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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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咨询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心理咨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心理咨询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学生心理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任务1. 心理咨询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1)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

(2)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3)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丰富学生心理素质。

(4)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心理危机。

(5)与学校各部门协同,共同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 心理咨询教师应完成以下任务:(1)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内容涵盖心理发展、心理调适、心理疾病预防等方面。

(2)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个别心理咨询,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

(3)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团体辅导等活动,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4)定期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5)定期与班主任、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共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

三、管理与考核1. 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心理咨询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心理辅导技巧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心理咨询教师考核:(1)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心理咨询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等。

(2)考核采用量化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

(3)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培训与支持1. 学校为心理咨询教师提供以下培训:(1)定期组织心理咨询教师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2)邀请心理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拓宽视野。

(3)鼓励心理咨询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提升综合素质。

2. 学校为心理咨询教师提供以下支持:(1)提供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设备等硬件设施。

学校心理教室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教室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教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心理教室的功能,提供优质的心理教育服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心理教室设立心理辅导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心理教师等为成员。

2. 学校心理教室设立心理辅导工作小组,由心理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负责日常心理教育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心理辅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心理教育的领导工作,制定心理教育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心理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心理辅导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心理教育日常工作,包括心理健康课教学、心理咨询与辅导、心理测评、心理档案建立等。

3. 心理教师负责心理健康课教学,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组织实施心理测评,撰写心理教育研究报告,参与心理教育科研工作。

4. 班主任、辅导员负责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发现心理问题及时报告给心理教师,协助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

四、心理咨询与辅导1. 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要坚持保密原则,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权益。

2. 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要遵循预防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3. 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要注重个性化,针对不同学生的心理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4. 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要注重实效,采取多种形式,如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心理讲座等,提高心理咨询与辅导的效果。

5. 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要建立档案,对咨询与辅导过程进行记录,为学生提供持续的服务。

五、心理测评1. 心理测评工作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心理测评工作要遵循自愿原则,学生有权选择是否参加测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进行心理测评。

3. 心理测评工作要注重测评结果的解读与运用,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与支持。

4. 心理测评工作要保护学生隐私,未经学生本人同意,不得泄露测评结果。

六、心理档案管理1. 心理档案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5篇)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5篇)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记录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

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本着三“诚”态度即。

“诚实”、“诚恳”、“诚心”。

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的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将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第二篇: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责任制度选青小学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小学校心理辅导室的设立是为了在遵循小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少年儿童的心理教育、健康成长进行积极指导。

心理辅导室的工作应该严格遵守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和规定,为了确保我校心理辅导室正常、有效的运作,特制定《选青小学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其陈述条款为我校心理辅导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

1、自愿性原则心理辅导的目的是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使学生个性健康发展。

心理教育过程中,师生关系完全是平等的,朋友式的,学生必须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心理辅导。

2、交友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辅导过程中,辅导人员要从尊重信任的立场出发,努力和辅导对象建立朋友式的友好信赖关系,以确保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3、教育性原则教育者在进行辅导的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中肯意见,始终注意、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要把心理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素质发展与道德品质相互促进,统一发展;要重视正面的启发教育与积极引导,培养学生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4篇)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4篇)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心理辅导室是一个专门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的机构。

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心理辅导室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

本文将从员工要求、工作安排、保密工作、职业道德等方面详细介绍心理辅导室的工作制度。

一、员工要求1. 学历要求:心理辅导室员工应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专业背景要求:员工应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知识和技能,并且具备一定的心理评估和测试能力。

3. 职业素养要求:员工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倾听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有责任心和爱心,能够保持客观和中立的态度。

4. 保密意识要求:员工应具备严格的保密意识,确保学生的隐私不被泄露。

二、工作安排1. 工作时间:心理辅导室根据学生的需求确定工作时间,通常在工作日的上午和下午,根据学校的课程表进行具体调整。

2. 服务对象:心理辅导室主要面向学生提供服务,同时也可以向教师和其他校内人员提供心理支持。

3. 预约制度:学生需要提前预约,以便心理辅导室能够安排相应的时间和人员进行服务。

4. 个案记录:员工应对每个接受服务的学生进行个案记录,包括咨询的内容、学生的个人信息和服务的效果等,并妥善存档。

三、保密工作1. 保密责任:心理辅导室员工应具备严格的保密意识,并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

