单位有集体户口但没有档案管理资格的,毕业生的档案可以转移至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或单位托付的'人才服务机构;其单位没有集体户口,须将档案转移至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到达后,用人单位可以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

2、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档案转移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进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可以转移至生源所在地,假如本市用人单位的确由于工作需要托付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该类毕业生档案的,用人单位在与中心确认托付手续后,可以通知学校将毕业生档案转移至中心。

3、上海生源的毕业生档案转移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上海生源毕业生,其单位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可以将档案直接转移到接收单位;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格的,毕业生的档案可以转移至用人单位所托付的人才服务机构。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上海生源毕业生,为便利毕业生办理劳动手册等手续,其档案应当直接转移到家庭所在地的区职业介绍所。

4、去外地就业的毕业生档案转移已落实外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单位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可以将档案直接转移到接收单位;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格的,毕业生的档案可以转移至当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

5、升学毕业生的档案转移应届毕业生考取讨论生、升入本科学校,其档案直接转移到录用学校。

上海应届生落户 调档函流程

上海应届生落户 调档函流程

上海应届生落户调档函流程
上海的应届生落户调档函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学校开具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需向就读高校申请开具毕业证明,包括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

2. 办理户口迁移:准备好户口迁移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档案转递凭证等,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 在派出所领取《迁移证》:办理完户口迁移手续后,派出所会为你办理《迁移证》,该证明将被作为落户申请的重要材料之一。

4. 根据所属地区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自身情况决定需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或办理其他手续。

例如,有些地区需要提供就业单位的用工需求证明、社保证明等。

5. 准备所需材料并填写落户申请表:准备好个人所需的材料,例如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并填写好落户申请表。

6. 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带上所有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递交材料时,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就会受理你的申请。

7. 等待审核结果:工作人员会对你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
符合相关的要求和条件。

审核通过后,就会发放落户证。

以上就是上海应届生落户调档函流程的主要步骤,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派出所,了解相关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正文:----------------------------------------------------------------------------------------------------------------------------------------------------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执行意见:一、关于子女投靠(一)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支内、知青人员”),现户口已回沪落户的,其子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1.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本人未生育子女,其户口回沪落户前已经依法收养的子女,长期随养父(母)在本市共同生活、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2.本市支内、知青人员生育的子女,因病、因伤或因身体重度残疾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父母照顾,与父母长期共同生活,且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其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无子女回沪落户的,可以照顾一名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且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的亲生子女,或符合前述规定的年满16周岁不超过25周岁的一名孙辈,在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投靠人如系未成年人的,应当依法委托一名本市常住户口人员代为监护。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按下列规定办理:1.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系非婚生,该子女取得《独生子女证》,或其父(母)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2.本市一方因死亡、判刑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的,其与外省市人员生育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出生后一直在本市生活的,可以在本市(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如(外)祖父母死亡或不同意落户的,可在本人、亲属或愿意接受其落户人员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样表)

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样表)

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样表)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附件1
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样表)
2
注:落户到社区公共户的,不需填写落户派出所和落户具体地址,系统自动生成。

落户在家庭户一般为本人自购房、直系亲属、配偶等情况。

中心在收到《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5个工作日之后,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可来办理领取《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

以上毕业生落户信息经我单位审核后确认无误,并预约于年月日由我单位人事部门同志带好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及毕业生有关材料:《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获准落户毕业生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复印件、《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前来你中心统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用人单位应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已查验过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毕业生本人也已承诺获得了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用人单位申请和落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

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予以注销。

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办负责人签名:(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3。

毕业生拿到上海落户批复后的流程(转载)盛赞太详细了

毕业生拿到上海落户批复后的流程(转载)盛赞太详细了

三、学校办理领取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

1. 网站上查到落户后,延安西路会寄给单位《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学生持其中黄色联,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并须由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2. 带好:A、离校手续单;B、经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的《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到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地址:校正门口派出所户籍室;3. 凭《户口迁移证》及离校手续单,到所在学院领取《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4.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六、周日除外)8:30-17:005. 户籍挂靠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档案须转至该中心,否则无法办理落户手续,其他可按就业协议的约定转寄。

中心地址: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邮编:200052)户籍进度查询:/gic_web/archivesquerymain.jsp【重要点】1. 这些事宜办理很快四、学校寄出档案1. 学校进度可能很慢,可催促2. 在寄出档案时,党员要提醒老师不要遗漏个人组织材料3. 第一批落户会在5.20左右寄出,第二批会在7月中寄出,走机要部门,第二批可能会比较慢,因为第二批落户的人更多。

五、延安西路挂靠户籍1. 档案到达延安西路后,办理户籍挂靠,档案是否到达可查询(可查到档案编号):/gic_web/archivesquerymain.jsp2. 具体材料如下(在延安西路寄出同意落户的信封中有列明):个人准备部分:①《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白联);②《就业报到证》复印件2份;③《户口迁移证》原件(各项信息必须准确齐全);④身份证复印件2份;⑤身份证照片3张(黑白1寸大头照片);⑥已婚者还需附《结婚证》复印件1份;单位准备部分:⑦填写好并由接受单位盖章的《人事代理服务委托书》(可通过网站下载);⑧劳动合同原件;⑨《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⑩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⑪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 办理时间:2008年9月30日前(不是绝对);4. 办理地点:延安西路900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上海同意落户证明书

上海同意落户证明书
2.受托人在接到变更或解除委托的通知后,应停止办理原委托事项,并协助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
3.如受托人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委托,应向委托人说明原因,并经委托人同意。
六、其他事项
1.本证明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2.本证明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证明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领取落户相关文件;
(4)办理其他与落户相关的事宜。
2.受托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办理其他事宜。
四、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应如实向受托人提供办理落户所需的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
2.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办理委托事项,确保落户手续的顺利进行;
一、委托事项
1.办理上海市户籍迁移手续;
2.提交相关落户材料;
3.代为签署落户相关文件;
4.协助委托人办理与落户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委托三、授权范围
1.受托人在办理落户手续过程中,有权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代表委托人行使以下权利:
(1)提交落户申请;
委托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
1.代为向上海市相关部门提交户籍迁移申请;
2.代为准备并提交落户所需的一切必要文件和资料;
3.代为办理与户籍迁移相关的各项审批、登记等手续;
4.代为领取户籍迁移相关证明文件;
5.协助委托人处理落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
5.如因受托人原因导致落户失败或产生其他损失,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委托的变更与解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
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
批准文号: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学历
专业
学号
身份证号码
派出所:
请将该生户籍迁往下列学生所选地址:
1、户口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
签名:
2、户口报单位集体户口
地址:
签名:
3、户口报其他地址(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处、自购商品房)
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
批准文号: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学历
专业
学号
身份证号码
派出所:
请将该生户籍迁往下列学生所选地址:
1、户口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
签名:
2、户口报单位集体户口
地址:
签名:
3、户口报其他地址(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处、自购商品房)
地址:
签名:
注:学校保卫处户籍室留存
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
地址:
签名:
注:1、毕业生持本通知单(须经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到到凌云街道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凌云路33号,办理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如代办,须提交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持《户口迁移证》、离校手续单》到校保卫处户籍室盖章,地址:校正门口户籍室。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