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考前如何排除杂念调整心态每日一练(2016.2.25)

合集下载

面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怎样调整心态

面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怎样调整心态

面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怎样调整心态要想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首先应该学会从善如流,怎么才能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多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进步,才能让自己更加容易学习知识。

那么,面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怎样调整?下面总结了几点建议,经典中的经典,给各位考生一些指导。

1、确定目标自己好好想一想:从现在开始以后的十年甚至二十年,你有几个最大的愿望,离现在最近的最大愿望是什么?对这个愿望来说,目前的条件和准备情况如何?你希望在什么时候前达成这个愿望。

确立了这个目标后就把自己的心理能源聚焦在目标上,做到心无旁骛地积极追求和实践,并且主动地寻找和创造条件来实现你的目标。

2、适当的方法如果你看准了一个目标,并相信它会把你带入成功的路途之上,那么你就需要找到适当的方法,拟订切实可行的步骤然后立即付诸实施!恒定的目标、良好的心态和自我认识都必须通过行动和步骤才能转化为成功的实践。

3、健康的状态考前保持身心健康,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夕不要把自己搞得太疲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一个相当耗费体力的工作,所以要在考试前适度地做一些体能训练或者储备。

身体出现问题的后果和代价均是致命的。

所以一定要注意爱惜身体。

据说,一场国际象棋比赛对体能的消耗不亚于一场足球赛,想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差不多哪儿去吧。

过重的学习压力,常常会导致睡眠减少、食欲不佳、消化能力减弱,从而使营养素摄入减少。

长时间的高强度复习,用脑肯定过度,大脑对氧的要求就大为增加,要注意补充能量和各种营养素如:蛋白质、磷脂、碳水化合物、维生素A、C、B族以及铁的消耗都相应增加。

实际上,备考的最后阶段,就是靠平时的积累和拼体力,谁的体质好,能坚持到底,谁就有希望成功。

若要身体好,就一定要吃得科学,因此,在这一段特殊的时期,一定要搞好膳食营养,以增加耐力和抗疲劳能力。

在膳食安排过程当中,应做到合理营养,搭配均衡,清淡,易于消化、吸收等。

给你一份信心,送你一份决心,要对自己放心,面对考题平常心,要把自己关心,注意考前身心,考试保证全心全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祝你成功!。

为在职考生复习司法考试指点迷津

为在职考生复习司法考试指点迷津

为在职考生复习司法考试指点迷津上班族的标签:忙、学习时间少、杂事多、照顾家庭……,怎么帮助在职考生通过司考呢,我们从心态、时间安排、复习方法、复习计划等方面为在职考生指点迷津。

一、心态:坚定信念在职人员复习司考必定会面临诸多的问题,如复习环境太差,复习时间太少,工作任务太重等,这容易使复习者浮躁,会产生一些影响复习效率的杂念,这种情况既不利于学习,也会影响工作,结果往往是鱼和熊掌都不可得。

笔者建议通过如下方法调整心态,坚定信念。

1、制定合理而详尽的复习计划,每天按计划走,切忌产生浮躁的心情,要学会调整自己。

2、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环境。

如果家里足够安静的话可以在家复习,建造一个小型图书馆;若不是这样可以去外面的图书馆,自习室学习,这里会给你足够的学习氛围,让你能沉得下心来。

3、加入司考团队,学习、分享司考心得、经验。

司考团队可以是司考论坛,可以是博客群,也可以是现实中一起复习司考的一个小组,大家平时在一起谈谈司考复习进度,学习方法,资料选用等事项以解决复习中的恐惧,从而透析司考。

二、关于时间与在校生与离职人员相比较,在职人员的复习时间可谓是凤毛麟角,那么如何利用这有效的时间呢?我的总结是上班抽时间,下班挤时间!在职人员可分为两类:工作繁忙的、工作清闲的。

对于前者来说,不太可能有时间看书,所以建议一心一意做好工作,下班后在按照自己制定的计划走,否则不但会影响工作,学习效率也不怎么好。

后者休闲型若在单位有大部分空闲时间,利用这段时间复习还是不错的,可以在自己的计划里安排每天上班时间的复习计划。

下班后家务若不是很忙的话,从六点半就开始看书比较合适,到是十一点半应该不成问题,大概5个小时的时间,其实上班族每天能学习五个小时实在是难得。

但有一点是不容忽视的,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每天工作那么长时间,回来还要看书,受得了吗?刚开始或许会困难点,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能持之以恒下去一周,这种疲劳就会消除,毕竟还有近七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对于成年人来说是足够的,但要切忌一点,休息一定要有规律,不能今天少看点,明天多看会,这样人是最容易疲惫的,最终的结果是无功而返。