员工需要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保密责任得到落实。

2. 保密措施:员工应对学生的咨询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包括纸质和电子信息的储存和传输。

纸质档案应放置在安全的地方,防止被未经授权人员访问。

电子档案应有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被非法访问。

四、职业道德1. 尊重学生:员工应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选择,不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攻击。

员工需要保持客观和中立的态度,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

2. 职业操守:员工应遵守心理辅导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进行虚假宣传和欺骗行为。

员工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接受职业进修和培训。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5篇)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5篇)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第三条。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六条: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第七条: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

心理咨询室守则一、心理咨询室必须保持安静的环境,使其成为学生诉衷肠,师生谈心的好场所。

二、心理咨询老师必须拥有一片爱心,热爱这项工作,并接受过专业培训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并掌握咨询的技巧和心理测试、心理训练的方法。

三、心理咨询老师必须本着“真诚、热情、无私、保密”的基本原则,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矫治心理障碍、不断完善自我。

四、遇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咨询老师能及时发现并转送有关医院进行心理治疗。

五、咨询老师应主动争取家庭的配合,形成辅导网络,使学生在校内外都能得到有效的心理帮助。

六、咨询室对本校学生或学生家长、社区提供免费咨询,并为教育小区服务,接受外校学生或学生家长的咨询。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2)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工作制度可能因学校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工作制度要点:1. 工作时间: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时间通常与学校的上课时间一致,也有可能在课后或周末提供咨询服务。

2. 值班制度:根据学生和咨询师的需求,心理咨询室通常会有一定的值班制度,以确保咨询师在工作时间内能够及时回应学生的需求。

3. 约谈时长:心理咨询通常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进行,每次约谈的时长一般为45分钟至1小时,以保证充分的咨询时间和效果。

4. 保密原则:心理咨询室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咨询师会保护学生的隐私,除非遇到紧急情况或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向其他机构报告。

5. 咨询师培训和监督:心理咨询室通常对咨询师进行专业培训和监督,以提高他们的咨询技能和职业素养。

学校_心理疏导员工作制度

学校_心理疏导员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疏导员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和适应能力。

2. 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建立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质量。

三、工作原则1. 专业化原则:心理疏导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为学生提供专业、科学的心理疏导服务。

2. 保密原则:心理疏导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学生隐私。

3. 全面性原则:心理疏导工作应涵盖全校各年级、各专业学生。

4. 协同性原则:心理疏导员应与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等共同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形成合力。

四、工作内容1.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2. 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3. 开展心理测评,了解学生心理状况。

4. 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沙龙等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5. 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预防心理突发事件。

6. 定期进行心理疏导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五、工作流程1. 心理疏导员根据学生需求,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计划。

2.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传授心理健康知识。

3. 开展个别心理咨询,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4. 定期进行心理测评,了解学生心理状况。

5. 组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沙龙等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6. 发现心理危机迹象,及时进行危机干预。

7. 定期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心理疏导工作质量。

六、工作要求1. 心理疏导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持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2. 心理疏导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关爱学生,耐心倾听,善于沟通。

3. 心理疏导员应积极参与心理疏导员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4. 心理疏导员应定期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及时反馈学生心理状况。

5. 心理疏导员应与其他教育工作者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学校心理咨询师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师制度

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心理健康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学校作为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承担着培养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责任。

为了更好地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我国教育部门制定了学校心理咨询师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健全人格。

2. 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降低心理疾病发生率。

3. 增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为学生提供全面、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4. 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提升学校整体教育质量。

三、制度内容1. 建立学校心理咨询师队伍学校应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咨询师。

专职心理咨询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能力;(4)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心理健康。

兼职心理咨询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2)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能力;(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

2.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校心理咨询师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1)心理健康知识讲座;(2)心理测试与评估;(3)心理辅导与咨询;(4)心理危机干预;(5)心理团体辅导。

