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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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学校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休学复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休学是指学生因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特殊原因等,暂时停止学业,并经学校批准的一种特殊学籍状态。

复学是指休学期满后,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恢复学业。

第二章休学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休学:(一)因病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达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二)一学期请病(事)假累计缺课达到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三)因家庭原因、特殊原因等,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

第五条申请休学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一)休学申请书;(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三)学校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学校对学生休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办理休学手续。

第七条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

休学期间,学生不享受学校提供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各项待遇。

第三章复学第八条休学期满后,学生可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复学申请需在休学期满前一个月提出。

第九条申请复学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一)复学申请书;(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三)学校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复学后,由学校编入适当班级就学。

复学后,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补齐休学期间的课程。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网上办理第十四条学生休学、复学申请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理。

第十五条学生在网上办理休学、复学申请时,需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学校对网上办理的休学、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可打印休学、复学证明。

学生转学 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 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复学管理制度一、转学管理制度1. 转学申请学生若需转学,需提前向原就读学校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家长签字同意。

申请需说明转学原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2. 转学审批原就读学校接到转学申请后,将根据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若符合规定,将给予同意转学并提供转学手续。

3. 转学手续学生及家长需准备齐全转学所需的文件,包括原学校证明、新学校录取通知书等。

转学手续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 新学校接收新学校接收转学生后,将根据学生原有的学习情况进行转学调查,并确定学生的班级和课程安排。

5. 转学后续学生转学后,需立即报到新学校,并参加新学期的教学活动。

原就读学校需通知学生已完成转学手续。

二、复学管理制度1. 复学申请学生若因病假或其他特殊原因离校一段时间,需提前向学校递交书面复学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学生在申请时需说明复学原因,并保证具备复学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 复学审批学校接到学生复学申请后,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若符合规定,将给予同意复学。

3. 复学手续学生及家长需准备齐全复学所需的文件,包括医院证明、家长同意书等。

复学手续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 复学回访学生复学后,学校将对学生的身心状况进行回访,确保学生适应校园生活。

若有需要,学校将提供相关辅导和帮助。

5. 复学记录学生在复学后,学校将在学籍记录中标明学生的复学信息,保障学生权益并便于后续管理。

以上便是学生转学复学的管理制度,希望学生和家长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学生顺利转学复学并顺利完成学业。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学校学生休学_复课制度

学校学生休学_复课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学生休学复课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休学条件1. 学生因疾病、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2.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学年,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

3. 学生休学期间,应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三、休学程序1. 学生申请休学,需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休学申请;(2)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诊断证明、家庭情况说明等);(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学生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系)辅导员,辅导员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处。

3. 学校学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 学校学生处将审核结果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系)。

5. 学生所在学院(系)辅导员将休学决定通知学生,并做好学生休学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复课条件1. 学生休学期满后,需申请复学。

2. 学生复学条件:(1)休学期间,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2)休学期间,学生应主动与所在学院(系)保持联系,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3)学生复学后,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补修休学期间所缺课程。

五、复课程序1. 学生申请复学,需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复学申请;(2)休学期间相关证明材料;(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学生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系)辅导员,辅导员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处。

3. 学校学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 学校学生处将审核结果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系)。

5. 学生所在学院(系)辅导员将复学决定通知学生,并做好学生复学后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六、其他1. 学生休学复课期间,学校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

2. 学生休学复课期间,学校将保留学生学籍,但学生休学期间所修课程成绩不予计算。

中学休复学管理制度

中学休复学管理制度

中学休复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生休学和复学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休学的条件和程序1. 学生因家庭变故、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休学的期限应在一个学年内,最长不超过两个学年。

3. 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及时办理复学手续,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学习。

4. 学校应当建立休学学生档案,详细记录学生休学的原因、期限等信息,以备查阅。

5. 学生休学期间不得参加任何社会活动或外出打工,必须按时复学。

三、复学的条件和程序1. 学生休学期满后申请复学,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复学前应当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适合学习。

3. 学生复学后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补课,恢复学习状态。

4. 学生复学后,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5. 学生如有不适应或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辅导员反映,寻求帮助。

四、学校的责任1. 学校应当制定完善的休学和复学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流程和程序。

2.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 学校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休学和复学学生进行调查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4.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休学和复学情况,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五、学生的责任1. 学生要认真学习,按时上课,遵守纪律,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2. 学生要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

3. 学生要主动了解学校的休学和复学管理制度,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4. 学生要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锻炼自己,提高综合素质。

