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作业

合集下载

法理学_在线作业

法理学_在线作业

法理学_在线作业一

总共30题共100分

显示全部试题仅显示答错试题仅显示未答试题仅显示答对试题

一. 单选题(共5题,共10分)

A.权利能力是公民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

B.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

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D.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A.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提出的

B.按照乌尔比安的解释,公法是以保护国家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

C.法律通常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二诉讼法、民法、商法则属于私法

D.“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围,而不属于私法范围。

3.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本质属性首先是指()(2分)

A.法的客观性

B.法的阶级性

C.法的规范性

D.法的强制性

A.责任法定原则

B.公正原则

C.效益原则

D.保护主义原则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二. 多选题(共15题,共60分)

3. 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7. 《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

三. 判断题(共10题,共30分)

1. 根据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为标准所作的分类,可以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3

错误

正确

错误

正确

错误

正确

错误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一、原题

1.什么是法理学?

答:法理学是一门研究社会法律制度的理论性学科,它研究的是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法律制度的结构和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以及法律制度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2.法理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法理学的基本内容包括:(1)法律原理:研究社会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2)法律结构:研究社会法律制度的结构;(3)法律发展:研究社会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4)法律与社会:研究社会法律制度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3.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包括:(1)实证研究方法:以实证研究为基础,以实证数据为依据,以实证分析为手段,以实证结论为结果;(2)理论研究方法:以理论研究为基础,以理论推理为手段,以理论分析为依据,以理论结论为结果;(3)历史研究方

法:以历史研究为基础,以历史资料为依据,以历史分析为手段,以历史结论为结果。

法理学课后习题

法理学课后习题

法理学课后习题

一、绪论

1.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理学?

概念:

法学: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实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法理学: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治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性质:

法学: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具有政治性、阶级性的科学,它总是体现着不同社会阶级、阶层以及不同社会集团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它们经济的、政治的实际利益需要。

2.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的总称,它的产生也是法学史上划时代的根本变革。

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即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的,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基础;

阶级基础: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权利与法律要求的体现,它是为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的;

法的阶级性与科学性: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性与科学性是辩证统一的。党性是阶级性的集中表现,马克思主义的党性要求科学性,而科学性又是实现党性的保证;

法的概念和本质: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也不可能是超阶级性的,而是由一定的社会结构决定的、在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工具;

决定法的根本因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统治阶级一致的内容决定于统治阶级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归根结底决定于在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经济条件;

法理学作业答案

法理学作业答案

第一章法理学绪论

1、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答: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及其规律性,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基本问题,主要包括:

一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

二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三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四法律的创制和实现

五法律的价值

2、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问题

答:法理学基本问题主要包括3个:法律是什么法律应该是什么如何认识法律前2个问题是法律的本体论问题,后1个问题则是法律的认识论问题.

3、法理学在法学体系的地位

答: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即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1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所谓“一般法”,首先指法的整个领域或者说整个法律现实,即包括宪法、行

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其次指古今中外一切法.

2法学的基础理论.法理学的对象是一般法,但它的内容不是一般法的全部,而仅仅是包含在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

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为各个部门法学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

3法学的方法论.除作为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之外,法理学还是法学的方法论.法理学通过研究法学的方法,建立起科学的方法论体系,为整个法学研究提供方法论

4、法理学的学习方法有哪些

答: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原则;一般的科学方法;具体的科学方法;法学特有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

1、20世纪西方法学的理论发展

《法理学》作业参考答案

《法理学》作业参考答案

第一单元作业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① 2.① 3.① 4.① 5. ①

6. ①

7.①

8.①

9.① 10. ①

二、简答题:

1.答: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的内在结构、外部关系、运行方式和发展规律。它既要研究法的形式和内部结构,又要研究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既要研究各种不同法律制度的性质和特点,又要研究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既要研究法的静态,又要对法的运行进行动态的考察。总之,一切法律现象的产生、发展的变化,都属于法学研究的范围。

2.答:法理学是关于法的一般规律的理论法学,是从理论形态和哲学认识论角度研究法的本质属性。运行规则、价值取向、向外部关系等共同原理和普遍规则的科学。

3.答:法的基本特征是法的本质的外在表现,是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和事物的重要标志。它的基本特征,主要是:第一,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第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第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第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总之,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原则和概念的统一体。

4.答:资本主义法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个:

(1)资本主义法体现和反映资本家的意志和利益。

(2)资本主义法的主要内容是维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维护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的雇佣和剥削关系。

(3)资本主义法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虚伪性。

5.答: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预先估计相互之间将如何行为,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以减少行为的盲目性和偶然性。法的预测作用,依赖于法的明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国家开放大学《法理学》形考作业1-4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法理学》形考作业1-4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法理学》形考作业1-4参考答案

形考作业1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40分)

