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示范文本

合集下载

事业单位章程示本(通用3篇)

事业单位章程示本(通用3篇)

事业单位章程示本(通用3篇)事业单位章程示本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保障本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XX小学第三条本单位是经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事业单位。

第四条本单位住所是:XX市XX镇XX村(居)第五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XX市教育局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单位的宗旨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幼儿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小学学历教育。

第七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相关社会服务第三章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第八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滕州市教育局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了解本单位的人事编制、使用和管理;(三)查阅学校支部行政委员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民主选举产生,经教育上级主管单位任命。

第十一条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方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二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决策机构的决议;(二)拟订内部管理制度;(三)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四)人事工作安排;(五)财务管理实施;(六)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财产管理和使用第十三条本单位的具体经费来源为: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全额拨款。

(一)财政拨款。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条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05.02.03•【文号】民函[2005]24号•【施行日期】2005.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民函〔2005〕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示范文本》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章程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于2005年3月1日起使用。

民政部二○○五年二月三日附件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3篇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3篇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地址:所辖区域范围:第二条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

每届任期2年。

第三条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聘任执行秘书名。

第六条本委员会的权利:(一)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五)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委员会的义务:(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四)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本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三章成员产生及职责第九条本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委员名额分配,坚持按产权份额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

自然人业主当选委员,由业主本人担任;法人业主当选委员,由法人委派人员担任。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规范与活力的交织》在咱们的社会大舞台上,事业单位就像是一个个独特的角色,各自演绎着重要的戏份。

而这其中,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就如同一份精细的“演出脚本”,指引着它们的行动和发展。

咱先来说说这章程示范文本到底是啥。

想象一下,你走进一家事业单位,里面的人员分工明确、工作流程有条不紊,这背后靠的就是章程示范文本在发挥作用。

它规定了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就好比告诉大家这个单位存在的意义和要干的事儿。

比如说,一家科研事业单位,它的宗旨可能是致力于推动某个领域的科技创新,业务范围就是具体的研究项目和相关工作。

再讲讲组织管理制度。

这部分就像是单位内部的“交通规则”,明确了领导的产生方式和职责权限,还有决策程序和运行机制。

可不是随便拍拍脑袋就能做决定的,得按照章程来,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公正,让单位的运行像一辆保养良好的汽车,跑得又稳又快。

还有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单位的钱和物可不是能乱花乱用的,章程示范文本里会详细说明资产的来源、使用原则和监督机制。

每一笔钱都要花得明明白白,每一件资产都要管理得妥妥当当,这才能让单位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举个例子吧,我有个朋友在一家文化事业单位工作。

他们单位之前因为章程不够完善,出了不少乱子。

有一次,要举办一个大型的文化活动,本来预算是充足的,但因为在资金使用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一些环节超支,最后活动的效果大打折扣,还惹来了不少抱怨。

后来,他们重新修订了章程示范文本,对活动策划、经费申请和使用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再举办类似活动的时候,一切都井井有条,资金用在了刀刃上,活动办得有声有色,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人事管理制度也是章程示范文本中的重要一环。

它涉及到人员的招聘、考核、奖惩等等。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人事制度,才能吸引优秀的人才,激发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就像一个球队,要有好的教练和球员选拔机制,才能打造出一支战无不胜的队伍。

章程示范文本还会规定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

公立医院章程示范文本

公立医院章程示范文本

公立医院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建立理事会的公立医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促进公立医院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医院公益性目标的实现,参照《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建立理事会的事业单位),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名称是。

第三条本医院住所是。

第四条本医院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非财政补助】。

第五条本医院开办资金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主体多元化的单位,可增加条款载明出资者、出资方式、金额等。

第六条本医院的举办单位是。

注:有多个举办单位的,应按责任主次顺序依次载明。

已成立医管会并作为医院举办单位的可在此处载明。

第七条本医院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医院的宗旨是:。

第九条本医院的业务范围是。

(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填写)在功能定位上主要包括:。

注:一般包括医疗服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具体内容可参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关于部门办医院、省办医院、市办医院、县办医院的功能定位进行完善。

