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doc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渠道、泵站等水利设施。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组织与管理一、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
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三章监理任务一、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制定监理计划,并报告建设单位。
二、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三、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四章监理报告与验收一、监理单位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二、监理报告应当真实反映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报告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并按照监理意见整改不足之处。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一、监理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协调解决工程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二、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三、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一、对于监理单位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撤销监理资格。
二、对于监理单位工作出色或有重大贡献的行为,应当给予奖励,并在相关领域进行表彰。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愿本细则能够有效规范和引导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完整版.doc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完整版.doc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1. 项目背景1.1 项目概述1.2 监理及目标1.3 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2. 监理前准备工作2.1 监理前会议2.2 监理方案编制2.3 监理计划制定3. 监理人员资格要求3.1 监理工程师资质3.2 监理人员配备要求3.3 监理人员日常管理4. 监理过程及工作要求4.1 施工图纸审查4.2 工程质量控制4.3 进度及进展监督4.4 资料报告及归档要求5. 施工现场管理5.1 施工现场布置要求5.2 施工验收及审定5.3 安全管理要求6. 变更管理6.1 合同变更管理6.2 施工变更管理6.3 监理变更管理7. 投资与结算管理7.1 施工费用控制7.2 工程投资结算7.3 工程款支付管理8. 项目验收与竣工8.1 工程质量验收8.2 报告与证明文件管理8.3 整改及审定9. 监理报告及评价9.1 监理日志9.2 监理报告撰写9.3 工程质量评定10. 争议解决10.1 合同争议处理10.2 施工纠纷解决10.3 监理纠纷处理附件:附件1:监理合同样本附件2:监理方案模板附件3:监理报告范例法律名称及注释:1.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水利部颁布的法规,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进行细化和规范。
2. 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是监理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关于施工监理工作的合同,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 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的工程质量标准,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明确,并作为施工监理的依据。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项目背景1.1 项目概述1.2 监理及目标1.3 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2. 监理前准备工作2.1 监理前会议2.2 监理方案编制2.3 监理计划制定3. 监理人员资格要求3.1 监理工程师资质3.2 监理人员配备要求3.3 监理人员日常管理4. 监理过程及工作要求4.1 施工图纸审查4.1.1 审查范围4.1.2 审查要求4.2 工程质量控制4.2.1 质量控制计划4.2.2 工程验收标准4.3 进度及进展监督4.3.1 进度计划4.3.2 进度考核4.4 资料报告及归档要求4.4.1 监理报告4.4.2 施工资料归档5. 施工现场管理5.1 施工现场布置要求5.2 施工验收及审定5.3 安全管理要求6. 变更管理6.1 合同变更管理6.1.1 变更申请6.1.2 变更审批6.2 施工变更管理6.2.1 变更控制6.2.2 变更后验收6.3 监理变更管理6.3.1 变更通知6.3.2 变更控制7. 投资与结算管理7.1 施工费用控制7.2 工程投资结算7.3 工程款支付管理8. 项目验收与竣工8.1 工程质量验收8.2 报告与证明文件管理8.3 整改及审定9. 监理报告及评价9.1 监理日志9.2 监理报告撰写9.3 工程质量评定10. 争议解决10.1 合同争议处理10.2 施工纠纷解决10.3 监理纠纷处理附件:附件A:监理合同样本附件B:监理方案模板附件C:监理报告范例法律名称及注释:1.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水利部颁布的法规,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进行细化和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章监理守则一、关于监理人第一条:监理人必须严守独立、公正、廉洁的原则,对工程项目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第二条:监理人须与承包人模范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技术规程、规范,并且尊重当地的民俗、民情。
第三条: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来实施对工程的监理,既要保护发包人利益,又要公正、合理的对待承包人。
第四条:监理人须廉洁勤业,不得接受除发包人所支付的工程监理酬金以外的任何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回扣、津贴或其它间接报酬。
第五条:监理人须严守秘密,对所了解的关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经济技术情报,除经授权外不得泄露。
第六条:监理人必须观点鲜明,对其认为正确的判断或决定遭发包人否决时,亦应书面向发包人说明其理由,并阐明否决可能引起的后果。
对发包人的某些决定认为不妥时,则应主动向发包人阐明可能导致的不良影响。
第七条:监理人及其成员不得经营或参与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在政府部门或项目有关的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任职或兼职。
第八条:监理人必须光明磊落,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不得伤害、诽谤、诬陷其他发包人单位。
第九条:•监理人须定期向发包人汇报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其监理业务开展情况,不得谎言欺骗发包人,或故意掩饰工作中的失误。
