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河长制考核办法
乡镇村(居)级河长考核办法
乡镇村(居)级河长考核办法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7〕6号),为进一步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促使村级河长履职尽责,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村(居)级河长。
二、实施主体由各镇级河长对其责任河湖所在的村居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镇河长制办公室(下称“镇河长办”)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日常工作成效,共11项,具体包括:1、是否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2、是否成功协调村(居)污水管建设;3、是否按上级要求开展摸查污染源及违法建筑工作;4、是否巡查河道及排水设施;5、是否做好村(居)河湖保洁工作;6、是否协助污染源查控工作;7、是否将河湖管理保护纳入村规民约;8、是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9、是否及时接听河长电话;10、是否每天使用河长APP进行巡河;—1—11、是否按时完成上级交办和督办的工作。
四、考核方法(一)考核方式包括月度考核、年度考核两种。
(二)时间安排月度考核结合日常工作进行,考核时间在次月第一周,每月考核一次;年度考核结合每月月度考核结果进行,考核时间在次年第一月。
(三)评分方法1、月度考核: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进行计分,得出结果计入月度考核评分;2、年度考核:建立每月月度考评表台账,将每月考核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优中。
五、考核结果及其运用(一)考核结果1、月度考核:考核得分≧90分,考核结果为优秀;80≦得分<90,考核结果为合格;得分<80分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2、年度考核:累计10个月或以上月度考核得分均≧90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1、月度考核结果由相应镇级河长及镇河长办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由镇河长办根据月度考评表台账进行统计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进行通报;—2—2、月度考核不合格的,由镇政府约谈,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由镇政府予以表扬和奖励;3、镇河长办根据各村(居)级河长月度考核评分表评定结果,考核得分≧80,全额支付巡查费;考核得分<80分,以80分为标准,得分每下降1分扣除相应巡查费的10%(如:得分79分的扣除相应巡查费的10%、得分78分的扣除相应巡查费的20%……)扣除的巡查费用将作为优秀年度评审奖励。
xx年清xx镇河长制考核方案
x政发〔2019〕40号xx镇关于印发xx镇河长制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的通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xx镇河长制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镇人民政府2019年4月16日xx镇河长制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为科学评价河长工作实绩,精准评价河长制实施效果,推动全区各级河长履行职责,促进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经我镇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和目标河长制工作绩效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专业考核、社会监督、量化评价、奖惩并举的方式实施。
通过严格考核,达到查找问题、明确责任、促进工作的目的,使我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从而保障河湖综合治理与水生态环境管理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考核对象河长制考核的对象是各河长、河段长。
三、考核内容(一)任务完成情况。
《禾亭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所明确的主要任务以及河长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
(二)综合治理工作。
河长制组织体系、政策制度、年度计划、问题处置、督导检查、信息报送、工作台账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四、考核方式考核方式采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考核前,被考核对象应牵头组织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统计及公布考核结果。
河长制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关考核工作。
河长制办公室与其他乡镇河长制责任部门组成乡级河长制考核工作组,对所辖村河长制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结果报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六、考核方案的制定河长制年度考核方案由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按照总河长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报经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河长制考核方案应包括考核指标、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计分方法及时间安排等内容。
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89分为良好,60分(含)至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促进我镇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落实,根据《关于印发〈XX县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X河长制办发〔2023〕X号)文件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XX镇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河长工作职责到位、禁渔工作、河道清洁工作、信息上报、巡河日志等指标,并设立相应分值。
三、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由镇河长办实施,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通过工作汇报、现场检查、验阅资料等方法进行。
四、考核评分方式
考核实行百分制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各村(社区)全年目标管理综合考核。
同时,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XX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
XX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乡镇河长制考核方案
乡镇河长制考核方案乡镇河长制的考核方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铜办字[20XX]39号、[20XX]14号和《三都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各村。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一)辖区内河道环境保护管理的领导机构(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河道管理年度计划及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巡河走河情况,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五)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1、沿河两岸垦植退垦情况;2、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3、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情况;4、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工农业面源污染的登记和监控情况。
