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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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培训课件课件
促进处方开具、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等过程规范化,提高处方质量,保障医 疗安全。
主要内容和特点
1
明确医疗机构的处方开具、审核、调配、核对 、发药等环节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制度。
2
规定处方开具的适用范围、原则和一般要求, 以及医师开具处方应当遵循的规则和注意事项 。
3
严格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等环节的责任和要 求,确保处方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处方审核规范
处方开具后需经过审核,审核规范 包括审核内容、审核标准、审核程 序等。
处方调剂流程
处方调剂的流程,包括对处方的接 收、调配、核对、发药等。
处方使用规范
处方使用规范包括对药品剂量的控 制、药品用法的说明、药品不良反 应的处理等。
05
药师处方调剂职责和规范
药师处方调剂的基本职责
审核处方
药师应当对处方内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适应症、禁忌症等 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调剂。
07
处方管理法律责任与义务
处方管理中的法律责任
处方的书写、开具、审核、调配制度要求违反《处方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药师未尽审核义务,未能发现处方不适 宜或不合理之处,给患者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医师在开具处方时,未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书写完 整、清晰、规范,或开具处方不符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 关规定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处方管理办法 ppt课件
注射 剂
一次
控缓 释制
剂
7天
其他 剂型
3天
ppt课件
18
处方的开具
门(急)诊癌症疼痛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 开具麻醉及第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 剂
3天
控缓 释制
剂
15天
其他 剂型
7天
ppt课件
19
门(急)诊癌症疼痛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 开具麻醉及第一类精神药品
ppt课件
20
门(急)诊癌症疼痛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 开具麻醉及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管理办法
武汉市第五医院药学部 质控员 肖锦 2018.1.29
ppt课件
1
1
《处方管理办法》简介
2
处方的规范书写
3
目
处方权的获得
录
4
处方的开具
5
处方的监督管理
ppt课件
2
第1 章
《处方管理办法》简介
ppt课件
3
《处方管理办法》历史沿革
卫生部 《医院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处方制度
1982 年
2004 -2005
定期对门诊处方进行点评,不合理处方公示并与绩效挂钩,医务处/门办对
责任医生进行约谈,着力提高门诊处方合格率。
ppt课件
33
病区医嘱点专项评类型
处方/医嘱点评工作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课件课件
《处方管理办法》培 训课件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处方管理办法概述 • 处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 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与监督 • 处方管理办法的常见问题与解答 • 处方管理办法的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01
处方管理办法概述
处方管理办法的定义和重要性
处方管理办法的定义
处方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关于处方 开具、使用、调剂、审核、发药及煎药等一系列行为的管理规定。
监管制度和政策的完善
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医疗需求的增加,未来的处方管理将更加注重监管制度和政策 的完善。通过加强处方管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合理性,保障患 者的安全和合理用药。
THANKS
感谢观看
处方管理办法的培训和教育
开展专题培训
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处方管理办法》的专题培训,确保其了解和 掌握相关规定和要求。
加强继续教育
将《处方管理办法》作为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提高医务人员 对处方管理的重视程度。
进行模拟演练
通过模拟演练等方式,让医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加深对《处方管理 办法》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的能力。
定和要求。
处方管理办法的监督机制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处方管理办法概述 • 处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 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与监督 • 处方管理办法的常见问题与解答 • 处方管理办法的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01
处方管理办法概述
处方管理办法的定义和重要性
处方管理办法的定义
处方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关于处方 开具、使用、调剂、审核、发药及煎药等一系列行为的管理规定。
监管制度和政策的完善
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医疗需求的增加,未来的处方管理将更加注重监管制度和政策 的完善。通过加强处方管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合理性,保障患 者的安全和合理用药。
THANKS
感谢观看
处方管理办法的培训和教育
开展专题培训
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处方管理办法》的专题培训,确保其了解和 掌握相关规定和要求。
加强继续教育
将《处方管理办法》作为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提高医务人员 对处方管理的重视程度。
进行模拟演练
通过模拟演练等方式,让医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加深对《处方管理 办法》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的能力。
定和要求。
处方管理办法的监督机制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课件
促进合理用药
处方管理有助于促进医生 合理用药,避免滥用药物 和过度治疗,节约医疗资 源。
相关法规及政策解读
《处方管理办法》
该办法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对处方的开具、 调剂、保管等方面的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该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的要求,包括处方 的审核、调配、核对等环节。
处方保存与销毁
04
处方保存期限及要求
1 2
普通处方保存期限
普通处方应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验。
特殊药品处方保存期限
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处方,保 存期限应不少于2年。
3
处方保存要求
处方应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损毁或被篡改。医 疗机构应建立处方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处方进 行归档整理。
处方销毁程序及注意事项
电子处方销毁
对于过期、无效或不再使用的电子处方,医疗机构应进行电子销毁。销毁前应对 电子处方进行核对,确保无误后进行不可逆的删除操作。同时,销毁过程应有专 人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监督管理及法律责
05
任
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划分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 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
销毁程序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过期、无效或 不再使用的处方进行销毁。销毁 前应对处方进行清点、核对,确 保无误后进行集中销毁。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课件课件
明确处方的定义和内涵,包括临时处方、长 期处方等。
明确处方的基本要素,包括患者信息、医师 信息、药品信息等。
处方开具与调剂
处方审核与评价
明确处方开具和调剂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包 括处方开具的程序、调剂原则等。
明确处方审核和评价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包 括处方审核的内容、评价标准等。
02
处方规范
处方标准与格式
2023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课 件
目 录
• 总则 • 处方规范 • 处方开具与调剂 • 处方管理规定 • 罚则与附则
01
总则
目的与意义
提升医师处方权
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加强医师 处方权的监管,保障医疗质量
和安全。
维护患者权益
保障患者合理用药权益,提高药 物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完善药品管理
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药 品质量。
处方标准
纸质处方应按照卫生部规定的标准格式,内容包括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科别、病历号、就诊日期、临床诊断、药品 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等。
电子处方规定
电子处方应按照卫生部规定的标准格式,内容包括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科别、病历号、就诊日期、临床诊断、药品 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等。电子处方应当 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存储和保管。
撤销处方权
对严重违规行为,如伪造 、涂改处方等,可撤销处 方权,并视情节轻重依法 处理。
处方管理办法.ppt
1、处方的标准 2、处方书写的规则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 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 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 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 格式印制。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一、处方的标准 (一)处方的概念
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 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 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调剂), 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签名(医生签名、药剂调配与核对者签名等)
第二章 来自百度文库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三)处方的种类:
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麻醉药品处方:
淡红色 (麻)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淡红色 (精一)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白 色 (精二)
急诊处方:
淡黄色
儿科处方:
淡绿色
普通处方:
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处方书写规范、管理
南方医科大学 张 鑫
处方书写规范、管理
