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涂料消费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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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减免消费税的情况说明范文

涂料减免消费税的情况说明范文

涂料减免消费税的情况说明范文尊敬的[相关部门]:您好!我是[公司名称]的[你的身份],今天想跟您唠唠我们公司涂料申请减免消费税这事儿。

一、公司和涂料产品概况。

咱公司在涂料行业那可是摸爬滚打了好些年了。

我们生产的涂料种类可不少,就像一个涂料的大家庭,有用于建筑外墙的,让大楼穿上漂亮又耐用的外衣;还有用于家具的,能让家具看起来更有质感。

这些涂料可都是我们精心研发和生产的,每一种都凝聚着我们团队的心血。

二、符合减免消费税的依据。

# (一)环保特性。

1.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

2. 采用环保原材料。

我们在原材料的选择上也是非常讲究的。

就像厨师做菜得选新鲜食材一样,我们选的都是环保型的原材料。

这些原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小,而且在涂料使用过程中也不会释放出有害物质。

比如说,我们使用的一种特殊树脂,它是从植物中提取的一些成分经过高科技加工而成的,既保证了涂料的性能,又环保得很。

# (二)特定用途。

我们有一部分涂料是专门用于一些对环保要求极高的特殊场所的。

比如一些医院的手术室、儿童福利院的房间等。

这些地方啊,对涂料的安全性要求就像对国宝大熊猫的保护一样严格。

我们的涂料不仅环保,还具有抗菌、防霉等特殊功能。

在医院手术室里,我们的涂料能防止细菌滋生,就像给手术室穿上了一层隐形的防护衣,让医生和患者都能在更健康的环境里。

对于儿童福利院,涂料的安全性就更重要了,我们的产品就像一个温柔的守护者,保护着孩子们的小天地。

三、减免消费税对公司和行业的积极意义。

# (一)对公司的意义。

1. 成本降低与竞争力提升。

如果能减免消费税,那对我们公司来说就像下了一场及时雨。

这能大大降低我们的生产成本呢。

您想啊,成本降低了,我们在市场上就可以有更多的价格调整空间。

我们就可以把产品卖得更实惠一些,这样就能吸引更多的客户,就像我们拿着更有吸引力的价格小旗,把更多的消费者吸引到我们的涂料大军里来。

这样我们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就大大提升了,能和那些大涂料品牌更好地掰掰手腕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5.12.29•【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消费税正文本篇法规中的第二条及附件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暂停执行。

本篇法规中的第二条及附件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自2021年8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将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铅蓄电池自2016年1月1日起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二、生产、委托加工电池的纳税人办理税款所属期2016年1月及以后的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使用调整后的《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和我国电池、涂料行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电池、涂料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为:(一)电池4%;(二)涂料7%。

四、外购电池、涂料大包装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电池、涂料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

发生上述生产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第四条所称“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是指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颁发、现行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使用CMA徽标),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具备相应电池、涂料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

【手把手教你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消费税】一起学:消费税申报及其他

【手把手教你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消费税】一起学:消费税申报及其他

【手把手教你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消费税】一起学:消费税申报及其他展开全文今天来学:消费税申报及其他壹成品油消费税申报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操作步骤1、进入界面功能入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2、进行申报查询(1)填写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按实际销售数量、价格、扣缴税额等进行如实申报,完成后保存。

(2)选择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如图所示,择出应税消费品名称\项目及减(免)项目名称,完成点击保存。

点击下图,向专家学习如何减轻企业涉税风险:(3)填写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图中,蓝色数据为手动填写,黑色数字由系统自动计算或自动带出,完成后点击保存。

(4)填写本期委托加工情况报告表根据填写说明及申报情况,完成该页面,点击保存。

所需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系统后台会进行一窗式比对,比对失败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查看申报失败原因;比对成功系统自动跳转至附加税申报界面,填写好申报数据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进行缴款/查询、下载申报表、申报作废操作。

贰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个月或者1个季度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操作步骤1、进入界面功能入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2、进行申报查询(1)填写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按实际销售数量、价格、扣缴税额等进行如实申报,完成后点击保存。

