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集体合同

合集下载

连云港市集体合同范本

连云港市集体合同范本

连云港市集体合同范本《连云港市集体合同》甲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会主席: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建立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条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尊重并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工会应教育职工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二章劳动报酬第四条企业实行[具体工资制度],职工工资由[构成项目]组成。

第五条企业按照[工资支付周期]支付职工工资,支付时间为[具体支付日期]。

第六条企业根据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适时调整职工工资水平。

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第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办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职工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等休假权利。

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职工的休假权益。

2023年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2023年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2023年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关系的协调与平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江苏省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与其职工建立集体劳动关系时的合同行为。

其中,职工包括劳动者、工人、员工等。

第三条集体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等事项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集体合同的签署与生效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产生劳动者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大会。

劳动者代表大会由全体职工组成,行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就集体劳动关系予以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等具体事项。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等事项的情况,并征求劳动者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七条劳动者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集体合同,应当以全体职工代表的签署为准。

企事业单位应当将集体合同的签订情况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第八条集体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集体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集体合同期满时,可以续订或重新签署。

第三章集体合同的内容第九条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劳动纪律等;(二)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三)劳动安全,包括职业病防护、劳动环境安全等;(四)劳动保护,包括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纠纷处理等;(五)其他双方共同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集体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第四章集体合同的执行和解决劳动争议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全面履行集体合同的约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对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向劳动者代表大会进行报告。

第十二条劳动者在工作中享有的权益不得降低。

企事业单位在执行集体合同时,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劳动待遇和福利水平。

连云港市集体合同范本

连云港市集体合同范本

连云港市集体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会名称或职工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劳动报酬1.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甲方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

2. 甲方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在依法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3. 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每月______日前发放。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 甲方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甲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

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 甲方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______天。

甲方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职工补休。

3.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职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病假、工伤假等休假待遇。

三、社会保险和福利1. 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确保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 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职工提供补充商业保险、企业年金等福利。

3.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福利费,用于职工的福利支出。

连云港市 (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一)

连云港市 (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一)

连云港市(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一)第一条为较好地维护区域内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区域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区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本区域内的工会组织(或民主推选的职工代表)与企业组织(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就区域内具有共性特点的劳动报酬、工资增长水平、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区域工资集体合同。

第二条本区域合同覆盖企业共户,涉及职工人。

(附区域覆盖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及职工人数表)第三条工资分配和工资增长原则。

区域内企业实行以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为主体的工资分配原则,行业内同类工种实行同工同酬。

不同企业的同类工种,可在相互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并实行相对统一的同类工种工资标准。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当年工资指导线、结合本区域经济效益增长和利税指标状况及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平均水平等因素,经协商,本区域企业职工今年人均工资较去年增长不低于 %,效益明显提高的企业,为激发职工积极性,工资增长幅度可以高一些。

第四条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区域内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或者高于市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其中一线职工工资标准不低于市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5%;职工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或者不低于市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或岗位),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科学测算,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或岗位),要通过协商,制定科学合理又有较强激励性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标准,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前提下创造企业财富。

第五条加班加点工资。

各企业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时,应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并按《劳动合同法》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计发加班加点工资的基数按扣除加班工资、奖金以后的标准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月标准工资基数/21.75*支付标准(300%、200%、150%)*加班天数】。

2021年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2021年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合同编号:合同协议甲方:乙方:2021年03月07日2021年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2021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平等沟通、集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司、民办非公司单位及实行公司化治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进行平等沟通、签订和履行集体协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平等沟通、集体协议制度。

平等沟通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协议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制度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

集体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沟通签订的书面合同。

平等沟通、签订和履行集体协议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集体协议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协议中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协议约定的,按照集体协议执行。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集体协议不同意的,按照集体协议执行。

第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协议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全面履行。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对集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

第七条用人单位工会和区域、行业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平等沟通、签订集体协议时,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

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和公司代表组织(公司联合会、公司家协会、商会等)分别代表政府、职工和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三方沟通机制。

沟通机制的三方应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方成立平等沟通和集体协议制度,协调处理平等沟通、签订集体协议等劳动关系的重要事项,检查用人单位与职工进行平等沟通和签订、履行集体协议的情况。

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省政府令第173号

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省政府令第173号

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00年11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季允石2000年11月16日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加强集体合同管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方与企业,就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经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平等、互利和合作的原则。

第四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企业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企业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不一致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分别代表政府、职工和企业建立三方协调工作制度,共同对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为企业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提供指导服务。

第二章集体协商第六条集体协商由企业和职工分别推举代表具体进行。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确定,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_0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_0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制度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不一致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第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全面履行。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

第七条用人单位工会和区域、行业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时,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

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等)分别代表政府、职工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协商机制的三方应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劳动关系的重要事项,检查用人单位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

三方协商机制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协商会议议定的事项可以制发纪要,三方应当共同遵守执行。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是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一项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从背景、内容、实施和影响等方面对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进行详细介绍。

一、背景随着江苏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愈发凸显。

为了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制定《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内容《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适用范围: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2.合同订立:规定了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有权参与集体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应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意愿。