3. 建立心理档案学校心理咨询师应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建立心理档案,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4. 加强家校沟通学校心理咨询师应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表现,共同制定心理辅导方案。

5. 完善心理咨询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制度,包括心理咨询预约、咨询流程、保密原则等,确保心理咨询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制度实施与保障1. 加强培训与考核学校应定期对心理咨询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心理咨询师的工作进行评估。

2. 营造良好氛围学校应积极营造关注心理健康、尊重心理差异的良好氛围,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鼓励学生主动寻求心理帮助。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5篇)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5篇)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

为了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制订了相应的制度。

具体如下: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

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建设好校园环境建议,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

心理辅导教师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后才可上岗。

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

定时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

定期举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会,组织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

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除心理教师,其他人不得单独呆在咨询室。

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纪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材料等定期存档。

5.做好平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专栏固定,信息畅通,辅导及时。

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传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

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

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职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单位心理咨询工作制度

单位心理咨询工作制度

单位心理咨询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心理咨询工作,促进员工心理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心理咨询工作应以人为本,注重预防为主,突出员工的主体地位,尊重员工的隐私权,遵循保密原则,提供专业、规范、贴心的心理咨询服务。

第三条单位心理咨询工作应涵盖心理评估、心理辅导、心理培训、心理干预等多个方面,针对员工的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服务。

第四条单位应设立心理咨询室,配置相应的设施和设备,为员工提供舒适、安静、私密的咨询环境。

第五条单位应配备具备专业资格的心理咨询师,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二、心理咨询师职责第六条心理咨询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员工的个人隐私权,对咨询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七条心理咨询师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咨询计划,采用科学、专业的咨询技术,为员工提供高效、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第八条心理咨询师应注重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员工的心理健康素质,帮助员工建立积极、健康的心态。

第九条心理咨询师应在咨询结束后,对咨询效果进行评估,如有需要,应给予员工跟踪服务或转介至其他专业机构。

第十条心理咨询师应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不断更新心理咨询技术和理论知识。

三、心理咨询服务内容第十一条心理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健康评估、心理疾病诊断、心理疾病治疗、心理康复、心理培训、心理干预等。

第十二条心理咨询师应根据员工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包括面对面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方式。

第十三条心理咨询师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沙龙、心理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自我调节能力。

第十四条心理咨询师应对员工的心理问题进行及时干预,如遇到重大心理危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四、心理咨询室管理第十五条心理咨询室应建立健全预约制度,员工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心理咨询师。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责任制度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责任制度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引言概述:心理辅导室是为了匡助个体解决心理问题而设立的专门机构,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服务的质量,心理辅导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心理辅导室的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

一、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1.1 确定工作时间:根据心理辅导室的运营需求,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以及午休时间等。

1.2 考勤制度:制定考勤制度,明确员工需要按时签到和签退,记录迟到、早退和缺勤情况,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1.3 弹性工作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体差异,适当引入弹性工作制度,提供灵便的工作时间安排,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二、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2.1 咨询流程:明确心理咨询的流程,包括预约、初访、评估、辅导和跟进等环节,确保每一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2.2 保密原则:建立保密制度,明确员工在工作中需要遵守的保密原则和措施,保护用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2.3 服务规范:制定服务规范,明确员工在咨询过程中需要遵循的道德和职业准则,确保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服务。

三、工作责任和分工:3.1 工作责任划分:明确每一个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责任范围,确保工作任务的分工合理,避免工作重叠或者责任不明。

3.2 交接制度:建立工作交接制度,确保员工离职或者调岗时,工作能够顺利交接,避免信息流失或者工作中断。

3.3 团队合作:鼓励团队合作,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协作氛围,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互助和共同成长。

四、培训和绩效考核:4.1 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2 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任务,进行绩效评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质量。

4.3 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和晋升通道,鼓励他们不断学习和成长,提高工作动力和满意度。

五、投诉处理和质量监控:5.1 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心理辅导教师岗位职责制度

心理辅导教师岗位职责制度

心理辅导教师岗位职责制度一、岗位背景与职责概述二、岗位职责1.制定校内学生心理教育方案:负责根据学校和班级的学生心理教育需求,制定校内学生心理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

