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基准地价表

合集下载

南海区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及商业路线价

南海区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及商业路线价
附件 1:南海区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及商业路线价
表1
南海区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表(含商业路线价) 单位:元/m2
土地用途 土地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商业
住宅 3281 2039 1361 972 786 714
工业 734 622 531 440 359 —
7092 4460 3033 1606 832
5506 5354 5354 5317 5317 5317 5317 5222 5317 5222 4213 5317 4060 3908 4704 3505 5946 15333 7387 6675 4631 4628 3157 11730 10962 10587 10587 10223 9521 8054 8031 7496 7308 7225 6952 6229 6229
里水 里水 狮山 狮山 狮山 狮山 狮山 狮山 狮山 狮山 狮山 狮山 西樵 西樵 西樵 西樵 西樵 西樵 西樵 西樵 丹灶 丹灶 丹灶 九江 九江 九江 九江 九江 九江 九江
西起夏塘路,东至新兴路 南起沿江路,北至新兴路 西起官窑大道路,东至教育路 南起市场四路,北到驿园路 南起永安大道,北到凤源东路 西起振兴北路,东至教育路 南起沿江北路,北至松岗商业大道 南起文明路,北至沿江南路 西起工业大道,东至禅炭路 西起工业大道,东至禅炭路 北起国道 G321,南至博爱中路 西起长安路,东至三环路 北起江浦路,南至登山大道东街/西街 西起樵乐路,东至碧玉大道 南起海江浦路,北至宜山涌 西起碧玉大道,东至樵高路 南起江浦西路,北至江岸 西起海北东路,东南至宜山涌 南起海北东路,北至迎宾路 西起樵乐路,东至江浦东路 南起海宁路,北至与步行街交汇处 南起罗西路(新下村),北至罗下路 (新庄) 西起樵丹公路,东至商业大道 西北起明达路,东南至船栏街(璧堂 桥) 西北起洛浦大道,东南至璧堂桥 东北起太平西路,西南至县道 X526 西北起沙头青年购物中心西侧,东南 至沙头医院 北起万安路,南至沙龙公路 西起万安桥,东至崔氏宗祠 西起楼涌村牌坊,东至沙头大桥

(最新)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最新)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泰华片区
东:
四二四医院、海甸河
2250
南:
滨海大道
西:
琼州海峡
北:
海甸河
金贸东片区
东:
龙昆北路
2200
南:
海秀中路南侧
西:
世贸南路
北:
金贸中路、金龙路、龙华路
一级
金贸西片区
东:
世贸东路、世贸南路
2100
南:
海秀中路南侧
西:
丘海大道西侧
北:
滨海大道
五源河北片区
东:
永万西路
2100
南:
五源河
西:
长滨路
北:
金盘西片区
东:
金牛路、规划路
1400
南:
椰海大道
西:
丘海大道
北:
南海大道南侧
下洋村片区
东:
滨江西路南段西侧
1400
南:
美舍河
西:
海府路东侧、琼州大道东侧
北:
国兴大道东段
三级
白水塘片区
东:
丘海大道
1400
南:
椰海大道
西:
海榆中线
北:
南海大道南侧
凤翔片区
东:
新大洲大道东侧
1400
南:
椰海大道南侧
西:
迎宾大道
滨涯湖片区
东:
丘海大道
1600
南:
南海大道南侧
西:
秀英大道西侧
北:
海秀西路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府城西南片区
东:
朱云路、大园路
1600
南:
凤翔西路南侧
西:
龙昆南路西侧
北:
板桥路、大路街

2014年海南省临高县基准地价表

2014年海南省临高县基准地价表

临高县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第一部分商服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07月01日,土地使用年限按照商服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平均容积率为2.0,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现状条件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地价以元/㎡表示。

商服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详见表1。

表1 商服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1 商服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1 商服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1 商服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1 商服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1 商服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1 商服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1 商服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1 商服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1 商服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第二部分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07月01日,土地使用年限按照住宅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为70年,平均容积率为1.5,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现状条件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地价以元/㎡表示。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详见表2。