(2)填写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蓝色数据为手动填写,黑色数字由系统自动计算或自动带出,完成后点击保存。

(3)填写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4)选择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根据下列选项,择出应税消费品名称及减(免)项目名称,完成后保存,并提交申报表。

点击“申报”后,系统自动跳转到附加税申报界面。

注意事项1、主表会根据纳税人核定的消费税税目不同而不同;2、同属期、同税款属性不允许重复申报,在未扣缴成功的情况下,如需更正可进行申报作废,再进行申报;3、如果查找不到该报表,可能未进行税种登记,需先到窗口进行税(费)种认定;4、首次享受减免税申报的纳税人需先做减免税备案;叁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消费税的五类征收范围

消费税的五类征收范围

消费税的五类征收范围双十一的势头已经越来越猛,今年的双十一结束后,阿里最新的数据显示,销售额已经高达1682亿元。

相信在每一年的双十一来临之际,消费者都是早早地盯住了自己钟爱的商品,蓄势待发。

可是在消费之后,消费者是否清楚这其中有多少的隐形消费呢?这就涉及到消费税的问题了,那么问题来了:消费税,顾名思义,是否是所有的消费都要交税呢?悟空财税——您的贴心理财管家为您详细解答!首先,消费税并不是说所有的消费都要交税,消费税只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征收。

现行的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

具体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

其次,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对于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价格中已经包含了消费税的税额,同时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所以消费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另外,消费税的税赋具有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当我们在各大网络购物平台放肆剁手时,我们购买的消费品是否属于征收消费税的特定消费品呢?如果是的话,那么无形之中我们已经缴纳了消费税。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消费税是在对普遍货物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的消费品再次征收的税种,是以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

征收消费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产品产业结构,同时既侧面引导消费者的消费方向,又保证国家稳健的财政收入。

《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示例)

《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示例)

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公章税款所属期: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纳税人名称(公章):XX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XXXXXXXXXXX Array受理人(签章):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章):填表说明一、本表限电池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销售数量”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电池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六、本表“销售额”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的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电池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收入。

七、本表“应纳税额”栏,填写本期按4%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4%。

八、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填写按税收法规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电池并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电池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的电池消费税已纳税款。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数值与《电池、涂料税款抵扣台账》第12栏“本月抵扣领用合计”已纳税款数值一致。

九、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免的电池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其减免的电池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1《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期减(免)税额”栏数值与本表附1《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税额”合计栏数值一致。

十、“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

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栏数值。

十一、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应缴未缴消费税额。

十二、本表“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三、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预缴税额十四、本表“期末未缴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十五、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消费税相关规定制定本表。

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表单说明】一、本表适用于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栏、第1栏“定额税率”、第2栏“比例税率”和第3栏“计量单位”,按照附注1《应税消费品名称、税率和计量单位对照表》对应填写。

六、本表第4栏“销售数量—本期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含暂缓征收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不含出口免税销售数量)。

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填写;以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按扣除耗用的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后的数量填写。

七、本表第6栏“销售额—本期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收入(含暂缓征收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不含出口免税销售额)。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第8栏“应纳税额—本期数”计算公式如下: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九、本表第10栏“本期减(免)税额—本期数”: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包括暂缓征收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缓征消费税额以及出口销售应税消费品免税额。

消费税(2017)

消费税(2017)