司法考前调整心态的技巧

司法考前调整心态的技巧

司法考前调整心态的技巧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2016司法考前调整心态的技巧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1、积极暗示克服怯懦积极暗示能强化自己的信心,消除烦恼。

消极暗示会降低人的信心,徒增忧心。

考生在考前就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积极暗示,自我打气。

“我行,我一定行”。

“我潜力大”。

“我进步大”。

“我喜欢挑战”。

如遇到自己实在解不出的难题也不要忧心忡忡。

通过良好的自我暗示,可以驱散忧虑,克服怯懦,恢复自信,激发兴奋点,把自己的心态、情绪调整到最佳状态。

2、扎实走好每一步淡化对高考的神圣感,集中注意力,关注如何扎扎实实地走好每一步。

在应对高考时不要把问题想得太复杂和困难了,不要无端地给自己预设困难,让自己还没开始就先怯场了。

3、正常作息避免打乱考前保证充足睡眠,养精蓄锐去迎接高考是非常必要的。

挑灯夜战,头天睡眠不足,第二天大脑处于半休眠状态,思维处于抑制状态,结果复习无效率,考试就发呆。

但也不能走另一极端,认为考前要放松大休一周,停止复习,这也会适得其反。

心理学家认为,人们如长期处于紧张的工作学习中,大脑中枢会相应建立起紧张思维运作模式,使人能适应紧张的.工作学习。

如果突然停下无事可干,原来的生物钟就会被打乱,心理就无所适从,考生会产生失落、不安和心慌等,所以考生在考前还是按原来正常的作息时间作息。

4、笑对考场相互鼓励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表情与人内心体验是相互促进的。

笑与自信的体验是一致的和相互促进的。

考场遇到同学面带微笑,打打招呼,遇到监考老师面带微笑,主动问好,这样在不经意中就能消失对考场的陌生感、紧张感,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

5、坦对现实轻松应考考前睡得着是好事,睡不着是常事,也要坦然对待。

因为紧张,夜不能寐的事情是常有的。

这时最可怕的不是没睡好,而是因为没睡好而带来的失败心理——这回我完了。

十七、八岁,正是人生中身体机能最好的时候,即使一夜失眠,对第二天的考试也影响不大,而影响大的倒是自己先乱了方寸,恐惧害怕。

司法考试考前如何调整好心态

司法考试考前如何调整好心态

时光飞逝,转眼间距离司考的最后时刻只剩下了半个月了。

到了此时,大多考生都已感觉身心疲惫。

为什么大多数人都会在越临近考试的时候反而越来越没有自信呢?分析原因,无非以下几点:
首先,应试心理的条件反射。

在考前,大家觉得仿佛什么都会考,什么都有可能考,而内容又那么多,时间越来越有限,于是也就对于考试越来越失去信心了。

等到考完之后才发现,原来考察的也不过就是那些东西!
其次,司考复习中极强的自主性。

在临近之前,相信大多数人没有这样
的越到最后越缺乏信心的感觉。

因为到了这时,大大小小的月考、模考、测试已经进行了不知多少次。

老师自始自终全程指导,一轮又一轮的复习,身边也全部是跟自己一样挑灯奋战的同道人。

所以,对于高考的内容你已经很熟悉了,于是充满了自信,然而司考就不同了。

尽管为了更有效的备战,很多人会参加培训,但是培训一来时间紧凑,二来根本没法如高考前那样一而再的测试、训练,三来整个过程中的复习最大程度上还是的靠自己。

因此,较短暂的复习时间、个人单独、自主的`学习、没有大量而繁多的训练,这便导致了越临近考试之时,觉得自己没掌握的东西越多,也就反而愈加的没有自信了。

所以,到了这时候,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便是调整自己的心态。

如何调整呢?最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自己眼下并非是特例,而是大家都会经历的过程,是一种可谓普遍心态,再正常不过了。

原因就是上面几点。

之后,便能正确的调整好自己的复习状态,不用再无谓的去想自己能不能过,把这些天的宝贵时间放在抓紧记忆与巩固上。

然后便能信心十足地走进考场了!。

司法考试复习后期心态如何调整

司法考试复习后期心态如何调整

/ 司法考试复习后期心态如何调整
司法考试复习后期心态如何调整?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来谈谈这个问题:
1、这个时候谁都急躁,或多或少而已。

