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合集下载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6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6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一)、见证取样的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____%。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程序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

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

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4)试验报告:五点要求。

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第一种情况。

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

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 引言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为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可靠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取样、见证和送检过程,确保材料达到标准要求,并保证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2. 取样原则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取样:•代表性:取样品应能有效代表批量材料的质量。

•均匀性:取样应均匀分布于批量材料中,避免集中取样或取样偏差。

•公正性:取样过程中应有持证人或相关部门的见证,在取样结束后需要双方签字确认。

3. 见证人员的职责见证人员是指经过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专业人员,他们的职责包括:•确保取样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确保取样品的真实和可靠。

•确保取样过程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4. 取样标准取样标准应参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进行调整。

取样标准应明确取样点的选择、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等。

5.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质和要求,可以采用以下常见的取样方法:•抽样法:从批量材料中随机选取一部分进行取样。

•分层抽样法:将批量材料划分为若干个层次,分别抽取不同层次的样品。

•分段取样法:按照一定的间隔和顺序,从批量材料中取出连续的样品。

6. 取样容器取样容器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确保不会对材料产生污染或变质。

常见的取样容器包括:•塑料瓶:适用于液体或颗粒状材料。

•玻璃瓶:适用于液体或可燃性材料。

•铁桶:适用于液体或大颗粒状材料。

7. 取样过程取样过程应在见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尽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取样过程包括以下步骤:•清洗容器:将取样容器清洗干净,避免异物污染样品。

•选取取样点:根据取样标准选择合适的取样点。

•取样:按照取样方法从取样点中取出适量的样品。

•封存:将取样品封存并进行标记,确保样品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8. 取样记录每次取样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以下信息:•项目名称和编号。

•取样点的位置和标识。

•取样时间和见证人员的姓名。

•取样方法和数量。

9. 送检程序取样完成后,样品需要送检到相关实验室进行检测。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023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概述•见证取样的程序•见证取样的管理目录•见证取样的风险与应对•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工程实例01概述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进行取样时,对取样的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将样品送至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制度。

在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中,见证人员应当对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并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确认。

定义与概念1目的与意义23通过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可以确保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等符合规范要求,从而保障工程质量。

保障工程质量见证人员在取样时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监督施工过程见证人员在取样和送检过程中对样品进行把关,可以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为工程质量评估提供可靠的依据。

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见证取样送检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验。

特别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当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适用范围02见证取样的程序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确定需要见证取样的材料种类和特性。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材料,如混凝土、钢筋、防水材料等,应列为需要见证取样的范围。

确定需要见证取样的材料根据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详细的取样计划。

取样计划应包括取样数量、取样部位、取样方法、样品封装和标识要求以及送检时间等。

制定取样计划1实施取样操作23按照取样计划,在现场进行见证取样操作。

取样操作应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代表共同参与,并做好记录。

取样操作应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保证样品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将取样的材料样品进行封装,确保不会受到损坏或污染。

对样品进行标识,包括样品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等信息,以确保样品可追溯性。

样品应由见证单位负责保存,直至检测报告出具并完成相关手续后才能移交。

样品封装、标识与保存03见证取样的管理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

关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关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中一项重要的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作用、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工程实体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作用1. 确保检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保证了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从而确保了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体现了建设各方对工程质量的共同关注,有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见证取样送检,可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为整改提供依据,从而提高工程质量。

4. 促进诚信体系建设: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各方严格遵守规定,强化了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建设领域的诚信行为。

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要求1. 见证人员要求: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标准,能够准确判断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2. 取样人员要求: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取样方法和要求,能够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试验检测单位要求:试验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拥有合格的试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承担试验检测任务。

4. 试样包装和标识要求:试样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明确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四、见证取样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制定取样计划,并通知监理单位。

2. 监理单位安排见证人员,并在取样现场进行监督。

3.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取样。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四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四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新建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得少于____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等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

2、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3、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并在检测单上签名。

4、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上加盖“有见证检测”印章。

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____小时内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建立不合格台帐。

