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协议书
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
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全国共立案查处农村基 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85万件,给予党政纪处 分或组织处理5.79万人;共受理涉农信访件19.33万 件,办结17.33万件。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维护农村社会 和谐稳定的需要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发展壮大农 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
资源 承包 租赁 合同 管理 制度
合同的管理
• 承包合同的所有及有关资料必须纳入档案管 理,明确专人负责,专盒、专柜存放。合同 保存要达到“四防”要求,即防火、防潮、 防虫、防盗,防止资料的散失和损毁。
• 合同档案资料不得外借,确需查阅时,必须 经村委会批准同意。发生合同丢失、损毁事 故,要追究合同保管人的责任。
• 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 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
资源 公开 协商 和招 标投 标制
度
• 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 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
• 招标应当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标底等 内容;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标中, 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 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 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
资产 评估 制度
• 以招投标方式发包、出租、出让集体 资产的,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 营集体资产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 评估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实施。 • 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确认。
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在医院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中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平台,以创建市示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精神,能认真贯彻执行《20XX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纲要》,并按照市卫生局、区卫生局下发的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现总结如下:一、资金收入管理制度1、资金监管范围:村集体一切资金收入。
包括村长期积累、各业发包收入、经营收入、国家征用地补偿收入、变卖集体财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2、村集体各项收入必须全额、及时上交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政务服务中心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我县茶产业企业的新变革。
政务服务中心应岳宋乡党委政府的邀请参加乡茶产业座谈会,与其它部门领导和乡茶产业代表对茶产业企业今后的发展进行了座谈。
并提出建立岳宋乡茶叶协会,制定相应规章制度以改变茶产业的现状,以协会为整体、变被动为主动引进龙头企业,打造品牌,将为我县的茶产业对外招商提供优越的前提条件。
3、村集体向农户收取费用,必须使用委托代理中心统一印制的非经营性收据,并凭单据存根向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核销;一是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各窗口单位都按照中心的要求将所有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等八方面的内容输入中心电子触摸屏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在各窗口为来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二是充分发挥柳城政府门户网站的优势,开僻“政务服务”栏目,向社会公众公开了县政务服务中心简介、进驻中心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单位咨询电话、中心的基本办事流程图及综合窗口轮班表等内容。
群众通过门户网站可以了解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情况、办理业务的流程,并且可以通过拨打公开公布的咨询电话获得更为详细的审批服务信息。
通过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服务”栏目的建设,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优势,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许多乡镇村集体纷纷成立了三资委员会,并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管理和运营。
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
2. 发挥代理机构的专业能力,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保值增值。
3.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委员会与代理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构建良好的合作模式。
4. 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三、工作内容1. 委托代理机构的选择a. 委托代理机构需具备良好的声誉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b. 代理机构应具备专业的人才队伍和科学的管理理念。
c. 委托代理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和合法经营许可证。
2. 代理服务合同的签订a.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和合作期限。
b. 合同中需详细阐述资产管理的目标和方法。
c. 合同须规定定期报告机制和绩效评估标准。
3. 资产管理与投资决策a. 代理机构应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b.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代理机构应充分考虑风险控制和合规性要求。
4. 定期报告和绩效评估a. 代理机构应按照约定时间提交农村集体三资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
b. 三资委员会应对代理机构的经营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跟踪。
5. 信息共享与沟通合作a. 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双方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流通。
b. 定期组织双方会议,加强沟通和协作,解决问题和难题。
四、工作机制1. 农村集体三资委员会a. 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
b. 监督代理机构的工作,并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策略。
2. 代理机构a. 负责具体的资产管理和投资运营。
b. 需定期向农村集体三资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和经营状况。
五、工作保障1. 资金保障a. 农村集体三资委员会应向代理机构提供足够的经营和管理资金。
b. 代理机构应合理利用资金,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推行委托代理服务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法初探
推行委托代理服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法初探摘要:农村集体“三资”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最关注的热点问题。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要不断创新体制,强化措施,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关键词:三资管理;委托代理;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中图分类号:f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2-0147-02一、推行委托代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关注的焦点问题。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农村一些因“三资”管理不完善,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的经济问题越来越突出,社会不稳定因素也越来越多。
