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民事法律思维的培养
论校内诊所式法律教导模式的完善
论校内诊所式法律教导模式的完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而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到。
然而,尽管国家利用各种方式开展法律教育,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些学生的法律知识匮乏,仍存在依法意识不强、对法律规范不理解甚至逆反等现象。
如何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使其成为规矩的遵守者,具有法治意识的人,这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于校内诊所式法律教导模式的完善,如何加强法律教育,不仅要注重来自政府、学校等方面的管理和引导,更重要的是要发挥法律课程的作用,以法律课程为基础,通过开展法律讲座、展览、模拟法庭等形式,加深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校内诊所式法律教导模式的完善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增加法律教育的时长和频次。
现在,学校法律教育时间较短,难以实现学生在短时间内对法律知识的掌握。
可以增加课程的学时、减少课程负荷、调整课程设置等方式,来适应学生的接受能力和按照学科和专业特点区分实施法律教育。
同时,学校还应该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律教育活动,以此来降低法律教育的廉价性。
二、塑造开放自由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加法律教育的趣味性。
校园文化氛围的建设是多方面的,包括学校的校风、师长对学生的教育以及广大学生的形成的群体意识等。
学校可举行学术讲座、文艺活动和体育比赛等,为学生提供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特别是开展类似模拟法庭课程,让学生以观察者、选手或评委的身份参与其中,不仅可以在持续的法律教育中增强学生的兴趣,还可以锻炼学生的法律能力和相应的社会经验。
三、积极开展课外法律教育。
课外法律教育是指从课堂中延伸出去的学生的法律教育行动,包括志愿者服务、公益讲座、调查和竞赛等。
课外法律教育具有跨学科性、更符合学习主动性、拓宽视野,促进学生法律素质综合的提升等优势。
学校可以派出学生到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法院等机构参加法律实习,或选派优秀学生到相关专业的法学院校开展长期的教学活动,以达到从课堂上倒出来的诉求。
论诊所式法律教育方式对我国法律职业教育的意义
强课程 教 学 改革 , 认真 搞 并
好所 需 的软硬 件 建设 , 实践 诊所 式法律教 育 。
被 禁 锢 , 生 的 主 动 性 无 从 发 挥 。 理 论 和 实 践 的 关 系 上 , 统 教 学 在 传 育 对 法律 文本 的专 业 术 语 、 容 和宗 旨极 为 关 注 , 对 法 律 实 践 内 而 则不 够 重 视 。所 谓 的 实践 , 是 在毕 业 前 半 年 ( 的 只有 两 、 个 仅 有 三 月 ) 排 学 生 去 律 师 事 务 所 实 习 学 生 在 这 样 的 毕 业 实 习 中 所 能 安 做 的仅 足 法 务助 理 或秘 书 的工作 , 不是 法 律 实 务 。学 生 的理 论 而 知 识 还 没 来 得 及 消 化 , 懵 懂 懂 来 到 律 师 事 务 所 无 所 适 从 , 么 懵 什
诊 所 式 法 律 教 育 ( iia Cl c l n I a d c t n 是 使 学 生 通 过  ̄g lE u ai ) o 实 践 学 习 法 律 的 一 种 教 育 方 式 , 即 通 过 设 置 法 律 诊 所 教 育 课 程 , 学 生 在 教 师 ( 时 也 多 使 同 为 执 业 律 师 ) 监 督 下 , 过 为 的 通 处 于 不 利 地 位 的 委 托 人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的 方 式 进 行 学 习 , 成 绩 计 入 学 分 。 这 种 法 律 教 育 方 式 设 置 类 似 于 医 学 专 业 的 诊 所 临 床 学 习 , 所 以 被 称 为 法 律 诊 所
神 , 有 利 于 提 高 学 生 的 外 语 学 习 兴 趣 和
诊所式法律教育探讨
诊所式法律教育探讨1.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特征和优势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教学内容上强调实践性,让学生从实践中学,学生在诊所老师的指导下,参与真实的案件处理,从办案中学到大量的无法从课堂上学到的重要技巧和法律思维。
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技能。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教学方法上显现出互动性,诊所式教学让学生主动参与,师生互动,实际演练,提升学生的分析推理水平和事实的调查水平。
诊所式教育注重学生启发性的培养,突出学生主体性,让学生能主动积极的面对社会和职业的挑战。
2.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的发体现状2000年9月,在福特基金会的协助下我国的北大、清华等7所高校的法学院尝试开设了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
此后,很多高校陆续开设了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现在已经有100多所高校开设了此课程。
内容涉及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公益诉讼等领域。