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续表2 住宅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一览表第三部分工矿仓储用地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07月01日,土地使用年限按照工矿仓储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为5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现状条件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地价以元/㎡表示。

《土地估价报告评议结果一览表》

《土地估价报告评议结果一览表》
二等
19
海南汇德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屯昌县榆林中线90公里处东侧6039平方米(合约9.05亩)批发零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
二等
20
海南瑞衡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海口市滨海大道填海区13099.39㎡商服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市场价格评估
二等
21
海口戴德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长秀开发区(长怡路西侧长怡花园内)193.60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因土地使用权转让所涉及的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
三等
39
海南三赢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昌江县石碌镇市民广场一路东侧C04-01-01号地块23747.50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三等
40
海南中兴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海口市龙昆南路西侧(土地证号:海口市国用(2010)第005713号)7096.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三等
41
二等
32
海南中力信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海口市坡博路北侧411.06㎡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二等
33
海南华智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琼銮岭东侧地段211698.84平方米商务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二等
34
海南立城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东方市八所镇三环路与解放东路交汇处467.50平方米批发零售用地、216.50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海口市海秀路南边侨中里面积为746.92㎡国有出让条件下的仓储用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评估
三等
54
海南国佳房地产交易评估有限公司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城东河口村1906.67平方米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调城镇基准地价过渡期楼面地价的通知-三府办[2010]180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调城镇基准地价过渡期楼面地价的通知-三府办[2010]180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调城镇基准地价过渡期楼面地价的通知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调城镇基准地价过渡期楼面地价的通知(三府办〔2010〕180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10年新修订基准地价的衔接工作,综合考虑我市各片区目前土地市场价格,合理评估城镇基准地价修订过渡期土地价格,根据2010年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精神,从2010年4月10日起,我市公布实行的城镇基准地价修订过渡期土地最低楼面地价上调50%,临海、临河区域地块在此基础上再上调30%。

现将上调后的城镇基准地价修订过渡期(三亚市各区片或范围)最低楼面地价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附表:城镇基准地价修订过渡期(三亚市各区片或范围)土地最低楼面地价表区片名称(或范围)区片编号基础设施用途楼面地价(元/㎡)上调50% (元/㎡)临海、临河区域再上调30%商品街一巷、新风路、临春河路(东河西路)、河东一路、8.2 8.3五通一平住宅750-9001350.001755.00商品街一巷、河东一路、临村河路、市委(港门村)9.1五通一平住宅700-9501425.001853.00时代海岸9.2五通一平住宅1500-18002700.003510.00新风路、临村河路(东河西路)、河东一路、五中(月川小桥)8.1五通一平住宅850-11001650.002145.00西河东路、月川村、凤凰路、迎宾路五通一平住宅700-10501575.002048.00下洋田、临村、凤凰路榆亚路、迎宾路(公安局段至东岸假日)、海螺、临村、下洋田7.2 7.1五通一平住宅800-10001500.001950.00美丽之冠、艺术家之村、榆亚盐场宿舍区、迎宾路、西河东路、月川村6.3五通一平住宅900-12001800.002340.00四套班子宿舍至迎宾路、财政局、凤凰路两旁400米6.3五通一平住宅900-12001800.002340.00迎宾路、凤凰路、海螺路口、烟草公司至公安局区片7.1五通一平900-11001650.002145.00迎宾路、凤凰路、金鸡岭路、西河东路6.1五通一平住宅850-11501725.002243.00金鸡岭路、回新村、解放四路、三亚湾路4.1 4.2五通一平住宅950-17001988.002584.00金鸡岭路、解放四路、海榆西线、海坡5.1 5.2五通一平住宅900-17001950.002535.00金鸡岭路、凤凰路、海榆西线、羊栏5.1 5.2五通一平住宅700-9901931.00海坡一线15.1五通一平住宅1700-23003450.004485.00海坡二线15.2五通一平住宅1600-20003000.003900.00榆亚大道、大东海、鹿回头12.1五通一平住宅1800-23003450.004485.00榆亚大道、山脚12.2五通一平住宅1000-13001950.002535.0013五通一平住宅650-9401410.001833.00南边海区片10五通一平住宅900-12501875.002438.00丹州小区、凤凰路、迎宾路、旧铁路6.2五通一平住宅750-9501425.001853.00迎宾路、东岸区片、卓达小区6.2五通一平住宅750-11001650.002145.00解放一路、解放二路至胜利路2.1 2.3 2.5 2.7 2.9住宅850-10501575.002048.00解放一路、解放二路至西河西路(三亚桥头、创业大厦转盘)1.1 1.14五通一平住宅900-11001650.002145.00胜利路至南海2.2 2.4 2.6 2.8 2.10五通一平住宅900-16001875.002438.00解放三路、解放四路(吉亚--东方大酒店)至三亚湾路、新风路、吉祥路2.13 2.12 3.1 3.2 3.3 3.4 3.5 3.6五通一平住宅900-16001875.002438.00创业大厦、春园、房管所、农垦医院2.143.6五通一平住宅1650.00 2145.00亚龙湾17.1 17.2 五通一平住宅1800-2500 3750.00 4875.00田独区片四通一平住宅650-800 1200.00 1560.00羊栏区片四通一平住宅630-800 1200.00 1560.00荔枝沟区片四通一平住宅680-800 1200.00海棠湾区片四通一平住宅640-8501275.001658.00天涯镇区片四通一平住宅600-7501175.001528.00崖城区片四通一平住宅620-8001200.001560.00注:1.属城镇混合住宅用途最低楼面地价=以上住宅用途最低楼面地价+450元/㎡,属商业用途最低楼面地价=以上住宅用途最低楼面地价+1200元/㎡。

