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账务处理

合集下载

分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及账务处理

分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及账务处理

分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及账务处理

分公司账务处理方法: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亏损额)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3、在确认亏损时涉及总、分公司的所得税问题,应多与税务联系(特别是总公司λ

一、分公司税务登记及报税:

1、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需要,把自己登记成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及附加税可以按一般企业的申报方式正常申报就可以。除特定行业增值税可以由总公司申报的除外。

3、企业所得税可以选择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选择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选择费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是根据总公司每个季度的所得税分配表来申报。

二、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可以和总公司的核算保持一致,需要注意的就是总分公司之间的往来核算。总分公司往来核算可以在货币资金科目下面加上一个内部往来科目,也可以通过其他应收款或者其他应付款的客商辅助核算来进行核算管理。

1、内部往来科目的应用。总分公司同时在货币资金下添加内部往来科目,内部往来设置下级科目,内部往来-本金/税金/利润/其他,根据公司需求添加。

例:分公司初期总公司下拨10万元本金,总公司记账,借:内部往来-本金10万元。贷:银行存款10万元。分公司记账,借:银行存款10万元。贷:内部往来-本金10万元。

分公司对帐管理制度

分公司对帐管理制度

分公司对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公司的对账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减少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分公司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禁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条所有未尽事宜,由分公司财务主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报总部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对账管理流程

第五条分公司每月底将上月财务数据及时报送总部财务部门,总部财务部门对数据进行审核核对。一致后进行月度对账处理。

第六条分公司应及时更新客户账款数据,确保实时准确。

第七条分公司应每月完成供应商账款的确认及核对。

第八条分公司应每季度与总部进行对账核对,确保数据与总部汇总数据一致。

第九条分公司应定期对账单位资金账户,确保账户余额与实际情况一致。

第十条分公司应建立完整的对账档案,确保数据可追溯性。

第三章对账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核实对账单的准确性,确保发票、合同等材料齐全。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加强对账监管,确保每一项对账都得到充分核实。

第十三条分公司应及时处理对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分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对账流程清晰明确,责任分工明确。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定期开展对账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对账制度,确保对账的规范化、有序进行。

第四章对账管理责任

第十七条分公司财务主管为对账工作的责任人,对对账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十八条分公司会计部门负责对账过程中的数据录入、核对等工作。

分公司账务处理

分公司账务处理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往来”的会计科目,处理内部往来款。

例如,收入

分公司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上交总部收入款时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库存现金等

总部会计处理: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分公司上交款时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如果分公司不独立核算,其装修费等直接由总部进项会计处理,分公司不作处理,把相关单据交总部。

分公司的支出

借:内部往来—支出

贷:库存现金等

收到总部拨款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支出

固定资产也一样,分公司不作处理,只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或登记内部台账。

可以在“内部往来—收入”或“内部往来—支出”下面再设置三级明细科目。非独立分公司,且在开办期间,工资由总公司代发,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总公司代扣,以后分公司有了收入再归还。账务处理:

一、工资发放账务处理

总公司:

发放工资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

应交税金——个税

现金

分公司

1,收到总公司资金时

借:现金or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2,发放工资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和总公司数字一致)缴纳保险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二、分公司可以根据和总公司的往来建立往来账户

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or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总公司拨入分公司资金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现金or银行存款

三、分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相关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独立核算分公司与非独立分公司账务处理

独立核算分公司与非独立分公司账务处理

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往来”的会计科目,处理内部往来款。

例如,收入

分公司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上交总部收入款时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库存现金等

总部会计处理: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分公司上交款时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如果分公司不独立核算,其装修费等直接由总部进项会计处理,分公司不作处理,把相关单据交总部。

分公司的支出

借:内部往来—支出

贷:库存现金等

收到总部拨款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支出

固定资产也一样,分公司不作处理,只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或登记内部台账。

可以在“内部往来—收入”或“内部往来—支出”下面再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非独立分公司,且在开办期间,工资由总公司代发,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总公司代扣,以后分公司有了收入再归还。账务处理:

一、工资发放账务处理

总公司:

