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 (中央税务法规)
工程报价中的税费与相关法规解读
工程报价中的税费与相关法规解读在进行工程报价时,税费是不可避免的一项成本。
了解相关税费和法规对于正确编制报价单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工程报价中的税费和相关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增值税增值税是工程报价中最常见的一项税费。
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定税率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工程报价中的增值税一般为17%,具体税率要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最新规定进行确认。
增值税的计算一般是按照报价总额乘以增值税率得出。
二、营业税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还需要考虑营业税的缴纳。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某些特定行业或项目需要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因地区和行业而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认。
在编制工程报价时,要认真核对相关法规,确保营业税的合规缴纳。
三、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其盈利情况缴纳的一项税费。
在工程报价中,企业所得税通常以利润为基础计算,并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缴纳。
具体税率根据企业所在地和相关规定而定,编制报价单时需要仔细核对税率及利润计算方式。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税费。
工程报价中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方式为报价总额乘以城市维护建设税率。
具体税率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而定,编制报价时要特别注意核对最新的税率。
五、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附加等除了上述税费外,还有一些地方性的附加税费需要纳入工程报价中。
例如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附加等。
这些附加费用的计算方式和税率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而定,需要在报价时仔细核对,并按照规定进行计算和缴纳。
六、相关法规解读在进行工程报价时,除了税费,相关法规也需要充分考虑。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工程服务的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合法经营等方面的要求。
计算税费时,要参考相关的税务法规,确保报价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此外,工程报价中可能还需要涉及到其他的税费和法规要求,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项目和地区进行分析和解读。
国发〔2010〕35号
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10号)和《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明电〔1994〕23号),根据上述两个通知的规定,对外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目前,鉴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时机已经成熟,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国务院通知统一内外资企业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F-Council消息,国务院下发《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以下是《通知》全文: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开征20多年来,仅对我国公民和内资企业征收。这种内外有别的税费制度,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吸引外资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这种税费制度越来越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产生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各界要求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费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1993年发布的《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1993〕90号)提出“现在不缴纳城建税的外资企业,也应成为城建税的纳税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均提出要“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2009年、201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以及2010年5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
税法一 城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本章节是附加税费集合体,属于非重点章节 难度:计算简单,理解简单 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或主观题的某一问 分值:单独看是全书中占比分值最小的一章,近五年均值3-5分,但是会嵌合在其他税种计算中,比如土地增值税(前置)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后置)时。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特点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特点 (一)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城市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2.属于附加税——随“两税”征收而征收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城市市区7%;县城、建制镇5%;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4.征收范围较广——因主体税种征收范围广,随之而广 【单选题】(2019年)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B.征收范围较窄 C.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D.属于一种附加税『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2)属于一种附加税;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4)征收范围较广。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定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定 (一)纳税人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比较广。
具体包括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二税”的其他地区。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进口不征】 (三)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解释】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般规定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税率执行情形具体规定一般情形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税法-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200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与缴纳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范,是l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它属于特定目的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
由此可以看出,城建税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一)具有附加税性质。
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
(二)具有特定目的。
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城建税为开发建设新兴城市,扩展,改造旧城市,发展城市公用事业,以及维护公共设施等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使城市的维护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体现了对受益者课税,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城建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但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
第二节税率城建税的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建税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间的比率。
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一)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二)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l%。
城建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但是,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第一种情况: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第二种情况: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个人承包工程合同税率
个人承包工程合同税率我们需要明确个人承包工程合同中涉及的主要税种。
通常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可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一、增值税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的个人承包者需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率通常为3%,但具体数值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变动,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应参照最新的税收政策确定确切的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个人承包者从承包工程中获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须依法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按照累进税率表执行,具体档次及税率取决于收入的多少。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如果个人承包者为一般纳税人,则还需要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一般为7%,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通常为2%。
我们来看一个个人承包工程合同的税率范本:【合同名称】:个人承包XX工程项目合同【甲方】:(甲方全称)【乙方】:(个人承包者姓名)鉴于甲乙双方就XX工程项目达成合作意向,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税费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增值税乙方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规定,对提供的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增值税率按照3%(或最新政策规定的比率)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乙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其所得的工程承包收入进行申报,并按适用的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若乙方为一般纳税人,需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及地方教育附加(2%)。
四、其他税费除上述税费外,如有其他依法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
五、税务责任乙方应妥善保管与税务相关的票据和资料,并在税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
如因乙方未能依法纳税导致的罚款或滞纳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变更与解释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所涉及的税率等内容应按新的政策执行。
对于合同的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税务师-税法一-基础练习题-第4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税务师-税法一-基础练习题-第4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单选题]1.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说法,错误的是()。
A.适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B.属于附加税,没有独立的征税对(江南博哥)象C.根据城市规模设计税率,一般城镇规模越大税率越低D.征收范围较广,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均需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选项C:一般来说,城镇规模越大,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越高,反之越低。
[单选题]2.单位或者个人发生下列行为,应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是()。
