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排课与考试管理补充细则(讨论稿)
学院关于加强课程考核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
学院关于加强课程考核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课程考核是检测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检验学生学习效果、改进教师教学的重要手段,也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
严肃认真地抓好这一环节,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育优良的学风具有重要导向作用。
为加强期末考试管理,促进考试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引导广大同学勤奋学习、诚实守信,培育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课程考核考试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继续加强对课程考核考试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1、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协助管理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院系部行政负责人和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组成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考试工作总体安排,提出要求,全面部署,组织协调考试管理工作。
在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教务处具体负责考务工作安排,对教师监考纪律、学生考风考纪、试卷复查等考试环节进行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课程考核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各院系部由院长(主任)兼任组长,包括院系部分管教学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务秘书以及其他成员的部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考试工作的具体落实,组织教师命题、审核试卷,对师生进行考前教育,做好考试期间监考巡视以及对考试各环节的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师生考前教育,明确考试要求各院系部和广大教师要进一步提高对考核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严明考试纪律,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试卷评阅。
各院系部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各个环节的组织落实,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三会”,即:1、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
研究落实本部门考试工作的要求、措施和安排;2、监考工作会。
组织监考教师学习领会学校有关考试的规范文件精神,安排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3、学生考前诚信教育会。
各院系所属各班级均要召开“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主题教育班会,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大力提倡勤奋严谨、实事求是的求学态度,诚信对待考试,以真实的成绩检验学习效果,在考试过程中培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营造优良学风。
学院课表编排与调课管理办法
学院课表编排与调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学管理,科学合理地组织教学活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根据学校教学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重要依据,也是制定教学计划、组织人才培养过程和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依据,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条课表的编排与执行调整,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由学校统筹协调,二级学院负责编排落实与管理。
第二章教学任务落实第四条教学任务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改的,二级学院提出计划调整方案并组织论证,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五条二级学院做好本学院各专业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各课程、各教学环节的名称、时间安排与学时分配必须与专业培养方案相一致。
第六条授课教师安排的基本原则(一)任课教师必须具备学校认可的教师资格,否则不得安排主讲课程。
(二)教学任务的安排应根据教师的专业、职称、教学质量、教学态度以及历来任教情况予以综合考虑,各二级学院应将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优先安排在教学第一线,担任课程的主讲教师,以保证教学质量。
(三)每门课程一般设一名课程负责人,对本门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安排和实施负全面责任。
(四)在职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原则上不少于48课时。
(五)专业核心课程应安排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主讲任务。
(六)通识必修类课程应由相应开设通识必修类课程的二级学院承担、安排教学任务,各二级学院不得擅自安排本专业教师承担通识必修类课程的教学任务。
(七)因教学工作需要,需聘请校外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人员担任教学和指导任务的,须经二级学院申请,报学校教务处和人事处审核同意;如为外籍教师或人员,还须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承担相关课程教学任务。
外聘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主讲过拟开课程。
因校企合作需要聘请的实践类课程指导教师须具有三年以上行业或产业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务。
学校排课管理规范
学校排课管理规范现代社会高速发展,教育在社会中的地位愈加重要。
