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知识附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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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考试试题

教师法考试试题

教师法考试试题教师法考试试题教师法是指规范教师行为、保障教师权益、提高教师素质的法律法规体系。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了解和掌握教师法是非常重要的。

而教师法考试则是评估教师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和应用能力的重要途径。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常见的教师法考试试题。

一、选择题1. 以下哪个法律法规对教师的行为进行规范?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 教育法C. 教师法D. 以上都是2. 以下哪项属于教师的权利?A. 参与教育教学改革B. 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C. 参加教师职称评审D. 以上都是3. 教师在履行职责时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是?A. 爱岗敬业B. 保密工作秘密C. 诚实守信D. 以上都是4.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重视培养学生的哪些能力?A. 学习能力B. 创新能力C. 实践能力D. 以上都是5.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 尊重学生人格B. 爱护学生身心健康C. 照顾学生个体差异D. 以上都是二、判断题1.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表达自己的观点。

( )2.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鼓励他们勇于尝试和创造。

( )3.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做到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个学生。

( )4.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需求。

( )5.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杜绝任何形式的体罚和虐待。

( )三、案例分析题某校一位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了体罚,导致学生受伤。

请分析该教师的行为是否符合教师法的规定,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论述题请结合自身教学实践,谈谈你对教师法的理解和应用。

分析教师法对教师的要求,以及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如何遵循教师法的原则。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教师法考试试题。

通过解答这些试题,可以帮助教师们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教师法的相关知识,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同时,也能够帮助教师们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更好地遵循教师法的规定,保障学生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1. 教师法简介教师法是指规范教师行为、保障教师权益以及营造良好教育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

它涵盖了教师的职责、权利、义务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对于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 教师法试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哪项不是教师的基本权利?A. 获得公平的工资待遇B. 获得职业发展的机会C. 获得教学管理的主导权D. 获得教育教学活动的自主权2.教师的职责包括以下哪些方面?A.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B. 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C. 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D. 保障学校的安全环境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应当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活动,以下哪项不属于集体活动的形式?A. 教研活动B. 教学观摩C. 教学设计D. 学科竞赛4.教师应当遵循的教育职业道德准则包括以下哪些要求?A. 忠诚国家B. 提高自身素质C. 依法执教D.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有权提出教学改革和教育发展的建议,并依法得到支持和保护。

A. 正确B. 错误3. 教师法试题答案1. C. 获得教学管理的主导权2. A.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B. 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C. 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D. 保障学校的安全环境3. D. 学科竞赛4. A. 忠诚国家,B. 提高自身素质,C. 依法执教,D.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5. A. 正确4. 结语通过以上试题的解答,我们对教师法的基本内容和教师的权利与职责有了初步的了解。

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指导。

教育法规练习题201303

教育法规练习题201303

法律法规模拟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家保障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

A.保障B.前提C.先锋D.基础2.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A.生产劳动B.科学实验C.社会实践D.理论研究3.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 )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A.传统文化B.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C.知识与技能D.讲文明礼貌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A.文化B.集会C.宗教D.网络.5.《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这一规定体现了()A.教育的科学性原则B.教育的公益性原则C.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D.教育的中立性原则6.到达国家规定毕业要求和学术水平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应获得()A.毕业证书B.学位证书C.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D.结业证书7.教育法对学校举办者的的营利规定是A.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B.学校可以以营利为目的C.公立学校不盈利,私立学校可以营利D.以上说法都不对8.学校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的行为是A.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B.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C.开除不遵守纪律的初中学生;D.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A.职业咨询B.职业技术教育C.职业培训D.职业道德教育10.我国中小学校的实行的管理体制是()A.校长负责制 B.书记负责制 C.校长书记共同负责制 D.教代会负责制11.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A.学校所有B.集体所有C.国家所有D.学校总务处所有12.教育法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的规定是()A.禁止接受教育B.限制接受教育C.创造条件接受教育D.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接受教育13.《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A.只能提出申诉B.只能依法提起诉讼C.可以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D.既不能提出申诉,也不能提起诉讼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A. 权利B. 义务C. 权利和义务D. 权力1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A.社会公益劳动 B.生产劳动 C.有偿劳动 D.强制劳动16.我国教育经费筹措的体制是()A.全部为财政拨款B. 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C.全部为社会集资D.社会集资为主,财政拨款为辅17.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实施()A.学前教育B.义务教育C.普通高中教育D.职业高中教育18.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师招聘教育法规试题

