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板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最新版(通用6篇)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最新版(通用6篇)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最新版1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0212)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项目咨询业务范围:(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一)咨询人的义务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
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
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建设工 程造价咨 询合同》 (示范文本)GJ-2002-021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 F-2002-0212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__广东联合运通投资有限公司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南沙翡翠公馆工程2.服务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2013年8月日开始实施,至 2015年10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doc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 F-2002-0212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 F-2015-0212)(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有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二)6篇
有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二)6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委托人):[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咨询人):[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要就某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专业、准确的咨询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咨询服务的范围及内容1. 乙方提供关于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审计、成本控制等方面的造价咨询服务。
2. 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成本估算、预算编制、工程变更分析、造价监控等内容。
3. 在本项目建设周期内,甲方如需要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服务,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二、合同期限及进度安排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且咨询服务完成为止。
乙方应根据项目进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具体进度按照甲方的通知和要求进行安排。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完成的,双方应提前沟通并达成共识。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应的咨询服务费用。
费用标准按照行业惯例和项目实际情况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费、结算审核费、技术咨询费等。
2. 费用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
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如逾期支付需承担违约责任。
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进度延误或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及相关信息给乙方,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妥善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确保服务结果的准确性。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且咨询服务完成终止。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板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板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与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项目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合理投资,同时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
第二条服务内容1. 乙方应按照甲方委托的范围,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造价测算、投资估算、成本分析等咨询服务;2. 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相关建议、方案,并提出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3. 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提供详细的造价咨询报告,并在需要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造价调整意见。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报价,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 乙方应在提供服务后向甲方出具发票,并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3. 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超出原合同约定的范围,甲方应按照双方重新商定的价格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合同变更1. 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合同;2. 变更合同应具体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及费用调整等具体事宜。
第五条合同期限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完成项目建设工程或乙方提供的服务期限结束为止。
第六条不可抗力1.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双方均不承担责任;2. 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同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情况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第七条法律适用1.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应按照中国法律解释和执行;2. 如本合同任何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八条争议解决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篇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承接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乙方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承担对相关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工程项目造价预算;(2)审阅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定标文件;(3)对工程项目的计费、结算等进行审定;(4)为甲方提供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方面的建议和意见;(5)其他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服务。
1.2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需保证服务的及时性、专业性和准确性,并恪遵法律法规和德行,确保服务的品质。
二、服务费用2.1 甲乙双方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费用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如服务过程中有额外费用产生,应由甲方另行支付,双方另行约定。
2.2 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应包括相关税费,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逾期未付的,应按日支付逾期罚金。
三、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完成之日止。
3.2 服务期限如需调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四、保密条款4.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乙方毕业服务结束后,应按甲方要求将相关资料和信息归还或销毁。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5.2 如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暂时免除履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六、争议解决6.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及附件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模板(9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模板甲方:乙方:就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以下简称“酒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___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国家法律及工程造价政策法规,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______),本着公平、自愿、互利原则,结合酒店项目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述1.1、工程名称: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1.2、工程地点:北京丰台区王佐镇1.3、工程规模: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工程建筑面积约8564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345㎡,地下建筑面积约26302㎡。
第二条酒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阶段本合同约定,酒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为:全过程造价服务。
具体分如下阶段:2.1、投资估算阶段;2.2、施工图预算阶段;2.3、招投标服务阶段;2.4、施工过程造价控制阶段;2.5、竣工验收决算阶段;2.6、施工图纸审查和设计方案造价控制阶段;2.7、其他服务: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备案招标文件合同编制;第三条酒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造价咨询服务阶段约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酒店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已完成及未来完成的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向甲方提供如下造价咨询服务:3.1、投资估算咨询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______)和施工图设计图纸,以及甲方具体要求编制酒店项目投资估算报告,包括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砌筑抹灰、室内外精装修、机电工程、特种设备(电梯、智能化控制设备等)、特种工程部位(游泳池、厨房、洗衣房等)、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备采购、酒店运营物品采购等酒店项目全部投资内容。
