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414_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培训教材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宣贯培训--多高层钢结构概述
支撑结构中的框架*
四三
一般
四
>50~100
支撑结构中的框架*
三二一 四三二
>100
一般
四 三二一
7~9 度某部位各构件的承载力满足 2 倍地震组合时,抗震等级允许降低一级
* 中心支撑、偏心支撑等结构中的框架部分的抗震构造的等级 乙类设防,提高一度查表确定抗震等级 0.15g 和 0.30g 的Ⅲ、Ⅳ类场地,分别按 8、9 度确定构造的抗震等级
框架偏心支撑 (延性墙板)
240
240
220
200 180 160
筒体(框筒,筒
中筒,桁架筒, 束筒,不含混凝土
300
300
280
260
240
180
筒)和巨型框架
高宽比
6.5 6.5 6.5 6.0 6.0 5.5
钢结构房屋的抗震等级(新增)
高度(m)
结构类型
6度 7度 8度 9度
≤50
一般
静力 四 三 二
◆给出梁柱刚接、支撑与框架连接以及梁、柱、
支撑各自拼接的极限承载力验算公式,引入与钢
种、钢材强度、连接方式有关的连接系数
母材牌号
梁柱刚接 焊接 栓接
支撑连接,构件拼接 焊1.45 1.25 1.30 埋入式 1.2
●2010 规范的主要改进
1 增加 0.15g 和 0.30g 的最大适用高度 2 新增抗震等级,按高度和烈度分四级
内力调整、长细比、宽厚比分四挡
3 放宽阻尼比和层间位移控制指标
ζ 依据高度取 0.04~0.02
4 改进强柱、强节点的设计计算方法
强柱系数,连接系数,γRE
5 改进钢构件的连接构造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0年)
• 提高了对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底部框架砌体房屋 的抗震设计要求
• 提出了钢结构房屋抗震等级并相应调整了抗震措施 的规定
• 改进了多层砌体房屋、混凝土抗震墙房屋、配筋砌 体房屋的抗震措施
• 扩大了隔震和消能减震房屋的适用范围, • 新增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原则以及有关大跨屋盖建
筑、地下建筑、框排架厂房、钢支撑-混凝土框架和 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的抗震设计规定 • 取消了内框架砖房的内容
表3.2.2
抗震设防 烈度
设计基本 地震加速
度值
6 0.05g
7
8
0.10g 0.20g (0.15)g (0.30)g
9 0.40g
我国主要城镇(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地区 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 设计地震分组,可按本规范附录A 采用。
整理课件
3.3 场地和地基
•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 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 料,对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 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 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危险 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 造丙类的建筑。
整理课件
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规则性
• 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 建筑形体的规则性; 不规则的建筑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 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 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 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
注: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竖向剖面的变化。
和竖向剖面的规则性
4 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抗震 能力。
整理课件
• 结构体系尚宜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 宜有多道抗震防线。
2 宜具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避免因局 部削弱或突变形成薄弱部位,产生过大的应 力集中或塑性变形集中。
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剖析
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前言此次修订,共设强制性条文56 条,即:1.0.2、1.0.4、3.1.1、3.3.1、3.3.2、3.4.1、3.5.2、3.7.1、3.7.4、3.9.1、3.9.2、3.9.4、3.9.6、4.1.6、4.1.8、4.1.9、4.2.2、4.3.2、4.4.5、5.1.1、5.1.3、5.1.4、5.1.6、5.2.5、5.4.1、5.4.2、5.4.3、6.1.2、6.3.3、6.3.7、6.4.3、7.1.2、7.1.5、7.1.8、7.2.4、7.2.6、7.3.1、7.3.3、7.3.5、7.3.6、7.3.8、7.4.1、7.4.4、7.5.7、7.5.8、8.1.3、8.3.1、8.3.6、8.4.1、8.5.1、10.1.3、10.1.12;10.1.15、12.1.5、12.2.1、12.2.9总则1.0.2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1.0.4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基本规定3.1.1 抗震设防的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 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注:本规范中,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分别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 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适度设防类的简称。
