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残疾人支持性就业的发展现实及推进路径
助残就业行动实施方案
助残就业行动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加强对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支持。
政府将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就业补贴等,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员工。
同时,加大对残疾人就业领域的资金投入,支持残疾人创业和就业培训项目,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
其次,我们将建立健全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
同时,加强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此外,我们将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
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同时,鼓励企业开展定制化的职业培训,为残疾人量身定制培训计划,提高其就业技能。
最后,我们将加强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和推广。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支持和成功案例,树立积极向上的就业氛围。
同时,组织各类就业招聘活动,为残疾人搭建更多的就业机会。
总之,助残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将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他们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工作,为残疾人就业营造更加公平、包容的社会环境。
我国残疾人自助组织发展现状及政策分析:基于组织环境视角
整体走 势变 化 既构 成 了 自助组 织 作 为一 种 社 会 现象不 断涌 现和发 展 的时代背 景 , 而且 建 构 了 自 助组 织生存 和发展 的社 会空 间和外 在条 件 。
Wi t u k 、 S h e p h e r d 、 WA R R E N、 Me i s s e n在 美 国
身能力 还很 弱 的情 况下 , 其生存 和发 展必 然离 不
开社会 各 方面 的协 助 和引导 。第二 , 数量 和规 模
的经 验研究 中将 外 在 因素 纳入 到 自助 组织 生 存
和发 展 的分 析 当 中 。他 们 从 康 萨斯 州 ( K a n —
的组织则 在获 得 发 展 的 同时 却 面 临 内部 矛 盾 激
增、 发展 方 向迷 失等 方面 的挑 战……这 些 困难 和
挑 战很 多 已经 超 越 了组 织 自身 可 以独 立 解 决 的 范畴 , 而是 与整个社 会环境 所提 供 的发展 空 间息
息相关 。根据 长期 的观察 和实地 调研 , 笔者 认 为 我 国残疾 人 自助组 织 的当前发 展具有 以下 特 点 : 第一 , 普遍处 在起 步 阶段 , 大 部 分 组 织 成 立 于 2 0 0 0年之后 。生存 是 其 面 临 的普 遍 问题 。在 自
工作。
■ 引文格式 : 何 欣, 霍语涵. 我国残疾人 自助组织发展现状及政策分析 : 基于组 织环境 视角[ J ] . 广 东工业 大学学报 : 社
会科学版 , 2 0 1 3 , 1 3 ( 6 ) : 4 5 —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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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工 业 大 学 学 报圈 星 墨 豳
的支持 网络 和保 障方式 。 由残疾 人 自发组 成 的 ,
浅谈智障中职支持性就业工作分析
一、前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关于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落地,支持性就业服务模式已经成为智障人士就业的趋势,以提高智障类残疾人的就业成功率。
我校经过了多年的智障职业教育和就业转衔服务实践,形成了“学校—残疾人劳动者协会—企业—家长—学生”五位一体的支持性就业转衔服务模式,经过实践发现现阶段就业推荐工作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就业推荐成功率不高。
在给智障中职学生进行“五位一体”的支持性就业转衔服务、就业推荐时我们不知道企业的工作岗位对就业人员的基本认知能力、功能性表现、工作态度及行为表现、社会能力表现等知识技能要求具体是什么,导致在推荐学生的时候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我们认为好的学生推荐出去却不一定适合企业工作岗位的要求,导致就业推荐成功率不高。
所以在推荐就业之前有必要对企业的工作岗位进行分析,作为推荐就业的数据指导。
经过实践探索,我校在开展就业推荐工作时遵循职业生涯规划理论———特质论和人境适配的原则。
即每个人在性格、兴趣、能力等方面都有其特质;每一份职业在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标准等方面都有其独特性。
在工作时,当人的特性和工作的特性能互相匹配,则能胜任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要求,人也能更稳定地留任工作。
智障学生的特性更突出,在推荐就业时更应该遵循“人境适配”的原则。
做好工作分析是做到“人境适配”、提高学生与工作岗位适配度的一个重要环节。
此外,对工作岗位进行分析能与智障学生能力分析相匹配,在推荐就业前能依据智障学生的就业意愿和智障学生能力短板,对照岗位能力要求对智障学生能力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增强智障学生的应聘能力,提高就业推荐成功率。
二、支持性就业工作分析的意义在工作分析的过程中,可以了解工作岗位的技能、知识、能力、态度等要求标准,在对学生进行职前训练时可以作为企业岗位要求标准,指导学生去学习某一特定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技巧。
此外,典型工作分析,可以用来分析学生是否适合此项工作。
综上所述,工作分析的研究意义有:(1)工作分析的结果对智障中职职前训练的目标、内容等获得确切的依据,来制定职前岗位技能训练计划。
关于我国智障者实施支持性就业的思考
主要方式将会 由支持性 就业所 代替 , 以往存 在于 计划 经 济体制条件 下的庇 护性就业方式将会在市场 经济 的体 制
条件下 和社 区化 的趋 势中不断减少 。 而 由于社会 历史所 限 , 国 目前 还缺乏 对智 力 障碍 我
者有效 的就业模 式的深 入研 究 , 更缺 少相关 的行 之有 效 的就业流程 和模 式 。“ 备式 ” “ 准 和 支持 式 ” 业教 育 职 的关键 环节 , 都是 与所处 的社会 环境 的衔 接 问题 H 。为 ] 解决这 一问题 , 支持性 就业 提供 了相对 先进 的方 式。也
第1卷 第6 1 期
21 0 1年 6月
鸡 西 大 学 学 报
J OURN I I AL OF JXIUN VER ⅡI S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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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l . Ol ui 2 1 e
文章编 号 :62— 7 8 2 1 )6—0 7 17 6 5 (0 1 0 0 4—2
一
目前我 国残疾人 就业采 取 的主要方 式是 “ 护性 就 庇 业” 其特点是采取 准备式 职业教 育 的方 式 , , 即在学校 学 习教育期 间阶段为 残疾 人就业 做好 提前 准备 , 他们 进 对 行相关知识和技 能 的训练 , 养职业 能 力 。学 校教育 结 培 束后 , 据残 疾人所掌握 的技能在社会 的照顾 和帮助 下 , 根
就是直 接衔 接市场 , 首先 开拓 就业 机会 , 有针对性 的进பைடு நூலகம் 再
体系 的一部分 。 自实 行改 革开放 政策 以来 , 虽然 我 国 制订和实施 了一 系列发 展弱 智教育 的方 针政 策 , 智教 弱 育事业得到 了前所 未有 的发 展 , 由于长 期 以来对 于弱 但 智学生 的教育没有 足够重视 , 加上基础 比较薄弱 , 再 还存 在着很多需要值 得 注意 和加 以解决 的问题 。据 调查 , 目