2.开展心理课程教学:负责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需求,组织并开展相关心理课程教学,提高学生的心理知识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

5.组织心理测量和评估:负责组织学生心理测量和评估,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问题,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心理辅导和教育服务。

7.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负责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健康周、心理健康讲座等,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素质。

8.开展心理危机干预:负责根据学生的心理危机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救助工作,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9.参与专业培训和学术研究:负责参加心理辅导教师专业培训和学术研讨会,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教育能力。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与心理辅导相关的工作任务。

三、任职资格要求1.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心理学理论知识和教育学基础知识。

4.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和教师等各方面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5.善于倾听和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具备一定的敏感度和洞察力,能够准确把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和问题。

6.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能够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量。

四、考核与奖惩制度1.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心理辅导效果评估、能力提升和学术研究成果等。

2.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工资、晋升、聘任和奖惩等相关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3.优秀者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并给予晋升和提升待遇的机会。

4.工作不合格者将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和培训,严重者可能会面临解聘的处罚。

五、岗位发展通道与晋升机会1.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有机会晋升为心理辅导教师主管、心理辅导中心主任等管理职务。

2.通过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有机会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扩展岗位职责和发展方向。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责任制度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责任制度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引言概述:心理辅导室作为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的重要机构,其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心理辅导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两个方面,分别介绍心理辅导室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工作制度1.1 值班制度心理辅导室通常采用轮值制度,确保每天都有专业心理咨询师提供服务。

具体要求包括:1.1.1 确定每位咨询师的轮值时间表,合理分配工作量。

1.1.2 值班期间,咨询师需全程待命,及时响应学生的需求。

1.1.3 值班咨询师需具备一定的紧急处理能力,能够应对突发情况。

1.2 预约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心理咨询资源,心理辅导室通常会设立预约制度。

以下是预约制度的要求:1.2.1 学生需提前预约心理咨询服务,以便安排合适的时间和咨询师。

1.2.2 心理辅导室应提供多种预约方式,如电话、在线预约等,方便学生选择。

1.2.3 预约信息应保密,确保学生个人隐私。

1.3 记录与评估制度心理辅导室需要建立健全的记录与评估制度,以便跟踪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咨询效果。

具体要求包括:1.3.1 心理咨询师应及时记录每次咨询的内容和学生的表现。

1.3.2 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学生档案,对每位学生进行综合评估。

1.3.3 根据学生的情况,心理咨询师应制定个性化的咨询计划,跟踪并评估咨询效果。

二、责任制度2.1 保密责任心理辅导室的工作涉及学生的个人隐私,因此保密责任至关重要。

以下是相关要求:2.1.1 心理咨询师需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1.2 心理辅导室应建立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信息的安全性。

2.1.3 心理咨询师在处理学生信息时应谨慎,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

2.2 专业责任心理辅导室的咨询师应具备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以下是相关要求:2.2.1 心理咨询师应持有相关心理学专业资质,并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2.2.2 心理咨询师需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尊重学生的自主权和隐私。

2.2.3 心理咨询师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倾听能力,与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

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

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通用7篇)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通用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1一、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三、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四、心理咨询员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五、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心理咨询员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2一、担任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必须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修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三、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四、对来访者做到耐心、热情、保密。

五、建立来咨询学生的心理档案,记录来信、电话等,注意保密,不外泄。

对来信者及时回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六、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对极少数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进行有效诊治。

七、建立网上心理咨询聊天室,每周五晚7:00—9:00由心理健康教师值班。

学校论坛上也开辟专栏,供师生讨论、沟通。

心理辅导人员管理制度

心理辅导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心理辅导工作,提高心理辅导服务质量,保障师生心理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心理辅导工作以“以人为本”为宗旨,以促进师生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质为目标,为师生提供全面、专业、温馨的心理咨询服务。

第三条心理辅导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学生、信任学生,真诚对待来访者;(二)保护学生隐私,确保咨询过程保密;(三)客观、公正、细致地分析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四)尊重差异,因材施教,注重个体化辅导;(五)与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合作,形成心理健康教育合力。