而学校则是教育的重要阵地,对于学校来说,合理的排课管理是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围绕学校排课管理规范展开分析。
一、建立合理的排课计划学校排课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合理的排课计划。
排课计划应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合理分配教师和课程,确保学生能够全面、系统地接受各类课程的培养和熏陶。
二、统筹分配教师资源学校排课管理还需要对教师资源进行统筹分配。
教师是教学的重要主体,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因此,学校应根据各科的需要和教师的特长,合理配置教师,使每个教师能够发挥自己的优势,确保教学质量的稳定提升。
三、关注学生利益学生是学校的核心,学校排课管理应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利益和需求。
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特点,并根据这些需求合理安排课程,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四、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学校排课管理还需要合理安排教学时间。
每节课的安排应根据学科的特点、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学目标确定。
不同学科的课程安排应合理分配时间,充分利用教学效益,确保学生能够有充足的时间理解和掌握知识。
五、开展多样化的课程学校排课管理不应只注重基础课程的开展,还应推动多样化的课程发展。
学校可以开设选修课程、实践课程等,满足学生的特长发展需求和个性化学习需求,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六、注重课程内容的更新与完善学校排课管理应关注课程的内容更新与完善。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也需要及时更新。
学校要加强教师的专业培训和学习交流,不断研究和改进课程内容,提高课程的实效性和吸引力。
七、强化课堂管理学校排课管理还需要强化课堂管理。
学校要建立严格的纪律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与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的稳定提升。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纪律教育,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
八、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学校排课管理需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大学编排课表及调整课程管理办法(修订)
XXXX大学编排课表及调整课程管理办法(修订)一、编排课表(一)编排新学期课表工作应于上一学期放假前完成,经教务处长审批后颁布执行。
(二)全校的通识课的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由教务处和有关开课单位或相关部门统一编排。
对于使用本教学单位教学场地或学校的公用机房、实验室的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编排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使用公用机房或实验室的课程需提前与对应部门进行申请借用;对于使用学校公用教学场地的专业课,由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统一排定时间和地点。
(三)编排课表的程序:1.每学期第8教学周之前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制订新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合理确定任课教师及周学时数,并对照专业培养方案认真审核具体开课信息,如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考核方式等。
核实无误并经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上报教务处。
2.每学期第10教学周之前教务处审定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执行计划,经主管教务处长批准后,再由教务处会同各教学单位依照计划编排课表。
3.教务处编好通识必修课表后,会同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编排专业课表。
课表编排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对课程的时间地点可以进行微调。
课表最终排定后,由教务处长审批并执行。
(四)编排课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课表一经正式批准,不允许随意变动。
如遇特殊情况可在选课之后,由相关教学单位填写《XXXX大学执行计划调整审批表》申请进行调整,经教务处长批准后进行微调,在每学期全校教学运行数据统计中计入本教学单位教学计划的异动数。
2.编排课表,首先要考虑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的学习。
同时还要掌握实验室和电化教学手段的使用情况等,以便统筹调度,合理安排。
3.理论课程采取两节连排的形式,要避免四节一贯到底的排法。
4.由于各教学单位课程开课数量和教学班数量的增加,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场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各教学单位课程的排课时间会出现占用周末或晚间的情况。
二、调整课程课程在讲授过程中,一般涉及的调整情况包括调课、换教师、停课、补课等。
培养方案排课管理选课管理考务
培养方案排课管理选课管理考务以培养方案排课管理选课管理考务为题,本文将从人类的视角出发,探讨如何有效地进行培养方案排课管理、选课管理以及考务工作的重要性和方法。
一、培养方案排课管理培养方案排课管理是高校教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培养方案排课管理需要根据学生的专业要求和学习需要,合理安排各门课程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在进行培养方案排课管理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学习需求,尽量避免课程时间冲突,确保学生能够有序地进行学习。
二、选课管理选课管理是学生在大学期间进行课程选择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发展方向。
选课管理应该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和发展需求,帮助学生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同时,选课管理还需要确保课程的平衡性和合理性,避免出现某些课程选课人数过多而导致其他课程选课人数不足的情况。
三、考务管理考务管理是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考务管理工作包括考场安排、考试监督、试卷保密等方面的工作。
