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与康佳集团一揽子合作等4个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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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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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8月26日滁州市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要求,进一步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形成全市抓好投资的强大合力,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全力以赴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协同发力,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保持全省前列,确保“十四五”发展迈好第一步、呈现新气象。

二、压实责任(一)强化牵头部门责任。

投资主管部门要定期召开全市投资形势分析会议,及时预警投资异常情况,牵头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增强发展后劲,培育发展新动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二)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抓项目稳投资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行业内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定期调度、确保按建设时序有序推进,及时入库入统。

(责任单位: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三)强化建设主体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全面责任,要加快办理项目审批、规划选址、用地、环评、能评等前期手续,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切实加强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及时准确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四)强化项目属地责任。

各地要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全方位服务,开展全程帮办、代办、协办、跟办,推进项目早开工、快建设。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滁政办[2009]56号【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8.08【实施日期】2009.08.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09〕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九年八月八日滁州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市的蔓延,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以打击一定要狠、整治一定要严、维稳工作一定要细、协同配合一定要有力为原则,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用三年时间,全面清除传销活动土壤,力争实现全市无传销活动。

2009年目标任务:坚持露头就打,以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为重点,使传销活动蔓延趋势得到控制;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积极抵制传销和举报传销;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确保创建率不低于40%。

2010年目标任务: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巩固打击成果,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内无30人以上的传销窝点;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创建率不低于80%。

2011年目标任务:传销活动基本消除,反复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全覆盖,力争实现全市无传销活动目标。

二、工作重点(一)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坚决打击各种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滁州市与全国知名非公企业合作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滁州市与全国知名非公企业合作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滁州市与全国知名非公企业合作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9•【字号】滁政秘[2010]193号•【施行日期】2010.08.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滁州市与全国知名非公企业合作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滁政秘〔2010〕1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根据省政府召开的安徽省与全国知名非公企业合作发展推进工作预动员会议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滁州市与全国知名非公企业合作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江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常务副组长:袁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王图强(市政府副市长)曹哨兵(市政府副市长)徐崇华(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邢高(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徐大华(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於惠(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马迎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胡明英(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吉明(市工商联副主席)王小林(市经信委主任)苏虹(市建委主任)刘茂松(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周伟(市财政局局长)夏广北(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恩会(市农委副主任)张宏斌(市科技局副局长)朱边疆(市公安局副局长)薛峰(市监察局副局长)李国棣(市民政局副局长)高泾书(市人社局副局长)吴宗波(市地税局副局长)高志友(市环保局副局长)王发明(市统计局副局长)王配功(市工商局副局长)朱秋静(市人行副行长)王海波(市银监分局副局长)罗金福(市质监局副局长)毕仕林(市经信委总工程师)梅龙(市国税局总经济师)潘厚江(市教育局副局长)叶松(市商务局调研员)赵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调研员)牛恒(琅琊区政府副区长)张毅(南谯区政府副区长)范迪斌(天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升武(来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文金(全椒县委常委、副县长)李莹(定远县政府副县长)池康(凤阳县委常委、副县长)罗圣权(明光市政府副市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王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毕仕林、张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等四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等四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等四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12•【字号】滁政办〔2016〕15号•【施行日期】2016.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等四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滁政办〔2016〕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滁州市“为民解困精准扶贫”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滁州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滁州市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12日滁州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6〕11号)和《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实施意见》(滁发〔2016〕1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确保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如期脱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采取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发展产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精准手段,确保政策帮扶精准到位、技能培训精准到位、措施落实精准到位、资金使用精准到位,通过“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帮助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政策措施(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者就业。

1. 建立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台账。

一是以各地扶贫办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由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台账。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商引资项目互招共享办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商引资项目互招共享办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商引资项目互招共享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07•【字号】滁政办[2010]67号•【施行日期】2010.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商引资项目互招共享办法的通知(滁政办〔2010〕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招商引资项目互招共享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招商引资项目互招共享办法(试行)为紧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机遇,合理配置招商资源,促进重大招商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异地无障碍落户,提高招商引资成效,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互招共享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各县、市、区(含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本地产业发展方向或难以落户的总投资亿元以上招商项目(以下称互招共享项目),经当地政府或招商局推荐到市内其它县、市、区落户,招商成果实行共享。