第二章心理辅导人员要求第四条心理辅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三)具备较强的沟通、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熟悉学校教育规律,了解学生心理特点;(五)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五条心理辅导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上下班,保持工作场所整洁、舒适;(二)热情接待来访者,耐心倾听,尊重学生隐私;(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四)根据学生需求,提供个性化辅导方案;(五)积极与学校、家庭、社会沟通,共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六)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心理辅导水平。

第三章心理辅导工作流程第六条心理辅导工作流程如下:(一)预约咨询:学生或家长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心理辅导;(二)接待来访者:心理辅导人员热情接待,了解学生心理状况;(三)咨询辅导:根据学生需求,提供个别或团体辅导;(四)跟进服务: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持续关注,提供跟踪服务;(五)总结评估:定期对心理辅导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学校成立心理辅导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心理辅导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对心理辅导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工作态度:是否热情、耐心、尊重学生;(二)业务能力:是否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掌握心理辅导技巧;(三)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四)工作成效:是否有效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实小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5篇)

实小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5篇)

实小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一、心理辅导教师实行聘任制,凡符合条件者,须经人事处发放聘书后方可上岗。

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时间为周一周二下午11:30-12:30。

三、心理辅导教师要严格遵守值班登记制度,按时到岗,做到不空岗,不迟到不早退。

四、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提前向中心请假,无故旷岗二次者将予以解聘,收回聘书。

五、值班期间,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记录。

咨询中的个案记录、测验材料、信件、录音等资料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六、咨询中,要严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学生索取咨询费用。

七、咨询中须做好登记。

八、值班期间要注意防火、防盗。

九、辅导教师违反工作制度,造成后果的,中心将予以解聘。

实小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2)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职责和权限:明确心理辅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包括教师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2. 岗位要求:规定心理辅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要求,包括学历、专业背景和相关培训经历等。

3. 工作时间:确定心理辅导教师的工作时间安排,包括每天的上班时间、休息日和假期安排等。

4. 工作量:规定心理辅导教师的工作负荷,包括每周的工作小时数和教师需要承担的任务数量等。

5. 职业道德:要求心理辅导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职业操守,保护学生隐私和个人信息等。

6. 培训和发展:提供心理辅导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包括参加研讨会、培训课程和学术会议等。

7.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心理辅导教师进行评估和反馈,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8. 职业保障:保障心理辅导教师的合法权益,提供职业保险、福利待遇和工资报酬等。

9. 团队合作:鼓励心理辅导教师之间的团队合作,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提升心理辅导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10. 知识更新:要求心理辅导教师持续学习和知识更新,跟进最新的心理理论和研究成果,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参考内容,实际的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可根据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心理辅导老师工作制度(四篇)

心理辅导老师工作制度(四篇)

心理辅导老师工作制度(四篇)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篇一2、心理询问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实行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全都。

3、心理询问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怀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者供应帮忙,可建议其询问更高级的心理讨论者或专业心理医师。

4.、在进展心理测试之前,心理询问教师必需一直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完毕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心理询问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掌握在40分钟之内;在询问活动中,应留意尽量避开来访者过分依靠。

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询问,遇有特别状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需事先做好换班的连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

7、心理询问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询问个案值班记录。

其内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根本状况、表达的主要问题、询问一般过程、询问建议、询问效果及其它事项。

8、心理询问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沟通活动。

9、心理询问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以心理询问教师的身份参与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安康活动。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篇二1、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将求助者的个人资料泄露给他人。

2、敬重每一位求助者,不对求助者有任何偏见和卑视。

3、不与求助者建立任何询问关系以外的关系4、对求助者负责,以完成询问目标为己任。

5、保持坦诚、关爱、敬重的工作态度。

6、认清自己的力量和范围,在必要的状况下做转介处理。

7、保持中立,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求助者。

8、仔细帮忙和辅导到询问中心来学习的心理询问新人和心理学爱好者。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篇三一、心理辅导教师应喜爱祖国,喜爱心理询问专业,具备心理学专业学问,仔细遵守国家各项法律,遵守心理学工职业道德标准,具有正确的人生观。

