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市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强化资金监管工作方案
强化资金监管工作方案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资金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资金监管是指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资金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强化资金监管工作,不仅可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促进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体系,是当前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1. 完善监管法律法规。
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就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因此,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确保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
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资金活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运作。
3.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包括对其资金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对其风险管理能力的评估和监督,以及对其经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二、加强监管技术手段应用。
1. 引入先进的监管技术手段。
随着科技的发展,监管技术手段也在不断更新和升级。
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就需要引入先进的监管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2. 加强对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监管。
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监管,确保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防范信息不对称和市场操纵行为。
3. 加强对金融市场的风险监测和预警。
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应对金融市场的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三、加强监管协调合作。
1. 加强监管协调合作。
金融监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领域,要加强监管协调合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2. 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要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金融市场的挑战和风险。
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1. 提高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要加强对监管队伍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扬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6.09.30•【字号】扬政民〔2016〕171号•【施行日期】2016.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扬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扬政民〔2016〕171号各县(市、区)民政局:根据《2016年扬州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决定对全市市级以上下达的城乡低保救助资金、五保供养金、养老服务事业费、彩票公益金、优抚资金、安置补助金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监察目的通过执法监察,了解2015年度各地城乡低保救助资金、五保供养金、养老服务事业费、彩票公益金、优抚资金、安置补助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和贯彻落实扬发[2016]17号关于彩票公益金“三直接”环节操作规范推进开展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和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各级纪检、办公室、规划财务及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检查内容(一)城乡低保方面1、低保资金使用情况。
主要检查低保资金的预算执行、资金到位和资金发放情况,是否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
2、低保规范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低保申请审批、张榜公示、民主评议、档案管理等是否符合“三直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环节操作程序。
3、低保制度执行情况。
主要检查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等情况及制度落实情况。
(二)农村五保方面1、五保供养资金专项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资金的预算执行、资金到位和资金发放情况,是否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
2、规范管理情况。
专项资金监管平台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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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回复投诉举报件 (30)如何受理(不受理)投诉举报件 (31)如何反馈办结结论至投诉人 (32)如何查看投诉举报处理满意度 (33)如何回复督办通知单 (34)如何实现对项目检查结果的管理 (35)如何实现内部人员的信息交流 (36)如何修改用户名、密码 (37)票证文件资料导入仪如何安装票证文件资料导入仪插件 (38)如何拍照上传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41)如何设置客户端【操作步骤】1、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内输入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平台的后台登录地址(如张家口市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地址为/oa),进入界面:2、点击图中“安装插件”,进入界面:3、点击“运行”,弹出如下界面:提示“安装成功,谢谢您使用专项资金认证锁在线安装”,说明认证锁插件已安装完成,点击“关闭”返回至登录界。
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考
近 年来 , 河 子 市 财 政 局 党 组 始 终 以科 学 发 展 观 统 领 命 石
局 ,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的要求贯穿于组织收入 、 安排
员年龄集 中在 4 O岁 至 5 岁之 问 , 5 拥有 本科 及以 I : 学历者 占
支出、 财政监督等各项工作之 中,并将全面提升 财政人员 素
关 部 门着 力 发 展 , 证 了 垦 区 经济 的持 续 增 长 和 财政 的稳 定 保
、
当前 石河 子市 财致 局千都队伍建设 的现状
增收 , 务局一班 人体 现出了一 个朝 气蓬勃 、 诚团结 的集 财 精
体 应 有 的 战 斗力 。 目前 ,在 人 员 构 成 L,该 局 的 领 导 班 子成
点:
一
是班子集体领导强劲有力。近年来 , 石河子市财政局
全体财政干部在财政局党组领 导班子 的带领下 , 立足 为公理
质的财政干部队伍 , 提高财政 系统: 作效能 和服务经 济发 展 1 :
能 力方 面进 行论 述 。
一
财 、为民理财的理念 ,充分发挥财政部 f职能作用 ,协调相 J
金监管考核机制 ,提高 乡镇财政 资金监管工作水平 。
四是加强 四项建设 , 即加强乡镇财政 队伍建设 、能力建
设 、制度建设和办公条件建设 。按 照健 全公 共财政体系的要 求, 合理界定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 , 强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责 . 完善乡镇财政机构及 队伍管理 ,努力打造一 只 “ 一专 多能 、
层社会稳定的重任 , 是财政资金管理和政策执行的 “ 终端” 环 节, 也是财政服务 “ 三农” 的窗 口。 全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
