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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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法律类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法律类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法律类关键信息项:1、婚姻的成立与效力结婚的条件无效婚姻的情形可撤销婚姻的情形2、夫妻财产制度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与效力3、夫妻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一方债务的情形4、离婚制度离婚的方式离婚的条件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债务的分担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5、子女抚养抚养权的归属原则抚养费的确定与支付探望权的行使11 婚姻的成立与效力111 结婚的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符合一夫一妻制;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112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113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2 夫妻财产制度121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22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23 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3 夫妻债务131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32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4版年度《婚姻家庭法》PPT课件

2024版年度《婚姻家庭法》PPT课件

遗嘱继承
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进行 继承。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被继承人生前通过遗赠或遗赠扶 养协议处分其财产的方式。
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 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父母。 22
遗产的处理与分配
遗产范围与确定
被继承人遗产的确定及范围,如房产、存款、股权等。
定确定。
2024/2/2
27
07 婚姻家庭法的改 革与完善
2024/2/2
28
婚姻家庭法的历史沿革
古代婚姻家庭法
主要基于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男女不平等,婚姻不自由。
近代婚姻家庭法
开始倡导男女平等和一夫一妻制,但仍有诸多封建残余。
2024/2/2
现代婚姻家庭法
强调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促进家庭和 谐。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继承权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13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兄弟姐妹关系
兄弟姐妹之间应当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家庭和睦。
2024/2/2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
29
婚姻家庭法的现状与问题
现状
现代婚姻家庭法在保障婚姻自由、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 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2024/2/2
问题
包括法律条款不明确、执行力度不够、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不足 等。
30
婚姻家庭法的改革方向与完善措施
改革方向
进一步明确法律条款,加大执行力度, 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婚姻家庭法单选

婚姻家庭法单选

1.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关系增加了一条原则性规定,它是()A.“夫妻有相互忠实的义务”B.“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C.“夫妻互享配偶权”D.“夫妻有互相同居的义务”2.下列亲属中,哪一种亲属是无法计算亲等的?()A.自然血亲B.拟制血亲C.姻亲D.配偶3.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是这样表述的()A.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B.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C.患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经治愈D.患精神病或性病未经治愈4.作为禁止离婚的救济手段的别居制度曾经通行于()A.日耳曼习惯法B.基督教的教会法C.罗马法D.伊斯兰法5.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A.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B.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C.在离婚后六个月内提出D.在离婚后一个月内提出6.我国《婚姻法》未设亲权制度,但有类似于亲权的规定,这个规定主要表现在《婚姻法》()A.第23条B.第21条C.第25条D.第26条7.“离婚仅仅是对下面这一事实的确定:某一婚姻已经死亡,它的存在仅仅是一种外表和骗局。

