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章程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 〔2016〕 24 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24号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校:2014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核准与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我厅按要求制定《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计划》,全面启动我省高校章程核准工作。
截止2015年底,我厅分四批次完成全部69所地方属公办高校(本科29所,专科40所)的章程核准并下发核准书。
今年,我厅将完成民办高校章程核准备案,积极推进全省中小学章程建设。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推进依法治校,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成民办高校章程核准备案工作2016年6月前,分两批完成全省民办高校章程核准备案工作。
2016年3月前,完成第一批成都东软学院、四川传媒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四川工商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等16所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章程核准备案。
2016年6月前,完成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等18所民办高职院校章程核准备案。
高考填报志愿PPT课件
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北京拖拉机工业学校,1956年,应国家工业基地建设布局需要迁 至洛阳,机械类学科是其传统优势。
河北工业大学
天津 河北省、天津市和教育部共建的211学校,以工科见长。
教育条例——精选推荐
章:279 教育条例宪报编号版本日期详题 30/06/1997#教育条例本条例旨在促进香港的教育,综合和修订有关监督和管制学校及校内教学的法律,以及就有关连的目的订定条文。
[1971年9月30日]* 1971年第116号法律公告(本为1971年第5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 与《2003年教育重组(杂项修订)条例》(2003年第3号)所作的修订有关的保留及过渡性条文,见该条例第3部。
* 第9(3)、73、74、75、76、77、78及84条于1971年9月3日实施。
(1971年第103号法律公告)条: 1 简称 30/06/1997第I部导言本条例可引称为《教育条例》。
条: 2 适用范围L.N. 211 of 199930/07/1999本条例不适用于─(a) 由《香港大学条例》(第1053章)设立的香港大学;(b) 由《香港中文大学条例》(第1109章)设立的香港中文大学;(c) 由《香港理工大学条例》(第1075章)设立的香港理工大学;(由1982年第6号第24条修订;由1994年第94号第24条修订)(d) 根据《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注册的专上学院;(e) 《职业训练局条例》(第1130章)第2条所界定的科技学院或工业学院;(由1982年第6号第24条增补。
由1983年第50号第34条修订;由1991年第35号第14条修订)(f) 《职业训练局条例》(第1130章)第2条所界定的工业训练中心或技能训练中心; (由1982年第6号第24条增补。
由1991年第35号第14条修订)(g) 由《香港浸会大学条例》(第1126章)设立的香港浸会大学;(由1983年第50号第34条增补。
由1984年第38号第28条修订;由1994年第93号第40条修订)(h) 由《香港城市大学条例》(第1132章)设立的香港城市大学;(由1983年第65号第25条增补。
2.理工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w w w .h e b e e a .e d u .cn 微信公众号:h b s k s y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及使用50011 10013 10021 10022 10040 1630042 190043 10054 10057 130066 20071 120073 60075 100081 14290 24290 24290 14290 14290 14500 14500318000 10待定 716000 3待定 1016000 10待定 5待定 1018000 1018000 516000 3018000 3018000 3018000 44900 34600 44900 44600 44600 14400 15060 549800849800 24600 569800469800169800269800246600 139600 139600 239600126800 526800 426800理工非定向本科二批安徽理工大学(淮南市)33城市地下空间工程40制药工程48环境工程安徽农业大学(合肥市)35植物保护安徽中医药大学(合肥市)04生物医学工程安康学院13康复治疗学宝鸡文理学院27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保定理工学院3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8工程管理[学费待定,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40市场营销41会计学[学费待定,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43土地资源管理48电子商务及法律[学费待定,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52人力资源管理[学费待定,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53建筑学54工业设计55学前教育5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校企合作班,入学后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企业另收取费用,详情请向院校咨询]57机械电子工程[校企合作班,入学后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企业另收取费用,详情请向院校咨询]58物联网工程[校企合作班,入学后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企业另收取费用,详情请向院校咨询]保定学院49汽车服务工程55体育经济与管理57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58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68物流工程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76生物工程北华大学(吉林市)52药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05酒店管理(财务及投融资)06酒店管理(人力资源)北京服装学院23轻化工程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09金融学(金融实验班、本硕联合培养国际合作项目)[所有学生均有一次公费赴“英、美、法、加、澳”海外教学基地(任选一个国家)“微留学”,该环节为培养方案中必修学分,学生全部参加,学校承担费用。
读懂招生章程,巧用高校录取规则
2 看 专业分配
考生的档案投到某一高校后,接下来就是专业分配。 专业分配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分数清。这是最常见的专业分配原则,即分数优 先原则,按分数高低排队录取。高校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 到低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遵循考生志愿 顺序),如果符合专业投档条件,就予以录取。
志愿时,如果裸考分较低,就可能有被退档的风险。 【示例】
电子科技大学: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区、市)规定的 全国性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 行录取和安排专业;学校执行四川省地方性加、降分政策, 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南开大学:学校在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时,认可 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 分,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 (不含附加分)安排专业。
上海海关学院:海关管理专业录取的女生比例不超过 30%。
河北工程大学: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以招男生为主,专业调剂时 优先调剂男生进法医学专业。
24
Hale Waihona Puke 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特别策划}