A.私营企业销售电视机B.人民银行取得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C.企业购置并自用卡车D.个人取得有奖发票中奖所得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选项B: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C;企业购置并自用卡车缴纳车辆购置税,不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D:个人取得有奖发票中奖所得,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以不涉及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单选题]3.2022年3月某市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增值税70000元、消费税50000元;进口货物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40000元、消费税30000元;收到留抵退还增值税10000元。
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元。
A.13300B.7700C.5600D.8400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70000+50000-10000)×7%=770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向纳税人征收的一种税种。
该税种主要用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维护、环境保护等方面,以提供更好的城市服务和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是指纳税人按照一定比例纳税的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分为三个档次:低税率、中税率和高税率。
不同税率适用于不同的纳税人和税基,以确保公平合理的纳税制度。
低税率主要适用于个人、小微企业等纳税人,其税率较低,可以减轻其负担。
一般来说,低税率适用范围内的纳税人享受一定的免税额或减免税额,以减少税收压力,鼓励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
中税率适用于中等规模的企业和有一定实力的个人,其税率略高于低税率,但仍具有一定的减免政策。
中税率的设定可以适当增加税收收入,用于城市维护建设和公共设施的投资,以提高城市的整体发展水平。
高税率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业和高收入的个人纳税人,其税率相对较高。
高税率的设定主要是为了有效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高税率也可以提高税收收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确定不仅要考虑到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还要综合考虑城市的发展需求和财政收入的情况。
税率的确定要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税收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确定税率时,应该注重公正合理,防止税负过重对纳税人的不利影响,同时也要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税率的调整应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总之,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合理的税率设定,可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升,同时也需要关注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确保税收制度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税率的调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与合理的确定,以更好地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五讲 城市维护建设税(含教育费附加)
第五讲 城市维护建设税
3.“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 3.“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 三税 免征。 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免征。(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4.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 4.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 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 建税;进口产品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建税;进口产品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征收城 建税,即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建税,即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5、2005年1月1日起,经总局审批的当期免抵的增值 2005年 日起, 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范围。 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范围。此前已 征的不退、未征的不补。 征的不退、未征的不补。
4种特殊 税地点
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 2. 一个省内的,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 税和城建税。 陈少克《税收概论》
13
第五讲 城市维护建设税
额外说明 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地方税种。 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地方税种。 和营业税一样,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 和营业税一样,铁道部、各银行总行、 总公司集中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归中央, 总公司集中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归中央,其 余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归地方, 余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归地方,这并不影响它的 地方税种的性质。 地方税种的性质。
陈少克《税收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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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有关规定: 教育费附加有关规定: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的单位和个人, 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 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缴纳教育费附加。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缴纳教育费附加。 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1985.02.08
•【文号】
•【施行日期】1985.01.01
•【效力等级】行政法规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一九八五年二月八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第五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保证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具体安排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按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缴纳的税款,应当专用于乡镇的维护和建设。
第八条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后,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得再向纳税人摊派资金或物资。
遇到摊派情况,纳税人有权拒绝执行。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并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本条例自一九八五年度起施行。
5.1城市维护建设税核算 课件(共15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请替换文字内容
Please replace the written content
(三)纳税期限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月或按季计征,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征的,按次计征。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申报
(一)纳税义务产生时间
三、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借记“税金 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 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教育费附 加的纳税
申报
教育费附加应当与增值税、消费税 税款同时缴纳。纳税人应当正确计 算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总数,正 确填写《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表》, 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纳税申报。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A B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缴纳增值 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即负有缴纳“二税”的 单位和个人。只要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中的任何 一种税,都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 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 设税。
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 按照1994年2月7日《国务院关于教育 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规定, 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2、教育费附加的计税根据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根据是指纳税人实际 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
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
(一)应交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交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之和×征收比率
2022年城建税减免政策
2022年城建税减免政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争在2022年全⾯进⼊⼩康社会,消灭我国的贫困⼈⼝,所以在2022年这个重要的⼀年内,有很多新的政策、新的法规的出台,⽽其中的减税降费政策就是与⼈民⽣活息息相关的。
那么对于城建税的减免⼜有哪些具体的政策?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材料,希望对您有⽤。
⼀、什么是城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实际缴纳的“⼆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税”税额,本⾝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的征税对象;⼆是具有特定⽬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于城市的公⽤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城建税减免政策城建税随同“三税”的减免⽽减免。
1、对因减免税⽽需进⾏“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
但是对出⼝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对“三税”实⾏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律不予退(返)还。
2、减免“三税”的同时随之减免城建税,但是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尽管没有实际缴纳,但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就是2022年城建税减免政策的相关的条例,从今年1⽉1⽇起,已经有6种税款实⾏了减免,包括资源税、城镇⼟地使⽤税、耕地占⽤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建税,特别注意的是印花税不包含证券交易类型的,都按照50%征收。
但是城建税作为⼀种附加税,具体的减免政策还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为准。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来店铺咨询。
第九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税法)
• 解:进口关税=(85+5)×50%=45(万元) • 进口消费税=(90+45)÷(1−30%)×30%=57.857(万
元)
• 进口增值税=(90+45)÷(1−30%)×17%=32.786(万 元)
• 销售环节增值税=500×17%−32.79−20.4=31.81(万元) • 销售环节消费税=500×30%−57.857×80%=103.714万元 •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1.81+103.714)×
• 9.1.3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1.计税依据 •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同时缴纳。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收法律规定而加 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 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査补 “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 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 【例9-2】某县城一运输公司某年取得运输 收入120万元、装卸收入20万元,该公司当 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多少万元?