处方规范书写、管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53号 《处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
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 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 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 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 格式印制。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一、处方的标准 (一)处方的概念
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 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 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调剂), 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签名(医生签名、药剂调配与核对者签名等)
第二章 来自百度文库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三)处方的种类:
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麻醉药品处方:
淡红色 (麻)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淡红色 (精一)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白 色 (精二)
急诊处方:
淡黄色
儿科处方:
淡绿色
普通处方:
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处方书写规范、管理
南方医科大学 张 鑫
处方书写规范、管理
处方规范书写、管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53号 《处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
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课件课件
调配药品注意事项
调配药品时应当注意核对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避免调配错误;同 时,应注意药品的保存和使用方法,避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调配差错的处理和报告制度
调配差错处理
若调配过程中出现差错,应当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如追回药 品、重新调配等,确保患者的安全。
调配差错报告制度
医院应当建立处方调配差错报告制度,对于严重的调配差错 ,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 件的再次发生。
拓展电子处方应用范围
随着医疗信息化的推进,电子处方将逐渐普及,方便患者就医和 购药。
完善处方点评制度
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合理使用 的监管。
强化药师职责
药师的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药师将承担更多处方审核、调配 等工作,为患者提供更专业的药学服务。
THANKS
感谢观看
特殊病人处方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标准调配药品 ,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特殊病人”字样。
09
总结与展望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的重要性和影响
01
促进合理用药
02
提升医疗质量
03
推动医院管理现代化
通过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医生用药的 合理性和安全性,降低医疗成本。
通过处方审核、点评等工作,提高医 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通过实施电子化处方管理,优化医疗 流程,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调配药品时应当注意核对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避免调配错误;同 时,应注意药品的保存和使用方法,避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调配差错的处理和报告制度
调配差错处理
若调配过程中出现差错,应当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如追回药 品、重新调配等,确保患者的安全。
调配差错报告制度
医院应当建立处方调配差错报告制度,对于严重的调配差错 ,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 件的再次发生。
拓展电子处方应用范围
随着医疗信息化的推进,电子处方将逐渐普及,方便患者就医和 购药。
完善处方点评制度
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合理使用 的监管。
强化药师职责
药师的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药师将承担更多处方审核、调配 等工作,为患者提供更专业的药学服务。
THANKS
感谢观看
特殊病人处方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标准调配药品 ,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特殊病人”字样。
09
总结与展望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的重要性和影响
01
促进合理用药
02
提升医疗质量
03
推动医院管理现代化
通过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医生用药的 合理性和安全性,降低医疗成本。
通过处方审核、点评等工作,提高医 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通过实施电子化处方管理,优化医疗 流程,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处方管理办法》课件
处方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
1 2 3
智能化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未来处方管理将更加智能 化,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处方审核、用药提 醒等。
个性化用药
随着精准医学的发展,未来处方管理将更加注重 个性化用药,根据患者的基因、病情等因素制定 个性化的用药方案。
国际化接轨
未来处方管理将更加注重与国际接轨,借鉴国际 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标准,提高我国处方管理的整 体水平。
02
处方管理规定
处方的开具与书写规范
处方必须由医师开具
处方权限制
处方只能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助理执 业医师开具。
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 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应清晰、完整、规范,药品名称 、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等应准确 书写。
处方药品的调剂与使用规定
处方审核
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 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符合规
03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04
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形,卫生行 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 可以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具 体罚款金额视情节严重程度而 定,最高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罚 款。
监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处方管理 信息平台,实现处方信息的共享 和监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违反《处方 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 任。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课件
特殊情况下处方开具
超说明书用药
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 用量开具处方。对于超说明书用药,医师应当严格把握适 应症,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用药情况。
特殊药品处方
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 品的处方,医师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确保 用药安全。
紧急情况下处方
促进医药行业发展
处方管理有助于规范医药 市场,促进医药行业的健 康、可持续发展。
相关法规及政策解读
《处方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处方的开具、调剂、保管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是医 疗机构进行处方管理的基本依据。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该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的要求,包括处方 的审核、调配、核对等环节。
调剂人员资质要求及职责
资质要求: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 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职责:凭医师处方调剂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 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 ;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 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 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 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 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学习课件
04 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
CHAPTER
医疗机构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未建立处方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实施处方管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审核、调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药师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
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 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 证书。
处方调配的注意事项
药师在调配处方时应确保药品质量,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 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处方的保存
处方保存的必要性
处方是患者用药的重要凭证,也是医 疗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妥 善保存。
处方保存的规定
医院应建立处方档案管理制度,定期 对处方进行整理、归档和销毁,确保 处方保存安全、完整。
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2024年度-《处方管理办法》培训课件
,提高处方质量。
医师职业道德教育
02
加强对医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师的责任意识和自律能力
,减少不合理用药现象。
社会监督与参与
03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处方管理的监督工作,加强对不合理用
药现象的举报和投诉处理,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6
THANK YOU
27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处方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 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 处方管理有助于提高医疗 质量和服务水平。