发放工资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

应交税金——个税

现金

分公司

1,收到总公司资金时

借:现金or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2,发放工资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和总公司数字一致)

缴纳保险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二、分公司可以根据和总公司的往来建立往来账户

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or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总公司拨入分公司资金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现金or银行存款

三、分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相关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1. 引言

在企业组织中,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常见的组织形式。总公司通常作为控制和管理分公司的中心,而分公司则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在这种结构下,账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公司的财务健康和合规性。本文将介绍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账务处理的重要性,并探讨如何有效地进行账务处理。

2.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定义

总公司是一家企业的总部,它通常具有更高级别的管理职能,负责制定整体战略和决策。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通常负责实际的业务运营。

3.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总公司通过控制和监督分公司的业务运营,确保公司的整体利益。分公司通过向总公司提供运营数据和财务报表,为总公司的决策提供支持。

4.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账务处理的重要性

账务处理对于总公司和分公司同样重要。它们需要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账务处理还能提供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及时和准确的了解,帮助管理层做出明智的决策。

5.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账务处理的流程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账务处理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a. 业务记录:总公司和分公司需要记录所有的业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等。这可以通过会计凭证来完成。

b. 会计处理:会计部门负责对业务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包括分类、计量和登记。这些处理通常遵循会计准则和原则。

c. 报表编制:会计部门根据会计处理结果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这些报表提供了企业财务状况

的快照。

d. 分析和审计:总公司和分公司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和审计,以确认其准确性和合规性。这通常由内部和外部审计人员完成。

分公司账务如何才能处理

分公司账务如何才能处理

分公司账务如何才能处理

分公司的账务是怎么处理的呢?分公司的账务处理一般是有哪些方法的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分公司的账务处理”,欢迎阅读!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及相关账务处理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也可以非独立核算的。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子公司都是独立核算的。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分支机构账务处理

分支机构账务处理

分支机构账务处理

近年,源于企业规模扩大、营业场所和地区的扩展,以获取规模经济效益的需要,许多企业纷纷成立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往往开设在公司总部以外的地区或城市,也有开设在与公司总部同一城市的不同城区的。它的称呼可以是分公司、分店、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而是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经营业务、经营方针等各方面都要受到公司总部不同程度的控制。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由企业法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在企业总部与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着总部与分支机构资金和商品或服务的往来、资产调拨等经济事项,还有总部与分支机构的费用分摊及利润结转等业务,这些都需要在会计核算中予以记录和反映,因此产生了分支机构会计。下面详细讲解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

一、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方式分类

根据分支机构与总部之间的关系,确定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方式:

1.完全独立会计核算完全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由总部

投资,在执行总部的统一经营及管理方针的基础上,拥

有一般企业实体应有的各项功能,如独立的资金支配权、

独立的商品购销权、独立核算盈亏等。

2.不完全独立会计核算不完全独立核的分支机构设置部

分账簿并进行业务处理和记录,其余部分由总部记录。

3.完全不独立会计核算这类分支机构不设置正式会计账

簿,只需将相关业务凭证及时报送总部长进行必要的辅助或备忘记录。

二、分支机构的账户设置

1.总分机构业务往来账户总部设“分支机构往来”账户,

用于核算总公司拨给分支机构的资金、商品存货和其他资产,及分支机构拨回的资金、商品存货和其他资产,还有结账时转入的分支机构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对应的,分支机构设置一个“总公司往来”。

分公司合并报表处理原理及基本账务

分公司合并报表处理原理及基本账务

分公司合并报表处理原理及基本账务

在企业集团中,通常会存在多个分公司,而这些分公司可能会因为业务需要或者管理方便而需要进行合并报表处理。分公司合并报表是指将企业集团内各个分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一定规则和方法合并为一个整体的财务报表,以便集团公司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整个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从而做出更好的经营决策。

分公司合并报表的处理原理是在合并报表时,要将各个分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和整合,消除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对合并报表的影响,确保合并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合并报表处理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要对各个分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在合并报表过程中,需要对各个分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消除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对合并报表的影响。比如,应该将分公司之间的应收应付账款、内部销售、内部借贷等交易进行抵消和调整,确保合并报表中不包含重复计算的交易额。