残疾人支持性服务方案
残疾人支持性服务方案残疾人支持性服务方案1. 引言残疾人支持性服务是指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支持和帮助,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自主能力。
本方案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康复服务、就业培训、心理支持、社交活动、辅助工具、住房适应、法律援助和教育支持。
2. 康复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包括物理治疗、语言治疗、职业治疗等。
这些服务可以帮助残疾人提高身体功能和独立生活能力。
我们将建立康复中心,配备专业的康复师和设备,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方案。
3. 就业培训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就业技能并找到合适的工作。
我们将与各行业建立合作关系,为残疾人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我们还将提供职业咨询和求职培训,帮助残疾人成功就业。
4. 心理支持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残疾人处理精神和情绪问题。
我们将组织心理辅导和支持小组,提供个别和集体心理治疗,帮助残疾人建立积极的心态和情绪管理能力。
5. 社交活动组织各种社交活动,帮助残疾人扩大社交圈子,改善社交能力。
我们将定期组织聚会、游艺活动、旅行等,让残疾人有机会结识新朋友、增加社交经验。
6. 辅助工具为残疾人提供各种辅助工具,包括助听器、轮椅、美工具等,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独立性。
我们将设立辅助工具借用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辅助工具,并提供使用指导和维修服务。
7. 住房适应提供住房适应服务,帮助残疾人改造房屋,以适应他们的特殊需求。
我们将提供住房评估和改造设计,协助残疾人申请住房补贴和改造资金,并提供咨询和指导。
8. 法律援助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保护他们的权益和利益。
我们将设立法律咨询中心,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和争议。
9. 教育支持为残疾人提供教育支持,促进他们接受教育和终身学习。
我们将提供教育咨询和辅导,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帮助他们克服学习障碍和获得学习成就。
10. 结语本方案旨在提供全面的残疾人支持性服务,帮助残疾人实现自主生活和社会融入。
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变化与优化建议
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变化与优化建议2023年,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中国正在积极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变革,并致力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广泛、更均衡的服务和福利。
然而,现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尤其是残疾人就业、教育和医疗保障等方面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为此,我们需要审视现有的政策体系,并探索未来的优化路径和创新方案,以更好地满足残疾人需求,实现社会公平和包容性。
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变化与挑战近年来,中国政府对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首先,在残疾人福利方面,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如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康复基金、残疾人就业扶持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残疾人提供更为广泛的物质帮助和社会保障,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
其次,在残疾人教育方面,政府也积极促进残疾人享受教育权利。
残疾人可以接受特殊教育、普及教育和职业培训等教育,他们也可以参加普通高等院校的自主招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这样的政策体系,为残疾人提高学历、增强就业能力和改善生活质量提供了保障。
最后,在残疾人就业和医疗方面,政府也在不断实施多样化的政策和措施。
残疾人就业方面,政府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的不断推进,为残疾人提供了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引导他们融入职场和社会。
残疾人医疗方面,政府大力推进集约化医疗模式和全科医生培训,优化残疾人相关的医疗服务,加强残疾人相关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等方面,使得残疾人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然而,与此同时,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变化和加强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残疾人保障政策的实施存在着地域性、评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导致残疾人福利水平存在区别与不平衡。
其次,残疾人就业和教育方面,仍存在相关配套政策不健全,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问题等。
很多残疾人能力强,但受制于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偏见,很多时候难以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
最后,在残疾人医疗方面,医疗服务缺乏个性化和差异化,残疾人本应享有的优质医疗服务水平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
残疾人就业推进会发言材料
残疾人就业推进会发言材料
尊敬的领导、各位嘉宾、亲爱的同仁们:
大家好!我很荣幸站在这里,代表残疾人就业推进会,向各位做一份简短的发言。
残疾人就业是我们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构建一个更加包容和公平的社会的必然要求。
然而现实中,我们依然面临着困难和挑战。
首先,残疾人就业的机会仍然不足。
许多企业和雇主对残疾人的就业存在着偏见和歧视,使得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
我们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性,并创造更多的机会,让残疾人可以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其次,残疾人就业的保障仍然不完善。
尽管有一些政策措施的支持,但我们仍然需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大对涉及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宣传力度,并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以确保残疾人可以享有公平的就业权益。
最后,残疾人就业的培训和职业发展也需要加强。
我们应该注重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路径,以提升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就业能力。
