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研究述要
浅析我国集体合同制度
浅析我国集体合同制度[摘要] 完善集体合同制度是集体合同顺利实施并在劳动关系调整中真正发挥作用的必经过程。
我国目前劳动关系的现状非常严峻,已经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构成了严重挑战,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我国因目前不完全具备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条件,所以在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集体合同协商走过场、集体合同形式化、集体合同履约难等一系列问题,因而未能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制度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针对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条件的不足之处,我们要不断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相关法制建设、健全法律保障机制、提高劳动者的权利保护意识以及强化工会的力量和作用,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制度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独特作用。
[关键词] 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工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劳动关系也随之呈现出复杂且多变的特点。
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各种调整机制在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出现了不足之处。
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调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然而任何一项新生制度的顺利实施并发挥其作用,都需要一定条件的支持。
当该新生制度所需要的条件不成熟或不具备时,该制度的实施就会出现问题。
我们可以借鉴成功运用该制度的国家,通过分析总结其产生发展所需要的条件,首先为其创造其所需的条件来保障它的顺利实施。
本篇论文就是从该观点出发来探讨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条件,并试图通过对集体合同制度顺利实施所需的条件的完善来推动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促使集体合同制度发挥其在劳动关系调整过程中承上启下的作用。
1 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条件借鉴成功运用集体合同的国家,可以总结得出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条件包括以下几点:市场化的经济体制,劳动者权利意识的增强,真正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工会的产生以及法制环境的健全。
1.1集体合同制度产生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市场来配置社会资源。
因为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自由结合,而拥有劳动力的一方与拥有生产资料的一方在经济实力、信息掌握、社会资源的占有等方面存在巨大的悬殊,为平衡这种差距,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必然会出现集体协商制度,从而出现集体合同制度。
关于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探讨
关于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探讨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它是指工会或劳动者代表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以改进劳动组织、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确定劳动标准及协调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国际劳工组织1951年第91号建议书《集体合同建议书》提出,集体合同的签订办法由有关的雇主与工人双方来确定,或由国家立法按照各国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办法。
集体合同是指以一个雇主、一群雇主、一个或多个雇主组织为一方,与一个或多个工人代表组织(或选出并依法授权的工人代表)为另一方之间签订的关于工作条件和就业条件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对签订者及其代表者有约束力。
受集体合同约束的工人个人与雇主之间签订的雇用合同中如有违反协议的规定,则此项规定应属无效,除非它对工人有利。
(二)集体合同的特征1、集体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般来说,一方为工会,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2、集体合同目的具有特定性,即规范当事人之间具体的劳动关系。
3、集体合同内容具有广泛性,涉及企业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
4、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务合同。
合同当事人之间互相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一方违背了义务,责任人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工会一方若违背了义务,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只承担道义和政治责任。
5、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一般都要求以书面形式签订。
二、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签订的集体合同多为“走形式”。
在具体实践中集体合同制度相当程度上是走形式,对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起到实际的作用。
具体表现在:完成任务指标的多,出于职工自身需要的少;集体合同条款虚的多,实的少;集体合同的内容从法律法规规章中摘抄的多,反映企业和工会谈判成果的少;知道签订集体合同的多,知道进行集体协商的少;集体合同生效的多,向全体职工公布的少。
①(二)、政府充当的角色不当目前很多劳动纠纷,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社会就把矛头指向政府,认为政府没有尽到责任,但其实政府在这方面还是做了很多工作的,却没有收到实效。
集体合同制度概念研究【精品范文】
集体合同制度概念研究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国家通常被称作集体谈判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就是指用人单位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条件、职业培训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依法经过谈判达成一致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该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用此协议规范劳动和劳动管理行为的法律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应当包括这样一些内容:第一,谈判代表团的承认;第二,集体谈判;第三,集体合同;第四,集体合同的履行;第五,集体合同的监督;第六,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等等。
集体谈判代表团的承认就是指用人单位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双方依法组成谈判代表团,双方应当相互承认对方代表团的合法性和对各自主体的代表性。
这个问题主要是针对雇主的,雇主一方对员工方的代表地位应当承认,如果没有这个承认,首先是不能进行谈判的,即便是谈判,所达成的协议也是很难具有实质性约束力的。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其劳动法中都有关于工会承认的规定,因为他们的用人单位往往可能同时存在多个工会组织,这些工会组织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员工群体。
多个工会组织是否能够对员工有代表性,则需要首先予以确认,只有这样集体谈判达成的协议才是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的。
各国各用人单位对谈判代表团的承认形式也不尽相同。
有的是分别承认而签订针对不同群体员工的不同集体合同,有的是几个工会组织联合起来共同组成一个谈判代表团与用人单位方面进行集体谈判,所达成的协议对其所代表的员工均有约束力。
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全国组成统一的工会组织,均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组织系统,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也只有一个合法的工会组织。