第四条“河长制”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
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按照《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
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至89分(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考核实行履职保证金制度。
每年年初,涉及“河长制”工作的各村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拿出2000元作为“河长制”工作履职保证金,年终考核获得前一、二、三名的村除全额退还履职保证金外,每村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对年终考核排名后两位且得分不合格的村,镇政府将全额扣除2000元履职保证金,并要求村主要负责同志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第六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一)因河湖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年度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河长制考核 措施
河长制考核措施
河长制考核是为了加强河道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可持续利用,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考核对象:一般为街道、居委会、直属责任部门等。
2. 考核内容及赋分办法:一般分为组织领导、日常管理、工作效果、督查情况四类指标,并根据不同的分值段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3. 考核方式:一般采用自查和资料核查、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查由各单位对照考核办法进行,形成自查报告并报送;资料核查和现场核实由考核组组织实施,对自查报告进行复核和现场核实。
4. 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纳入街道对居委会、街道相关责任部门的目标考核及评比,作为奖惩和改进工作的依据。
5. 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引导公众关注、支持、参与河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此外,建立河道管护保洁长效机制也是河长制考核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落实河道管护保洁单位和责任,实行全覆盖管理。
同时建立河道管护保洁考核验收制度,对河道管护保洁工作进行严格考核,确保河道管护保洁工作的有效实施。
总之,河长制考核是为了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保障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可持续利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通过考核,可以促进各单位认真履行河道管理和保护职责,提高河道管理和保护水平,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
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及意义考核目的:1.评估河长(湖长)在河湖资源管理中的工作成效,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保护河湖环境。
2.推动河湖管理机构更加注重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提高河湖管理水平。
3.激励河长(湖长)在工作中多次递进、不断提高,推动河湖长制向纵深发展。
考核意义:1.增强责任感:河长(湖长)经过考核,可以更好地认识到自己在河湖保护中的责任重要性。
2.完善工作机制:考核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改进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3.促进协作配合:考核结果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互相协调和配合。
二、考核内容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估河长(湖长)是否按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河湖水质监测、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河湖环境治理成效:评估河长(湖长)对河湖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成效,包括水域水质改善情况、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水资源利用的合理性等方面。
3.组织协调能力:评估河长(湖长)是否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包括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社会各界的参与、问题解决的能力等方面。
4.资金管理情况:评估河长(湖长)对河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资金的监管机制、项目建设的进展等方面。
5.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河长(湖长)对河湖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宣传形式的多样性、群众参与度的提高、宣传效果的评估等方面。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分配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总分的30%,包括任务完成的及时性(10%),任务完成的质量(10%),任务完成的效果评估(10%)。
2.河湖环境治理成效:占总分的30%,包括水质改善情况(10%),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10%),水资源利用的合理性(10%)。
3.组织协调能力:占总分的20%,包括与相关部门的协作(8%),社会各界的参与(6%),问题解决的能力(6%)。
4.资金管理情况:占总分的10%,包括资金使用的合理性(6%),资金的监管机制(2%),项目建设的进展(2%)。
乡级河长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模板】
说明
每个乡镇抽考2名乡级河长,考核总分计入单位分;乡级河长巡河任务没落实的,单位成绩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且此项也不再考核;乡级河长履职报告提交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全部乡级河长。
组长:
成员:
附件2
乡级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பைடு நூலகம்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河湖巡察员队伍能力提升建设情况
5
河湖巡察员按要求规范落实人员的,得1分;按要求落实经费,保障巡察员工资按时下发的,得2分;规范河湖巡察员相关工作内容,有效开展巡察工作的,得2分。
乡级河长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巡河任务
落实
1.5
乡级河长按制度规定落实巡河任务的得1.5分;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
乡级河长水质监测断面水质情况
1.5
乡级河长责任河湖断面水质达标的得1.5分,不达标的不得分。
3
河长协调综合
治水情况
1.5
乡级河长协调经费开展责任河湖综合治理,当年单项目工程投资100万以内的,得0.5分,100万-300万的得1分,300万以上的得1.5分。