在推进残疾人就业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合力。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个人都应该承担起责
任,为残疾人提供更广阔的就业空间和更好的就业环境。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更多机会,为实现残疾人的自尊和自立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残疾人发展实施方案
残疾人发展实施方案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部分,他们应当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权利和机会。
为了促
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发展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这一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残疾人的教育问题。
残疾人儿童应当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学校和
教育机构应当提供无障碍的学习环境,为残疾人提供适当的教育资源和支持。
此外,对于成年残疾人来说,也应当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以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融入能力。
其次,残疾人的就业问题。
社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平等的就业
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工作环境、提供职业培训、制定就业优惠政策等。
同时,也应当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职场。
另外,残疾人的生活保障问题也是重点。
社会应当建立健全的残疾人福利制度,包括残疾人补贴、康复服务、辅助器具供应等,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也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家庭的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照顾残疾家庭成员。
最后,残疾人的社会参与问题。
社会应当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包括但不限于
无障碍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社会支持等,以促进残疾人的社会融入和参与。
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应当为残疾人的参与提供支持和帮助。
总的来说,残疾人发展实施方案应当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
残疾人本身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才能真正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融合。
希望各方能够认真思考和制定相应的政策,为残疾人创造更加公平和包容的社会环境。
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及对策
我国残疾⼈就业现状及对策我国残疾⼈就业现状及对策摘要:从上世纪七⼗年代后期⾄今,我国的残疾⼈就业率与就业质量有了显著提⾼与改善。
事实证明,残疾⼈——这个有史以来被世⼈标签化、特殊化的群体的就业状况并不像⼈们想象的那么乐观。
对于残疾⼈来说,只有通过良好的就业,才能获得经济收⼊,以此来维持其基本⽣活,进⽽融⼊社会、最终实现⾃我⼈⽣价值。
实现好残疾⼈的就业,不仅能帮助残疾⼈解决切实问题,更能实现国家全体国民平等权利、维护国民利益,体现国家的⽂明程度和⼈权意识。
本⽂通过对我国残疾⼈就业现状与⽬前存在的问题进⾏分析,提出了解决残疾⼈就业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残疾⼈就业对策⼀引⾔在我国,残疾是指那些在⽣理、⼼理或者⾝体结构上,组织或者功能的不健全或缺陷导致其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丧失,不能像正常⼈⼀样进⾏⽣活、活动的⼈。
2006年进⾏的全国第⼆次残疾⼈抽样调查显⽰,⽬前我国共有残疾⼈8296万⼈,占全国⼈⼝总数的6.34%[1-3]。
残疾⼈的⼈⼝之多、⽐重之⼤,都显⽰出我国⼰是残疾⼈⼝⼤国,⽽作为残疾⼈⾃我实现的重要途径——就业,就显得尤其重要。
但在相当长⼀段时间⾥,⽆论在政府、社会,还是学界,残疾⼈问题始终是个“少数⼈”的问题,残疾⼈的“弱势”和“边缘化”的程度在各类弱势群体中可能是最为严重的,残疾⼈作为相对的弱势本该享有政策上的相对优势,引起社会的⾜够重视和倾斜。
残疾⼈群体数量庞⼤,并且其天⽣或后天的⾝体残疾使其⽣活和⽣存状况异常难于常⼈,因此此群体理所当然的属于弱势群体。
如此⼀个庞⼤且弱势的⼈⼝群体,理应受到社会和学术的关⼼和重视。
在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下,残疾⼈就业也不由⾃主的步⼊到此机制环境之中,就业途径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发展,但同时传统的促进残疾⼈就业的措施也遇到了难题。
虽然政府做出相应⼯作调整,在⼀定程度上缓解了残疾⼈就业难问题,但是在就业压⼒⼤、就业歧视为普遍现象的今天,残疾⼈的就业难问题仍然⼗分突出。
用“支持性就业”模式,搭建智障职高学生的就业平台——以广州康复实验学校为例
用“支持性就业”模式,搭建智障职高学生的就业平台———以广州康复实验学校为例文/广州康复实验学校 唐焕群一、智障人士就业现状作为我国大陆第一位特殊教育学博士的陈云英教授,在她的著作《中国特殊教育学基础》里就提到了残疾儿童职业教育问题,对于智障人士,她认为“在人发展的过程中,障碍是个动态的概念,今天是正常的人,明天可能会出现各种障碍,今天有障碍的人,经过干预治疗明天可能会成为正常的人。
”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是“全纳教育”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但残疾人就业情况不容乐观。
近几年来,党和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政策法规来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态,无论在生存、生活、受教育等各个方面都对残疾人十分关注。
但如何让残疾人走向社会,平等就业,使他们和健全人一样参与社会生活,还是任重而道远。
而智障人士的就业情况,更是不尽如人意。
据了解,广州市智障人士人数约2.5万人,其中处于16-45岁的就业适龄者超过10000人,但参与就业人数仅约600人,就业率不到7.5%。
据调查,不管是心智障碍者本人还是其监护人,对于就业的需求都十分强烈,其中42%的心智障碍者表示“很希望工作”,62%的心智障碍者监护人也强烈希望他们能够“正常工作”。
由于缺乏足够的工作机会,以及普遍存在的歧视,智障人士的就业率一直无法提升,每百名智障人士中,仅2人正在普通企事业单位就业。
作为智障职业学校,让有能力的学生拥有一技之长,最后回归社会,融入人群,更是艰难重重。
作为受过正规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特殊职业学校的学生,他们大部分人具有强烈的就业意愿,家长对孩子的就业问题,更是充满了期待。
学校可以大力发展“支持性就业”模式,实行一条龙服务,为每个学生量身定做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培养他们独立生活,融入社会的能力;通过各种渠道找接纳或者提供工作岗位的公司,最大限度地给学生提供最好的社会康复机会———就业的机会。
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问题及对策