3.3.1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掌握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
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3.3.2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丙类的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 适用最大高度( 新增 0.30g)
结构类型 框架 框架-抗震墙 抗震墙 框支抗震墙
2001 规范
45 100 100 80
2010 规范(0.2g)
40 100 100 80
核心筒-框架
100
100
筒中筒
120
120
板柱抗震墙
30
55
竖向和水平均不规则结构,最大高度宜减少 10%
总高度指地面至主要屋面板板顶高度
框架结构
0.65 0.75 0.85 0.90
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 0.75 0.85 0.90 0.95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0.6 0.7
—
—
增加了四级抗震等级的各类结构的框架柱、框支柱的轴 压比限值。试验表明,受压构件的位移延性随轴压比的增 加而减小。结合震害经验作如下修订:
第 3 部分
框架结构抗震设计
含框架结构和其他结构中的框架 不含异型柱框架
[框架结构] 设计要求提高的汇总
序 号
项目
1
高度(m)
2
跨数
2001规范 60, 55, 45, 25
无规定
3 尺寸边长(直径)
≥300mm(350)
一
二
三
四
4
轴压比
0.7 0.8 0.9 —
5
柱 纵
中柱、 边柱
1.0
0.8
二(三) 一(二) 一
一
一
≤35m
>35m
一
一
二
一
调整了混凝土抗震等级:
(1)框架结构抗震等级加严,高度以24m为界,并使各烈 度分级一致。明确规定框架结构不包括异形柱框架。 (2)与抗震规范一致,板柱 — 剪力墙结构的适用高度有 所增大,其抗震等级划分相应调整。 (3)低、多层框架 — 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和部分框 支剪力墙结构以24m为界,不大于24m的降低一级,但四级 和框支层框架不降低。 (4)框架 — 核心筒结构的高度低于60m,并符合框架— 剪力墙结构的有关要求时,其抗震等级按框架—剪力墙结 构确定。
建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宣贯培训钢结构
◆性能——受拉时同普通支撑而受压时承载力与受拉时 相当且具有某种消能机制的支撑。
◆结构布置——水平双向、上下连续布置,防止扭转; 宜采用人字支撑、成对布置的单斜杆支撑等形式, 不应采用 K 形或 X 形; 支撑框架计算分配的 Mov > 50%Mtot。
钢结构房屋的抗震计算
钢结构的阻尼比
高度 H(m)
≤50 50~200 ≥200
一般钢结构
0.04 0.03 0.02
偏心支撑 Mov>50% 0.045 0.035 0.025
Tg (5/3)Tg 3Tg 5Tg 5Tg+1s 5Tg+2s 5Tg+3s 5Tg+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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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计算 钢结构房屋的抗震计算 考虑节点域变形对结构侧移的影响; ◆工字形截面柱需计入 ◆箱形截面柱不需计入 ◆中心支撑和 H≤50m 可不计入 梁截面取梁端内力设计 进行弹性和弹塑性变形验算 ◆小震弹性,1/250 ◆大震弹塑性,1/50: 甲类、9 度乙类和 H>150m 丙类,应验算 H≤150m 的高层,宜验算
算连接承载力;再验算连接的极限承载力。
◆给出梁柱刚接、支撑与框架连接以及梁、柱、
支撑各自拼接的极限承载力验算公式,引入与钢
种、钢材强度、连接方式有关的连接系数
母材牌号
梁柱刚接 焊接 栓接
支撑连接,构件拼接 焊接 栓接
柱脚
Q235 1.40 1.45 1.25 1.30 埋入式 1.2
≥Q345 1.30 1.35 1.20 1.25 外包式 1.2
◆强柱弱梁验算的强柱系数:
2010年新版《抗规》学习
新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培训学习内容一、2010版新规范相比2001版变化内容的概述2001版规范共有13章54节11附录,共544条;其中,正文447条,附录107条。
2010版新规范共有14章59节12附录,共630条。
其中正文增加39条,占原条文的9%;附录增加37条,占36%。
相关的变化内容概括如下:1.补充7度半(0.15g)、8度半(0.3g)的抗震措施规定;2.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调整了设计地震分组;3.改进了土壤液化判别公式;4.调整了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系数;5.调整了钢结构的阻尼比和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6.调整了隔震结构的水平向减震系数的计算;7.补充了大跨屋盖建筑水平和竖向地震作用的计算方法;8.提高对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底部框架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要求;9.提出钢结构房屋抗震等级并相应调整了抗震措施的规定;10.改进了多层砌体房屋、混凝土抗震墙房屋、配筋砌体房屋的抗震措施;11.扩大了隔震和消能减震房屋的适用范围;12.新增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原则以及有关大跨屋盖建筑、地下建筑、框排架厂房、钢支撑-混凝土框架和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的抗震设计规定;13.取消了内框架砖房的内容。
二、具体变化内容的详细阐述1.建筑结构场地地基设计要求的改进(1)新增剪切波速Vs>800的“岩石”土类型,主要指坚硬、较硬且完整的岩石(如中:从地表开始往下均为该类岩石的场地。
微风化的花岗岩等),同时新增了场地类别I其特征周期比I类降低0.05秒。
(2)对中软土和软弱土的平均剪切波速分界,考虑计算覆盖层取20m,参考国际标准,由140m/s改为150m/s。