5、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常驻工地代表,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建筑施工专业基本知识,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

6、见证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在见证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实事求是。

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

见证人员对经见证取样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7、取样人员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安排制定建筑材料取样工作计划,并应将其计划预先通知见证人员。

取样人员应认真遵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在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客观实际地做好本职工作。

8、对见证人员的处罚a、工作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出伪证的;b、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c、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d、无理刁难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屡教不改的;e、其它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9、工程中常用的建筑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____m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次数不3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对现浇砼结构,其试件留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每一层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____m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____m3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c、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____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7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7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一、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二、见证要求:1、原材料试验执行有见证取样的送检制度,即现场试验员在甲方或监理的监督见证下,按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试,见证员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现场试验人员依据取样产品的特点和相应标准规定取样并做好标识工作,填写取(抽)样单。

4、试验室样品验收员在接到样品时,先按照委托单核对样品,对样品的规格、数量等一一核对,如样品数量不够或委托单填写不准确,样品验收员应要求客户再取试样或重新填写委托单。

5、委托单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给样品验收员、一份作为标识放在样品袋中或样品上。

样品验收员对委托单和样品核对无误后在委托单签字或盖章作为标识,并填写好委托台帐后,将样品转交检测室,并做交接记录。

6、实验室对提供给分包项目实验的样品在交付时检查样品完好性,提交分包项目实验室,应有对方接收凭证。

并明确“试毕”样品退样方式,实验室应做好样品的管理工作7、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

标识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审查;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取样过程中的公正性、可靠性和准确性,规范取样过程以及后续的送检工作,确保样品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检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和送检的工作。

三、主要内容:1. 取样人员的资格要求:- 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 取样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标准操作规程,保证取样过程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2. 取样方法:- 取样前应仔细阅读相关的取样要求和检测要求,根据要求确定取样的方法和样品的数量。

- 取样过程中应确保采样容器的清洁和密封性,避免污染和样品交叉污染。

3. 取样见证:- 对重要样品或需要特殊处理的样品进行取样见证,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

- 见证人员应全程参与取样过程,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4. 取样记录:- 取样人员应记录取样的时间、地点、样品的名称、数量等必要信息,并签名确认。

- 取样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取样过程中的问题和特殊情况。

5. 样品标识和保管:- 取样完毕后,应对样品进行标识,标明样品的名称、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员。

- 样品应妥善保管,避免样品丢失、损坏或被污染,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6. 送检要求:- 根据检测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 送检时应填写样品送检单,并注明样品的相关信息和检测要求。

7. 处理异常情况:- 在取样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和报告,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和纠正。

四、违规处理: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进行取样和送检的人员,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上是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范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结合公司内部的具体要求进行制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取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准确和可靠,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效益化,制定本制度。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特定的场景下,为了确保取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需要进行见证,并将取样送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制度。

该制度广泛应用于各类鉴定、检验项目中,例如食品安全、环境、医学、建筑材料等领域。

见证取样的过程通常由专业的见证人员进行,在抽样过程中起到监督和证明的作用。

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见证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例如取样地点的选择、取样方式、取样时间等。

在见证取样的过程中,见证人员经常与被取样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合作。

他们应当与被取样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确定取样计划和取样方案,以确保取样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在见证取样的过程中,见证人员应当保持中立和公正的态度,不得袒护任何一方。

见证取样的过程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取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例如,在食品安全领域,见证取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取样的抽样方法、样品数量和样品保存等环节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在取样过程中,见证人员需要仔细记录和标识每个样品,并尽可能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和保存条件。

一旦取样完成,见证人员需要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在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需要与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配合,确保样品的送检时间、送检温度和送检方式等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他们还需要记录和保存送检样品的信息,以便追溯和证明。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通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实施,可以避免取样过程中的操纵和篡改,确保检样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同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也为争议性的检验项目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为相关争议的解决提供了依据。