Service Science and Management 服务科学和管理, 2020, 9(5), 336-341Published Online September 2020 in Hans. /journal/ssemhttps:///10.12677/ssem.2020.95044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问题及对策梅晓红1,2,林雅嫱1,2,王瑞寒1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江苏共享发展研究基地,江苏南京收稿日期:2020年9月4日;录用日期:2020年9月18日;发布日期:2020年9月25日摘要近年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保障,残疾人就业问题受重视程度显著提高,但实际就业情况依然严峻,就业渠道相对单一、就业质量不高、就业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
本文对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提出借助互联网技术创新就业模式、推行就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创建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等思路,从而有助于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实现“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就业模式,就业质量The Statu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Disabled Employment in ChinaXiaohong Mei1,2, Yaqiang Lin1,2, Ruihan Wang11Management School,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of Special Education, Nanjing Jiangsu2Jiangsu Sharing Development Research Base, Nanjing JiangsuReceived: Sep. 4th, 2020; accepted: Sep. 18th, 2020; published: Sep. 25th, 2020Abstract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protection of relevant national laws,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the em-ployment problem of the disabled has been paid more attention. However, the actual employment situation is still grim. The employment channels are relatively single, the employment quality is梅晓红等not high, and the development of employment is unbalanced.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employment of the disabled in China, and puts forward some ideas, such as innovating employment mode with the help of internet technology, carrying out employment training to improve employment ability, creating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 to share informa-tion, which is helpful to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and the goal of “every disabled person is indispensable”.KeywordsEmployment of the Disabled, Employment Pattern, Employment Quality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4.0)./licenses/by/4.0/1. 引言残疾人就业问题一直是我国残疾人事业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从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至今,政府对残疾人群体的重视,各方社会力量的积极响应,使残疾人事业在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突破。
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实施方案以我省区域内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作用,坚持就业优先、创业为荣,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让残疾人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2022—2024年全省共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3万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支持、参与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并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扶。
强化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给予一定期限的低保渐退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有序开展支持性就业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在辅助性就业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
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发展,对开展辅助性就业的阳光家园温馨家园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康复机构等在资金、场地、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
对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相关机构,可根据实际服务残疾人数给予适当补贴。
市级残联普遍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劳动项目调配工作,开发、收集、储备劳动项目,打造产品和服务品牌。
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数量不少于全省开发总量的10%。
同时将不超过20%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二、做好宣传动员开展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
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
通过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潜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残疾人劳动者的正确认知与接纳,鼓励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智力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支持系统探索之路
智力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支持系统探索之路作者:吴拾红来源:《卷宗》2016年第10期摘要:在我国大陆,智力残疾人的就业尤其是支持性就业还是一个相对新的事物,缺乏系统性支持导致智力残疾人就业成为很大的难题,即使是残疾程度稍轻的他们,也很难通过现有的条件实现成功就业。