(3)液化判别方法的改进:采用对数曲线的形式,比2001规范的折线更合理,总体结果相差不大)。
液化判别公式由)2015(3)1.04.2()15(3)](1.09.0[00≤≤-=≤-+=s c w cr s c w s cr d d N N d d d N N ρρ其中,N 0根据烈度和设计地震分组查表;改为c w s crd d N N ρβ3]1.0)5.16.0[ln(0-+=β反映地震分组的影响,N 0仅需根据烈度查表。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XXXX)
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
2008年对规范进行了局部修订,主要内容: 灾区设防烈度的调整、 增加了有关山区场地、 框架结构填充墙设置、 砌体结构楼梯间、 抗震结构施工要求的强制性条文、 提高了装配式楼板构造和钢筋伸长率的要求。
2008年至今:
开展了抗震结构专题研究和部分试验研究, 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大地震(包括汶川地震)的 经验教训, 采纳了地震工程的新科研成果, 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单位及抗震管 理部门的意见, 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和试设计, 最后经审查定稿。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
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 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对丙类的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 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 防烈度为6 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 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 建筑场地为III、IV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 速度为0.15g 和0.30g 的地区,除本规范另 有规定外,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 度 (0.20g)和9 度(0.40g)时各抗震设防类别建 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时,该构件传递给水平 转换构件的地震内力应根据烈度高低和水平转 换构件的类型、受力情况、几何尺寸等,乘以 1.25~2.0 的增大系数;
侧向刚度不规则时,相邻层的侧向刚度比应 依据其结构类型符合本规范相关章节的规定;
楼层承载力突变时,薄弱层抗侧力结构的受剪 承载力不应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 65%。
• 使用功能或其他方面有专门要求的建筑,当采用抗 震性能化设计时,具有更具体或更高的抗震设防 目标。
•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及以上地区的建 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 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强制性条文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强制性条文1.0.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1.0.4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3.1.1 抗震设防的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及其抗震设防标准。
3.3.1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
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3.3.2 建筑场地为I类时,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丙类的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4.1 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
不规则的建筑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严重不规则的建筑不应采用。
注: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竖向剖面的变化。
3.5.2 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 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 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3 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4 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抗震能力。
3.7.1 非结构构件,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自身及其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
3.7.4 框架结构的围护墙和隔墙,应估计其设置对结构抗震的不利影响,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构的破坏。
3.9.1 抗震结构对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上注明。
3.9.2 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1 砌体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砖和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O,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
