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原理复习汇总

合集下载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归纳总结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归纳总结

法的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直观的方式能够认识的法的外面联系的总和,是直观的感性对象 -- 法自己;法的本质则是深藏于法的现象以后以致依靠直观的方式无从掌握的法的内在联系,是人们对可感知的法的外面联系的真切根源的一种主观掌握和理性抽象。

法的作用:看法:法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分类:1 预期作用与本质作用:预期成效与本质成效之别 2 踊跃作用与悲观作用:对人与社会的有利性 3 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作用于人于社会关系的局势与内容之别。

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形式与本质、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即法经过其规范作用而实现其社会作用。

法的演进:某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法律制度从落伍状态向先进状态长久而迟缓发展的过程与路径。

法律权益: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方式获取利益的一种手段。

法律义务: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克制的作为或不作为方式保障权益主体获取利益的一种拘束手段。

法律行为:是指人们所实行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劳、产生法律结果的行为。

法律责任:由特定法律事实所惹起的对伤害予以赔偿、强迫执行或接受处罚的特别义务,亦即因违犯第一性义务而惹起的第二性义务。

法律发展: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包含了法律制度的变迁、法律精神的变换、法律系统的重构等在内的法律进步过程与趋向。

法律继承:不一样历史种类法律制度之间的持续、相承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继受。

法律移植:在鉴识、认可、调适、整合基础上,引进、汲取、采用、摄入、同化外国法律,使之成为本国法律系统的有机构成部分。

法律移植的范围:一是外国法;二是国际法律与老例。

法制改革: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在其社会基本属性和社会基本制度构造保持相对稳固、其现行法律制度的基本属性也不根本改变的前提下,整体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在法律的时代精神、法律的运作系统、详细法律制度等方面,自我创建、自我更新、自我完美、自我发展。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1.法律产生的决定性因素:(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2)奴隶制的出现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3.奴隶制法律的特点:(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4)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4.封建制法律的特点:(1)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3)用野蛮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5.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确认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确认法制原则6.法律的特征:(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7.法律渊源的种类:(1)制定法(2)判例法(3)习惯法(4)引证法(5)宗教法(6)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8.法律的分类:(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根本法和普通法(3)实体法和程序法(4)一般法和特别法(5)国际法和国内法(6)公法和私法(7)法系9.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和统治阶级道德之间在根本的社会阶级属性方面的一致性,决定了二者必须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和互相渗透的。

法律和道德的区别:(1)存在时间不同(2)调整的范围不同(3)实施方法不同(4)表现形式不同(5)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是一元的,而道德体系是多元的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2.社会主义法律和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活动之一(2)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要遵照一定的程序(3)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仅包括创制新法律,也包括修改和废止过时的法律(4)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其实质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4.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遵循宪法的原则(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5.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4)法律案的公布6.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国务院的部门规章(5)军事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9)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7.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特点:(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它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活动(2)这种活动必须严格地在法宝权限范围内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一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8.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正确掌握各种规范性文件相互关系的原则9.违法构成的要件:(1)违法的客体,即违法行为所损害的而为法律所保护的一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2)违法的客观要件,即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外部条件(3)违法的主体,即实施违法行为并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的人(4)违法的主观要件,即实施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2)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3)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1.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1)法制是国家所确立的法律和制度(2)法制包括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的实施(3)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4)法制的目的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所必不可少的法律秩序2.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1)有法可依(2)有法必依(3)执法必严(4)违法必究3.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①从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生来看,它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主权的产生而产生的②从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来看,有什么性质的民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制③从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方向来看,同样不能离开民主(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①社会主义法制把民主作为人民斗争的胜利成果,系统地、明确地、具体地记载和固定下来,以确认民主②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本身的指导作用引导人民做符合民主的事,从而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正确实现③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惩罚各种违法和犯罪行为,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捍卫民主4.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作用:(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确定和适用方面的作用。

法学的相关知识点总结

法学的相关知识点总结

法学的相关知识点总结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理论以及法律实践的学科,是一门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

法学的基本任务是研究和系统总结法律规定的内容和规则,揭示法律的内在规律,为法律的正确解释和正确应用提供理论依据。

法学知识点包括法律原理、法律制度、法律体系、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学方法、法学理论、法学思想、法学史、法学实践、法学研究等内容。

下面对法学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法律原理1.1 法律的基本原理法律的基本原理包括法治原则、公正原则、权利保障原则、平等原则、自由原则、责任原则等。

这些原则是法律规范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指导思想,为法治建设、司法公正、公民权利保障、社会和谐、个人自由和责任等提供了基本规范和准则。