教师招聘教育法规试题

教师招聘教育法规试题一、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在我国教育法规体系中属于法律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C.《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安全教育条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 我国教育主管部门是指:A.教育部B.教育局C.学校D.中小学3. 根据我国教育法规,以下不属于教师的基本权利的是:A.选择教材的权利B.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C.撰写教学论文的权利D.参与教科研活动的权利4.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B.合法性、公正性、公平性C.挑战性、刺激性、激励性D.个性化、灵活性、随意性5. 根据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行为属于违法的是:A.教师拒绝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B.教师课上使用教育部颁布的标准教材C.教师在课堂上宣传迷信、邪教D.教师自己编写的教材在学校内部使用二、填空题1.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有两个级别,分别是____级和____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遵循教育教学科学精神,坚持____原则,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3. 教育法规中规定,学校应当建立____制度,提高教师的职业水平。

4. 担任义务教育教师的,应当具有____教育程度。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家庭和社会应当对____负责,保障其受教育的权利。

三、判断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教师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教学内容进行教学。

()2. 教育法规规定,学校要严禁组织各类群众性活动,以维护学生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教学研究报告》是教师必须参照的教育法规之一。

()四、简答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在我国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职业行为提出了哪些规范要求?3. 请简述学生权益保障的法律保障体系。

五、闭合题从下列选项中,选择最恰当的答案,完成句子。

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法律法规练习题及答案

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法律法规练习题及答案

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法律法规练习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的学校教育制度。

A.九年一贯制B.十二年一贯制C.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D.学前教育至成人教育答案:C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A.高于B.等于C.不低于D.不高于答案:C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加()oA.社会活动B.校务活动C.进修活动D.社会公益活动答案:D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乡级人民政府答案:A5凡年满()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A.五B.六C.七D.八答案:B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A.违纪B.违法C.严重不良行为D.犯罪答案:C7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予以保障。

A.家庭B.学校C.人民政府D.教育行政部门答案:C8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所收费用。

A.责令退还B.双倍退还C.没收D.追缴答案:A9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提出申诉。

A.所在地的人民政府B.上一级人民政府C.所属教育行政部门D.人民法院答案:C10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A.1B.2C.3D.4答案:C1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进行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复习题(含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复习题(含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练习题一、填空题1、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2、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3、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4、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5、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7、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8、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9、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10、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11、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12、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13、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教师法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5、教师法规定,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6、教师法规定,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复习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复习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练习题一、填空题1、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2、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3、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4、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5、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7、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8、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9、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10、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11、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12、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13、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教师法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5、教师法规定,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6、教师法规定,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师招聘常识题解析

教师招聘常识题解析

教师招聘常识题解析近年来,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教师招聘考试已经成为许多人争相报考的热门考试之一。

教师招聘考试中常常会涉及到一些常识题,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及应变能力。

本文将对教师招聘常识题进行解析,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这一部分的考试内容。

一、教育法律法规方面的常识题教育法律法规是教师招聘考试常见的题目之一。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到的常识题及解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律。

根据该法,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时,应当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坚持教育教学的科学性、民主性、集中性和实用性,尊重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同时,教师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道德素养。

2. 《教师法》是我国专门规范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法律。

根据该法,教师的职责是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学识和身心健康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在教学中应当坚持科学精神,遵循科学原则,教育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态度和方法。

3. 《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是评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根据该条例,教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后需要重新进行评选。