二、共享内容(一)互招共享项目建设期间的到位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及建成投产后三年(自项目投产次年算起,下同)实现的项目增加值、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的统计,推荐地和落户地按3︰7的比例分享。

分享结果纳入本市范围内的相关目标统计考核。

(二)互招共享项目建成投产后三年所上缴税收落户地财政留成部分,推荐地和落户地按3︰7比例分享利益。

三、组织实施(一)互招共享项目由推荐方负责提供落户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出具的确认证明,报市招商局备案,作为互招共享项目的确认依据,一个项目只认定一个项目推荐方。

(二)每年年终市招商局负责向市统计局、市财政局提供互招共享项目情况。

据此,市统计局负责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增加值两项指标考核数进行调整,市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财政收入指标考核数进行调整。

(三)每年年终市统计局负责统一收集整理三项指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值、财政收入)调整情况,并将固定资产投资调整数提供给市招商办,作为调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考核指标的依据,其他数据提交相关部门作为市内目标考核的依据。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5•【字号】滁政办〔2018〕84号•【施行日期】2018.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2月15日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发展,加快技工大市建设,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4号)要求,结合滁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的原则,认真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改革,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美好滁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以需求为导向,建设与滁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协调发展,具有滁州特色、全省一流的现代大职教体系。

改革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完善产学合作机制,推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

支持安徽科技学院、滁州学院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支持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建设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加快推进滁州职教强市建设,建设全省重要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9•【字号】滁政〔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了11个方面共196项重点工作。

市政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责任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同时把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持续跟踪督查,强力推进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有关会议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打造长三角“四个地”、建设“七个强市”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主攻“新三样”,拼抢新赛道,加快打造全省“一二三”城,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向好态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

牵头责任领导:邓继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

牵头责任领导:邓继敢。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2.28
•【字号】滁政办秘〔2017〕197号
•【施行日期】2017.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
通知
滁政办秘〔2017〕1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滁政办电〔2017〕49号)要求,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2017年12月28日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三季度重点项目推进任务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三季度重点项目推进任务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三季度重点项目推进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05•【字号】滁政办电〔2015〕35号•【施行日期】2015.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三季度重点项目推进任务的通知滁政办电〔2015〕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干三季度、实现新突破”要求,进一步加快全市亿元以上计划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和投产项目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三季度重点项目推进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定三季度推进的重点项目及目标任务全市三季度计划推进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原则上从各地报送的下半年计划新开工、竣工和投产项目中遴选,其中新开工项目86个、竣工项目79个、投产项目59个。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十大工程”为引领,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继续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势头。

一是加快新建项目开工,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努力保障用地需求,落实现场施工条件;二是加快续建项目,进一步倒排竣工时间节点,加强现场施工力量,强化建设资金保障;三是加快竣工项目投产,进一步解决用工需求,帮助开拓市场,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加快储备项目转化,进一步夯实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投资建设主体,推进项目开工转化。

二、明确重点项目推进的联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三季度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均需确定1个责任单位,负责承担联系推进项目的相关具体工作,单位负责同志每月至少2次深入项目一线实地调研,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切实帮助解决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对重大难点问题,要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

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协调调度的相关准备工作,提请及时召开专题协调调度会议,调度会议纪要由责任单位整理印发。

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切实加强一线指挥、一线调度,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及人员分工,确保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问题办理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电〔2019〕22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问题办理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电〔2019〕22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问题办理机制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问题办理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电〔2019〕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问题办理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1日滁州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问题办理机制为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摸排收集问题办理实效,制定本机制。

一、交办机制(一)交办范围。

调研、座谈实地收集到的企业诉求和问题;“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转办的企业问题;其他途径收集到的企业问题。

(二)交办要求。

1. 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四送一服”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企业问题,并根据问题类型、诉求内容向有关市直单位或县、市、区政府发送问题交办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

2. 问题办理责任单位要根据办理时限要求,主动对接诉求企业,全力跟进办理;办理结果经本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后,书面反馈市“四送一服”办公室。

3. 企业问题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因问题重大、复杂或其他客观原因,需延长办理时限或经评判无法办理的,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与企业沟通说明情况,并书面向市“四送一服”办公室说明原因。