3.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的障碍和局限性诊所式法律教育作为一种外来的教学方法,在我国很多高校开始探索,但是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诊所式法律教育在实施中依然存有的很多障碍和局限性。
3.1理念理解不足诊所式法律教育能在美国盛行,并不代表适合中国高校的法律教学。
诊所式法律教育注重实践,能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技能,能积极的面对各种职业挑战,而中国的传统的法律教学注重课堂理论,学生绝大多数时间都停留在书本上,面对枯燥的法律条文,学生没有兴趣,也不可能提升法律技能。
3.2资源的匮乏展开诊所式法律教育需要一系列的资源来支撑,这些资源包括经费,师资,场所等等。
首先,是经费问题。
因为诊所式法律教育还不能真正的和主流教学体制融合,所以也很难得到学校的经费支持。
其次,是师资问题。
诊所式法律教育需要大量的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师,但是,当前,我国很多法学院的教师都是只注重理论,很多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办案的实际经验很少,水平比较欠缺,无法满足诊所式法律教育的需要。
法律实践与法律思维——从实例看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目的和作用
法律实践与法律思维——从实例看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目的和作用北京大学法学院自今年的8月至11月完成了第一期的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
在为期三个月的课程中,学生们通过运用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方法,特别是在接办真实案件的过程中对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了检验。
同时他们从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中学到了许多在其他课程中所难以学到的知识,除了对法律的实践技巧的掌握之外,更重要的是还从中领悟了许多其他的道理。
这些收获对法学院的学生会起到什么样的影响,与其他的法学院课程相比,具有哪些不同,这是我们今天希望在此着重讨论的一个问题——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目的和作用究竟是什么。
在历数了这一期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中种种感性的经历之后,我们将目光集中在学生对这个课程效果的反馈上,希望籍此能够了解到学生对这样一种新的教学方式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从对课程及方法的评价和对自身收获的评估,学生们的意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首先,对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评价学生们对这样一个全新的而且应当说还是不十分完善的法律教育项目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和支持,这从参加诊所课程的学生极高的出勤率和在课程进行中所表现出的极强的责任心和认真精神就可以看出。
在课程评估过程中,同学们普遍认为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法学院开设的课程中是必要的而且是急需的。
它所提供的学习模式和接触实践的机会以及从中取得的收获与其他的课程相比有极大的不同,诸如互动教学和模拟教学的方式,在指导教师监督下的独立办案,对某些专题的集中讨论等,都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学习空间,使他们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的专业知识,从而扩展了视野,弥补了传统教学中的不足。
这种崭新的实践性教学方式的引入及时地填补了我们传统课程设置中的缺憾,对学生而言,深有益处此外,从选课时由于同学们极大的热情而使我们不得不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选课人数这一点来看,也显示出了法学院学生对实践性教学的需求和我们在这个领域投入上的不足。
其次,对诊所式法律教育所采用的教学方法的评价在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课堂教学部分,我们采用了其他课程较少采用的一些方法,例如模拟场景,用现场录像回放分析,就个别问题有针对性的讨论,这些方法都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始终关注课程的内容,同时为他们进一步接触实际案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诊所式法学教育理念
诊所式法学教育理念诊所式法学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它借鉴与效仿医学院学生在诊所临床实习这一教育模式,将法学院学生置于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教师指导下,亲自“诊断”真实的法律问题,开出解决问题的“处方”,旨在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感,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
经过近50年的推行,美国绝大多数大学法学院都设立了诊所式法学教育课程。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就致力于将法律诊所教育介绍到其他国家和地区,最终使其走出美国并成为了欧洲、非洲和亚洲等地区诸多国家法学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诊所式法学教育之所以迅速从美国走向世界,成为世界法学教育发展的一股强劲潮流,根本原因在于其秉承的面向社会需求的职业教育理念,面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促进社会正义的教育理念,面向学生发展的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顺应了现代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