{特别策划}
·大学门槛·
●吕迎春
招生章程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由于文字简洁、 篇幅有限,有些话语很容易被考生误解或忽略。只有读懂招生章 程,理解录取规则,才能更合理地填报高考志愿。
1 看 学校简介
一般来说,各高校都会在招生章程的开头对自己做简 介。“简”到什么程度呢?有的学校用一句话概括,有的学 校则是用千字文铺叙。然而,无论学校如何介绍自己,考生 最关心的还是学校的档次。
四川科技厅关于印发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的通知川科财〔2013〕3号各市(州)科技局及有关单位: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体系,大幅度提升我省产业共性技术及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产业技术研究院有关建设要求,我厅拟定了《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附件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二○一三年二月目录一、建设意义 (3)二、建设思路 (5)三、基本原则 (5)(一)明确定位、突出重点 (5)(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6)(三)协同创新、多方共赢 (6)(四)统筹兼顾、分步实施 (6)四、建设目标 (7)五、主要任务 (7)(一)主要支持方向 (8)(二)主要功能建设 (10)六、体制机制 (12)(一)组织管理模式 (13)(二)市场化运行机制 (13)(三)多元化投入机制 (14)(四)协同创新机制 (14)七、保障措施 (14)(一)加强组织领导 (14)(二)完善政策措施 (15)(三)创新投入方式 (15)(四)营造创新环境 (16)一、建设意义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
目前,我国技术创新体系还不够完善,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地位还未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缺乏有效形式和途径,迫切需要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纵观国外,美、德、日等发达国家在科技创新的推动下,先后设立了各具特色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大力促进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
近年来,我国各地也涌现出一批以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江苏省(昆山)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为代表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其发展势头迅猛、所有制形式多元化、运行机制独特、创新成就突出。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提交表 .doc
尚有缺额的本科二批院校说明:1、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院校“平行志愿”录取中,由于个别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造成部分院校计划空缺,现将空缺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本科二批院校“征集志愿”。
具体填报办法见《宁夏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院校征集志愿公告》。
2、“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5日21:00时起至26日12:00时止。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报征集志愿,到规定的截止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对符合征集志愿报考条件而未按时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不再补报,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宁夏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录取院校征集志愿表》(草表),填好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用户名、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校验码登录填报本科二批院校征集志愿。
填报时请考生认真阅读《宁夏普通高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和平行志愿解读》。
3、“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文史类9741161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3 01会计学(学费69800元) 3 1162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1 01传播学(学费30000元) 1 1163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3 02工程管理(学费39600元) 1 04建筑学(学费46600元) 1 05国际经济与贸易(学费39600元)1 1267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1 02国际经济与贸易 1 1352河北外国语学院 2 03电子商务 1 04国际经济与贸易 1 1356河北东方学院 1 02网络与新媒体 1 1365燕京理工学院 1 03财务管理 1 1366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1 05护理学 1 1425山西中医药大学 1 01护理学 1 2161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 2 02英语 2 2162沈阳科技学院 3 02工商管理类 3 2169大连财经学院 2 01国际经济与贸易 1 04旅游管理 1 2223长春中医药大学 1 03市场营销 1 2241通化师范学院 1 01旅游管理 1 2250吉林外国语大学 2 03阿拉伯语 2 2344黑龙江财经学院 6 01金融学 1 03英语 2 05市场营销 1 06资产评估 1 07物流管理 1 3150上海杉达学院 111旅游管理 1 3422淮北师范大学 1 08人力资源管理 1 3652江西科技学院 1 02国际经济与贸易 1 3654江西服装学院 3 02国际商务 3 3724山东建筑大学 1 04地理信息科学 1 3750齐鲁医药学院 2 06助产学 1 07健康服务与管理 1 3754青岛黄海学院 1 01船舶与海洋工程 1 3757山东英才学院 3 01金融工程 1 03护理学 1 18英语 1 3765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1 03学前教育(师范) 1 4135河南农业大学 1 02工商管理 1 4141许昌学院 3 02旅游管理 3 4250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 01英语 1 02市场营销 1 4252武昌工学院 1 10人力资源管理(HRBP方向) 1 4262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1 02法学 1 426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1 02广播电视学 1 4350长沙医学院 1 04针灸推拿学(五年) 1 444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 01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师范)(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2 4451广州商学院 1 03国际商务(学费33000元) 1 4522广西民族大学 1注:只招少数民族考生。
旅游管理
2012答考生问(节选自《中山大学本科招生指南》)1.请简单介绍一下中山大学?中山大学是由孙中山先生亲手创立,有着上百年办学历史的名牌大学。
中山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坐落在珠江之畔、南海之滨,现有广州南校区、东校区、北校区和珠海校区四大校区。
中山大学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2010、2011年世界大学排行榜位列内地高校前6位;《2011年中国大学评价》高校排行榜位列全国第7位。
广东省历史上一直是内地与海外经济、文化交流的前沿,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得风气之先”,形成了开放、包容、公平、创新的特质。
中山大学占据优越的经济地理位置、感受多元文化交汇碰撞,资源可谓得天独厚。