因此,一般说来不需要对谈判代表团的承认即当然合法性。
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在一些外资企业中,往往也难免有这样的困惑即工会对员工是否真的有代表性,也就是说工会应当证明自己确实可以代表员工的利益和愿望——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更是实际意义上的。
在一些非涉外的用人单位中,其实也是存在这样的疑问的,不仅在用人单位方面,就是在员工方面也是存在这样的质疑。
集体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集体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内集体合同的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存在的集体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与劳动者的集体合同制度,履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履行等一切义务。
第四条集体合同应当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合理为原则。
第五条企业内部工会应当积极参与和推动集体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第六条集体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集体合同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集体合同的宣传和解释,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修改和违法解除合同。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和要求第十条企业应当在员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监督下,依法依规订立集体合同。
第十一条集体合同应当经过工会主席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
第十二条集体合同应当界定合同的期限、主要内容、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式等事项。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集体合同中明确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集体合同中明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等事项。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集体合同中规定员工的责任和义务,约定员工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集体合同中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和方式,明确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在集体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和支付时间,确保合同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在集体合同中规定劳动者的休假时间和休假流程,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在集体合同中确保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权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
第三章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条集体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依法依规签订相关文件并报批准部门备案生效。
第二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解除应当经过工会主席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共同决定,依法依规签订相关文件并报批准部门备案生效。
集体合同法律制度研究
集体合同法律制度研究集体合同是劳动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它是集体谈判的结果,涉及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资矛盾的协调处理等方面。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法律规定、实践运用和存在问题等角度对集体合同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历史背景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起源于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劳资冲突。
19世纪末20世纪初,工人阶级面临诸多困境,欠缺权益保护和劳动条件改善的机制。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工组织开始倡导集体谈判,通过与雇主达成集体合同协议来达到权益保护和劳动条件改善的目的。
二、法律规定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劳动法是对集体合同进行规范的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签订程序及效力等方面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也对集体合同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培训、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与奖惩、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集体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等形式的劳动关系也适用集体合同。
三、实践运用集体合同在实践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它为劳资关系的和谐提供了制度保障。
集体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明确了雇主的义务。
通过集体合同的签订,劳资双方可以进行平等协商,促进了劳资双方的沟通与合作。
其次,集体合同对劳动条件的改善起到了推动作用。
劳动者通过集体合同可以争取到更好的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提高了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工作满意度。
再次,集体合同对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劳资双方产生分歧和纠纷时,可以通过集体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协商和调解,避免了劳资矛盾的激化和劳动纠纷的产生。
四、存在问题尽管集体合同在保护劳动者权益和调整劳资关系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劳工组织和劳资之间的力量对比不平衡,导致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存在困难。
一些雇主往往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限制了集体合同的有效性。
中国现代集体合同制度
中国现代集体合同制度摘要: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从产生到发展,至今已经历了不短的时间,有取得了许多成果,也仍然存在明显问题。
本文试图分析集体合同制度现状与问题的深层原因,提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的思考,究其背后原因,涉及立法、体制、主体、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同时结合所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谈及了本文的研究目的,以及展望和不足.-----背景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等,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它是指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以改进劳动组织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确定劳动标准及协调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在中国,集体合同是有关集体劳动条件,就业条件和劳动关系的规定,对缔约当事人及缔结协议双方所代表的人员都有约束力,包括集体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加入该团体的雇主及工人既是对各项劳动立法的具体落实,又是调整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具体规范.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最早起源于劳动立法运动,早在最初的革命时期还只是一种简单单纯的劳动契约.