厂房B 口红
(应税品)
厂房C 肥皂
(非应税品)
销售
不纳消费税
纳消费税
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 资入股、偿还债务、管理部门、 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 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奖 励等方面
• 【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 定,纳税人自产的用于下列用途的应税消 费品中,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有( )。 A.用于赞助的消费品 B.用于管理部门自用的消费品 C.用于广告的消费品 D.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品
•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
• 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都在生产厂家出厂销售环节缴纳 消费税。特殊的有三: 1、进口货物:进口环节 2、委托加工的,委托收回环节或移送使用环节交税, 基本不在选择题中考; 3、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 (超市、商店、商场之类的)
4、卷烟:生产(或委托加工、进口)环节、批发环节都交!
•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 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 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 税。
• 补充解释:其他方面指纳税人将自产的应
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 广告、样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奖励 等方面。
例:宝宝公司从缅甸进了一批镯子,委托少林寺有限责任公 司进行开光加工,开光完,少林寺在交货给宝宝公司时,除 了收取加工费,还需代收消费税。 代收代缴 少林寺的行为就属于代收代缴行为
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的目的: 国家为了避免税款流失,更快更完整地收到税款。
所以: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 天宝公司委托香香公司生产香水 1吨,后者生产完毕于 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扣除,生产成 10 月5日交货,天宝公司当天付款(包括了加工费和代 酒的除外。 100元)。天宝公司在10月6日将这批香 收代缴的消费税 水当做原料继续生产成了超豪华口红,10月7日将口红 卖掉。已知,通过计算,这批口红应当缴纳的消费税为 250元; 问:天宝公司卖口红时,应该按250元缴纳消费税吗?

中国涂料行业VOC相关政策法规

中国涂料行业VOC相关政策法规

中国涂料行业VOC相关政策法规Chinese Coatings industry VOC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中国涂料工业协会China National Coatings IndustryAssociation2016.02目录Contents一、中国涂料工业形势China coatings industry situation二、消费税Consumption tax三、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VOC pollution discharge fees四、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High pollution and highrisky products list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National hazardous waste list一、中国涂料工业形势Chinese coatings industry situation 十二五期间,中国涂料产量发展状况Chinese coatings output in 2011-2015一、中国涂料工业形势The Chinese coatings industry situation 十二五期间涂料销售额与利润The sales volume and profits in 5 years二、消费税consumption tax2015年1月26日,中国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对部分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按照涂装过程稀释比例进行换算后的VOC含量)。

On Jan. 26, 2015 , MOF and SAT of China issued Notification of consumption tax for battery and coatings. The tax rate is 4% and the coatings products with VOC lower than420g/L can be exempted.二、消费税consumption tax2015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补充规定:涂料大包装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涂料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涂料可按类别提供检测报告,同时对检测单位资质提出了要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务 人是否 如实申报 代扣代缴税 款 有关情 况进行 监督 和检 查, 防范 在生产、 委托加工 和进 口 环 节征收, 适 用税率均为4 %。
扣缴义 务人不履行 税法义务 带来的税 收管理风险。
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二、 对 无汞 原电池、 金属氢化物镍 蓄电池( 又称“ 氢 镍蓄电池” 或
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
4 . 年 度终了后, 证 券登 记结 算公 司将 ( ( 登 记 簿》 交由所在 地 主
管 税务机 关备查。
关 于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锊理 仃关问题 的公告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对 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
( 财税 [ 2 0 1 5 1 1 6 号, 以下简称 通 知》 ) 的规定,  ̄2 0 1 5 年2  ̄l E ] 起 ( 三) 自2 0 l 5 年起 , 证券 市场所在 地主管 税务机 关应当在年 度终 通知》 以下简称应 税消费品) 征收消费 税。 现将有关征收管 了后一 个 月内, 按 照上述 要 求对 《 登记 簿》 登 记的内容 进 行汇 总和 对电池和涂 料( 理事项公告 如下: 分 析, 并将 主要情 况书面上 报税务总局( 财产行为税司) 。
息完整率、 差错 率等征管绩 效指标的实时监控 。 四. 关于取消“ 扣缴税款登记核准” 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税务 机关对扣缴 义务 人办理扣缴 登记不再 进 行审批。 税务 机 务人 登记 , 并按照税收 征管法及 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对扣缴 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 于 对 电池 涂 料 征 收 消 费 税 的 通 知
为促 进节 能环 保, 经国务院批准,  ̄2 0 1 5 年2 月蝈 起对电池 、 涂 料 将电池、 涂料 列入 消费税征 收范围( 具 体税目注释 见附件 ) ,

填写消费税《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应注意的事项

填写消费税《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应注意的事项

填写消费税《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应注意的事项“此次消费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今年,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政策文件后,有许多读者提出疑问,为此,小编梳理了关于近期消费税相关调整的问题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解答。