六、监督检查1. 学校要定期组织对休学和复学学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生按规定执行。

2. 学校要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对违反休学和复学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

3. 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引导,提高教师对学生休学和复学的管理意识和能力。

学校休复学管理制度

学校休复学管理制度

学校休复学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落实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休复学管理的相关政策,确保学生的学习安全和健康,我校制定了本休复学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休复学的各项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二、休学管理1. 休学条件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休学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批准方可休学。

休学期间需经常向学校请假。

2. 休学手续学生休学前需办理休学手续,具体包括填写休学申请表、交纳相关手续费用等。

学生休学还需交还校园卡、宿舍钥匙等物品。

3. 休学期限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学期,超过一学期需重新审核批准。

休学期满后需提前报告学校复学计划。

4. 休学复学学生休学期满需提前报告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学。

复学时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填写复学申请表、交纳相关费用等。

三、复学管理1. 复学条件学生休学期满,经学校审核通过方可复学。

复学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体健康证明、复学申请表等。

2. 复学手续学生复学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填写复学申请表、支付复学费用等。

复学时需领取校园卡、宿舍钥匙等物品。

3. 复学期限学生复学后需按照学校规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学习。

复学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学校报告请假原因。

4. 复学限制学生复学后需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制度,如有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四、休复学管理要求1. 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如发现有患病学生,学校应及时提供帮助。

2.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生休复学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学生休复学各项手续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3. 学校要对学生休复学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学生休复学的合法性和正常进行。

4.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休复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对学校休复学制度的认识和遵守度。

五、总结学校休复学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师生员工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将严格执行休复学管理制度,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学习和工作顺利进行。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一、转学小学区内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出学校联系,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小学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盖章、备案。

学校将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卡中“转学情况”栏目。

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学校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学校如确因班级学额过多无法接纳,应告知监护人到教育局,由教育局另行协调安排。

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学籍卡由转出学校密封后交学生或监护人携带,学校留存复印件。

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学籍卡。

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学籍卡的附件一并密封。

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二、休学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小学每天按6课时计算)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审批,报批时带监护人的书面休学申请、就医的相关证明、就医交费凭证、休学学生班级座谈会记录及学校审核情况等相关材料。

因伤病申请休学的,需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

学校要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有些材料可用复印件)作为休学证明存根的附件保存备查。

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制度

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小学生。

第三条小学生休学、转学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学生、家长意愿;2. 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3.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4.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休学管理第四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学校收到休学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休学条件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批准休学。

第六条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七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保留其学籍,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

第八条学生休学期满后,如需复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复学证明材料。

第九条学校收到复学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复学条件的,予以批准复学。

第十条学生复学后,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确保学生尽快适应学校生活。

第三章转学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学校收到转学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转学条件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批准转学。

第十三条学生转学后,学校应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将学生的学籍、成绩等相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

第十四条转入学校应在收到学生转学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手续,并安排学生入学。

第十五条学生转学后,学校应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四章休学、转学材料第十六条学生休学、转学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休学、转学申请;2.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 休学原因证明材料(如病历、户口迁移证明等);4. 转学原因证明材料(如户口迁移证明、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5. 学校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学生转学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复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生转学和复学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的转学和复学事宜。

三、学生转学管理1. 转学条件(1)学生转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须经原校同意。

(2)已完成处分期满、没有未了事项的学生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3)转学申请必须提前向原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相关材料并得到原校同意。

2. 转学程序(1)学生向原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

(2)原校教务处做相关手续的核实。

(3)原校负责出具离校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资料和相关材料转至新校。

(4)新校接受学生转学申请,核实学生资料并办理入学手续。

3. 转学后管理(1)新校按照学生的专业课程、选课等情况安排学习计划。

(2)学生转入新校后,须按照新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学习义务。

(3)对于转学学生的表现,新校将建立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评估。

四、学生复学管理1. 复学对象(1)经外出就业的学生,返回学校复学。

(2)完成休学手续且达到复学条件的学生。

(3)完成休学期限,有意愿返校继续学业的学生。

2. 复学手续(1)学生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填写《复学申请表》。

(2)经教务处审核,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3)学生交齐有关费用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安排开学手续。

3. 复学后管理(1)新学期开始后,学生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参加学习。

(2)复学学生在学习期间,需遵守校规,恪守纪律,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3)复学学生的表现将被纳入学校的评定体系中,对其学业和行为进行跟踪和评估。