”这一论断出自()A.马克思B.恩格斯C.列宁D.毛泽东8.《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A.处30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B.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C.处15日以下拘留、3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D.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上罚款或者警告9.德国现行民法采用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A.分别财产制B.联合财产制C.剩余共同制D.劳动所得共同制10.按照亲属的分类和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己身与姨父是()A.二亲等直系姻亲B.二亲等旁系姻亲C.三亲等直系姻亲D.三亲等旁系姻亲11.当代法学把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称为()A.家庭B.亲戚C.家属D.亲属12.“禁止家庭暴力”,是我国哪一部法律首先规定的?()A.妇女权益保障法B.婚姻法C.老年人权益保障法D.刑法13.《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A.女方怀孕的除外B.双方感情破裂的除外C.离婚原因在军人一方的除外D.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14.甲乙夫妻双方协商同意离婚,乙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理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我国法律,丙()A.可以代理B.在甲乙双方同意下可以代理C.在取得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可以代理D.不能代理15.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A.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B.受理机关为婚姻登记机关C.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和婚姻登记机关D.当事人可自行确认婚姻无效1-5BDABA6-10AABCB11-15DBDDA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又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A.不予支持B.予以支持C.只有当证据充分,才予以支持D.即使证据不充分,只要不排除存在损害的可能性,就予以支持2.以婚姻家庭法命名的规范性文件,在传统法学中称为【】A.实质意义上的婚姻法B.形式意义上的婚姻法C.狭义的婚姻法D.广义的婚姻法3.在我国古代婚姻家庭法中起着承上启下作用,其影响远播域外的是【】A.汉律·户律B.隋律·户婚律C.唐律·户婚律D.明律·户律4.《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A.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制止B.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制止D.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制止5.解除收养关系后,成年的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B.由双方协商恢复C.由法院判决恢复D.须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6.我国封建社会的男方专权离婚方式,称为【】A.和离B.出妻C.呈诉离婚D.义绝7.《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A.女方怀孕的除外B.双方感情破裂的除外C.离婚原因在军人一方的除外D.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8.外国人与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离婚,适用【】A.外国人一方国籍国法律B.中国法律C.夫妻共同住所地法律D.夫妻共同选定的国家的法律9.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二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A.不予抵偿L lC.如价值较大的可以部分予以抵偿D.如结婚不满8年的可以酌情予以抵偿10.有关结婚的合意【】A.可以附条件,但不可以附期限B.不可以附条件,但可以附期限C.可以附条件,也可以附期限D.不可以附条件,也不可以附期限11.当代许多国家立法中,亲属会议的功能已经被下列哪项制度所取代?【】A.监护制度B.亲权制度C.收养制度D.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12.下列哪项基本原则是1980年《婚姻法》增加的? 【】A.保护妇女合法权益B.保护儿童合法权益C.保护老人合法权益D.禁止二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13.下列亲属中哪一类是不可能行辈相同的? 【】A.配偶B.直系血亲C.旁系血亲D.旁系姻亲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A.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行为B.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发生性关系的行为C.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D.有配偶者与婚外任何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15.在英美法系国家,亲属法【】A.置于民法典的“人法”编中B.在民法典中专设一编C.由一系列单行法构成D.制定专门的婚姻家庭法典1-5ABCBB6-10BDBAD11-15ACBCC1.在中国古代普遍通行、历久不衰的结婚方式是()A.事实婚B.法律婚C.宗教婚D.聘娶婚2.美国多数州婚姻家庭法就其历史渊源来说主要来自()A.法国法B.德国法C.西班牙法D.英国法3.我国公民李某去日本留学,在日本准备和一位德国姑娘结婚,依据我国法律,双方结婚应适用()A.我国法律B.我国与德国法律C.德国法律D.日本法律4.“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2024全新精品新婚姻法(2024)

2024全新精品新婚姻法(2024)

01 02 03 04
赡养扶助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 和保护的义务。
继承权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 利。
13
其他家庭成员间关系
祖孙关系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应当 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兄弟姐妹关系
兄弟姐妹之间应当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在特殊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 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 的义务。
2024全新精品新婚姻法
2024/1/24
1
目录
2024/1/24
• 婚姻法概述与背景 • 结婚制度及条件 • 家庭关系与权利义务 • 离婚制度及程序 • 财产分割与继承问题 • 法律责任与救济途径
2
01
婚姻法概述与背景
Chapter
2024/1/24
3
婚姻法的定义与作用
婚姻法定义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规定婚姻、家庭等身份关系 的发生、变更和终止,以及基于上述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
10
03
家庭关系与权利义务
Chapter
2024/1/24
11
夫妻间权利义务关系
夫妻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人格 尊严和个人自由,不得实施家庭 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庭义务, 协商确定家务劳动分工。
忠实义务 互相尊重
共同财产制 家务劳动分工
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维护婚 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
个人债务处理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 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 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