问:此次消费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为准确掌握纳税人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情况,消费税申报表中新增《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适用于成品油、电池、涂料、小汽车、烟类、酒类、其他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申报,由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问:新增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的填写应当注意哪些方面?答:新增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的填写应当注意以下方面:《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不含暂缓征收的项目申报;该表不适用于未发生减(免)消费税业务的纳税人和受托加工方;表中“应税消费品名称”,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的名称;表中“减(免)性质代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减(免)项目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项目名称,填写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对应的减(免)项目名称;表中“减(免)金额”,填写本期应当申报减征、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金额,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其减(免)金额应区分不同税率分栏填写。

问:新增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与委托加工准予扣除填写的《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的区别是什么?答:《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适用于成品油、电池、涂料、小汽车、烟类、酒类、其他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申报, 由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报使用,应当注意减(免)金额栏次的填写;而《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适用于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填报,注意在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时,应当由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加上当期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得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5]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5]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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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财关税[2015]4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电池、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铅蓄电池除外)、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适用税率均为4%。

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以及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进口环节消费税。

二、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税则号列:85071000、85072000)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

电池、涂料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月29日
——结束——。

《税收筹划(第六版)》第3章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第六版)》第3章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因此采用收取押金的方式比其他两种方式更有利于 节税:一是企业先以押金的形式签订合同,待逾期不退 还时再计算消费税,实现递延纳税;二是企业收取押金 时应注意合同签订的退还时间要尽量控制在12个月1)筹划原理。消费税的税率由《消费税暂行条 例》所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规定,每种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都有明确的 界定,而且是固定的。消费税税率的基本形式包 括定额税率、比例税率。
(2)筹划要点。企业可以通过确定不同的销售方式 来达到递延税款的目的。例如, 企业面临赊销和直 接收款销售两个选择。若企业选择直接收款销售, 则应在当期确定销售额并按时缴纳消费税;若企业 选择赊销,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收款日期,则其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当天,不仅能够 递延税款缴纳,还能节约大量流动资金。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 的消费税税款可以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于报 关进口时在海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应于报关进口时在海关申报缴纳消 费税。
(4)批发应税消费品。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的批发 环节加征一道税率为5%的从价税。从价税税率11%,并按 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 费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 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消费税 纳税人所指的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 和外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 在境内。
此外,对消费税的纳税人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对委托加 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 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对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进口人或其 代理人为纳税人。

对涂料 征收消费税的 解读

对涂料 征收消费税的 解读

对涂料征收消费税的解读中国涂料工业协2015年1月27日该通知在财政部官网上和新闻联播相继公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向社会公布的同时,及时告知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关注此事,请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即时转发该通知。

1月27日,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几乎同步在协会官网上公布了此通知。

此通知公布后,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相关人员接到涂料企业、检验机构无数咨询电话,询问相关细节。

从咨询内容看,大家对如何征收涂料消费税无所适从,表现出因消费税的出现对今后企业的经营影响和带来的困难大多茫然和未知。

因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一直配合国家部委制定涂料消费税的政策,对该通知的内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故对通知内容进行精准解读,供大家参考。

1、关于征收目的为了促进节能环保。

对涂料征收消费税是由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提出的,环保部推行环境经济政策已有数年,绿色税收是环境经济政策的一部分。

由于雾霾与VOC相关,由于涂料中含有VOC,由于发改委产业调整指导目录规定“限制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环保部政法司就向财政部税政司和国家税务总局建议征收溶剂型涂料的消费税,水性涂料不征收。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建议从上游溶剂油征收,或从某一个细分行业先试点征收,均未被采纳。

大多数企业担心的征收目的是节能环保?还是纯粹地为征税而征税?2、关于征税的法律效力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是经国务院批准的。

