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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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注销登记)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注销登记)
原登记内容
变更/备案/改制后登记内容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填写)
(申请பைடு நூலகம்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资金数额
(分公司除外)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其他_________
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填写)
□长期□年
□变更/备案□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变更/备案/改制事项
2019年7月21日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隶属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XXX(手写签字)
隶属企业(单位)盖章
2019年7月21日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XXXXXXXX
移动电话
XXXXXXXXXXX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XXX(手写签字)
(分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不填写)
■已缴回□未缴回

华为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华为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附表1联络员信息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

联络员可以为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并填写对应栏目。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联络员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3、《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承诺书(登记机关名称):(商事主体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商事主体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商事主体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分公司备案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备案登记申请书

尊敬的[登记机关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拟设立分公司,现向贵机关申请分公司备案登记。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申请人基本信息1. 公司名称:[公司全称]2. 注册号:[注册号]3.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4.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万元人民币5. 住所:[公司住所地址]二、设立分公司情况1. 分公司名称:[分公司名称]2. 分公司住所:[分公司住所地址]3. 分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公司章程规定填写]4. 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姓名]5. 分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公司章程规定填写]三、设立分公司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3. 《公司章程》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四、设立分公司承诺1. 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 本公司保证分公司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3. 本公司保证分公司负责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4. 本公司保证分公司设立后,依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五、申请事项1. 请贵机关依法对本公司设立的分公司进行备案登记。

2. 请贵机关在备案登记后,颁发《营业执照》。

特此申请,敬请审批。

申请人:[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申请日期:[申请日期]附件:1. 公司章程2.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3. 分公司设立决议4.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材料及要求请以当地登记机关规定为准。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亲爱的朋友们,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非常实用的话题——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我要告诉大家,这个申请书可不仅仅是一张纸那么简单,它可是关系到我们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哦!咱们可不能马虎大意,得认真对待这个申请书。

话说有一天,小张的公司决定成立一个分公司,以便更好地拓展业务。

于是,小张就开始着手准备这个分公司的登记(备案)申请书。

他先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关于公司登记的书,然后又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

经过一番努力,小张终于掌握了申请书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他就开始认真地填写申请书了。

小张在申请书的第一部分写了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这些信息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法律地位。

接着,小张在第二部分详细描述了分公司的设立情况,包括分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

这一部分可是相当关键,因为它要向审批部门证明分公司的确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总公司和客户而设立的。

小张开始填写申请书的第三部分,也就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这部分内容可是决定了分公司能否顺利开展业务的关键所在。

小张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觉得自己的公司主要是从事销售和服务方面的工作,所以他就把“销售”和“服务”这两个词写在了经营范围里。

他还特意注明了分公司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小张在申请书的最后一部分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表示自己对这份申请书的内容是完全了解并同意的。

他就把这份申请书交给了审批部门。

没过多久,审批部门就通知小张,他的分公司已经通过了登记(备案)申请,可以正式成立了。

通过这次经历,小张深刻地认识到了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的重要性。

他觉得,只要我们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办理这些手续,就一定能够顺利地开展业务。

而且,这些手续不仅能够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还能让我们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朋友们,你们可要记住了,办理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可不是一件小事哦!咱们一定要认真对待,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定。

0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0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0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0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隶属企业(单位)名称营业场所/ 经营场所联系电话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登记机关营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省(市 / 自治区)市(地区 / 盟 / 自治州)县(自治县 / 旗 / 自治旗/ 市/ 区)乡(民族乡 /镇/ 街道)村(路 / 社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负责人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填写)(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资金数额经营期限万元年(分公司除外)( 合伙企业分支□长期□币种□人民币□其他 _________机构填写 )□变更 / 备案□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变更/ 备案/ 改制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 / 备案 / 改制后登记内容注: 1、本申请书适用于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 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注销 ( 仅限注销登记填写 )注销原因□隶属企业(单位)决定撤销。

□被依法责令关闭。

□被登记机关依法吊销或撤销。

□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债权债务清理(分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债务清理完结业分支机构不填写)缴回公章情况(分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已缴回□未缴回业分支机构不填写)□负责人信息(仅限设立及变更负责人填写)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固定电话国别(地区)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拟任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负责人任免文件□经决定,免去□经决定,兹任命的负责人职务。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设立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设立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附表1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

附表2印章刻制信息2.法定名称章和发票专用章是必填项,其他印章类型为非必填项。

3.法定名称章、法人名章和钢印只能刻制一枚,其他类型印章可刻制多枚。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职信息即可)。

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经营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在此栏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3、“申请人承诺”栏,须勾选并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单位公章,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其中,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负责人应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4、申请设立登记的,勾选并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负责人信息”栏、“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栏及附表1“联络员信息”、附表2“承诺书”、附表3“涉税信息表”;如需要申领纸质执照的,须勾选“申领纸质执照”栏,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副本的数量。

5、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勾选并填写“基本信息”栏、“变更/备案”栏及“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栏有关内容。

“变更/备案/改制事项”栏的“原登记内容”、“变更/备案/改制后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或备案的栏目。

申请负责人变更或负责人姓名更改的,还需填写“负责人信息”栏。

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2“承诺书”。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1“联络员信息”。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附表1联络员信息收、内部文件保管、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

联络员可以为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并填写对应栏目。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联络员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3、《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承诺书(登记机关名称):(商事主体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商事主体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商事主体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联络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联络人备案填写。

注:1、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规定,商事主体联络人负责向社会公众披露依法应当公开的本商事主体信息,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调查询问。