这不仅影响了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也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甚至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因此,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强化“三资”监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是新形势下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方式,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通过健全“三资”规范运作机制,科学、合理地规范农村经济管理,对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预防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腐败、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的范围农村集体资金主要是指村原有积累、取得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入、征用土地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上级拨入资金收入、借入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所形成的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
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WORD版【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三办发[2019]62号关于《市实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三纪字[2019]62号《市实行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我镇决定于2019年9月开始对农村实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现将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导,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保持我镇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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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农村腐败现象的发生,逐步建立起民主、公开、透明、科学的农村民主管理工作新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十七大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以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为目标,通过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防腐体系建设,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和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实施内容(一)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使用权和监督权相分离。
各村“三资”委托代理后,其管理的主体仍然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村民代表签字表决同意,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与村委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对“三资”运作程序进行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借贷、挪用村集体“三资”。
(二)全面清查,规范登记。
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范围和方式、财务移交、调账建账、登记造册,按全县统一制定的格式和程序进行。
对于权属不明、无法定证件、存在争议的资产,暂时按村“两委”认可的权属进行登记,待权属明确后,再做调整。
做到村级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清查登记不重不漏。
(三)依法办理、民主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双方依法签订委托合同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须依法规范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三资”管理台账等,正确引导和帮助村民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同时,按规定公开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三、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25日—7月31日乡镇要相应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为“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为加强村民委员会、村小组(以下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议制度》、《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文山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是指农村集体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是指农村集体拥有的固定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资产、农业资产、存货及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委托代理服务,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村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础上,以街道办事处、乡(镇)财政所村级会计服务中心为依托,成立街道办事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以书面形式将“三资”委托给街道办事处、乡(镇)“三资”委托代管服务中心,由其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对村集体“三资”进行代理服务;指导、监督资金使用、资产处置和资源发包。
街道办事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性质为非经营性服务组织。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成立由街道办事处责任、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纪检、司法、财政、农业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三资”代理服务领导组织,领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乡(镇)“三资”委托管理理服务中心的代理服务工作。
第五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实行三种管理方式,即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和资源联合协管,采用两套工作流程,即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流程。
第六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必须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资金收入专户,统一管理、核算。
农村三资规范管理办法
农村三资规范管理办法为了建立制度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手段先进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本利益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晋办发〔20xx〕39号)精神,结合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第一条落实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
农村财务(含组级财务)在坚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五权不变原则的前提下,在确保村级组织独立开展经济活动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对农村集体财务事项和会计核算实行全代理。
第二条乡(镇、办)在经管站加挂“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牌子,中心设主任1人,由乡(镇、办)经管站长兼任、设代理会计若干人,实行严格的总会计、总出纳和审核岗位分离,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第三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农村会计专业知识和能力,接受各级农村财务会计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面、准确、及时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和资产登记等会计事项,严格监督记账凭证业务流程。
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事项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按规定开设专门账户,对筹集和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第五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农村财务制度为委托代理的村(组)编制财务公开明细表和会计报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财务数据和提供各类财务信息,为委托代理的村(组)对外投资、工程建设等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第六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承担乡级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公开)平台、农村土地确权信息平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应用平台的信息录入、发布、统计核算等业务工作,接受省、市、区相关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建议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建议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自己的集体资产、集体财务和集体事务委托给专业机构或个人进行管理和运营。