要整合各个分公司的财务数据。在合并报表处理中,需要将各个分公司的财务数据整合到一个统一的报表中,以便集团公司能够更清晰地了解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这就需要对各个分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数据进行合并,形成一个整体的财务报表。

要进行合并报表的调整和确认。在合并报表处理过程中,需要对合

并报表进行调整和确认,以确保合并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这就需要对合并报表中的关键数据进行审计和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除了处理原理外,分公司合并报表还涉及一些基本的会计账务,包括合并报表的编制、调整、确认和披露等方面。对于分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合并报表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合并报表的调整和确认过程中,需要对合并报表中的各项数据进行核实和审计,以确保合并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此外,在合并报表的披露过程中,需要向相关方披露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调整原因、会计政策变更等信息,以便相关方能够充分了解合并报表的情况。

总分公司税费及账务处理流程

总分公司税费及账务处理流程

总分公司税费及账务处理流程

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总分公司在税费及账务处理方面有着特定的流程和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点:

分公司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

分公司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

分公司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

分公司账务处理是一种常见的财务工作,它将一个财务体系(一个或多个公司)的支

出和收入,对帐,付款和统计财务报表进行整合,从而给出一个综合的利润或亏损状况,

确定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总体经营状况等。一般情况下,分公司账务处理的具体

内容包括:

首先,要负责建立和维护针对当前的交易情况和收入来源体系的会计账目,并将有关

财务会计凭证收集在档案系统中;其次,进行现金流量及日常收入支出的控制,主要是将

现金安排合理地分配;第三,负责定期对借贷总量进行管理,并建立科学合理的借款流程;第四,负责完成收入分配和分销管理,按照公司制定的方法和程序,对收入和支出进行整合;最后,承担所有签发の领款凭证的历史跟踪管理工作,以保证财务交易的正确性。

分公司税务处理与分公司账务处理类似,但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差别在于,分公

司税务处理的工作主要是将税务局的财务统计数据输入到财务系统中;对缴纳税款的企业、对垫付、退税等税收事宜提供咨询意见;检查和处理税务登记,税务属地变更,税收中介

等问题;处理有关各税种的申报、审批、缴纳等税收事宜以及分支机构的税务工作;并完

成税务归属、税务计算、税务结转等处理。

分公司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各有其重要作用,分公司账务处理负责对财务、收入、支

出进行管理和整合,而税务处理则主要负责维护税收体系,完成税务归属、税务计算、税

务结转等工作,与企业财务管理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

支撑。

总分公司资金往来如何做账务处理

总分公司资金往来如何做账务处理

总分公司资金往来如何做账务处理?

总分公司资金往来如何做账务处理?

总分公司资金往来的会计分录

1、总公司给分公司资金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XX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

2、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借方增加额表示资产增加,贷方增加额表示资产减少.

1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理上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非独立核算则是指分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不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而是反映在总公司的账上。

总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让分公司独立核算。如果分公司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并单独办理税务登记,则可以进行独立核算,各自交各自的税。如果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则所有业务都要反映在总公司的账上,分公司也不会有自己的利润和所得税。

在税务上,总公司和分公司应该分别缴纳各自应交的税款,并在集团合并报表上反映集团内所有公司的业务和所得税。对于分支机构,如果在同一城市,则不需要进行特别的账务处理;如果不在同一城市,则需要先确定分配比例并在当地税局备案,按照分配表交缴税金。

3、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应该如何进行?

对于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应该将分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纳入总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中,形成不同形式的资产、收入、成本及费用。当期产生的利润应该增加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应收款,而当期产生的亏损则应该抵减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应收款。

总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独立核算,各自缴纳应交的税款,并在集团合并报表上反映集团内所有公司的业务和所得税。对于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则应将分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纳入总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中,形成不同形式的资产、收入、成本及费用。

35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拥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并在当地银行开立账户。它能够独立进行经营活动,与其他单位签订经济合同。此外,它还能够独立计算盈亏,设立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具备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分公司的账务处理流程

分公司的账务处理流程

分公司的账务处理流程

一、日常记账

1.收集凭证:分公司账务处理的第一步是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凭证,如收据、发票、银行对账单等。