随着革命任务的完成和执政党的替换,以及经济制度的转变,我国的集体合同随之相应地发生了改变,也开始日趋系统化和完整化.从新中国成立,我国最开始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计划经济,在经济形式单一和国家强有力的调控手段下,当时的集体合同制度也相应单一,并与政治紧密联系,没有独立性.随着改革开放的展开,我国的计划经济制度开始向市场经济制度过渡,劳动关系也向市场化转变,而以前的劳动关系的调整手段便也开始不适应,迫切需要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集体合同机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下,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式比较多样化,其中包括国有,集体和个体私营,而多样化的经济形式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复杂化,随之是集体合同调整机制的难度加大.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正处于过渡时期,基本的法律框架已搭起,集体合同法律制度在中国已经建立,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在相较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劳动关系体制下,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尤显不完善.-------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现状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建立并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力图使之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在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刚刚起步,没有发挥其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中国在宏观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形成,微观上现代企业制度正在建立的背景下,劳动关系的巨大变化和劳动争议的急剧上升,给劳动关系的调整制度提出了挑战.不管是立法和体制,还是主体和环境,都构成了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的现状立法方面:调整劳动关系的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是与保护劳动关系的法令的完善相一致的.在我国,<<劳动法>>是协调和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的最基础法律.1995年,我国实施<<劳动法>>,2001年修订<<工会法>>,2000年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1994年废止2004年新颁布<<集体合同规定>>,可见我国近年来的劳动法令正在日趋多样性与针对性,竭力跟上并适应市场经济潮流下的多种经济制度并存的时代要求.但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仍是存在不足的,比如它的法律法规相对分散,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层次不高,缺乏单独立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责任,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实施范围过窄的问题.体制方面: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一种调整劳资关系的制度,实行集体合同制度也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此前提下有利于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得到强有力的国家调控,以便更好的维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利,但也正因此而使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相较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更缺失了独立性与灵活性.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多种经济体制并存,故而不仅有国有,集体,还有个人私营.在这种多样化的体制下,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变得尤为复杂,其所牵扯到的利益方就更多,不仅要兼顾资方和劳方,还要考虑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为集体制度独立性问题的解决添加了阻碍.主体方面:传统观念认为,无论是经济地位还是社会地位,劳动者都是出于弱势地位,因此劳动者们组织起来与资方进行协商谈判,形成与资方平衡的主体地位,进而通过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就有关劳动生产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代表工人的工会本来是通过集体谈判的形式处理劳资双方的争议,其具有重大的作用,正如韦布的<<产业民主>>中所说:'在没有工会组织的行业里,劳动者个人没有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的可能,但如果工人们组成团队,推选代表人以团队的名义与雇主进行谈判,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便会得到改变.’但在中国目前的形势中,工会并未意识到它们身上所承担的责任与权利的重大.同时,工会组织经常会在国企改革中受到不良的待遇,有的工会组织甚至会被撤销或合并,工会原来的领导逐步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管理者兼任工会主席.环境方面:在我国,直到推行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才开始运用集体合同协调劳动关系,集体合同制度目前尚处在逐步完善.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危机,以及我国经济和企业发展,中国的劳动关系也随之受到影响,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面临新的挑战.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地位本来就低,所以在如今的产业改革中就更容易被忽视,这必定会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到劳动双方的利益.故而,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必须更具灵活性,以适应经济环境的不断变迁.-------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问题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和企业自主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工会参与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
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员工和企业的良性互动,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我单位制定了本《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凡我单位员工入职,即视为遵守并接受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是我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性文件,是员工在就业期间必须遵守的规范。
员工应当认真学习、遵守和执行本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补充、解释等事宜均由我单位负责。
第四条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依据。
第二章员工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员工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劳动安全、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
第六条员工应当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单位的管理,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员工应当维护单位内部的团结和谐,避免以言语或行动损害单位的利益,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员工应当爱护单位的财产和设备,不得私自挪用、损坏或乱用单位的财物。
第八条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不得违反规则和规定。
第三章工资报酬管理第九条员工的工资报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的绩效标准执行,工资支付采用月结的方式,严禁私自调整工资标准。