1.2 法律的适用原则法律的适用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平等保护原则、最有利原则、法无禁止原则、法无缺陷原则等。

这些原则是指导法律适用和解释的基本规则,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1.3 法律的公共政策法律的公共政策是法律规范所追求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目的,是一种超越具体法律规定的普遍性规范和指导思想。

公共政策是法律适用和解释的一种重要依据,也是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要原则。

1.4 法律的权威性法律的权威性是法律规范的法定性、合法性和强制性,是法律规范成为社会规范的基础和条件。

法律的权威性涉及法律主权、法治国家、法律尊严、法律效力等问题,是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

二、法律制度2.1 法律制度的概念法律制度是法律规范的集合和系统,是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法律规章组织体系,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

法律制度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等各个领域的法律规章和法律组织。

2.2 法律制度的组成法律制度的组成包括法律规章、法律组织、法律程序、法律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法律规章是法律制度的主体和核心,法律组织是法律规章的实施和执行机构,法律程序是法律规章的适用和解释过程,法律机构是法律规章的制定和修改机构。

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法律基本原理与法规解析

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法律基本原理与法规解析

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法律基本原理与法规解析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法律基本原理与法规解析一、引言法学作为一门学科,探讨的是人类社会中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在考研法学复习中,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以及各种法规的解析十分重要。

本文将对上海市考研法学的复习资料进行整理和解析,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二、法律的基本原理法律的基本原理是制约和指导法律规范的核心理论。

在法学复习中,我们需要掌握以下几个基本原理。

1. 法律平等原则法律平等原则是指法律对所有人平等适用,不分种族、性别、年龄等个人差异。

在上海市考研中,我们需要了解我国宪法对法律平等原则的明确规定,并能够分析其在具体法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

2. 法律权威原则法律权威原则是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依据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

在法学复习中,我们需要了解我国法律制定的基本程序和法律权威机构的组织结构,以及其与其他法律规范的关系。

3. 法律效力原则法律效力原则是指法律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追究责任。

在复习中,我们需要了解法律效力的具体实现方式,包括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以及不同规范之间的关系。

三、法律法规解析在考研法学中,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和适用是复习的重点内容。

下面,我们将对上海市的相关法规进行解析。

1.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吸烟的决定该决定于20XX年在上海市进行了全面实施,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和提倡无烟环境。

该决定规定了场所的禁烟范围、吸烟区域的设立,以及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处罚措施。

考研复习时,我们需要了解该决定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特别是对各类场所和个人的具体限制和要求。

2. 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的基本规范和交通安全保障措施。

在考研复习中,我们需要熟悉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使用的基本规则、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意义,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要求。

3.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该条例旨在规范上海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保护城市环境和资源。

云南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民法基本原理梳理

云南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民法基本原理梳理

云南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民法基本原理梳理民法是一门研究个人和财产关系的法律学科,是法学考研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律师、法官等法律从业者必备的基础知识。

在备考过程中,对民法的梳理和理解是非常关键的。

本文将从民法的基本原理出发,对考研法学民法的复习资料进行梳理,帮助考生加深对民法的理解。

一、民法的基本原理民法作为法学的一门学科,有一些基本原理是贯穿于整个法律体系中的。

这些基本原理的理解对于考生掌握民法的核心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法治基本原则,也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对待同一法律关系的人予以一视同仁的法律保护,不得凭借身份、地位、财富等因素而对人的权益进行歧视。

考生在复习民法时,需要理解并深入思考这一原则。

2. 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自主约定合同内容,并在一定条件下自由决定是否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强调的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来进行合同订立。

在民法的学习和考试中,合同自由原则往往也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3. 义务诚实原则义务诚实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行履行。

这一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保持诚实、守信的行为,不得采取欺诈、隐瞒等不正当手段。

在学习民法时,对于义务诚实原则的理解和掌握是非常重要的。

4. 追溯力原则追溯力原则是指法律对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认定要从追溯的角度出发,以事实和法律关系发生时的状态为依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这一原则强调对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全面的、准确的认定,为追溯法律关系的产生提供法律依据。

二、民法的相关条文和知识点梳理了解民法的基本原理后,考生还需要对民法的相关条文和知识点进行梳理,做到有条不紊地掌握考点。

1. 民法总则民法总则是民法的基础,它包含了民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和规定。

在复习过程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民法总则中相关的条文和知识点,如人格权、法人、合同、无因管理等。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学科,对于理解法律的本质、运行机制以及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一些关键法理学知识点的归纳。

一、法的概念与特征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具有以下特征:1、规范性:法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式、标准和方向。

2、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3、国家强制性: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4、普遍性:法在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