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我国正式引进诊所式法学教育,至今,诊所式法学教育在中国已经走过了10年的发展历程。
实践证明:诊所式法学教育这10年在中国取得了长足发展,它在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缺陷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诊所式法学教育在中国不仅仅是一种教育方法的引进,更是一种先进教育理念的引进。
深入地研究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理念,对于进一步发展并完善诊所式法学教育,转变中国的传统法学教育理念,促进中国法学教育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一、面向社会需求的职业教育理念传统法学“通识教育”的模式片面地强调知识的传授与灌输,而非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训练与培养。
这种模式虽然也设置了课程实习、模拟法庭、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但这些实践环节缺乏培养学生职业素养与技能的有效针对性,导致法学院培养的学生不能适应法律职业岗位的要求。
所以,必须对传统法学教育模式进行全面、彻底的批判与反思,转变陈旧的教育理念,切实地深化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谈法学实践教学中的“诊所式教学”(1)讲解
谈法学实践教学中的“诊所式教学”(1)法学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代写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承担着培养法律人才、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任务,它对于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我国的现行法学教育体系中,从国家教育部的学科规范要求直到各法学院校的教学计划,都很强调法学教学中实践环节的重要性。
但由于缺乏有关这方面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的理论研究和具体的实践模式设计,致使理论与实践相对脱节。
一、在法学教学中,强化实践教学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动手的能力其一,法学教育的真谛是使学生学会用法律去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单纯地灌输某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
如果我们只给学生灌输这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在他们毕业后这些知识的实用性就会大打折扣。
相反,实践性法律课程则致力于训练学生如何在解决具体案例中去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持续学习的能力。
经过这种训练,学生掌握的是如何找到和使用法律的有效方法,而不是单纯地背几条法律条文。
也就是说,学生学到的是能动的方法,而不是机械的公式。
这种实践课的主角是学生,由学生通过解决实际案件来学习法律和技能。
它不同于传统的“社会的实践”和“实习”,学生不再是做为旁观者去听、去看、去跟随而必须主动去做。
由于这种方式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动性,因而其收效也大。
其二,法学实践教学就是以法学理论教育和职业教育并重为理念,以法律职业技能的训练为主要内容,以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为目标,采用教师指导、学生主动参与为主要教学方式的法学本科教学模式。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的规定,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方法具体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法庭、疑案辩论和实习等。
借鉴美国经验,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方法也应包括“法律诊所教学”。
二、“诊所式教学”的意义与影响“法律诊所教育”又称“临床法学教育”(Clinical Program),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其出发点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指导法学院的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来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教会学生能够“像法律职业者那样去思考问题”(Think like a lawyer)。
民事法律诊所课程的教学多域式设计
民事法律诊所课程的教学多域式设计民事法律诊所课程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使学生在法律实践中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技能。
为了更好地实现课程目标,教学设计需要采用多域式教学模式,从多个维度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本文将对民事法律诊所课程的教学多域式设计进行详细解读。