(二)父母子女之间 的 权利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 的 义务 ; 2、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 女 的 权利和义务;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 的 义务 ; 4、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 的 权利 。
继承法
(一)继承 的 概念和特征 1、概念
广义:财产继承、宗祧继承、户主继承等 狭义:仅指财产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 的 范围和顺序 1、法定继承人 的 范围 (1)配偶 (2)子女 ①非婚生子女 ②养子女 ③继子女 胎儿 (3)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丧偶儿媳、女婿
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死亡,其应继承 的 遗产转 由他 的 合法继承人继承 的 制度。 1、转继承不同于代位继承,转继承是基于继承后于被继承人死亡 的 事实 而发生 的 ; 2、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 的 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 的 其 他法定继承人; 3、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又可适用于遗嘱继承。
2、继承 的 特征 (1)财产继承关系 的 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且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通 常存在婚姻或者血亲关系; (2)财产继承关系 的 发生是有条件 的 ; (3)财产继承关系 的 客体是公民死亡时遗留 的 个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 益; (4)财产继承是继承人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 的 财产所有权。
遗嘱继承
(一)遗嘱 的 概念和特征 1、遗嘱 的 概念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 的 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 的 安排, 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 的 行为。 2、遗嘱 的 特征 (1)遗嘱是遗嘱人 的 单方法律行为; (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嘱是遗嘱人死亡后生效 的 法律行为; (3)遗嘱是 要 式 的 法律行为。
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华类开放分:法律、婚姻、婚姻法、婚姻家庭法、中国法律目录•婚姻法的概念•婚姻法在不同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历•外国婚姻法的史与概况历发现•中国婚姻法的史与展状华•中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结•第二章婚•第三章家庭关系•第四章离婚责•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任•第六章附则简•新中国婚姻法史•司法解释1•司法解释2•相关法规•第四章离婚责•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任•第六章附则简•新中国婚姻法史•司法解释1•司法解释2•相关法规wofmarriage调规指“婚姻之法”/“婚姻法律”/整婚姻关系的法律范见〖参婚姻家庭法、民法典、民法〗2.marriagelaw单特指行的“婚姻法”婚姻法的概念婚姻法是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范的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调规总现别间权义务调表。

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是夫妻的利和等。

从整对质产财产象的性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生的夫妻关系。

婚姻法的内容多数行性范,概念上有广和狭的区,广的婚姻法的整象除婚为强规义义别义调对还扩义1950年和1980年的《中人民共和国华姻外,包括家庭关系,其名称是在大意上使用的,如结规员间权义务规。

婚姻法》中既有婚、夫妻关系和离婚的定,又有关于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利的定较亲较义宽实际义调对仅其内容属法窄,但狭的婚姻法,上是婚姻家庭法。

狭的婚姻法的整象限于严义尔维亚义规婚姻关系,其名称是在格意上使用的,如《南斯拉夫塞社会主共和国婚姻法》定:“婚姻和婚姻中的法律关系由本法定”,不涉及其他事。

规项婚姻法在不同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时处编婚姻法在各个代、各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于不同的地位,其制方法也不尽相同。

古代法律多采取法合体的形式,不中国、外国,都没有独立的婚姻法。

有关婚姻家庭的定诸论规,一般都包括够备伦规义调在内容的一法典内。

期中庞杂统长时,婚姻立法不完,因此,理范和宗教教在整婚姻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婚姻家庭法》、《继承法》

《婚姻家庭法》、《继承法》
婚后尚未治愈的; • 〔4〕未到法定婚龄的。 • 2、可撤销婚姻 • 因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
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1年〕 • 3、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 自始无效;财产;子女
三、离婚
• 〔一〕婚姻关系终止的概念和法定原因 • 1、婚姻终止,或称婚姻关系的消灭,是指
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基于发生一定的法律事 实归于消灭。 • 2、原因有两种: • 一是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 • 二是婚姻当事人双方离婚
• 1、继承权的取得〔P223〕 • 〔1〕公民的继承权,自公民出生时起产生,
至公民死亡时终止 • 〔2〕公民享有继承权,却不一定就能实际取
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 2、继承权的丧失 • 〔1〕成心杀害被继承人的; •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
节严重的; •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表示的要求不同。 • 〔4〕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
不同。
3、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 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公民。
四、遗产的处理
• 〔一〕继承的开始 •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时开始。 • 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时: • 如遇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
死亡,又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的,一般 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 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 • 如几个人辈份相同,那么推定他们同时死亡, 彼此不发生继承关系。
〔二〕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 1、协议离婚 • 2、判决离婚
1、协议离婚
• 〔1〕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自愿
达成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并就离婚所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