本文将基于A机构在借鉴台湾等发达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就现有的资源条件实现轻度智力残疾个案M成功就业的事件进行经验分享和探索。
关键词:智力残疾;支持性就业;个案文献研究显示,在国外或港台地区成年智障人士服务体系己经比较成熟,分门别类很细致,托养中心专门做重度人士的托养服务,庇护工场专门做庇护性就业,一些职业康复机构专门做支持性就业,即使同一家机构做不同的服务,也是内部部门分工非常清晰,服务类别清晰。
本文将着重探讨轻度智力残疾人士的支持性就业问题。
A机构是一家接纳16周岁以上智力残疾人士的日托机构,接纳的服务对象涵盖所有级别。
近几年,机构在已有的庇护性就业的经验基础上,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新途径,并结合发达国家和地区成熟的理念和实践经验,对智力残疾人士支持性就业建立了一个相对系统的支持过程:岗位开发与匹配、工作环境分析(与企业、家长、学员对接)、工作分析、案主和工作的检核、就业服务计划(上岗服务)、完全就业或重新岗位开发匹配等多个环节。
这些环节也会受到政府、社会、机构、家庭等方面的影响,而这些资源的影响、以及环节之间是否联结紧密,都直接影响着残疾人就业的质量。
1 支持系统分析在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方面,A机构已经基本形成相对稳定的支持系统,本文探讨的范围为企业支持性就业部分,下面将以个案的形式呈现。
个案M:男,1987年出生,智力残疾3级,伴有左眼失明,性格温顺、话不多、服从指令,家庭成员有:母亲、姐姐(已出嫁),培智学校毕业后经人介绍来到A机构。
机构特教老师和社工对其进行职业能力评估和需求评估时,发现其自理能力和工作素养较好,就业意识强。
个案的成功就业,离不开家庭、机构、社会、政府各个方面系统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教养和支持从小到大M就从妈妈和姐姐那里获得了满满的爱和呵护,让M能在心里安全、被接纳的家庭氛围中成长;同时,家人并没有因为孩子残疾而放弃或者防松对其自理能力的训练,妈妈守住了对孩子教养上的“界线”,因此,在其接受机构职业训练安排的时候,M不仅表现在对指令的服从,而且能够较好质量的执行。
残疾人支持性服务工作方案
残疾人支持性服务工作方案残疾人支持性服务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和社会参与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然而,目前我国的残疾人支持性服务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制定一个全面、系统的工作方案来提供更好的支持性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就业环境。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建立完善的残疾人支持性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融合。
2. 原则:a. 公平公正原则:为所有残疾人提供平等的支持性服务机会;b. 个性化原则:根据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针对性的服务计划;c. 可持续发展原则:将支持性服务工作纳入长期规划,确保服务的可持续性;d. 综合协作原则:加强多部门间的协作与合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重点工作内容1. 服务信息获取与宣传a. 建立统一的残疾人支持性服务信息平台,提供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和服务项目;b. 加强宣传工作,提高残疾人对支持性服务的认知度,在社区和乡村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2. 客户评估与需求识别a. 设立评估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全面的身心评估;b. 与残疾人及其家人深入沟通,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
3. 康复训练与康复辅助器具供应a. 建立康复训练中心,为残疾人提供身体康复训练和心理康复支持;b. 提供残疾人所需的辅助器具,如轮椅、助听器等。
4. 就业培训与职业介绍a. 开展就业培训课程,提升残疾人的职业技能;b. 与各行业合作,推动符合残疾人工作能力的岗位,提供就业机会。
5. 就业支持与职业指导a. 为残疾人提供就业辅导和职业咨询服务;b. 建立残疾人就业支持网络,加强残疾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
6. 社区服务与亲友关怀a. 在社区建立残疾人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和社交支持;b. 加强残疾人家庭的支持和康复服务,提供亲友关怀的支持。
四、实施计划与保障措施1.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2. 加大财政投入,提供资金保障;3. 建立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工作进展和服务质量;4. 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残疾人支持性服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与措施
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与措施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尊重平等的认识逐渐深化,促进残疾人就业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
残疾人就业问题既关乎社会公平与人权,也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
为了解决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一系列政策与措施。
本文将聚焦于当前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与措施,从多个维度探讨其对提升残疾人就业率和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
首先,政府的支持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关键因素。
各国政府都意识到残疾人就业是一项重要任务,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法规。
比如,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了残疾人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就业权利,并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此外,政府还大力推广残疾人就业的支持性政策,比如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他们聘用残疾人。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政策保障和经济支持。
其次,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开展是提高他们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
残疾人面临的就业困难主要源于其相对较低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
因此,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的机会,可以有效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此举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也需要企业和专业培训机构的积极参与。
这些培训机构可以根据残疾人的个体差异,量身定制培训计划,为他们提供特殊的培训服务。
此外,政府还应积极鼓励企业提供实习机会,并设立相关奖励制度,鼓励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岗位培训和实践机会。