一、理论学习结合案例分析民事法律诊所课程的核心内容是民事法律实务,因此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是课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理论学习方面,可以设置课堂讲授环节,引导学生系统学习民事法律相关知识,包括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内容。
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案例中的问题,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通过理论学习和案例分析的有机结合,可以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二、模拟法庭演练在民事法律诊所课程中,模拟法庭演练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教学模式。
通过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可以锻炼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在模拟法庭演练中,学生可以扮演原告、被告、律师等不同的角色,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深入了解法庭庭审的流程和规则,锻炼自己的辩护和辩论能力。
模拟法庭演练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为将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实地调研与实习实践民事法律诊所课程还可以设置实地调研和实习实践环节,让学生深入了解社会实际,锻炼实际操作能力。
通过实地调研,学生可以走进法院、律师事务所、调解中心等法律实践机构,深入了解法律实务工作的流程和方法,增强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
设置实习实践环节,让学生有机会在实践中应用所学知识,累积法律实务经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实地调研和实习实践将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有机结合,使学生在课堂外也能接触到真实的法律案例,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四、跨学科融合民事法律诊所课程的教学设计还可以引入跨学科融合的教学模式,将法学与其他学科相结合,促进学生的多元化发展。
可以引入心理学知识,让学生了解心理辅导在法律实务中的重要性,提高学生的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可以引入文书处理和信息技术知识,提高学生的写作和信息处理能力。
关于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思考
教育的发展 , 它是在传统法学教育存在缺 陷的情况下 的一 种 新 的尝试 , 应该起到平衡与促进传统法学教 育改革与完 善的 作用。但 是这种教 育模 式 自身在 中国存 在一定 的局限性 , 在
中 国发 展 可 能 会 遇 到 的 一些 问题 。这 些 问题 主 要 有 :
( ) 一 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与传统教育模式的衔接问题 。
验 中学习法律和律师的执业技 能。诊所武法律教育 与传统法 学教育相 比, 在教学方法上有如下特点: 学生是 课堂的主人 , 使用真 实的 案件材料 , 教学方式灵活多样 , 培养学生多维的思维方 式, 独特 的评估方法。 关键词 : 诊所式法律教 育; 实践; 思考
中 图 分 类 号 :6 2 5 文 献 标 识 码 : 文章 编 号 :0 8 39 ( 08)l o l O G4 . A 10 - 8 8 20 O —o 5 — 3
学到的东西将 明显减少 。这 反 映了 中西 方法学 教育传 统 的 差异 , 因此两者的磨台与衔接还需 要一定 的时间。
( ) 二 诊所学生办案过 程中为 当事 人造 成损害 的责任 问 题 。在 国 内的 法 律 诊 所 课 程 中 , 一 问 题 尚 未 得 到 制 度 上 的 这 解决。 ( 法律诊所建 设资 源问题。 由于诊所式 法学教 育所 三) 特有 的双 向性和社会性 , 其建设需 要大量资 源。这些 资源 包 括 有兴趣 和有经验 的教师 、 司法部 门的配合 、 期稳定 的活 长 动资金、 固定的活动 地点 、 多元 化的教 学资料 和设 备等 与 传统 的法学教育模式 相 比, 些资源 的取 得更 为困难 , 昂 这 也 贵得多 。如何维持充分的建设资源 , 何合理有 效地 利用资 如 源显 得 尤 为 重 要 。 二、 诊所式法律教 育” 中国的局限性 “ 在 不可否认“ 诊所式法 律教育 ” 倡导 的一些理 念如注重 个
论诊所式法律教育
论诊所式法律教育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来源“诊所法律教育”英文名为Clinicallegal 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律教育方法。
诊所法律教育的形式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
在医学院就读的学生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病情。
而法学院引入“诊所”模式后,就产生了“法律诊所”这一法学领域里的特有名词。
法学院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法律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代理真实的案件,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
