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文化与东亚文化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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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这个历史上约定俗成的人文地理概念,有着多方面的意义。两河流域的古亚述人将太阳升
起的东方称为“亚细”(意为“日出之地”)、古罗马人认为凡在东边的国家都属“亚细亚”,这是现在“亚洲”(Asia)一词的来源。而“东方”这一概念的外延比“亚洲”更广泛,地理学家把亚洲及北非洲
称作东方(East),并依次划分为近东、中东和远东三个部分,其范围西至塞路斯、土耳其和埃及、东到中国、朝、日本,南达、印度河流域各国以及印度尼西亚诸岛、北抵太平洋西北部沿地区。
除地理学概念的东方外,还有历史概念的东方(Orient),它是伴随1、世纪欧洲人发现
东西洋航路、并适应其向东进行经济扩张的需要而产生的。一批西方学者在考古发掘的科学实证活动中,开始系统地对亚洲和北非洲一些文明古国的语言、文字、历史、宗教、艺术、风俗及其他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进行研究,逐渐形成了“东方学”。1年法国学者商博良对埃及象形文字成功地
进行了破译,此后英国学者H··林等对两河流域楔形文字的解读告捷,使东方学得到突破性的
发展,从而奠定了埃及学、亚述学等东方学学科的基础。
与此同时,东方文学的研究也被纳入东方学的领域。精通梵语的英国学者威廉·斯最早确认梵文与希腊文、拉丁文、德文和波斯文之间的关系,并于1年把《达翻译成英语,第一次把印度古代文学介绍给西方。不过,早期有关东方文学的探索,基本上是处于发掘材料、确认语言文字、整理古典文献和译解作品的阶段。直到2世纪初俄国学者图拉夫的《东方文学论文集》等研究论著的问世,才标志着东方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人文学科已经发展起来。
年建国以后,我国习惯上将世界分为欧美和亚非拉两大阵营,与此相应,我国外国文学研究界长期形成一个约定俗成的惯例,将西方文学换称为“欧美文学”,东方文学换称为“亚非文学”。在国内高校中文系“外国文学”这门课程中,东方文学与亚非文学只是称谓不同,而内涵则基本一致。故而,东方文学与亚非文学这两个概念是可以互换的。就亚非文学的整体而言,自然应该包括中国文学在内,但由于我国高校中文系开设“中国文学史”,所以,在讲亚非文学时基本上不讲中国文学。
尽管由西方学者建立起来的东方学极大地促进了东方文化和东方文学研究的发展,但不可忽视的是,以欧洲为中心的文化殖民主义倾向十分强烈,因此,上述那种从西方人眼中观察、研究出来的东方形象与实质上的东方面目相去甚远,从而造成西方人对东方世界形成了一种极为矛的看法:一方面他们极力歪、低东方古老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从而以为白种人高于一切有色人种,欧洲才是世界文明的唯一发源地,是人类文化的中心;但是另一方面,源于异国情调的神秘向往,使他们在精神上虚构出一系列“东方神话”的意象。
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把世界历史划分为4个王国:东方王国(包括中国、印度和波斯)、希腊王国、罗马王国和日耳曼王国。他认为世界历史的走向大体与太阳运行轨迹相似,也是从东方走向西方,东方是世界物质和精神历史的起点。可见黑格尔承认了东方各国光辉的历史成就。当今较为流行的共识是把世界文化划分为4大体系:欧洲文化体系、阿——伊斯兰文化体系、印度文化体系和汉文化体系。欧洲及其相关的美洲、澳洲拥有统一的种族类型、基于同一语系的语言和同一模式的文化传统,这决定了欧美澳三洲文化和文学艺术的发展一脉相承,有着历史进程的整体性和共同性。相比之下,包括三大文化体系的东方世界却是个纷繁的复合体、无论在地理、种族,还是在语言、心理素质、宗教、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都千差万别,自成体系。如印度文化体系除印度外,
还包括东部的孟加、西部的巴基斯坦、北部的尼尔和不丹以及南部印度洋上的斯里兰卡,这些国家虽然有大致相同的历史传统,但各自的民族、语言不尽相同,宗教信仰也不完全一致。仅就古代印度而言,方的达罗人和北方的雅利安人在种族和语言上就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系统。多民族多宗教多语言的混合文化,使得印度文学艺术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尽管如此,从最高的抽象层次看,统一的东方文化和文学精神依然存在,这种统一性基于东方各国在地理环境、民族心理素质、经济形态等方面的一致性,超越了东方各国之间的差异,从而将东方各民族文化整合成三大文化体系。
世界文明最古老的发源地埃及、巴比伦、印度和中国都位于富饶丰的江河流域。尼、两
流域、恒和印度河、黄河和长江孕育了灿的古代东方农业文明,这种以土地和气候为生存基础、
以灌和种植为生产方式的农业经济形态决定了东方人与自然环境相互依赖、和谐合一的自然观,养成了顺天由命、随遇而安、寂静内向和虔悲的心态,并形成浑然、和谐、协调、均衡、融通的思维习惯。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最早用“亚细亚生产方式”对前资本主义的东方社会经济特征进行概述,其主要特征是:土地公有,个人仅为土地占有者而非私有者,国家组织水利灌;业和家庭手工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生产范围仅限于自给自足,商品经济难以发展;阶级等级和氏族血观念十分突出,个体依附于公社而存在;由原始部落发展而来的奴
制和农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绵延,使得原始制度、风俗得以大量保存,社会发展极其缓慢。在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制约下,从氏族公社所有制的土壤中生出东方专制制度。
正是古代东方社会在地理、心理、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共同特征,导致了东方文化意识中一种较为普遍的“东方精神”,它具体表现在东方的认知文化、价值文化和审美文化等三个方面。而东方文学则是表征这一文化精神的主要载体。
东方认知文化指东方各民族所共有的思维方式、自然观、科学观及社会历史观等。东方的地理环境和以农为本的经济活动方式,决定了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自然达成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使人们养成了重感悟和直觉的思维方式。
古代阿地域变幻莫的自然和变动不居的生活方式,深深影响了阿人的认知观念。他们长个别零碎地、直观感性地观察认识事物,认为自然与社会现象是一瞬间里所感知的印象,只有凭借直觉而非单纯的理性思维才能领略纷繁复杂的天地万物和社会人生。伊斯兰教的神秘主义苏菲更将直觉推向极致,主张只有通过冥想、神智、喜、迷醉等神秘的方式才能与真主安拉合一。至于社会历史观念方面,由于《古兰经》是伊斯兰教宗教信仰、道德规范、法制思想、历史学说等赖以建立与发展的生长点,因此,在中世纪伊斯兰国家里,无论是社会历史经验的总结,还是现实的经世治国的策略,都在根本上贯着伊斯兰的宗教观念。他们认为:只有借助直觉才能获得真知。只是由于伊斯兰—世界处于东西贸易和文化交流的中介地位,能够广吸收希腊、马、拜占庭、波斯和
印度等外来文化,这又在伊斯兰教的正统观念中逐渐渗进理性与科学的因素。而阿文学则形象地体现了上述自然观、社会观以及宗教观。
印度传统文化主要由两种成分构成,一种是土著居民达罗人的基于生殖崇的业文明,另一种是从中亚来恒流域定居的雅利安人的基于自然崇的游牧文化。受这两种文化基因的影响,印度教文化崇太神、月神和地母神等人格化的自然神,这些神祗成为自然力量的化身和宇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