总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确保取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各类鉴定、检验项目的实施提供法律支持和科学依据。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材料见证取样制度1.见证人员选派: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专门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确保见证人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2.见证过程记录:见证人员需要详细记录取样的过程,包括取样地点、时间、方法、数量等信息,并对取样过程进行拍照或录像,以确保见证过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取样方式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取样方式,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在取样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范操作流程,避免人为操作的干扰。

4.取样标识和封存:在取样完成后,需要对取样样本进行标识和封存,并用专用的封条进行封存,以保证取样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取样结果报告:见证人员需要对取样过程进行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存档。

在报告中要详细说明取样的过程、取样的结果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二、材料送检制度材料送检制度是指对取样的材料进行实验室分析和检测的过程,旨在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实验室选择: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的实验室进行材料的分析和检测,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材料送检程序:在送检之前,需要填写相应的送检申请表,并将取样样本和相关资料一同送交给实验室。

送检时需要注意样本的完整性、封存情况和标识的准确性。

3.检测方法和标准:在进行材料的分析和检测时,需要根据相关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进行操作。

在实验过程中,要遵守操作规范,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可靠。

4.检测结果报告:实验室需要将检测结果进行书面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委托方。

报告中要详细说明测试的方法、结果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5.结果审核和解读:委托方需要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和解读,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确保处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制度的意义及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确保取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合法、真实具有重要的意义。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五篇)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五篇)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见证取样制度沙洋佳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项目监理部年月日见证取样制度1、现场见证取样由现场监理员监督实施;2、监理员在见证中应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实事求是;3、对质量检查验收,工序验收,工程计量及有关按fidic合同实施计日工,均实行见证;4、对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配件、器具和设备,均要在现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试验;5、对试块,构件应旁站监督见证制作;6、每批、次见证取样应作好标记、纪录、备案;7、对见证取样的材料、试块、构件应检查试验结果,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并登记备案。

8、见证工作的频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1、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由现场监理员和监理项目部组织实施。

2、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监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公平、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设计图纸,规范和技术要求;3、监理人员必须熟悉设计图纸,弄清结构形式,关键部位、装饰要求等;4、对建筑结构关键部位,如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梁、板、柱以及计量,应进行施工现场旁站监理;5、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应旁站监理,在一般情况下,巡视检查;6、巡视监理是为了了解施工现场具体情况,一般应每天巡视检查;7、巡视监理,在施工现场应了解施工进度、质量、工种操作等情况;8、平行检验是为了掌握工程质量可靠度,根据情况需要,对所监理工程某部份,随时进行平行检验;9、平行检验项目为材料、构件、试件、设备等。

现场监理员要亲自取样送检;10、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活动,现场监理员要记录在当天的监理日志;11、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活动中,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应有处理结果,备案。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取样检验过程的监督,保证取样检验的公正、科学、准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检验的场合,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运输、仓储等环节。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见证取样制度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采集物证或检材时需要有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见证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避免采样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和潜在的人为干扰。

见证取样制度通常适用于以下场景:1.刑事案件中对于现场物证的勘查和采样;2.民事案件中对于涉案物品的抽样和采集;3.行政执法中对于可疑物品的取样和保全。

见证取样制度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资质要求:见证取样的单位或个人应具备相关资质,比如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相关专业机构等,以确保见证者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见证工作。

2.见证录像或拍照:见证取样的过程应当进行录像或拍照,并留存相关证据,以确保见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见证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见证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见证取样过程的公正、公正和准确性,不得泄露涉及案情的机密信息。

4.见证取样记录的保存:见证取样过程中应当记录相关的时间、地点、人员、取样物品等信息,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调查或审理使用。

二、送检制度送检制度是指在取得物证或检材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其送交相关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和分析。

送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检材能够得到准确、可靠的分析结果,为司法、警务等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证支持。

送检制度通常适用于以下场景:1.刑事案件中对于物证的送检;2.行政执法中对于可疑物品的送检;3.商业纠纷中对于涉案物品的鉴定。

送检制度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送检程序的规定:送检过程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填写送检申请书、准备送检材料、填写送检清单等。