在进行考务管理时,应严格按照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同时,还应做好考试环境的营造和考生的心理辅导工作,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减少考试压力,提高考试效果。
培养方案排课管理、选课管理和考务管理是高校教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的培养方案排课管理,可以为学生提供有序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资源;通过科学的选课管理,可以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通过规范的考务管理,可以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这些工作的有效开展,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因此,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培养方案排课管理、选课管理和考务管理的工作,加强相关的组织和管理,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和学习环境。
经济管理系期末考试实施细则.doc
经济管理系期末考试实施细则一、考试组织与领导组长:相子国副组长:郑晓燕、杨颖、武兵成员:李广涛、刘红梅、张冬华、霍爱英、任天晓、张玉红、李亭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全系期末考试工作;制定考试工作流程规划;组织确定命题教师;制定监考人员;检查考试纪律;指导评卷、成绩登记及公布工作;指导试卷分析;负责试卷保存;及时处理考试事故;进行考试总结。
检查小组工作分工郑晓燕:检查指导;全程监督;相子国:组织全系期末考试工作;审批学生缓考;违纪考生复查;杨颖:学生考试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复查;武兵:协助郑书记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教研室主任:试卷命题审查;试卷批阅与归档复查;试卷复查;李广涛、刘红梅:考场安排、考试组织,监考安排与协调;张冬华:试卷印刷、发放;考场记录印刷与发放;成绩录入;试卷归档与保管;李亭:考场卫生;考试期间学生纪律检查。
二、考试准备阶段工作细则1.考试方式。
期末原则上采用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为主,平时测验、课内外作业、实习或实验报告和考勤记录为辅的方式评定学生综合成绩。
若采用闭卷笔试外的考试形式,须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拟定命题方案,经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2.考试命题。
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基础,围绕①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②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③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三个方面,本着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原则进行命题。
试题的题量、难度、深度和覆盖面要适当。
试题的覆盖面应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考试平均分(即平均难度)一般控制在80分左右。
各门课程考试命题时应做到:基本题约占60%,稍提高题(稍难题)约占20%,进一步提高题(偏难题)约占20%,避免怪题、难题。
3.试题选用。
本次期末考试采用A、B卷选题方式,第一步,由任课教师准备题量、题型、难易度、效度、信度、区分度大致相当但不雷同的两套试题。
第二步,教研室主任抽出一套试题交同教研室年轻教师试做,试做合格后报教务处审查批准。
大学排课管理办法
大学排课管理办法一、排课基本原则排课是教学管理中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充分利用。
排课有序、规范和均衡,使之符合教育教学特点及规律,关系到教学体系稳定、教学秩序良好以及教学管理有条不紊。
明确排课基本原则,将有利于排课工作有章可循并顺利进行。
1.课表安排必须首先保证学生课表的合理性和均衡性。
1)所有计划课程均匀分布于周一至周五;2)同一门课不安排在同一天上两次,且尽量保证隔天再上课。
2.教师一天上课安排最多不超过6小节。
3.教师对课程安排有特殊要求(需特殊教室、周次、课容量、限定选修对象等)的应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提出,以便排课时酌情考虑,统筹安排。
4.涉及面广的综合教育和学科教育必修课,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思想政治课等优先安排。
5.较难理解或记忆的部分学科教育必修课及专业基础课,尽可能安排在上午。
6.涉及实验室、机房的课程根据教室资源情况优先安排。
7.课程所含上机学时占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由教务处安排上机教学地点。
课程所含上机学时占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下的,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进度与现教中心直接联系上机时间及地点。
8.为充分利用体育场地和设施,体育课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各时间段,第一大节一般不排课。
9.综合教育选修课一般排在第4大节或晚上,单独开设的重修班课程一般排在周六或晚上,以保证与大多数学生必修课时间不冲突。
10.除因季节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学期中进行实习外,一般的实习和实践教学课程安排在学期初或学期末进行。
11.为保持课表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学生选课后的课表原则上不得变动。
如必须变动,以不损害学生利益为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
12.根据课程类别划分确定校、院两级负责课程,并遵循校排课程优先排课原则。
教务处发下学期教学安排表至学院学院各专业负责人负责核对教学安排表,如有变更,填报“变更教学计划审批表”教务处维护下学期教学计划,发下学期开课任务书至学院学院落实教学任务,教学院长审核后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并整理、细化开课任务各学院将开课任务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排校排课程学院在已排定的校排课表的基础上排院排课程教务处调整、汇总全校课程安排并上网公布。
排课原则(讨论稿)