5、程序性:法的制定和实施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指的是法的表现形式。

主要包括: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

6、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7、国际条约: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也是法的渊源之一。

三、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1、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

2、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人身利益、智力成果等。

3、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四、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的分类包括:1、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刑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3、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五、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理学(整本书复习重点整理)

法理学(整本书复习重点整理)

一、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方法论:1、概念:指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所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

2、内容:(1)法学方法论的原则——是法学方法体系的理论基础;A、坚持实事求是;B、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C、坚持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D、坚持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2)各种法学方法——构成法学方法体系的主干部分A、基本方法——如阶级分析方法和价值分析方法等,是普遍适用于法学研究的各个领域的方法。

它有助于揭示法律现象整体的内在本质、普遍联系和一般规律。

B、具体方法——仅仅适用于法学研究的特定领域和阶段的方法,主要用来解决法学研究中的各种具体问题。

阶级分析方法:1、概念: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

法律的存在之所以必要,就在于它是维系某种社会利益关系、利益格局所不可或缺的条件。

3、功能:(1)、对于法学的理论建设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避免走入唯心主义法学误区的必要指南;(2)、对于法律现象的历史考察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探索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历史演变规律的基本线索;(3)、对于古今中外法律制度的定性研究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有力的分析工具;(4)、对于法律实践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确立和坚持我国法制根本宗旨的重要理论参照;(这些功能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关键取决于能否用科学的态度准确理解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而夸大阶级分析方法的功用和拒斥阶级分析方法的运用,都是不科学的态度。

)价值分析方法:1、概念:是指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认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

2、作为法学基本方法的原因:因为法学的一个基本任务是揭示法的应然状态或价值属性,即回答法应当是怎样的。

法作为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规范体系,其本身就是一定价值观念的体现。

(价值这一概念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揭示了实践活动的动机和目的。

广义的价值概念还包括人们心目中关于美好事物和理想状态的观念以及关于什么是“正当”的评价标准即价值准则。

法学考试的知识点总结

法学考试的知识点总结

法学考试的知识点总结一、法学基础知识1. 法学的定义和性质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其性质是一门社会科学,其对象是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

2. 法学的分类法学可以分为公法、私法和违法三个主要分支。

其中,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劳动法等。

3. 法律的含义和分类法律是国家制定、公布和执行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根据法律的性质,可将其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4. 法律的效力和适用法律的效力包括生效、适用和解释三个方面。

法律适用的条件主要包括适用范围、适用时点和适用方法。

5. 法治的理念和原则法治是以法律为基础,依法治国,以法律约束和规范政府行为的一种基本国家制度。

法治的主要原则包括依法治国、公正平等、公开透明、有法必依、法无悬殊等。

6. 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包括法文献法、比较法、历史法、逻辑法和统计法等。

这些方法可以用于分析和解释法律问题,为法律实践提供有效的参考。

二、宪法基本知识1. 宪法的概念和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政权组织和活动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2. 宪法的内容和原则宪法的内容包括国体、国家机构、国家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等方面的规定。

宪法的原则包括民主、法治、平等、权利保障、人民主权等。

3. 宪法的修正宪法的修正是指对现行宪法的部分或全部条文进行修订。

宪法的修正程序和条件是由宪法本身和法律明确规定的。

4. 宪法的解释宪法的解释主要包括文字解释、历史解释、制度解释和价值解释等。

宪法解释权属于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

5. 宪法的保护宪法的保护主要包括宪法诉讼制度、宪法背书和监督机制、宪法责任制度等。

这些保护措施保障了宪法的权威和效力。

三、刑法基础知识1. 刑法的定义和性质刑法是规范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制裁和对社会秩序的维护的一种特殊法律学科。

2.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定、犯罪和刑罚必须相适应、举证责任和证据存在、犯错和刑罚的平等等。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一)2024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一)2024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一)引言概述: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原则和逻辑的学科,它在法学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这篇文档中,将给出第一部分的法理学知识点归纳。

分为五个大点,每个大点下又有五至九个小点进行详细阐述。

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全面梳理,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并将其应用于实际法律问题的解决。

正文:一、法的概念和种类1. 法的定义和本质2. 天然法与人为法3. 公法与私法4. 国际法与国内法5. 物质法与形式法二、法律的效力和适用1. 法律效力的概念和表现形式2. 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3. 法律解释与法律解构4. 有效法与无效法的区分5. 法的追溯和不追溯原则三、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1. 法律制度的组成和层级2. 主权法与次级法的关系3. 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区别4. 理性法与历史法的特点5. 内容法与程序法的联系和区分四、法律责任和法律关系1. 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构成要件2. 法律责任的主体和客体3. 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4.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5. 法律权能与法律行为的联系与区分五、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律理论1.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2. 实证法学与规范法学3. 归纳法学与演绎法学4. 法律学派和法学理论5. 逻辑推理与法律推理的关系总结:通过对法理学知识点的归纳,我们了解了法的概念和种类、法律的效力和适用、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法律责任和法律关系、以及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律理论等五个大点。