中山大学对外交流活跃、项目繁多,众多海内外知名学者和政商名流前来访问交流、传经授课,相比内地大学更具国际化思维和视野;身处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区域,中大学子拥有更多实习、就业乃至创业的机会,同时,岭南文化也滋养了中大学子务实、求真的思维理念,一届届优秀的中大毕业生以“综合素质好、发展后劲大”获得了用人单位的如潮好评,中山大学校友遍及海内外,业已成为了社会各界的中坚力量!2. 中山大学有哪些“好专业”,哪些“热门专业”?影响学生成才的不仅是所学专业,在一定程度上,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就读的大学。
名牌大学不仅代表着一种荣誉,更代表了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雄厚的师资实力、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而这些都是影响一个人“成人”、“成才”的关键。
专业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只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需求以及不少考生的从众心理,致使招生时各专业之间由于报考人数的多寡造成录取分数的高低差异,这也就是考生和家长所关心的“冷门”、“热门”专业问题。
我校各学科专业发展齐头并进,如果仅就录取分数高低作为评判标准的话,经济类、管理类、医学类、生命科学类、数学类、信息科学类、法政类等大多数专业往年在各省市区都是比较受考生青睐的。
红箭奖学金章程
红箭奖学金章程红箭奖学金由中国兵器工业第203研究所(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出资设立。
该所始建于1956年,地处西安,是从事国防技术研究的大型综合性研究所。
建所五十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国家重点科研任务,成果斐然。
共获科技成果奖励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科技成果奖20余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00余项。
研究所科研任务饱满,经费充足。
可为科技人员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舒适工作环境。
研究所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向科技型企业转化的步伐,确立了“建设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的战略构想和“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的发展目标。
为了鼓励宇航学院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和科研工作,中国兵器工业第203研究所决定在北京理工大学宇航学院设立红箭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和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一、奖学金资金奖学金由中国兵器第203研究所捐赠,每年2万元人民币,共10年。
二、奖学金奖励范围北京理工大学宇航学院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其中奖励3名在学科竞赛和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本科生,每人5000元人民币;1名在学科竞赛和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奖学金宗旨红箭奖学金宗旨是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创造人才成长平台,为高科技的军工单位输送高、精、尖科技人才。
获奖学生有机会由学院优先推荐到203所上研究生(满足学校外推研究生条件)、实习、课题研究、设计以及就业。
四、奖学金管理中国兵器工业第203研究所和北京理工大学共同组成红箭奖学金评审管理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发放等工作。
委员会由中国兵器工业第203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学相关部门及宇航学院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宇航学院分团委办公室。
五、奖学金评选条件(满足条件1、3或2、3)1、积极参加国内外学科知识竞赛和学生科技创新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学习成绩要在专业排名40%以内。
支撑材料目录
成都工业学院电脑科学与技术专业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支撑材料目录二〇一年月日目录绪论:专业基本情况………………………………………………………………卷绪目录第一部分专业建设二级指标之一:专业建设〔〕………………………………………………1.1.1 专业建设规划………………………………………………………………1.成都工业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2.成都工业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十三五”规划3.本专业申报材料6.电脑科学与技术专业建设规划.2 措施与投入……………………………………………………………………1.院系教授委员会工作规程4.本专业实验室〔场.馆〕一览表建设效果……………………………………………………………………1.本专业分年级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含专升本〕2.本专业2012-2015招生与就业情况统计表3.院系教改项目统计表4.院系教师获奖统计表5.院系学生获奖统计表专业特色………………………………………………………………………1.本专业特色报告2.本专业特色相关支撑材料二级指标之二: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1.成都工业学院关于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3.本专业建设参谋委员会名单与工作记录4.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申报材料及其批准文件5.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申报材料及其批准文件6.电脑科学与技术专业标准〔教指委〕1.2.2 课程体系……………………………………………………………………1.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说明2.学校本科校管课程相关文件3.院系精品课程统计表1.2.3 产学结合,创新创业………………………………………………………1.本专业产学结合,创新创业情况综述2.本专业校企合作协议3.本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简介1.2.4 培养方案执行………………………………………………………………1.院系2012-2015本科人才培养情况综述第二部分教师队伍二级指标之一:专业教师配置〔〕…………………………………………2.1.1 专业负责人………………………………………………………………2.专业负责人证书汇编2.1.2 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名册2.本专业专业课任课教师情况汇总表{分年度造册}{分年度造册}4.外聘教师名册〔杨雅志.刘亚飞〕.3 专业核心课程教师………………………………………………………3.本专业专业课程主讲教师名册{分年度造册}5.专业核心课程教师〔成果汇编〕二级指标之二:专业教师结构〔〕…………………………………………2.2.1 专任教师队伍结构…………………………………………………………1.电脑学院专任教师名册6.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名册2. 主讲教师基本情况…………………………………………………………1.成都工业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暂行方法2. 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职业资格的教师名册4.本专业有行业〔企业〕任职经历教师一览表二级指标之三:教师培养与教学水平〔2.3〕………………………………………2.教师培养机制.措施与效果……………………………………………………1.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法〔试行〕3.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委托方法》的通知5.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章程6.成都工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7.成都工业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暂行方法8.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相关规定111119.2012年以来本专业教师进修学习统计表20.2012年以来本专业教师岗前培训统计表21.2012年以来教师职称晋升情况一览表22.2012年引进教师情况一览表25.2012年以来本科主讲教师年终专业技术考核结果统计表26.2012年以来本专业教师获奖情况统计表27.2012年以来本科主讲教师每学期学生评教汇总表2.3.2 教师履职………………………………………………………………1.