化管理 , 重点在基础 , 关键在基层 , 乡镇财政 处于整个财政管
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管不力 整改措施
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管不力整改措施一、问题概述近期,我们发现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在监管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导致项目执行不力,资金使用效益未达到预期。
为了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二、问题分析1. 监管机制不完善:项目监管机制存在漏洞,导致部分环节缺乏有效监督。
2. 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部门和人员对监管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
3. 沟通协调不畅: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导致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
4. 培训和宣传不足:相关人员对专项资金政策和监管要求了解不足,影响执行效果。
三、整改措施1.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项目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
2. 加强责任意识: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培训和宣传,确保各项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3. 强化沟通协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4. 定期检查与评估: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5. 加强培训和宣传:定期组织专项资金政策和监管要求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相关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
6. 建立问责机制:对于在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理,以示警戒。
四、实施与监督1.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整改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具体措施。
2. 监督执行:成立专门监督小组,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 定期汇报: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 考核与评估:对整改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于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措施,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结语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是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加强项目监管是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和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
通过以上整改措施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责任意识,强化沟通协调,提高相关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
加强乡镇民政资金监管的对策
现象较 普遍 . 加 之缺 乏有 效 的信 息采 集 手段 和 明确 的 法 规政 策依 据 . 导致 社会 救 助相 关部 门之 间的 信息 资
源难 以共 享 . 城 乡低 保 对 象 的界 定 较 为 困难 , 导 致 公
优 抚对 象 的 医疗 补 助 开支 以及 拨付 民政 资 金 不 及 时
的现象
= . ) 乡镇 民政 工作人 员缺 乏 应有 的责任 感。 乡镇
民政 干 部作 为 民政工 作最 基 层 的工 作人 员 . 是 党和 政 府 惠 民政策 最真 实 的践行 者 。 不 仅需 要 具备 良好 的专 业 素质 . 还需 要 过硬 的道 德 素质 。但 有 些 乡镇 民政 人 员在 思想 认识 上 还存 在一 些 问题 缺 乏责 任感 。第 一 , 缺 乏工 作 上 的 主 动性 . 没有 形 成 深 入 弱势 群 体 、 走 村 入 户 的 习惯 . 一 般 都 是 服从 上 面 的安 排 . 或 者 是 迫 于 各 种压 力 而 采 取平 均 分 配 主 义 ; 第二 . 由于 受 到 划拨 到 乡镇 民政 资 金有 限 和需 求 群众 较 多 双 重 因 素 的影 响. 乡镇 民政人 员 只 是 充 当 了执 行 者 的 角色 . 没 有 形
针 对 以上 情 况 , 为 了确保 民政 资 金准 确 、 及时、 足 额发 放 到 民政 对象 手 中 , 我 们建 议 :
( 一) 完善 乡镇 民政 工作 考核 机 制 。 民政 资金应 将 基层 组织 经手 的部 分作 为 管理 工作 的重点 . 民政部 门 应每 年都 与 乡镇签 订 民政 管理 目标 责 任书 . 加 大 乡镇 政府 管好 用好 民政 资金 的责 任 对 民政专 项 资金 管理 工作 不 落 实 、 出现 问 题 的 乡镇 和 工作 人 员 , 年终 考 核 不能 评先 评优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1.29•【字号】•【施行日期】2023.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各有关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2024年以工代赈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振兴〔2023〕1518号)精神,现将我区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提前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实效。
二、分解下达本批计划安排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17310万元(其中发放劳务报酬4270万元以上,占比达24%以上)。
(一)支持范围。
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向脱贫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产粮大县、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等地区倾斜。
(二)受益对象。
包括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对民政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民政资金整改措施报告
对民政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民政资金整改措施报告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政资金的规模和数量逐渐增加。
越来越多的民政资金被用于贫困助学、社会救助、孤儿抚养等公益项目,为亿万民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
然而,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了一些资金的浪费、挪用、冒领等问题。
这种情况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各级政府也对此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以下就是关于对民政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的民政资金整改措施报告。
一、问题的原因(一)监管责任不清当前,民政资金的使用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负责,然而,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并不明确,监管责任也没有明确分工。
(二)制度不健全民政资金的使用机制,应当遵循“公开、透明、有序”的原则,然而当前的监管机制却存在信息透明度和制度完善性方面的问题。
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发放救助款和评定贫富标准不严格,管理制度相对宽松,缺乏有效监管和问责机制。
这样的情况往往容易导致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为了图便宜和谋求个人利益,而采取欺骗、虚报等行为。
(三)信息管理不全目前,民政资金使用主要关注救助对象的身份认证和因公出差、培训等开支审批,而对于具体救助款项的发放使用情况,却缺乏完整、准确的记录和信息管理。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容易泄漏详情的文件或卡片被泄露后,容易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投诉和争议。