第三章举办单位第十条举办单位的权利:注:一般包括提出医院宗旨、审定医院章程、组建理事会、审定医院重大事项等内容。

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载明。

第四章理事会第一节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第十一条医院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理事会向举办单位报告工作。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年。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名理事组成,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理事成员包括:注:理事总数一般为奇数,根据医院规模和服务人口确定。

理事一般应包括卫生计生机构等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医院党政相关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

服务对象担任的理事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0%。

出资主体多元化的医院,各出资方可根据出资金额的多少委派相应人数理事。

第十三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注:一般包括审议医院重要事项,审定医院内部主要管理制度,审定医院岗位设置及人事管理和薪酬方案,对管理层工作进行考评,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等,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载明。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民政部2022版)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民政部2022版)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完成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备注:本章程中可以统一使用“本团体”或者“本会”作为指代词,前后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总则(一)【名称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是由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

本会简称,英文名称为,缩写为。

【本款为可选项】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填写“全国”,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填写规范的行政区划名称】(二)本会的宗旨是:。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三)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党建工作机构是,行业管理部门是。

【行业管理部门为可选项。

填写行业管理部门,只填写一个主要的行业管理部门,且需在申请章程修改核准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同意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如暂不能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可不写】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四)本会负责人包括。

【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主席等)、副理事长(副会长、副主席等)、秘书长。

本章程示范文本中统一使用理事长、副理事长。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负责人职务,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五)本会的住所设在。

【填写省级行政区划名称】本会的网址:。

【本款为可选项】第二章业务范围(六)本会的业务范围【业务范围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1. ;2. ;3.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会员(七)本会的会员为。

【可填写: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八)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1. ;2. ;3. ;……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增强小区业主自治意识,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小区内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旨在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权力、义务和运作程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依法组织起来,代表业主共同管理小区事务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活动应遵循民主、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业主,维护业主利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提升小区管理水平。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代表业主行使管理小区的权力;2. 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合规经营;3. 组织业主讨论决定小区事务;4. 维护业主共同利益;5. 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6. 开展业主服务和公益活动;7. 审议并向业主大会提出重要事项。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自愿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应当包含小区内不同楼栋、不同户型的业主代表。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互选产生,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施,负责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和义务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力:1. 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合规经营;2. 召集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议;3. 组织业主讨论决定小区事务;4. 向业主大会提出有关小区管理和发展的建议;5. 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6. 开展业主服务和公益活动;7. 监督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业主合法权益;2. 依法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合规经营;3. 组织业主讨论决定小区事务,听取业主意见;4. 维护小区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5. 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6. 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7. 公开、透明地开展工作。

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学校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如石狮市××培训学校、石狮市××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地址:(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如石狮市××镇××村×路×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要求写明: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五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第六条学校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到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章办学范围第七条学校业务范围:(一)专业范围;(二)办学层次:初(中)等学历(非学历)教育、学前教育、非学历培训学校;(三)学制:×年(四)办学形式(全日制或业余);(五)办学规模:××个班共××人(六)招生区域:石狮市××(七)其他。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八条学校实行校董(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园长)负责制。

校董(理)事会是本校的决策机构,校董(理)事会成员为×人(应由五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由出资(举办)单位代表、举办者或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董(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董)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九条学校首届董(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或其他办法产生)。

每届任期×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示范文本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示范文本

云南省《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示范文本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第一条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自治,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农村工作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村党支部(总支、党委)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第三条本章程是本村村民组织和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五条村民会议由本村18 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最高决策机构,村民会议设立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由各村民小组根据人口多少推选若干名村民代表组成。

村民代表必须是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主持正义,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中,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村民。

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可以撤换和补选。

第六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会议。

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第七条村民会议的主要职权。

(一)选举、罢免、撤换、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二)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三)审议和决定本村的建没和发展规划;(四)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五)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六)改变或者撤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七)讨论决定兴办公益事业向村民筹资筹劳的具体方案;(八)讨沦并决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最新)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最新)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单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二);(三);…………………………………………。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社会团体定名为[社会团体名称]。

第二条性质:[社会团体名称]是由[相关领域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社会团体宗旨描述],为[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名称]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名称]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设在[具体地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开展[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学术研究、交流与合作;(二)组织[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培训和研讨活动;(三)编辑出版[相关领域或行业]的书籍、资料;(四)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项目对接等服务;(五)开展与[相关领域或行业]有关的其他合法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相关领域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单位会员应为在[相关领域或行业]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组织和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根据。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事业单位的各类机构和其所属的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独立、依附、附属、下设机构等。