3.合同内容:明确了集体合同的内容要求,包括工资、工时、休假、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4.合同变更和解除:规定了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双方应依法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义务,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合同争议解决:明确了合同争议解决的程序和途径,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努力。

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法规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同时,政府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影响《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的实施对江苏省的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首先,该条例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时,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更好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

其次,该条例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通过规范合同订立和变更解除的程序,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提高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连云港市集体合同范本

连云港市集体合同范本

连云港市集体合同范本连云港市作为江苏省的一个重要港口城市,拥有丰富的资源和发展潜力。

为了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提高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水平,市政府制定了一份的集体合同范本,供各企事业单位参考和使用。

一、背景与目的劳资关系是一个组织内部的重要关系,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为了解决办理合同过程中的繁琐,连云港市决定制定一份集体合同范本,以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办理效率。

该集体合同范本的目的是旨在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范劳动关系的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生产效率和劳动质量。

二、范本内容1. 合同主体集体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受雇于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人员,用人单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创造利润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雇用劳动者的组织。

2. 签订程序集体合同的签订应该经过劳动者代表大会或者由劳动者代表大会授权的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签订后,应由劳动者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公告。

3. 合同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

4. 合同内容集体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劳动报酬、工资支付、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纠纷处理等。

在劳动报酬方面,集体合同应规定劳动者的薪资构成、工资支付周期、工资涨幅政策等内容,以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报酬。

工作条件是集体合同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它包括工作环境、工作设备、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内容,以保障劳动者的工作安全与健康。

在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集体合同应规定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年休假等内容,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 合同履行与解决劳动纠纷集体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劳动关系稳定与和谐的基础。

在集体合同中,应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共同遵守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

同时,应设立劳动争议解决机构,以便及时、公正、有效地解决劳动纠纷。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合同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合同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合同简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规范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双方权益。

本文将介绍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合同的相关内容。

合同签订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企业应当与职工代表谈判,并在共同协商下达成集体合同的内容。

集体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职工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在签订集体合同前,企业应当向职工索取书面材料,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职工代表有足够的信息和权利代表职工参与谈判。

合同内容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集体合同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 工资待遇合同应当包含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绩效工资等薪酬福利的相关内容,同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工资发放标准和时间。

2. 休假制度合同应当规定职工享受带薪假期、病假、事假、产假、陪护假等休假福利的内容和标准。

3. 工作时间及生产安全合同应当明确职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以及生产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保护措施等内容。

4. 培训教育合同应当规定企业应在合理的范围内为职工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使职工不断获得新知识技能,提高自身素质。

5. 其他内容除以上规定的内容外,集体合同还可以约定其他合法、公正、合理的内容,以保障企业与职工的权益。

合同解除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集体合同应当定期检查,一般情况下应当每年检查一次。

当职工代表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可以提出仲裁或者诉讼,解决劳动争议。

当集体合同期满、解除或者失效后,应当重新进行集体谈判并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如果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不同意续签或者签订新合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处理。

结论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合同的规定,为保护企业和职工的权益提供了保障。

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职工代表的沟通,合理地维护职工的利益,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形象,实现共同发展。

江苏集体合同格式文本

江苏集体合同格式文本

江苏省集体合同(格式文本)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工人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文本须知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

甲方: _____ _ (用人单位名称)乙方: ________(职工方名称)1《中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法》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劳动用工管理第一章保障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1 第一条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连云港市集体合同范本

连云港市集体合同范本

连云港市集体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名单: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合法注册并有效运营的企业,乙方为甲方职工的合法代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订立本集体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集体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

第二条工资待遇1. 甲方应根据乙方职工的岗位、技能、工作表现等因素,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职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第三条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 甲方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保证乙方职工享有法定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2. 甲方应依法安排乙方职工的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带薪休假。

第四条劳动安全与卫生1.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防护设施。

2. 甲方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社会保险与福利1.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甲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为乙方职工提供适当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培训与发展甲方应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乙方职工的职业发展需求,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内容。

2.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违约责任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职工因此遭受的损失。

2. 乙方职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范文最新推荐------------------------------------------------------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制度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1 / 18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不一致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第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全面履行。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

第七条用人单位工会和区域、行业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时,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

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等)分别代表政府、职工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江苏集体合同条例

江苏集体合同条例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2023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标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进展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制度进展平等商谈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那么。

第四条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不一致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第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全面履行。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进展合法性审查,依法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展监视。

第七条用人单位工会和区域、行业工会代表职工进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时,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

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企业结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等〕分别代表政府、职工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协商机制的三方应当指导、催促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劳动关系的重要事项,检查用人单位与职工进展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

三方协商机制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江苏集体合同范本

江苏集体合同范本

江苏集体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乙方(工会组织):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集体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集体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动报酬1. 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时足额支付乙方职工工资。

2. 甲方应建立健全工资增长机制,每年对乙方职工工资进行适当调整。

3. 甲方支付乙方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作时间1. 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2.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加班费。

3. 甲方应保证乙方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四、休息休假1.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职工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