二、整改措施(一)创设责任政府应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明确监管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使各级部门间对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职责达成共识,并加强互相沟通联系,保持职责的无间和效能。
(二)完善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制定多种规章制度和标准,不仅规范了各种救助项目的管理和发放,还有利于满足社会各阶层不同的需求,尽可能避免了人为操作。
(三)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要求监管部门确保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采集与记录的实时更新;加强对核心信息系统、数据存储设备、网络环境和安全管理的检查,防范网络病毒、黑客攻击、黑色产业链等隐患;并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给予及时处置和及时反馈。
民政利民惠民专项资金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精选范文
民政利民惠民专项资金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民政利民惠民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优抚安置经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等。
民政利民惠民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体现了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是救助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是民政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途径和基本保证。
管好用好有限的资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是驻民政局纪检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海西应先行,港城当崛起,纪检走前头”的具体体现。
我们要积极服务民政的科学发展,始终高度重视民政利民惠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民政各项资金规范运行、正确使用,为推进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作贡献。
一、资金监管的做法我市民政部门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勤俭节约和民主理财的原则,将利民惠民资金的监管列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通过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利民惠民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
主要做法是:(一)完善制度、严格管理针对民政资金专用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将各类专项资金全部建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杜绝截留、挪用、挤占民政资金现象的发生。
完善民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办法,一是在救灾资金拨付使用上坚持“四公开”(救灾账目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分配方案公开和发放程序公开)和“五优先”(重灾户优先、受灾特困户优先、受灾五保户优先、受灾优抚对象优先、灾后无力自救户优先)原则,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二是在低保金发放上落实“三公开”(对象公开、人数公开、金额公开)规定,坚持“六化”(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管理动态化)做法,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在优抚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坚持“二个规范”(规范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金领取手续)和“三个严格”(严格核定人头、严格核定类别、严格核定待遇),确保资金管理使用“三到位”(执行政策、经费到位;严格审批、发放到位;加强管理、措施到位)。
民政利民惠民专项资金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民政利民惠民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优抚安置经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等。
民政利民惠民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体现了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是救助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是民政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途径和基本保证。
管好用好有限的资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是驻民政局纪检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海西应先行,港城当崛起,纪检走前头”的具体体现。
我们要积极服务民政的科学发展,始终高度重视民政利民惠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民政各项资金规范运行、正确使用,为推进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作贡献。
一、资金监管的做法我市民政部门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勤俭节约和民主理财的原则,将利民惠民资金的监管列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通过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利民惠民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
主要做法是:(一)完善制度、严格管理针对民政资金专用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将各类专项资金全部建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杜绝截留、挪用、挤占民政资金现象的发生。
完善民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办法,一是在救灾资金拨付使用上坚持“四公开”(救灾账目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分配方案公开和发放程序公开)和“五优先”(重灾户优先、受灾特困户优先、受灾五保户优先、受灾优抚对象优先、灾后无力自救户优先)原则,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二是在低保金发放上落实“三公开”(对象公开、人数公开、金额公开)规定,坚持“六化”(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管理动态化)做法,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在优抚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坚持“二个规范”(规范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金领取手续)和“三个严格”(严格核定人头、严格核定类别、严格核定待遇),确保资金管理使用“三到位”(执行政策、经费到位;严格审批、发放到位;加强管理、措施到位)。
民政民生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泸州市QQQ区民政局关于民政资金、民生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民政民生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加强民生项目及民政资金监管,应遵循从严执纪、从严治政的原则;尊重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监管与方便工作相合的原则;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制度预防与教育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监管范围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政资金(含物资),是指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资金中,尚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用于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资金和民政局机关经费支出。