这一做法是让学生从法律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执业技能。
诊所式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法的主要区别在于。
法律诊所以学生为主体,以个体当事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为工作中心,把向学生讲授法律转换为启发学生自主的积极的实际操作法律,把法学教育转换为一种走出法学院围墙之外的服务于社区的形式。
二、实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依据(一)现实依据传统法律教育的理论与实际值得我们反思。
一是传统法律教育造成理论与实际严重脱节。
传统学院式法学教育只重视法律概念的解释,原则的解说,注重知识的完整性和体系化。
成绩评价依据学生对教师所讲的笔记内容记忆,有着定型的标准要案,考察不是分析判断、知识的灵活运用。
传统的教学模式重教有余,重学不足,灌输有余,启发不足,复制有余,创新不足。
虽然教育者多少也有自身的不足,并精心设计了实习、实践环节,但仍然只是在体制内的技术性弥补。
其目地是为了说明法律概念和原则。
在这种传统模式影响下,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思辨的能力。
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也无法得心应手地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具体问题。
二是法律教育的实践环节流于形式。
目前学校提供学生学习法律实务的主要途径就是一个学期的毕业实习,然而多数实习单位因业务压力及对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怀疑,而疏于指导。
诊所式法律教育《诊所式法律教育》教案
诊所式法律教育《诊所式法律教育》教案教案《诊所式法律教育》教案1.1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概念1.1.1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模拟法律实际操作过程的教学方法。
1.1.2 学生通过参与真实或模拟的法律案件,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1.1.3 该教学方法强调实践性、互动性和反思性。
二、知识点讲解2.1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基本流程2.1.1 选择案例: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进行教学。
2.1.2 分析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和争议点。
2.1.3 法律研究:指导学生进行法律文献的查找和分析。
2.1.4 案件处理:学生进行法律文书撰写和案件处理。
三、教学内容3.1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主要教学内容3.1.1 法律基本概念和原理:介绍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为学生提供法律知识基础。
3.1.2 法律文书撰写:教授法律文书的基本格式和写作技巧。
3.1.3 案件处理流程:讲解案件处理的流程和关键步骤。
四、教学目标4.1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学目标4.1.1 知识目标:使学生掌握法律基本概念和原理,了解法律文书撰写的基本格式和写作技巧。
4.1.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4.1.3 情感目标: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
五、教学难点与重点5.1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学难点与重点5.1.1 重点:法律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和掌握,法律文书撰写的基本技巧。
5.1.2 难点:案件处理流程的熟悉和运用,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
(由于字数限制,教案的其他五个章节无法在此回答中全部呈现,但上述五个章节的编写可以作为示范,供您参考。
您可以根据相同的要求,按照上述格式继续编写后续章节。
)六、教具与学具准备6.1 教具准备6.1.1 教学PPT:包含法律基本概念、原理讲解,法律文书撰写示例,案件处理流程等内容。
6.1.2 案例材料:准备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用于教学分析和讨论。
6.1.3 法律文献:提供相关法律文献,供学生查找和分析。
诊所式法律教育论文:浅谈诊所式法学教育
诊所式法律教育论文:浅谈诊所式法学教育摘要:诊所式法律教育相对于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在培养学生实践性法律技能、塑造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既是国际法学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同时又符合我国素质教育的既定目标,其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关键词: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学教育改革;教育模式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起源20世纪60年代,美国兴起了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模式,这便是诊所式法律教育,又称为法律诊所。