4. 对有关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政府反馈办理的问题,市“四送一服”办公室经审核后退回办理2次以上的,应及时移交市效能办督查、督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滁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滁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滁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5•【字号】秘函〔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滁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滁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吴劲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单培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曹荣平市委副秘书长、市效能办主任陈开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陈学武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XXX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张文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徐军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陈军市经信局局长贡植平市财政局局长罗圣权市人社局局长汪国玲市民政局局长蒋玲市卫生健康委主任许同亚市审计局局长李如培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玉和市教育体育局局长王燕永市科技局局长范恒军市住建局局长许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程军才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陶学功市商务局局长杨茜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张子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程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献余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吴军市医保局局长朱爱农市数据资源局局长张道秀市残联理事长汪海洋市税务局局长方勇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王宏坤滁州银保监分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汪国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訾雪梅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22年4月25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工作落实等四项工作考核的通知-滁政办传〔2015〕2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工作落实等四项工作考核的通知-滁政办传〔2015〕2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工作落实等四项工作考核的通知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工作落实等四项工作考核的通知滁政办传〔20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2014年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滁〔2014〕43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定于近期对各县、市、区2014年度工作落实等四项工作开展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2014年度工作落实、应急管理、市长热线、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二、考核方式、时间市政府办公室派出4个考核组,分赴有关县、市、区,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考核。

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与相关县、市、区对接。

三、考核分组第一考核组组长:陈学武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张学峰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科长白礼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180****2356考核凤阳县、琅琊区;第二考核组组长:张忠虎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成员:陈启诚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科长137****9727陈兹刚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科长考核天长市、来安县;第三考核组组长:刘斌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成员:王伟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副科长王道刚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180****1103考核全椒县、明光市;第四考核组组长:姚继超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成员:冯东升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黄爱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133****5600考核定远县、南谯区。

四、考核要求(一)各县、市、区要对照四项工作考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二)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纪律要求。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文字号】滁政办秘[2018]19号
【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14
【实施日期】2018.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滁政办秘〔201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建立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指导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并推进实施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各有
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整合消费维权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各有关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统筹指导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等提升消费品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的工作;。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27•【字号】滁政办〔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27日滁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是基础性原则。

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统筹考虑必要性和可能性,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

二是普惠性原则。

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过程中,逐步拓展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与内容,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均等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

三是共担性原则。

在赡养人、扶养人切实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互助共济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分担供养、照料方面负担。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28•【字号】滁政办秘〔2022〕45号•【施行日期】2022.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老年人保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2月28日滁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滁州市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婴幼儿照顾服务需求,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十三五”以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养老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政策配套、坚持示范引领、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聚焦“一老一小”领域扩大并提高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均衡发展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生育政策调整。

(一)发展基础。

1. 政策体系日益健全。

制定了《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出台了《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行动计划》《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三项制度”,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发布了《滁州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滁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大力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与智慧养老建设。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项目调度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项目调度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项目调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17•【字号】滁政办电〔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项目调度工作的通知滁政办电〔2017〕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实施“四督四保”制度,切实发挥好项目带动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项目调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台账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编制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明确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年度目标、节点进度、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等,形成重点项目计划台账。

按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并与台账节点进度进行核查比对,定期赴项目现场了解核实进展情况,分析汇总后向市政府报告。

二、建立例会制度。

各地、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调度会,总结分析项目推进情况,研究问题解决对策。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每月召开一次全市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通报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开展分级调度。

市政府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中会商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重大项目,以及开工、竣工、投产等关键节点,每季度调度一次。

各地要参照省、市做法,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调度机制,调度项目和频次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实行问题销号。

各地、各部门要经常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及时发现、会商、解决问题。

对需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待市政府研定后,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分类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并做好跟踪督办,做到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市领导高位协调推进,确保问题解决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创新调度方式。

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对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网上调度。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滁宁合作的意见-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滁宁合作的意见-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滁宁合作的意见正文:----------------------------------------------------------------------------------------------------------------------------------------------------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滁宁合作的意见(2008年3月24日)实施东向发展,融入南京都市圈,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

为全面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滁州奋力崛起,现就进一步深化滁宁合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滁宁合作的现实意义,加快推进东向发展1.滁宁合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自滁宁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与南京各有关方面进行洽谈对接,开展了多领域、多层次的交流合作。

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交通瓶颈得到缓解;产业融入不断加深,接受产业转移初见成效;市场对接进一步深入,商贸旅游合作愈益密切;科教合作领域拓宽,社会发展合作全面推进;滁宁互访交流活动经常开展,合作机制不断完善。