依据宪法,征税权应该属于全国人大,可是在1984年和1985年全国人大有两次授权,征税权就划归了国务院和相关部委。

涂料企业和涂料行业的无声期望,无论是从遵循法理逻辑来看,还是从结束征税权的现实需要来说,全国人大都应废止税收授权立法,收回征税权。

3、关于征收时间自2015年2 月1 日起对涂料征收消费税。

一方面,2013年下半年,环保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召开了第一次有关涂料消费税的会议,拟2104年底就开征溶剂型涂料消费税,由于施工加稀、委托加工、固化剂、起征点等问题,反复讨论修改多次,延迟到2015年2月1日起征。

税收筹划(第八版)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第八版)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 品销售的,已纳消费税可扣除。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
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
三、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一)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1)关联企业之间不按市场规则和价格进行交易,而依 据双方共同利益进行产品转让。以达到双方利益最大化。 2)消费税发生于生产领域,而不是流通领域,因此企 业可将生产出的应税消费品以低价转移,直接取得节税利益 。 3)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将产品低价转让, 销售部门按市场正常价格出售,不影响增值税,但可节约消 费税。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具体情况 视同销售
从价计征消费品组价
委托加工
进口
复合计征消费品组价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 -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2)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消费品组价×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 甲类卷烟:56%+0.003元/支(每标准条200只,调拨价格≥70元) 乙类卷烟:36%+0.003元/支(每标准条200只,调拨价格<70元)
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丙企业合并丁酒厂前: 丙企业应纳消费税=200×10%=20(万元) 丁酒厂应纳消费税=(200×2 000×0.5+200×2000×4×20%) ÷10 000=52(万元) 应纳消费税合计=20+52=72(万元)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三章 消费税法》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三章  消费税法》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三章消费税法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木制一次性筷子和非超豪华小汽车只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销售一次性木筷的商店、销售小汽车的贸易公司不属于生产销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是扣缴义务人,并非是纳税义务人,所以应选择A、B、D。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综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B,日化厂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移送用于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属于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高档化妆品移送时不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选项C,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缴纳消费税,但销售高尔夫车需要缴纳增值税;选项D,金银镶嵌首饰在批发环节不缴纳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啤酒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选项B,符合相关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选项C,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生产环节征税范围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实木地板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企业将外购的实木地板用于装修办公室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选项C,酒精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镀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高尔夫车、卡丁车、沙滩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售价9900元的手表,不属于高档手表,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选项BC,卡丁车和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D,出国人员免税商店免征的是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免税,所以出国人员销售金银首饰需要缴纳消费税。

《纳税实务》 教案 项目三 消费税

《纳税实务》 教案  项目三 消费税

《纳税实务》教案
授课时间
授课班级上课地点
学习内容项目三消费税课时8
教学目标素质目标
1 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2 培养学生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意识
3 培养学生的团队协助、团队互助的意识
4 培养学生一丝不苟的职业情怀
5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知识目标
1 掌握消费税的构成要素
2 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能力目标
1 会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
2 会处理消费税的纳税申报事宜
教学重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难点自产自用消费税的计算委托加工消费税的计算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目标群体高职财经类专业学生
教学环境理实一体化教室
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
时间安

教学过程设计
【项目引入】
雅倩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91441521MA**** RY1K),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

2021年8月发生业务如下。

(1)销售M型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2)委托乙公司加工N型高档化妆品,雅倩化妆品公司提供原材料成本22万元,乙公司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4万元及代垫的辅助材料费1.2万元。

当月加工完毕,乙公司交货时按组成计税价格代收了消费税。

(3)将委托加工收回的N型高档化妆品全部领用,用于继续生产H型高档化妆品,本月销售H型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5万元。

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该公司以前月份的消费税已结清。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

乐税智库文档政策解读策划 乐税网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标 签】征收管理办法,调整,电池涂料【业务主题】消费税【来 源】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7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第二条规定,同时为有效解决现行电池、涂料消费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是公告明确了铅蓄电池自2016年1月1日起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二是为明确铅蓄电池征收消费税后有关纳税申报事宜,公告规定自2016年1月(税款所属期)启用新修订的《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告明确了电池、涂料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分别为4%和7%。