海南省三亚市基准地价表

海南省三亚市基准地价表

海南省三亚市基准地价表三亚市区区片基准地价表-----------------------------------------|区片||区片土地|区片||区片土地||编号|区片四至范围|基准地价|编号|区片四至范围|基准地价||--|---------|---------|--|--------|---------|||河西路|96万元/亩||三亚东河|85万元/亩||1|三亚桥||8|商品一巷||||解放一、二路|||河东二路||||新风桥|1440元/平方米||月川小桥|1275元/平方米||--|---------|---------|--|--------|---------|||西河|90万元/亩||三亚东河|80万元/亩||2|港口、解放一、二路||9|三亚东西河交汇处||||滨海大道|||河东一路||||正南路|1350元/平方米||商品一巷|1200元/平方米||--|---------|---------|--|--------|---------|||解放四路|93万元/亩||八○高地|55万元/亩||3|正南路||10|鹿回头山||||滨海路|||港口||||金鸡路|1395元/平方米||下洋田|825元/平方米||--|---------|---------|--|--------|---------|||海愉西路|75万元/亩|||65万元/亩||4|金鸡岭路||11|鹿回头半岛||||海滨大道|||||||回新|1125元/平方米|||975元/平方米||--|---------|---------|--|--------|---------|||金鸡岭|60万元/亩||榆林煤场、榆林巷|90万元/亩||5|海愉西线||12|大东海||||回新|||火岭||||铁路|1080元/平方米||八○高地|1350元/平方米||--|---------|---------|--|--------|---------|||二环路以东300米|72万元/亩||红沙|45万元/亩||6|月川小桥||13|海||||一环路|||煤场||||金鸡岭路|1080元/平方米||山|675元/平方米||--|---------|---------|--|--------|---------|||海螺|65万元/亩||海螺岭脚|60万元/亩||7|下洋田||14|虎豹岭北||||三亚东河|||二环路||||虎豹岭北|975元/平方米||旧铁路|900元/平方米||----------------------|--|--------|---------|||15|海坡开发区|60万元/亩|||||900元/平方米|----------------------------------------------三亚市外区片基准地价表-------------------------------|区片编号|区片范围|区片生地基准地价||----|---------------|--------||一|海棠湾(包括林旺、滕桥)|10万元/亩||----|---------------|--------||二|荔枝沟规划区(不包括工业用地)|20万元/亩||----|---------------|--------||三|田独|20万元/亩||----|---------------|--------||四|羊栏|35万元/亩||----|---------------|--------||五|天涯镇(不包括天涯海角旅游区)|20万元/亩||----|---------------|--------||六|南山(包括崖城)|15万元/亩||----|---------------|--------||七|安游区片范围|15万元/亩||----|---------------|--------||八|梅山|10万元/亩|-------------------------------三亚市旧城区成片改造地租收取标准(表A)----------------------------------|基规||||||||准划||||||||地容||||||||租积||||||||元率|1|1.5|2|2.5|3|3.5||/||||||||平||||||||方||||||||米||||||||现状容积率||||||||---------|--|---|---|---|---|---||<0.6|60|100|200|300|450|600||---------|--|---|---|---|---|---||>0.6,<0.8|30|60|150|250|400|550||---------|--|---|---|---|---|---||>0.8,<1|0|30|100|200|300|450||---------|--|---|---|---|---|---||>1,<1.2|0|0|60|150|250|350|----------------------------------说明:1.凡是旧城区成片改造用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适用本标准。