下面是关于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建议:
1.制定明确的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工作需要建立清晰的合同制度,明确双方的权责,约定服务内容、期限、费用等事项。
合同应具备合法性、公正性,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选择专业性强的代理机构或个人:委托代理的工作涉及到资金和财产管理等重要事项,因此选择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代理机构或个人非常重要。
可以通过招标或公开竞争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代理方。
3.加强监督和管理:农村集体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委托代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同时,加强对代理方的工作指导和管理,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履行职责。
4.合理设置激励机制:为提高代理方的工作积极性和业绩质量,可以合理设置激励机制,如按照工作业绩给予奖励或提成等。
同时,明确约束和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到位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代理方进行惩处。
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农村集体应主动公开委托代理的
决策、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和成果等信息,增加透明度。
同时,接受民众的监督和意见,及时回应民众关切和诉求。
6.加强培训和交流:为代理方提供相关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组织代理方之间的交流与学习,促进经验共享和工作之间的协同。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有效的管理机制。
通过以上建议,可以提高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效率,更好地维护和发挥农村集体资产的价值,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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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迅速,集体资产管理与利益分配的需求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稳定发展,我县决定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通过规范和强化代理服务工作,为农村集体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和专业指导,确保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利益最大化。
二、机构设置我们将设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要内设三个部门:1. 集体资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运营,确保农民的收益最大化,提高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益。
2. 法律顾问部门:提供农村集体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农村集体处理各类法律问题,保护农民权益,维护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3. 经济规划与项目咨询部门:为农村集体提供经济规划与项目咨询服务,帮助农民科学规划和管理集体经济,提高项目规划和运营水平。
三、服务内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提供以下服务:1. 集体资产监管服务:- 监督各类资产与项目经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指导农村集体制定资产管理与运营规划,提高资产运营效益;- 加强对农村土地、林木、矿产等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2. 法律咨询与代理服务:- 提供农村集体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 代理农村集体处理法律纠纷,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培训农村集体成员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3. 经济规划与项目咨询服务:- 帮助农村集体科学规划和管理集体经济,提高效益;- 分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趋势,为农民提供经济指导;- 提供项目咨询服务,帮助农村集体开展新的经济项目。
四、工作安排与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组织协调工作。
2. 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工作流程,规范服务行为。
3. 加强队伍建设:招聘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代理服务水平。
4. 宣传推广: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对代理服务的认知和了解,增强合作意愿。
关于三资委托代理实施意见
中共东马营乡委员会东马营乡人民政府关于对农村“三资”实行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2009年7月)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省和保定市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不断深化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村级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产生,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高碑店市委员会、高碑店市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基础上推行农村资金、资产、资源(以上简称“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具体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管好用好农村“三资”为目标,通过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促进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工作的开展,使村级“三资”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理顺农村“三资”管理体制,建立农村“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委托代理运行原则和管理模式(一)运行原则。
一要坚持村“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原则。
农村“三资”管理的主体仍然是各村。
只要运作合理、审批程序规范,“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必须及时办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不准借贷、不准挪用。
二是要坚持自愿协商、规范管理的原则。
规范“三资”管理程序,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村委会与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各村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农村集体资金收支变动等情况上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按规定时限向村民公开“三资”管理的相关资料。
三要坚持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的原则。
委托代理中心要定期公开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资料信息,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切实发挥监督职能,加强民主监督,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情况定期过问或咨询、质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协议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协议书兹经三方互相商议,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经营行为,确保合法权益的实现和风险的最小化,特订立本委托代理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甲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乙方:委托代理方名称丙方:代理承办方名称一、背景和目的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三资经营的资格和条件。
乙方是一家经营范围涵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经营的专业机构。
双方根据自身优势和需求,为了更好地推进甲方的三资经营事务,以实现发展目标和获利需求,达成委托代理合作。
二、委托范围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合法代理人,负责承办以下事项:1. 就甲方三资经营的各个环节提供咨询、规划和决策支持。
2. 代理甲方与相关合作伙伴洽谈、签署和履行与三资经营相关的合同和协议。
3. 协助甲方进行三资经营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4. 受甲方委托,管理和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资料。
5. 代表甲方与有关部门、机构沟通协调,解决与三资经营相关的问题和纠纷。
6. 提供甲方需要的管控、监督和评估报告,并及时通报甲方运营情况和风险预警。
7. 其他双方明确委托的相关事宜。
三、委托期限本次委托的起始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期限为____年。