乡镇办考核总分
40
说明
第一河长、河长、副河长巡河任务没落实的,乡镇办总成绩不得高于30分。
组长:成员:
附件3
村级河长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巡河任务落实
1
村级河长按制度规定落实巡河任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
公示牌维护
乡村级“河长制”考核办法
乡村级“河长制”考核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五水共治”工作,切实推进河道清理,有效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村级“河长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将河道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河长,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从根本上改善我乡的水环境质量,确保交界断面的水质达标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考核对象某某乡境内衢江、铜山溪、邵源溪村级河长、责任领导、驻村干部。
三、考核内容考核采用百分制,内容包括:组织领导(20分)、日常管理(60分)、工作效果(10分)、督查情况(10分)等4大类共10个指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四、考核措施1、实行村级“河长制”工作例会制,原则上每月2次,听取村级河长汇报工作,并对本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考核采用百分制,乡村级“河长制”工作考核实施小组每月对村级河长进行考核。
经检查考核不合格的,第一次扣除村级河长年终考核分4分,并对村级河长进行约谈,扣除责任领导、驻村干部年终考核分4分;第二次扣除村级河长年终考核分8分,并对村级河长进行诫勉谈话,扣除责任领导、驻村干部年终考核分8分;两次以上不合格的,扣除河长终考核分12分,在全乡干部大会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讨,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一切项目安排,视情进行组织处理。
扣除责任领导、驻村干部年终考核分12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乡政府将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和日常工作实际效果,在14名村级河长中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村级河长年终考核分12、8、4分的奖励,并优先列入评优评先对象。
给予责任领导、驻村干部年终考核分12、8、4分的奖励,并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之一。
2024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
2024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嘿,各位亲爱的网友们,今天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份新鲜出炉的“2024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
别看有点官方,但我保证内容绝对接地气,保证让你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考核背景与目的先来聊聊考核的背景和目的。
都知道咱们国家近年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湖长制就是其中的重要举措。
这个考核方案的目的嘛,就是确保各级河长、湖长履行职责,保护好我们的水资源,让水更清、岸更绿、环境更美。
二、考核对象与内容1.考核对象:各级河长、湖长,以及相关责任单位。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管理等四个方面。
三、考核指标与标准1.水资源保护:主要包括水质达标率、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措施等。
2.水环境治理: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改善、黑臭水体治理等。
3.水生态修复:主要包括湿地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生态系统修复等。
4.河湖管理:主要包括河湖岸线管理、河湖水域管理、河湖执法监管等。
具体的考核标准,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是根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考核流程与方法1.考核流程:分为自查自评、上级检查、第三方评估、综合评定四个阶段。
2.考核方法: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数据说话,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河长、湖长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与年度考核挂钩。
2.对考核不合格的河长、湖长,将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责任。
3.对考核优秀的河长、湖长,将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大家更好地履行职责。
六、注意事项1.各级河长、湖长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3.考核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别忘了给我点个赞哦!如果你有什么想法或者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我们一起为环保事业加油助力!注意事项:1.考核流程要严格遵循,别想着走捷径。
2023年镇街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2023年镇街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为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全力推进我区河湖长制工作,使河湖管护工作扎实推进,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XX省河(湖)长制工作规范》要求,特制定2023年镇街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分5个考核项目, 由区河长办牵头考核。
一、考核目标对各单位河(湖)长制工作开展、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奖优罚劣,不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
二、考核对象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和XX 镇。
三、考核项目1.基础工作(15分)。
实现本行政区域河长全覆盖,管护责任体系明确、完整,基础资料更新及时,制定完整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和年度计划,召开年度河长制工作部署会, 此项基础分为满分15分,未实现河长全覆盖,缺少一条河道扣1分,未制定“一河一策”,缺少一条河道扣1分,未召开年度河长制工作部署会议扣5分。
2.工作督查(25分)。
此项基础分为满分25分,考核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对在要求时间期限内未及时整改落实的,涉及区级的每起扣1分, 涉及市级的每起扣2分,涉及省级的每起扣3分。
在美丽瓯海(文明城市)专项行动中被发现辖区内江河湖渠存在环境问题的,每起扣1分。
3.河(湖)长履职评价(20分)。
此项基础分为满分20 分,因履职不到位,辖区内河道河长被省、市、区约谈的每起扣1分、被问责处理的每起扣2分。
4.河长制工作创新举措及宣传信息(15分)。
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省、市、区领导批示表扬的。
省领导批示一项加5分;市领导批示一项加3分;区领导批示1项加2 分,总分不超过5分。
积极主动报送河长制工作信息、工作进展,报送的正面动态信息被省、市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录用一条加2分;区级录用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最新版)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