2.送检材料的保存和交接:在送检过程中,应当妥善保存送检材料,并按照一定程序交接给相关鉴定机构,确保送检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送检结果的反馈和报告:鉴定机构应按照一定时间节点将鉴定结果反馈给送检单位,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能够有效地保障物证或检材的采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性、可信性和准确性。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6篇)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6篇)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天水建筑设计院监理公司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设计文件,对见证取样指定以下制度。

一、根据工程特点,监督施工单位对检测、试验单位进行资质、人员、检测范围和试验条件进行考察,选择资质好、等级高、信誉好的检测试验单位,作为本工程试验单位,并____报验的相应资料。

二、见证人。

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须持证上岗,取(送)样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填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表,征得建设或监理单位同意后,分别递交工程质检机械和接受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

四、施工企业取样人员按取样送检计划在现场进行试样取留时,必须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认标识封志,见证记录单由见证人填记,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施工技术档案,一份随样送试验检测单位核存。

送样过程中,不得损毁标识、封志,没有标识或严重损毁标识封志的试样,试验检测单位应予拒收。

五、见证人应对试样进行有效的封存和监护,施工企业取(送)第1页样人员一起将所取试样送至____省建设厅核发的具有《试验检测单位证书》的检测单位或试验室进行检测。

六、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书、见证人、送样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名,在检验报告栏中注明见证单位见证人和取送样人姓名见证号。

七、取(送)样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及时在见证人员监督下送至检测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材料,需复试,在建设、监理、施工或其它有关单位监督下进行送检。

八、取送样应按照工程进度,将试块(件)进场材料,及时送至检测单位见证,取(送)样人员不得互相串通以次充好或取假试块、试件,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更换相应人员,及时补充持证人员。

九、对取(送)材料、构件、报告但及时报验监理单位,并做好见证取样记录。

十、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结构的钢材及连接头事件。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版(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版(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版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取样送检的程序,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需要取样送检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取样送检。

三、定义1. 取样:从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中采集代表性样品的过程。

2. 送检:将取得的样品送往指定的实验室或质检部门进行测试和分析。

3. 见证:指定人员在取样过程中进行现场监督和确认。

四、责任与权限1. 质检部门负责制定取样和送检的相关政策及程序,并进行内部培训。

2. 各部门负责自己所需要取样送检的工作内容,确保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操作。

3. 需要进行见证的取样工作,由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

五、取样程序1. 根据产品或原材料的特性和要求,确定取样的方法和位置。

2. 使用合适的取样工具和容器,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3. 在取样前,对取样工具和容器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消毒处理。

4. 遵循取样计划,按照规定的数量和频率进行取样。

5. 取样时,避免污染和混淆,确保取得的样品符合要求。

六、见证程序1. 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应提前与需要见证的部门或人员协商,确定见证的时间和地点。

2. 见证时,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应全程参与和监督取样过程,确保取样符合要求。

3. 见证后,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应及时核实取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如果发现取样不合格或有疑问,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七、送检程序1. 将取得的样品及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的送检单,并按要求送往指定的实验室或质检部门。

2. 必要时,将取样现场的照片或视频等资料连同样品一起送检。

3. 送检后,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应及时跟踪样品的检测和分析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八、记录与报告1. 所有取样和送检的工作应按规定进行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方法、见证人员等信息。

2. 送检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按要求进行存档和归档。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施工或生产过程中,对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取样并送检,以确保材料质量符合相应要求的制度。

以下为该制度的详细内容: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工程和生产领域中使用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 水泥、混凝土、砂浆等建筑材料;2. 钢材、木材等结构材料;3. 硅酸盐板材、玻璃等装饰材料;4. 涂料、各种化学品等其他材料。

二、责任单位1. 施工单位:负责采取样品、送检以及接收检验结果并处理后续工作。

2. 工程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见证取样的工作进行审核、监理。

3. 检测机构:负责对样品进行检验及检测报告的出具。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1.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派出,主要负责监督见证取样环节的顺利进行,确保取得的样品能够反映实际情况。