不急躁的那是压根就没把司考放心上的。

所以不要把急躁和通过与否建立起任何联系。

2、集体浮躁的时候就是拉开差距的时候。

说得再明确点,这个时候谁能冷静下来稳住,一天一天严格完成的,谁就能过。

谁顶不住压力去放松而且一松两周拉不回来的,谁不过的概率就大增。

当然这种稳不是说绝对死板地按照原定计划来,根据自己的复习情况有微调甚至大调都没问题,关键是不管计划怎样了你都要去完成,执行力!这是最要紧的东西。

3、急躁的时候经常会从心底里觉得自己过不了。

这很正常,不要当真。

不怕大家笑话,去年我复习时绝望过好几次,也哭过两次。

尤其是看刑诉的时候。

去年刑诉已经麻烦了,今年据说更甚。

如果你不是天才,那就老老实实去执行,最后分数出来,你真的会觉得一切都值得。

4、不要去考虑所谓的买答案。

07年以后这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不要等到临考前一天才等到人家发来的上一年的答案。

就这些了,大家加油,顶住。

坚持住每一天很难,确实难,但坚持就是胜利。

夏天的汗水,会在十一月化作最美的笑容。

精彩链接:
考司法考试建议
司法考试辅导书推荐
谈为什么要参加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前冲刺必看之心理法宝

司法考试前冲刺必看之心理法宝

司法考试前冲刺必看之心理法宝每个人都会有时候信心十足,有时候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心态调整很重要,尤其是临近司考。

“考而不死是为神”,嬉笑之间贬低了考试,抬高了心理健康。

司法考试在考察知识的同时,也是一次如此重大的“心理考试”,你可以通过知识的考试,心理的考试又如何呢?特此奉献6条让司考考不倒你的“心理法宝”,与众“家”分享分享法宝一、加强自我肯定,减少不良暗示自我肯定用一些积极的思想和态度来替代陈旧的、否定性的思维模式。

这是一种强有力的技巧,一种能在短时间内改变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期望的技巧。

你可以选择在每日睡前或起床前的十分钟来暗示自己:“我是最棒的”,“我一定能通过考试”等。

你可以默不做声地进行,也可以大声的说出来,还可以在纸上写下来每天只要几分钟有效的肯定练习,就能抵消我们许多年的自卑,和觉得自己会考不好的不良暗示。

自然,我们越经常性地意识到我们可以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就越容易在考试时创造出一个积极的心态。

法宝二、养成规律的“考试生物钟”有些考生非常刻苦,复习时经常开夜车,上午再睡觉。

其实这很容易造成考试时的失误。

因为我们大脑的兴奋,是有一定时间规律的。

如果每天你都让它在子夜或凌晨兴奋,在上午抑制,到了考试的时候,如果时间是上午,就很难让大脑自如发挥。

所以至少提前一个月起,就要根据考试时间来规律自己的生物钟,养成“考试生物钟”。

比如正式考试的时间是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6:00看,那你就需要让自己每天在这两个时段进入学习状态,让大脑充分的兴奋,在晚上23点后好好的休息,放松神经系统。

法宝三、注重基础重点的复习不要总以为“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其实能不能考好,已经早在平时的学习和复习中决定了。

考前短期的准备和临场发挥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就不会把太多的希望寄托在临考的准备和临场的发挥上。

在最后的冲刺阶段,要注重“复习成就感”就好比侠客决斗前,都是先把马步扎稳一样……基础的知识的难度不大,但非常重要。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调剂情绪的四大方式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调剂情绪的四大方式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调剂情绪的四大方式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已经开始。

在以后近一年的司法考试备考路上,很多考生不免会感觉心情烦躁,阻碍温习的成效。

那么,如何调整心态,调剂情绪,提高温习效率呢?下面我就跟朋友们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希望能对大伙儿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有所帮忙。

在漫长的司法考试温习备考进程中,大伙儿应该学习自我暗示,这需要平常练就坚毅顽强的意志,要对自我及自我暗示有坚决不移的信心,并在实践中进行锻炼。

下面介绍几种具体的方式:古代有一高僧卧云曾说过:“静神养气”,静神养气对人的身心十分有利,学会身心放松对紧张、焦虑、抑郁、情绪不稳固有相当好的调适作用,当你静下心来,站或坐着,闭上眼睛,内心默念静神养气四个字,然后做深呼吸,吸气要缓慢,节拍感顺畅,然后慢慢呼气,呼气要细、长,速度比吸气还要慢,反复几十个深呼吸,会令人感到身心放松,收到比较中意的成效。