这些知识点为我们理解和应用法律提供了基础。

在法律实践中,我们应当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原则和规定,以公正、公平和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通过不断学习和探索法理学知识,我们可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法学专业本科法理学重点(期末考试用)

法学专业本科法理学重点(期末考试用)

法学专业本科法理学重点(期末考试用)第一篇:法学专业本科法理学重点(期末考试用)法的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分类不同)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法律责任及其构成要件(概念和要件)司法独立的职业保障(经济、身份、选任制度、惩戒制度)法制的条件(对法律本身的要求、法律的明确性、对制度的要求、对社会条件的要求)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从法律渊源看、从法典编撰传统看、从法律结构传统看、从法律使用传统看、从诉讼程序看、从职业教育传统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没有明确答案,论述题喜欢考)人治与法治的关系(同上)法的溯及力(概念)法律要素(概念)权利能力(概念)法律行为(概念、分类、特征)第二篇:山东师范大学法学二专业法理学重点一、名词解释法律规则:是明确的关于权利、义务、责任的记载和表述,是立法者意图的集中体现。

委任性原则:又叫委托性规则,指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规则内容而委托有关主体规定具体的规则内容的规则。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法律的整体,也就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共同体的全部法律。

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或法的部门,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的渊源:指法的存在形式,是由于法的产生方式的不同而表现出来的不同的表现形式,也是在法的适用与解释中可援引的意义上的规范。

法的溯及力:法律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法的编纂:指立法主体在对某一部门法全部现行法进行审查、清理、补充、修改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系统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部门法典的活动。

权利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行为能力: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参加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法律责任:相关主体因违犯法律上的义务或由于法律规定而应当承受的强制性负担。

法的价值:法这种特定的事物或现象能够满足人类在谋求生存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需要的内在属性。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重点整理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重点整理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重点整理上课也许没认真听,假如有遗忘的请联系下,及时补充,感谢!第一编法学概论第一章:一、法学体系的划分(一)从部门法划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二)从认识论划分: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二、边缘法学边缘法学指横跨两个学科或由两个学科整合而成的,如:法律社会学,法律内心学,法医(表现为法学+其他学科)第二章:一、法理学在中国的进展1、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是中国法理学进展的客观基础;2、改革与开放是我国法理学进展的历史课堂;第三章:一、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作用1、法理学是法学的普通理论;2、法理学是法学的办法论;3、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第二编法的本体第四章一、啥是法(名解-重点掌握)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日子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以确认、爱护和进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概念反映出的四方面内容:规范性;强制性;阶级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二、法的本质1、阶级意志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日子条件所决定的;三、法的特征1、特别规范性,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规范;2、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3、权利义务性,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规范;4、国家强制性,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第五章一、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二、法律概念是法律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对各种法律事实举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概念与日常日子用语中的概念别同,它具有明确性、规范性、统一性等特点。

法律概念是构成整个法律体系的原子,是法律知识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

三、法律概念的分类:1、内容分:涉人;涉事;涉物2、涵盖面分:普通法与部门法;3、所涉及的对象分;主体、客体、内容、事实;四、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作为构成法的最要紧的要素,指的是规定权利和义务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讲是对一具事实状态给予一种确定的法律指示和规定。

《法学基本原理概论》知识点梳理

《法学基本原理概论》知识点梳理

《法学基本原理概论》知识点梳理法学基本原理概论知识点梳理本文将梳理《法学基本原理概论》的知识点。

在这门课程中,我们将研究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概念,这些原理和概念是我们理解和应用法律的基础。

一、法学的定义和特征- 法学的定义: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及其实施、适用和发展的学科。

- 法学的特征:客观性、规范性、综合性和实践性。

二、法学的基本原理1. 法的合理性原理:法律应当合理、公正和合法。

2. 法的权威性原理:法律的规范力量来源于国家的权威和公民的尊重。

3. 法的普遍性原理:法律应适用于所有的人民和地区,无论其社会地位或经济条件如何。

4. 法的符号性原理:法律应当是可预见、明确和准确的。

5. 法的平衡性原理:法律应当平衡不同权益和利益之间的冲突。

6. 法治原则:法律应当约束国家行为和公民行为,国家及公民都应遵守法律。

7. 法的历史性原理:法律的存在和发展是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三、法学的基本概念1. 法律:由国家制定、公布并由其强制执行的规范性规则。