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1
年产值 标准
区域范围描述
综合补偿倍数 范围内
(范围外)
范围内 征地补偿费
范围外 征地补偿费
(嘉积和官塘组团、博鳌组
团)建设区范围,面积
24
66120
2755
102.68 平方公里 (嘉积和官塘组团、博鳌组
团)建设区外规划区内的范
22
60610
围,面积 195.02 平方公里
2
2680 长坡镇、谭门镇
22(20)
47278
42980
7
文昌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征求意见稿)
区域 编号
1
2
3 文昌市
年产值 标准
区域范围描述
综合补偿倍数 范围内
(范围外)
新文城镇(老文城镇、
2715
清澜办事处、迈号办事 处、南阳办事处、头苑
24(22)
办事处)
铺前镇、锦山镇、冯坡
2418
镇、翁田镇、昌洒镇、 东郊镇、龙楼镇、东阁
22(20) 22(20) 22(20) 22(20) 22(20) 22(20) 22(20)
范围内 征地补偿费
48960 50600
47674 42834 39490 36344 33880 32978 31218
范围外 征地补偿费
44880 46000
43340 38940 35900 33040 30800 29980 28380
1
六、征收农村集体企业使用的建设用地以及其他农村集体建 设用地,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补偿。
七、依法收回国有农、林场土地使用权的,参照农、林场所 在区域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八、经依法批准征收土地的,各市县政府应按规定的征地统 一年产值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征求意见稿)一、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以市、县行政区域为单位,综合考虑被征收土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综合制定公布的法定征地补偿标准。

统一年产值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拆迁补偿费。

二、凡在我省范围内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均按本标准执行。

具体标准详见海南省各市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附件)。

三、各市县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应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更新和调整,由各市县组织编制并经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政府批准公布。

四、依法征收基本农田应报国务院批准,并按所在区域的最高年产值标准和最高综合补偿倍数给予征地补偿。

五、征收农民宅基地按照以下规定予以补偿:(一)农民宅基地占地面积在175平方米以内的,参照所在区域已公布的城镇基准地价(住宅用地)评估确定;(二)农民宅基地占地面积超过175平方米的,对超出175平方米的部分按建房前的所在区域参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计算补偿。

六、征收农村集体企业使用的建设用地以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补偿。

七、依法收回国有农、林场土地使用权的,参照农、林场所在区域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八、经依法批准征收土地的,各市县政府应按规定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九、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省政府批准实施,各市县应区分不同情况做好新旧标准的衔接工作:1、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颁布实施后的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新制订的标准实施征地。

2、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颁布实施前已依法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而在标准颁布实施后再上报用地审批材料的征地项目,按原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3、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颁布实施前已依法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而在标准颁布实施后半年后再上报用地审批材料的项目,一律按照新的补偿标准与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重新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