协议到期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或解除合同。
四、委托费用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三资经营事务,并按约定提供相应的费用作为报酬。
具体的费用构成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五、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保护1. 双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严格保守彼此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非法使用或复制商业资料。
2. 双方确认,委托代理事项的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
六、争议解决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七、协议效力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份,各方均持有相应有效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积极发展,集体资产管理日益重要,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发展集体资产,提高集体经济效益,我国逐渐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本文将针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论述,以期有效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背景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的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将部分资产管理职能委托给专业机构或个人进行代理服务。
这项工作的推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提高集体资产管理效益,优化资源配置,保障集体成员的利益。
三、目标1. 提高集体经济效益:通过委托代理服务,可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提高资产管理的水平,从而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
2. 保障集体成员利益:委托代理服务应考虑到集体成员的利益,确保资产管理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3. 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通过引入专业机构或个人,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推动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工作内容1. 机构选择: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应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机构进行代理服务。
2. 任务拆分:将集体资产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分为不同的任务,如资金管理、土地出租、资产评估等,并明确各个任务的责任与要求。
3. 数据共享: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应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保持密切合作,实现数据共享,确保信息畅通和及时沟通。
4.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
五、工作流程1. 设立工作小组和专门机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应设立相关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同时,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具体执行任务。
2. 信息采集:收集相关资产信息,并进行初步评估,为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3. 外部招标:对需委托代理服务的项目或任务,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选择合适的机构或个人。
4. 代理服务合同签订:在选择好代理机构后,与其签订代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六篇)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着力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民主、服务高效、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资,规范代理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特制定以下制度:一、以_______为指导,按照____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业务上接受县农经总站的指导和监督。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
中心内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中心主任岗位职责、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和村报账员岗位职责,各岗位职责相互监督。
四、实行主任负责制。
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对中心业务工作、政务建设、廉政建设等全面负责。
五、建立出勤考勤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
因办理业务离岗时需向中心主任报告,工作人员因病因事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由中心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的报镇政府研究批准,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上报镇政府并纳入干部年终综合考评。
六、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中心每半年开展一次评比活动,对照出勤考勤、服务态度、工作效率、遵守纪律、勤政廉政、群众满意率等方面,评出先进个人报镇政府;对工作不认真、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将考评情况纳入年度个人考核、评先评优内容。
七、建立报账员管理制度。
(1)、报账员在业务上接受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培训,每年终,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将各村报账员的工作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作为镇对各村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2)、报账员对村级的各项收入一律使用县农委统一印制的“村级专用票据”,同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负责足额、及时地上交至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核算。
2024年农村三资代管委托协议书范文
2024年农村三资代管委托协议书范文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下简称“三资”),为加强三资管理,提高三资使用效率,甲方拟委托乙方代为管理其三资。
乙方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管理甲方的三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管理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的三资包括但不限于:1.1.1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1.1.2 农村集体所有的房屋、设备、设施等资产;1.1.3 农村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债权等资金。
1.2 乙方代为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2.1 制定三资管理方案;1.2.2 进行三资的登记、评估、保管、使用和处置;1.2.3 监督三资的使用情况,确保三资的安全和增值。
第二条委托期限2.1 本协议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3.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资的详细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3 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与三资管理相关的外部事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对三资进行管理。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有效地管理三资。
4.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三资管理情况,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5.1 乙方代管三资的费用为:____元/年。
5.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乙方第一年的代管费用。
5.3 后续年度的代管费用,甲方应于每个委托年度开始前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管费用,应按未支付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资代理服务课件
五、村(组)级财务资金收支的管理程序