附录A:《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第二组:朔州(朔城区),浑源,山阴,古交,交城,文水,汾阳,孝义,曲沃,侯马,新绛,稷山,绛县,河津,万荣,闻喜,临猗,夏县,运城,平陆,沁源,宁武,
A. 0. 3山西省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第二组:固阳,武川,和林格尔;
第三组:阿拉善左旗。
A. 0.4内蒙古自治区
4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O.lOg:
第一组:赤峰(松山区),察右前旗,开鲁,傲汉旗,扎兰屯,通辽
第二组:清水河,乌兰察布,卓资,丰镇,乌特拉后旗,乌特拉中旗;
第三组: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A. 0.4内蒙古自治区
附录A:《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省份
抗震参数
区域
广东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该项目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汕头(金平、壕江、龙湖、澄海),潮安,南澳,徐闻,潮州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广东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该项目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A. 0. 3山西省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第一组:太原(杏花岭、小店、迎泽、尖草坪、万柏林、晋源),晋中,清徐,阳曲,忻州,定襄,原平,介休,灵石,汾西,代县,霍州,古县,洪洞,临汾,襄汾,浮山,永济;第二组:祁县,平遥,太谷。
A. 0. 3山西省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第一组:呼和浩特(新城、回民、玉泉、赛罕),包头(昆都仓、东河、青山、九原),乌海(海勃湾、海南、乌达),土墨特左旗,杭锦后旗,證口,宁城;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疑问解答
结构特别不规则类型
表1
特别不规则
简要定义
扭转偏大
较多楼层(不计入与裙房相连的楼层) 考虑偶然偏 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 1. 4。
一般结构的平动与扭转周期比大于 0. 9,混合结构 抗扭刚度弱 的周期比大于 0. 85。
层刚度偏小 本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的 50% 。
高位转换
框支墙体的转换构件位置:7 度超过 5 层,8 度超过 3 层。
作者简介:王亚勇,研究员,Email: yayongwang@ sina. com。
135
5 新规范总共包括多少章、节、附录、条文? 新规范共分 14 章、59 节、12 附录,计 630 条( 含 56
条强制性条文) 。 6 如何判别建筑形体的规则性?
建筑形体的规则性包含建筑的平、立面尺寸、抗侧 力构件布置、楼 层 质 量 分 布、刚 度 分 布、承 载 力 分 布 等 诸多方面。由于 建 筑 造 型 和 使 用 功 能 的 要 求,可 能 设 计出形体不规则的建筑,对结构抗震带来不利影响。
(1) 关于平面不规则 1) 判别扭转不规则时应按刚性楼盖假定建模计算 分析。所谓刚性 楼 盖 指 的 是,楼 盖 两 端 的 位 移 不 超 过 平均位移的 二 倍。而 楼 盖 两 端 的 位 移 应 该 是 边 、角 处 抗侧力构件的位移,而不是悬挑楼板的位移。 2) 计算扭转位移比时,楼层的位移不能用各振型 位移的 CQC 组合得到,而应该采用各振型力的 CQC 组 合得到楼层剪力、经换算后得到的水平力作用下产生 的位移(考虑偶然偏心)。当计算的楼层位移( 角) 小 于规范规定限值的 50% 时,对扭转位移比的控制可以 适当放松。 3) 偶然偏心的取值,除采用垂直于所考虑方向最 大尺寸的 5% 外,也可根据建筑平面不规则形状和楼 盖重力荷载不均匀分布情况取值。 4)还可根据楼层质心和刚心的距离( 偏心率) 来 判别扭转不规则。 图 1 为 1999 年台湾集集地震中一幢平面特别不 规则建筑因扭转破坏而倒塌的例子。 (2) 关于平面凹口 当建筑平面有凹口时,应视凹 口 尺 寸 区 别 对 待。 当凹口很深,即使在凹口处设置楼面连梁、而该连梁又 不 足以使两侧楼板协同位移而满足刚性楼板假定时,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强制性条文2010-05-31发布 2010-12-01实施1.0.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1.0.4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3.1.1 抗震设防的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及其抗震设防标准。
3.3.1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
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3.4.1 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
不规则的建筑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严重不规则的建筑不应采用。
注: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竖向剖面的变化。
3.5.2 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 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 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3 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4 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抗震能力。
3.7.1 非结构构件,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自身及其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