联络人应当提供境内地址及境内移动电话。

2、移动电话必填,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共享信息表以下内容企业需证照联办时根据实际勾选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隶属公司(单位)名称营业场所 / 经营场所联系电话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存案)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名称一致社会信誉代码公司种类登记机关营业限期一致社会信誉代码(建立登记不填写)省(市 / 自治区)市(地域/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 市/ 区)乡(民族乡/镇/ 街道)村(路/社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建立(仅限建立登记填写)负责人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此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经营范围(依据《公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填写)( 申请人须依据公司自己状况填写《公司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有关内容。

)资本数额经营限期万元□年(分公司除外)币种□人民币( 合伙公司分支□长久□其余 _________机构填写 )□更改 / 存案□非公司公司法人分支机构改制更改/ 存案/ 改制事项原登记内容更改/存案/改制后登记内容注: 1、本申请书合用于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公司分支机构、合伙公司分支机构(以上种类包括内资和外资)申请建立、更改、注销、存案及非公司公司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该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署名笔签订;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署名笔工整填写、签订。

□注销 ( 仅限注销登记填写 )注销原由□ 隶属公司(单位)决定撤除。

□ 被依法责令封闭。

□ 被登记机关依法撤消或撤除。

□ 其余原由:。

清税状况□已清理完成□未波及纳税义务债权债务清理(分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主管部门或许清理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债务清理结束业分支机构不填写)缴回公章状况(分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已缴回□未缴回业分支机构不填写)□负责人信息(仅限建立及更改负责人填写)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固定电话国别(地域)身份证件号码挪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拟任负责人署名:年月日负责人任免文件□经决定,免除的负责人职务。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模板】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模板】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涉税信息补充采集表注:涉税信息补充信息采集表只在企业设立登记时填写。

附表3“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信息填报表(本表由经营范围涉及“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的企业填写)注:1、经营范围含有“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的,请勾选相应的事项,并按规范表述填写经营范围及该事项对应的附表。

2、根据相关规定,登记机关将与涉企证照事项所属部门共享登记注册、“多证合一”信息填报表及补充信息采集表的相关信息。

3、在办理登记注册阶段申请人尚不具备条件的,或者填报信息有误的,或者填报不完整的,不适用“多证合一”业务流程、不公示涉企证照事项,但不影响企业登记以及“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发放,企业可以到相关部门后续另行备案。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补充信息采集表1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补充信息采集表2注:需1 名以上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执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补充信息采集表3注:需3 名以上造价工程师执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补充信息采集表4(略)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补充信息采集表5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补充信息采集表6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登记补充信息采集表7不涉及国家实施特别准入管理措施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补充信息采集表8(略)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补充信息采集表9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含报关报检资质)补充信息采集表10(略)原产地证企业备案补充信息采集表11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补充信息采集表12附表4注:1.本承诺书仅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及法律文件接收、部文件保管、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

联络员可以为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并填写对应栏目。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联络员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3、《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承诺书(登记机关名称):(商事主体名称)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商事主体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商事主体设立和经营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空白)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空白)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隶属企业
(单位)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登记机关
营业期限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立登记不填写)
营业场所/
经营场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填写)
□长期□年
□变更/备案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变更/备案/改制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备案/改制后登记内容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填写)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资金数额
(分公司除外)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其他 _________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注销(仅限注销登记填写)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及法律文件接收、内部文件保管、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

联络员可以为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并填写对应栏目。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联络员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3、《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承诺书(登记机关名称):(商事主体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商事主体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商事主体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

分公司、非自然人分支、营业场所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自然人分支、营业场所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自然人分支、营业场所登记
(备案)申请书
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申请单位所属行业:[行业类型]
申请单位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联系人邮箱]
一、申请事项
本次申请为申请单位的分公司、非自然人分支、营业场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申请理由
[申请单位名称]拟计划在[详细地址]设立分公司、非自然人分支、营业场所。

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业务规划,我们认为在该地设立分公司、非自然人分支、营业场所将有利于扩大业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就业机会,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申请内容
1. 分公司/非自然人分支/营业场所基本信息:
2. 详细描述申请单位的业务规划和运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
- 产品或服务介绍
- 目标客户群体
- 市场竞争分析
- 营销策略和销售渠道
- 预计收入和盈利模式
四、附件清单
请在本申请书末尾附上以下相关附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 分公司承诺书(须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公司章程或条例(如适用)
5. 分公司设立方案(如适用)
五、申请人承诺
本人保证以上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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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名 称
住所(经营场所)
根据《广西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作出如下承诺:
1、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对企业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经营场所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房屋、危险建筑房屋、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的房屋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其他建筑。
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按照《广西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第四项的规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均须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的合法使用的书面承诺。
附表4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名 称
住所(经营场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本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
负责人
申领执照
□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填写)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资金数额
(分公司除外)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其他 _________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月日
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隶属企业
(单 位)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登记机关
营业期限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立登记不填写)
营业场所/
经营场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遵守小区管理规约;
四、不从事存在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产生声光污染和油烟污染以及影响小区生活环境、治安管理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
年 月 日
注:1.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拟任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负责人任免文件
□经决定,免去的负责人职务。
□经决定,兹任命为负责人。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签字:
年月日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隶属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隶属企业(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表1
联络员信息
3、申请人承诺,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5、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注销(仅限注销登记填写)
注销原因
□隶属企业(单位)决定撤销。 □被依法责令关闭。
□被登记机关依法吊销或撤销。 □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债权债务清理
(分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不填写)
□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债务清理完结
缴回公章情况
(分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不填写)
□已缴回□未缴回
□负责人信息(仅限设立及变更负责人填写)
姓名
国别(地区)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
2.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由自然人签字。
3.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填写)
□长期□年
□变更/备案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变更/备案/改制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备案/改制后登记内容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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