三亚市场地类别的划分标准

三亚市场地类别的划分标准

三亚市场的地类划分标准如下:工业用地:一般是指规划工业区域内的工业建设项目进行整体开发的各类工业用土地,主要包括厂房、工业库房、办公楼等设施的用地。

一般按照建设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等指标进行划分。

商业用地:包括商业街、商场、市场用地等,这类用地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划规定,例如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以及单独的商业用途,应当按相关的规划和环评要求来实施。

这类用地以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店铺、商业步行街、加油站、加油加气站等为主要用途,其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

旅游用地:包括旅游度假村、旅游度假别墅、海滨游览活动中心、公园和娱乐设施等用地。

这类用地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划要求,例如旅游度假区应当有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并应当有完善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

同时,应当注重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房地产用地:一般是指用于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租赁的土地。

根据规定,各类经营性用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

在划拨土地转让项目时,应严格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并且不得影响项目开竣工日期。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最高年限按使用性质分别核定为40年、50年,在出让时采取不同的供地方式。

综合用地:包括住宅与工业交叉建设、住宅与商业交叉建设等情况,其土地使用年限按照土地使用协议上约定的用途来确定。

此外,三亚市场的地类划分还涉及到土地使用税费的缴纳问题,如未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可能会面临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风险。

总的来说,三亚市场的地类划分标准主要根据土地使用性质、规划要求、开发利用方式以及相关税费的缴纳情况进行划分。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市场需求、项目特点等因素,合理选择用地类型并进行科学规划和管理。

三亚市基准地价更新标准

三亚市基准地价更新标准

三亚市基准地价更新标准
从今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更好地体现土地效益和价值,充分利用土地价格杠杆作用,发挥政府对土地价格管理导向作用,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三亚国际旅游城市建设。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基准地价更新的规定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印发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组成基准地价更新项目课题组,编制完成了我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并于2011年4月28日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执行(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同意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执行基准地价成果的复函》)。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由商服用地(旅游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三大类用途构成,除工矿仓储用地外,其余二类用地都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

以上三类用地新的基准地价(一级土地)与2010年过渡期楼面地价相比,分别提高16%、46%、198%。

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三亚市海域定级及基准价格评估成果》的通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三亚市海域定级及基准价格评估成果》的通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三亚市海域定级及基准价
格评估成果》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8.28
•【字号】三府〔2021〕247号
•【施行日期】2021.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三亚市海域定级及基准价格评估
成果》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海域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5〕9号)的有关规定,我市组织编制了《三亚市海域定级及基准价格评估成果》,经七届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并于通告之日起执行。

附件:三亚市海域定级及基准价格评估项目成果汇编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JBZ-YZ01地块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JBZ-YZ01地块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JBZ-YZ01地块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20•【字号】三府办〔2024〕97号•【施行日期】2024.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JBZ-YZ01地块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崖州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对三亚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JBZ-YZ01地块进行用地调查。

为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用地位于崖州区内,用地调查面积约43160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具体的土地调查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用地界址图。

土地权属均为南山村委会;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约42648平方米(其中灌木林地约1559平方米、果园约33436平方米、旱地约3085平方米、乔木林地约3529平方米、水田约1039平方米),建设用地约512平方米(其中采矿用地约402平方米、农村宅基地约110平方米);该地块用地在《三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依据《三亚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控规分图则》,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

上述用地涉及的耕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时,从我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中统筹安排。

待完成占补平衡任务后,由崖州区政府按要求提供用地报批材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其列入当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办理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手续。

二、崖州区政府应严格履行法定征地程序,即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组织听证、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提出征收土地申请、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实施征地,各环节缺一不可,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履行征地前告知等程序的证明及土地权属确认意见;征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成果须经区政府、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三方签字确认,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如有异议的应重新组织调查。

海口市基准地价表

海口市基准地价表

海口市城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海口市城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内涵:1、设定的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5,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表示。

2、上述地价含完全“六通一平”开发费用132元/建筑㎡。

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1、设定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0,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表示。

2、上述地价含完全“六通一平”开发费用165元/建筑㎡。

海口市城区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表海口市城区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1、设定的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采用地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平方米表示。

2、上述地价含完全“六通一平”开发费用330元/平方米。

海口市乡镇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1、设定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5,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表示;2、上述地价含完全“五通一平”开发费用120元/建筑㎡。