2.凭证复核:对收集到的凭证进行复核,并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完整

性和合规性。

3.分录:根据凭证上的内容,将相关的账户进行分录,包括借方和贷方。

4.汇总凭证:根据账户的不同,将相关的分录进行汇总,并填写凭证

号码和凭证日期。

6.凭证登记:将审核通过的凭证进行登记,并记录在凭证登记簿中。

二、核算处理

1.科目归集: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凭证中各个科目的分录金额进

行归集,形成各个科目的总账。

3.辅助核算:对各个科目的辅助核算进行处理,包括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

4.期末调整:在每个会计期末,对总账中的各个科目进行调整,包括

计提折旧、计提坏账准备等。

三、报表编制

1.财务报表的编制:根据会计法规定和公司内部的规定,编制各类财

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2.内部报表的编制:除了财务报表,分公司还需要根据内部管理的需

要编制各类内部报表,如成本分析报表、经营业绩分析报表等。

4.报表报送:将审核通过的报表报送给总公司或相关部门,以供上级

部门进行审阅和决策。

四、财务分析

1.指标计算:根据编制好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报表,计算各类财务指标,如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等。

2.比对分析:将计算出的财务指标与历史数据进行比对,从中寻找潜

在的问题和机会。

3.偏差分析:分析财务指标与目标值之间的偏差,找出原因并提出改

进措施。

4.决策支持:根据财务分析的结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和建议。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案例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案例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案例

以下是一个总公司与分公司账务处理的案例:

案例背景:

总公司(名为"A公司")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分公司(名为"B公司")。B公司负责销售A公司的产品,并定期向A公司报告销售数据和资金情况。

账务处理案例:

1. 初始投资:

A公司向B公司投资了100万元,用于设立分公司。

A公司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万

贷:银行存款 100万

B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万

贷:实收资本 100万

2. 销售收入:

B公司销售了价值50万元的产品给客户,并收到货款。

B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万

A公司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50万

贷:营业收入 50万

3. 支付货款:

B公司从A公司购买了一批价值20万元的原材料。

A公司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20万

贷:库存商品 20万

B公司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20万

贷:银行存款 20万

4. 支付股利:

A公司决定向B公司支付股利10万元。

A公司账务处理:

借:应付股利 10万

贷:银行存款 10万

B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万

贷:投资收益 10万

5. 结束关系:

A公司决定关闭B公司,并进行清算。B公司清算后剩余资产为20万元。

A公司账务处理(假设无其他费用):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 80万

投资收益 30万

B公司账务处理(假设无其他费用):

借:实收资本 100万

贷:银行存款 20万

分公司会计管理制度

分公司会计管理制度

分公司会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公司设立会计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会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 会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记账、核算和

报告。

3. 各分公司应根据总公司的会计政策和制度执行,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会计人员

1. 分公司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会计人员,确保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

2. 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 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三、账务处理

1. 分公司须按照统一的会计期间进行账务处理,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各项经济业务。

2. 确保原始凭证的合法有效,严格执行审批流程,防止虚假交易和欺诈行为。

3. 定期对账簿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账务的准确无误。

四、资产管理

1. 分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2. 对于存货、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防止资产损失。

3. 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五、预算管理

1. 分公司应根据总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指导,编制自身的财务预算。

2. 加强预算执行的过程控制,对超出预算的支出要严格审查和控制。

3. 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六、内部审计

1.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分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2. 内审工作应独立于日常会计工作,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上又得如何处理??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应该怎么做出来呢?店铺把整理好的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总公司与分公司账务处理

如果分公司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且单独办理税务登记。那分公司就有独立的帐。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帐就是各自独立核算的。各交各的税。等于是两个独立的公司。如果分公司不是独立核算,那所有业务都要反映在总公司的账上。分公司也不会有自己的利润和所得税。分公司的账只是用于内部管理之用,并非正式的会计记录。税务局查账也只去总公司。

总公司自己财务账不用体现分公司的业务,否则就重复计算。但是整个集团合并报表要反映集团内所有公司的业务,包括所得税。但合并报表只是用于内部管理和上市公司公布只用。举例:总公司缴纳100万所得税,分公司缴纳20万。各自在自己的账上体现。就好象是两个独立公司一样。只是在集团合并报表上体现集团所得税120万。

分支机构是和总机构在同一城市吗?如果是的话,分支机构不用做什么账务处理呀,只是总机构合并利润表后计算所得税就行了.

