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八: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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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doc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doc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市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通知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2016〕55号)和《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珠商〔2018〕429号),现就2018年珠海市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专题一: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1.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包括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应用平台、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等建设项目。

2.各类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包括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付平台和社区服务平台等建设项目。

专题二:电子商务示范类项目获得商务部或广东省商务厅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项目)。

二、项目扶持金额计算方法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受当年专项资金总量限制。

当年拟补助资金总额超出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总额时,各项目最终补助金额按照项目拟补助金额×(专项资金总额/拟补助总金额)的公式计算。

三、申报、评审及拨付程序(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可在2019年2月22日至3月25日期间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按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预审。

市商务局对申报系统上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企业须自行登录申报系统查询预审结果,预审不通过的项目可在4月1日前修改补充申报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

(三)提交书面材料。

网上预审通过后,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通知要求的有关资料,一式3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市商务局。

书面材料不完整尤其是缺少投入明细证明材料的、书面材料模糊不清的或者无目录及页码的,一概作退回处理。

网上预审通过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拨付:1.市商务局组织评审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指南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指南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指南
版本号
修订人
时间
1.
一、生产环境
网厅地址:
电信入口:https:///etax/login.jsp
移动入口:https:///etax/login.jsp
图2-1
点击“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如图2-2)图标链接,即可打开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的事项说明,如图3-1
图2-2
三、填写表单
点击“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如图2-2)图标链接,即可打开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的事项说明,如图3-1。该页面详述了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的适用情况、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相关说明,供纳税人参考、指导。
图3-1
点击页面底部的“下一步”,进入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填写界面,如图3-2。
图3-2
图中灰色背景色的填报项为系统自动带出,无需也不能填写;白色背景色的栏目需要纳税人填写。
确定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报送资料页面。若提交前纳税人有空白项目未填写或填写格有误,系统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校验当前填写的数据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系统会给出相应的提示。
填写完毕后,若点击“保存”按钮,则可将已填报表临时存放于网上办税服务厅,可供下次继续填写,不会进行申报;只有点击“下一步”按钮才会进行申报,并进入“附送资料”页面。如图3-3所示。
图3-3
在“附送资料”页面中,系统会自动显示出变更手续中所需的必备附送资料。纳税人需根据资料的名称对应上传影像文件。点击“浏览”按钮选择影像文件的路径,确定后点击“上传”按钮,当系统弹出“文件上传成功!”提示后,即可完成附送资料的上传。当上传成功后,“未上传”的字样将变更为“下载”字样,纳税人可下载测试上传文件是否正确,如图3-4所示。

《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

《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
年月日
受理税务机关: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表单说明
注:帐户性质按照基本帐户、一般帐户、专用帐户、临时帐户如实填写
本表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国税、地税主管机关一份,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人留存一份。
《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
表单
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
识别号
经营地址
银行开户
登记证号
发证日期
年月日
帐户
性质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
时间
变更
时间
注销
时间
备注
报告单位: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报告单位(签章)

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书

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书

填表说明
1、纳税人应先办理税务登记,并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账户账号。

根据银行开户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与税务机关互相登录税务登记号与银行账户账号。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3、账户性质填写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四种。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账收付的账户。