每一个人都有成功或失败的一面,都有高兴或不高兴的事,多想高兴的事,确实是你做得最成功的事,那是你信心的保证,坚决自已的信心,确实是力量的源泉。

心理上美好的回忆能抹去心灵上的创伤。

我在备考进程中,会时不时想起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教师在课上讲过的段子,多半会忍俊不由,让我从头找回学习的乐趣。

记得在备考的那段时刻,我天天临睡前都会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醒来以后,再看一看,不知不觉中,脑海里形成了司法考试各个学科的体系,真正让我学到了“精华”。

3.学会微笑微笑是一种无形资产,关于身心健康均有裨益。

人的脸部表情与人的内心体验是一致的、没有信心的人,常常愁眉苦脸、无精打采、眼神呆板。

一个有自信心的人,眼睛炯炯有神,满面春风,充满朝气。

微笑是人欢乐的表现,能令人心情愉快,振奋精神,能令人忘却忧愁、摆脱苦恼,学会微笑,体验微笑这种美好的心理感受。

那个方法既简便又十分有效,当你常年累月慢慢养成微笑的好适应,你就会感觉内心充满力量、充满信心。

三招帮你调出司考好状态

三招帮你调出司考好状态

三招帮你调出司考好状态每每到了国家司法考试最后的冲刺阶段,很多朋友都会感到手足无措、无所适从。

为了让大家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小弟为就为大家支几招,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一、调整心态很重要你会更加烦躁,更加不安,更加觉得时间不够用,更加觉得自己好多没有看,有这些想法正常,但是每当这种时候,想象下自己通过后的情形,要学会自我激励,自我调节,一个压抑的心情是学不进去的!二、学习效率需提高为了适应司法考试的要求,争取时间,提高复习效率,最好是限时练习,以使大脑在短时间内投入工作。

另据科学研究与论证,人们发现大脑需要和身体经常交流。

如果身体很懒散,大脑就不会重视你所做的事情。

所以,在学习的时候,尽量采取端坐、身体稍微前倾的姿势,使大脑保持警觉,保证学习效率。

我当时复习主要是跟随独角兽司考网校V I P 班课程的进度,每个课时都有大量的信息,所以每次听课都要全神贯注,丝毫懈怠不得。

经过一段时间,慢慢形成了习惯,学习效率也就随之提高了。

1.卷一需注重细节。

因为卷一内容很死板,不会和你绕弯子,但是唯一你要做的就是注重细节,学会区分,司法考试考到现在,知识点已经考的差不多了,现在卷一能考的就是往细了考,所以在背诵的时候要注意细节。

但是最好是每天早上7点背到9点左右,不要花过多的时间,但是要持之以恒,每天坚持背,开始背书前把昨天的内容回忆下,背完后,比如中午吃饭,回宿舍的时候可以一边走一边想,今天背了什么,看了什么,唯一的方法就是重复和反复;2.卷二、卷三要取舍。

这两卷的内容每个人因人而异,但是现阶段要做的是注重弥补,能放弃的就先放弃,容易能拿分的知识点一定要掌握;我们是去考360的,不是500分,有所取舍!注重时间分配。

3.卷四还需下笔练。

卷四的内容不用说,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最后一大题有类似答题模板,可以借鉴。

但最好能提一下独角兽的老师关于这部分的讲解,非常实用!当然,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亲自动笔练习一下!三、保重身体有必要长时间“剥夺”睡眠,使大脑在疲劳状态下学习,大脑就不会百分之百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某些部位在学习时就有可能已经“睡着了”,这样势必影响学习效率,本来已经掌握的内容就难以在短时间内提取出来。

2016年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带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带解析

1、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

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宪法化的具体表现B.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在我国法人也可以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C.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利益D.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2、关于清末变法修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原则B.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一方面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C.在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D.在法系承袭上,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3、某高校司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处于大城市“陌生人社会”的人群会更多地强调程序公正,选择诉诸法律解决纠纷;处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人群则会更看重实体公正,倾向以调解、和解等中国传统方式解决纠纷。

据此,关于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与接受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4、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B.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C.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D.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5、“潇湘”号运送该批平板电脑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毗连区。

2016年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带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带解析