二、关于监理工程师:第十条:监理人员须守法、公正、清廉、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以严谨的作风和服务的观念,热情为工程项目服务。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各自的业务,对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程序,安全措施,施工工艺,验收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各类相关的合同文件,应认真理解与熟悉,并正确操作。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在熟悉业务的同时,尚应加强信息管理工作,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支持设计、施工及科研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实行优化,大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案。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须清正廉明,不得私自在施工、物资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兼职或收取贿赂,或有徇私舞弊行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发包人或施工单位的业务情报。
水利工程施工测量监理细则
水利工程施工测量监理一、总则1、熟悉图纸的尺寸与高程,了解设计的内容、性质及其对测量工作的精度要求。
2、掌握施工现场的情况,对甲方或设计单位提交的控制点妥善保护,经常检查。
3、实事求是,确保测量数据真实可靠。
4、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碎部”的原则。
5、测量结果应具有可校性,能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对外业和内业进行校核。
6、按要求认真操作仪器,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
7、认真做好测量观测记录,测量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二、平面控制1、原始控制点的校验与保护由建设或设计单位提交的原始控制桩位及数据,必须经过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无法核对的点要求甲方或设计单位确认。
原始控制点确定后,必须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2、三角控制网的选点控制点应根据建筑物的范围大小来定,控制网的范围应一般比建筑物范围大,控制网才能达到控制的目的。
在设计三角网时,应尽可能使三角点接近于所放样的建筑物轴线位置。
控制点必须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受施工等因素的影响。
3、平面控制网的测量平面控制网的测量采用多种方法,如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导线测量,具体应视工程规模、施工现场情况及所使用仪器性能来定。
如果控制网各点之间距离较远可采用全站仪测量各边距离的方法,如果各点之间的距离较近可采用经纬仪测水平角的方法,当然也可采用两种方法互相参照比较。
4、由三角控制网建立施工控制轴线(主轴线)三角控制网建成后,应尽快利用三角控制网来建立建筑物的主要控制轴线,建立平面三角控制网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准确地建立建筑物X、Y方向的主要控制轴线,利用主要轴线上的控制点来进行定位测量方便、快捷、直观、可靠并且便于校核。
主轴线线上的控制点一般不得少于四个并且互相通视,这样每次测量前均可核实该轴线上的控制点有无变位。
三、高程控制1 、确认甲方或设计单位较高的高程点。
2、在施工现场建立水准点,为了对水准点进行相互校核防止其变化,水准点数目应尽量不少于3个,各水准点之间互相通视,以组成水准网。
水利工程检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检测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水利工程检测监理的具体实施细则,以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的检测监理过程。
2. 检测监理职责2.1 检测监理机构应配备合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和检测。
2.2 检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操作。
2.3 检测监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2.4 检测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交检测报告,并及时沟通和反馈工程的进展情况。
3. 检测监理流程3.1 前期准备阶段3.1.1 检测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计划,并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要求。
3.1.2 检测监理机构应编制检测监理计划,包括检测方法、频次和责任分工等内容,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和批准。
3.2 施工监理阶段3.2.1 检测监理机构应对水利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全程监理,并按照计划进行检测和验收。
3.2.2 检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并记录检测数据和结果。
3.2.3 检测监理机构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方案。
3.3 完工验收阶段3.3.1 检测监理机构应对水利工程的完工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
3.3.2 检测监理机构应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与建设单位共同决定是否通过验收。
3.3.3 检测监理机构应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材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合法投入使用。
4. 工作要求4.1 检测监理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2 检测监理机构应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4.3 检测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协调和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4.4 检测监理机构应对外界投诉和举报进行及时处理,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和反馈处理结果。
水利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word精品文档13页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2019 SDLJ-XSCZZ)一、目的为有利于水利工程施工测量的实施和规范测量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和监理工作。
三、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中的施工测量监理。
2.项目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测量的监理。
3.测量监理工程师是工程测量专业监理技术责任人,对测量的方案和现场实施进行控制,对测量的成果(报告及现场标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测量方法和成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等。
4.监理员在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协助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理,对测量现场的控制网(站)、测量成果的标识(标桩、标点)等设施的保护和使用实施监理,参与有关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
四、测量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测量前的准备。
(1)人员准备。
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必须具有测绘工作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的测量经验,施测前必须将有关人员的资质、职称、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列表报监理审查。