二、心理辅导教师应乐于助人,热忱、真诚,对来访者力求做到怜悯、敬重、关注和理解。

三、心理辅导教师应心情稳定,乐观开朗。

当自己处于极度心情被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心理辅导师工作制度

心理辅导师工作制度

心理辅导师工作制度一、总则心理辅导师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心理辅导师的工作,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保障心理辅导对象的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保密原则:心理辅导师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 尊重原则:心理辅导师应当尊重来访者的意愿、信仰和价值观,不得强迫来访者接受心理辅导。

3. 客观公正原则:心理辅导师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对来访者进行歧视和评价。

4. 专业性原则:心理辅导师应当具备专业的心理辅导知识和技能,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三、工作内容1. 接待来访者:心理辅导师应当准时到岗,接待来访者,并做好咨询记录。

2. 开展心理辅导:心理辅导师根据来访者的问题和需求,采用适当的心理辅导方法和技巧,帮助来访者解决问题和提高心理素质。

3. 心理测评:心理辅导师可以根据需要,对来访者进行心理测评,并给予专业的解释和指导。

4. 咨询方案制定:心理辅导师根据来访者的问题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咨询方案,并与来访者达成一致。

5. 跟踪回访:心理辅导师应当在咨询结束后,对来访者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来访者的咨询效果和反馈,及时调整咨询方案。

四、工作流程1. 接待来访者:心理辅导师应当主动迎接来访者,了解来访者的需求,引导来访者填写咨询登记表,并安排咨询时间。

2. 初步评估:心理辅导师应当在首次咨询时,对来访者的问题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咨询目标和方案。

3. 咨询过程:心理辅导师根据咨询方案,与来访者进行一对一的咨询,指导来访者进行自我探索和问题解决。

4. 咨询结束:心理辅导师在咨询结束后,对来访者进行评估和总结,给予来访者相关的建议和指导。

5. 咨询记录:心理辅导师应当及时填写咨询记录,包括来访者的基本信息、咨询内容、咨询效果等,并做好归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1. 心理辅导师应当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并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规范学校内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切实维护师生的心理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学校管理机构、教师团队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宗旨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为学生未来的学习和生活打下基础。

第四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贯穿于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注重个体差异和整体关怀,全面提升师生心理健康水平。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人员设定第五条学校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应配齐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学校可以设立班级心理辅导员,负责班级内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他们应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心理辅导技能。

第七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心理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能力。

第三章培养计划和活动安排第八条学校应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的长期培养计划,合理安排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活动等。

第九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内容应紧密结合学生的实际和特点,包括自我认识、情绪管理、人际关系、压力调适等方面的内容。

课程内容应适度分级,循序渐进。

第十条心理健康讲座应邀请专业心理学家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通过讲座、演示等形式向师生传授相关的心理知识和技巧。

第十一条心理健康活动可以包括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训练等形式,旨在增进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学生心理评估和干预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进行学生的心理评估工作,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需求。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心理干预机制,及时帮助学生排解心理困扰和问题。

第十四条学校可以通过班级心理辅导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等方式进行个别或集体的心理干预,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心里辅导工作制度

心里辅导工作制度

心理辅导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心理辅导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心理辅导工作,保障心理辅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保护求助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

心理辅导工作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密原则:心理辅导教师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将求助者的个人资料泄露给他人。

2. 尊重原则:心理辅导教师应尊重每一位求助者,不对求助者进行指责、评判或施加压力。

3. 自愿原则:心理辅导教师应尊重求助者的意愿,不得强迫求助者接受心理辅导。

4. 专业原则:心理辅导教师应具备专业的心理辅导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二、工作内容1. 心理辅导教师应定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素养。

2. 心理辅导教师应接待来访者,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包括个体辅导和团体辅导。

3. 心理辅导教师应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存在心理危机倾向或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进行及时干预和帮助。

4. 心理辅导教师应参与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剧表演等。

5. 心理辅导教师应填写咨询个案记录,对咨询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6. 心理辅导教师应参与学校组织的心理辅导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工作流程1. 心理辅导教师接待来访者时,应先进行初步评估,了解来访者的需求和问题。