3.7.4 框架结构的围护墙和隔墙,应估计其设置对结构抗震的不利影响,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构的破坏。
3.9.1抗震结构对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上注明。
3.9.2 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1 砌体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砖和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7.5。
建造师培训教材(建筑抗震和高层规程部分)
向荷载。
5
5、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按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划分
甲类建筑: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 生灾害的建筑 ; 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 快恢复的建筑;
丙类建筑: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
丁类建筑:抗震次要建筑。
6
6、地震震级?地震震级-表示地震本身强弱程度和
大小的尺度。里氏震级 M=lgA
>60 ≤60 >60 二 二
一 >80 ≤80 >80 二 二 一 一 二 二 一 一 一
≤50 一
一 ≤60 一
一
≤80 四 四 三
剪力墙 部分框 支剪力 墙
剪力墙 非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 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 框支框架
12
烈
结 构 类 型 高度(m) 框架 筒体 框架-核心筒 筒中筒 板柱-剪 力墙 高度(m) 框架、板柱及柱上板带 剪力墙 核心筒 内筒 外筒 ≤35 三 二 三 >35 二 二 ≤35 二 二 二 ≤80 6度 >80 三 二 7度 ≤80 二 二
4
4、结构形式?设置剪力墙的作用? 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 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等) 、钢结构。 剪力墙优点:截面边长1m的柱,如果改成厚度 0.2m的墙,则截面的惯性矩增加到25倍。 筒体优点:四边由剪力墙组成整体,类似于一个构 件,刚度更大。 设置剪力墙的作用:主要承受水平荷载,其次承受竖
设防烈度、建筑物高度、结构类型。同一建筑物
的不同构件,抗震等级可以不同。
11
A级高度高层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
烈 结 构 类 型 框架结构 6度 三 7度 二 度 8度 一 9度 一
框架- 剪力墙
高度(m) 框架
10版建筑设计规范pkpm钢结构方面的巡讲课件
专家相伴、设计梦想
“强节点、弱构件”连接设计要求
极限承载力下,“强节点、弱构件”验算,统一形式为:
梁柱刚接: 梁柱刚接:
M uj ≥ η j M p
j ubr
梁的拼接: 梁的拼接 柱的拼接: 柱的拼接:
j M ub , sp ≥ η j M p
支撑连接和拼接: 支撑连接和拼接: N (新增 柱脚刚接: 新增)柱脚刚接 新增 柱脚刚接:
增加地基承载力计算时基底零应力区比例的输入选项。
按机械工业部的行业标准《机械工厂结构设计规范》对于有吊车 的厂房结构,不允许基础底面出现零应力区,没有吊车作用的厂 房基础底面最大允许25%的零应力区比例。
增加基础边缘高度的输入选项
专家相伴、设计梦想
节点设计主要修改点
一、节点设计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二、连接腹板弯矩的计入 强节点、弱构件” 三、“强节点、弱构件”连接设计要求 强剪弱弯” 四、 “强剪弱弯”连接设计要求 五、增加两种梁端连接加强的方式 六、增加柱拼接时的安装耳板设置 七、增加箱形截面柱贯通式加劲肋形式 增加“梁托柱、柱托梁” 八、增加“梁托柱、柱托梁”连接节点 九、增加选择部分楼层进行节点设计方式
≥ η j Abr f y
j M uc , sp ≥ ηM pc
M uj,base ≥ η j M pc
(外露式柱脚锚栓设计影响很大 外露式柱脚锚栓设计影响很大) 外露式柱脚锚栓设计影响很大
η j 根据钢号、连接方式不同取值,01规范中统一取1.2
M u 为计入翼缘、腹板的连接的极限受弯承载力 ” 专家相伴、设计梦想
“强剪弱弯”连接设计要求
取消了01规范对于腹板全截面屈服时的剪力要求,只考虑 梁屈曲弯矩对应的剪力,并计入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产 生的剪力
GB50011-2010(20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
修订说明本次局部修订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进行局部修订而成。
此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15》以及民政部发布2015年行政区划变更公报,修订《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附录A“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2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实施以来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文字性调整。
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对具体修订内容进行了反复的讨论和修改,与相关标准进行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一个附录和10条条文的修改,分别为附录A和第3.4.3条、第3.4.4条、第4.4.1条、第6.4.5条、第7.1.7条、第8.2.7条、第8.2.8条、第9.2.16条、第14.3.1条、第14.3.2条。