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所谓婚姻,是指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共同生活互为配偶的结合。

所谓家庭,是指主要以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包含一定范围的亲属在内的社会生活单位。

婚姻家庭的属性:(1)自然属性;(2)社会属性自然属性:(1)婚姻家庭的形成有着深层的自然动因,主要表现在生理学和生物学方面的一些自然因素;(2)自然规律对于人类婚姻家庭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社会属性: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产物,它不可能脱离具体的社会背景而孤立存在。

婚姻家庭的职能:(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2)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3)文化教育若能。

从总体上来看,婚姻家庭起着调节两性关系、维护两性关系的社会秩序,组合亲属生活,满足婚姻家庭成员物质和文化等重要作用。

婚姻家庭形态的历史发展:(1)原始社会时期的群婚制和对偶婚制;(2)阶级社会时期的一夫一妻制。

杂乱性交关系阶段→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在杂乱性交关系阶段,同一群体中两性结合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和禁忌,除了直接的血缘关系外,其他亲属关系根本无从判明。

群婚制是人类历史是最早出现的婚姻家庭状态,它是原始社会中一定范围内的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也被称为集团婚。

群婚制分为两个阶段,即血缘群婚制与亚血缘群婚制。

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低级阶段,这一阶段排除了不同辈分之间之间的两性关系,即只有同辈分的男女才可以结为夫妻。

亚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高级阶段,又称为伙婚制或普那路亚家庭。

在这一阶段,两性结合的禁忌进一步扩张,同辈旁系血亲间的通婚被禁止,也就是说,兄弟姐妹关系之外的同辈男女可结为夫妻。

对偶婚制,是指一男一女在一段时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偶局关系的婚姻状态。

具体表现为,在原来群婚制所形成的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情形下,一个男子开始与众多女子中的一位保持较为稳定的两性关系,但同时也会与其他异性有短暂的或偶然的两性关系。

婚姻家庭法讲义

婚姻家庭法讲义

婚姻家庭法(1-2章)一、婚姻法概述(一)婚姻法的概念1.婚姻法按其调整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广义的婚姻法和狭义的婚姻法。

广义的婚姻法,是指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家庭关系的法律。

狭义的婚姻法,专指规定婚姻的成立、终止以及婚姻的效力即夫妻间权利义务的法律,其内容不涉及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家庭事项。

2.我国婚姻法,是指规定和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属于广义婚姻法。

(二)我国婚姻法的渊源1.宪法和普通法律2。

国务院和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地方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法规4.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立法解释5.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三)婚姻法的特征1. 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2. 调整对象身份的多重性3. 具有明显的伦理性4. 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二、继承法概述(一)继承法的概念继承法指调整遗产的继承关系,确定遗产归属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继承法的特征1. 继承法是与亲属身份关系相联系的财产法2. 继承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3. 继承法是强行法三、中国婚姻、继承立法的发展学习要点:了解我国婚姻继承立法的发展过程。

《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的重大突破和发展。

四、婚姻家庭制度概述学习要点:婚姻家庭关系的主要内容、历史类型(一)婚姻家庭关系的主要内容:我国婚姻法的调整对象包含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是起决定作用的主要方面,所以,婚姻法从本质上看属于身份法而非财产法。