海口市乡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海口市乡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1、设定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0,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表示;2、上述地价含完全“五通一平”开发费用150元/建筑㎡。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三亚市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编制成果的公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三亚市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编制成果的公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三亚市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编制成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3•【字号】三府〔2022〕69号•【施行日期】202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三亚市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编制成果的公告《三亚市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编制成果于2022年2月15日经第八届三亚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2022年2月23日《三亚市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编制成果一、编制成果本次制定的《三亚市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系对2020年4月19日我市已公布执行的新一轮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进行补充完善,配套制定产业用地基准地价的修正系数。

本次《三亚市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批准发布实施后,凡经三亚市投资促进局上报市政府确定为具有重大产业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用地,该项目用地基准地价可按照《三亚市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相关成果开展地价评估工作。

之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评估结果制定“招拍挂”或协议出让方案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待会议审议通过后,由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出让手续。

《三亚市重大产业带动作用产业项目的认定标准》由三亚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制定。

《三亚市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具体成果如下:二、成果运用说明(一)本次成果出台旨在保障具有重大产业带动作用的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促进产业项目健康发展。

因此本成果仅针对我市土地一级市场“招拍挂”及协议出让中的地价评估业务,不适用土地二级市场补缴地价款评估业务。

(二)对于经批准适用了《三亚市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的产业项目用地,为确保将降低的地价成本等转化为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对我市投资、财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更大贡献,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各产业主管部门或园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园区发展及产业项目实际情况,严格设定年度产值、税收及投资强度等出让控制指标,并将上述指标列入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签订的《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即“对赌协议”)中,并在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及投产运营环节严格做好履约监管。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30•【字号】三府〔2024〕104号•【施行日期】2024.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于2024年3月28日经八届三亚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30日三亚市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一、编制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一)编制目的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三亚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用地保障。

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拓宽用地来源渠道,壮大村集体经济,有力促进乡村振兴,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二)编制意义制定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产业用地发展政策及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重要保障。

通过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确保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稳定土地市场预期,促进全市产业升级、协调和统筹城乡发展。

制定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政府科学把握和灵活调控区域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的有效措施。

通过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可合理安排政府投资项目、有力引导社会投资项目按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及计划有序落地、建设发展。

制定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建设诚信政府、规范土地市场的有力举措。

制定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将有效避免土地资源供应的随意性和不规范做法,确保土地资源配置取得最大效益,有利于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市场。

(三)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国务院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21号令)、《划拨用地目录》(第9号令)等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规定;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17〕76号);5.《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6.《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7.《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21〕44号);8.《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琼府〔2022〕25号);9.《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通知》(琼府〔2023〕9号);10.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1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3〕141号);12.《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3〕77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24•【字号】三府办[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0〕41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三亚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三亚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5〕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精神,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印发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土环资用字〔2008〕12号),为及时做好我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范围我市执行的2004年《海南省三亚市基准地价评估报告》至今已有5年之久,随着我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日趋成熟,房价和地价不断攀升,基准地价体系已不能反映我市土地真实价值,必须对城镇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更新。

本项工作涉及范围包括主城区(含河东区、河西区、大东海、小东海、红沙办事处)、海棠湾镇、林旺办事处、田独镇(含荔枝沟办事处)、凤凰镇、高峰办事处、崖城镇、梅山办事处、保港办事处、雅亮、天涯镇、育才镇、国营南田农场、国营南新农场、国营立才农场、国营南滨农场、亚龙湾、红塘湾、海棠湾、南山规划区内、三美湾等22个区域。

二、工作总体安排三亚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较高,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该项任务分为工作准备、项目工作实施、组织听证、成果验收、公布成果5个阶段开展,具体安排如下:(一)准备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1.成立三亚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郭保红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苏金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忠江市监察局局长金光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成员:江伟市公安局局长张利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统计局局长邓忠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李瑜市规划局局长李洪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振聪三亚地税局局长麦正平市物价局局长高富宅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三亚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1南海区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及商业路线价