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为有效、有序的开展全镇河长制工作,确保工作卓有成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该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由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考核对象为各村、社区村级河长。
二、考核内容。
重点是体系建设、工作措施、目标落实情况、工作台账、信息上报、附加分等指标,并分别设立分值。
三、考核方式。
按照一年一评的原则,采用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组织考核组采取百分制实行年终考核。
四、结果运用。
河长制工作考核以一定比例的分值列入镇党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镇河长办根据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单位和村河长予以表彰;得分排名倒数两位的单位,由镇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约谈相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问题突出的由镇纪委实行责任追究。
五、评分细则。
(一) 责任体系建设(10分)。
对上级下达的河长制工作开展有专门的会议记录,并落实辖区内责任河流的巡查员、保洁员。
(二) 日常基础工作开展(30分)(镇河长办负责考核)1、巡查工作(20分)。
村级河长每月巡查四次,每次巡查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每缺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工作会议(4分)。
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并有会议记录,缺一次扣1分。
6、责任牌(4分)。
镇河长办已在各村、社区辖区河流显目处树立“河长制工作责任牌”,有残破、损毁未及时恢复的每次扣2分。
7、信息报送(2分)。
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或质量不合格的每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三) 目标落实情况(60分)。
1、河道保洁(16分)。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每一个不达标行政村扣2分;河堤、堤脚发现垃圾场所每处扣2分;河面发现成片漂流物每处扣2分;黑臭水体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每处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镇环城建环保站负责考核)2、排污治理(14分)。
养殖污水未经处理达标直排入河,每处扣2分;责令关闭的养殖场、企业未关停的每处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镇蓄牧站、城建环保站负责考核)3、河道淤积(8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政[2018] 号某某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为确保我镇“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村级河长二、考核内容“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河长制”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月度考核由镇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镇农办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四、考核评分“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月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12。
当月考核扣分点在下个月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
考核结果分四档: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
(五)“河长”工作日志记录情况,每月河长日记不少于2 篇,缺一篇扣2分。
五、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问责其履职不力的责任。
某某镇河长责任制度(一)镇级“河长”职责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挂钩联系河道辖区内河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镇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
镇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些地方仍存在水污染问题。
为了加强水环境治理,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地生根,提高河长制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对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显得尤为重要。
二、考核指标1.河长制工作目标:考核河长单位是否明确河长制工作的总体目标,如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河道综合治理成效等。
2.河长制工作规划:考核河长单位是否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河长制工作规划,包括河长制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措施等,并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3.河长制工作组织机构:考核河长单位是否建立了健全的河长制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4.河长制工作经费保障:考核河长单位是否为河长制工作提供了足够的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5.河长制工作信息公开:考核河长单位是否及时公开河长制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投诉举报渠道等,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6.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考核河长单位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督查考核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7.河长制工作成效评估:考核河长单位是否对河长制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如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河道治理成果等,为工作的调整和改进提供依据。
三、考核方法1.文件材料审查:对河长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工作规划、组织机构设置、经费保障情况等。
2.现场检查:对河长单位的工作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工作进展、问题存在情况等。
3.调研访谈:与河长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工作情况、问题困难等,并听取意见建议。
4.数据统计分析:对河长单位提供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工作成效。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对河长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给出考核结果。
2.奖惩措施:对工作成绩优秀的河长单位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其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工作不达标的河长单位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