第十条员工应当如实填写勤工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旷工。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参加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工资涨幅和晋升机会。
第十二条发生欠薪现象时,员工有权要求单位立即支付工资。
单位应当及时核实原因,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立即支付工资报酬。
第四章劳动保护和安全第十三条单位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有意外受伤等情况,单位应当第一时间提供医疗救助,并及时报告上级单位。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不得因私造成事故。
集体合同制度研究
五、结论
推动企业和员工积极参与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职工 权益保护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提供更好的法 律保障和社会环境。集体合同制度研究
五、结论
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劳动法律制度,它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企 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本次演示将就集体合同 制度的起源、发展历程、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实践情况进行综述。
一、集体合同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集体合同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的欧洲。当时,工人和雇主之间 的矛盾日益尖锐,工人开始组织起来,寻求自我保护和改善工作条件。一些国家 的政府开始并介入这些矛盾,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劳工权益。在此背景下,一些国 家和地区开始实行集体合同制度,以法律形式规范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关系。
二、可行性分析
1、法律基础
1、法律基础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了劳动者的权益。此外,《劳动 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也为集体合同立法提供了基础。近年来,我国 政府对劳动关系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立法和政策制定,为集体合同立法提供了有力 的法律保障。
2、制度环境
2、制度环境
我国正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包括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制度等。集体合同立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劳动关系协调制度,提高 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案例分析
通过集体合同立法,该企业的劳动者获得了更为全面和稳定的权益保障。用 人单位也通过与劳动者代表的协商,优化了企业的管理制度,提高了企业的竞争 力。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集体合同立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积极意义。
四、反驳观点
四、反驳观点
有人认为集体合同立法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影响企业的发展。对此,我们认 为,集体合同立法实际上是在引导企业建立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的劳动关系,这 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同时,通过与劳动者代表进行协商,企业 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劳动者的需求和关切,从而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信誉形 象。
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中,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集体代表签订的一种书面劳动合同。
该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讨价还价、协商达成的,且经过劳动者本人及其代表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签订的,规定了双方在使用劳动力过程中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合同。
二、优点1、从劳动效率上考虑,集体合同体现了集体就业制度,增进了劳动者的团结,促进了集体精神。
2、从劳资双方的权利比较考虑,集体合同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减轻了劳动者的一切负责,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
3、从经济效率考虑,集体合同可以减少纠纷产生的费用,降低劳资双方的人力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缺点1、集体合同可能会产生团体行为,导致整体利益被损害,破坏劳动关系的正常运行。
2、如果劳资双方没有就范围、条件细节等问题达成一致,集体合同可能会发生变动,给双方带来不确定性,影响正常签订合同的进行。
3、集体合同受到地方文化、宗教信仰、民族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解释,容易导致双方理解不同、表达不当等现象发生。
四、注意事项1、签订集体合同前,双方要客观审视自身的利益,建立起坦诚相待的良性交往关系。
2、劳动者要有正确的知识观念,要知道自己在劳动者中社会地位,要知道自己享有和尊重的法律权利。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遵守劳动法,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规避风险。
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按照双方正式签订的集体合同内容处理具体的劳动事宜,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小结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的一部分,能够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间的良性交往。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以坦诚交往的态度进行协商,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通过集体讨论或者工会组织代表承诺取得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或者其他劳动条件的约定。
以下是关于集体合同制度的一些介绍。
首先,集体合同制度有助于促进劳资双方的协商和沟通。
通过集体讨论或者工会组织代表参与的方式,劳资双方可以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问题进行讨论和协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这种制度的实施可以避免双方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促进劳资和谐关系的形成。
其次,集体合同制度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在集体合同中,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工时、休假等方面进行约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通过集体合同制度,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平等地协商劳动条件,获得公平合理的待遇,避免劳动者被剥削和虐待。
再次,集体合同制度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通过劳资双方的协商和约定,可以合理分配劳动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可以激励劳动者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从而实现企业和劳动者的共赢。
最后,集体合同制度也对用人单位进行了限制,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用人单位在制定和执行工作规程、工资基准、劳动保护等方面,必须与劳动者进行充分的协商和约定,不能单方面地压榨和剥削劳动者。
通过集体合同制度,用人单位的权力得到了一定的限制,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总的来说,集体合同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劳资双方的协商与沟通,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限制了用人单位的行为。