• 解: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20+20) ×3%×5%=0.21(万元)
• 9.1.4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 1.税收优惠 • 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但因城建税又具附+实际缴纳 的消费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率
• 【例9-1】某市区一家企业3月份实际缴纳增 值税300000元,缴纳消费税400000元,缴 纳营业税200000元。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城 建税税额。
• 解:应纳城建税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适用税率=(300000+400000+200000) ×7%=900000×7%=63000(元)
税务管理制度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与征收办法(范本文)
税务管理制度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与征收办法
引言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中国税收体系中的一种地方税,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税务管理制度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与征收办法对于确保税收的合规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税务管理制度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与征收办法,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税务管理制度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范围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方法
其中,应纳税销售额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税率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申报与缴纳
纳税人应按照税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申报与缴纳。
具体步骤如下: 1.
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表: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表,包括应纳税销售额、税率等相关信息。
2.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根据申报表的计算结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税款缴纳至税务局指定的征收银行账户。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查验和监管
税务管理制度中设立了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查验和监管措施,以确保纳税人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
税务局可以随时对纳税人进行稽查,核实其申报和缴纳情况。
纳税人应妥善保留相关凭证和账务记录,以备税务局查验。
六、结论
税务管理制度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与征收办法是确保税收合规和公正的重要环节。
纳税人应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如实申报和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同时,税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查验工作,以确保税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024年4月自考13143(原00233) 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4年4月自考13143(原00233)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单选 :1、土地增值税征收的部门是A、房产管理部门B、土地管理部门C、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D、工商管理机构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单选 :2、下列属于学理解释的是A、立法解释B、司法解释C、论理解释D、行政解释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学理解释,是指任一主体依法学理论对税法作出的解释。
主要包括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单选 :3、下列不属于我国税法规定的纳税担保类型的是A、纳税保证B、纳税抵押C、纳税质押D、纳税留置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纳税担保的类型 (一)纳税保证 (二)纳税抵押 (三)纳税质押单选 :4、下列关于关税的表述,正确的是A、关税的课征范围以国境为界B、关税的计税依据为完税价格C、关税的征税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D、关税的课征环节仅是进口环节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1.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关境或国境的有形货物和物品。
2.关税的课征范围以关境为界,而不是以国境(即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范围)为标准。
3.关税的课税环节是进出口环节。
4.关税的计税依据为完税价格。
5.关税的征税主体是海关。
6.关税具有较强的调节功能。
单选 :5、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税前扣除项目中实行限额扣除的是A、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B、依法缴纳的住房公积金C、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D、支付给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单选 :6、下列免征车船税的是A、摩托车B、载客汽车C、载货汽车D、养殖渔船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捕捞、养殖渔船:这类船舶主要用于渔业生产,因此免征车船税单选 :7、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的税率形式是A、单一比例税率B、复合比例税率C、幅度比例税率D、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单选 :8、下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A、保险赔款B、残疾人员所得C、孤老人员所得D、烈属所得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城建税的会计分录实例及减免政策
城建税的会计分录实例及减免政策城建税的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开征的一个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城建税的会计分录账户设置企业应当在'应交税金'账户下设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账户,专户用来核算企业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
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如果出口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0,企业会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出口企业根据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预审反馈情况,计算当期的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如果当期的应免抵税额>0,企业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很显然,出口企业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这两个科目当期的借方发生额就可以计算出当期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的会计分录实例某工厂1998年11月30日计算出企业当月应交的增值税为68000元。
该企业地处某城市,则计算出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税额=68000×7%=4760元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760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76012月4日,企业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760元,则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760贷:银行存款 4760[例2]某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分期预缴增值税和消费税,每10日预缴一次,月终汇算清缴。
1998年1月2日、12日、22日分别预缴增值税340000元,消费税120000元,则同时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预缴额为:应预缴额=(340000+120000)×7%=460000×7%=32200元则企业按规定预缴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2200贷:银行存款 32200月末,企业计算出企业当月实际应缴纳增值税为1180000元,消费税为420000元,则实际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税额=(1180000+420000)×7%=1600000×7%=112000元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12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12000企业当月实际已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96600元,则12月2日企业与税务机关汇算时应补交其余未交税金15400元(112000-96600),则补交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5400贷:银行存款 15400城建税的减免规定有哪些:城建税以“三税”的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一般不规定减免税,但对下列情况可免征城建税:(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流转税,免征城建税;(2)从1994年起,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3)2010年12月1日前,对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建税。
税务师《税法一》章节训练营( 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税务师《税法一》章节训练营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特点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有:税款专款专用、属于附加税、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征收范围较广。
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2)属于附加税;(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4)征收范围较广。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限制对企业的乱摊派,不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之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单项选择题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是()。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缴纳增值税的个体工商户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所以不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B,企业出租房屋需要缴纳增值税,所以也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C,企业购买房屋不涉及增值税、消费税,所以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D,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免征增值税的,所以不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5%。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1%。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有关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般规定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税率执行。