1南海区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及商业路线价
西起龙大大道(国道G325),东至振兴路
8031
15
大兴路
大沥
北至广云公路,南至广佛公路
7496
12
新城大道
大沥
北起广云路,南至城南一路
7308
15
城南二路
大沥
西起国道G325,东至竹基南路
7225
12
教育路(大沥)
大沥
西至兴隆路,东起体育路
6952
12
永隆路(环镇路)
大沥
西起兴隆大街,东至体育路
6229
12
振兴路(大沥)
大沥
南起钟边大道东段,北至广佛公路(G325)
6229
12
广云路
大沥
东南起广佛高速路,西北至龙大大道
6056
15
国道G325一段(佛山大道北段)
大沥
南起机场路,北至广佛公路(大沥镇政府)
5958
15
太平大道
大沥
东起广佛路(国道G325),西至太安路
5167
12
金凤一路
大沥
西起新城大道,东至竹基路
12
新湖一路
罗村
北起桂丹公路,南至甘桥路
9665
12
罗湖一路
罗村
西起乐园路,东至罗湖中路
8219
12
Hale Waihona Puke 文化街罗村北起桂丹公路,南至府前路
6050
12
城中路
罗村
西北起沿江中路,东南至外滩中路(罗村法庭)
5890
12
国道G325二段(佛山大道北)
罗村
南起南海区、禅城区边界,北至机场路
5235
15
桂丹公路二段
10962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5•【字号】三府[2013]43号•【施行日期】2013.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已经六届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2013年3月25日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工作的管理,保护被征地集体、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征地”),进行补偿和人员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及国防军事设施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的补偿和安置标准,按国家、省规定补偿标准就高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及实施规划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的行为。

第四条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统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补偿的业务指导工作。

征收土地具体补偿安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支持和配合征收土地的工作,不得拒绝、阻碍征收土地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提出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补偿和安置要求。

三亚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2020

三亚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2020

三亚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2020.5
注:
1.以上表格调整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2.土地等级税额标准调整前后之差大于10元/㎡的,按三年时间分阶段到位。