如果不是同一城市,那么分支机构则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需要总机构先在其当地税局定出分配比例,然后交由分支机构在当地备案,按其分配表交缴税金.

会计分录如常:

借:所得税费用

贷: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不用理会所得税金额与利润不匹配。

怎么进行分公司财务核算

1、对总分公司会计业务实质怎么理解?

由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实体,没有注册资本,从总分公司会计业务实质上来理解,相当于是总公司投出一块营运资金由分公司来经营管理,分公司的任何一项经营业务就等于是总公司的会计业务,总公司拨付的营运资金,通过分公司的购销业务分别形成不同形式的资产、收入、成本及费用,当期产生的利润相当于增加了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应收款,而当期产生的亏损相当于抵减了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应收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往来”的会计科目,处理内部往来款。

例如,收入

分公司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上交总部收入款时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库存现金等

总部会计处理: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分公司上交款时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如果分公司不独立核算,其装修费等直接由总部进项会计处理,分公司不作处理,把相关单据交总部。

分公司的支出

借:内部往来—支出

贷:库存现金等

收到总部拨款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支出

固定资产也一样,分公司不作处理,只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或登记内部台账。

可以在“内部往来—收入”或“内部往来—支出”下面再设置三级明细科目。非独立分公司,且在开办期间,工资由总公司代发,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总公司代扣,以后分公司有了收入再归还。账务处理:

一、工资发放账务处理

总公司:

发放工资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

应交税金——个税

现金

分公司

1,收到总公司资金时

借:现金or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2,发放工资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和总公司数字一致)缴纳保险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二、分公司可以根据和总公司的往来建立往来账户

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or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总公司拨入分公司资金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现金or银行存款

三、分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相关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1.分公司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那么相当于两家企业,各自财务处理,

2.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那么并入总公司一起帐务处理,分公司建立往来账。

3.税务上如果独立核算的,那么两家企业属关联企业,在所得税清交时要结算清相互间的那

本费用帐,如果帐务处理不准确,国税有权按公允价格对企业的帐务进行调整,从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4.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

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非独立核算是指单位从上级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物资、款项从事业务活动,不独立计算盈亏,把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资料,报给上级集中进行会计核算。

5.实行非独立核算的单位称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又称报账单位,它本身没有

资本,其财产物资由上级单位拨付,也没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级单位账户,一切支出也由上级单位审核支付。非独立核算单位通常不设置会计机构,仅配备会计人员进行原始凭证的填制、审核、整理和汇总,以及实物明细账的登记工作,不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

37号)第一条规定,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除国家机关、个人(自然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纳税人都应当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有经营行为、取得应税收入、财产、所得的,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纳税人应当到生产、经营所在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也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7.因此,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也应向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

登记。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简称无照户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对无照户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无照户纳税人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已领取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的,税务机关应当同时收回并做作废处理。

9.因此,无照户纳税人也应办理税务登记。

10.问:上海外商独资物流公司计划在广东东莞新设一家非独立核算的分公

司,分公司人事、财务、资金统一由总公司管理,业务活动均由总公司签署合同及开具发票收款。请问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可否均由总公司缴纳,分公司只作零申报?

11.答:1、营业税:

12.《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

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3.参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

税发[2009]178号)规定,纳税人除提供建筑业劳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以及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以外,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里所称“机构”,是指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单位:

14.(1)依法应办理税务登记;

15.(2)设立结算账户,能够准确核算收入。

16.根据上述规定,营业税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对于贵企业的

情况,既然在广东设立了分公司,若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分公司应为机构所在地,营业税应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

17.2、企业所得税:

18.总、分公司应按下列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四条规定,统一计算,是指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20.第六条规定,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

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21.第七条规定,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

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22.第九条规定,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

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

23.第十一条规定,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24.关于二级分支机构的判定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

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