第三,社会的参与和关爱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起到重要作用。
创造一个包容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残疾人能够充分融入社会,是推动残疾人就业的关键方面。
领导干部和社区居民应加强对残疾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社会认同感和自尊心。
同时,社会也应提供适应残疾人需求的基础设施,比如无障碍通道、辅助器具等,以方便他们的出行和工作。
此外,媒体也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作用,通过报道残疾人的成功案例和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能够更好地引导公众对残疾人就业的关注和支持。
另外,建立健全的残疾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也是非常必要的。
近十年来残疾人就业研究的热点、前沿与展望
江汉学术 Jianghan Academic
Vol. 40 No. 5 Oct,2021
近十年来残疾人就业研究的热点、前沿 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历史文化学院,兰州 730000;2. 兰州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兰州 730000)
研究更好地回应宏观议题,服务于残疾人就业政 策与实践。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来源
中文文献样本来源于中国知网(CNKI)。将 检索条件设置为主题词“残疾人就业”或关键词 “残疾人就业”,来源类别设置为“核心期刊”“中 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含扩展版”)和“中 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共检索出相关文献 383 篇,剔除新闻报道、论坛报道、文学、影视评 论以及与主题不相关的其他文献 10 篇,最后收 集中文文献 373 篇。外文文献样本来源于科学 引文数据库(Web of Science)的核心合集,将检索 条件设置为“Employment of the Disabled”,共检索
增长趋势明显弱于国际残疾人就业核心期刊发 文趋势,说明国内学者对残疾人就业议题关注度 低于国际学者。
根据残疾人就业流量趋势图并结合我国残 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就业研究可以划分为具有 “金字塔”特征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10— 2012 年)主要讨论残疾人就业模式、就业障碍、 包 容 性 就 业 。 2008 年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颁 布 《关 于 促 进 残 疾 人 事 业 发 展 的 意 见》指 出 ,要 依 法推进按比例的残疾人就业模式,集中就业模式 开始落后于按比例的残疾人就业模式。2011 年,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和 世 界 银 行 发 布 了《世 界 残 疾 报 告》,包 容 性 概 念 在 残 疾 人 教 育 、残 疾 人 就 业 政 策、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得到学界关 注,两者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残疾人就业研究第一 个流量高峰出现。第二个阶段(2012—2016 年) 主 要 讨 论 残 疾 人 就 业 政 策 、残 疾 人 职 业 教 育 。 2012 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残疾人社会保 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利,一些 学 者 开 始 从 理 论 和 经 验 层 面 探 讨“ 积 极 福 利 ” “优势视角”下的残疾人就业实践。这一时期对 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讨论则和期刊特性有很大关 系 ,《中 国 特 殊 教 育》《成 人 教 育》《职 业 技 术 教 育》等期刊是残疾人就业核心文献流量出现波动 的主要原因。在这两个因素的共同所用下,残疾 人就业核心文献流量于 2014 年迎来了第二个高 峰。第三个阶段(2016—2019 年)主要讨论残疾 人精准扶贫、无障碍设施建设。2015 年国务院 印 发《关 于 积 极 推 进“ 互 联 网 + ”行 动 的 指 导 意 见》,2017 年中国残联等联合印发《贫困残疾人 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 年)》《“十三五”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文件后,互联 网与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精准扶贫、残疾人服务 均等化等议题被广泛讨论。通过检索发现 2017 年 仅《残疾人研究》针对残疾人就业议题刊载的文 章就达到了 17 篇。可见,政策和期刊的双重效应 促使残疾人就业核心文献流量迎来第三个高峰。
残疾人就业状况
残疾人就业状况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过程中,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以及享受尊严工作的权利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对于残疾人群体而言,他们在就业市场中面临着种种挑战。
本文将探讨残疾人就业的状况,并提出一些解决办法。
一、就业现状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中面临许多障碍,其中包括社会偏见、无障碍设施不足、教育机会不平等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残疾人就业率相对较低。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全球范围内,残疾人就业率仅为全人口的一半左右。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农村地区,残疾人就业的问题更加突出。
缺乏视力、听力或肢体上的障碍使得他们难以适应传统的劳动环境,进一步限制了他们的就业选择。
同时,许多雇主也缺乏对于残疾人的包容性,在招聘和雇佣过程中存在歧视行为。
二、政府角色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立法和政策制定来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和利益。
例如,制定法律禁止雇主歧视残疾人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另一方面,政府还可以投资于残疾人培训项目,提供适应他们需求的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增强他们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此外,政府还应该积极推动社会与企业共同承担责任,通过资金支持和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企业雇佣残疾人。
政府可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并推行相关的就业政策和措施,以确保残疾人融入到各个行业和职位中。
三、企业责任企业在提供残疾人就业机会方面也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企业可以通过包容性的招聘流程和职场环境,创造一个对残疾人友好的工作场所。
这包括提供无障碍设施、培训员工以适应残疾人的需求,并提供适当的工作调整,以帮助残疾人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能力。
此外,企业还可以寻找商机与残疾人相关的市场需求。