2. 法律权利:个人或团体依法享有的权益。

3. 法律关系:法律主体之间基于法律产生的法律上的联系。

4. 法治:以法律为基础,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的原则。

5. 司法: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审判来实现公正和正义。

6. 法学方法:研究法学问题所采用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

7. 法学研究的对象: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等。

四、法学的发展与应用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应用领域。

1. 法学在立法中的应用:法学知识对法律制定和修改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2. 法学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法学理论和原理对司法案件的判决和裁决具有指导意义。

3. 法学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法学知识帮助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权利。

4. 法学在社会管理中的应用:法学对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具有指导作用。

5. 法学在学术研究中的应用:法学研究对法学理论的深化和法学体系的完善起到重要作用。

法考全部法学知识点总结

法考全部法学知识点总结

法考全部法学知识点总结一、法律原理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普遍规范和规则,是一种为人们生活和活动制定的规范性行为准则。

法律是用来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的。

2. 法律的性质法律的性质包括法律的强制性、普遍性、特殊性、稳定性和适用性等。

3. 法律的功能法律的功能包括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成员的权益、规范公民行为等。

4. 法律的来源法律的来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5. 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包括法律适用范围、法律适用的原则、法律解释的方法等。

6. 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包括法律权利的产生和行使、法律责任的形成和承担、法律义务的履行等。

7. 法律的变更和消灭法律的变更和消灭包括法律的修改、废止、失效等。

8.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包括体系的构成要素、层级关系、功能分工等。

9. 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包括法律文件、法律文件的形式、内容、效力等。

10.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

二、法律体系1. 法律体系的构成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2. 法律体系的层级关系法律体系包括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专法与常规法的关系,集体法与个别法的关系等。

3. 法律体系的功能分工法律体系包括各类法律文件的功能分工、不同层级法律的协调关系等。

4. 法律体系的发展动向法律体系的发展动向包括法律体系的演变、法律体系的变革、法律体系的完善等。

三、法律制度1. 法律体系的领域划分法律体系的领域划分包括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宪法等。

2. 法律体系的制度构成法律体系的制度构成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检察等。

3. 法律体系的法律责任法律体系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

4. 法律体系的维权机制法律体系的维权机制包括法律行使和维护方式、法律救济机构、法律纠纷解决途径等。

5. 法律体系的运行机制法律体系的运行机制包括法律执行、维护、监督等。

学法学必备知识点总结

学法学必备知识点总结

学法学必备知识点总结
一、法律的基本原理
1.法律的定义和特征
法律是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规范,其特征包括普遍性、强制性、明确性和永久性。

2.法律的职能
法律的职能主要有规范性、引导性、保护性和调整性。

3.法律的形成过程
法律的形成过程包括立法、公布、施行和适用。

4.法律的自觉性和自为性
法律具有一定的自觉性和自为性,即法律要依靠自身的规范力量来实现其目的。

5.法律的效力
法律的效力表现为绝对强制力和相对强制力。

二、法律的体系
1.法律的种类
法律可以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劳动法、国际法等种类。

2.法律的层级
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层级。

3.法律的关系
法律之间存在着上下位关系和一般特殊关系。

4.法律的适用
法律的适用包括适用法律和适用法的规则。

三、法律制度
1.国家的法律制度
国家的法律制度包括宪法的地位、法律的发展、司法的审查等内容。

2.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包括审判权、检查权和检察权等内容。

3.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法律制度、监察机关制度等。

法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需要深入学习和研究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

掌握法律的基本原理、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是学习法学的必备知识点。

希望本文对学习法学的必备知识点进行了
清晰的总结和介绍,能够帮助有需要的读者更好地了解法学、学习法学。

山东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民法基本原理概述

山东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民法基本原理概述

山东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民法基本原理概述民法基本原理是指民法学的基础理论和原则,是民法学习与研究的起点。

它在民法体系中具有根本性、普遍性以及支配性的地位,对于法学专业考研学生来说,了解和掌握民法基本原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对山东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民法基本原理进行概述。

一、民法基本原理的概念和作用民法基本原理是民法学的基石,它是在实践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体现了人们对法律规范、社会关系和人类行为的合理性的认识。

民法基本原理具有指导民法立法、适用和解释的功能,为解决民事纠纷提供了准则和依据。

二、民法基本原理的内容1. 民事主体平等原则:即民事主体在法律面前应当平等,不分贵贱、强弱。

这一原则是民法学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之一。

2. 诚实信用原则:即民事关系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行事,保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以欺诈、误导等手段损害他人权益。