具体如下:
(1)调整前标准为每年2元/㎡,调整后为每年12元/㎡的,调整后第一年按6元/㎡,第二年按9元/㎡,第三年起按12元/㎡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调整前标准为每年2元/㎡,调整后为每年15元/㎡的,调整后第一年按9元/㎡,第二年按12元/㎡,第三年起按15元/㎡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调整前标准为每年2元/㎡,调整后为每年18元/㎡的,调整后第一年按9元/㎡,第二年按12元/㎡,第三年起按18元/㎡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调整前标准为每年6元/㎡,调整后为每年18元/㎡的,调整后第一年按12元/㎡,第二年按15元/㎡,第三年起按18元/㎡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省三亚市基准地价表
三亚市区区片基准地价表
-----------------------------------------
|区片||区片土地|区片||区片土地|
|编号|区片四至范围|基准地价|编号|区片四至范围|基准地价|
|--|---------|---------|--|--------|---------|||河西路|96万元/亩||三亚东河|85万元/亩|
|1|三亚桥||8|商品一巷||
||解放一、二路|||河东二路||
||新风桥|1440元/平方米||月川小桥|1275元/平方米|
|--|---------|---------|--|--------|---------|||西河|90万元/亩||三亚东河|80万元/亩|
|2|港口、解放一、二路||9|三亚东西河交汇处||
||滨海大道|||河东一路||
||正南路|1350元/平方米||商品一巷|1200元/平方米|
|--|---------|---------|--|--------|---------|||解放四路|93万元/亩||八○高地|55万元/亩|
|3|正南路||10|鹿回头山||
||滨海路|||港口||
||金鸡路|1395元/平方米||下洋田|825元/平方米|
|--|---------|---------|--|--------|---------|||海愉西路|75万元/亩|||65万元/亩|
|4|金鸡岭路||11|鹿回头半岛||
||海滨大道|||||
||回新|1125元/平方米|||975元/平方米|
|--|---------|---------|--|--------|---------|||金鸡岭|60万元/亩||榆林煤场、榆林巷|90万元/亩|
|5|海愉西线||12|大东海||
||回新|||火岭||
||铁路|1080元/平方米||八○高地|1350元/平方米|
|--|---------|---------|--|--------|---------|||二环路以东300米|72万元/亩||红沙|45万元/亩|
|6|月川小桥||13|海||
||一环路|||煤场||
||金鸡岭路|1080元/平方米||山|675元/平方米|
|--|---------|---------|--|--------|---------|||海螺|65万元/亩||海螺岭脚|60万元/亩|
|7|下洋田||14|虎豹岭北||
||三亚东河|||二环路||
||虎豹岭北|975元/平方米||旧铁路|900元/平方米|
|----------------------|--|--------|---------|||15|海坡开发区|60万元/亩|
||||900元/平方米|
----------------------------------------------
三亚市外区片基准地价表
-------------------------------
|区片编号|区片范围|区片生地基准地价|
|----|---------------|--------|
|一|海棠湾(包括林旺、滕桥)|10万元/亩|
|----|---------------|--------|
|二|荔枝沟规划区(不包括工业用地)|20万元/亩|
|----|---------------|--------|
|三|田独|20万元/亩|
|----|---------------|--------|
|四|羊栏|35万元/亩|
|----|---------------|--------|
|五|天涯镇(不包括天涯海角旅游区)|20万元/亩|
|----|---------------|--------|
|六|南山(包括崖城)|15万元/亩|
|----|---------------|--------|
|七|安游区片范围|15万元/亩|
|----|---------------|--------|
|八|梅山|10万元/亩|
-------------------------------
三亚市旧城区成片改造地租收取标准(表A)
----------------------------------
|基规|||||||
|准划|||||||
|地容|||||||
|租积|||||||
|元率|1|1.5|2|2.5|3|3.5|
|/|||||||
|平|||||||
|方|||||||
|米|||||||
|现状容积率|||||||
|---------|--|---|---|---|---|---||<0.6|60|100|200|300|450|600|
|---------|--|---|---|---|---|---||>0.6,<0.8|30|60|150|250|400|550||---------|--|---|---|---|---|---||>0.8,<1|0|30|100|200|300|450|
|---------|--|---|---|---|---|---||>1,<1.2|0|0|60|150|250|350|
----------------------------------说明:1.凡是旧城区成片改造用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适用本标准。

2.本表中的收费是在平衡楼面地价基础上制定的,由开发商上缴市政府
的纯地租,同时,旧城改造中发生的动迁安置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
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由开发商负责。

开发商除在报建时应缴市政配套费
、水电等增容费以外,市政府不再收取城市综合开发费、公共绿地费。

三亚市工业用地基准地租表
-------------------
|区片编号|区片范围|区片基准地价|
|----|----|-------|
|一|荔枝沟|45元/平方米|
|----|----|-------|
|二|田独|45元/平方米|
|----|----|-------|
|三|红沙|45元/平方米|
|----|----|-------|
|四|林旺|35元/平方米|
|----|----|-------|
|五|藤桥|30元/平方米|
|----|----|-------|
|六|羊栏|40元/平方米|
|----|----|-------|
|七|天涯镇|30元/平方米|
|----|----|-------|
|八|崖城|30元/平方米|
|----|----|-------|
|九|梅山|20元/平方米|
-------------------
三亚市农业用地基准地租表
-------------------
|区片编号|区片范围|区片基准地价|
|----|----|-------|
|一|荔枝沟|12元/平方米|
|----|----|-------|
|二|田独|10元/平方米|
|----|----|-------|
|三|红沙|12元/平方米|
|----|----|-------|
|四|林旺|8元/平方米|
|----|----|-------|
|五|藤桥|6元/平方米|
|----|----|-------|
|六|羊栏|12元/平方米|
|----|----|-------|
|七|天涯镇|8元/平方米|
|----|----|-------|
|八|崖城|10元/平方米|
|----|----|-------|
|九|梅山|6元/平方米|
-------------------■
2005-5-26 14:13:2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