(二)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婚姻家庭关系具有双重属性,社会性和自然性。

社会属性具有决定作用。

(三)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人类婚姻家庭制度大约经历了三种历史类型:1.群婚制。

指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与杂乱性交关系的区别是:两性关系因血缘而受到了初步限制。

群婚制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1)血缘群婚制。

指同辈份男女之间可以互为夫妻,排斥了不同辈份的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

(2)亚血缘群婚制。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婚姻,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为了维护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而设立的法律。

本法从婚姻的设立、婚姻关系的维持、离婚的情形与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下面将对婚姻家庭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解析。

第一章婚姻的设立根据本法规定,男女双方在具备结婚的法定条件下,可以自愿订立婚姻。

恶意成立婚姻必须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要注重相互忠实、尊重、帮助和支持。

第二章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是婚姻的法定手续。

双方要以真实意愿成立婚姻,具备法定婚龄,并出示婚姻登记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应依法及时予以审查和登记,并发给婚姻证书。

第三章夫妻的权利与义务夫妻应享有平等的婚姻权利,互相尊重、忠诚、支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夫妻可以约定婚后的财产制度,但不能损害国家法律的规定,也不能损害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一种事实上的夫妻关系,不属于法定婚姻关系,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同居一方享有部分婚姻权益。

同居关系可以根据双方自愿解除,或者转为婚姻关系。

第五章家庭财产家庭财产应以夫妻共同的名义登记。

夫妻一方单独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仍属个人财产。

夫妻的职业工资、劳动报酬和其他扶养费用等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应在离婚分割或继承遗产时按照法定规定进行。

第六章子女的抚养与教育子女的抚养与教育是父母义务的一部分。

父母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确保其身体、智力和道德发展。

如父母离异,子女归属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处理本法重视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并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

对于家庭纠纷,应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第八章离婚婚姻关系出现严重破裂的,所准确委托的处理离婚手续,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明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夫妻双方经过协议,可以约定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事项。

第九章再婚丧偶或者离婚的一方,可以再婚,但应尊重自愿原则。

《婚姻家庭法》习题集(附答案)

《婚姻家庭法》习题集(附答案)

《婚姻家庭法》习题一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古代社会的亲属制度虽然形式各异,但基本上都是()。

A.以个人为本位B.以子女为本位C.以夫妻为本位D.以宗族为本位2、在建国初期的婚姻家庭制度改革中,“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是指()。

A. 1952年3月B.1952年5月C.1953年3月D.1953年5月3、“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的规定出于()。

A.1791年法国宪法B.1804年法国民法典C.1896年法国民法典D.1926年俄罗斯婚姻家庭和监护法典4、下列婚姻家庭制度中反映婚姻家庭关系的社会属性的是()。

A.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B.对近亲结婚的限制C.良贱不婚D.以子女出生的事实作为确定亲子关系的根据5、普那路亚婚是指()。

A、血缘群婚制B、亚血缘群婚制C、对偶婚制D、一夫一妻制6、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亲属法或婚姻家庭法采用下列何种编制方法()A.置于民法典的“人法”等编中B.在民法典中专设一编C.由一系列单行法构成D.制定与民法典相平行的婚姻家庭法典7、.在资产阶级国家的亲属法中,“未经合意不得成立婚姻”这一原则最早确立于()。

A.1970年美国统一结婚和离婚法B.1896年德国民法典C.1804年法国民法典D.1898年英国婚姻条例8、下列哪项禁止性的规定是修正后的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A.禁止包办买卖婚姻B.禁止家庭暴力C.禁止重婚D.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9、父母不顾其女王丽的反对强行将其送到河南与吴栓子结了婚,王丽的父母从吴栓子处索得人民币30000元。

王丽父母的行为已构成( )。

A.包办婚姻B.买卖婚姻C.借婚姻骗取财物D.借婚姻索取财物10、修正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关系增加了下列哪项原则性规定?()A.“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B.“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C.“夫妻互享配偶权”D.“夫妻有互相同居的义务”11、下列行为中哪一种属于遗弃行为(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格式第五编婚姻家庭第⼀章⼀般规定第⼀千零四⼗条【婚姻家庭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的民事关系。