3. 自由意思原则:即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应当基于自由意思的表达和相互协商,自愿达成合约。

4. 保护良好风俗习惯原则:即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尊重和保护社会良好的风俗习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不得违反道德准则。

5.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建立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其基本权利,防止不当侵害。

三、民法基本原理的适用与实践1. 民法基本原理在民事立法中的应用:民法基本原理是民事立法的重要依据之一,立法者应当根据民法基本原理制定和修改民事法律规范。

2. 民法基本原理在民事案件的审判中的适用:民事案件的审判应当依据民法基本原理进行,确保法律适用的公正和合理。

3. 民法基本原理在民事法律文书的起草中的体现:民事法律文书的起草应当遵循民法基本原理,准确、清晰地表达法律关系和当事人权益。

4. 民法基本原理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法学研究者在研究民法问题时,应当结合民法基本原理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为民法学科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四、民法基本原理的完善与发展民法基本原理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需要根据社会发展和人类行为特点进行不断完善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题库(含答案)

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题库(含答案)

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题库(含答案)一、选择题1.马克思主义认为,两个以上阶级的存在的前提是()。

A.不同的经济利益B.政治的差异C.文化的差异D.以上都是答案:A2. 运用辩证法的思想来研究社会和法律问题,可以得到的启示是,要把握()。

A.问题的全貌B.问题的实质C.问题的本质D.以上都是答案:D3. 《宣言》中指出:“整个历史,无论是传统的东方的还是现代的西方的,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句话强调的是()。

A.历史上阶级斗争的普遍性B.阶级斗争持续的时间长C.阶级斗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D.以上都是答案:A4.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途径是()。

A.制定法律B.严格执法C.加强司法D.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答案:D5.关于“法”的本质,马克思主义认为()。

A.法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B.法是处置社会矛盾的手段C.法是现代国家权力的核心之一D.以上都是答案:A6.“物权是个人与以所有制形式归集的物质财产的关系”的说法属于()。

A.资产阶级法学B.社会主义法学C.小资产阶级法学D.以上都不是答案:A二、简答题1.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说明阶级斗争决定社会制度变革的方向和历史进步的动力机制,并说出阶级斗争对人类发展的重要意义。

答: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在人类社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阶级斗争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决定着社会制度变革的方向和历史进步的动力机制。

阶级斗争可以促进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推动社会的前进和进步。

通过阶级斗争,实现阶级的觉醒和自觉,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2.现代法律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简要说明。

答:现代法律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世俗性:现代法律与宗教法律有别,不再以宗教为依据,而是建立在法治原则上,追求合理性和同理心,避免以为基础的不合理和偏见。

(2)普遍性:现代法律是普遍适用于所有公民的法律,它以普遍化为特征,在平等的基础上规范着每个人和物。

法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法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法学知识点归纳总结1. 法律的定义和分类法律是指规范人们社会行为,保障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社会规范。

根据法律的性质、作用和法律产生的程序,可以将法律分为不同的分类。

按照性质分,可以分为公法和私法;按照作用分,可以分为强制性法律和非强制性法律;按照法律产生的程序分,可以分为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等等。

2. 法律原理法律原理是法律的核心思想和基本精神的总和,具有普遍性和永久性的规范作用。

法律原理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正义原则、安全法原则、自愿原则、民主原则、权责平衡原则等。

3.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一国或地区管辖范围内的规范构成的系统整体。

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法、惯例法等构成。

不同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法律体系。

4. 法律权利法律权利是指依法赋予公民和组织的利益,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

法律权利具有受法律保护和依法享有的特点。

5.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在依法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时,由于违反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6. 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对社会的约束和规范作用。

法律效力包括法定效力、司法效力和行政效力等。

7.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法律规范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和解释。

包括法律适用原则、法律适用范围等。

8. 法治国家法治国家是以法律为基础,依法治国的国家。

法治国家包括法律面临问题有规则、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法治国家的特点和优点。

9. 法官的角色和职责法官是公正、独立的司法行为人。

法官的主要职责包括审理案件、解决矛盾、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等。

10.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政府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服务。

法律援助包括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普及、代理诉讼等。

11. 法学思维法学思维是指运用法学知识和法律思维方式处理法律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

法学思维包括逻辑思维、分析思维、比较思维等。

12. 法学方法法学方法是指研究法律问题的方法。

法学专业考研复习资料宪法基本原理概念梳理

法学专业考研复习资料宪法基本原理概念梳理

法学专业考研复习资料宪法基本原理概念梳理在法学专业的考研复习中,宪法是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许多法学专业考研生都会选择这门学科。