1、关于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所体现的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的指引作用B.法的评价作用C.法的预测作用D.法的强制作用2、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

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3、甲国某核电站因极强地震引发爆炸后,甲国政府依国内法批准将核电站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大量污水排入大海。

乙国海域与甲国毗邻,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缔约国。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国领土范围发生的事情属于甲国内政B.甲国排污应当得到国际海事组织同意C.甲国对排污的行为负有国际法律责任,乙国可通过协商与甲国共同解决排污问题D.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只能由致害方,即该核电站所属电力公司承担全部责任4、2011年7月,某市公安机关模仿诗歌《见与不见》的语言和风格,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你逃,或者不逃,事就在那,不改不变。

你跑,或者不跑,网就在那,不撤不去。

你想,或者不想,法就在那,不偏不倚。

你自首,或者不自首,警察就在那,不舍不弃。

早日去投案,或者,惶惶终日,潜逃无聊,了结真好。

”关于某市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恰当的?A.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B.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C.公安机关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5、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

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6、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依其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B.中心管辖的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C.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D.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

司法考试备考要有良好的心态

司法考试备考要有良好的心态

司法考试备考要有良好的心态法律专业考生应如何备战司法考试?作为一名通过考试的法律专业考生,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树立良好的心态法律专业考生可能认为自己已经学习了数年的法律,心理上往往会有轻敌的情绪,这对备战司法考试是千万要不得的。

树立良好的心态,就是要克服盲目的乐观自信,这是复习备考的一个前提条件。

如果法律专业考生经常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样样都懂、什么都会,那么,复习时就容易浅尝辄止、深入不下来、钻研不下去,就会留下知识的死角。

二、扬长避短“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法律专业考生的长处在于经过了正规的法学教育,所以在复习备考看辅导用书时,法律专业考生在理解法律概念上不存在问题,这一点不是非法律专业考生所能比的。

一个从未接触过法律的人备战司法考试,将法学的许多基本概念理解透彻,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而法律专业考生则完全可以节省下这些时间和精力,去做别的更重要、更有效的备考工作。

法律专业考生的短处也非常明显,即重理论而轻实践,这是我国目前法学教育的模式决定的。

我国的法学教育过多地关注了理论,而不是从实际出发进行教学。

而司法考试的试题重在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复习方案1.浏览教材重构法律框架选择备考教材有两个标准:一是知名的专业出版社出版;二是要有作者,如果作者连名字都不敢署,那么书的质量就很难有保证。

法律专业考生通过学习教材,重新构建自己的法律框架。

法律专业考生要明确参加司法考试的首要目的,是要通过考试而不是搞研究。

有的同学将市面上各种版本的关于司法考试的书都买了,然后回家细细钻研、比较,找出差距。

如果是搞研究做学问,这未尝不是一种方式,但要对付司法考试,则是浪费时间、效果不好。

我用的主要是独角兽司考网校全程旗舰班的讲义材料,很简练,很实用,没有连篇累牍的废话,还可以配合老师的授课加强学习。

很重要的一点是,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课件,都是有同步字幕的,从而使复习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政法干警考试考前缓解情绪重要战略

政法干警考试考前缓解情绪重要战略
二、注意作息与饮食
即使在备考期间,日常生活也要有序化,每天要保证相对固定的起床、睡觉、吃饭、运动、娱乐、工作的时间以及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从而形成人体的生理节奏感与心理节奏感,以期心态平和,情绪稳定。
有些考生为了能考出好成绩,往往连续“开夜车”,不注意必要的休息,结果常常适得其反。由于睡眠严重不足,大脑负荷超载,致使兴奋和抑制失调,考生出现头昏耳鸣,记忆减退,情绪波动等状况,从而影响了考试成绩。因此,考生一定要注意保证睡眠时间,这样才能在临考中,保持大脑清醒灵活,并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政法系统公务员考试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步一点点靠近,马上就要为这场旷日持久的战斗画上一个句号。而在最后的这几天很多考生出现焦虑、失眠、信心不足等情况,这对于即将走上政法干警考试考场的考生相当不利。如何在考前将这种心态调整过来,以自信、从容、平常的心态走进考场,甚至超常发挥呢?中公教育专家认为,可以利用以下策略缓解紧张情绪、调整心理状态。
专家提醒,学习计划要留有余地,不要满打满算,否则易引起紧张甚至慌乱情绪。每段时间制定相应的学习内容,如遇到难题等障碍导致没有完成学习计划,要学会放弃,并进入下一段时间的复习,否则不仅信心受挫,而且打乱了学习计划。只要学习有计划,又学会放弃,就能基本保证每天学习计划圆满完成,从而在心态上保持充实感与满意感。
此外也可以运用自我暗示法,调整人的情绪状态。这一方法是通过语言这个第二信号系统来调节中枢神经系统的兴奋性,从而使交感神经与副交感神经的机能得到改善。如感到自己紧张不安时,可反复地暗示自己:“我很平静”“我对考试充满了信心”“紧张算不了什么,我能克服”等。
四、适当放松
进行必要的运动、文娱活动也能帮助考生调节心情,适当运动,可消除疲劳,愉悦精神;适当的娱乐活动,如唱歌,听音乐,看轻快的电视节目等对调节生活、缓解紧张情绪都有意义。但建议考生最好不要选取耗时耗力的排遣活动,如网络游戏等,往往适得其反。