教师需要定期参加教育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不断提升教学能力。

二、当前教育热点问题方面的常识题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是教师招聘考试中经常出现的题目。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到的常识题及解析:1. 新课改中的素质教育。

新课改强调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

因此,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的发展需求,积极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

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关心学生的心理需求,并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3. 全面素质评价。

全面素质评价是当前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教师需要了解并熟悉全面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实现个性化的评价。

三、教育教学常识方面的题目在教师招聘考试中,常常会涉及到一些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常识题。

教师法培训资料

教师法培训资料

教师法培训资料第一章介绍本资料旨在为教师提供教师法培训方面的相关知识。

教师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规定,旨在维护教师的权益,规范教师的行为,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教师法概述教师法是教育领域的一门重要法律学科,主要包括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的职业发展等内容。

在教育实践中,教师应该了解并严格遵守教师法,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章教师的权利与义务3.1 教师的权利教师享有教学的自主权、对学生进行评价的权利、参与学校决策的权利等。

教师有权要求学校提供合适的教学资源和条件,保障其正常开展教学工作。

3.2 教师的义务教师应当履行教学任务,严守课堂纪律,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还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歧视任何学生,并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行为的准则,涵盖了教师在师德、课堂教学、与家长交流等方面的要求。

教师应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

第五章教师的职业发展5.1 教师的继续教育教师应该积极主动地进行继续教育,提升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继续教育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研修、进修等形式进行。

5.2 教师的职业晋升教师的职业晋升是基于其教育教学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的评价。

教师应该不断学习、提升自己,争取在职业发展中有更好的机会。

第六章教师法的实施与监督教师法的实施需要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教师本身的共同努力。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教师法规章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教师法的宣传和培训,教师应该主动遵守教师法并相互监督。

结语教师法是指导教师行为的法律规定,教师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教师法培训,教师可以更好地了解教师法的内容,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只有具备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的教师,才能够有效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考试试题答案全解

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考试试题答案全解

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考试试题答案全解一、选择题1. A正确答案是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2. B正确答案是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3. C正确答案是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4. D正确答案是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5. A正确答案是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二、填空题1. 教书育人2. 素质教育3. 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4. 教育教学活动5. 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三、简答题1. 教师的职业理念包括哪些方面?教师的职业理念主要包括:教育观、学生观、教师观。

2. 素质教育的内涵是什么?素质教育的内涵包括: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3.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有哪些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哪些原则?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尊重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营造和谐、民主、互动的师生关系。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的主体地位是指()A. 教师是对教育教学有组织地进行引导的人B.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对象C. 教师是学生的监督者D. 教师是学生的辅导员答案:A2.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基本权利包括()A. 参与制定学校教育教学计划B. 指导学生参与学术竞赛C. 聘请和解聘其他教师D. 参与学生学籍管理答案:A3.教育教学中的教师责任主要包括()A. 教师有责任培养学生成为终身学习者B. 教师有责任维护学生的权益C. 教师有责任确保学生学习成绩优秀D. 教师有责任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答案:A、B、D4.教育教学中,教师的职业道德包括()A. 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和行为规范B.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人差异C. 教师应熟悉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D. 教师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答案:A、B、D二、简答题1.请简要描述教师法的基本内容。

答:教师法是我国对教师职业地位、权益、责任等方面作出规范的基本法律。

教师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总则。

明确了教师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

–第二章:教师的地位和权益。

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基本权利、职务晋升等。

–第三章:教师的责任。

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培养学生成为终身学习者、维护学生权益、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

–第四章:教师的培养和发展。

规定了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教师的职业道德。

强调了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人格和个人差异。

–第六章:教师责任追究和保护。

规定了教师违法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教师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

教师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职业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2.请简要谈谈教师的主体地位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性。

答:教师的主体地位在教育教学中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承担着培养学生成为终身学习者、传授知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责任。