第⼀千零四⼗⼀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婚姻⾃由、⼀夫⼀妻、男⼥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未成年⼈、⽼年⼈、残疾⼈的合法权益。

第⼀千零四⼗⼆条【婚姻家庭的禁⽌性规定】禁⽌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涉婚姻⾃由的⾏为。

禁⽌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重婚。

禁⽌有配偶者与他⼈同居。

禁⽌家庭暴⼒。

禁⽌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千零四⼗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千零四⼗四条【收养的基本原则】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的原则,保障被收养⼈和收养⼈的合法权益。

禁⽌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

第⼀千零四⼗五条【亲属、近亲属及家庭成员】亲属包括配偶、⾎亲和姻亲。

配偶、⽗母、⼦⼥、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孙⼦⼥、外孙⼦⼥为近亲属。

配偶、⽗母、⼦⼥和其他共同⽣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章结婚第⼀千零四⼗六条【结婚⾃愿】结婚应当男⼥双⽅完全⾃愿,禁⽌任何⼀⽅对另⼀⽅加以强迫,禁⽌任何组织或者个⼈加以⼲涉。

第⼀千零四⼗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周岁,⼥不得早于⼆⼗周岁。

第⼀千零四⼗⼋条【禁⽌结婚的情形】直系⾎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亲禁⽌结婚。

第⼀千零四⼗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双⽅应当亲⾃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千零五⼗条【婚后双⽅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双⽅约定,⼥⽅可以成为男⽅家庭的成员,男⽅可以成为⼥⽅家庭的成员。

第⼀千零五⼗⼀条【婚姻⽆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婚姻⽆效:(⼀)重婚;(⼆)有禁⽌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2024年)婚姻法

(2024年)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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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倾斜,如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 错方等。
债务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一方无力偿还,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由另一方代为 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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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子女抚养与教育
子女抚养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 成的,由法院判决。
离婚条件
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同时不违反双方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
离婚程序
在我国境内离婚,需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境外离 婚,需符合当地法律规定的离婚程序,并按照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若涉及财产分割、子 女抚养等问题,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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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 关爱。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 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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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 养的义务。
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离婚时如查明属于 结婚前后用各种名义借取的财物,应认 定为结婚索取的财物,按婚姻法规定处
理。
包办、买卖婚姻的,包办、买卖的婚姻 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
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干涉婚姻自由的,采取暴力手段干涉他 人婚姻自由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它涉及婚姻、家庭、亲子关系以及与这些关系相关的财产问题。

不同国家的婚姻家庭法有着不同的立法原则和社会文化背景,但普遍旨在维护家庭和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婚姻的成立婚姻成立的条件通常包括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等。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可能要求进行婚前体检或参加婚前教育课程。

婚姻的权利与义务夫妻双方应相互尊重、相互忠实,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法律赋予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

离婚制度离婚是指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不同法域对离婚的条件、程序有不同的规定。

一般而言,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家庭关系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法律对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抚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

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

法律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以及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婚姻家庭法中特别关注的问题。

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并为受害者提供保护措施,如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援助等。

财产分割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分割。

分割原则通常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需要以及子女的利益。

结语婚姻家庭法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幸福,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了解和遵守婚姻家庭法,对于建立和维护和谐的家庭关系至关重要。

以上内容仅为概述,具体的婚姻家庭法规定需参照各国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法(题库及答案)

婚姻法(题库及答案)

婚姻法一、单选题1.家庭的法律概念可以表述为:家庭是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

A . 社会团体B . 自然人组合C . 亲属团体D . 法人团体正确答案:C2.下列关于扶养的表述,错误的是()。

A .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B . 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义务C . 祖孙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义务D . 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义务正确答案:B3.关于婚姻家庭法与其他民事法律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