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5.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者制定给被统治者以及统治者自身必须遵守的规定规章、命令条例。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6.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7.法系——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8.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二、论述题(每小题12分,共60分)

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参考答案:

(1)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研究法律现象;

(2)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3)科学性与服务的倾向性是统一的。

中南大学《法理学》课程作业(在线作业)一及参考答案

中南大学《法理学》课程作业(在线作业)一及参考答案

中南⼤学《法理学》课程作业(在线作业)⼀及参考答案

(⼀) 单选题

1. 法的本质是()。

(A)维护社会稳定的⼯具

(B) 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段

(C) 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具

(D) 规范⼈们⾏为的规则

参考答案:

(C)

2. 下列有关公法与私法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提出的

(B) 按照乌尔⽐安的解释,公法是以保护国家利益为⽬的的法律,私法是以保护私⼈利益为⽬的的法律

(C) 法律通常认为,宪法、刑法、⾏政法属于公法,⼆诉讼法、民法、商法则属于私法

(D) “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切都属于公法范围,⽽不属于私法范围。这是列宁讲的

参考答案:

(C)

3. 下列有关公民权利能⼒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A)权利能⼒是公民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种资格

(B) 所有公民的权利能⼒都是相同的

(C) 公民具有权利能⼒,并不必然具有⾏为能⼒

(D) 权利能⼒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或资格

参考答案:

(B)

4. 下列有关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件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哪⼀项?()

(A)

(C) ⼀个规范性法律⽂件按照其规范的性质,可以归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

(D) 《刑法典》是刑法这⼀部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

参考答案:

(A)

5.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的是哪⼀项?()

(A)假定

(B) ⾏为模式

(C) 法律后果

(D) 概念

参考答案:

(D)

6.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根本观点,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 法既执⾏政治职能,也执⾏社会公共职能

法理学作业

法理学作业

法律与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极其复杂的,法理学的理论体系因之亦是极其复杂的。我国法理学理论体系缺乏研究和梳理,使得我国法理学的教学和教材体系极度混乱。西方法理学理论体系学说中最具借鉴意义的是三分说和综合说,我国法理学理论体系应是由本体论、价值论、运行论(包括运行环境) 三大部分组成的统一体。

一、法律与经济的关系

法律与经济有着最根本的关系,这种关系可归纳为:(1)经济决定法律。法律是由特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法律的制定、法律的内容、法律的性质、法律的重要特征以及法律的发展和变化,一般都取决于经济基础。经济是法律的源泉和诞生地。(2)法律服务于经济。法律被制定以后,它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服务于自己的经济基础。法律以其权威性和稳定性确认和维护经济关系和活动,以其指引性和预测性促进和引导经济关系和活动;在一定限度内,以其国家强制性和统一性摧毁和改造某种不适应统治阶级需要的经济关系和活动,建造新的经济关系和活动。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其它社会现象之间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其中与经济的联系最根本。可以说,法律最终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而在物质生活条件中,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经济基础。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法律;但法律并不是消极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它一旦产生,就具有本身的特点,对经济基础产生积极的反作用。因此,在回答本题时,不仅要回答经济对法律的决定关系,还要回答法律对经济的服务关系。

二、社会主义法律和党的政策的不同

社会主义法律和党的政策虽然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但是它们毕竟是两种社会规范,各自有自己的特点和作用,二者不能互相代替。他们的不同点有:(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是国家的主张,具有国家意志性;而党的政策是党组织制定的,是党的主张,不具有国家意志性,党的政策要成为国家意志,必须通过国家机关转化为国家的法律法规。(2)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政策是通过思想工作、说服教育、党的纪律保证来实现的,党的某些政策并非对每一个公民都具有约束力。(3)法律是由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而政策则是由决议、决定、纲领、宣言等形式组成;(4)法律规定的内容比较具体、详尽;政策则一般比较原则和概括。(5)法律比较稳定;政策则比较灵活,变化较快。

法理学在线作业

法理学在线作业

法理学在线作业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6分单选题

1.法律要素是指

A 法律条文、法律规范和法律概念

B 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

C 法律概念、法律条文和法律文本

D 法律政策、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2.以下关于法系的判断,哪些是不正确的?

A 大陆法系重视规则

B 英美法系重视程序

C 伊斯兰法系重视道德

D 中华法系重视强制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3.依据法律规范的内容,可将其划分为

A 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权义复合性规范

B 任意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C 确定规范和不确定规范

D 法律规范、习俗规范、道德规范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4.下列关于公法与私法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提出来的

B 按照乌尔比安的解释,公法是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

私法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

C 通常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诉讼法、民商法属

于私法? D “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围,而不属于私法范围。”这段话是列宁讲的正确答案:C

单选题

5.《民族区域自治法》所归属的法律部门是

A 宪法

B 法律

C 地方性法规

D 行政法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6.“程序法”一词最早是由谁提出来的?