它的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的临床诊断教学,在法学院中开设一系列教授学生实务技能的课程,通过一种涉及复杂多变的当事人、事实和解决问题的途径,把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结合起来”。
这种教学方法的产生有着一定的时代背景和客观原因。
由于一些著名法学院的学生不满意现有的课程设置,认为这些呆板、传统的课程设置无法让他们掌握法律职业者应当具备的技巧、能力和素养,长期以往,法学毕业生实践能力的缺失现象越来越严重。
在这一背景下,本着提高学生实际执业能力为目的的诊所式法学教育产生了。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实现了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突破(一)教育目标侧重于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法学教育的目标是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高校法学教育应该更倾向于对学生法律综合实践技能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但传统法学教育模式,过分突出了法学理论的教学地位,尤为注重对法律规范以及相关内容的理论讲授,忽视了学生批判性法律思维和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
诊所式法律教育通过开设相关课程,更多的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践。
在这一标准下,要求学生必须掌握必要、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以及大量非法学知识。
诊所式法律教育不仅仅停留在课堂模拟练习上,更多的是让学生在诊所教师指导下亲身参与法律实践全过程。
(二)注重法律职业道德、素养、责任心的塑造法律追求的最高价值是公平与正义,这也是法律工作者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传统的法学教育往往是提供一些完美的职业道德范本,学生没有自己的价值判断空间,而诊所式法律教育却可以让学生亲身参到实际案件当中,在真实的环境中感受道德两难的情形,并在诊所老师的指导下,作出自己在道德上的判断。
浅谈高校法学教育中的诊所法律教育
作为个体的独立意 志。二是受大陆法系及前苏联模式 的影响 。 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种拥 有悠久历 史的教学 方法 , 兴起于 2 0世纪 6 0 年代的美国。诊所式 , 即学徒 制, 是一种 让未来 的律 师在 执业律 师 的办 公
已 达 14个 , 中 8 3 其 2个 院 系设 了法 律 诊 所 课 程 , 计 开 设 不 同 主 题 讼、 行政诉讼 、 谈判和调解 、 公益 诉讼、 消费者 保
护 、 者 权益 保 护 、 民工 法 律 服 务 、 村 法 律 服 务 、 女 权 益 保 护 、 成 年 弱 农 农 妇 未
教 师 预 先 拟 定 的思 维方 向和 教 学 模 式 进 行 , 生 的 任 务 就 是 理 解 和记 忆 老 学 师讲 授 的 内 容 , 不 强调 学 生 自我 的 表 现 , 至 在 潜 移 默 化 中 泯 灭 着 学 生 并 甚
诊所 教育给我们耳 目一新的感觉 , 与我们 以前 接受的法学教育有很 大
于 社 区 的 法学 实 践 教 学 形 式 。
1法律诊所学生的准律师身份 的问题 . 诊所式课程在学生能力 、 技术和道德方面的培 养( 下转第 8 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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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课外 , 以真正做到“ 可 优化课 内、 强化课外” 。当然 , 高等数学课程 的教学 教 师 开 设 观 摩 课 , 组织 全 体 教 师参 加 听课 、 课 ; 刚 进 校 的 新 教 师 实 行 导 评 对 与其 它学 科 不 一 样 , 师 在 教 学 过 程 中要 力 求 暴 露 其 思 维 过 程 , 书 演 示 师 制 , 人 安排 一位 骨干 教 师帮 带 , 写 教 案 到 上 课 均 由 骨干 教 师 指 导 ; 教 板 每 从 坚 与讲解相结合 , 以带动学生思考 , 过分依 赖多媒体这个现 代教育手段 , 势必 持集体备课 制度, 每次安排一位 骨干教 师主备 , 在大家广 泛讨 论、 修改后形 影响高等数学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 量。因此 , 教师不应该 过分依赖现代 教 成 教 学 指 导 意见 ; 时 与学 校 督 导 部 门沟 通 , 督 导 的 意 见 反 馈 给 教 师 , 及 把 以
法律诊所教育中司法伦理的培养手记
法律诊所教育中司法伦理的培养手记
法律诊所司法伦理是司法工作者必须遵守的一系列准则和原则,它是司法工作者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伦理的培养是司法律诊所教育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不仅可以帮助司法工作者更好地履行职责,而且可以让司法工作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司法工作的实际情况,从而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
首先,司法律诊所教育应该着重培养司法工作者的法律素养,让他们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掌握法律条文,更加准确地运用法律条文。
此外,司法律诊所教育还应注重培养司法工作者的法律伦理意识,让他们具备正确的司法伦理观念,以便在实践中更加正确地运用法律条文,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
其次,司法律诊所教育应该着重培养司法工作者的实践能力,让他们具备必要的实践经验,以便在实践中更加准确地运用法律条文,更加灵活地处理司法案件,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