改善复习司法考试的心态

改善复习司法考试的心态

改善复习司法考试的心态
改善复习司法考试的心态:
既要战略上藐视敌人,也要战术上重视敌人。

司法考试不是一种智力游戏,而是一场时间竞争。

因为既然参加司法考试的最低学历起点都是大本,说明大家的学习能力和智慧水平都不存在问题。

“最牛保安过司考”事件告诉我们一个实例——在司法考试面前,学历并不能说明一切!那些硕博并没有显现出优势,那些具有实践经验的人也时而触壁。

现行司考近两年难度一般,原则上不会存在因为某位考生的智力水平低而通不过司考的情况,所以通不过者,主要原因在于当年投入的有效时间不够充分。

这里我们可以算笔账,以去年的复习对象为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三大本”辅导用书297 万字,《必读法律法规汇编》有180 万字。

若你不做任何题,将以上四本书精读两遍,共计477 万字左右的阅读量,以每天8 小时的复习时间,每分钟读100 字计算,共约需196 天才能完成。

所以,除了极少数法学基础极好又极聪明的考生外,大多数的考生要通过司考,是必须以充足且有效的复习时间为保证的。

可见,法律教育网老师所说的800小时已经近乎是底线要求了。

没有这一保证,任何好的复习方法、技巧都是纸上谈兵。

精彩链接:
司法考试复习对象的选择及其比例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的“七大准备”
高分通过司法考试的三大经验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如何充分利用时间。

司法考试复习中的心态调整

司法考试复习中的心态调整

网址: 1 司法考试复习中的心态调整随着司考复习的日趋白热化,大家复习的紧张度也在不断加温,这时的你是否还能平和的处理自己的情绪呢,现在就来进行你的心理调试。

1、转移注意力,尽可能躲开导致心理不舒服的外部刺激。

比如已经复习的很累了,就站起来出去活动一下,跟朋友探讨或者自己去想一些考试之外的东西。

注意力转移了,也就淡化了累的感觉。

2、变通,让自己做的事情合理化。

就是通过找一些理由说服自己,以缓解不安的情绪,使内心获得平衡的办法。

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希望达到的目的没有达到,心理便否定该目的的价值或意义;二是未达到预定的期望或目标,便提高目前现状的价值或意义。

比如因为想放松心情而少看了书,可以这样想,我是为了更有效的看书。

3、换脑,换一种想法去解释事物,更新观念,重新解释外部环境信息,也就是相当于换一个脑袋思考、解释问题。

如果自己依然解释不通,可以找个既上进又乐观的朋友开导自己。

5、升华为积极的心理认知,把挫折变成财富。

任何事物都具有消极和积极两个方面,选择一种新的、高层次的、积极的、利于他人和社会的心理认知代替旧有的心理认知,比如总是做错某一类题时,反应给我们的就是要着手弄清楚这个题目,而不应否认自己的能力。

6、补偿。

由于一些障碍导致最佳目标动机受挫,我们往往会采取种种方法来进行弥补,以减轻、消除心理上的困扰。

就是通过更替原来的行动方式,求得长远的一种心理平静。

7、求实——切合实际调整目标。

当实现目标过程中受挫时,就会产生心理紧张,这就要及时切合实际调整自我,并变换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法。

告诉所有的考生,现在正式开始复习仍然不晚,放平你的心情,着力拓宽自己的知识。

2、不同类型学员复习方法解面对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虽然我们的目标一致,但是因个人的情况各异,所以注定我们每个人努力的方向不尽相同。

你是在职学习,我是脱产学习,你是法律工作者,我是学生……正如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各人眼中有各理解。