A 边沁

B 乌尔比安

C 凯尔森

D 艾利希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7.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所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指

A 法律体系

B 法律部门

C 法律规范

D 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B

多选题

8.根据规范的属性,可以把法律分为哪些?

A 专业性法

B 政治性法

C 宗教性法

法理学_在线作业

法理学_在线作业

法理学_在线作业一

总共30题共100分

显示全部试题仅显示答错试题仅显示未答试题仅显示答对试题

一. 单选题(共5题,共10分)

A.权利能力是公民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

B.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

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D.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A.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提出的

B.按照乌尔比安的解释,公法是以保护国家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

C.法律通常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二诉讼法、民法、商法则属于私法

D.“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围,而不属于私法范围。

3.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本质属性首先是指()(2分)

A.法的客观性

B.法的阶级性

C.法的规范性

D.法的强制性

A.责任法定原则

B.公正原则

C.效益原则

D.保护主义原则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二. 多选题(共15题,共60分)

3. 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7. 《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

三. 判断题(共10题,共30分)

1. 根据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为标准所作的分类,可以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3

错误

正确

错误

正确

错误

正确

错误

法理学作业答案及法律案例分析的小故事

法理学作业答案及法律案例分析的小故事

法理学作业答案及法律案例分析的小故事

在法理学这门学科中,学生经常需要完成作业并进行法律案例分析。下面我将为您提供一篇关于法理学作业答案及法律案例分析的小故事,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故事开始于一个小城镇,名叫阳光城。阳光城是一个安宁祥和的地方,居民们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一天,一起意外发生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杰克的年轻人。杰克是阳光城的一名出租车司机,他一直以来都以诚实守信而闻名。然而,这一天,他遇到了一个棘手的情况。

一位名叫艾米的女士乘坐杰克的出租车前往机场。在途中,艾米突然发现她的钱包不见了。她开始慌张,因为钱包里有她的身份证、信用卡和大量现金。艾米立即向杰克报告了这一情况。

杰克非常诚实,并立即停下车来帮助艾米找寻钱包。经过一番搜寻后,他们发现钱包被遗忘在杰克的出租车后座上。艾米非常感激地向杰克道谢,并支付了车费后离开。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几天后,杰克收到了一封律师函。原来,艾米发现她的信用卡在钱包丢失期间被盗刷了一笔巨额款项,并指控杰克窃取了她的钱包并使用了她的信用卡。

杰克感到非常冤枉,他决定寻求法律援助并进行法律案例分析。他找到了一位名叫大卫的律师,向他咨询这个问题。

大卫是一位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他非常了解法理学。他决定帮助杰克进行案件分析,并提供合适的法律答案。

首先,大卫与杰克详细了解了整个事件的经过。他们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艾米的证词、杰克的证词和出租车上的监控录像。

大卫进行了深入的法律研究,他发现根据阳光城的法律规定,盗窃罪需要满足两个要素:非法占有和故意行为。然而,根据杰克的证词和监控录像,他并没有非法占有艾米的钱包,相反,他是诚实地帮助艾米找到了钱包并归还给她。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二、问答题(共4题,30分/题,任选2题作答)
1.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30分)
答:两者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来源上,法律规则在国家法上只能出自立法者之手,这在成文法国家中显得尤为突出;而法律原则的来源刚较为广泛。
二是在内容上:法律规则是明确、具体的;法律原则是笼统、模糊的;
三是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行为,其无法具有普遍适用性;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能贯穿于任何法律事实之中。因此,原则的适用范围也宽于规则。一条规则只能对一种类型的行为加以调整,而一条原则却调整较为宽阔的领域,甚至涉及大部分社会关系的协调和指引。
六是从表现形式上看;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而法律原则一般情况下无固定的表现构成形式。
七是从功能上看:法律规则的基本功能在于对人们行为提供确定的、可预测的导向;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基础或在法律中较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它不预先设定任何确定而具体的事实状态,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别:
①.法律渊源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制定法是主要的法律渊源,判例不被认为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判例法和制定法都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且判例法是主要的法律渊源。
②.法律结构不同:民法法系国家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国家很少采用法典形式,其制定法多为单行的法律法规。

国开《法理学》形考作业 2参考答案

国开《法理学》形考作业 2参考答案

法理学作业 2

第五章——第九章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4 分,共 40 分)

1.法律规范——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述的,具有特殊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法律规范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3个要素构成。

2.法的渊源——就是指特定法律共同体所承认的具有法的约束力或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之大前提的规范或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制定法、判例、习惯、法理等。

3.法的体系——是指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4.法的部门——是指对一国现行法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出的分类。

5.法律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对法律、法规或法律条文的内容、含义所作的理解和说明。