已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民政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民生工程,是指由中央、省、市、区财政资金中以民政局为主体实施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新建和维修改造及设备设施购置等工程、以各镇(街道)为主体实施的敬老院、社区阵地建设、城乡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和由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退役士兵培训等社会福利、政策优待的服务类工程.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民生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的分管领导及职能股室对民生资金监管负主体责任,负责与本股室职能对应的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资金流向、动态和管理、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在民生资金管理平台上进行公开,做到补贴补助类公开到户到人,工程项目类公开到项目点。
第六条纪检组负责对民生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对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股室或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对违纪违法犯罪的依法移动有关部门处理,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虚报项目、虚列开支骗取民生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并实行责任倒查制度。
河北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规范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发放,强化廉政预防,确保资金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廉政规定,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民政专项资金监管,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专项资金管理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条民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下拨和省、市两级预算安排以及各级政府配套,专门用于保障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特殊群体等民政服务对象的资金。
具体包括:救灾救济、抚恤、退役安置、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社会福利、社会捐赠、福彩公益等九类以及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第四条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应遵循从严执纪、从严治政的原则;尊重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监管与方便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业务部门监管与专门审计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制度预防与教育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决策分配第五条专项资金分配,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第六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要依据资金性质和政策确定。
对救灾、优抚、低保、安置、医疗救助等资金,应按照政策标准和实际人数测算后,提出分配方案;对事业单位建设改造等项目资金,应根据急需程度,统筹兼顾,提出分配方案。
第七条各级自收到上级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或本级预算安排通知之日起,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分配决定.如无特殊情况,当年专项资金必须当年拨付使用,因特殊原因形成的结转资金,必须在下年第一季度前拨付完毕,同时向上一级报告原因和落实方案。
第八条研究专项资金分配须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业务主管处(科、股)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分配预案(含资金总量、分配依据、测算方法及情况说明等),形成处(科、股)《会议纪要》,分别报送同级计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二)逐级报主管副厅(局)长、厅(局)长预审。
(三)提交厅(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一般情况下,应提前二至三天将上会内容送领导班子成员审阅)。
督促管理专项资金工作措施
督促管理专项资金工作措施一、背景介绍在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研究和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已经尤为重要。
针对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推进科研工作的不足,督促管理专项资金工作措施应运而生。
二、目标和意义督促管理专项资金工作措施的主要目标是优化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科研项目的进展和成果的产出。
此举对于促进科研创新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1 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督促管理专项资金工作措施主要通过制定严格的资金使用标准和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同时,通过监督和评估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2 推动科研项目进展督促管理专项资金工作措施还可以帮助科研项目更好地实施和推进。
通过加强对项目进展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和预算进行实施,并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措施督促管理专项资金的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根据专项资金的规模和需求,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督促工作。
该机构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并与科研单位和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推动专项资金管理的顺利进行。
3.2 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流程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和流程,包括资金申请、审批、拨付、使用和结算等环节,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合规和透明。
在制定办法和流程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并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3.3 加强资金监督和评估督促管理专项资金工作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和评估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4 加强沟通和协调督促管理专项资金工作需要加强科研单位、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及时沟通项目的进展和问题,解决项目中的困难和障碍,确保专项资金的顺利使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严查资金监管工作方案
严查资金监管工作方案一、背景。
资金监管是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金融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资金监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加强资金监管工作,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制定并实施严查资金监管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
本方案的目标是加强对金融机构和相关金融活动的监管,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1. 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1)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监管和自律管理。