同时,集体合同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共同发展。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是指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或其有关方面协商订立的,对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加以具体规定、确立共同意愿的书面协议。
它是集体协商成果的具体体现,是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之一。
集体合同的规定,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良好关系、推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就集体合同的规定加以分析。
一、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待遇集体合同的规定,最基本的是要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比如: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安排、劳动保护和安全、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和标准、薪资标准、津贴及奖金的发放规定等。
这些条款的规定,能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期望得到保障,使用人单位明确劳动者的工作水平和要求,以便制定合适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在工资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激励,从而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二、规定劳动者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集体合同规定劳动者应具备哪些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是一个较为重要的方面。
比如要求员工要遵守规章制度,不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利益,不参加政治和宗教活动等。
这些规定不仅有益于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而且还有利于促进员工自身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三、规定劳动者的培训及晋升范围集体合同也可以规定劳动者的培训及晋升情况。
比如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将公司内部的职务晋升及升迁等级纳入到集体协议中。
在晋升时要求员工要有相应的资格管限,即学校的学位或职工培训训证书等。
这样,既有利于保护员工的权益,又能提高员工的英语水平和职业素质。
四、规定解决劳动纠纷和劳动安全保障的机制和方式集体合同规定解决劳动纠纷和劳动安全保障的机制和方式也非常重要。
比如,规定了解决纠纷的时限、责任和权利等。
对于通过一系列内部的纠纷处理程序后仍未解决的纠纷,用人单位和工会还应制定一个专门的仲裁委员会,以独立、公正、公平、及时处理各种劳动争议,维护用人单位的业务秩序和管理领导权。
劳动安全保障方面,应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员工在工作中遵循安全规范,增强安全防护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和伤害程度。
集体合同制度概念研究
集体合同制度概念研究一、概念解析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劳动组织和员工之间达成协议的一种制度。
员工代表或工会与雇主代表协商签订的协议称为集体合同,它规定了劳动组织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劳动组织和员工的工作待遇、休息时间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集体合同制度是工会、法律和经济手段的有机结合,是维护工人权利、调整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安全的基本制度之一。
二、发展过程及现状集体合同制度起源于20世纪初期的美国和欧洲,当时的工会和雇主进行集体谈判,协商签订合同,保障了工人的权益和利益。
20世纪50年代,随着民族工业的迅猛发展,国内工会运动逐步兴起,在此背景下,我国也开始探索集体合同制度的实践和发展。
1982年颁布的《劳动法》首次规定了集体合同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明确规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以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订立书面的集体合同”。
自此,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开始进入坚实发展的轨道。
目前,我国已有多个行业和企业组织了集体合同,全国共签订的集体合同已经达数百万个。
虽然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和工会对于集体合同制度尚未充分理解和运用,但随着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三、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和意义1.促进和谐劳资关系集体合同的签订是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的,它体现了劳动对等协定的精神,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双方的权益。
集体合同制度能够在合法、秩序、安全、稳定的前提下,促进和谐劳资关系,进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利益。
2.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集体合同制度是加强劳动组织维权能力的重要途径,它通过与雇主签订合同的方式,充分保障了工人的权益。
在劳动法规中,规定有不少条款是针对集体合同的相关内容而设定的。
集体合同的存在有利于保障工人的利益和权益,使其不会因为法律缺陷而受到不法侵害。
3.有效制约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备案程序,一旦雇主违反合同条款,劳动组织和员工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利益和权益。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合同,是指由一方与多方建立的合同关系。
集体合同的特点是参与主体多,受约束的范围广。
下面将对集体合同的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1.参与主体:集体合同通常由一方与多方参与签订,一方可以是企业、团体、机构等,多方可以是员工、劳动者等。
集体合同适用于相同劳动条件和待遇的劳动者群体,例如同一企业、同一行业、同一地区的劳动者。
2.合同内容:集体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假制度、加班补偿、社会保险、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集体合同还可以针对特定团体的实际情况,增加特殊条款,如职业培训、福利待遇、晋升机制等。
3.合同签订:集体合同的签订需要符合民事法律的要求,一般在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协商并签署。
劳动者代表可以由工会、工会会员或任命代表等形式产生,用人单位必须尊重劳动者代表的权益和意见。
集体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法定的审查和备案程序。
4.合同效力:集体合同作为法律文件有强制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权要求对方执行合同约定。
集体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以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签署之日起生效,但也可以设定具体的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集体合同的内容修改、变更和解除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
5.法律保障:集体合同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法律工具。
根据中国劳动法,劳动者在集体合同当中享有基本工资、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福利待遇等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集体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集体合同是一种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工具。
通过合同的规定,可以确保劳动者享受合理的工作条件和合理的劳动报酬,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和谐关系。
同时,集体合同也有助于维护企业的稳定运作,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集体合同制度概念研究
集体合同制度概念研究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劳动力的逐渐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员工的权利和福利问题。