2. 见证人员应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熟练掌握相关的工艺知识和操作技能。

3. 见证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工作过程顺利进行。

4. 见证人员应及时记录取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操作细节,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见证取样的具体操作流程1. 施工单位事先应向物业管理部门递交取样申请,并确定检测机构和见证人员,由物业管理部门安排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

2. 见证人员到场后,应对所要取样的材料进行检查,确认取材位置,采取样品,并对取样点作标记。

3. 将取得的样品进行标记和记录,并与见证人员共同签署取样证明。

4. 见证人员应对取样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取得的样品进行签字,确认样品的真实性。

5. 取得的样品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在指定时间内取回检测报告。

6. 施工单位应认真核对检测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进行记录。

五、文档管理标准1. 《见证取样申请表》应由施工单位向物业管理部门递交。

2. 《见证取样证明》应在取样现场进行填写,并由见证人员共同签署。

3. 检测机构应出具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并在签字处盖章。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进行产品检验时的取样过程,涵盖所有需要进行见证取样的环节。

三、取样见证人员的角色和要求1.角色:取样见证人员是第三方的监督人员,负责现场见证取样过程,并记录相关的信息和结果。

2.要求:取样见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取样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

(2)具备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能力,不受任何内外部压力和干扰。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与企业和检验机构有效合作。

四、取样过程1.取样计划:企业在进行取样前,应编制相应的取样计划,包括取样点、取样数量和取样方式等要素。

2.取样见证:取样见证人员应在取样过程中进行现场监督,并确保取样的公正和准确。

具体要求如下:(1)现场见证:取样见证人员应在取样过程中亲自到场,现场监督取样人员的操作。

(2)记录取样过程:取样见证人员应详细记录取样的过程和操作,包括取样点的位置、取样工具的使用、取样的数量和样品的标识等。

(3)保管样品:取样见证人员应将取得的样品进行封存和标识,并保管好样品,以免样品被篡改或变质。

(4)编制取样记录:取样见证人员应及时编制取样记录,包括见证人员的姓名、见证时间、取样点的位置、取样工具的使用情况、取样的数量和样品的标识等。

五、取样见证的责任和义务1.责任:取样见证人员对其见证的取样过程负有责任,包括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真实和准确,并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义务:取样见证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样品信息和检验结果等。

六、制度的评估和改进企业应定期对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评估和改进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内部审核、组织外部评估、收集用户反馈等。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实施,对于确保产品检验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并建立健全的执行机制和监督体系,以便更好地保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6、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7、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8、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9、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

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

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

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

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五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五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及代表批量等内容的监理人员。

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见证取样内容及要求1、本工程应对下列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试。

㈠结构工程建筑材料:钢材及连接件、预应力钢绞线、锚具、砂、水泥、砌筑块材㈡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材料:水泥、塑钢窗、外墙陶瓷饰面砖(吸水率)砂、花岗岩(室内放射性、室外弯曲强度)、防水材料、防火涂料、结构胶、密封胶、细木工板㈢屋面工程建筑材料防水材料㈣节能工程建筑材料:保温板、粘结材料、网格布、锚栓、抗裂砂浆、外门窗四性检测、幕墙四性、玻璃㈤安装工程建筑材料:给水管材、电线电缆、㈥合同约定增加复试的建筑材料上述建筑物资复试报告,承包单位应及时二次报验,专业监理要严格审查子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后,将一、二次报验资料及附件和保留的抽样单,复试报告印件一并整理登记并保存。

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

2、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取的监理见证存样、送样项目:1)、钢材的焊接、试件的抽取(分不同焊接型式、规格、级别)2)、砼标养试件3)、砼同条件实体检测试件的成型、抽取及养护条件4)、砂浆试块的抽取和成型5)、钢材保护层厚度检测数量位置的确认6)、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以上各项目监理见证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抽样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一同送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
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
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
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七、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
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八、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九、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1、水泥: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以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二次复验,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散装不超过500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1次,每次都应多点采样,混合均匀后,重量不小于12公斤。