(2)加强监管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监管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
(3)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 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
(1)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各类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2)加强对金融产品和业务的审查和监管,防范各类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3. 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
(1)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监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制度,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加强国际合作,提升监管水平。
(1)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学习借鉴国际监管经验,提升监管水平和能力。
(2)积极参与国际监管标准的制定和推广,提高我国金融监管的国际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1)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推动严查资金监管工作方案的实施。
(2)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
2. 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监管力度。
(1)加快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各种财政专项资金按时拨补到位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各种财政专项资金按时拨补到位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各种财政专项资金按时拨补到位的通知为了确保全区预算的正常执行,促进我区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各地市、县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工作。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领导重视,提高对专项资金按时到位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专项资金是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为了保证各级人民政府具有重要意义的政策目标的实现而特定安排的专项补助,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性、专用性很强,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领导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自治区安排的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建立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跟踪、统计、检查制度。
各地、市、县都必须对欠拨的专项资金进行全而清理.并对历年欠拨的专项资金进行统计、跟踪;欠拨专款多、专项资金到位率差的地、市、县,必须建立专项资金到位情况的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兑现专款的计划和措施,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当年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强化税收征管,加大组织收入力度。
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
欠拨专款、专项资金到位率差的原因是多方向的,但财政收人规模小、入库不均衡、财力紧张、资金调度困难是其主要原因。
因此,各地市、县必须在狠抓地方财源建设的同时,切实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各级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清理欠税,建立清欠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保护把拖欠的税款足额清理收回,切实做好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均衡缴库工作。
开展资金督查方案
开展资金督查方案资金督查是指对政府投资、财政补助、国有资本等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规范,防止出现浪费、贪污等问题。
开展资金督查可以有效促进政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提升政府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制定资金督查方案的必要性和目的资金督查方案的制定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的必要手段,其目的有:1.提高政府使用资金的效率和透明度,防止资金浪费和滥用。
2.加强对政府各项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按照程序、标准、质量和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3.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管理,明确资金来源、支出标准和业务流程,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和竞争性。
4.加强政府的廉洁和诚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资金督查方案的制定流程和步骤资金督查方案的制定需要严格遵循程序,包括如下步骤:第一步:确定督查的目标督查的目标应该是明确、具体、可操作的,针对性强。
要充分考虑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风险点,重点关注对人民生产生活有广泛影响的资金项目。
第二步:确定督查的对象督查对象涉及到政府各级机构和部门,可以包括各级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管部门、公职人员等。
对于不同的对象,应该制定不同的督查标准和要求,以确保督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步:制定督查方案督查方案需要明确督查的内容、标准、方法、周期和分析报告等。
其中,督查的内容可以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资金监管措施等;督查的标准可以包括政策规定、法律法规、部门导则等;督查的方法可以包括实地检查、档案审核、问卷调查等;督查的周期可以根据项目的不同,灵活调整;分析报告需要详细描述督查的结果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四步:组织实施督查方案制定后,需要组织实施。
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保障督查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方式,同时与督查对象沟通协调。
第五步:汇总分析数据督查结束后,需要对督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全面反映资金使用情况和问题,为后续的改进工作提供支持和参考。
宜州市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宜州市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韦玉娟
【期刊名称】《中国民政》
【年(卷),期】2013(000)004
【摘要】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既是实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
服务”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的根本要求,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
广西宜州市民政局采取三大措施进一步加大民政资金监督管理力度,把如何管理好、使用好、监督好民政专项资金作为全局最重要工作来抓。
【总页数】1页(P55)
【作者】韦玉娟
【作者单位】广西宜州市民政局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
2.关于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落实就业政策的通知
3.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督管
理势在必行4.关于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落实就业政策的通知5.