存款人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

(3)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账户。

(4)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账户。

纳税人是个人的,应填写银行储蓄存款账户账号。

4、本表一式三份,国、地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返回纳税人一份。

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

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银 行 账 号 时, 使 用 修 改 后 的《纳 税 人 存 款 账 户 账 号 报 告 表 》(见 附 件 )。
二、本公告自 2018 年 7 月 5 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
合并前,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 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 号)的规定执行。
Regulations 法规
举创新提升超越引领纲;铸爱党爱国敬业爱岗魂;立企业强寓行业兴盛本;树诚信和谐公平竞争德;筑美丽建材员工富裕梦。
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式样的公告
公告 2018 年第 35 号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存款账 户账号报告表》进行了修改,现公告如下:
二、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纳税人条件 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 A 级或 B 级。 三、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 当期退还的 期末留抵税额,以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和退还比 例计算,并以纳税人 2017 年底期末留抵税额为上限。具体如下: (一)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 = 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 抵税额 × 退还比例 退还比例按下列方法计算: 1.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退还 比例为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三个年度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 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2.2015 年 1 月 1 日后(含)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退还比 例为实际经营期间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 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二)当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不超过 2017 年底期末留抵税 额时,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为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当可 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超过 2017 年底期末留抵税额时,当期退还的 期末留抵税额为 2017 年底期末留抵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8.06.26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5号
•【施行日期】2018.07.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
的公告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进行了修改,现公告如下: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银行账号时,使用修改后的《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6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
的公告
【法规类别】税务检查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5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8.06.26
【实施日期】2018.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5号)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进行了修改,现公告如下: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银行账号时,使用修改后的《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26日附件: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填写样例)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填写样例)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
报告单位:XX市XX公司
经办人: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
报告单位(签章)
20XX年X月X日
受理税务机关: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注:账户性质按照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如实填写
本表一式二份,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纳税人名称
XX市XX公司
纳税人
识别号
9144XXXXXXXXXXXXXX
经营地址
XX市XX区(县、镇)XX路XX号
银行开户
登记证号
XXXXXX
发证日期
20XX年X月X日
账户
性质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
时间
变更
时间
注销
时间
备注
基本户/......
XX银பைடு நூலகம்XX支行
XXXXXXXX
20XX年X月X日

纳税、扣缴金融存款账户报告表

纳税、扣缴金融存款账户报告表
2、本表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国税、地税主管机关一份,自行留存一份。
本表为A4型竖式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金融机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纳税人或
扣缴义务人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
税务登记证号
经营地址
开户登记证号
发证日期
年月日期
备注
变更、注销情况
开户银行
变更(撤消)前
账号
变更后账号
变更撤消日期
备注
(签章)
负责人:
经办人:报告日期:年月日
注:1、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开立、变更、注销银行帐号时填用。撤消账号的不填写“变更后账号”,在备注栏注明:撤消。

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八纳税人申报情况

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八纳税人申报情况

SB001-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八—纳税人申报情况说明表纳税申报情况说明表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单位:元至角分本表一式三份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填表说明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

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本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和“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中“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普通发票”、“未开具发票”各栏数据均应包括销货退回或折让、视同销售货物、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但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适用零税率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出口执行免、抵、退办法的销售额以及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调整的销售额、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

本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和“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中“纳税检查调整”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

本表“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部分中“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数据,填写本期因销售免税货物而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销售额和税额,包括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销售的免税粮食,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等。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

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本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纳税人银行账号报告表

纳税人银行账号报告表
DJ019纳税人银行账号报告表
《纳税人银行账号报告表》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办税员
成立时间
经期限
帐号登记报告
基本
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其他
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变更报告
变更前
变更后
帐户
性质
开户
银行
帐号
帐户
性质
开户
银行
帐号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税员:
纳税账户附报资料:1.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户用印鉴卡复印件)(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填写范本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填写范本
本表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国税、地税主管机关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纳税人名称 经营地址 银行写 开户银行 账号 某某公司 纳税人 识别号
实际经营地址
税务登记证号
发证日期 开户 时间 变更 时间
2009 年 1 月 1 日
注销 时间
备注
据实填写
报告单位: 受理税务机关: 经办人:某某某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某某某 负责人: 公 章 报告单位(签章) 税务机关(签章) 2009 年 1 月 1 日 年 月 日 注:账户性质按照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如实填写

1.10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1.10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110110110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纳税人名称纳税人名称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址经营地址经营地址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登记证号登记证号登记证号发证日期发证日期发证日期账户性质账户性质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账号开户时间开户时间开户时间变更时间变更时间变更时间注销时间注销时间注销时间备注备注备注报告单位
发证日期 开户时间 变更时间
2011 年 1 月 1 日
开户银行
账号
注销时间
备注
根 据 帐 号 情 况 据 实 填 写
报告单位: 经办人:某某某 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某某某 : 公 报告单位(签章) 2011 年 1 月 1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 二、本表栏目填写说明: 1. “经营地址”栏:指《税务登记证》标注的经营地址。 2. “银行开户登记证号”栏:指纳税人取得的银行开户登记证号码。 3. “发证日期”栏:指纳税人取得的银行开户登记证标注的发证日期。 4. “账户性质”栏:按照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如实填写。 三、本表一式 1 份,税务机关留存。
1.10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纳税人名称
按税务登记证标注的名称填写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经营地址 银行开户 登记证号 账户性质
基本帐户 一般帐户 专用帐Fra bibliotek 临时帐户税务登记证标注的经营地址,如 XX 市(县、区)XX 路 XX 号 纳税人取得的银行开户登记证号, 如 11111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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