成都工业学院教师岗位工作职责〔学校〕2.教师“教学工作八认真”相关规定〔学校〕3.2012年以来本专业教师年度考核情况4.2012—2015年每学期半期教学检查总结2.3.3教学效果……………………………………………………………………1.院系2012年以来每学期学生评教情况2.院系2012年以来每学期评教前40%教师奖励情况3.院系2012年以来青年教师课堂质量教学奖励情况4.院系2012年以来优质教学奖获奖情况5.院系2012年以来教师各类获奖情况二级指标之四:科学研究………………………………………………………………2.4.1 科研成果………………………………………………………………………1.2012年以来教师参加科研情况及比例统计2.2012—2015年科研项目目录汇编3.2012年以来已鉴定〔结题〕科研项目材料汇编4.2012年以来科研项目获奖证书或批文5.2012年以来教师出版著作样书6.国际三大检索收录的教师论文汇编7.2012年以来教师公开发表的论文一览表8.2012年以来专业教师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材料汇编2.4.2 科研支撑教学情况…………………………………………………………〕……………………………………………2.规划…………………………………………………………………………1.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2.院〔系〕实验室建设规划3.院〔系〕实验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2.实验教学……………………………………………………………………2.院〔系〕实验室实验教学记录表3.院〔系〕实验室工作日志4.院〔系〕各门课程的第三部分教学条件及利用二级指标之一:专业实验室〔3.1〕……………………………………………………3.1.1 专业实验室建设3.1.2 专业实验室管理与利用1.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工作管理方法7.2012-2015年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二级指标之二:专业图书资料〔3.2〕……………………………………………3.2.1专业图书资料建设…………………………………………………………3.2.2专业图书资料管理与利用……………………………………………………1.院系图书室管理制度汇编〔电脑〕3.院系图书藏书目录〔电脑〕二级指标之三: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基地管理与利用…………………………………………………………第四部分教学过程及管理二级指标之一:课程建设〔4.1〕………………………………………………………4.1.1课程建设规划与成效…………………………………………………………1.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法2.2012年以来各类精品〔资源〕课程统计表4.1.2教学大纲及执行情况…………………………………………………………4.1.3选修课开设情况………………………………………………………………4.1.4多媒体教学情况………………………………………………………………二级指标之二:教材建设〔4.2〕……………………………………………………4.2.1教材建设………………………………………………………………………5.近4年教师主编.参编教材情况一览表〔含样书〕6.2012年以来教学讲义编写情况统计表〔含样书〕8.入选“十一五”.“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名单4.2.2教材选用………………………………………………………………………二级指标之三:教学研究与改革〔4.3〕……………………………………………4.3.1教学研究与改革规划与措施…………………………………………………3.2012年以来各类教改项目统计一览表4.3.2教改项目立项与建设…………………………………………………………5.2015年省级物联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通知4.3.3获奖……………………………………………………………………………二级指标之四:质量监控〔〕……………………………………………………4.4.1教学管理机构.队伍…………………………………………………………2.2012年以来教学管理人员年度考评情况汇总表4.4.2教学管理制度建设……………………………………………………………4.4.3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建设……………………………………………………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标准4.4.4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7.教师调〔停〕课通知单4.4.5 教学督导与评估………………………………………………………………6.分年度“三级评价”教学考核情况汇总10.分年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分析报告第五部分实践教学二级指标之一: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5.1.1 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二级指标之二:实验教学〔〕……………………………………………………5.2.1 实验开出率………………………………………………………………………2.本专业各门课程的2012—2015年实验项目〔含本专业实验综合性.设计性项目开出情况表〕开出率统计表5.2.2 实验室开放情况…………………………………………………………………4.2012—2015年每学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汇总表二级指标之三:实习实训与社会实践〔〕…………………………………………5.3.1 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计划与经费………………………………………………5.3.2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管理………………………………………………………二级目录之四:毕业论文〔设计〕〔〕…………………………………………….1毕业论文〔设计〕制度建设……………………………………………………1.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汇编2.院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3.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实施情况总结报告5.4.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指导……………………………………………………1.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2.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3.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分析汇编5.4.3 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档案材料………………………………………………1.2012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2.2012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5.4.4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1.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发文件2.2012级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记录〔样本〕3.2012级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样本〕7.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生评价情况统计8.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样本〕9.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反抄袭检测情况报告第六部分人才培养二级指标之一:综合素质〔〕………………………………………………………6.1.1思政工作与素质教育…………………………………………………………6.院系学生党员名册〔游丽〕13.“迎新”活动方案6.1.2体育工作………………………………………………………………………5.学生参加运动类协会活动相关资料〔乒协.网协.羽协.篮协.足协等〕6.1.3社团文化活动…………………………………………………………………二级指标之二: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1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情况…………………………………………………1、2012级本专业分年度期末理论考试情况分析报告2、2012级本专业分年度实践技能教学情况分析报告3、学生成绩及格率、优良率统计4、本专业各年级分年度课程考试试卷分析汇编5、大学英语分年度学生成绩统计及分析报告6、高等数学分年度学生成绩统计及分析报告6.2.2创新实践、学科竞赛及科技文化活动…………………………………………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2、2012-2016年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一览表3、2012年以来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情况统计4、2012年以来科技文化作品获奖情况统计5、2012年以来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一览表二级指标之三:学风〔〕…………………………………………………………6.3.1学风建设………………………………………………………………………6.3.2课外科技文化活动……………………………………………………………6.3.3学术道德.学术标准建设………………………………………………2.开展学术道德.学术标准教育有关材料〔宋国明〕4.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反抄袭检测情况报告二级指标之四:学生指导与服务〔〕…………………………………………6.4.1学生工作及机构队伍建设……………………………………………………6.4.2学习.就业工作指导…………………………………………………………6.4.3大学生创新创业………………………………………………………………6.4.4心理健康咨询………………………………………………………………6.4.5毕业生追踪调查………………………………………………………………。