教师法考试题

教师法考试题

教师法考试题导言:教师法考试作为教育系统中的一项重要考试,旨在评估教师在法律法规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运用能力。

本文将围绕教师法考试题展开讨论,通过分析题目类型、答题技巧以及备考建议等方面,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教师法考试。

1. 单项选择题1) 以下哪个是我国教师法实施的基本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答案:B解析:教师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的,因此选项B是正确答案。

2. 判断题判断以下说法是否正确: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规范,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答案:正确解析:教师作为国家的育人者,有责任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

3. 名词解释请解释下列名词:“班主任”。

答案:班主任是指担任一所学校班级中教育、管理等工作的教师。

解析:班主任是承担班级教育、管理和组织工作的教师,负责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维护班级的正常秩序。

4. 论述题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具备哪些基本职责?答案: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1) 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2) 传授科学的知识和社会常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3) 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品德培养;(4) 组织并参与学生的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 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和治疗;(6) 具备创新意识和教育科研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解析: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担负着培养学生的责任,需要具备多方面的职责,如学生习惯培养、知识传授、思想教育和品德培养等等。

5. 综合题根据教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描述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解析:在招生过程中,教师应注意以下法律问题:(1) 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学生及其家长的礼品、财物,否则涉嫌受贿;(2) 不得歧视学生,如拒绝因残疾或其他特殊情况而报考学校的学生;(3) 严禁利用招生过程中的职权进行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4) 不得与家长签订存在违法、违规内容的协议。

教师法知识讲义

教师法知识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培训讲义时间:2009年9月8日地点:教师办公室参与人员:全体教师主讲人:陈华主题:宣传学习教师法的相关知识,以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一、教师概述教师的法律概念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教师”特定的法律含义.这一法律概念包含以下几层含义:一教师是专业人员.这是就教师的身份特征而言的.二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这是就教师的职业特征而言的.三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这是就教师工作目的而言的.教师的地位一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社会地位是由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文化地位等多因素构成的总体性范畴.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政治经济制度的性质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教师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新中国成立后,教师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对优秀教师给予奖励”.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我国的教师法专门就教师的权益、待遇作了具体规定.这为提高教师社会地位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二教师的法律地位1966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教师地位的建议明确指出,“教育工作应被视为专门职业.这种职业是一种要求教师具备经过严格并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纳了这一建议.教师职业作为一种专门职业,具有不可替代性.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的权利教师的基本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简称科学研究权.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简称获取报酬待遇权.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二、教师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三、教师的考核1.教师考核的概念所谓教师的考核,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对教师进行的考察和评价.教师考核制度是教师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我国教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通过考核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法第五章对教师考核的机构、内容、原则、结果作了具体规定.为教师考核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2.教师考核的内容、原则和结果教师考核是由教师所在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组织进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主管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一教师考核的内容教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教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政治思想;2.业务水平;3.工作态度;4.工作成绩.二教师考核的原则教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教师考核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2.公正性原则;3.准确性原则.三教师考核的结果教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这是对教师考核结果效力的规定.四、教师的待遇教师的工资待遇教师的工资报酬是指教师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津贴、奖金等在内的工资性收入.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的晋级增薪制度”.教龄津贴是根据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所给予的额外报酬,也是鼓励教师长期安心从教的重要措施.教师补贴是一种地区性补贴,其目的在于鼓励高学历人才到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工作,以促进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的其他待遇一教师的住房教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二教师的医疗教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三教师的退休、退职教师法第三十条规定: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六、法律责任对教师权益的司法保护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教师违法行为的处罚教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三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作为教师,知识是重要的权力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为此,我们通过学习既要加强自我修养又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育法律与法规练习题_从业资格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

教育法律与法规练习题_从业资格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

第二模块教育法律与法规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属于(教育单行法律)3、在教育法律关系中学生(是同教师完全一样的法律关系主体)4、王某担任某县高三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