所以,他人的经验未必就适合你,请甄别、参照以下各类2010年司考明星的过关经验,依据各人情况,总结出适合你自己的学习方法。

复习司法考试期间情绪莫波动

复习司法考试期间情绪莫波动

/ 复习司法考试期间情绪莫波动
法律教育网小编整理有关司法考试复习的经验,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味高分学员说:前年我参加了司法考试,在复习过程中感觉非常压抑。

首先,家人对我的期望值很高,下班后本来是想回家好好休息一下再复习的,但看到家人对我希冀的目光,我就不得不硬着头皮开始看书,时间内久了难免会产生厌烦情绪。

尤其是在模拟题自测的时候,这种情绪简直升华到了极点,恨不得一听到和考试复习有关的词就会暴跳如雷。

后来,家人发现了我的这种反常现象,并及时开导我,让我不要压力太大。

听了家人的安慰,我也觉得其实分数不能说明一切,法律教|育网搜集整理只能反映这个阶段的不足,我们在考试复习中应避免情绪化。

像我们这种过于重视自己的卷面成绩,以测验获高分为喜、得低分为忧,如此情绪化的态度,对我们的心理稳定十分不利。

尤其我本身的情绪也常常会随着外界的舆论而不断产生波动,考分不理想时不找主观原因,而一味强调客观因素,唉声叹气、怨天尤人,带着这样的情绪,又怎能全力以赴地备战司法考试呢?幸好在家人的关心下我能及时调整这种不良的状态,最终通过了司法考试。

精彩链接:
司法考试三小时,如何安排
司法考试一次通过不是奇迹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的两种练法。

司法考试考前心理调整和时间的利用

司法考试考前心理调整和时间的利用

司法考试考前心理调整和时间的利用2008年司法考试即将鸣锣开考了,在考前最后的几天里我们应该如何调整心态,战胜考前恐惧?如何利用好最后的时间取得更好的复习效果?考试的时候如何答题才能把状态发挥出来?这可能是即将面对考试的您困惑的地方。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调整好心态,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最完整的知识结构迎接考试,司法考试辅导专家徐金桂老师,来指导大家司法考试考前心理调整和时间的利用!一、考前心态调整司法考试难在一是专业性,二是复习的时间长。

从专业性上看,必须经过系统的复习、学习法律的人,才能够进入到考试的队伍当中来,并而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应试的能力才能够通过司法考试。

一开始我们都是怀着一种必胜的信念在复习的,但是在整个复习过程中,我们的心理状态可能会发生变化,由以前的怀着神秘感到后来的有一种干劲和冲劲,有一种朝气蓬勃的战斗力,再到后来的一个平淡期。

司法考试最终能否通过,不但取决于你具备一个什么样的实力和理论基础?法条掌握到什么样的程度?重点法条有没有掌握?真题做没做?真题做了多少等这些实质上的准备工作,同时也取决于在准备的过程中的心态如何,这就决定你的效果如何,到了马上就要上考场的时候,你的心态又是如何,这能够决定你临场发挥。

如何在心态上进行调整?1.今年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增加了30%,所以司法考试的通过人数会比去年多一些。

2.要树立好牢固的、树立好坚强的、强大的信心,获得胜利的信心。

司法考试是一个艰苦的、卓越的、系统的工程,需要投入人力、财力、物力、精力等各方面的成本的投入。

我们在考前可以把自己的目标定的稍微高一些,古人有一句话“如果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则必败”。

如果你把目标定在400分,失误一些能够得到360分以上,如果目标只是得到360分就可以了,很可能得分的分数就少于360分,如果还没有上考场自己就觉得今年很可能过不了,肯定是必败的。

这就告诉我们,必须树立一个坚定的信念,用强大的信念来支撑我们走到最后的胜利。

司法考试心理调适指南如何应对考试压力和焦虑情绪

司法考试心理调适指南如何应对考试压力和焦虑情绪

司法考试心理调适指南如何应对考试压力和焦虑情绪在追求司法职业的道路上,司法考试是一道必经之关。

然而,考试的压力和焦虑情绪往往成为许多考生面临的难题。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司法考试心理调适指南,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考试压力和焦虑情绪。

一、了解考试内容和流程考试压力往往来源于对未知的恐惧,因此,对于司法考试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充分了解考试的内容和流程。

熟悉考试科目、题型和考试时间分配,可以帮助考生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减少不必要的焦虑情绪。