四是为加强电池、涂料消费税管理,公告明确电池、涂料大包装改小包装,外购电池、涂料贴标等行为视为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加工行为,发生此行为的纳税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

五是为统一电池、涂料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公告明确电池、涂料的“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是指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颁发、现行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使用CMA徽标),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具备相应电池、涂料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

六是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公告明确享受免税政策的电池、涂料产品,可按类别提供检测报告,但要求纳税人在提供检测报告时应一并报送该类产品明细清单,并且明细清单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与会计核算、销售发票内容相符。

七是公告规定了执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关联知识:1.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务师《税法一》章节训练营( 第三章 消费税)

税务师《税法一》章节训练营( 第三章 消费税)

税务师《税法一》章节训练营第三章消费税消费税概述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消费税概念、特点和演变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消费税就是对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B.一般来说,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C.消费税不具有转嫁性D.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表述,错误的是()。

A.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B.消费税具有转嫁性C.消费税属于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对某些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特殊调节的税种D.所有应税消费品的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卷烟和超豪华小汽车存在加征的环节,所以卷烟和超豪华小汽车的征税环节不具有单一性。

消费税征税范围确定原则单项选择题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是()。

A.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B.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抵偿债务C.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消费税应税消费品D.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税品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多项选择题对于关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确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充分考虑人民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B.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C.注重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并适当借鉴国外征收消费税的成功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D.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一成不变的E.具体表现在引导消费、保护环境、持续发展三个方面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选项D,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以根据国家的政策和经济情况及消费结构的变化适当调整。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委托加工高档白酒的纳税人是受托方B.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是零售商C.批发卷烟的纳税人是卷烟批发企业D.进口小汽车的纳税人是进口企业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委托加工高档白酒的纳税人是委托方,受托方是代收代缴义务人。

消费税纳税申报流程指引汇总1篇

消费税纳税申报流程指引汇总1篇

消费税纳税申报流程指引汇总1篇消费税纳税申报流程指引 1消费税纳税申报流程指引20171、消费税申报1.可采用网上申报和手工申报。

2.选择手工申报方式的__可以填写适用的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国税网站下载或办税服务厅领取),加盖公章,就近报送任一办税服务厅。

3.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的__可通过深圳国税网站办理电子报税。

4.消费税申报分为月报和年报,一般__消费税应当按月申报。

从2014年7月1日起,缴纳消费税的小规模__实行季度申报。

月(季)报主表及附表于每月(季)终了后15日内(逢节假日顺延)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年报表于每年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报送。

5.成品油消费税__仅需进行月报,无需进行年报。

2、烟类消费税__需报送(1)卷烟生产企业报送《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2份。

(2)批发卷烟的消费税__报送:——《卷烟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批发)》2份。

——《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电子数据)。

(3)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__抵扣联。

(4)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5)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3、酒类消费税__需报送(1)《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2份。

(2)抵减进口葡萄酒消费税的,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4、成品油消费税__需报送(1)《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3 份。

(2)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__抵扣联原件。

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__属于汇总填开的,应提供增值税专用__(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的'同时,还应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__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__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2021080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20210801

附件8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一、增值税部分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附件2、附件5、附件6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27号)附件3、附件4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5号)附件1、附件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附件4至附件9二、消费税部分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国税函〔2008〕757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条及附件1至附件3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中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及其附件3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的通知》(国税函〔2009〕404号)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72号)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5号)第五条及附件3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5年第15号)第二条及附件1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32号)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35号)第二条及附件2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95号)第二条及附件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74号)第二条及附件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三条第一款及附件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附件10三、附加税费部分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4号)第一条第一项及附件四、其他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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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涂料消费税申报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计量单位:只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受理人(签章):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章):填表说明一、本表限电池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销售数量”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电池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六、本表“销售额”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的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电池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收入。

七、本表“应纳税额”栏,填写本期按4%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4%。

暂缓征收的铅蓄电池不计算应纳税额。

八、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填写按税收法规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电池并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电池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的电池消费税已纳税款。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数值与《电池、涂料税款抵扣台账》第12栏“本月抵扣领用合计”已纳税款数值一致。