(2)测量设备。
施工单位必须备好适应本工程的测量设备。
施测前必须把测量设备配置情况列表报监理审查(主要包括名称、数量、性能、精度、检校情况等),监理应到现场实地核验。
(3)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确认工程所应用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和控制导线、基准点(桩)的位置和状况,拟定施测方案,作出设计(含方案图)。
在施测前应将有关情况编入工程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控制网、施测方案、施测要点、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
2.施工单位在准备施测前7d,应将包括1条所列各项内容及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监理部。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告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准备情况,在3d 内回复审签。
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正式、规范】第一章绪论1.1 背景与目的水利工程监理是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合规、高效进行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以规范和细化水利工程监理实施过程,旨在提供指导和参考,确保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1.2 依据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利工程监理业务相关要求编制而成。
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条例》等。
1.3 定义(此处水利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常用术语及其定义)第二章水利工程监理组织及职责2.1 监理组织结构(此处描述监理组织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分工等)2.2 监理人员职责(此处监理人员的职责,包括负责监理、记录、报告、协调等)第三章水利工程监理实施过程3.1 前期准备(此处描述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施工方案审查等)3.2 施工监理(此处描述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过程监控、质量检验、进度控制等)3.3 竣工验收(此处描述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包括验收程序、验收标准、验收报告等)第四章监理报告与记录4.1 日常监理记录(此处描述监理过程中的日常记录事项,包括监理日志、会议记录等)4.2 监理报告(此处描述监理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告格式、内容要点等)第五章附件(此处本文档所提及的相关附件)【文档结尾】附件:1. 监理合同范本2. 监理日志表格样本3. 施工方案审查表格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水利工程:指利用水资源进行建设和利用的工程,包括水利水电工程、灌溉工程、排涝工程等。
2. 水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
【简洁、实用】第一章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1 背景与目的本文档旨在为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参考。
通过规范和细化水利工程监理实施过程,确保水利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1.2 依据本文档的编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利工程监理业务的相关要求,以确保监理工作的合规性。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doc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20.1总则(1)本细则编制依据:1)施工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文件。
2)SL60-9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3)SDJ336-89《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4)其他有关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2)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必须进行运行期与施工期安全监测的工程项目。
(3)工程监测仪器设备的寺庙应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和设计要求并随工程进展及时安排实施。
20.2 仪器及辅助装置的采购与保管(1)为确保现场仪器埋设安装按合同规定及设计要求进行(如需承建单位自行采购仪器及辅助装置),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施工进度以及仪器供货所需的时间不,编制仪器及辅助装置的采购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1)项目简况(包括与仪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预期的仪埋计划进度,安全监测项目内容与技术要求)。
2)供货厂家情况(包括厂名、厂址及其资信情况)。
3)采购仪器件申报表(包括埋设部位、器件名称、规格瑾、本批采购数量、计划进场日期、供货价格、承运方式与运货地点)。
4)按合同文件规定或业主、监理机构要求必须报送的其他内容。
(2)因工程需要麻风的特殊型号和规格的仪器设备,承建单位应约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参与制造厂商进行的技术商谈。
(3)采购的仪器设备进场后,承建单位应认真检查各类仪器的型号、规格、数量和供货质量。
所有的仪器都应附有相应的测试证明。
(4)进场仪器设施应按使用、保管说明书要求存放在安全、防潮的库房内妥善保管。
20.3 仪器埋设准备(1)仪器埋设施工作业前28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工程安全监测设计图纸、合同技术规范和有关安全监测技术规程规范,结合施工计划编制完成监测仪器埋设安装措施计划,一式4份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仪器埋设安装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监测项目及内容。
2)工地现场配备的监测仪器设备,包括测量仪表和检验设备清单(附厂家、型号、规格、合格证、仪器检验资料、说明书等)。
(完整版)水利监理实施细则大全(超级全)
水利监理实施细则资料汇总目录1 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 (1)2 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3)3 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8)4 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11)5 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7)6 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4)7 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9)8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2)9 粘土心墙坝填筑监理实施细则 (40)10堆石坝坝体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9)11隧洞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6)12水工隧洞土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2)13抛石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8)14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72)15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82)16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87)17混凝土沉井监理实施细则 (95)18混凝土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 (105)19管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11)20振冲加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16)21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20)22塑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26)23碎石排水垫层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32)24土工布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36)25土工膜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39)26土石坝(堰)填筑料开采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43)27土石坝及施工围堰高喷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50)28土石围堰工程合成土工织物防渗体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55)29土石围堰工程水下抛填风化砂堰体及淤砂地基振冲加密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60)30预制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64)31金属结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169)32水轮发电机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190)33大坝安全监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18)34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225)35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30)36工程质量检测监理实施细则 (238)37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243)38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施工质量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249)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监理单位对设计文件、图纸负有审核责任的项目。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doc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5.1总则(1)本细则编制依据为:1)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2)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有关测量规范。
(2)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工作。
5.2 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图5-1)。
NO NONO图5-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2)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工作质量合格证体系,完善内部测量质量检查程序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3)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测量成果,必须全面熟悉,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
(4)在各项测量工作开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完成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作业措施的审核。
(5)承建单位统摄的测量作业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述。
2)执行规范及依据。
3)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示。
4)重要部位施工放样方案。
5)原始地形图及断面施没方案。
6)施工期变形观测措施。
7)竣工资料编制。
8)测量质量保证措施。
9)配备的测量人员资质情况、仪器设备配置及检定情况。
(6)对于首级控制网点复核测量、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的放样等,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监理,或进行抽查复测。
(7)承建单位应按批准的施工测量技术措施实施各项测量任务,对各类资料上报时限作如下规定,见表5-1。
以上测量成果报送均需填写测量成果报审表,经承建单位测量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监理单位审查。
(8)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承建单位提出竣工测量的具体要求。
对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地形图、竣工断面等进行审核。
(9)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监理工作日记、监理工作总结,以及测量资料、文件的归档工作。
5.3 控制测量(1)工程的首级控制基准点一般由业主单位向承建单位提供。
承建单位要对上述基准点成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开工向监理机构报告,如有异议,由监理机构转报项目法人进行核实,经检查确认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单位才能启用该成果。
(2)承建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控制点,并应在施测前7天将作业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批,施测结束后,将外业记录、控制点成果及精度分析资料报监理审核。
水电站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1 总则 (1)2 承包人测量工作的主要要求 (1)2.1 报送“施工测量组织设计” (1)2.2 阶段性测量成果资料报送时间安排 (2)2.3 控制测量 (2)2.4 施工放样测量 (4)2.5 局部地形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要求 (4)2.6 关于采用新仪器或新技术 (5)2.7 其他规定 (5)3 测量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6)3.1 准备阶段 (6)3.2 (加密)控制测量 (6)3.3 放样测量 (6)3.4 收方、断面测量 (7)3.5 局部地形测量 (8)3.6 竣工测量 (8)3.7 资料整理 (9)4 质量控制标准 (10)5 其他 (10)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⑴本细则依据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文件,以及现行有关技术规范编制。
⑵本细则适用于XX水电站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
⑶测量监理工作范围包括对承包人进行的控制测量、放样测量、局部地形测量、断面测量、收方测量、原型观测及竣工测量等项成果进行抽检、核查及必要的复核测量,直至对其成果的审批。