最后,司法律诊所教育应注重培养司法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让他们具备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以便在实践中更加正确地实施司法案件,更加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
试论中国的诊所式法学教育
唯 一日 的 。
而 不懂 学 以致 用 的 书呆 子 。第 三从社 会 效 益上 来 讲 ,利用 法 学诊 所 这 个平 台可 以给 需要 法 律援 助 的社 会 弱势 群 体提 供帮 助 ,闲为 一个
看 似 渺小 的 学生 后 面可 能站 着 …群 具 有高 深 法学 理 论和 实践 经验 的 教 授 。这 样 会 比 当前 社 会 司法 系统 的 法律 援 助更 有效 ,一方 面更 促 进 社 会 和谐 ,另一 方 面使 学生 学 习 了知识 ,增加 了实践 经 验 ,达 到 双赢 。当代 高校 的三 大职 能是 教 学 、科研 、暇务 礼 会 ,这些 诊所
・
科教前言 ・
试论中国的诊所式法学教育
李 光 军
【 摘 要 】 本 文 阐 述 了诊 所式 法 学教 育的 基 本概 况和 中国的 现状 ,并针 对 我 国诊 所 式法 学教 育的 具体 情 况提 出了具 有 我 国特
有 的发展 思路 。
【关键词 】 诊所式法学教育;送法下基层 ;选修课程
诊 所 式法 学 教 育之 所 以能 够受 到世 界 各 国法 学 界 普遍 认 同 ,
国 祸特 基金 会 的 支持 下 ,中 国7 所 高 校开 设 了 “ 法 律 诊 所 教育 ”课
程 。 巾 法 学 会 法 学 教 育 研 究 会 诊 所 法 律 教 育 专 业 委 员 会
法律实践与法律思维——从实例看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目的和作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自今年的8月至11月完成了第一期的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
在为期三个月的课程中,学生们通过运用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方法,特别是在接办真实案件的过程中对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了检验。
同时他们从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中学到了许多在其他课程中所难以学到的知识,除了对法律的实践技巧的掌握之外,更重要的是还从中领悟了许多其他的道理。
这些收获对法学院的学生会起到什么样的影响,与其他的法学院课程相比,具有哪些不同,这是我们今天希望在此着重讨论的一个问题——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目的和作用究竟是什么。
在历数了这一期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中种种感性的经历之后,我们将目光集中在学生对这个课程效果的反馈上,希望籍此能够了解到学生对这样一种新的教学方式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从对课程及方法的评价和对自身收获的评估,学生们的意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首先,对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评价学生们对这样一个全新的而且应当说还是不十分完善的法律教育项目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和支持,这从参加诊所课程的学生极高的出勤率和在课程进行中所表现出的极强的责任心和认真精神就可以看出。
在课程评估过程中,同学们普遍认为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法学院开设的课程中是必要的而且是急需的。
它所提供的学习模式和接触实践的机会以及从中取得的收获与其他的课程相比有极大的不同,诸如互动教学和模拟教学的方式,在指导教师监督下的独立办案,对某些专题的集中讨论等,都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学习空间,使他们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的专业知识,从而扩展了视野,弥补了传统教学中的不足。
这种崭新的实践性教学方式的引入及时地填补了我们传统课程设置中的缺憾,对学生而言,深有益处. 此外,从选课时由于同学们极大的热情而使我们不得不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选课人数这一点来看,也显示出了法学院学生对实践性教学的需求和我们在这个领域投入上的不足。
其次,对诊所式法律教育所采用的教学方法的评价在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课堂教学部分,我们采用了其他课程较少采用的一些方法,例如模拟场景,用现场录像回放分析,就个别问题有针对性的讨论,这些方法都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始终关注课程的内容,同时为他们进一步接触实际案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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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专 业化 的果 实采摘 ” “ 是一 门艺术 , 一个 人只有 经过 长期 的 学 习和 实践才 能获 得对它 的认 知 , 能职业化地 掌握法 律的解释 才 与适用 。 于此 , 学教育 的 目标 即应定 位于培 养学 生具备 法学 基 法 职 业 思维能 力 的 “ 技术理 性” 从 而便于 学生 能够踏 入这一 带着 , “ 业 等级 ” 职 色彩 的领地 。 因此 , 果法学 教育 的 目标 是试 图带领 如