但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纳税人缴纳“两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①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两税”的单位和个人;②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处理
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处理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销售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向地方政府缴纳的一种税收。
在会计处理中,企业需要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并根据税收法规的要求进行准确的记录和核算。
以下是对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处理的详细讨论。
一、税收范围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范围主要包括企业的销售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
销售额是指企业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收法规计算的应纳税额。
企业需要确定自己属于哪种税收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和申报。
二、税率计算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和行业有所差异。
企业需要根据当地税收法规确定适用的税率,并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核算应纳税额。
税率和税收政策通常会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内进行调整,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税率情况,避免因为税率更新而导致错误的申报和缴纳。
三、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在进行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时,需要采用相应的会计科目和方法进行核算和记录。
可以将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作为一项税金费用,在利润表中单列,以便于反映企业的税负情况。
税金费用一般属于经营费用的一部分,在计算利润时需要将其减去。
同时,企业还需要将缴纳的税金核准入会计科目中,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四、会计凭证在进行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时,需要详细记录相关的会计凭证。
这些会计凭证主要包括进项税额凭证、销项税额凭证、税金凭证等。
进项税额凭证是用于记录企业购买原材料或者服务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凭证是用于记录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收取的增值税额;税金凭证是用于记录企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额。
这些会计凭证需要按照会计凭证的标准格式进行填写,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
五、税务申报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务申报是企业会计处理的最后一步。
企业需要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将之前核算记录的相关税额通过税务系统进行申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21.08.24
•【文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施行日期】2021.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2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
事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
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
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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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综合征管软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功能模块的通知全文有效国税办发[2008]33号[2008-04-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开发银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缴纳办法的通知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7]484号[2007-05-0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代地方税务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票据使用问题的通知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6]815号[2006-08-2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征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批复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5]881号[2005-09-1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全文有效财税[2005]72号[2005-05-2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全文有效财税[2005]25号[200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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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财税[2004]79号[200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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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
全文有效国办函[2004]23号[200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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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财税[2003]230号[200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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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国税发[1998]206号[199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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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财税政字[1998]160号[1998-06-12]
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27号议案(转建议)的答复
全文有效财税政字[1998]141号[1998-05-2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问题的批复
全文有效国税函发[1997]477号[199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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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国税油发[1994]7号[199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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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国税发[1994]51号[199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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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国税函[1994]473号[199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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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89)国税地字第155号[198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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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人民银行委托加工储备金饰品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通知全文失效财税地字[1986]1号[1986-01-30]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汽车制造厂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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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省油田和管道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问题的答复
全文有效财税[1985]5号[1985-06-25]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跨省油田和管道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问题的答复
全文有效财税地字[1985]5号[1985-06-25]
财政部关于铁道部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案规定
全文有效(85)财税字第159号[1985-06-24]
财政部关于委托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提支手续费问题的批复
全文有效(85)财税字第091号[1985-06-24]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国工商银行工银会字(1985)60号文件的通知
全文有效财税地字[1985]3号[1985-06-08]
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
全文有效(85)财税字第143号[1985-06-0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全文有效财税字[1985]143号[1985-06-04]
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全文有效[85]财税字143号[1985-06-04]
财政部关于1985年国营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财务处理的规定
全文失效财改字[1985]103号[1985-04-10]
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全文有效[1985]财税字第069号[1985-03-22]
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全文有效[85]财税69号[1985-03-2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全文有效财税字[1985]69号[1985-03-22]
财政部关于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后有关预算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全文有效财预字[1985]23号[1985-03-16]
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执行日期等问题的通知
全文有效财税字[1985]55号[1985-0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税暂行条例
全文有效国发[1985]19号[1985-02-08]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通知
全文有效工银会字[1985]60号[198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