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理概念对于考生取得好成绩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宪法的基本原理概念进行梳理,以帮助考生复习备考。

一、宪法的基本原理概念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宪法的基本原理是宪法制度的核心,它们为国家的政治体制、国家组织形式、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提供了基本框架。

1. 法治原理法治原理强调国家和社会的运转应该基于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法律是行为的准绳和限制。

法治原则要求所有公民和政府机构都必须依法行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认为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代表来行使国家的主权。

这一原则保证了人民对国家事务的决策权,包括宪法的修订。

3. 三权分立原则三权分立原则是现代宪政的基石之一,它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个独立的机构,并限制它们的权力行使,以保证国家的权力不被滥用。

4. 人权原则人权原则强调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通常包括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如言论自由、财产权、平等权利等。

5. 法律权威原则法律权威原则指明法律是国家行使权力的基础和依据,所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应当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行使职权。

二、宪法的基本原理关系分析宪法的基本原理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宪法体系的基础和保障。

首先,法治原则是宪法的根本原则,它规定了国家行使权力的基本方式和范围。

法治原则保证了宪法制度的正当性和稳定性。

其次,人民主权原则是宪法民主性的基石,它强调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民主性。

三权分立原则是法治原则和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体现,它保证了政府机构之间的相互制衡和权力的分立,防止权力滥用。

人权原则作为宪法的基本价值和理念,保障了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法治和民主的基础。

陕西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基本原理梳理

陕西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基本原理梳理

陕西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基本原理梳理一、引言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权力的行使方式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在法学考研中,掌握宪法的基本原理是极为重要的。

本文将对陕西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中的宪法基本原理进行梳理,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

二、宪法的源起与发展宪法的源起可追溯到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的产生,标志着宪法的历史进程的开始。

自那时起,各国纷纷建立宪法,并逐渐完善宪法的内容和体系。

三、宪法的基本原理梳理1. 国家机构组织原理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

这些机构相互制约、互相配合,形成了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

2. 权力分立原则宪法通过权力分立原则,将国家的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个部分,并规定了各个权力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保障国家权力的平衡和制衡,以防止滥权和专制。

3. 公民权利保障原则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财产权等。

这些权利在宪法中被视为不可侵犯的,国家机构和其他公民都必须尊重和保护这些权利。

4.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宪法的核心和灵魂,它要求国家行使权力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并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监督。

法治原则的落实,既保证了公民的权利,也确保了国家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5. 宪法的可变性原则宪法是一个动态的文书,需要根据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进行修正和完善。

宪法的修订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以保证修订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宪法基本原理的实践与启示宪法的基本原理并非空洞的理论,而是需要通过实践来落实和验证。

陕西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中的案例分析和实践研讨将有助于考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宪法的基本原理。

1.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一些具体的案例,可以将宪法的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相结合,帮助考生理解并应用宪法原理。

例如,通过分析某国家的选举制度和人权保护问题,考生可以深入了解权力分立原理和公民权利保障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学原理复习汇总1.法律与新闻传媒之间的关系:哪些部门法与新闻传媒业有关?民法(著作权法、合同法、侵权法、民法通则);刑法2.职务犯罪(可能会有案例分析):央视女记者涉嫌受贿案(利用记者职务之便,非典型的职务犯罪)潜规则与明规则:吴云鹏校长的笑话典型职务犯罪——山西矿难11记者受贿封口费的风险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鄯宝红、安小虎分别收受现金2万元、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记者王东平、谭旭各收受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

附:(著作权问题)a媒体转载的规定;b引用他人素材的注意事项——时事新闻与非时事新闻;c合理使用3.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了解):a实证主义——法与道德无必然联系,恶法亦法所有的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不必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和道德可以是分离的。

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b非实证主义——理想主义者-恶法非法非实证主义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要素。

这就意味着这类法的概念中不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

大致上,我们可以将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分为两类:(1)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唯一定义要以传统的自然法理论为代表;洛克卢梭(2)以内容的正确性与权威性制定和(或)社会实效性要素同时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代表是超越自然法与法实证主义之争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的那些法学理论4.我国有哪些法律部门?a公法:宪法行政法经济法(部分)刑法程序法(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法)b私法:民商法c社会法:社会法经济法(部分)d我国法律部门的层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法系的概念:法系是比较法学上的基本概念,凡属于同一文化传统的法律就构成一个法系。

a大陆法系:是指以古罗马法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诉讼制度为纠问制。

主要法律的表现形式均为法典,又称为法典法系。

(欧洲大陆,特别是法国和德国)b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基础和传统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诉讼体制为对抗制,陪审制度,不区分公法与私法。