四川科技厅关于印发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的通知川科财〔2013〕3号各市(州)科技局及有关单位: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体系,大幅度提升我省产业共性技术及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产业技术研究院有关建设要求,我厅拟定了《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附件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二○一三年二月目录一、建设意义 (3)二、建设思路 (5)三、基本原则 (5)(一)明确定位、突出重点 (5)(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6)(三)协同创新、多方共赢 (6)(四)统筹兼顾、分步实施 (6)四、建设目标 (7)五、主要任务 (7)(一)主要支持方向 (8)(二)主要功能建设 (10)六、体制机制 (12)(一)组织管理模式 (13)(二)市场化运行机制 (13)(三)多元化投入机制 (14)(四)协同创新机制 (14)七、保障措施 (14)(一)加强组织领导 (14)(二)完善政策措施 (15)(三)创新投入方式 (15)(四)营造创新环境 (16)一、建设意义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
目前,我国技术创新体系还不够完善,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地位还未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缺乏有效形式和途径,迫切需要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纵观国外,美、德、日等发达国家在科技创新的推动下,先后设立了各具特色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大力促进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
近年来,我国各地也涌现出一批以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江苏省(昆山)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为代表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其发展势头迅猛、所有制形式多元化、运行机制独特、创新成就突出。
211大学
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湖南(3所)
学校 招生信息 专业录取 招办电话 分数线 0731点击查看 8823560 0731点击查看 8872222 专业录取 招办电话 分数线 0731点击查看 8830555
> 上海(9所)
学校 招生信息 专业录取 分数线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专业录取 分数线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招办电话 02155386006 02162232212 02162379160 02164252763 02162932424 招办电话 02155666668 02166134148 02165904372
> 天津(4所)
学校 招生信息 专业录取 分数线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专业录取 分数线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招办电话 02223504845 02223542851 招办电话 02227405486 02260204029
> 四川(共5所)
学校 招生信息 专业录取 招办电话 分数线 028点击查看 86080605 028点击查看 61831137 028点击查看 87092355 专业录取 招办电话 分数线 028点击查看 87600386 0835点击查看 2882501
> 青海(1所) > 吉林(3所)
学校 招生信息 专业录取 分数线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专业录取 分数线 点击查看 招办电话 04315166420 04332732477 招办电话 04315268500 专业录取 招办电话 分数线 0891西藏大学 招生章程 点击查看 6331646 专业录取 学校 招生信息 招办电话 分数线 学校 招生信息 专业录取 招办电话 分数线 0971青海大学 招生章程 点击查看 5310409 专业录取 学校 招生信息 招办电话 分数线 学校 招生信息
职业院校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及其解读
第十五条 资金使用及审批。依据资金来源及使用办法,实行逐级审批、财务监督控 制的办法。校外发起单位提供的产业学院设立资金由经办人提出申请,经出纳、会计人 员审核后,由院长、执行院长共同审批。临时性的大笔资金支出,在院务会议备案。
第十六条 资金使用信息披露。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账务制度要求披露,由产业学院办 公室按规定时间与方式提供相关报表。
第二章 设立 第五条 设立程序 ㈠发起。产业学院的设立由我校各教学单位及其合作企业共同发起,鼓励邀请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社会 第三方等多方共同参与。合作各方通过磋商形成相应的产业学院章程、建设方案。 ㈡申请。由产业学院校内发起单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产业学院章程、建设方案和合作协议 样本。 ㈢论证。由教务处牵头科技处等相关部门进行论证,论证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符合性、建设目标的明确可 测性、建设措施的科学性、合作协议的合规合法性等内容。 ㈣立项建设。经过论证,符合产业学院建设要求的,由校内牵头单位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获得批准后, 按照经过批准的产业学院章程或建设方案和发起各方、共建各方所签订的合作协议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 产业学院实行双挂牌制,高等职业院校授予校内发起单位“XX 产业学院”牌匾,授予校外合作单 位“XX 产业学院共建单位”牌匾。
⑵ 根据国家及区域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实际需要,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 组织实施。
⑶ 建立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⑷ 组织各项具体业务的考核工作,及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⑸ 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⑹ 统筹开展资金募集与使用,及时向院务会反馈资金收支情况。 ⑺ 组织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并按照学校教学规范组织教学。