A . 婚姻家庭法领域中的人身权是基于特定的亲属身份而享有的,在性质上不同于民法中的其他人身权B . 特定亲属之间的扶养、抚养和赡养关系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相同C . 婚姻家庭法领域中的财产权性质与民法中的其他财产权相同D . 民法总则中的一般规定应优先于婚姻家庭法中的特别规定适用正确答案:A4.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

A . 自然属性B . 人口的再生产C . 社会属性D . 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结合正确答案:C5.按照姻亲的分类,妯娌、连襟属于()。

A . 血亲的配偶B . 配偶的血亲C . 血亲的配偶的血亲D . 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正确答案:D6.新中国的第一部婚姻法是哪年制定的()。

A . 1950B . 1980C . 2000D . 2001正确答案:A7.有关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借结婚索取财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 包办婚姻一定是买卖婚姻B . 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C . 题干三种情形中,男女双方结婚都不是其自愿行为D . 父母强行为大龄男青年介绍女友,是包办婚姻的表现形式之一正确答案:B8.内地居民和澳门居民在澳门结婚,适用()。

A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B . 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C . 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D . 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确答案:B9.中国古代最主要的结婚方式是()。

婚姻家庭法ppt课件

婚姻家庭法ppt课件
婚姻家庭法ppt课件
目录
• 婚姻家庭法概述 • 结婚制度 • 家庭关系 • 离婚制度 • 继承制度 • 涉外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 婚姻家庭法实施中的法律问题探讨
01
婚姻家庭法概述
婚姻家庭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
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和。
01
婚姻家庭法的定义
婚姻关系、家庭关系。
02
调整对象
离婚制度
离婚的条件与程序
01
离婚的条件
02
离婚的程序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 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需通过法院审理,判决 是否准予离婚。
离婚的效力
离婚的法律效力
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财产关系的变 更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
包括不同国家间法律规定的差异、管辖权争议、 法律适用原则的分歧等。
3
涉外婚姻家庭法律冲突的解决
通过国际私法规则、国际条约、国内立法等途径 解决涉外婚姻家庭法律冲突问题。
THANKS
遗产的范围与分配
要点一
遗产范围
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房屋、存款 、车辆、股权等。
要点二
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 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 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 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 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夫妻关系的定义和性质
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关系是指依法成立的婚姻关系中 的男女双方。其性质包括法定性、契 约性和伦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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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附论
知识点:了解民族自治区为贯彻执行婚姻法而作的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及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重点: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
难点::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涉外婚姻家庭关系
一、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一)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

(二)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准据法
1、涉外结婚和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结婚以行为地为准据法,离婚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

2、涉外扶养
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二、我国境内的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一)涉外结婚
1、结婚主体的限制
下列公民不得与外国人结婚:(1)现役军人、外交
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2)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2、结婚当事人须持相关证件
结婚登记的机关和程序:
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涉外复婚登记适用涉外结婚登记的规定。

(二)涉外离婚
我国涉外离婚是不适用离婚登记程序。

涉外离婚应
向中级法院提出。

1、收养的登记机关
应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在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2、收养登记的具体步骤
(1)申请
(2)审查和登记
(3)自愿办理收养公证
第二节区际婚姻家庭关系
一、涉侨、涉港澳台的婚姻和收养
(一)结婚登记
1、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2、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和程序
是国内(内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二)涉侨、涉港澳的离婚登记和离婚诉讼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等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或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三)有关涉台结婚、离婚的若干规定 已在大陆定居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受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来大陆探亲、旅游、经商的,有省级人民政府定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受理。

丧偶的台湾同胞,应提供出于可靠来源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要求与在台湾的配偶离婚,可向回国定居后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规定
须提供相关证明,办理相关登记程序。

思考题
1、我国法律如何体现对侨民婚姻的法律保护?
2、涉外离婚的诉讼法院和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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