本规范条文下划线部分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次局部修订的参编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员:黄世敏王亚勇戴国莹符圣聪罗开海李小军柯长华郁银泉娄宇薛慧立主要审查人员:徐培福齐五辉范重吴健郭明田吴汉福马东辉宋波潘鹏苏建军3.4.3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平面、竖向不规则性,应按下列要求划分:1混凝土房屋、钢结构房屋和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房屋存在表3.4.3-1所列举的某项平面不规则类型或表3.4.3-2所列举的某项竖向不规则类型以及类似的不规则类型,应属于不规则的建筑:表3.4.3-1平面不规则的主要类型不规则类型定义和参考指标扭转不规则在具有偶然偏心的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楼层两端抗侧力构件的最大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的最大值与平均值的比值大于1.2,大于该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2倍凹凸不规则平面凹进的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30%楼板局部不连续楼板的尺寸和平面刚度急剧变化,例如,有效楼板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50%,或开洞面积大于该层楼面面积的30%,或较大的楼层错层表3.4.3-2竖向不规则的主要类型不规则类型定义和参考指标侧向刚度不规则该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70%,或小于其上相邻三个楼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80%;除顶层或出屋面小建筑外,局部收进的水平向尺寸大于相邻下一层的25%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竖向抗侧力构件(柱、抗震墙、抗震支撑)的内力由水平转换构件(梁、桁架等)向下传递楼层承载力突变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80%2砌体房屋、单层工业厂房、单层空旷房屋、大跨屋盖建筑和地下建筑的平面和竖向不规则性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
国家标准_建筑抗震设计规范_GB50011_2010_疑问解答_九_
消能器的极限位移应不小于罕遇地震下消能器 最大位移的 1. 2 倍; 对速度相关型消能器,消能器的 极限速度 应 不 小 于 地 震 作 用 下 消 能 器 最 大 速 度 的 1. 2 倍,且消能 器 应 满 足 在 此 极 限 速 度 下 的 承 载 力 要求。对速度相关 型 消 能 器,受 试 验 机 加 载 速 度 的 限 制 ,可 能 不 能 满 足 结 构 极 限 加 载 速 度 的 要 求 ,对 此
作者简介: 欧进萍,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 理 工大学校长,Email: oujinping@ dlut. edu. cn,lihui@ hit. edu. cn。
第 41 卷 第 10 期 欧进萍,等.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疑问解答( 九)
主 要 有 两 种 方 法 ,一 种 是 采 用 强 行 解 耦 法 ,就 是 把通过振型得到的广义阻尼阵的非对角线元素都设 置为零,只保留对角线上的元素; 另一种是通过消能 器消能和结构与消能器应变能之间的关系求解。 114 消能减振结构的减 振 效 果 若 没 有 达 到 50% ,这 种情况应该按照什么设防水准进行设计?
消 能 减 振 部 件 不 承 受 结 构 的 自 重 ,所 以 ,应 该 在 主体结构建造完成后再安装消能减振部件。 105 消能减振技术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消能减振技术适用于层间或杆件地震变形较大 的建筑物,这样安装在建筑物层间或杆件间的消能部 件才能产生较大的相对变形或相对速度并消耗地震 输入能量。消能减振技术也适用于相邻两个基本频 率 相 差 较 大 的 建 筑 物 ,这 样 消 能 部 件 安 装 在 两 个 建 筑 物之间并同时消耗两个建筑物的地震输入能量。 106 消能减振部件有哪些类型? 如何选择?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北京讲义
结构各构件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构件节点的破坏,不应先于其连接的构件。 • 2 预埋件的锚固破坏,不应先于连接件。 • 3 装配式结构构件的连接,应能保证结构的
整体性。 • 4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预应力钢筋,宜在节
点核心区以外锚固。
3.6 结构分析
建筑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 变形分析,此时,可假定结构与构件处于 弹性工作状态,内力和变形分析可采用线 性静力方法或线性动力方法
• 地基和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 的地基上;
2 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 用桩基;当采用不同基础类型或基础埋深显 著不同时,应根据地震时两部分地基基础的 沉降差异,在基础、上部结构的相关部位采 取相应措施。 3 地基为软弱粘性土、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 不均匀土时,应根据地震时地基不均匀沉降和其 它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
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时,该构件传递给水平 转换构件的地震内力应根据烈度高低和水平转 换构件的类型、受力情况、几何尺寸等,乘以 1.25~2.0 的增大系数;
侧向刚度不规则时,相邻层的侧向刚度比应 依据其结构类型符合本规范相关章节的规定;
楼层承载力突变时,薄弱层抗侧力结构的受剪 承载力不应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 65%。
1 平面不规则而竖向规则的建筑,应采用空 间结构计算模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扭转不规则时,应计入扭转影响,且楼层竖 向构件最大的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分别 不宜大于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 平均值的1.5 倍,当最大层间位移远小于规 范限值时,可适当放宽;