上述投资估算报告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
3.2、施工图预算咨询服务内容3.2.1、施工图预算定额计价服务内容甲方已与酒店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详见《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施工总承包协议书》),乙方根据上述施工协议约定和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3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3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XXX甲方(委托人):XXXX公司/单位名称注册地址:XXXX公司注册地址所在行政区域联系电话:XXXXXXXX 公司法人电话乙方(受托人):XXXXX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地址:乙方注册地址所在行政区域联系电话:XXXXXXXX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电话法定代表人:XXXXXXXX 法人姓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及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建设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评估、预算编制、进度跟踪审计等。
服务范围涵盖前期工程预算编制至后期结算审计全过程。
乙方应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确保工程投资合理控制。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服务内容清单》。
二、合同期限及进度安排本合同有效期为XXXX年,自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约定服务内容为止。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甲方的工程进度需求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按时完成任务并递交报告。
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进度安排计划,并确保按时完成。
三、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XXXX元整(大写:XXXXXX元整)。
费用支付方式如下: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总费用的XX%作为预付款;2. 乙方完成中期成果后,甲方支付总费用的XX%;3. 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结算报告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具体支付细节详见附件二《支付协议》。
四、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归属1.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
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应注明来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如因乙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五、质量保证及验收标准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咨询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板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板5篇篇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板甲方:(委托方)地址:(详细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承包方)地址:(详细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鉴于甲方拟在(项目名称及具体位置)项目中进行建设工程,现委托乙方进行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提供有关(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项目初步预算;(2)编制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阶段预算;(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招标文件的预算;(4)协助甲方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项目造价优化建议等。
1.2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进度和标准,为甲方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保证服务内容的质量和及时性。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2.1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的酬金。
其中,初步预算编制费为(金额),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阶段预算编制费为(金额),审核招标文件的预算费用为(金额),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费用为(金额),其他服务费用为(金额)。
2.2甲方应在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时支付相应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分阶段支付等,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2.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延期或改变,则相应的服务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甲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费用支付。
三、合同期限与解除3.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日期)止。
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协商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3.2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尽力减少损失并尽快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3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四、保密条款4.1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及其他机密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2如因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导致信息泄露,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建设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造价监控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二、服务范围1. 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2. 工程量清单编制;3. 工程造价监控;4. 甲方委托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方式按照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执行。
具体费用根据服务内容、工作量及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1)按月支付:每月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2)按阶段支付:根据服务阶段的不同,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费用;(3)一次性支付: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服务费用。
3.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如逾期支付,乙方有权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和信息;(2)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 乙方责任与义务:(1)按照约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对甲方的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3)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4)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然存在,直至相关信息公开或保密信息不再具有保密价值为止。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CF--2002--0212)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CF--2002--0212)5篇篇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CF-2002-0212)合同编号:CF-2002-0212甲方(委托方):××公司乙方(咨询方):××造价咨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的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对××公司的××工程进行造价咨询服务,为甲方提供专业的造价分析、预算编制、成本控制等服务,以确保工程的经济合理性。
第二条服务内容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进行项目规模和分项预算编制,分析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
2. 乙方应对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变更和增补进行评估,并协助甲方进行工程造价的调整和控制。
3. 乙方应对工程的成本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核算,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和造价情况。
4.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包商进行合同价格的商讨和签订,为甲方提供诚信和公正的咨询意见。
第三条服务费用1.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费用为每月××元。
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每月一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服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
3. 如需对工程范围或工程变更进行额外咨询服务,服务费用将另行协商。
第四条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均应妥善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 保密义务在合同解除后仍应持续有效,直至所涉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
第五条合同的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未能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并提供书面证明。
第七条合同解除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故无法履行本合同,需经双方书面协商解除。
2. 若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款
一、服务内容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全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预算、结算审核、变更造价分析、投标报价分析等。
二、服务周期
本合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
际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服务质量。
三、费用支付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用。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预付
款30%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期款30%在项目施工期间支付;尾款40%在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高质量的造价咨询服务,并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