五、学生转学复学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 监督机制(1)学校设立学生转学复学审批机构,对学生的转学复学申请进行审查。

(2)建立学生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学生信息的综合管理。

2. 考核评估(1)学校定期对学生转学复学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纠正处分。

学生休学及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休学及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休学及复学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观念的变化,学生休学及复学管理制度越来越受到关注。

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休学及复学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学生个人发展和学校教育质量。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展开探讨学生休学及复学管理制度。

一、学生休学管理学生休学是指学生在一定期限内暂时停止正常学习活动并保留学籍的一种教育管理措施。

休学可以让学生有机会调整心态,处理个人问题,同时也给予学生适当的时间和空间进行自我探索和成长。

因此,学生休学管理应该制定明确的规定,包括休学申请、休学期限和要求。

同时,学校要做好相关辅导工作,帮助学生度过休学期间的难关。

二、学生复学管理学生复学是指已经休学的学生重新参加学校正常的学习活动的过程。

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学生复学管理制度,包括复学条件、复学手续和复学安排等方面的规定。

在学生申请复学后,学校要及时核实学生的休学期限和学习状况,并进行个别辅导和管理指导,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复学并适应学习生活。

三、学生休学原因学生休学的原因各异,常见的有身体健康、个人发展、家庭问题等。

学校应该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协助。

同时,学校也要加强对学生休学原因的调查和分析,为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休学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四、学生休学影响学生休学虽然给予学生一定的成长和发展机会,但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方面,休学对学生学业的连续性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学生可能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来追赶学习进度。

另一方面,学生休学还可能导致他们与同学之间的交流和互动的中断,对人际关系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因此,学生休学管理应该充分考虑这些影响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五、学生复学准备学生复学前的准备工作十分重要。

学校可以组织专门的复学准备活动,包括学习辅导、心理辅导和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指导。

同时,学校还可以做好复学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帮助他们建立起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支持体系。

六、学生复学后的教学管理学生复学后,学校要加大对其的教学管理力度。

转学 休学 复学管理制度

转学 休学 复学管理制度

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1. 转学申请条件:(1)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应提前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符合原学校相关规定的学生方可申请转学。

(3)公派留学生、外籍留学生和台湾、香港、澳门学生转学应按照国际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 转学审批程序:(1)学生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后,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受理。

(2)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会审查学生的转学申请,核实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批。

(3)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将初步审批通过的转学申请报送学校领导批准。

(4)学校领导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转学申请。

3. 转学手续:(1)学生转学获得批准后,需向原学校办理离校手续,包括交还学籍、证明文件等。

(2)学生需要持学校颁发的转学证明文件到目标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 转学后的管理:(1)转学生需按照目标学校的要求参加相关入学培训、考试及注册手续。

(2)学校需要及时将转学生的相关信息报送教育部门进行资料更新和统计。

二、休学管理制度1. 休学申请条件:(1)学生因病、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学生的休学申请将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休学。

2. 休学申请流程:(1)学生提出休学申请后,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受理。

(2)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会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初步审批。

(3)学校领导根据教务处的审核意见,综合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休学申请。

3. 休学期限:(1)学生休学期限不得超过学年,需在规定期限内复学。

(2)学生休学期间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报告复学意向。

4. 休学手续:(1)学生休学前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休学。

(2)学生休学期间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并于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学手续。

5. 休学期间管理:(1)休学期间学生需保持联系,及时向学校报告休学期间的情况及复学意向。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

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

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

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

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制度样本

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制度样本

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根据《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校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制度如下:1.学生转出:因家庭搬迁、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走的,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信息网络中心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出。

2.学生转入:须由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时间内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由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按照上级要求办理转入相关手续。

3.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如无特殊情况,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4.学生休学: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可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级(含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

5.学生患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的,学校应令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其到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治疗期在半年以上的,应令其休学。

6.患有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其他疾病的学生,学校可令其休学。

7.休学期限为一年。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8.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复学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其康复证明,学校审查核准,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

9.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准退学,若丧失学习能力,可于学校申请送教上门。

擅自退学或因学校工作失误导致学生退学,按《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楼道、楼梯安全管理值班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楼道楼梯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杜绝拥挤踩踏事故发生,保护学生的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望值班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1、加强楼道楼梯管理是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部位是教学楼楼道和楼梯等学生集中通过的主要通道;重点时段是课间休息、课间操和集中放学时间、大型集会或地震、火灾及安全演练时大规模集体活动的人员在紧急疏散中的楼道安全问题应高度重视。