对使用过程中的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砂、碎石: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以400立方或600吨作为一个验收批,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3、混凝土:抗压试块用于检查砼强度,应在砼浇筑地点随机取样,每拌制100盘或不超过100立方的同一配合比砼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当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立方不得少于1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的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需要确定;楼地面每1000平方米砼不少于1组。

4、抗渗试块:连续浇筑砼每500立方应留置一组抗渗试块,一组为6个抗渗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小于2组。

采用预拌砼的抗渗件,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的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需要确定。

5、砂浆:每一楼层、墙体250立方米以内、每台搅拌机不少于一组;水泥砂浆地面同配合比的每1000平方米和每层不少于一组。

6、钢筋:同一品种、同规格、同一批号,同一生产厂家、同一交货状态下60吨以内为一批,同时钢筋进场前,应检查钢材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文件,质保单和钢材的铭牌是否和质量证明材料上相符。

7、钢筋焊接接头:
(1)电弧焊每一楼层300个接头以内.
(2)电渣压力焊每一楼层300个接头以内为一批.
8、砖:同品种、同规格、同一厂家烧结普通砖15万块为一批;烧结空心砖15万块为一批。

加气砼砌块: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不少于一组。

9、土壤试验:回填土检测密实度、干容重。

10、防水材料:1000卷抽5卷;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外观质量规格尺寸检查,在合格卷中任抽一卷做试验。

11、防腐、绝缘、保温材料:有异议时抽样检测。

12、铝合金、钢、塑钢门窗:检测抗风压性、空气渗透、雨水渗透性,每一单位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为一组;3000-5000平方米为三组(同一施工、制作单位的适当减少);大于5000平方米的适当增加。

八、不合格处理制度:
1、进场原材料
①进场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及其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中必须包含厂名、厂址、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产品说明书等。

对于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厂家必须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如不符上述要求即可按不合格处理。

立即请退出场。

②对于进场的材料,必须在监理的见证下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取样、送检,保证送检的式样在取样次数中均匀分布,鉴证的式样必须有标识,并附有“鉴证记录”,在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严禁用于施工,当确认不合格时,原材料应及时清退出场并通知监理;保存好试验样品,以备复查,如果厂商有异议,应找到改进厂商不可试验结果,可按仲裁程序对保存样品送到仲裁资质检测中心仲裁。

2、工艺检验试件
对于钢筋的各类接头,在接到检测机构的不合格通知后,应立即报与项目负责人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重新双倍取样,送检,经双倍取样试验合格时按合格出具报告,如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出具报告,保
存好试验样品,以备复查。

对于制作人应清退出场不在录用。

并单独建立检测不合格项目台账及其上报制度,并对上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3、混凝土试件
对于混凝土试件,在接到检测机构的不合格通知后,应首先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①选取制作混凝土应有代表性。

第一车混凝土为调试阶段,如果用第一车混凝土制作出来的混凝土试件,有可能发现强度不合格,而现场施工的混凝土强度满足要求;对应措施:在以后的混凝土试件制作过程中在把混凝土调试好之后再进行混凝土试件制作,已达到和现场结构物强度相一致。

②试件制作不规范或试件损坏,制作混凝土试件的人员为实验人员,没有把试件的强度合格当做一回事,只知道只要完成了试件的制作就可以了,责任心不够;对应措施:服从监理管理,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提高工作责任心并以对实验工作出清除出场的决定。

我们在进行自我批评的同时,为保证混凝土试块强度能反映混凝土的真实强度质量,不出现类似错误,我们决定以后的试块均有项目实验员亲自完成,且保证试块的整个制作过程及养护条件均按规范进行。

4、报告领取: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针对以上原因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处理并单独建立检测不合格项目台账及其上报制度,并对上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5、其他实体实验当出现不合格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查或返工,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执行,并在以后的施工中加强管理,严格制度,增强责任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