几年来,滁宁合作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不仅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也为今后全面融入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2.滁宁合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条件。

当今以城市群、经济圈为标志的区域经济竞争,已成为新一轮中国经济发展的主流。

我市作出的融入南京都市圈、接轨长三角的决策部署,正是顺应区域竞争发展的大趋势,推动滁州加快发展的大战略。

特别是近年来,南京市明确提出了“加快跨江发展,建设五个中心”的战略决策和发展思路,并提出要在基础设施、产业转移、商贸流通、信息交流和旅游资源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与滁州的合作和推进力度,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南京实施跨江发展,扩展战略腹地,为我市接轨南京、融入南京、借力加快发展提供了新的重大机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19•【字号】滁政办〔2015〕27号•【施行日期】2015.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滁政办〔2015〕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14〕29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按照“打造滁州汽车城”的总体要求,以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为主,鼓励发展燃料电池汽车,依托产业基础,按照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协调发展的要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新能源汽车创新能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和产业化,推动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增强汽车工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形成10万辆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能力,关键核心技术居国内领先水平,主要零部件研发、生产和检测检验体系完备,建成产业化水平高、技术先进、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体系。

构建完善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服务体系,建立与新能源汽车消费配套的充电系统,完善政策支持,力争全市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保有量达到2万辆,其中:城市公交系统新能源汽车覆盖率达到100%。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秘〔2016〕148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秘〔2016〕148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秘〔2016〕1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重点项目是实现我市“冲刺全省第三”目标的重要支撑。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全省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92号)要求,为确保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在我市落地生根、发挥实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通知如下:一、抓台账管理,明确目标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建账、查账、报账”工作,通过台账管理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各方责任。

(一)建账。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地、各部门,每年10月份开始编制下一年度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明确建设规模和内容、年度目标、节点进度、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等,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形成重点项目计划台账。

(二)查账。

根据计划台账,由市发展改革委通过重点项目网上管理系统,实施在线监测和动态管理。

各地和市直相关单位要按月报送进展情况,定期赴项目现场核实了解进展情况,与台账节点进度核查比对,(三)报账。

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地和市直相关单位上报情况和实地核查结果,按月分析汇总后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末在《滁州日报》上公布全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抓统筹调度,实施强力推进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依法依规、政府统筹、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分级分层联系调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序时进度有效推进。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20•【字号】滁政办〔2016〕9号•【施行日期】2016.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滁政办〔201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快递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9号),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互联网+”快递为发展方向,坚持“市场主导、安全为基、创新驱动、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快递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快递服务网络,融入并衔接综合交通体系,统筹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培育壮大快递企业,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更好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要求(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市、辐射皖东的服务网络。

──快递市场规模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快递业务量年均增长30%以上,全市年业务量力争达到1亿件,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创建皖东快递产业园,将其建设成省际快递集散交换中心。

每个县(市)建成1个快递物流园区,培育10家以上营业收入超3000万元的快递企业。

──快递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改善,省辖市快件48小时投递率90%以上,各县(市)间快件实现24小时内送达。

──全面提升快递对电子商务的支撑作用,网购商品通过快递配送比例超过80%。

──快件收派结构不断优化,收件量与派件量比例提高到1:1.2。

三、重点任务(二)加快快递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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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与康佳集团一揽子合作等4个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滁政办秘[2018]113号
【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7.25
【实施日期】2018.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与康佳集团一揽子合作等4个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
通知
(滁政办秘〔2018〕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康佳集团一揽子合作、滁州米润智能出行产业园、亿达中国滁州科创产业新城、深圳前海九华“柏美星”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等4个在滁投资项目建设,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康佳集团一揽子合作等4个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康佳集团一揽子合作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继伟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许光友市政府副市长
姚志市政府副市长(负责项目日常事务)
盛必龙市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朱宏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玉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重点局局长
孙永进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主任(局长)
宁建斌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
范恒军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朱林市规划建设委主任
贡植平市财政局局长
杜永珍市审计局局长
刘邦杰市环保局局长
孔祥宁市安监局局长
宋延举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市医改办主任
彭德富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方自忆市供水公司总经理
姚志江南谯区政府区长
杨家庆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丽华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宏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光华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夏广北市经开区管委会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安康搬迁和智能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组、康养小镇项目建设工作组、科创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组、新零售总部项目推进工作组、光电产业基金推进工作组和综合
协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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