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xx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总河长是全镇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村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分级分段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镇河长办公室对村级河长以及镇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
第四条考核工作采取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考核工作围绕河长制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工作成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落实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激励问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原则。
第六条根据被考核对象不同,考核工作分为对村级河长的考核和对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
(一)对村级河长的考核。
由镇总河长对相应河湖涉及的村级河长进行考核,镇河长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二)对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
由镇总河长(或镇副总河长)进行考核,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内容(一)对村级河长的考核主要包括镇总河长、镇副总河长、镇河长办公室部署事项落实情况;重要河湖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察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等。
(二)对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主要包括镇总河长、镇副总河长、镇河长办公室部署事项落实情况;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事项落实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牵头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等。
(三)考核标准根据《2018年牡丹区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的考核内容、考核分值、评分方法等进行全面考察和评分。
第八条考核评分(一)对村级河长的考核考核由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组成,实行千分制。
根据被考核对象不同,对村级河长的考核,分别由镇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年度任务分工和工作重点,将考核分值分解到相关成员单位,由相关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计分方法等,并负责考核评分。
茶陵县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评分细则
4、总河长令 完成情况
2分
完成省、市总河长令年度任务(2分)。按任务完成比例得分。
5、开展年度 考核
3分
1.组织制定年度考核细则(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制定了考核细则,但结果未 通报的,扣1分。
评分 内容
分值
具体事项
单项 计分
评分细则
考评
得分
说明
2.乡级河长对村级河长工作进行考核(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6、组织开展 先进推荐
1分
按照水利部、省、市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征 集推荐,并向县河长办报送结果(1分)。未组织开展或未按时报送结果的,不得分。
茶陵县乡镇(街道)河项
单项 计分
评分细则
考评
得分
说明
一、河长 履职
19分
1、巡河情况
3分
乡、村级河长按耍求开展巡河。未按照规定频次和规范开展巡河的,发现一处扣0.5分, 扣完为止(一季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纳入统计):发现巡河造假的,不得分。
2、部署安排 河长制工作
3分
以党委政府文件、河委会文件或总河长令形式及时部署年度河长制工作任务,乡级河长 年内专题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1次以上(2分),未达标的不得分。针对辖区内的突 出问题,乡级组织开展专项治理1次以上(1分),未按要求完成的,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3、推动解决 河湖突出问 题
7分
1.完成水利部(含长江委)、省级河长、省河长办及其他省直单位,市县级河长、市 县河长办及其他市县成员单位交办的问题(4分)。未及时交办的,一次扣0.5分;未 按时完成整改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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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河长制考核办法
乡镇河长制考核办法如何制定呢?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环境保
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铜办字[20XX]39号、[20XX]14号和《三都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各村。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辖区内河道环境保护管理的领导机构(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河道管理年度计划及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巡河走河情况,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五)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沿河两岸垦植退垦情况;
2、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
3、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情况;
4、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工农业面源污染的登记和监控情况。
第四条“河长制”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
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按照《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
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至89分(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考核实行履职保证金制度。
每年年初,涉及“河长制”工作的各村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拿出2000元作为“河长制”工作履职保证金,年终考核获得前一、二、三名的村除全额退还履职保证金外,每村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对年终考核排名后两位且得分不合格的村,镇政府将全额扣除2000元履职保证金,并要求村主要负责同志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第六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河湖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年度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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