⑷测量监理工程师除熟悉并掌握本专业技术规程、规范外,对工程建设的其他技术规范也应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全面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具体技术要求;⑸测量监理工程师必须深入施工现场,把握工程实际进展,作好测量预控工作;掌握各部位测量工作的具体情况,及时纠正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对承包人上报的技术文件采用内业审核与外业检查的方式及时审批。
2 承包人测量工作的主要要求2.1 报送“施工测量组织设计”承包人在施测前14天,应将有关反映其施测能力、技术方案要点和施测进度计划等内容的“施工测量组织设计”一式四份报监理中心审核。
施工测量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⑴施测项目概述;⑵施测技术方案要点,包括加密控制、收方断面、施工放样等测量项目的施测方案、精度估算、操作规程、引用的技术标准等;⑶测量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内部质量检查程序和制度;⑷测量仪器设备的配备及设备检验证书、仪器精度的说明资料;⑸测量人员的构成及技术状况,劳动组织形式;⑹施测进度安排;⑺控制点保护措施,危险地带测量作业安全技术措施;⑻监理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测量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 本细则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9—94);《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及本加固工程的设计图纸合同文件。
1.2 本细则适用闹德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各阶段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总则、控制测量、开挖工程测量、施工场地地形测量、混凝土工程和安装工程测量、竣工测量。
1.3 施工单位进场后及施工期间,应进行的施工测量工作包括下列内容:(1)根据工程施工布置图和有关测绘资料,布设施工控制网(点)。
(2)针对施工各阶段的不同要求,进行建筑物轮廓点的放样及其检查测量工作。
(3)进行收方测量及工程量计算。
(4)单项工程完工时,对建筑物有关重要部位以及重要隐蔽工程的几何体进行竣工测量。
1.4 本细则以中误差或相对误差为衡量精度的标准,以二倍中误差为极限误差。
1.5 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1.6 本细则定位施工平面控制网(点)系统、高程系统必须与设计阶段一致。
为适应工程需要,施工单位应进行加密控制测量、其精度不低于本工程的首级控制。
1.7 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应遵守下列准则:(1)在各项施工测量工作开始前,应熟悉设计图纸,了解规范规定,选择正确的作业方法,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对原始观测纪录手簿,必须保持完整。
(3)施工测量成果资料(包括观测纪录、放样纪录手簿),图表(包括地形图、竣工图、施控网计算资料)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分类归档。
(4)现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和仪器安全、严禁违章作业。
(5)施工测量所使用仪器和量具必须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对于要求在测量前后也须检校的仪器、量具。
可参照有关相应规定进行自检。
(6)施工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称或测量作业上岗证。
2 控制测量2.1 本工程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控制网(点)做为基础控制。
工程监理部水利测量工程监理细则(水库工程)word范本
水利测量工程监理细则(水库工程)1.总则1.1本细则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以及现行有关规范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取水工程的泵站工程、取水口工程、管道工程、交叉建筑物工程、净水厂工程及其它监理项目范围内的施工测量。
1.3用于施测的起算数据,技术要求必须经过监理部批准。
2.过程监理2.1测量前准备2.1.1测量前应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水准仪、全站仪等)进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认定,以减少仪器的测量误差。
2.1.2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2.1.3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2.1.4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控制点是否已被破坏。
2.2施工区范围内有关控制点的基本数据由勘测设计(或建设单位)通过监理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作为施工单位施测的基础。
施工单位在收到上述基本数据后进行复核验算,如果对该数据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部,共同核实,核实后的数据由施工单位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
2.3施工测量开始之前,施工单位应将施测技术方案、施测计划(包括阶段划分)、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及上岗证(复印件)、测量仪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报送监理部备案。
2.4在施测过程中,监理部将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对施测的主要环节进行监理。
3.质量标准及要求3.1控制测量,控制测量的等级应符合规程、规范要求的等级或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等级。
3.2施工测量质量控制的主要精度指标参见表 3-1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表 3-1(mm)3.3各分项工程项目施测质量控制标准还应符合相应分项工程有关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3.4若施测期间国家或有关部门有新的专业技术标准(规范)颁发,则新的标准(规范)生效后,施工测量质量控制指标应参照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3.5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总包人提供测量建筑物的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质量评定标准YB9008-98》以及现行有关规范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
2 过程监理2.1承包人应在施工测量前7天将有关反映其施工测量能力、水平和施工测量进度安排计划的报告一式四份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除非监理工程师有专门的规定,或者监理工程师另有要求。
否则,这份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⑴施工测量项目概述。
⑵施工测量技术方案要点(施测方法、操作规程和引用技术标准目录)。
⑶观测仪器设备设置(含水量计算机、气象仪器和仪器检验设备等)。
⑷测量专业人员设置。
⑸施工测量进度计划。
⑹测点保护措施。
⑺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2.2以上报告须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签署后递交。
监理工程师审阅后,将返回审批意见单一份,以作为施工测量单位施测或进行下道工序开工的审批依据之一,原件不退回。
2.3工区范围内有关控制点的基准数据由勘测设计人通过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施测单位)提供,以作为承包人进行施工测量工作的基础。
承包人在收到上述基准数据后应进行复核验算。