3、收款后,报账员要在2日内上缴开户行专用账户,然后 持缴款回单到代理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严禁挪用公款和 “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公款私存很容 易造成挪用公款,一些报账员将公款以自已的名义开户储存, 长期将公款作为自已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利用集体资金为自 已牟利,如果公司出现财务困难,很难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财经法规),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出 借、出租银行账户。非报账员不得经手和保管现金,确需村 (居)委会其他干部上门收款的,必须在2日内与报账员结清。 集聚区以及上级部门,对村(居)委会的奖补资金,由虎 岭财税所拨付到代理中心统管的村(居)委会基本账户,不得 转入个人账户。
虎岭集聚区三资培训课件
三资代理中心:任亚利 2014年7月29日
目
录
一、农村集体“三资”的概念 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内容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及报帐员职责 四、实行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内 容 五、村(组)级财务资金收支的管理
六、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一、农村集体“三资”的概念
3、及时向代理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及合规的原始凭 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1)所谓真实性,就是说经济业务,在开支单据上 填写日期、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项内容必须与实际情
况相一致。购办公桌1张把开成购2张,卖库存水泥把写成
买废品。不能变通票据处理不合理开支,这都与真实情况 不符;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及报账员的职责
农村集体“三资”(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 和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是村级经济社会发 展的重要基础,涉及村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农村集体“三资”的概念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工作,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64号)和《辽宁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资管发[2011]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集体“三资” 的范围(一)资金。
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二)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投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固定资产,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投资等其它资产。
(三)资源。
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律规定的,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二、“三资”管理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求为指导,以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为载体,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机制为目标,切实加强服务指导,保证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一定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民主原则,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二是公开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要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和处置要实行招投标或公开竞价;三是成员受益原则,遵循“三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三资”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实行“三资”代理的工作步骤(一)清查核实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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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单位(甲方):镇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乙方):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
服务中心
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农经发[2008]4号)、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8号),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将集体“三资”管理事项委托给乙方代理,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所有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日常管理及经营。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乙方代理后,甲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
2、甲方有权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要求乙方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资”台账,有权查询会计凭证等会计核算资料。
4、甲方有权向上级业务监管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管理状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本集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将所有集体资金交乙方管理,并按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和支付资金。
3、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每月发生的所有票据等会计资料整理交乙方做账、保管,确因特殊情况当月不能移交的票据,甲方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在下月及时移交。
4、甲方的票据和其它会计资料要按规定合法真实地取得,事由清楚,经办人签字,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有审批权的负责人审批。
做到手续完备,资料完整。
甲方不得私设账外账。
5、甲方应依法处理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确保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定期进行资产资源清查登记,进行“三资”数据计算机网络录入,实行全省“三资”网络公开监管。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核查),对甲方违反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要求予以纠正。
2、乙方有权向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汇报甲方的集体“三资”状况、反映存在的问题。
3、乙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开支的票据入账,有权要求甲方经办人补充和完备有关手续。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独立核算主体,分村建账,单独核算,不得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不得随意归并或拆分会计核算单位。
2、乙方应尊重甲方的“三资”管理自主权。
不得平调、挪用甲方的资金,不得将所代理的集体“三资”,用于开展借贷业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必须做到“谁拥有,谁使用”,确保甲方集体“三资”的安全。
3、乙方应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后续相关制度的补充规定,为甲方设立总账和必要的明细账,并根
据村级会计业务填制记账凭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整理、装订会计档案。
4、乙方应加强对甲方集体资金的收支监管,防止甲方收入不报账,另设账外账。
5、乙方负责为甲方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包括资产、资源台账的变更;负责甲方资产、资源的评估;指导甲方对资产、资源合理利用,包括对外承包的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签订。
6、乙方应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好村级会计档案(包括经济合同),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
7、乙方应按照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并制作明细的收支财务公开表,以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
8、乙方应按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和三资网络公开监管,提高三资管理及运行水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协议,将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委托行为实际发生时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
商解决。
五、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镇政府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监督单位: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