5
相关法规及政策解读
《处方管理办法》
对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及保存等 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是医疗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构进 行处方管理的主要依据。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明确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 工作的要求,包括处方的审核、调配 、核对等方面。
20
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罚措施
违法行为认定
包括未按照规定开具、调剂、保 管处方等行为,以及违反药品管 理、医保支付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
处罚措施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 果,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 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
法律责任承担
医疗机构责任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处方管 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
处方流转电子化
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处方流转的电子 化,方便患者就医取药,提高医疗服务便捷性。
处方管理办法(PPT 54页)
等含糊不清字句。
医生处方应遵守药品在种类、数量上的限制 性规定
• 一张处方上可以同时开具西药和中成药
•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同时,每一 种药品必须另起一行书写。需开具的药品书 写完毕后如处方还有空白处的,应划一条斜 线表示处方完毕。
医生处方书写应当清晰易辨
• 医生应当使用规范文字书写处方,其文字 必须做到让任何人可以清晰辨认的程度。 另外,处方是不允许涂改的,确实需要修 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和注明修改日前。
制定处方集
性
任
功能
质
务
本单位处方集
药品处方集
目的 便于医师处方、药师调剂和药品管理
依据 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 临床诊疗指南 药品应用指南: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药品说明书
药品处方集
内容 一、总论
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的选择与用药注意事项 老年人用药选择与注意事项 婴幼儿用药选择与注意事项
用药量的变化
• 处方制度
• 一般处方以三日量 为限,对于某些慢 性病或特殊情况可 酌情适当延长。
• 处方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处方一 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超
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过3日用量;对于某 些慢性病、老年病 或特殊情况可适当 延长。但医师必须 注明理由。
处方书写的变化
医生处方应遵守药品在种类、数量上的限制 性规定
• 一张处方上可以同时开具西药和中成药
•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同时,每一 种药品必须另起一行书写。需开具的药品书 写完毕后如处方还有空白处的,应划一条斜 线表示处方完毕。
医生处方书写应当清晰易辨
• 医生应当使用规范文字书写处方,其文字 必须做到让任何人可以清晰辨认的程度。 另外,处方是不允许涂改的,确实需要修 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和注明修改日前。
制定处方集
性
任
功能
质
务
本单位处方集
药品处方集
目的 便于医师处方、药师调剂和药品管理
依据 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 临床诊疗指南 药品应用指南: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药品说明书
药品处方集
内容 一、总论
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的选择与用药注意事项 老年人用药选择与注意事项 婴幼儿用药选择与注意事项
用药量的变化
• 处方制度
• 一般处方以三日量 为限,对于某些慢 性病或特殊情况可 酌情适当延长。
• 处方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处方一 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超
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过3日用量;对于某 些慢性病、老年病 或特殊情况可适当 延长。但医师必须 注明理由。
处方书写的变化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ppt课件
处方管理办法PPT讲义
第 9页
“雪亮工程"是以区(县)、乡(镇) 、村( 社区) 三级综 治中心 为指挥 平台、 以综治 信息化 为支撑 、以网 格化管 理为基 础、以 公共安 全视频 监控联 网应用 为重点 的“群 众性治 安防控 工程” 。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 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
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 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处方
➢ 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 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 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 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 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执业医师和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处方权,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 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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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
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源自文库中心 毕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53 号
《处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 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2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
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
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十二条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
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
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 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 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 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 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 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十七条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 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 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 开具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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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 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 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 (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 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 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第十三条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
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
相应的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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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十四条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 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 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 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 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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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 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 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 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 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 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 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 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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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 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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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 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 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总则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处方权的获得 处方的开具 处方的调剂 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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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 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 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 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 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 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 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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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 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 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 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 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 “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 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 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 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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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 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 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 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 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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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第八条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 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 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 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九条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 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第十条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 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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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
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
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
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源自文库中心 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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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53 号
《处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 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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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
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
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十二条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
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
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 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 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 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 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 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十七条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 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 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 开具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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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 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 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 (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 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 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第十三条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
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
相应的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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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十四条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 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 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 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 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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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 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 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 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 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 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 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 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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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 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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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 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 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总则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处方权的获得 处方的开具 处方的调剂 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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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 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 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 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 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 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 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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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 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 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 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 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 “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 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 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 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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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 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 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 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 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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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第八条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 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 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 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九条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 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第十条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 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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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
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
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
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