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贸易结构和贸易竞争力分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文化贸易结构和贸易竞争力分析

摘要:基于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数据,对中国文化贸易结构、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分析表明,尽管中国是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但文化贸易结构不合理,文化产业总体国际竞争力较弱且发展不平衡;中国文化贸易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手工艺品、设计、视觉艺术品和新媒体这些外围的文化产品中,具有核心内容的影视媒介、音乐媒介、出版物及版权、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等文化出口比重低、竞争力弱。

关键词:文化产品贸易;文化服务贸易;贸易结构;贸易竞争力文化产业被誉为21 世纪的“朝阳工业”,成为各国竞相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和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路径。近年来,全球文化市场规模以两倍于全球gdp增长率的速度迅速成长,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在整体经济中的地位迅速提升,并超过传统产业。对于拥有五千年灿烂文明的中国来说,传统文化产品的出口仍存在严重不足,在世界主流文化市场上,中国的强势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稀少,中华文化正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威胁。因此,有必要对中国文化贸易结构和贸易竞争力的状况进行深入地分析,以期找到促进文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文化贸易概念的界定、分类和数据说明

文化产业就是生产文化产品和提供文化服务的行业,作为新经济的产业类型,国际上也没有一致的定义和分类[1],英国、澳大利亚、台湾等地称之为创意产业,美国称之为版权产业,欧盟称之为内容产业。尽管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对于文化产业的分类与内容有

不同的界定,但是始终都没有脱离开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生产的范畴。“文化产品贸易”属于货物贸易范畴,“文化服务贸易”属于服务贸易范畴。为了便于统计和国别比较,本文采用联合国贸发会、联合国开发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际贸易中心五家机构共同编写的《2008创意经济报告》中对文化产业内容的界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手工艺品(地毯、纪念品、纸制品、柳编制品、抽纱制品等)、影视媒介、设计(建筑模型、时尚设计产品、玻璃制品、室内设计、珠宝、玩具)、音乐媒介(录音带、cd)、新媒体(数字媒介、游戏产品)、出版物(书籍、报刊等)、视觉艺术品(古董、绘画、摄影、雕刻等)。文化服务主要包括:版权转让和许可服务、广告和市场调查服务、视听服务、建筑工程和技术服务、研究开发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等。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发会发布的1996-2006年世界各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数据库,这是该组织首次发布的关于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国别统计数据。关于文化服务进出口的数据统计中,多数国家的视听服务与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的数据是一样的,本文只选取文化娱乐休闲服务;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建筑工程和技术服务、研究开发服务属于创意产业而不属于文化产业,而且多数国家的这两类数据缺失,故在本研究中舍去。本文研究的文化服务贸易只包括版权转让和许可、广告和市场调查、文化休闲娱乐等文化服务;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的数据只是中国大陆数据,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数据单列。

二、中国文化贸易规模和结构

(一)中国文化贸易的规模

表1比较了1997-2006年中国文化贸易进出口额、贸易差额的总体情况,数据显示中国文化贸易发展迅速,文化产品贸易额由1997年的252.8亿美元上升到2006年的741.1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2倍且为持续顺差,并一直为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在我国文化贸易总额中占绝对比重。相比于文化产品贸易,中国文化服务贸易规模不大、增长迅速,贸易额由1997年的11.31亿美元上升到2005年的75.6亿美元,9年间增长了5倍多,在总量逐步扩大的同时,文化服务贸易却出现了持续的贸易逆差,且逆差的规模逐年扩大,已成为中国服务贸易总体逆差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结构

为了进一步分析我国文化贸易结构,本文将文化产品和服务分为“核心”和“相关”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多地产生自一些传统文化产业,既具有有形产品的贸易,又有文化内容版权的贸易,因此,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影视媒介、音乐媒介、出版物、版权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而“相关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多地与创意产业相关,包括手工艺品、视觉艺术品、新媒体、广告服务、建筑设计服务、研发服务等。表2 所列为中国文化产品(服务)各门类出口额占当年文化产品(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从文化产品出口结构方面分析,设计是中国最主要的出口文化产品,平均占当年文化产品总出口的75%以上、其次是手工艺品、

视觉艺术品和新媒体产品,这些主要为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这是我国对外文化贸易的强项,发挥了我国制造成本低廉的优势。而核心的文化产品如影视媒介、音乐媒介、出版物所占比重很小,三部门所占比重不到2%。在文化服务出口结构中,广告和市场调查占75%以上的比重,而核心文化服务如版权和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的比重很小,两者所占比重约为26%,而且持续为逆差。说明中国文化产品出口结构不尽合理,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所占比重太小。

虽然中国文化产品贸易持续为顺差,但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贸易持续为贸易逆差。2005年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出口收入1.34亿美元,进口1.54亿美元;版权出口1.57亿美元、引进53.21亿美元;影视和音乐媒介出口1.35亿美元,进口10.53亿美元;图书报刊等出版物出口11.44亿美元,进口4.88亿美元,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总体贸易逆差为54.44亿美元。

(三)中国文化贸易的地理结构

中国文化产品出口地主要是发达国家(见表3),前十大贸易伙伴国占了中国文化产品出口总额的75%以上,其中1/3流向美国,流向香港、日本的分别占15%和8%左右,流向英、意、法、德、荷等欧洲6国的占近16%。而中国文化产品的进口主要来源于日本、美国、香港、韩国、新加坡、德国、台湾、意大利、法国、丹麦,这十大贸易伙伴占了中国文化产品进口总额的70%以上。

具体到相关文化产品的出口贸易地理结构与总体文化产品类似,

主要集中在美、日、欧和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十大输出地则集中在香港、美国、英国、印度、日本、德国、澳大利亚、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在出版物、版权输出方面,港澳台地区尤其是台湾地区依然是出版物和版权的主要输出地,并开始往欧美及日韩等国家输出版权,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演艺服务出口地区包括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加拿大、欧洲、东南亚、南美少数国家以及我国的港澳台地区,但主要市场还是在美国、日本和西欧等地区,这些地方文化市场需求量大,回报率较高,如运作得好,市场份额拓展得较快。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区域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和地区,贸易范围狭小,不利于中华文化的传播。

三、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本文采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等工具来从不同的角度衡量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比较优势和

国际竞争力,并将文化贸易结构发展的不平衡性更加清晰地体现出来。

(一)国际市场占有率

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标是一国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例,反映一国出口的整体竞争力。统计显示从1996年以来,我国文化产品出口额居于世界第一位,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国际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见表4),主要源于手工艺品、设计、新媒体、视觉艺术品、广告和市场调查等相关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较高,而核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