学校休复学管理制度

学校休复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休学申请1. 学生因病、因事需要休学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因病休学,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方案。

3. 学生因事休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需延长休学期限的,须由学校审批。

三、休学手续1. 学生提出休学申请后,学校将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2.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将保留其学籍。

3. 学生休学期间,需按时缴纳学费,但学校可给予适当减免。

4. 学生休学期间,如需复学,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复学手续1. 学生病愈或事由消除后,需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复学证明。

2. 学校对学生的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学生复学后,学校将恢复其学籍,并按照学校规定补齐休学期间的课程。

4. 学生复学后,如需补考,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

五、休学期间的管理1.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将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2.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鼓励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学生休学期间,如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学生未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擅自离校的,学校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 学生休学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规范学生的学籍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结业等事项。

第四条学生入学(一)学生入学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规定,参加统一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经学校录取后,方能取得学籍。

(二)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转学(一)学生因家庭迁移等原因需要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二)学生转学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转学的,学校不得承认其学籍。

(三)学生转学后,学校应及时将学生学籍档案转至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应在收到学籍档案后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学生休学、复学(一)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期。

休学期满后,学生可以申请复学。

学生复学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入学手续。

(三)学生休学、复学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休学、复学的,学校不得承认其学籍。

第七条学生退学(一)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退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二)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及时将学生学籍档案转至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学生退学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退学的,学校不得承认其学籍。

第八条学生毕业、结业(一)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

中小学休复学管理制度

中小学休复学管理制度

中小学休复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中小学休复学工作,保障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加强教育对学生的监护和引导,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小学休复学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休复学工作应当坚持以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为中心,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为目标,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为原则。

第四条中小学休复学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安全、公平、公正、科学和人文的原则。

第二章休学第五条学生休学应当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监护人同意和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应由学校派员到家或住处了解情况,必要时可以邀请医生参与,在家或住处提供帮助和指导,使学生能够适当休息和接受治疗。

第七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做好对学生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学生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和学习指导,保持与学生的联系,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第三章复学第八条学生复学应当经过学生监护人同意和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学生复学前,学校应当做好学生的接待工作,了解学生复学后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习进度、心理状态等。

第十条学生复学后,学校应当给予学生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学习资料和学习辅导,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陪伴等。

第四章致谢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在制定休复学具体管理办法时,必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明确学校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合理确定工作步骤和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中小学休复学工作涉及学生的健康和生活,必须加强和学校教育工作的联系,保持学校对学生的关怀和服务,使学生能够安心休学和平稳复学,最大限度地减少休学给学生造成的影响。

第十三条学校在休复学工作的管理中,必须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生监护人和学生的教育,提高他们对休复学管理制度的认识,增强对休复学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形成良好的休复学工作氛围。

学生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休学复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生休学和复学的管理,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谨慎处理学生休学和复学事宜,保障学生的休学权和复学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休学的种类和条件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休学,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因病休学:学生因患重病需要长期休养或接受治疗,经学校医务部门或医院诊断确认,可向学校申请休学。

2. 因家庭原因休学:学生家庭有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照顾家庭成员或处理家庭事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因其他原因休学: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学,需提供详细的申请理由并经学校审核通过。

三、休学的手续和流程1.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在休学前提前向学校教务处递交休学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批程序:学校教务处收到学生的休学申请后,将根据学生的申请理由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

3. 休学手续: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生需办理休学手续,并到费用管理中心进行费用结清。

4. 休学期间管理:学生休学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并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四、复学的条件和流程1. 申请复学:学生在休学期满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需复学时,应提前向学校教务处递交复学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教务处审批:学校教务处将根据学生的复学申请理由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

3. 备案手续:学生获得复学审批通过后,需办理复学备案手续并到费用管理中心进行费用结清。

4. 复学期间管理:学生复学后必须按时到校报道,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和制度。

五、附则1. 学生休学和复学期间,学校需及时跟进学生的学习进度和个人情况,避免因休学或复学而带来的学习和生活困扰。

2. 学生休学和复学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休学和复学时间,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审批。

3. 学生休学和复学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在学生手册中进行宣传和说明。

以上是学生休学复学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学生能够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学习,健康成长。

学生休 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休 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休复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休学和复学行为,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学生的休学和复学事宜。

第三条学生休学和复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学生休学和复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学校和其他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休学管理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休学:(一)患严重疾病,医生建议休学的;(二)面临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三)其他学校认可的合理理由。

第六条学生申请休学应当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经所在班主任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审批。