有些企业已经发现,通过聘用残疾人,并开发适合他们的产品和服务,可以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这种做法不仅符合道德和社会责任,还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上的回报。
四、社会意识提高社会对于残疾人就业问题的意识也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让更多人了解残疾人的能力和潜力,减少对于他们的偏见和歧视。
从扶持安置到能力开发:残疾人就业保障转型研究
·全面深化改革·第27卷第3期 2017年5月 Vol.27 No.3 May2017DOI:10.3969/j.issn.1674 8131.2017.03.010从扶持安置到能力开发:残疾人就业保障转型研究高圆圆(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贵州贵阳500025)摘 要:当前,我国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主要依靠经济扶持和就业安置手段,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基本保障了残疾人就业权利,并已形成相对稳定的残疾人就业格局。
但由于就业保障理念滞后、就业保障制度和就业服务体系不完善,残疾人就业难依然存在。
应转变残疾人就业保障理念,重视残疾人人力资源开发,从扶持安置向能力开发转型。
要建立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家庭等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残疾人就业能力开发体系,以能力开发为导向构建以职业培训、职业康复和扶贫开发为核心的残疾人就业扶持机制,并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以配合和推动残疾人就业保障转型,进而营造残健融合的就业环境,有效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和质量。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保障;就业能力开发;按比例安排就业;集中安置就业;自主就业;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体系;无障碍设施;残健融合中图分类号:F214.4;C913.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 8131(2017)03 0088 08一、引言1993年6月,为了促进和保护所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世界人权会议通过了《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明确指出,需要特别注意确保残疾人不受任何歧视和平等地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积极参与社会的各个方面(TheWorldConferenceonHumanRights,1993)。
就业对残疾人融入社会和参与社会活动来说尤为重要。
就业不仅提供经济收入使残疾人经济独立,还为其提供社会认同感、社会地位以及参与社会有益活动的途径(Hersh,2010),就业有利于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提升自信心。
但是,当前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却常陷入边缘化,以致不能享受与正常人同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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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8-06-10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灵活保障’的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模式研究”(14CSH052)作者简介:龚燕(1973—),女,四川盐亭人,博士,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
我国残疾人支持性就业的发展现实及推进路径[文献编码]DOI:10.3969/j.issn.1004-6917.2018.08.032龚燕(山西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4)摘要: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有利于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并有效融入社会,已成为多数国家智力及精神残疾人的首选就业方式。
我国对残疾人支持性就业试点以来,在法律政策及实施层面均有所进展,但仍存在对支持性就业的认识不深入、保障支持性就业实施的制度不健全、政府参与支持性就业缺位、开展支持性就业的资金较为匮乏等问题。
全面推行我国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应对支持性就业作合理定位,选择适宜的支持性就业模式,构建支持性就业的制度体系,保障支持性就业的资金支持,明确政府实施支持性就业的责任。
关键词:残疾人;支持性就业;融合就业中图分类号:C913.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917(2018)08-0157-052014年我国部分地方启动残疾人支持性就业的试点项目。
2016年8月,国务院《“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把残疾人支持性就业纳入制度培育,全面推行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将成为我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新方向[1]。
本文结合国际上残疾人支持性就业的制度经验,分析残疾人支持性就业的内涵及价值,讨论我国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发展的情况及问题,提出我国全面推行残疾人支持性就业,要借鉴国外成熟的残疾人支持性就业的法律制度,结合我国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发展中的问题和经验,建立健全制度指引和法律保障。
一、残疾人支持性就业的内涵及价值20世纪70年代,美国开始支持性就业的实践活动,1986年的《康复法案》对支持性就业作出了明确的定义:支持性就业意为竞争性融合就业,包含定制就业或者在以竞争性融合就业为目的进行短期工作的融合工作场所中的就业[2];欧洲国家从美国引入支持性就业后,经过实践发展,认为支持性就业是一种支持残疾人或其他弱势群体在开放的劳动力市场获得和维持付费工作的计划[3];我国在近期的政策中也对支持性就业进行了界定,即支持性就业是由专业就业辅导员专职辅助服务对象,使服务对象能够在普通企事业单位获得稳定、有收入的工作机会,直至服务对象顺利过渡、融入工作环境,工作能力得到提升,就业辅导员再逐步减少介入[4]。
由上可知,实施支持性就业的国家对支持性就业的表述尽管有所差异,但对支持性就业定义的核心即支持性就业这种就业形式的性质、服务对象以及目的达成了基本共识,即支持性就业属于融合就业,是国家对有就业支持需求的残疾人,采取适宜的支持措施促使其进入开放的劳动场所从事常态工作的一种就业形式。
从支持性就业的产生背景及特点分析,这种就业形式体现了以下的价值追求。
(一)基于维护残疾人平等权益的需要。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认为残疾人平等享有一切权利和自由,缔约国应在一切政策及方案中考虑保护和促进残疾人的人权。
在这一思维模式指导下,法律政策的关注点从残疾缺陷转向残疾人权利。
支持性就业的诞生源于美国特殊教育2018年第8期(总第278期)研究者马克·戈尔德的“换一个思路”的残疾人就业观念,“如果接受积极的辅助性支持,所有人都能完成非常复杂的工作任务”[5]。
因此,这种就业形式的着重点为,残疾人是与非残疾人享有平等权利和自由的个体,国家和社会应关注如何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而非修补缺陷,因而有义务采取一定的支持和帮助措施移除残疾人实现就业权的障碍,为残疾人创造行使权利的条件。
可见,支持性就业遵循了“权利—支持”的法律政策设计路径,其基点为残疾人权利。
(二)体现国家履行对残疾人特别扶助的义务。
支持性就业是由国家和社会提供适当的协助及资源,建立稳定的支持系统实现残疾人就业。