周宁县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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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资金监管实施方案
乡镇资金监管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乡镇资金是指乡镇政府及其下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拨款、国有资产收益、土地出让收入等。
乡镇资金的规模庞大,涉及范围广泛,因此对其资金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乡镇资金监管,不仅是对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更是对政府职能的落实和社会稳定的维护。
二、实施目标。
1. 建立健全乡镇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透明;2. 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3. 防范和打击财务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4. 加强对乡镇资金监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
三、实施措施。
1. 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权限和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行为;2. 加强对乡镇资金的动态监控,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的问题;3. 加强对财政拨款和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挤占行为;4. 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5. 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6. 加强对乡镇资金监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
四、实施保障。
1. 政策保障,相关部门应出台配套政策,为乡镇资金监管提供法律保障;2. 经费保障,保障乡镇资金监管工作所需的经费;3. 人员保障,加强对乡镇资金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监管水平和能力;4. 技术保障,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乡镇资金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五、总结。
乡镇资金监管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乡镇资金监管工作的落实,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透明,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民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
民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民政资金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其使用和管理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障民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资金监管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民政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透明度和效益,防范和减少资金管理中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的效率和效益。
三、具体措施。
1. 建立资金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民政资金监管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用途、管理责任等相关规定,规范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流程,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2. 加强资金监管人员培训。
加强对民政资金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监管意识和能力,确保资金监管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3. 强化资金监管技术手段。
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电子化的资金监管系统,实现对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控和分析,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4. 加强对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各级民政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5. 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资金管理中的风险和问题,防范资金管理中的各类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健运行。
6. 加强监督和问责。
加强对民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对监管中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监管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四、预期效果。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预期可以实现以下效果:1. 提高民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减少资金管理中的浪费和滥用现象。