凹凸不规则或楼板局部不连续时,应采用 符合楼板平面内实际刚度变化的计算模型; 高烈度或不规则程度较大时,宜计入楼板 局部变形的影响;
GB50011-2010(2016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课件
目录
➢ 总则及术语 ➢ 基本规定 ➢ 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 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 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 ➢ 非结构构件 ➢ 地下建筑 ➢ 抗震设计理念总结
一、总则及术语
1、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 震设计。(1. 0. 2 )—强条
2、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 度地区的建筑及行业有特殊要求 的工业建筑,其抗震设计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2、裙房与主楼相连,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外,相关范围不应低于 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对应的相邻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 造措施。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
3、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仁 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 低于四级。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 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3)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宜按需要较宽防震缝的结构类型和较低 房屋高度确定缝宽。
四、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5、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室顶板应避免开设大洞口;地下室在地上结构相关 范围的顶板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相关范围以外的地下室顶板宜 采用现浇梁板结构;其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 ,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宜小于C30 ,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 筋率不宜小于0.25%。 (2)地下一层柱截面每侧纵向钢筋不应小于地上一层柱对 应纵向钢筋的1. 1 倍。 (3)地下一层抗震墙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少于地 上一层对应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
三、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1、各类建筑结构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在建筑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 用,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 (2)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 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3)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 转影晌;其他情况,应允许采用调整地震作用效应 的方法计入扭转影晌。 (4)8 、9 度时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及9 度时的高层建筑,应计算竖向 地震作用。(5.1.1)—强条
_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培训教材
2010规范对2001规范的主要改进:
1. 局部调整适用的最大高度、抗震等级的高度分界,以及 裙房和地下室的抗震等级。 2. 提高框架结构抗震能力,从高度、跨数、柱截面尺寸、 强柱和强剪内力调整、轴压比、纵筋配筋率到楼梯间。 3. 改进、细化抗震墙的构造要求,包括墙厚、分布筋、约 束边缘构件和底部加强部位范围等。 4. 明确区分框架与抗震墙组成的结构:少框架属于抗震墙 结构范畴;少墙体属于框架结构范畴;一般的框架抗震 墙结构,墙体分配的倾覆力矩≥ 50%总地震倾覆力矩。 5. 提高框架-筒体结构的多道防线:其框架按刚度分配的最 大楼层地震剪力不宜小于10%结构总地震剪力;否则, 框架承担15%总地震剪力并加强筒体地震作用和构造。 6. 增加板柱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高度不大于12m时,不 要求墙体承担全部地震作用。
● 框架[结构]柱抗震设计 项目 二级 一级 尺寸 边长(直径) ≥400mm(450) ≥400mm(450) ≤3 ≤3 截面长短边比 ≥2 ≥2 柱剪跨比 0.75 0.65 轴压比一般配箍率 0.85 0.75 加大配箍率 0.90 0.80 加配箍和芯柱 纵筋 中柱,边柱 0.8% [0.9%] 1.0% [1.1%] HRB335 角柱 1.0% 1.2% 最大间距 200mm 200mm 箍筋 加密区 h,Hn/6,500mm h,Hn/6,500mm 最大间距 8d,100*mm 6d,100*mm 最小直径 8mm 10(8HRB335)mm
及耗能能力,主要耗能构件应有较高的延性和适当刚 度, 承受竖向荷载的主要构件不宜作为主要耗能构件。 4.合理布臵抗侧力构件,减少地震扭转效应。结构 刚度、承载力沿房屋高度宜均匀、连续分布,避免造 成结构的软弱或薄弱部位。
5.同一楼层内宜使主要耗能构件屈服以后,其他 抗侧力构件仍处于弹性阶段,使“有约束屈服”保持 较长阶段,保证结构延性和抗倒能力。 6.合理控制结构的非弹性部位(塑性铰区) ,掌握 结构的屈服过程以及最后形成屈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