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该是(当地县教育局)5、教师张某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依据相关法律,他可采用的法律救济途径是教师申诉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的时间是(1995)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立法宗旨是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8、“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这句话体现的原则是(公共性原则)9、学生所享有的受教育权主要包括受宪法定教育年限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10、关于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体制的构成,正确的是(财政拨款为主,其他渠道为辅)11、下列关于我国义务教育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B、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可恰当收取杂费C、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制度D、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12、进城务工的张某夫妇超计划生育一女孩,今年已满六岁,由于没有准生证,他们临时住所附近的一所小学及当地教育局拒绝接受该孩子入学,学校和教育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3、某地为推动教育发展决定设立重点中学,学校给予师资财政支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县级无权设立重点学校)14、学生小涛经常旷课,不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学校对小涛进行教育的恰当方式是(了解情况后耐心教育他)15、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分重点校)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下列有关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履行职责的说法错误的一项是()A、提供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B、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C、对教师在教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D、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它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1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考核不包括(工作年限)A、业务水平B、工作态度C、工作成绩D、工作年限18、教师赵某违反学校管理制度,被校长在全校师生会上点名批评,赵某的丈夫王某听后,不辨是非,在校长下班路上将其打成重伤,情节严重,依法应对王某追究(刑事责任)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学校解聘教师法定情形的是()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D、不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20、侮辱学生属于教师(民事)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习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习题)

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2.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4.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

5.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7.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8.教师的考核结果是受聘人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9.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10.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11.侮辱、殴打教师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教师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1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

1.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制度化教育建立的典型表现特征是:学制的建立。

3.个体主观能动性的第一层次的活动是人作为生命进行的:生理活动。

4.教育史上“现代教育”的代言人是:杜威。

5.培养劳动者是: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总要求。

6.被称为“课程评价之父”的教育家是:泰勒。

7.在教育学中,通过学生观察所学事物或教师语言的形象叙述;引导学生形成事物、过程的清晰表象;丰富他们的感性认识;从而是他们能够正确理解本书知识和发展认识能力的是:直观性原则。

8.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展示事物、直观教具进行演示实验;使学生获取知识的方法称之为演示法。

教师法测试题

教师法测试题

教师法测试题一、选择题1.教师法的定义是指()。

A. 教师的工作方法B. 教师的身份和资格要求C. 教师的道德和职业素养D. 教师的责任和权利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下哪个不属于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A. 组织学生参加有组织的学习活动B. 关心、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的困难和问题C. 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并记录相关数据D. 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课外活动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以下哪项不是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A. 具有师范类高等院校的毕业证书B.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C. 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教育技能D. 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经历和能力4.依照教师法的规定,以下哪个行为属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

A. 对学生关心备至,耐心细致地解答问题B. 故意不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C. 私自利用教学资源谋取经济利益D. 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职业培训活动5.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以下哪个措施是不正确的()。

A. 因教育教学工作不称职而责令辞职或解聘B. 通报批评,进行教育和提醒C. 活动、禁止从事与教育无关的工作D. 继续提供教育培训机会,提升教学能力二、简答题1.简述教师法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和内容。

2.解释教师法对教师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

3.以你所在学校的一件违反教师法的事例为例,分析导致该案例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

4.请简述教师法对教师职责和义务的要求。

5.列举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利,并简要说明其重要性。

三、案例分析题某校某位教师因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体罚而引发了一起学生家长的投诉。

请你根据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分析该案例中的教师违法行为,并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

思考题:对于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你认为教师法还有哪些方面的内容可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请举例说明。

注意:以上答案仅供参考,实际答案可能会有差异。

具体情况请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师德是教师的基本品质,其核心是()。

A. 爱岗敬业B. 专业素养C. 教书育人D. 与时俱进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立法目的是()。

A. 保障教师的权益和合法权益B. 规范教师的行为规范C. 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D. 加强学校管理3. 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师德行为是指教师在()方面的行为。