以判例法为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又称为判例法系。

(英国,美国、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地区等)与法律体系是有区别的: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例如:民法、行政法、刑法等等。

6.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有什么关系?法律条文与法律规则不是对应关系!a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在逻辑结构上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构成。

b法律原则: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规范有些法律条文并不表示任何法律规则。

7.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一一对应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法应该以权利为本位,保障权利限制权力,这也是新闻职业的宗旨。

8.权利救济:权利的救济,是指法律上的权利被侵害时,如何用法律所规定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权利的救济保障权利的实现,根据救济的方式可以分为自力救济和他力救济,根据救济的不同性质,可以分为宪法权利救济、民法权利救济、行政权利救济等。

案例: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要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

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

”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9.表达自由与民法或宪法规定的其他权利有何冲突?传媒领域可能的权利冲突·表达自由与名誉权名誉权(right of reputation),是公民、法人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

表达自由不意味着可以捏造虚假事实,也不意味着可以侮辱他人,否则将导致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权受到损害。

它们之间的冲突,通过各国诽谤法进行协调。

在我国,侵害名誉权既作为独立的诉求受到民法的调整,也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侮辱、诽谤罪。

·表达自由与隐私权隐私权(right to privacy),是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公民行使表达自由不能随意公开他人与社会生活无关的私人事项,否则便侵犯了别人的隐私。

·表达自由与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关乎社会安全和绝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各国通常都认为公共利益的价值更大,应当先于表达自由受到保护。

尤其在某些特殊时期,在符合法律规定且为特定情形所必须的前提下,常常会对表达自由有所限制,比如规定媒体不得发布某些特定内容的新闻或对此类信息施加相当严格的审查,以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转。

·表达自由与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关乎国家的存亡,是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任何国家都把维护自身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禁止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公民在行使表达自由的过程中,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

各国通常利用刑法来调整和惩罚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比如我国《刑法》就明确规定了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泄露国家秘密罪等各种罪名。

(新闻从业者还要保守国家秘密)·表达自由与司法公正司法的公正与独立是法治的根基,而获得公正审判也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之一。

传媒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通过采访、报道行使其表达自由的权利时,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既要保障表达自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扰,实现司法公开、监督的目的,同时也要尽量避免表达自由的不当行使对司法公正的妨害。

各国大都通过法律来规范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少国家还有专门的藐视法庭法或藐视法庭罪。

同样,我国也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来避免不当行使表达自由对司法公正的危害,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等。

侵权——符合法律规定的类型化的权利被侵犯。

权利冲突——两个主体之间不同权利发生矛盾。

案例:《秋菊打官司》案10.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是调整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在从事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称。

民法是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重要的基本法。

案例: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百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11.民法的调整对象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是指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为了实现财产利益,在从事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基本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不能作为财产:不能被支配的资源(日月大气)人体器官非民法的财产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官方的调拨12.法人(法人不是个人,是个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的法律特征表现在如下方面:第一、法人是按照一定方式组成的社会组织。

如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第二、法人是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成立的。

如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经过批准或登记程序等。

第三、法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要点:无财产则无法人,法人内部是封闭的13.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以其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由法律直接规定。

第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况的影响。

第三、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只在法定情形下才依法定程序受到限制或被取消。

第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从内容上看既包括因实施合法行为而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又包括因实施违法行为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指达到一定年龄,智力正常的自然人享有的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上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指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和精神不健全而不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后果的成年人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其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其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它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应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14. 民事权利与救济-案例案例一:周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某彩扩店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

周某于约定日期去取相片,彩扩店告知:因失火,其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

周某非常痛苦,诉至法院请求彩扩店赔偿胶卷费、冲印费损失及精神损害。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CD A彩扩店侵害了周某的财产权和肖像权B彩扩店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C彩扩店应当赔偿胶卷费并返还冲洗费D周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当得到支持案例二:某影楼与甲约定:“影楼为甲免费拍写真集,甲允许影楼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

”后甲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种性药品广告上。

经查,制药公司是从该影楼花50元买到该照片的。

(要点著作权与肖像权)ABC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某影楼侵害了甲的肖像权B某影楼享有甲写真照片的版权C某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D制药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案例三: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

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侵犯了模特的隐私权)A乙发表照片侵犯了甲的隐私权B乙发表照片已取得甲的默示同意,不构成侵权C甲是照片的合作作者,乙发表照片应向其支付报酬D乙是照片的著作权人,出版发行该照片是合法行使著作权的行为15.名誉权与隐私权(重点了解):(1)名誉权侵权形态A、侮辱:书面、口头、暴力性的人身攻击B、诽谤: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