记硬背 民法 知识 , 无法 领会 民法 的精 神实质 , 遇到案例 往往无 从 下手 。基于此 , 学教 育界也 在进行 积极探 讨 , 法 尝试综合 运用多 种教学模 式来弥 补 “ 院式” 经 法律 教育模 式的不足 。其 中包括 了 “ 案例教 学法” “ 律实 习” “ ,法 和 模拟 法庭” 多种模式 。其中 , 等 尤 为值得注意 的是 , 有不少 法律 院系 已尝试建立 “ 诊所 式法 律教育 模 式” 这种 英美法 系 的舶来 品以弥补现 有法律 思维培养 的不足 。 二 、 所式 法律 教 育与相 关培养 方式 的 比较 诊 诊所式 法律 教 育模 式 , “ 学生安 排在直 接面 向社会从 事 即 将 法律 服务 的法律 诊所 中 , 过让学 生承 办真 实案件 。 通 面对 真实 的 客户 和真实 的对方 当事人 , 以及教 师在学 生办案过程 中的具 体指 导, 使学 生掌 握办理 法律 案件 的技 巧和 技能 , 了解 什么是 法律 的 责任心 和敬业精 神 , 而为培 养高水平 的法律 人才打下基 础 的一 从 种教 学模式 。0 其他 民事 法律 思维培 养方式 相 比较 , ”与 诊所 式法 律 教育 具有 自己独 有的特 点和 优 势。 ( ) 所 式法 律教 育模 式与案 例教 学法 的比较 一 诊 案例 教学法 , 是美 国著名法 律教育 家兰德尔所 提倡并被 广泛 采 用的一种 教 学模 式, 一般 认为 “ 例教 学法被 认为是 讲授与 学 案 习的最适合 的方式 , 是它塑造 了教 师与学 生相 同的思维方式 和观 念 ”近 年来 案例教 学法在 法律教 学中得到 重视 , 该教学模式 在 0 但 民事法 律思维 的培养 方面仍存 在 需要互补 、 改善的地 方, 比如 : 由 于没有 英美法 系国家 “ 判例法 ” 体例 的支撑 , 学中较难 通过案例 教
文献 标识码 : A 文 章编号 :0 909(0 0 7220 10-522 1) -3-2 0
中图分类 号 : 6 3 8 G 3. 9
一
我 国民法教 育 中对法律 思维培 养的现 状 然而现有 的民法教学模 式, 要为一种“ 主 经院式 ” 的教学模 式。 ( )法律 人” 养 的需求 与 ‘ 术理性” 一 “ 培 牧 形成 的欠缺 这种 教学模 式, 能够较 好 的建立法 律思维 结构 , 但无 法帮助学 生 有学者 曾经提 出, 学专业知 识与专业 屏障是“ 业化” 树 建立 法律思维 方法 , 法 专 之 也不利 于培养 学生通过 法律思 维程序解 决实 学 上 结出 的相 联 又相异 的两颗 果 实。 作 为~ 门具有“ 0 技术理 性 ” 的 践 问题 的能力 。由于欠缺 请求 权分析 方法 的培 养 , 生局 限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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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民事法律思维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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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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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法教 育的 目标 不仅在 于对 民 事法律规 范 的传授 , 更在 于对 法律 思 维能力 的培 养。 ‘ 术理 性” 坎 的形成 , 学生踏 是
入 法学 “ 等级” 职业 领地 的基 石 。现 有 的 “ 式” 经院 民法 学教 育, 不利 于法律 思维 的形 成。诊 所式 法律教 育作 为一种 新型 的 法律教育模式, 在与传统大陆法系法学教育模式的互补下, 尤为利于对民事职业法律思维的培养。
关键词
法学教育
诊所式法律教育 法律思维
学 生踏 入这 一领地 , 么就 必须思 考一 名“ 那 法律 职 业者” 或称 “ 法
律 人” 当培养 获得何 种能 力。一 般而言 , 为法律 人 (a yr 应 作 L w e, Jr t 具 备 以下能力 : us应 i) 一为 法律知 识 , 即明 了现 行法制 的 体系 、 基 本法律 的 内容 、 各种 权利 义务关 系 , 及救 济程序 。二 为法律 思 维, 即依循法 律逻 辑 , 以价 值趋 向的思考 、 理的论 证 , 释适 用 合 解 法律 : 为解 决争 议 , 三 即依法律 规定 , 作合乎事 理规 划, 预防争 议 发生 在先 , 理 已生争议于后 , 处 协助建 立 、 维护一 个公平 和谐 的社 会秩序 。 长 期以来 , 0 在我 国的法 学教 育中 强调法 学作为 学科 的 专业性 , 重在 法律 知识 的传授 : 恰恰 忽 视的是法 学 的职 业性 定位 要求 , 忽视 学生法 律思 维能 力的培养 和争 议解 决能力 的实践 。 在 民法学 教学 当 中, 这一 问题 同样 凸显, 亟待 解 决。 ( ) 求权” 二 ‘ 锖 思维 方法培 养的 欠缺 法 律思 维是 思维 的一种形 式 , 主要 属于理 性思 维 , 其与法 律 思维方式 同义 , 法律 思维方式主 要包括 : 律思维 结构 ( 体借 而 法 主
助法 律知识 和观念 建构起来 的概念 框架 )法 律思维 方法 ( 、 可分 为 站 在立法 者立 场上 的法 律思 维方法 和站 在 司法者立 场上 的针 对 个案 生成法 律的 思维方法 ) 和法律 思维程序 ( 从法律 出发 , 根据 法 汇编来 传授大 陆法系 偏 向体 系化和 理论化 的法律知识 : 案例教学 律进 行思 维 , 终达 到维护 法治 的 目的) 民事法律 思维 , 最 。0 同样 是按 照法律 的逻 辑 ( 包括 法律 的规范 、 原则 和精神 ) 观察 、 来 分析 和解 决社会 问题 的思 维方式 。 民事法 律思维 的培养 与我 国大 陆 0 法 系 民法体 系密 切相关 。 众 所周 知 , 陆法系 民法 的立法采 用 由抽 象 到具体 、 大 由一般 到特殊 的方 式 , 有层 次分 明、 具 结构严 谨 的法律体 系 。 首先 , 大陆 法 系 民法 体系 的构 建 以法 律关 系为主 线 。“ 民法 总则” 定 的是 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