2. 心理辅导教师应与来访者共同确定辅导目标和计划,并商讨辅导方法和步骤。

3. 心理辅导教师在进行心理测试前,应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给出专业的解释。

4. 心理辅导教师应定期对来访者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来访者的进展和效果。

5. 心理辅导教师应对咨询个案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问题描述、辅导过程、辅导效果等。

6. 心理辅导教师应定期对咨询个案进行总结和分析,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工作规范1. 心理辅导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和规定,按时到岗上班。

2. 心理辅导教师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穿着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3. 心理辅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心理辅导员工作制度

心理辅导员工作制度

心理辅导员工作制度1. 工作范围和职责- 心理辅导员是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的专业人士。

其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供个体和群体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组织心理辅导活动,提供心理健康教育;- 在必要时进行危机干预和紧急心理支持;- 记录和保护学生咨询信息的隐私。

2. 工作时间和咨询方式- 心理辅导员可根据学校的安排和需要,制定适当的工作时间安排。

-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预约和咨询心理辅导员:- 预约面谈:学生可提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预约面谈时间;- 倾诉信箱:学生可通过匿名形式向心理辅导员提出问题或寻求帮助;- 心理辅导活动:学生可以参加由心理辅导员组织的心理辅导活动。

3. 保密和隐私保护- 心理辅导员有义务保护学生咨询信息的隐私和保密性;- 记录学生咨询信息时,应采取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到学生的安全问题,心理辅导员可能需要与学校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方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

但在共享信息前,应尽量与学生沟通和获得同意。

4. 培训和专业发展- 心理辅导员应参加定期培训和专业发展机会,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支持心理辅导员的专业发展;- 心理辅导员可以参加相关专业组织和研讨会,与其他心理健康专业人士交流和分享经验。

5. 评估和反馈- 学校应建立评估和反馈机制,以衡量心理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学生和其他相关方应被鼓励提供对心理辅导员工作的评价和反馈意见;- 心理辅导员应根据评估和反馈结果,进行必要的改进和提升工作质量。

以上是心理辅导员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它对于学校和心理辅导员的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并持续关注心理辅导工作的发展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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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
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9、咨询人员必须了解小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
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
1、心理教师要态度热情,工作细致、认真。

2、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3、心理教师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或电话、网络咨询,认真、及时进行记录。

4、保持心理咨询室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定期更新环境陈设,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台帐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爱护室内各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正常使用。

非咨询人员不能随便进入咨询室,未经允许正在咨询时不能接待其他人员。

7、遇有严重心理问题可能出现事或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
导反映。

8、心理教师要注意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9、充分利用课内、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和使用率。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
1、正式咨询时,心理咨询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咨询目的、咨询技巧、咨询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各种限制条件。

2、心理咨询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心理咨询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
者提供帮助,可建议其咨询更高级的心理研究者或专业心理医师。

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心理咨询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心理咨询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40分钟之内;在咨询活动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过分依赖。

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咨询,遇有特殊情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

7、心理咨询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咨询个案值班记录。

其内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咨询一般过程、咨询建议、咨询效果及其它事项。

8、心理咨询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交流活动。

9、心理咨询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以心理咨询教师的身份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动。

心理辅导教师从业道德规范
1、热爱生活,钟爱生命,崇尚美好人生。

2、胸襟宽阔,无私奉献。

3、尊重、信任、理解和支持来访者,与其建立朋友式的信赖关系。

4、树立整体观念,防止片面性,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5、严格咨询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利益。

6、注重发展性咨询,帮助来访者扬长避短,发挥其潜能。

7、遵循坚持性原则,巩固提高咨询成效。

8、强调预防重于治疗,帮助来访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9、耐心倾听,诚心交流,真心关注。

10、促使来访者自知自助,自立自强。

心理辅导咨询基本原则
1.保密性原则:咨询人员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等材料。

如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咨询事例时,应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

2.理解支持原则: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3、积极心态培养原则:咨询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积极的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时间限定的原则: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

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咨询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5、“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

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咨询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

心理咨询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6、感情限定的原则: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

但这也是有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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