第七条学生休学期间的事由为本人和家长共同承担;学生休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前通知学校返校事宜。

第八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将保留学生学籍,不收取学费,并为学生保留宿舍。

第九条学生休学期间,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在家休养或参加社会实践,但需做好休学期间相关手续。

第十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将安排专门的辅导员跟踪关怀,确保学生心理健康,防止出现问题。

第三章复学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在休学期满后,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交休学期间的证明和复学意向书。

第十二条学生复学申请经所在班主任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审批。

第十三条学生复学前需经过身体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复学。

第十四条学生复学后须按规定时间返校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学生复学后,学校将安排专门的辅导员跟踪关怀,协助学生顺利复学,适应校园生活。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六条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应当加强学生休复学管理工作,及时审核处理学生休复学申请,做好学生休学期间的关怀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各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休复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学生休复学流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各级学生组织要引导学生规范休复学行为,树立正确的休复学观念,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学生异动管理制度

学生异动管理制度

学生异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生异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学生异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学生异动是指因故变更学籍关系的行为,包括退学、休学、复学、转学、转出等。

2. 学校对学生异动管理实行信息和程序三个统一、全面的原则,把学生异动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中,确保学生异动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3. 学生异动管理工作由学校学生处和教务处共同负责,学生处主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教务处主管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

二、退学管理1. 退学是指按照学生个人的申请或学校规定,自愿解除学籍关系,离开学校的情况。

2. 学生如需退学,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写明退学原因和具体时间。

3. 学校对学生的退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学生处办理退学手续,其中包括返还学费、办理离校手续等。

4. 学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退学手续离校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休学管理1. 休学是指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经教务处审核,暂时解除学籍关系,暂离学校,一段时间后再次注册学籍的情况。

2. 学生如需休学,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对学生的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批准学生休学。

4. 学生休学期间,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报到,未按时返校的,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复学管理1. 复学是指休学期满,学生凭休学期间的审核通过凭证等材料,申请复学,重新注册学籍的情况。

2. 学生如需复学,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休学期间的审核通过凭证等材料。

3. 学校对学生的复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批准学生复学。

4. 学生复学后,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转学管理1. 转学是指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从原学校转到其他学校的情况。

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生学籍异动管理,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异动类型1. 学籍异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转学;(2)休学、复学;(3)退学;(4)更换专业;(5)学籍年级调整;(6)学籍状态调整(保留、注销、停学等);(7)其他异动情况。

三、异动条件1. 学生申请异动需符合以下条件:(1)转学:成绩排名前50%;(2)休学、复学: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3)退学: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4)更换专业:成绩排名前50%;(5)学籍年级调整:经学院审核通过;(6)学籍状态调整:经学院审核通过;(7)其他异动情况:按具体情况审核。

四、异动流程1. 学生提出异动申请,填写相关表格,附上必要材料;2.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意见,并提交至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3. 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审核材料,核实学生信息,决定是否同意异动;4. 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办理相应手续;5. 学生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籍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异动管理1. 学生异动管理应及时、规范、严格。

2. 学籍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学生异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异动程序的合法、规范进行。

3. 学生提出异动申请后,应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如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异动资格。

4. 学生异动后,应全面了解新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5. 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学生异动档案,记录学生异动过程和相关信息。

6. 学校应定期对学籍异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六、异动通知1. 学生申请异动后,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2. 学生异动完成后,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告知异动结果。

3. 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应将学生异动情况上报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做好相关记录和备案。

七、责任追究1. 学生提出虚假异动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异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2. 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未能及时审核、处理学生异动申请,导致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 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对学生异动管理工作不力,导致学生异动不规范,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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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一、转学
小学区内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出学校联系,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小学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盖章、备案。

学校将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卡中“转学情况”栏目。

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学校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学校如确因班级学额过多无法接纳,应告知监护人到教育局,由教育局另行协调安排。

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学籍卡由转出学校密封后交学生或监护人携带,学校留存复印件。

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学籍卡。

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学籍卡的附件一并密封。

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二、休学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小学每天按6课时计算)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
审核后报教育局审批,报批时带监护人的书面休学申请、就医的相关证明、就医交费凭证、休学学生班级座谈会记录及学校审核情况等相关材料。

因伤病申请休学的,需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

学校要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有些材料可用复印件)作为休学证明存根的附件保存备查。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办理休学手续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

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三、复学
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

出国、出境就读的,复学须回原级。

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
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局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

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局注销其学籍。

王家坝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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