第四条本章程应当与事业单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相补充,有关事业单位的管理、组织、运行等事项如有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五条本事业单位设立以下机构:机构名称、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及职能范围等。

第六条本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下设机构,并明确机构名称、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及职能范围等。

第二节机构职责第七条各机构应当明确其职责范围,能够清晰界定各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和业务协作关系。

第八条机构职责范围应当与事业单位的宗旨和相适应,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节人员组织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人员组织机构,明确人员组织的设置、人员组织的职责等。

第十条人员组织应当根据需要设立各级或者岗位的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会议等,并明确大会或会议的权力、职责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领导班子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设立领导班子,包括但不限于党组、行政领导班子。

第十二条党组的设置原则、党组的职责等。

第十三条行政领导班子的设置原则、领导班子成员的选举、任免等。

第十四条领导班子的工作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制度、决策制度等。

第三章经费及财务管理第一节经费来源第十五条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包括:国家拨款、收费收入、捐赠等。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的核算、使用和监督等。

第二节会计核算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会计法规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审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正常运行。

第三节资产管理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资产的登记、使用、保管和处置等。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未建立理事会的事业单位)说明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事业单位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事业单位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

范本只是一个基本框架,各单位还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增加如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的章节和条款,内容要根据自己单位业务管理情况的实际来写,不能千篇一律。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名称是,其他名称为,英文名称为。

【因特殊需要有多个名称的,应全部载明。

】第二条本单位住所是。

第三条本单位经费来源类型是类【财政补助(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或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向补助)或者非财政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或其他)】(按照机构批文确定的经费形式填写),申请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本单位举办单位是。

【应注明举办单位全称,要与举办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应载明事业单位的公益目的,文字精炼。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一);(二);(三);…………………………。

【必须具体明确,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宗旨和业务范围用语”规范填写。

要与《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容填写一致。

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应与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确认的业务事项相一致。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

【党委会、行政办公会或其它】第八条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五);(六);(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

第十条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一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二);(三);…………………………。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总则第1条章程宗旨: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2条设立依据: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3条登记机构:本公司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第4条注册名称:第5条公司住所: 。

邮政编码: 。

第6条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因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 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批准增长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 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 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7条营业期限: 公司营业期限为2023。

第8条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1章股本情况: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2章章程性质: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献。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3章人员定义: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在章程中拟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此等人员的变更应当向利害关系人予以告知。

第4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9条经营宗旨: 本公司经营宗旨为:第5章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是:第6章股权第10条出资证明: 公司的股权证明为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系公司商业文献, 任何股东均有权查阅;查阅公司股东名册的, 应当进行记录, 并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11条股权种类: 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同股同权, 同股同利。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直接登记)(行业协会商会类除外)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年月说明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制定章程,应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

三、【】内的文字为制定要求,()内的文字为可选择项。

四、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当自表决通过之日起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核准。

五、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应参照本示范文本制定章程。

××××××××××(单位全称)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

(英文名称是,缩写是。

)【社会团体名称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相一致,依次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

学术性社会团体一般称学会、研究会;联合性社会团体一般称联合会、促进会;专业性社会团体一般称协会。

】第二条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本市自愿组成的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学术性、联合会、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宗旨应当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成立社会团体的目的,并与社会团体名称的内在涵义相一致,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全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可多个,全称】。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如区(县)登记的社会团体,应明确住所设在上海市区(县)。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第六条本会的任务:(一);(二);(三);·。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示范文本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示范文本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示范文本引言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法人制度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公司形式,它以有限责任为特点,具有较为灵活的经营管理方式和股东权益机制。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必备程序,本文将为您提供最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以便于企业能够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并合理设计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和类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本和出资公司股本公司股本应当达到法定最低金额,具体数额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体现。

公司股本的出资可以全额一次性出资、分期出资、以实物认缴等方式实现。

出资方式股东应当依据实际出资情况持有相应的股份,未实缴的出资应当依法缴纳滞纳金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罚款等方式处理。