九、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免的电池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其减免的电池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1《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期减(免)税额”栏数值与本表附1《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税额”合计栏数值一致。

十、“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

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栏数值。

十一、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应缴未缴消费税额。

十二、本表“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三、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预缴税额十四、本表“期末未缴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十五、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1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填表说明一、本表作为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由符合消费税减免税政策规定的纳税人填报。

本表不含暂缓征收的项目。

未发生减(免)消费税业务的纳税人和受托加工方不填报本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同消费税申报表主表。

三、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的名称。

四、本表“减(免)性质代码”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

五、本表“减(免)项目名称”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项目名称,填写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对应的减(免)项目名称。

六、本表“减(免)金额”栏,填写本期应当申报减征、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金额,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其减(免)金额应区分不同税率分栏填写。

七、本表“减(免)数量”栏,填写本期应当申报减征、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其减(免)数量应区分不同税率分栏填写。

计量单位应与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一致。

八、本表“适用税率”栏,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九、本表“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减征、免征消费税额。

同一税款所属期内同一应税消费品适用多档税率的,应分别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减(免)税额。

十、本表“减(免)税额合计”为本期减征、免征消费税额的合计数。

该栏数值应与当期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减(免)税额”栏数值一致。

十一、本表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2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计量单位:只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填表说明一、本表作为《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由电池受托加工方填报。

委托方和未发生受托加工业务的纳税人不填报本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同主表。

三、本表“受托加工数量”的计量单位是:只。

四、本表“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电池受托方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本期代收代缴税款”、“本期受托加工减(免)税款”的计算公式如下:(一)当受托方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本期代收代缴税款(本期受托加工减(免)税款)=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二)当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本期代收代缴税款(本期受托加工减(免)税款)=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七、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别号:填表日期:年月日计量单位:吨金额单位:元(列受理人(签章):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章):填表说明一、本表仅限涂料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销售数量”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涂料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六、本表“销售额”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的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涂料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收入。

七、本表“应纳税额”栏,填写本期按4%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4%八、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填写按税收法规规定委托加工收回涂料并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涂料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的涂料消费税已纳税款。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数值与《电池、涂料税款抵扣台账》第12栏“本月抵扣领用合计”已纳税款数值一致。

十、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免的涂料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其减免的涂料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1《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期减(免)税额”栏数值与本表附1《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税额”数值一致。

十一、本表“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

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栏数值。

十一、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应缴未缴消费税额。

十二、本表“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三、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预缴税额十四、本表“期末未缴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十五、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填表说明一、本表作为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由符合消费税减免税政策规定的纳税人填报。

本表不含暂缓征收的项目。

未发生减(免)消费税业务的纳税人和受托加工方不填报本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同消费税申报表主表。

三、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的名称。

四、本表“减(免)性质代码”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

五、本表“减(免)项目名称”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项目名称,填写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对应的减(免)项目名称。

六、本表“减(免)金额”栏,填写本期应当申报减征、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金额,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其减(免)金额应区分不同税率分栏填写。

七、本表“减(免)数量”栏,填写本期应当申报减征、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其减(免)数量应区分不同税率分栏填写。

计量单位应与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一致。

八、本表“适用税率”栏,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九、本表“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减征、免征消费税额。

同一税款所属期内同一应税消费品适用多档税率的,应分别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减(免)税额。

十、本表“减(免)税额合计”为本期减征、免征消费税额的合计数。

该栏数值应与当期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减(免)税额”栏数值一致。

十一、本表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2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别号:填表日期:年月日计量单位:吨金额单位:元(列填表说明一、本表作为《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由涂料受托加工方填报。

委托方和未发生受托加工业务的纳税人不填报本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同主表。

三、本表“受托加工数量”的计量单位是:吨。

四、本表“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涂料受托方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本期代收代缴税款”、“本期受托加工减(免)税款”的计算公式如下:(一)当受托方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本期代收代缴税款(本期受托加工减(免)税款)=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二)当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本期代收代缴税款(本期受托加工减(免)税款)=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七、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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