A. 尊重学生B. 尊重学科C. 尊重职业D. 以上都是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

A.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B. 定期评估教师的工作C. 为教师提供成长机会D. 以上都是5. 教师向学生灌输自己的个人观点属于()。

A. 教书育人的表现B. 独立思考的培养C. 非理性教学行为D. 成熟的教学策略二、简答题1. 阐述教师的专业发展与师德的关系。

教师的专业发展与其师德紧密相连。

师德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是教师职业发展的基石。

教师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的同时,也需要保持良好的师德修养。

只有具备了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教师才能更好地履行教育教学任务,做到言传身教,起到良好的榜样作用。

同时,教师的专业发展也需要具备扎实的师德基础,只有立足于职业操守,才能真正提升专业素养,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的权益保障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权益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教师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受种族、性别、宗教、民族等因素的歧视。

(2) 教师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教师的合理休假制度。

(3) 教师享有职称评审的权利,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公正、公平的职称评审制度。

(4) 教师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为教师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5) 教师享有社会待遇的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合理的待遇和福利。

三、论述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于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了教育行政部门一系列的职责,主要包括: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招聘、选拔、培养等方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学校提供优秀的教师资源。

教师法测试题

教师法测试题

教师法测试题1.教师资格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教师资格证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注册号码、证书有效期、证书查询网址等。

2.请简要介绍一下教师资格证的分类。

教师资格证分为小学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以及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等。

每个类别均有相应的考试科目和要求。

3.教师法中规定了哪些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基本权利包括教学自由、人身安全与尊严、薪酬福利以及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权益;基本义务包括教育教学任务、诚实守信、教师职业道德等。

4.请列举一些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不得从事的违法行为。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违法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和其他财物等。

5.教师应当具备哪些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良好的师德师风、善于与学生沟通和引导学生发展等基本素质和能力。

6.请简要介绍一下教师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教师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操作技能。

面试部分则主要考察教师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案例分析能力。

7.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哪些责任和义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保障学生的安全、传授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等责任和义务。

8.教师法对于教师的职业发展有哪些规定?教师法规定教师的职业发展应当依据教育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晋升和奖惩。

同时,教师应当进行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9.教师法规定了学校和教师之间的合同内容吗?请简要描述。

教师法规定学校和教师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内容。

10.教师法对教师的工资待遇有哪些规定?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工资待遇应当与其工作量、岗位职责和教育教学质量挂钩,保障教师合理的薪酬水平,并明确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

教师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主要职责是:A. 传授知识B. 培养人才C. 传授知识,培养人才D. 管理学生答案:C2. 教师享有的权利包括:A. 学术自由B. 参与学校管理C. 获得报酬D. 所有选项答案:D3. 教师应当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不包括:A. 尊重学生人格B. 公正对待学生C. 体罚学生D. 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答案:C4.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是:A. 因材施教B. 以学生为中心C. 尊重学生个性D. 所有选项答案:D5. 教师在职业发展中,应不断:A. 提升教育技能B. 更新教育理念C. 参与教育科研D. 所有选项答案:D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6. 教师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

(对)7. 教师可以随意调整教学计划。

(错)8. 教师有义务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

(对)9. 教师可以因个人原因随意请假。

(错)10.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对)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1. 简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答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2. 教师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答案:教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教师工会等组织反映问题;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13. 教师在职业发展中应如何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答案:教师在职业发展中应通过不断学习,参与教育科研,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技能,以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

14. 教师如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答案:教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设计多元化的教学活动,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注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15. 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学生小明有抄袭作业的行为,该教师应该如何处理?答案:该教师首先应私下与小明进行沟通,了解其抄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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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知识附练习题(一)基本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这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单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颁布时间是1993年10月31日,生效时间是1994年1月1日。

(二)基本概述这部法律是我国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方面的法律。

按照这部法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法律还规定,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按照法律,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还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律原文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资格和任用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培养和培训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

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考核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待遇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奖励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附则第四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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