排课原则(讨论稿)第一篇:排课原则(讨论稿)佳木斯大学课程表编排原则及程序课程表是学校组织与实施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是学校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秩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过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排课工作的原则和程序要求如下:一、排课原则 1.符合教学计划原则所有教学任务安排必须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课程表中各教学任务的名称、学分、时间安排必须与教学计划相符。
夏季学期的教学任务应与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同时安排。
2.合理合班原则除某些不适合合班上课的课程外,同年级、同专业、同学时课程都应合班上课。
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组织合班,应以专业或学院为单位,尽量避免跨学院合班或跨年级合班,合班人数以3-4个自然班为宜;专业课合班人数以2-3个自然班为宜。
3.优化教室资源原则在教室资源的使用上,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性质,合班人数的多少,以及教学方式和手段的要求,安排合适的教室(类型、大小),保证教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由教务处优先安排全校范围内的通识教育课教室,待通识教育课安排完毕后,各教学单位可以在所辖教学资源内自行合理化安排专业课的教室。
4.合理安排周次及周学时原则除因入学教育等全年级学生参加的集中实践环节影响外,所有课程必须从第一周开始进行排课;对于在同一学期中的课程如果存在先修和后修关系,先修课程应与后修课程保持课程体系科学合理的逻辑关系。
学期的最后一周为考试周,不安排教学活动。
所有课程上课的结束周应根据学分、总学时、每周课时数进行精确计算后安排。
安排周学时应平均分配,除课程内在要求外不允许以高周学时集中排课。
有整周实践环节的班级,请开课单位在设置理论教学任务时,务必空出实践周次。
对于实践环节时间不一致的班级不能进行合班安排理论教学任务。
5.合理安排节次原则每周三5-6节一般不排课,教师进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活动;所有课程安排的顺序为周一至周五1-6节、7-8节,周六1-4节,如果因教室等客观原因,或以学院为单位以报告形式上报教务处经审核同意后确有教学需要,方可安排晚上9-10节上课,或周六下午、周日时间上课。
排课调课管理制度范文
排课调课管理制度范文排课调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生的学习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及学校教务管理办法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学班级的排课、调课和管理。
第三条定义1. 排课: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选课情况,将各门课程安排到适当的时间段和教室。
2. 调课:对已经排好的课程进行变动,调整教师和学生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3. 教学班级:以某个年级、专业、学科为组织单位的学生集体。
4. 教务科:负责学校教务管理的部门。
第二章排课管理第四条课程安排1. 根据教学计划,教务科负责对各门课程进行排课。
2. 各教学班级负责提供选课情况和相关特殊要求,协助教务科进行课程安排。
第五条教室安排1. 教务科根据教学需要,负责安排教室。
2. 为了提高教室的利用率,避免冲突,教务科可以要求教师提供课程时间和教室需求信息。
第六条教师排课1. 教师根据自身的时间表和教学班级的课程安排,编制个人的排课表。
2. 教务科要求教师提前提交排课表,并进行审核。
第七条学生排课1. 学生根据个人的选课情况和教师的课程安排,编制个人的课程表。
2. 教务科提供课程表模板和在线选课系统,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选课。
第三章调课管理第八条教师调课1. 教师在调整自己的课程安排时,应尽量避免给学生和其他教师造成不便。
2. 教师调课需提前向教务科提出申请,并说明调课的原因和调整后的课程安排。
3. 教务科根据教师的申请和学生的情况,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调课申请。
第九条学生调课1. 学生在调整自己的课程安排时,应先与教师商量,并尽量避免给其他同学和教师造成不便。
2. 学生调课需提前向教务科提出申请,并说明调课的原因和调整后的课程安排。
3. 教务科根据学生的申请和其他相关因素,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调课申请。
第十条调课通知1. 教师和学生调课后,应及时将调课信息通知教务科和其他相关人员。
教务管理系统排课管理制度
教务管理系统排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教务管理系统的排课工作,提高课程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教务管理系统排课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排课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院校领导直接管理,具体的排课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2. 教务处排课管理工作小组由教务处领导班子成员、各院系教学管理负责人组成,对排课管理工作进行具体操作和监督。
三、排课规划1. 排课工作原则上由学校领导统一安排,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需求,合理规划是否每个学期的课程安排。
2. 排课时应根据学科特点、教学方式和学生需求,合理安排课程时间和地点。
3. 各学院应根据学科实际需求和教学任务合理分配教职工,保证每门课程都有充足的教学资源。
四、排课程序1. 学校领导确定学年学期教学计划后,教务处组织教学科组根据学科特点、教学要求编制课程安排方案。
2. 教学科组根据课程性质、教学需求和教师情况确定每门课程的教学班级。
3. 教务处根据教学科组编制的课程安排方案,进行课程排课。
4. 教务处将排好的课程表及时发布并通知相关部门和教师。
五、排课要求1. 严格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课程,不得擅自调整和更改课程时间和地点。
2. 排课前应对教师、班级和教室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合理分配教学资源。
3. 考虑学生的学习需要,合理安排课程时间,避免课程时间冲突。
4. 保证每门课程都有足够的教学资源支持,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六、排课管理1. 排课管理应做到合理、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有任何搞作假、弄虚作假的情况出现。
2. 排课过程中应加强对教学资源的调查和评估工作,确保每个教学班级都有充足的教学资源。
3. 对排课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排课中的问题。
4. 排课管理工作应及时记录和归档,确保排课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七、排课监督1. 学校领导和教务处领导对排课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排课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2. 教学督导组对排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或报告。