㈢创新双元人才培养模式 探索以专业群为基础的校企双元人才培养模式,成立人才培养咨询专家委员会或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确保“岗位对 接、课程衔接、产教联接”;成立混编管理与教学团队,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标准、共同开发课程与教学资源、 共同实施教学与评价,确保“双师教学、双线训练、双重评价”;推进以课程为重点的“三教”改革,校企双方共同推 进企业真实案例进课堂、典型项目进实训、真实生产环境育人才,确保“双能并重、双元一体、产学互动”。将产业学 院建设成为“双元”协同育人的基地。 ㈣建设教师教学创新队伍 根据产业学院专业及其服务的产业现状,以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实施、技术创新等为载体,以提高教师的 育人、教学、科研、实践、创新等能力为重点,将学校与企业的人力共育共享,在企业设立教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 在学校设立大师工作室(劳模工作室),开展校企导师联合授课、联合技术攻关、联合社会培训、联合助力西部、联合 走出国门等业务,将产业学院建设成为“双师”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㈤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 利用学校的人才智力资源和企业的技术设备资源,依托产业学院建设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发挥校企人才协同作 用,开展企业项目联合攻关、产品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并寻找新的发展 增长点;优化整合校企科技资源,共同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课题和项目,开展项目攻关、成果转化与孵化等工作;推动 产业学院内部科教融合,以科研反哺教学,将研究成果及时引入教学过程,将产业学院建设成为“产学研”合作的示范 基地。
2024年高校先进装备制造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
高校先进装备制造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精神,加快推动现代产业学院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针对制造强国建设和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短缺难题,产业学院充分发挥我校机械类专业的特色优势,面向先进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布局,按照学校“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综合应用”三位一体的课程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扎实推进新工科建设;探索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有效衔接机制,建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与资源共享平台;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以学生能力为导向,不断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充分发挥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培养具备扎实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能在工业生产一线从事机械工程领域内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打造“立足宁夏、面向全国”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育高地,成为支撑区域战略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高地。
二、建设原则坚持育人为本。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推动学校机械类专业人才培养供给侧与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培养符合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坚持产业为要。
依托产业学院专业优势,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专业结构和育人体系,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不断增强人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适应性。
突出学校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优势,强化“产学研用”体系化设计,增强服务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持产教融合。
将人才培养、教师专业化发展、实训实习实践、学生创新创业、企业服务科技创新功能有机结合,促进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打造集产、学、研、转、创、用于一体,互补、互利、互动、多赢的实体性人才培养创新平台。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挂科说明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挂科说明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如果在课程考试中没有取得及格成绩,即为挂科。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的具体挂科说明可能会根据不同专业和学院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学校相关部门或查阅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或章程。
一般来说,挂科可能会导致以下影响:
1.需要重修或补考:学生需要参加相应的重修或补考机会,以获得及格分数,并满足学业要求。
学校会有具体的重修或补考安排和政策,请及时了解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应的补考或重修程序。
2.影响毕业和学位授予:挂科可能导致学业进度延迟,无法按时完成学业要求,从而影响毕业和学位的授予。
学生需要根据学校规定,按照重新修读或补考等方式,满足学校的学业要求,才能顺利完成学业。
3.学业警示或处分:学校对学生挂科情况有可能会进行学业警示或处分。
具体的处理方式和后果,请参考学校的相关规定,以及与学校相关的学业管理制度。
总之,如果您在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出现挂科情况,建议您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处理方式和政策,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相应的补考或重修程序。
成都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
成都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3月16日版)序言成都学院原名成都大学,创建于1978年。
1983年作为教育部改革高等教育结构试点,改办为短期职业大学。
1992年都江教育学院(1978年-)并入。
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恢复普通本科院校设置,更名为成都学院,但成都大学校名保留且不被其他学校使用。
2006年成都教育学院(1904年-)、成都幼儿师范学校(1942年-)、成都卫生学校(1952年-)并入。
2010年成都铁路中心医院(1901年-)并入。
2013年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1965年-)划转并入。
学校秉承“自爱、自修、自尊、自强”的校训和“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坚持“特色办学,质量立校,跨越发展,内涵强校”的发展理念,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全国、胸怀世界,致力建成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行政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成都学院。
第三条学校住所地是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十陵上街1号。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批准后,依法更改法定住所地或设立、调整校区。
第四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依法享有权利,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举办的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要教育形式。
学校依法开展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教育。
学校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依法与国(境)外高校开展多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
第六条学校统筹规划学科布局,促进各学科协调发展。
设置工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医学、农学、药学等学科门类,围绕国家、地方发展目标和社会需求以及学校事业发展进行重点建设和结构调整。