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一种管理员工关系的方式,已经成为了企业管理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对集体合同制度进行深入的探讨,分析其概念、作用、优势和缺点,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概念集体合同制度是指用协商的方式来规定劳动力的权利和福利,并通过签署合同来确保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权益关系。
这一制度主要由企业和企业工会两方面共同制定,并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作出一些适当的自主决策,以更好地适应企业的需求。
三、作用集体合同制度对企业和员工都具有很大的作用。
集体合同制度可以规范企业管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增加企业的运营效率。
通过制定合同,企业可以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权利福利,保证员工得到合理的待遇和保障。
同时,集体合同制度也可以提高企业效益,降低劳动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2. 对员工集体合同制度对员工来说也有很多好处。
首先,它可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能够得到公正的待遇和保障。
其次,通过集体协商,员工可以参与企业决策,对企业的运营和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它可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让员工更加珍视自己的工作。
四、优势集体合同制度相比于其他的管理方式,具有许多优势。
集体合同制度可以让企业和员工双方都获得好处。
企业可以得到更高的效率和更低的成本,员工则可以获得更好的福利和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和员工的利益都能够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2. 稳定的劳动力关系通过签署合同,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权益关系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劳动力关系得到了更加稳定的维护。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更加安心地进行生产经营,员工也可以更加安心地发挥自己的职业能力。
3. 合同灵活性相比于国家法律法规,集体合同制度更具有灵活性。
企业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更加自主地进行决策和规定。
这一灵活性可以使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竞争力。
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研究述要
我国集体协议制度研究述要一、我国集体协议制度研究概况集体协议制度是劳动法上的一项法律制度。
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集体协议制度均已经成为一项十提成熟的法律制度。
就我国的集体协议制度研究而言,与我国劳动立法和集体协议立法的落后状况比较一致——劳动法长期没有得到法学界、司法界和社会各界的充足重视,所以劳动法学研究至今仍然属于我国法学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在我国劳动法学研究中,学者们又把研究重点放在了劳动协议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劳动争议解决制度等方面,而集体协议制度一直没有受到劳动法学界的足够关注,所以集体协议制度研究又成为我国劳动法学研究中的“薄弱环节”。
但是,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的集体协议制度研究还是在不断地取得进展,表现在:第一,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意识到了集体协议制度的重要地位,因而研究集体协议制度的人员在逐渐增长;第二,已有一批研究集体协议制度的学术专著已经开始出现。
迄今为止,我国学者对集体协议制度的研究重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研究集体协议制度所涉及的各种基本理论问题,二是介绍和研究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集体协议制度,三是研究在我国如何推行集体协议制度和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四是研究如何构建我国的集体协议制度,完善我国的集体协议立法。
十年来,我国学者撰写了下列专门介绍和研究集体协议制度的著作:(1)《集体协商与集体协议制度》:刘继臣著,中国工人出版社,1995年3月;(2)《集体谈判集体协议的理论与实用全书》:强磊、关彬枫著,中国物价出版社,1995年5月;(3)《集体协议集体谈判》:石美遐著,法律出版社,1996年5月;(4)《劳动协议与集体协议》:杨汉平主编,中国物资出版社,1996年6月;(5)《集体协商谈判规程与谈判技巧》:纪明波、强磊著,中国工人出版社,1996年8月;(6)《市场经济与集体协议》:高小平主编,济南出版社,1997年;(7)《劳动协议·集体协议》:石美遐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8)《集体协商与集体协议的订立履行与管理》:刘毅著,中国工人出版社,1998年9月;(9)《市场经济国家的集体谈判制度》:余云霞著,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10)《论集体协议法律制度》:姜俊禄著,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23年;(11)《劳资谈判》:郑桥著,中国工人出版社,2023年;(12)《集体谈判制度研究》:程延园著,2023年。
简单介绍集体合同制度的内容
简单介绍集体合同制度的内容《集体合同制度,咱得聊聊》嘿,大家好啊!今天咱来唠唠集体合同制度。
咱就先从一个事儿说起吧。
我记得有一次在一家公司上班,那时候大家对工资啊、福利啥的都有点意见。
后来呢,就有几个同事带头跟公司谈,这一谈,就扯出了集体合同制度。
这集体合同制度呢,简单说就是员工们一起跟公司坐下来,商量各种和咱息息相关的事儿。
比如说工资水平,总不能一直那么点钱吧,得跟着物价啥的涨一涨呀。
还有工作时间,咱也得有个合理安排,不能老是加班加点累成狗啊。
再就是假期,年假、病假啥的,这都是咱应得的嘛。
这就好像咱一群人一起去买东西,人多力量大,能争取到更好的条件。
通过这个集体合同制度,员工们的声音能被听到,公司也得重视起来。
然后呢,大家就开始收集意见,每个人都能说自己的想法。
那场面,可热闹了,各种意见都有,什么要求增加补贴的,要求改善工作环境的,七嘴八舌的。
之后选出代表,和公司的管理层去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那真是你来我往,唇枪舌战啊。
员工这边讲道理摆事实,公司那头也得考虑实际情况。
谈好了,皆大欢喜;谈不好,那就接着谈。
我觉得这个集体合同制度特别好,为啥呢?因为它让我们这些小员工也有了说话的份儿,能为自己争取权益。
而且公司也能通过这个制度更加了解员工的想法和需求,这样大家才能一起把工作干好,公司才能发展得更好呀。
总之啊,这集体合同制度就像是一个桥梁,连接着员工和公司,让双方都能找到一个平衡,一起向前走。
以后咱工作的时候,要是遇到不合理的事儿,就可以想想这个制度,团结起来,把咱该得的都争取到手!这就是我对集体合同制度的简单认识啦,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呀。
简单介绍集体合同制度的内容
简单介绍集体合同制度的内容1. 集体合同制度啊,就好比是一群人一起搭的一艘大船!比如说公司里的员工和老板,大家一起商量怎么让这艘船航行得更稳更快。
就像我们一起决定工作时间、工资待遇这些重要的事,这样每个人心里都有底,工作起来也更带劲呀!2. 你想想看呀,集体合同制度不就是大家一起找个公平的规则嘛!好比大家一起建房子,规定好怎么分配材料、怎么分工,才能把房子建得又好又快。
像我们公司谈好了福利怎么发,那大家不都开心嘛!3. 集体合同制度呀,那可是保障大家权益的好东西呢!可以把它想象成一个大护盾。
咱在工作的时候,有了它就像有了坚强的后盾,不怕被欺负呀。
比如说和老板协商好了休息时间,谁也不能随便剥夺我们的休息权利,多棒啊!4. 嘿,集体合同制度就像是一条把大家串在一起的绳子!大家共同确定一些事情,劲儿往一处使。
就像我们约定好工作中的安全规范,这不是对每个人都好吗?5. 集体合同制度,其实就跟大家一起定个游戏规则差不多!每个人都知道该怎么玩才不会乱套。
比如我们规定好了加班怎么算报酬,这不是明明白白的嘛,能不吸引人吗?6. 集体合同制度不是别的,就是给大家一个公平说话的地方呀!想象一下,就像大家围坐在一起讨论怎么分蛋糕才合理。
像咱们争取到了更好的职业培训机会,这对个人发展多大帮助呀!7. 哎呀,集体合同制度简直就是大家的法宝!就像大家一起打造的一把钥匙,可以打开各种好福利的大门。
比如说协商出弹性工作制度,这多人性化呀!8. 集体合同制度真的很重要啊!它就是我们共同的约定,是让大家工作生活都更美好的保障!难道不是吗?观点结论:集体合同制度对员工和企业都非常重要,是维护公平、促进和谐的关键,大家一定要重视和利用好它呀!。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是指以集体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与集体或团体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集体合同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一、合同的订立方面:
1.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和联系方式;
2.集体或团体劳动者的代表组织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1.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年;
2.合同的方式,可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三、劳动条件方面:
1.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工资和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变更合同的程序和方式;
2.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方式;
3.违约责任的约定;
4.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和经济补偿。
五、劳动争议的处理:
1.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和程序;
2.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六、其他事项:
1.特殊工种和特殊劳动关系的规定;
2.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适用;
3.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集体合同的主要特点是以集体形式订立,适用于一定规模的集体或团体劳动者。
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公平性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同时,集体合同也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和维护,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得到平衡和保护。
总结起来,集体合同规定了用人单位和集体或团体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的期限和方式、劳动条件、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劳动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通过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不仅可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也可以促进用人单位的稳定发展和员工的稳定就业。
集体合同规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集体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对集体合同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集体合同适用范围广泛。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全体劳动者订立的集体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下属所有的劳动者。
这意味着,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拥有劳动者,都应当订立集体合同。
其次,集体合同的内容要全面、合法。
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集体合同还可以规定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奖励制度、培训经费等内容。
在制定集体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注重合法性,遵守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
再次,集体合同应当依法订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集体合同应当经过用人单位的工会和劳动者代表大会进行协商。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与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进行集体协商的方式,就劳动者的利益、福利待遇以及劳动条件等方面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然后,将集体协商的结果写入集体合同,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签章确认。
最后,集体合同的执行应当监督。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条件与待遇。
工会和劳动者代表可以对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进行投诉和维权。
同时,劳动行政部门也有监督权力,可以对违反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总的来说,集体合同的订立和执行对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制定集体合同,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劳动者和工会也要加强自身的监督和维权意识,积极参与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订立过程,共同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劳动关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研究述要一、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研究概况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法上的一项法律制度。
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不管是在立法上依旧在理论上,集体合同制度均差不多成为一项十分成熟的法律制度。
就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研究而言,与我国劳动立法和集体合同立法的落后状况比较一致——劳动法长期没有得到法学界、司法界和社会各界的充分重视,因此劳动法学研究至今仍然属于我国法学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在我国劳动法学研究中,学者们又把研究重点放在了劳动合同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方面,而集体合同制度一直没有受到劳动法学界的足够关注,因此集体合同制度研究又成为我国劳动法学研究中的“薄弱环节”。
然而,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研究依旧在不断地取得进展,表现在:第一,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意识到了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地位,因而研究集体合同制度的人员在逐渐增加;第二,差不多有一批研究集体合同制度的学术专著差不多开始出现。
迄今为止,我国学者对集体合同制度的研究要紧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研究集体合同制度所涉及的各种差不多理论问题,二是介绍和研究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集体合同制度,三是研究在我国如何样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四是研究如何样构建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完善我国的集体合同立法。
二、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研究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观点(一)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法上的地位董保华教授系统论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法模式”,他认为:“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进行调整时,是通过劳动基准法调整全部劳动关系,通过集体合同调整集体劳动关系,通过劳动合同调整个不劳动关系。
”“第一层次的调整方式,是由劳动关系所具有的人身关系和隶属关系的特征所决定的。
第三层次的调整方式,是由劳动关系所具有的财产关系和平等关系的特征所决定的。
第二层次的调整方式,作为一种中观的层次,既是一种承上启下的层次,又兼顾了劳动关系的各种特征。
”劳动基准法在调整劳动关系时尚留有空间。
假如这一空间单纯以劳动合同来调整的话,由于当事人双方经济地位不平等,劳动者个人力量单薄,不足以与劳动力使用者抗衡。
集体合同是一种依靠集体力量来爱护自身利益的劳动关系调整方式。
”可见,在董保华教授看来,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关系调整的法模式”中承上启下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层次。
有学者进一步指出:“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枢纽,是劳动法的核心制度”;“劳动法……实行的是‘劳动基准法定与合同约定相结合’原则,……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由法律规定,具体权利义务由双方通过合同协商约定。