2. 甲方应保证乙方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五、劳动安全卫生1. 甲方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障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2.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

3.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1. 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2. 甲方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五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七、劳动合同管理1. 甲方应与乙方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3. 甲方应依法解除或终止与乙方职工的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

江苏集体合同范本

江苏集体合同范本

江苏集体合同范本一、总则1. 为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集体合同。

2. 本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二、用人单位基本情况1. 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全称]2. 经济类型:[企业经济类型,如国有、集体、私营、外资等]3. 组织机构代码:[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5. 地址:[用人单位注册地址]6. 联系电话:[用人单位联系电话]三、工会基本情况1. 工会名称:[工会全称]2. 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姓名]3. 地址:[工会办公地址]4. 联系电话:[工会联系电话]四、劳动合同1.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

2.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3.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劳动合同的依法履行。

五、劳动报酬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2. 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工作表现,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水平,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3.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福利待遇,包括住房公积金、带薪年休假、节日福利、职工培训等。

江苏集体合同范本

江苏集体合同范本

江苏集体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甲方(用人单位):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___乙方(工会组织):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一条工作时间(一)甲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三)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二条休息休假(一)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类休假制度。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第二章劳动报酬第三条劳动报酬(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经济效益,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二)甲方应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第四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

(二)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福利待遇。

第五章劳动纪律第六条劳动纪律(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2019年工资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2019年工资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2019年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甲方: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中国海员工会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第二条合同的内容:1、集团公司基本工资制度:计时人员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计件人员执行计件工资制度;2、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在执行基本工资制度的前提下,由单位自行确定具体的收入分配形式;3、集团公司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集团经济效益等实际情况,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坚持“管控存量、激活增量、倾斜一线、导向绩优”的价值导向,完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实行差异化分配机制。

考核后职工工资可以适度增长、零增长或负增长;4、集团公司合理调控各单位收入分配水平和收入分配关系,按照价值化、差异化、市场化原则,强化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完成当年指标且超过上年实际完成值的,人均工资水平不低于上年,超额完成的,按照云港控股发〔2018〕209号文件规定,给予超额奖励;5、甲方应加大重点群体激励力度,从工资总额存量和超额奖励中提取相应额度,加大生产一线、关键岗位人员和科技人才、技能人才中绩优人员倾斜力度,提高院校优秀毕业生薪酬待遇,考核后绩优人员及院校优秀毕业生薪酬待遇均应高于同岗位职工平均薪酬15%以上;6、因经营性原因未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单位,经单位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向职工和工会说明情况,职工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7、因政策性原因未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单位,集团统筹考虑其经营状况、经营难度系数等因素,合理确定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收入水平;8、甲方指导、督促各用工单位完善计件工资制度,有效防止因港口生产任务减少等不确定因素导致生产一线职工收入下降的影响,在收入分配方面及时做出应对措施;9、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根据集团2019年工资总额调控办法等有关规定考核兑现,并由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及职工绩效情况考核发放;10、甲方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14日支付职工工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体合同单位名称:连云港成工华河机械有限公司单位住所:海州洪门工业园注册类型:有限公司职工人数: 76 连云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甲方:连云港成工华河机械有限公司乙方: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代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劳动用工管理第一条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职代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职代会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职代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公示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

第三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五条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10 日将理由通知职代会,职代会应在 10 日内及时反馈意见;职代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职代会的意见,并在 7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职代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职代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劳动报酬第六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时,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七条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

第九条本单位对从事信管外勤、业务人员、司机、服务技师、内勤不同岗位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1、岗位:信管外勤、业务人员、司机、服务技师津贴、补贴名称餐费、住宿费发放标准 50元/天5、岗位:内勤津贴、补贴名称餐费发放标准 5元/天第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

第十一条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方法是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支付。

第十二条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 30 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四条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本单位在信管外勤、服务人员、业务人员、司机等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第十六条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代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安排在休息日加班时,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十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其中从事会计、服务技师、司机等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职代会的监督检查,如特种岗位工作人员已持现资格证书,不能完成现有工作,则需另行培训,培训费用由受培训者自行承担并签订培训协议。

第二十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安排 1 次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职代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机构,监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甲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

对职代会或者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

第五章女职工特殊保护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女职工参与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聘标准。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

对怀孕、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从事禁忌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应的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定女职工休假期间月工资公司将依法支付。

第二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每 1 年组织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女病、乳腺病普查普治,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

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当支持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在单位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二十九条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每年 1 次向乙方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职代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是个人和公司分别支付 50 %。

第七章职业技能培训第三十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职业技能培训。

甲方制定的职业培训经费使用方案和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第三十三条甲方在每年度对从事服务技师、司机、信管外勤、内勤等岗位(工种)的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第八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 3 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签订程序的规定。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止;(2)不可抗力;(3)双方约定;(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其他第三十八条甲方尊重职代会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支持职代会依法开展工作,每月 30 日之前按规定向职代会拨缴经费。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

第四十条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2 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或者相应附件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

出现重大问题,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本集体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乙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