如对该数据有异议,应在收到数据后10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报告测量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核实。
核实后的数据由监理测量工程师或其指定代表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
2.4施工测量应根据经批准的施工测量进度日程安排计划,在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的一定时间内(见下表),按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业已完成的阶段性测量成果资料,以便监理工程师进行过程审议和质量监督。
阶段性测量成果资料报送时间安排表2.5(基本)控制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要求:2.5.1平面、高程控制网(或系统)设计。
⑴已有的控制点成果及略图、测区地形图、工程布置图和建筑物设计图文号等。
⑵设计书(含联测方案、引用技术标准)。
如进行隧洞测量,应包括贯通设计、隧洞内外控制测量设计;如采用插点法、插网法和测距导线法,须递交联接图和精度估算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5.1总则
(1)本细则编制依据为:
1)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2)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有关测量规范。
(2)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工作。
5.2 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
(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图5-1)。
NO NO
NO
(2)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工作质量合格证体系,完善内部测量质量检查程序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3)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测量成果,必须全面熟悉,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
(4)在各项测量工作开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完成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作业措施的审核。
(5)承建单位统摄的测量作业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述。
2)执行规范及依据。
3)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示。
4)重要部位施工放样方案。
5)原始地形图及断面施没方案。
6)施工期变形观测措施。
7)竣工资料编制。
8)测量质量保证措施。
9)配备的测量人员资质情况、仪器设备配置及检定情况。
(6)对于首级控制网点复核测量、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的放样等,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监理,或进行抽查复测。
(7)承建单位应按批准的施工测量技术措施实施各项测量任务,对各类资料上报时限作如下规定,见表5-1。
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监理单位审查。
(8)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承建单位提出竣工测量的具体要求。
对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地形图、竣工断面等进行审核。
(9)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监理工作日记、监理工作总结,以及测量资料、文件的归档工作。
5.3 控制测量
(1)工程的首级控制基准点一般由业主单位向承建单位提供。
承建单位要对上述基准点成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开工向监理机构报告,如有异议,由监理机构转报项目法人进行核实,经检查确认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单位才能启用该成果。
(2)承建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控制点,并应在施测前7天将作业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批,施测结束后,将外业记录、控制点成果及精度分析资料报监理审核。
该成果必须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才能正式启用。
(3)承建单位应负责保护并经常检查已接收的和自行妇女干部瓣控制点,一经发现有位移或破坏,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指示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护或重建。
若施工需要拆除个别控制点,承建单位应提出申请,报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
5.4 施工放样
(1)承建单位对各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应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施工测量规范执行,确保放样精度满足设计要求。
(2)关键部位的放样措施必须报监理审批。
如基础开挖开口线、坝轴线、重要预埋件位置、金属结构安装轴线点、混凝土工程基础轮廓点等放样,监理将进行内、外一检查和复核。
(3)每块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进行模板的形体尺寸检查,并将校模资料整理上报监理审查,内容包括:测站、后视、实测值与设计值比较差异量等。
5.5 施工期变形监测
(1)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对部分关键部位进行施工期变形监测。
(2)施工期变形监测的重点是对大坝及高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根据设计提供的变形网布网方案,承建单位应做好工作基点的选埋工作,所有观测点、沉降点均必须与变形体牢固结合,工作基点必须深入基岩。
(3)承建单位应上报的变形观测技术方案和观测纲要,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复核变形观测初始值,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
(5)承建单位应及时汇总、整理变形观测资料,并上报给监理工程师,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5.6 机电及消防测量
(1)根据机电及消防安装施工实际情况,进行旁站监理或独立抽查复测,并对野外观测数据全部复核计算。
(2)测量监理工作内容:测设安装轴线与高程基准点、安装点放样、安装竣工及检查测量。
(3)承建单位的放样、验收或检查复核资料须经监理签字确认,并凞其整理归档。
5.7 竣工测量及其他
(1)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下列资料:1)实测竣工地形图,比例尺在1:100~1:1000范围内酌情选定。
2)按规范要求实测竣工纵横断面图。
3)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4)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完成必要的签证工作。
(3)资料整理。
1)承建单位及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测量资料的归档整编工作。
2)竣工地形图应注明图幅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成图方法、比例尺、制图日期等基本要素。
竣工纵、横断面图必须注明
桩号、中桩坐标、断面方向、比例尺,并附有断面布置示意
图,对每人归档资料均附有编制责任表。
3)提交的各项成果资料应项目齐全,数据正确,图表清晰。
4)应归档的竣工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控制网全套成果。
b.竣工建基面地形图及主体部位纵横断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