大学教务排课规章制度
大学教务排课规章制度《大学教务排课规章制度》大学教务排课规章制度是指在大学教学管理中,为了有效地组织和安排教学活动,保障师生权益,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制度。
这些规定通常由学校的教务部门或相关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执行。
首先,大学教务排课规章制度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师配备、教室调配等内容。
在课程设置方面,教务部门会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科发展的需求,确定每个学期开设的课程种类和数量。
在教学安排方面,教务部门会根据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课程的特点,安排合适的教学时间和地点。
在教师配备方面,教务部门会根据教师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合理分配教学任务。
在教室调配方面,教务部门会根据课程的教学要求和学生人数,合理分配教室资源,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其次,大学教务排课规章制度还涉及学生选课、课程调整、课程评价等方面。
在学生选课方面,教务部门会制定选课规定和流程,指导学生进行选课工作。
在课程调整方面,教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课程进行调整,确保教学计划的实施。
在课程评价方面,教务部门会建立课程评价机制,收集学生和教师对课程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
最后,大学教务排课规章制度对于保障师生权益、提高教学质量、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的排课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师生的基本权益,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同时,规章制度的健全实施也能够提高教学质量,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环境和条件。
综上所述,大学教务排课规章制度对于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是大学教学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才能够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教学活动,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经济学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经济学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经济学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提高学生上课出勤率,培养良好的学习风气,根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济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条经济学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工作由学院教务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和各班班主任共同负责。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五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上课铃响后,学生应迅速进入教室,并在座位上坐好。
迟到、早退、随意出入教室等行为均视为旷课。
第六条学生上课时应保持手机静音,禁止在课堂上接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看视频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
第七条学生应积极参加课堂讨论,主动回答问题,与教师互动,不得故意扰乱课堂秩序。
第八条学生因病、事假等原因无法按时上课的,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批准后,不算作旷课。
第九条学生每周的旷课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的,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学生课堂考勤情况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学生课堂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考勤管理职责,确保本班学生按时到课。
第十二条各班应设立考勤小组,由学生担任考勤员,负责本班日常考勤工作。
考勤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学生出勤情况。
第十三条考勤员应在每节课结束后,将考勤结果报告给班主任,并由班主任在每周五将本班考勤情况报学院教务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学院教务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班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考勤工作不力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对每月旷课次数在规定范围内,且课堂表现良好的学生,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每月旷课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的学生,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对违反课堂考勤规定,情节严重的学生,学院将暂停其学位申请资格,直至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学院排课管理办法
学院排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排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课的依据是各专业教学计划。
必须保证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完整性和严肃性,确保按专业培养方案实施人才培养。
非经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增删课程。
第三条排课的依据是教学执行计划。
每学期中,教务处将下一学期各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发至各学院。