二、合理规划备考时间规划备考时间是应对考试压力的重要步骤。

根据个人情况和考试内容的难易程度,制定一份详细备考计划。

合理分配每天的学习时间,确保每个科目都能得到充分的复习和巩固。

同时,要留出适当的休息和娱乐时间来缓解紧张的学习氛围,调整好学习和放松的平衡,减轻考试压力。

三、建立良好的学习习惯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于减轻考试压力和焦虑情绪非常重要。

首先,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节奏和方式。

有的人喜欢早起学习,有的人喜欢晚上学习,关键是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时间段。

其次,要注意饮食和睡眠的规律。

合理的饮食和充足的睡眠能够提高身体的抵抗力和应对能力,帮助考生更好地面对考试挑战。

四、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备考期间,很多考生往往会出现焦虑、紧张和自卑等负面情绪。

因此,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非常重要。

首先,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

相信自己的能力,坚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其次,要学会自我调节和放松。

可以通过阅读、运动、冥想等方式来缓解压力和焦虑情绪,保持良好的心境。

最后,建议考生与家人、朋友和同学们多交流,分享自己的困惑和压力,得到鼓励和支持。

社交活动可以提供情感支持,并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有利于调整心理状态。

五、合理安排时间和策略考试当天要合理安排时间和策略。

早起,吃好早餐,确保充足的睡眠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考试过程中,要合理分配时间,先做易题,再做难题,并注意控制答题速度。

遇到难题,可以先跳过,不要过多耽搁时间。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考试考前如何排除杂念调整心态每日一练(2016.2.2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2款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本题红星超市是食品经营者,不是生产者,所以其无须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2、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之一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C.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级政府备案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选项C正确。

《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3、为促进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最高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在诉讼活动中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

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检察院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派员在场B.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时,不得派员在场C.律师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告知检察院的,其相关办案部门应及时审查D.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检察院可以安排听取多选题【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会见时不得派员在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监听律师会见的谈话内容。

选项B错误。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决定收集、调取并制作笔录附卷;决定不予收集、调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人民检察院根据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律师可以在场。

选项C正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

律师收集到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告知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相关办案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选项D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提出意见的权利。

人民检察院应当主动听取并高度重视律师意见。

法律未作规定但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也应当及时安排听取。

4、某企业流动资金匮乏,一直拖欠缴纳税款。

为恢复生产,该企业将办公楼抵押给某银行获得贷款。

此后,该企业因排污超标被环保部门罚款。

现银行、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均要求拍卖该办公楼以偿还欠款。

关于拍卖办公楼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银行贷款优先于税款B.税款优先于银行贷款C.罚款优先于税款D.三种欠款同等受偿,拍卖所得不足时按比例清偿单选题【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据此可知,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和罚款受偿,但与有担保债权对比,看时间。

本题中,该企业拖欠的税款是在办公楼抵押给银行之前,因此,税款优先于银行贷款获得清偿。

5、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

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如李某放弃请求恢复工作而要求其他补救,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李某可主张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B.李某可主张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即时辞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C.李某可同时获得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D.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数额多于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本题中,由于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违法,李某可以要求赔偿。

选项B正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该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选项C错误。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因此,李某不可以同时主张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选项D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据此可知,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所支付的赔偿金是劳动者即时辞职支付赔偿金的二倍。

6、某建设项目在市中心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修建了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

对此,下列哪一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拆除?()A.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B.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D.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城乡规划法》第66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7、根据现行银行贷款制度,关于商业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订立贷款合同,可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B.借款合同到期未偿还,经展期后到期仍未偿还的贷款,为呆账贷款C.政府部门强令商业银行向市政建设项目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有权拒绝D.商业银行对关系人提出的贷款申请,无论是信用贷款还是担保贷款,均应予拒绝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业银行贷款制度。

选项A错误。

《商业银行法》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选项B错误。

《贷款通则》第34条第3款规定,呆帐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

逾期贷款,系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该选项应该是逾期贷款,而不是呆账贷款。

选项C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4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选项D错误。

《商业银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商业银行对关系人不能发放信用贷款,但可以发放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担保贷款。

8、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

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

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据此可知,甲厂超标排污,应承担行政责任;乙厂并未超标排污,无需承担行政责任。

9、某品牌白酒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因销量急剧下滑,生产商召集经销商开会,令其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对违反者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直至取消销售资格。

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维护品牌形象的正当行为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C.价格同盟行为D.纵向垄断协议行为单选题【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