监督和评价。
2.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专业、准确的造价咨询服务,并对所提供的服务质
量负责。
3.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
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合
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
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6篇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6篇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和国家其他的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有限公司咨询单位名称(乙方):*有限公司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枫水湾二期枫林园配套工程2、项目地点:北辰区西堤头镇东堤头村商贸城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以下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一) 委托范围:1、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结算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2、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的签证变更的编制及审核工作;3、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月进度产值完成审核。
(二) 服务期限: 1 年。
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服务期满后如甲方还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其咨询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义务1、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第七项第一款、第九项第二、四款的规定,乙方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四、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3、甲方应在 5 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五、乙方的权利甲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1、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CF--2002--0212)4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CF--2002--0212)4篇篇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CF-2002-0212)第一部分:合同背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用于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或专业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评估、分析和咨询,以帮助业主和相关方制定合理的预算和决策。
本合同编号为CF-2002-0212,是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制定的标准合同,适用于国内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部分:合同内容1. 合同当事人:本合同由委托方(业主)和受托方(造价咨询公司)作为当事人签订。
双方应当遵守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服务内容: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的造价测算和分析,提供相关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对工程项目的建筑结构、材料、设备等进行定量分析,并提供相应的造价预算;-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周期、施工方法等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成本分析;- 对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变更因素等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变更管理建议。
3. 费用支付: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向受托方支付相应的咨询费用。
受托方应在接到付款通知后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报告和成果。
4.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和技术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披露。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合同效力本合同一经签署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商业规范进行合作。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提交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第四部分:结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中重要的合同形式之一,能够帮助委托方合理评估和控制项目的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双方能够本着互信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努力,实现合同的良好执行和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精选13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精选13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篇1签定地点:签订时间: 20xx 年月日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和*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在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委托的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 成果要求2.1. 提交成果的内容:成果文件必须符合:1. 符合合同的规定;2. 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3.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 GC 4-20xx;4.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xx等等相关规定;5. 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3. 质量控制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 计价与支付4.1. 计价4.1.1. 基本费用:依据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4.1.2. 附加费用:超过合同范围,合同内容之外的服务费用(合同之外的工程款额乘以费率或按日工资);4.1.3.额外费用:应停工而重新开工增加的费用(按日工资)。
效益费用:依据规定审增,施工单位支付咨询费;审减建设单位支付咨询费。
4.2. 支付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0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 委托方权利与义务5.1. 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 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6篇篇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的合同内容如下:一、咨询服务的内容及范围:1. 对委托方提供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分析、比较、预算编制、定额计价等咨询服务;2. 对委托方提供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控制价评审和预算评审等工作;3. 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造价调整、审计和结算等服务;4. 提供其他与建设工程造价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二、咨询服务的费用及支付方式:1. 咨询服务的费用为_______________万元,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40%的预付款;2.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咨询服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60%的服务费用。
三、咨询服务的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年。
届时,如需续签合同,可在到期前一个月内协商签订。
四、违约责任:1.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咨询服务无法完成或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五、保密责任: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互相保密,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及涉及合同内容的相关信息。
六、其他事项:1. 本合同任何条款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F-2015-0212).docx
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资金来源:5.建设工期:6.其他: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合同协议书;2.合同专用条件及附录;3.合同通用条件;4.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5.其他:四、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附录A五、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开始实施,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终结。
六、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服务酬金或计取方式1.服务酬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计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_________份。
委托人: 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 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_________ (签字)代理人: _________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住所:住所: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与适用法律1.1 词语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F-2002-02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B类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
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物价局等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第四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支付:本工程投资额约为人民币**亿元(最终以施工单位总包、分包等报送结算总金额为准)计算咨询服务费。
在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主体结构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工程完成、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合同价款的**%,余款在项目结算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第八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1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