国家需要制定支持性就业法律政策,确保这种就业形式的推行;社会则需提供支持性就业的人员及机构支持。
而就支持性就业的具体流程而言,从寻找工作机会,根据残疾人特点进行工作匹配,开展相应的职业训练,提供工作现场的就业支持到最后残疾人稳定就业,为残疾人及雇主提供的一系列支持将贯穿始终。
在这种就业形式中,残疾人能否成功就业,取决于对残疾人及雇主双方就业需求的支持是否有效。
因而,支持性就业是国家和社会帮助残疾人实现融合就业的特别支持方式。
这种就业形式根据残疾人的个性特点采取实质而有效的支持措施,帮助残疾人就业。
(三)符合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的法律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残疾法律政策的制定目标已从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转向对社会生活的参与融合。
如《公约》将“充分和切实地参与和融入社会”作为一般原则;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明确规定为立法目的。
支持性就业是典型的融合就业模式,能够达到残疾人参与融入社会的目的。
具体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目标层面。
残疾人是否与非残疾人一起工作,享有同等的工作报酬及晋升机会是支持性就业是否成功实施的标志。
二是过程层面。
从被纳入支持性就业服务开始到实现稳定就业,残疾人不是处于被隔离保护的境地,而是在与支持机构及其服务人员、雇主及同事不断融合交流,学习并提升自身就业技能以及就业环境中人际交往的能力,从而最终实现在融合工作场所的稳定就业。
二、我国残疾人支持性就业的发展现实分析(一)我国残疾人支持性就业的发展情况。
我国大约于2000年前后引入支持性就业观念,在北京、成都及广州等大中城市有残疾人社会组织陆续开始尝试为残疾人提供支持性就业服务,期间,有少量残疾人通过支持性就业成功实现就业,这一阶段,支持性就业观念在我国开始传播,但实践运用较少;2013年,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开始与我国部分残疾人社会组织以及研究者合作,进行全面推进支持性就业的项目研究;嗣后,受国际劳工组织委托,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简称中智协)于2014年承担了支持性就业试点项目,项目周期为两年,项目实施的地点为北京、湖南、广西、山东东营、辽宁大连、吉林长春、广东深圳等7个地区。
在支持性就业试点项目的推动下,我国支持性就业观念得以进一步普及,支持性就业实践活动的地区范围迅速扩大,提供支持性就业服务的残疾人社会组织以及残疾人成功就业的数量不断增长。
2014年,支持性就业首次被纳入我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公报中,据统计,在我国5917个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中,3503名残疾人实现支持性就业[6];另据笔者依据2014年地方残疾人事业统计公报中的支持性就业数据,以及结合北京、湖南等地的实地调研资料所作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31个省级地方行政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中,至少有20个省市开展了支持性就业;支持性就业试点项目结束后,试点地区共积累支持性就业成功案例100多例[7]。
支持性就业的地方实践活动引起了政策层面的关注,中央和地方政策逐渐接受支持性就业的理念并明确提出推动支持性就业的发展。
2006年,教育部等七部门首次提出要为成年智力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娱乐活动、支持性就业等社区康复服务[8]。
2016年,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的具体举措中,明确提出发展支持性就业,并将支持性就业推广作为残疾人就业增收的重点项目[9];同年,中国残联、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制定《残疾人就业促进“十三五”实施方案》,将探索支持性就业与推进按比例就业,稳定发展集中就业,鼓励扶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以及全面推开辅助性就业,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转移就业,大力发展盲人按摩业,【社会学研究】 我国残疾人支持性就业的发展现实及推进路径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No.8.2018(Cumulatively,No.278)并列为“十三五”期间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主要措施[10]。
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将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支持性就业服务列入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中[11]。
试点期间,包括北京、湖南、吉林、广州、东营在内的5个试点区域出台了推行支持性就业的相关政策;试点结束后,针对中央推行支持性就业的政策精神,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文件。
(二)我国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发展中的问题。
具体如下:第一,缺乏对支持性就业的深入认识。
虽然我国较早引入了支持性就业观念,并有相应的实践活动,支持性就业实践逐渐呈扩大趋势,但社会中对支持性就业形成一定的观念认识仍然局限于从事支持性就业活动的残疾人社会组织、残疾人等相关主体及部分研究者,绝大多数的社会公众尚不具有对支持性就业的基本了解,也并未认识到支持性就业实施的重要性。
同时,在支持性就业法律政策及实施层面,对支持性就业的性质还未达成共识,对支持性就业的定位也较为模糊。
目前,提供支持性就业服务的残疾人社会组织虽然认同支持性就业的融合就业目标以及基本流程,但对支持性就业的服务对象范围以及支持性就业在残疾人就业体系中的地位缺乏体系化及可持续的思考。
就支持性就业的现有政策而言,其对支持性就业定位不清,存在较为混乱的状况。
比如,《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认为支持性就业是为智力残疾人提供的社区康复服务[12];此后的政策又将支持性就业纳入残疾人托养服务框架中进行界定;而在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中,支持性就业或被认为是辅助性就业体系中的一部分;或被视为推进按比例就业实施的措施置于按比例就业制度中。
第二,保障支持性就业的制度体系不健全。
目前在我国残疾人法律政策框架中,《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就业条例》等虽然可以为支持性就业的实施提供一定的制度支持。
但作为残疾人的一种特殊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关涉政府、残疾人社会组织、雇主及残疾人等多方主体的利益。
从支持性就业的实践看,支持性就业各主体的责任、残疾人社会组织及就业辅导员的资质认定和监管、对雇主的优惠补贴、与按比例就业的关系等诸环节均需要明确和具体的法律政策规定方能保证支持性就业的顺利运行和长远发展。
然而,我国尚未确立支持性就业的法律地位,未形成专门的支持性就业法律政策,已有的支持性就业相关政策规定数量较少,大多只简单提及支持性就业,未就具体实施作进一步规定。
比如,2006年至今共有7个中央政策明确提出了支持性就业,但仅有《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对支持性就业的定义进行了界定,《“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和《残疾人就业促进“十三五”实施方案》则只提出了发展就业辅导员队伍的部分措施。
第三,政府对支持性就业的参与缺位。
我国支持性就业最初是由少数大中城市的部分残疾人社会组织开展,试点项目则是在国际劳工组织的委托下,由归属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中智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