在权利义务约定的具体方式上,劳动法又实行‘个体约定与团体约定相结合’,并以团体约定方式为主导,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结合,以集体合同为主导。
为何要以集体合同作为确定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要紧工具?因为在个体劳动关系中,……雇主手中掌握着与几十个、几百个、几千个、几万个劳动力相对应的生产资料和工作岗位,而劳动者个人手中只掌握着自己躯体内所蕴含的与一份生产资料相对应的一个劳动力,假如劳动者个人拒绝与一个雇主订立劳动合同,那个雇主只只是丧失了一个订约机会,而假如雇主拒绝雇用一个劳动者,则意味着那个劳动者丧失了几十个、几百个、几千个、几万个订约机会……因掌握资源的数量不同而导致……谈判力极其悬殊……”。
王全兴教授也认为,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法体系中处于与劳动合同制度并重甚至比劳动合同制度更为重要的地位,因为在爱护劳动者利益和协调劳动关系方面,集体合同具有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无法取代的功能;在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这两种制度的实行顺序上,集体合同是“纲”,劳动合同是“目”,“纲举”才能“目张”,因此政府、企业和工会都有必要把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工作而优先实行,至少应当使集体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同步实行。
(二)劳动三权之间的关系“团结权,又称组织权,一般是指劳动者为实现维持和改善劳动条件而组织和加入工会的权利,广义的团结权还包括了集体谈判权和团体争议权(简称争议权,如罢工),是劳动者运用组织的力量对抗雇主以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一般称之为‘劳动三权’。
可见,劳动三权与集体合同制度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关于劳动三权之间的关系,程延园副教授认为,“团结权是集体谈判的前提和基础,劳动者团结起来组成工会,是进行集体谈判的‘先行行为’。
争议权则是实现集体谈判权的辅助性权利,是保障集体谈判得以开展的压力手段,没有集体谈判权,争议权也无法最终落实。
团结权和争议权的目的均是为了集体谈判,集体谈判是‘劳动三权’的核心。
”常凯教授也指出,“团结权,是集体劳权中的首先的和基础的权利。
没有这一权利,其他权利,如集体谈判权和劳动争议权等就无法实施”。
(三)集体合同的劳方主体在集体合同的主体中,一方是雇主或雇主组织,关于这一点没有什么争议。
然而,我国《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能够……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那么,劳动者一方的主体究竟是不是工会?学者们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目前我国劳动法学界要紧有‘工会主体讲’、‘劳动者主体讲’、‘劳动者和工会共同主体讲’三派观点。
”程延园副教授对我国《劳动法》第33条的规定进行了分析:“将职工一方作为与雇主相对应的另一方,那么职工一方究竟指的是谁?笔者以为,它要么是指劳动者个人,要么是指某个劳动者集体。
假如是劳动者个人,则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谈判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集体协议;假如是指劳动者集体,但这种集体又不是工会,则只能是现行体制之外的工人的自发组织,如同乡会、打工者协会、雇员协会或者某个劳动者群体,假如这些组织也有权与企业谈判,签订集体协议,那就意味着我们承认多元工会,这与我国目前采纳的是一元化工会体制又相悖。
因此,在集体谈判和集体协议制度中与雇主或雇主协会相对应的主体只能是工会,而不能是劳动者个人和其他工人团体。
”另有学者结合《劳动法》和《工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综合分析:“集体合同中与企业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只能是工会,因为企业职工只有组织起来才能运用集体的力量同企业抗衡,进行集体谈判(即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而‘组织起来的企业职工’确实是工会(即劳动者团体);没有组织起来的企业职工只是一个单个的、分散的、彼此没有集体交涉共识的劳动者,如同一般散沙,全然无法运用集体的力量同企业抗衡,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无工会时推举代表进行集体谈判是一种临时组织形式,如同临时工会),因此不可能成为集体合同的当事人。
可见《劳动法》将‘企业职工一方’或‘企业全体职工’视为集体合同中与企业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是专门不准确的,客观上模糊了工会在集体合同中的角色,弱化了工会在集体合同制度中的地位。
修订后的《工会法》第20条第3款使用了‘工会签订集体合同’的表述方式,第4款使用了‘因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工会能够……提请仲裁……提请诉讼’的表述方式,如此就明确了工会是集体合同的当事人,把工会推到了集体合同制度的中心位置上,从而大大强化了工会在集体合同中的地位,有利于促使工会在集体合同制度中积极发挥作用。
”(四)工会的独立性和代表性有学者认为,“集体合同制度有两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工会代表原则和主体独立原则。
工会代表原则不仅是指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谈判并签订集体合同,它更要求工会必须能够真正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
假如工会不能真正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那么从实质意义上来讲,工会就不具备集体合同的主体资格,因为这意味着工会不是和企业相对应的利益主体,即使如此的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也不可能产生集体合同的作用。
所谓主体独立原则,是指集体合同的双方在身份上、地位上、利益上、行为上都应该是相互独立的;尤其强调的是,工会必须具有独立于企业的身份和地位。
从一定意义上讲,主体独立原则亦可称为工会独立原则,它是实行工会代表原则的保障;工会假如不能取得独立地位,而受制于企业,那么工会就不可能真正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
显而易见,不能实现这两个原则,就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集体合同制度。
”姜颖副教授则认为,从我国的实践来看,我国的企业工会与企业还存在着较多的依靠关系,工会难以成为集体协商中的独立主体,表现在:工会组织的建立依靠企业,工会主席的产生依靠于企业,工会干部的劳动关系依靠于企业,工会经费的拨缴依靠于企业。
针对我国企业工会缺乏独立性的状况,有学者提出如下立法建议:第一,禁止企业行政组建工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组建工会的法定程序,保障职工的结社自由;第二,禁止企业的负责人和高级治理人员加入工会;第三,明确规定工会的选举程序,保障工会的民主性;第四,“理直气壮”地规定工会的职能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要给予工会不应由工会承担的职能;第五,禁止企业党委成员和企业党委各部门负责人兼任企业负责人、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工会负责人,完全实行党政分开、党工分开,党委超脱于企业行政和工会之上;第六,禁止企业向工会提供任何财政支持,企业也没有义务向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提供经费,工会经费应由工会自行筹集。
(五)集体谈判义务《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能够……签订集体合同”,结果许多企业据此认为既然能够“签订集体合同”,那么也能够不签订集体合同,因此拒绝同工会进行集体谈判。
有学者对此进行了分析:“《劳动法》第33条第1款实际上只规定了工会和企业‘能够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而未规定双方必须同意对方的提议进行集体谈判的义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
《工会法》第5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四)无正当理由拒绝平等协商的。
’该规定实质上规定了企业和工会的集体谈判义务及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集体谈判义务时的法律责任。
此处所谓的‘正当理由’必须严格掌握,只有那些既不可幸免又不可克服同时足以阻碍集体谈判正常进行或者牵强进行集体谈判会阻碍更大利益的实现的情形才能构成‘正当理由’。
此外,构成‘正当理由’的情形消灭之后,不得再拒绝进行集体谈判。
”(六)罢工权常凯教授认为:“集体争议权是与劳动者的团结权和谈判权联系在一起的。
但由于我国没有集体争议权或罢工权的立法,致使因结权和谈判权也不完整。
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劳动者由于不享有集体争议权,在集体谈判的过程中对雇主的拒绝谈判和不老实谈判缺乏制约的手段。
作为劳资自治的一种形式,集体谈判能否进行或成功,关键的问题在于劳资双方的实力对比,而集体争议权是工会迫使雇主同意谈判的最要紧的手段。
中国的集体谈判制度假如没有集体争议权的保障,就专门难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