6.法律推理——是法律人将形式逻辑运用于处理案件过程的思维形式,是法律方法的一个重要的具体体现。它贯穿于法律的整个实施过程。

7.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8.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它包括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

9.法律责任——是指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所产生的对于相关主体所应当承担的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

10.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特定机构对违法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落实,是实现法律责任的措施之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理学

一、简述题;

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答:①法是由出自国家和社会的行为规则体系。

②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行为规则体系。

③法是以权力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则体系。

④法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则体系。

2、简述法律规范的要素。

答:法律规范的要素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3、简述法的本质。

答: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法的最终决定因素为物质生活条件,经济以外的因素也会对法产生影响。

4、简述法的规范功能。

答:法的规范的功能包括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

5、简述法的作用。

答:包括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和社会作用(经济、政治、社会公共事务作用)。

6、简述法的局限。

答:①在社会的调控模式中,法律只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

②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

③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局限性。

④法律的实施要受到人与物质条件的制约。

7、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

答:(1)对法律创制的作用:

①法的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和基本价值倾向。

②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

③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指导作用。

(2)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作用:

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作用。

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

限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作用。

8、简述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答:权力是一种支配、控制和影响的能力;权利是法律所赋予的,规定了可以实施的事情和禁止的事情。权力和权利之间相互制约,又相互联系,二者不可分割。首先,权利是权力赋予的,权利必须在权力的允许范围内实施,不能超过法律的限度;其次,权力的实现依靠于权利。

9、简述法与秩序之间的关系。

答:秩序是指社会秩序,它表明通过法律机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法律和秩序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任何社会统治的建立都意味着一定统治秩序的形成;秩序本身的性质决定了秩序是法律的基本价值;秩序是法律的其他价值的基础。法律总是为一定秩序服务的,在秩序问题上,根本就不存在法律服务于秩序的问题。

10、简述法律与自由之间的关系。

答:法律和自由是相互联系,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矛盾的;法律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制定的,而自由是人们的行动不受限制的活动。法律限制了法律限制的自由,而自由则是应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自由。自由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能违背法律,违背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1、简述法与人权之间的关系。

答:人权是一个人具有的权利,同时也是最基本的权利。法律是人权的以实现的保障,而人权则是构成法律的组成部分,人权的实施并不是必然的,是法律赋予的,没有法律的人权是不具有现实意义的,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人权的有效实施。

12、简述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答: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主要体现在:

从法与道德的本质上看,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两方面;从否定看认为法在本质上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一个同道德严重对立的邪恶的法并不是一个坏的法;否定说,以分析时证主义法学为代表,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的必然联系。

关于法与道德在内容上的联系;

③关于法与道德在功能上的联系。

13、简述法与正义的关系。

答:正义是人们所不懈追求的价值评判目标,同时也是一个变幻不定的哲学、法学概念正义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中,体现为平等、公正的关系;正义是法律的基本标准,法律要合乎正义的要求,才称之为真正的法律;正义是法律的评价体系,正义

推动着法律的发展进化;同时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秩序。

14、简述法与经济的关系。

答:我们所说的经济关系包括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人们之间的生产分配等关系;法受制于生产关系,还反作用于生产关系,法的制定必须以一定的生产关系为基础,它对经济具有规范的作用,保障经济的正常实施;经济的发展则会使法的更加规范,完善。

15、简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

答: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体现和保障。

16、简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答:(1)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是指以古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主要代表国家有法国、德国等。英美法系既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普通法律和传统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法律总称。(2)两大法系的区别体现在:①在法律思维方式的特点方面,民法法系属于演绎型思维,而普通法系属于归纳式思维和类比推理;

②在法的渊源方面,民法体系中的法正式渊源主要是制定法,而在普通法系中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③在法律的分类方面,民法法系国家一般都在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的基础,而普通法系则是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础;④在诉讼程序方面,民法体系与教会法程序接近,属于纠问制诉讼,普通法系则采用对抗制诉讼程序;⑤在法典编撰方面,民法法系的主要发展阶段都有代表性的法典,特别是近年来,进行了大规模的法

典编撰活动。

17、简述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

答:当代中国的法律属于主要受大陆法系影响的社会主义法系,一方面体现出大陆法系的特色,另一方面也保留了社会主义体系的个性。他主要分为两大系列八大渊源。两大系列为国内法和国际法系列,八大渊源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军事法规与军事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

18、简述我国现行的立法程序。

答:程序为:法律议案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

19、简述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答: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以宪法为统率包括:宪法、行政法、民赏法、经济法、刑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诉讼程序法、环境法、军事法。

20、简述法的效力。

答:法的效力,广义是指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具有法律上效力、法律认可的效力。狭义是指法作为规范所具有的拘束力。法的效力载体是法律;本原是认知;表现形式是赋予力和约束力;21、简述法的适用的基本要素。

答: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国家赔偿与司法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