2. 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确保民政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最大化发挥。
3. 减少资金管理中的风险和问题,保障资金的安全和稳健运行。
4. 提高监管工作的专业化和精准度,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五、总结。
民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民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资金的安全和稳健运行,促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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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 )委 会 、 乡镇 人 民 政 府 、 市 民政 局 在
办理 民政 对 象 补 助 时 要 实 事 求 是 ,不 得 徇 资 金 监 督 管 理 力 度 ,把 如 何 管 理好 、使 用 ; 低 保 对 象 、重 点 优 抚 对 象 进 行 一 次 集 中 见 ! 好 、 监 督 好 民 政 专 项 资 金 作 为 全 局 最 重 要 面 ,通 报 民 政 资 金 的 发 放情 况 。 ( 二 )严 私 情 ,不 能 贪 污 、 挪 用 、 截 留 、 冒领 资金
富州市强化 藏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韦玉娟
加 强 民政 专项 资金 的监 督 检 查 ,既 是
二 是 坚 持 专项 资金 检 查 制 度 。 ( 一)
局 审 批 ,除 了 要进 一 步 审 查 申请 对 象 的 条
实现 “ 以 民 为本 、 为民 解 困 、 为 民 服 务 ”
实行 民政 对 象 “ 见 面 ” 制 度 。农 村 五 保 对 件 外 ,还 要 严 格 、 仔 细 的 审 查 民 政 资 金
出是 否 符 合 享 受 条 件 的 审 核 意 见 。 三 是 审 ; 情 况分 类 实施保 障 ,分 类实行 管理 。
; 批 关 。所 有 民 政 资 金 发 放 都 必 须 经 市 民政
( 作 者单 位 :广西 宜州 市 民政 局 )
襄阳市市置军休所 五联 服务社会
周文义
湖 北 省 襄 阳 市市 直 军 休 所 离 退 休 干 部 好 社会 治 安 、调 解 民事 纠 纷 、处 理 突 发 事 在 市 军 休 办 和 所 休 干 党 支 部 、 管 委 会 的 积 件 3 6 起 ,确 保 所 在 社 区得 以 和 谐 稳 定 发 极 引导 下 ,开 展 以 联 社 区 、联 灾 区 、联 校 展 。市 军 休 三 所 积 极 组 织 军 休 干 部 投 身 社 四 ,联 校 园 ,帮助 青 少 年 健 康 成 长 。 为帮助 青少 年学 生健 康成 长 ,市直单 位 四个 军休所 在分 别联 系湖 北省文 理 学院 、樊城 晨
工作 来抓 。
一
: 格 村 ( 居 ) 委 干 部 代 管 制 度 。农 村 低 保 对
款项。
是健 全 民政专 项 资金 使用 管 理 制 ! 象 、 重 点 优抚 对 象 原则 上不 能 由村 ( 居) ;
三是 完善保 障对 象 动态 管 理制 度 。
度。 ( 一 ) 专 款 专 用 。 所有 民政 资金 必 须 ; 委 会 干 部代 领 民政 补助 资金 ;对 无能 力领 ; ( 一 ) 跟 踪 回 访 ,及 时 调减 。切 实加 强 农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 专 账 核 算 ,按 指 定 用 途 取 补助 金 又 无代 养人 的农 村 五 保 对 象 ,可 ; 村 五 保 对 象 、 农村 低 保 对 象 、重 点 优 抚 对
和 指 定 的对 象 发 放 ,不能 擅 自改 变 用 途 。 委 托村 民代 管 ,无 村 民代 管 的农 村 五 保 对 象 等 民 政 对 象 的 自然 减 员经 费 的 管 理 ,对
( 二 ) 公示 公 开 。 民政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的 申
象 ,由村 ( 居 )委 会 干 部 负 责 代 管 ,但 每 ! 已死 亡 或 其 他 原 因减 员 的对 象 ,各 乡镇 要 补助 金 。 继续 冒领 或 他 人 顶 替 领 取 的 ,除 责令 退 回所 领 经 费 外 ,并 交 由 有 关 部 门 查
项 进 行 举 报 ,对 去 向不 明的 资 金 款 项 及 时 ; 调 查 摸 底 工 作 ,保 证 符 合 政 策 条 件 的 人 能
追 踪 调 查 ,惩 处 相 关 人 员 。 ( 三)社会化 ; 够 享 受 补 助 资 金 。 二 是 审 核 关 。 乡 镇政 府 ; 应 退 尽 退 ” 。按 照 特 困 、 贫 困 、 一般 贫 困
园 、 联 贫 困 学 生 、 联 扶 贫 点 为 主要 内容 的
区群 众 文 化 体 育 活 动 ,使 军 休 文 化 与 群 众
光小 学、樊 城大 庆路小 学 、襄城 第二 实验 小
办。 ( 二 )分 类 管 理 ,实 现 “ 应保 尽 保 、
5日 内 上 报 和 注 销 ,并 于 次 月 起 停 发 请 、 审 核 பைடு நூலகம் 审 批 过程 等 ,通 过 各 种 途 径 、 ; 个村 ( 居 )委 会 干 部 代 管 农 村 五 保 对 象 不 ; 在 1
方 式 长期 向 社会 、 向 受助 对 象 公 示 。 同时 得 超 过3 个。 ( 三 )对 象审 查必 须 把好 “ 四 公布 举 报 电话 ,方便 大 众 对 没 有 落 实 的 事 ; 关” 。一 是 申请 关 。村 ( 居 ) 委 会 要 做 好
发 放 。 民政 专 项 救 助 资 金 一 律 实 行 银 行 社 要 认 真 做 好 入 户 调 查 工 作 ,对 申 请 对 象 提 将 全 市 低 保 对 象 划 分 为 三档 ,并 根据 分档
会 化 发 放 制 度 ,救 助 资 金 由市 民 政 局 通 过 银 行直接 拨 入保 障对 象银 行个 人账 户 。
否存 在 违 法违 规 的 现 象 。四 是 廉 政 关 。 村
民政 工 作 核 心 理 念 的 根 本 要 求 ,也 是 落 实 ; 象 、农 村 低 保 对 象 、重 点 优 抚 对 象 实 行 每 使 用 上是 否 专 款 专 用 、重 点 使 用 ,以 及 是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的 重 要 举 措 。 广 西 宜 半 年 见 面 一 次 ,即 乡镇 人 民 政 府 干 部 每 半 州市民政局采取三大措施进一步加大民政 ! 年 到 村 ( 居 ) 委 会 与 农 村 五 保 对 象 、 农 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