第七条学校遵循国家招生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办学条件和办学规模,编制和调整招生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依法自主选拔学生,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电子科技大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章程序言电子科技大学原名成都电讯工程学院,于1956年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由交通大学(现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的电讯工程有关专业合并创建而成,1960年被中共中央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61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七所国防工业院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电子科技大学,1997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2000年由原信息产业部主管划转为教育部主管,2001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
电子科技大学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学科拓展战略、国际化战略,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努力建设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电子科技大学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电子科技大学,英文译名: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英文缩写:UESTC。
第三条学校的校训:求实求真、大气大为。
第四条学校设有清水河校区、沙河校区、九里堤校区三个校区。
学校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学校经举办者批准,可视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五条学校是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
学校的举办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学校按照本章程独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稳定的经费来源,对学校的办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学校负责人。
第七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信用报告_四川易简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四川易简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6 1.5 联系方式 ......................................................................................................................................................7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规范学院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综合办学实力,促进学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举办者及校址学校名称: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举办者:四川芙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大学路59号第三条学院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四条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学院一切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评估和审计。
第五条学院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
第二章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第六条办学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
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民办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院注重内涵发展,控制适当规模,在校生规模稳定在10000人左右,其中本科生7000人左右。
第八条办学层次:由本、专科教育并存,逐步过渡到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高职教育。
第九条办学形式: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以专科教育为辅,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第三章学科门类设置第十条学院以工学和管理学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学院逐步开设本科专业不少于15个,适当保留部分专科专业。
第四章管理体制第十二条理事会为学院的决策机构。
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学院健全党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学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学校改革发展,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维护学院稳定的工作体系。
第十四条学院设立工会、教代会,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第十五条学院设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分别负责教师职务的评审、学位点申报与学生学位授予的审定、学院发展中重大教学科研问题的研究等。
第十六条学校理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包括:举办方2人、院长1人、教职工代表1人、专家1人。
其中3人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理事任期5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首届理事由举办方推选,以后按照理事会章程选举产生。
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理事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由出资方担任。
第十七条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理事长应指定一名理事会成员代行其职权。
第十八条关于理事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一)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理事会会议必须由2/3以上的理事参加才能召开。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参加会议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1.理事长认为必要时;2.1/3以上的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参加会议人员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1.聘任、解聘院长;2.修改学院章程;3.制定学院发展规划;4.审核预算、决算;5.决定学院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理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做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理事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或其他人员代为出席进行表决。
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九条学院设院长。
学院院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10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年龄不超过70岁。