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目标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在此列出具体内容】业务目标公司的业务目标是【在此列出具体内容】公司治理机构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在此列出具体内容】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在此列出具体内容】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由【在此列出具体内容】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权利股东有权利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提出议案、领取分红等。

股东义务股东应当依法出资、维护公司利益、遵守公司章程等。

公司盈利分配和税务管理盈利分配公司盈利分配应当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进行分配;未经过股东会决议的利润不得随意撤回或预留,应当按照股东合同约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处理。

税务管理公司应当依法纳税,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防范税务风险。

公司章程的修改与解散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依法进行,并通过股东会决议进行决定。

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应当依法进行,并通过股东会决议进行决定。

终止语本文提供的为最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企业提供依据法律法规和常规的公司章程。

企业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应当参考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设计,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一、有关说明(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此文本旨在为事业单位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二)事业单位章程是事业单位登记时所应提交的重要文件。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对章程进行审查核准,否则不能登记。

(三)事业单位章程是确定事业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是事业单位对外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章程一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即产生法律效力。

事业单位依事业单位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符合事业单位章程的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

(四)事业单位章程作为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一个最基本的规范性文件,有规范的组成要件和格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事业单位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名称;2.宗旨和业务范围;3.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4.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5.章程的修改程序;6.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7.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上述所列全部事项,并可参照示范文本所列条款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增减。

(五)〔〕内文字为制定要求,()内文字为填写内容。

二、示范文本:(注意:请套红头)XXXXXX (事业单位)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定名为(单位名称)。

〔名称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是经(审批机关)(文号)批准,由(举办单位)举办(经费渠道)的(类别)事业单位。

一第三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单位的宗旨: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中国有限责任企业章程总则第1条章程宗旨:为维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旳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旳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2条设置根据:企业系根据《企业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旳有限责任企业(如下简称“企业”)。

第3条登记机构:我司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获得营业执照。

第4条注册名称:第5条企业住所:。

邮政编码:。

第6条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企业因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旳,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长或减少注册资本决策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企业章程旳事项通过一项决策,并阐明授权董事会详细办理注册资本旳变更登记手续。

第7条营业期限:企业营业期限为23年。

第8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企业旳法定代表人。

第9条股本状况:股东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所有资产对企业旳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章程性质:我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企业旳组织与行为、企业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旳,具有法律约束力旳文献。

股东可以根据企业章程起诉企业;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根据企业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根据企业章程起诉企业旳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1条人员定义: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旳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状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旳人员,此等人员旳变更应当向利害关系人予以告知。

第1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12条经营宗旨:我司经营宗旨为:第13条经营范围:企业经营范围是:第2章股权第14条出资证明:企业旳股权证明为企业签发旳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系企业商业文献,任何股东均有权查阅;查阅企业股东名册旳,应当进行记录,并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15条股权种类:企业所有股份均为一般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16条股票权利:企业股东权利旳行使,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旳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章程示范文本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的章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经理,不设监事会的章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章程007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经理的章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章程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发起设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的章程(注:括号内及斜体部分为提示内容,定稿时请删除相关内容,打部分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章程适用于组织机构设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 市路号室。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或分期)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个股东组成:股东一:(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以方式出资万元、……,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时间:。

(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出资时间:;余额万元,出资方式为,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到位;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二:(请填写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方式出资万元、……,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时间:。

(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出资时间:;余额万元,出资方式为,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到位;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三:(请按实填写)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㈣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㈩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⒈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次,时间为每年召开。

⒉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⒈会议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时限)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⒉会议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⒊会议表决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⑴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⑵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⑶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⑷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以上(一般为“二分之一”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⒋会议记录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可以连选连任。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如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的,则第十五条的表述如下: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第十七条董事每届任期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董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非董事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⒈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次,时间为每年召开。

⒉临时会议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九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⒈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⒉会议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的,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⒊会议表决董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每项决议均需经以上的董事通过。

⒋会议记录召开董事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二十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⑴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⑵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⑷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⑸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㈧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不设经理。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人,其中:非职工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注意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第二十三条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㈠检查公司财务;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㈤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的议事方式监事会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监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⒈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次,时间为每年召开。

⒉临时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