学院应认真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等信息,确保无漏开、重开课程。
学院可对课程开设学期顺序进行必要的微调,1周内,将修改意见提交教务处。
次周,教务处审核并进行综合平衡后,正式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
教学任务一经正式下达,不再修改。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应在1周内落实完成教学任务。
在安排任课教师时,应发挥专长、扬长避短,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要确保高水平的教师讲授本科课程。
在排课指定上,教师应服从学校整体利益,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可申请分段排课,指定多功能教室、实验室等,但不能对楼号、楼层或教室进行指定;实验课程应注明起止周、地点及分组要求等。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统排理论课程,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优先编排实验课程,特殊课程由相关学院负责优先编排。
排课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正确、合理、科学地进行编排,对学校大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体育场地等客观条件进行统筹安排。
班级课表应均衡分布;教师、教室、课程、起止时间不能有冲突;教学间隔时间合理,同一教师担任同一班级的同一课程,一天不能超过3节(部分艺术类、实验课程最多只能排4节),且必须隔日安排;同一教师在同一天的授课总时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节;排课应坚持优先排上午、优先排白天、优先排工作日原则。
第六条课表通过计算机编排,根据设定的基本排课规则生成,未排完的课程,应手工编排完成。
第七条一般在学期结束前公布初步课表,下学期开学前公布正式课表。
正式课表公布后,不再变动。
第八条每学期初,课表运行稳定后,教务处汇总各类课表数据,印制全校总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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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排课与考试管理补充细则(试行稿) 为迎接国家教育部2007年对我校教学水平评估,保证课程任务科学分配,规范考试工作,提高考试质量,在原“经济管理学院考试命题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特制订本补充细则。
一、关于课程任务分配的有关管理细则
1、课程任务分配的职责和权利赋予系主任,系副主任协助。
每学期系主任在征求教师个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教师的专业和教研方向并参考课堂教学质量,安排下学期授课任务,填报授课任务书。
2、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教学院长对各系填报的授课任务书负有审核和协调的职责,授课教师对已审核后的授课任务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无故推卸授课责任。
3、新开课教师只安排1门课程授课任务;高校教龄不满3年的青年教师只安排不超过2门课程的授课任务;其他教师原则上安排不超过3门课程的授课任务。
授课质量优秀的教师课程安排不受上述限制;授课任务繁重、师资短缺的学期课程安排不受上述限制。
4、为保证每周三下午业务学习时间的正常出勤,周三5、6节不安排任何课程。
5、教授及副教授原则上要为本专业主干课程开课,专业主干课程授课单位不得超过3个自然班级。
6、根据05版培养方案,对全院所有的课程再一次按照课程属性划归到各系,系主任只负责本系课程任务分配,如果课程归本系,授课教师归他系,或授课班级归他系,则相关责任系主任相互协调安排授课任务,下学期师资短缺时,提前在本学期末解决安排好外聘师资问题(参附件1:“系属课程一览表”)。
7、不脱产在读博士(硕士)在征求系主任意见和遵照本细则第3条规定的前提下,应保证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教学工作量。
8、学生反馈意见大,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的教师,院领导组织专家听课,限期整改,整改无起色,下学期停止授课任务安排,由系主任安排该停课教师的助课任务,或由院领导安排外出进修。
9、在连续两年内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的教师,以后不再安排教学任务。
二、关于考试命题的有关管理细则
1、考试题质量连带责任关系:保证考试题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是命题教师(含教考分离的命题教师和题库出题的命题教师),第二责任人是负责审核的系主任,第三责任人是负责统一管理的教学院长,出现问题,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第一责任人承担80%的责任,第二和第三责任人
各承担10%的责任。
2、试卷评阅核分错误次数比率在5%以上者,认定为1次教学失误(不含已自查更正或说明者)。
3、闭卷考试的主观题在70分以上者(开卷及特殊考试科目除外,特殊考试科目由本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认定为1次教学失误。
4、在一本试卷中,有1处及以上明显出题错误者,认定为1次教学失误。
5、一本试卷中有1处及以上评分更改无签字者,认定为1次教学失误。
6、A、B卷出题内容重复在20%以上者,认定为1次教学失误。
7、卷面成绩应呈现正态分布。
8、闭卷考试试卷原则上按照标准模板排版。
9、试卷评阅一律实行减分得分制,即在每题错误处直接标明所减分值,在本大题得分栏标明本题得分,未按要求操作者,认定为1次教学失误。
10、重点建设及以上的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实行集体阅卷。
11、每学期一本试卷中或一个相关责任人有3次以上教学失误者,认定为一次教学事故。
12、有针对性做考试辅导或泄题者,认定为1次重大教学事故。
13、每学期考试命题前,命题教师在“经济管理学院教师考试命题责任状”上签字,以示承担相应责任(参附件2)。
14、每学期开学初,全院教师对上学期试卷进行全面复查,填写自查表。
15、每学期由本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组织进行1—2次试卷抽查,填写“经济管理学院试卷质量抽查登记单”(参附件3),统计上述教学失误次数,认定教学事故并经当事人签字。
16、本学院以外教师为本学院授课,各开课专业主任负责传达本细则相关要求。
本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本细则有与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相冲突者,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本细则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经济管理学院
教学指导委员会
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