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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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协议书

甲方: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土城矿

乙方:姓名:叶书贵、工号:01897,性别:男,年龄:55岁,民族:汉,文化程度:初中,用工性质:固定工,家住:贵州省盘县洒基镇云中路14号。工伤时间:2005年9月5日伤,入矿时间1972年9月1日。

经六盘水市劳动鉴定委员会2006年4月4日定拾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规定,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

本人工资:1271.56×6个月=7629.36元。

大写:柒仟陆佰贰拾玖元叁角陆分整。

甲方:乙方:

审核人:经办人:

200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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