院长人选由理事会确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院长负责学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理事会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院规章制度,执行经理事会审核通过的年度计划、财务预算;(三)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四)负责学院日常管理工作;(五)聘任和解聘学院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六)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二十一条学院法定代表人是四川芙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富明。
第二十二条学院性质为非营利公益性机构,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五章教职员工管理第二十三条学院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学院教职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学院依法聘任具有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
第二十五条学院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学院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十六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院做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学院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学院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院对教职工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
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学院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晋升、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学院成立工会组织及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学院的民主监督和管理。
第六章学生管理第二十八条学院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录取新生或接受转学学生,凡被学院录取、或转入学院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院的学籍。
学院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义务。
第三十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院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院根据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及学院的有关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的学生,学院根据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及学院的有关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院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
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对学院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可以根据有关学生校内申诉等规定提出申诉或诉讼。
第七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三十一条学院坚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第三十二条学院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三十三条学院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国家规定选用教材。
第三十四条学院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鼓励教师技术创新。
第三十五条学院加强德育工作,关心学生心理健康,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与综合素质的提高,尊重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十六条学院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学院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
第八章学院财务、资产管理第三十七条学院的经济来源:(一)举办者出资;(二)学院依法收取的学费收入;(三)贷款;(四)接受政府的资助;(五)其他合法收入。
举办者应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第三十八条根据学校变更前审计报告载明的信息,截至2013年9月30日,学院资产总额1,141,049,966.10元。
第三十九条学院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计会计账簿,进行规范核算和管理。
第四十条学院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学院存续期间,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学校资产。
第四十一条学院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院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并进行公示。
第四十二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院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院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三条学院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学院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时制定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四条学院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院长时,要安排进行离任财务审计。
第九章学院的变更与终止第四十五条学院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核算后,经学院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六条学院变更名称、层次、类别、院长,或办学期限届满申请续办,应当报审批机关核准,向审批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七条学院的合并、分立,经学院理事会同意,在进行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向民政部门办理注册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学院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终止:(一)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无法实现办学目的,经举办者提出,理事会通过,并经审批机关批准;(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第四十九条学院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第五十条学院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
对学院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偿还其他债务。
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学院终止后,应当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第十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五十二条学院修改章程,须理事会2/3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学院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自学院成立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