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建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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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建议范文-实用word文档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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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范文

篇一:司法建议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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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书范文

X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201X)X刑终建字第2号

X镇初级中学:

本院在审理被告人X等人故意伤害一案中发现:被告人X曾系你校学生,X利

用对学校环境熟悉的便利条件,为报复他人到校对你校学生X进行伤害。在殴

打过程中,你校学生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但由于对X等人的惧怕,不敢反抗,致使X被打成重伤,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使你校学生及家长产生校内无安

全感的心理。为此,特建议:

一、教育学生学会保护自己,以积极、有效而妥当的方式、方法与违法犯罪行

为作斗争。

二、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每天都应有保卫人员值班巡逻。对严重的治安案件要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同时,为使值班人员负起责任,确保学生

以后不再受到犯罪行为的伤害,建议对门岗值班的人员予行政处理。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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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司法建议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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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书范文

X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201X)X刑终建字第2号

X镇初级中学:

本院在审理被告人X等人故意伤害一案中发现:被告人X曾系你校学生,X利

用对学校环境熟悉的便利条件,为报复他人到校对你校学生X进行伤害。在殴

打过程中,你校学生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但由于对X等人的惧怕,不敢反抗,致使X被打成重伤,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使你校学生及家长产生校内无安

推进行政诉讼公正和公平的司法建议

推进行政诉讼公正和公平的司法建议

推进行政诉讼公正和公平的司法建议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机关的权力越来越庞大,与之相对应的行政诉

讼案件也日益增多。然而,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中存在着公正和公平的

问题,为了提高行政诉讼的质量和公信力,有必要对司法实践进行改

进和完善。本文将提出一些建议,以促进行政诉讼的公正和公平。

一、加强行政机关自身的规范建设

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的主体,其行为的规范性直接影响着行政诉讼

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因此,行政机关应加强自身的规范建设,确保行

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具体做法包括:

1.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内部制度和流程,

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行政机关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

3.加强行政机关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公正、廉洁、责任心强的行

政人员,树立良好的行政形象。

二、提高行政诉讼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1.加强对行政诉讼程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行政诉讼过程的公开透明。行政法庭应当向社会公开审理的时间、地点和庭审情况,以及判

决结果和理由,让公众有机会参与到行政诉讼中,监督司法的公正性。

2.推行案件公开制度,即令行政诉讼案件可以向公众公开,便于社

会各界了解案件的进展和结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完善与行政诉讼相关的立法和制度。加快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和修订,提高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备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行政诉讼的人权保障

1.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政诉讼涉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

应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确保其在行政诉讼中享有平等的权

利和机会。

2.完善行政救济制度。行政救济制度是行政诉讼的前提和补充,应

加强行政诉讼中的证人证言保护的司法建议

加强行政诉讼中的证人证言保护的司法建议

加强行政诉讼中的证人证言保护的司法建议行政诉讼中的证人证言是判断案件真实性和权益保护的重要依据,

因此保护证人的权益和确保其证言的真实性十分必要。然而,当前行

政诉讼中对证人的保护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加强行政诉讼中

的证人证言保护,我们有必要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

首先,加强对证人的法律保护。行政诉讼法应明确规定对于证人的

权益保护,禁止对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等行为。此外,应

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对证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保密,避免其个人信息被

泄露或滥用。同时,应加大对证人的保护力度,确保证人的人身安全

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其次,建立健全的证人保护制度。在行政诉讼审理过程中,应设立

专门的证人保护程序,确保证人有权利在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提供证言。同时,法院应向证人提供必要的协助,确保其证言真实、准确地

呈现在法庭上。此外,应对证人提供虚假证言或阻碍证据的行为进行

严惩,以维护司法公正和诚信。

第三,加强证人证言的审查和采信机制。应建立完善的证人证言审

查机制,对证人的证言进行核实和调查,确保证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法官应充分重视证人证言,慎重对待证人的证词,并根据证人

的身份、背景、可靠性等因素进行评价和权衡。在证人证言可能存在

瑕疵或争议的情况下,应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以提高证言的

可信度和可靠性。

最后,加强对证人的教育和培训。应加强对证人的培训,提高其法

律意识和证言技能,使其具备在法庭上提供准确、清晰的证言的能力。同时,应向证人普及证人权益保护的知识,提醒其防范各种潜在的威

胁和报复行为,确保其证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加强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和和解机制的司法建议

加强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和和解机制的司法建议

加强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和和解机制的司法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争议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在行政诉讼中,调解和和解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既可以减轻法院工作压力,又

可以提高司法效率,使当事人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本文将就加强行

政诉讼中的调解和和解机制提出一些司法建议。

一、加强调解机制

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可以帮助当事人在双方都可以接

受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减少了法院的工作负担,提高了司法效率。为

了加强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工作,以下几点建议值得考虑:

1.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可以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由专业调解员负责处理行政争议。调解机构应该注重培养专业调解员

的技能和素质,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果。

2.完善调解程序:明确调解的程序和要求,设定调解期限,确保调

解的有效进行。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应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及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避免强制调解。

3.加强法官的指导:对于涉及复杂的行政争议案件,法官可以充当

调解员的角色,给予当事人专业的建议和指导,促进双方达成协议。

同时,法官还应在调解过程中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

合理性。

二、加强和解机制

和解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另一种重要途径,它可以避免长时间的诉讼纠纷,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在加强和解机制方面,以下几点建议值得关注:

1.推动和解文化:加强对和解文化的宣传和培养,提倡和解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方式。通过宣传榜样案例,鼓励当事人主动寻求和解,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2.建立和完善和解机构:可以设立专门的和解机构,由专业和解员负责处理行政争议。和解机构应具备独立、公正、高效的特点,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和解服务。

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精品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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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

在现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的权力运转与配置中,立法权、行政权、行政权必然相互分开,以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而带来的专制集权,同时三者又相互制衡,防止权力的败坏和滥用。在现代社会,随着行政权的不断扩张,对行政权的有效制约已然成为日益重要的研究课题。其中,通过司法权的设置,即通过司法权透过个案制约行政权已经纳入学者的研究视野,这就使处于边缘化的法律规范即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2007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服务的通知》的发布,社会上对司法建议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并且司法建议也广泛在人民法院的审判中得到应用。

一、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的概念

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与案件有关但是不宜由法院直接处理的问题,向有关国家行政机关提出建议要求其处理的活动。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三款第三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1这一条款明文规定了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制度。但是关

于司法建议制度的性质以及效力等问题法律界和实务界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笔者认为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是解决诉讼之外的问题,是人民法院审判权的延伸,而不是解决诉讼问题本身。

二、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的必要性

然而当今社会对于司法解决社会纠纷的正当性无人怀疑,但是对于司法机关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改变有瑕疵的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很多人心存狐疑,认为此乃司法权侵入行政权,违背了三权分立的宪政原则,然而此种思想误解了三权分立的思想。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两者之间可以在各自保有自己的权力运作的同时,也可以达到一定程度上的融合。对政府来说,司法监督是很重要的一种监督形式。而司法建议,又是司法监督的重要实现形式。司法建议因为是从教训中得出来的,所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际作用不容忽视。

2018-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201X版)-word范文模板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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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201X版)

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增

设的新制度、新规定进行了细化,将从5月1日起与新行政诉讼法同步实施。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X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

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

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

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

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

18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18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18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2018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八)》(以下简称“解释八”),对行政诉讼法中的多项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对于加强行政诉讼司法保障,提升行政诉讼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明确起诉应当的诉讼程序

“解释八”第1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起诉应当时限到期前,应当先向相应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经过复议程序或者逾期不予答复后,当事人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对于规范诉讼程序,促进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对于行政裁量权的规范

“解释八”第22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行使自己的裁量权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不得恶意滥用、超越权限或者变相制造障碍,避免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这一规定有效遏制了行政机关的滥用职权现象,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

三、明确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解释八”第32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举证时,应当依法提供证据,可以委托代理人提供证据。如果当事人未能提供足够证据,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如果承认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尚能认

定案件的事实,应当认定其证明了相关事实。这一规定对于明确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规范诉讼程序意义重大。

总体而言,“解释八”对于规范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行政纠纷、促进行政机关行政权限合理行使等问题都有着深层次的指导意义,对于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诉讼司法建议书

行政诉讼司法建议书

行政诉讼司法建议书

尊敬的行政诉讼部门:

我谨以此致函,就当前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给予建议和建议。希望本建议书能够对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司法制度、提高司法效率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有所促进。

1.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管理

作为行政诉讼部门应该致力于完善案件管理,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分流机制,将争议程度较轻的行政案件纳入行政复议范围,减轻法院负担,提高审理效率。另外,针对大量涌入的相似案件,建议行政诉讼部门制定统一的案件标准和指引,以提高案件的审理速度和效果。

2.加强行政诉讼审理听证环节

行政诉讼中的听证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建议行政诉讼部门加强听证机构和人员的培训,提高听证质量和效率。此外,应加强对当事人在听证过程中权利的保护,确保听证程序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3.加强行政裁量权的合理行使

行政诉讼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是行政裁量权的合理行使。对此,建议行政诉讼部门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引导和规范,确保裁量标准的一致性和合法性。此外,建议建立行政裁量权的惩罚机制,对滥用行政裁量权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以维护法制的公正和权威。

4.加强行政诉讼公告制度

行政诉讼公告制度具有重要的法制作用,它可以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保障。因此,行政诉讼部门应加强公告制度的建设和规范,并加强对公告内容的监督和审核,以确保公告的真实、准确和透明。

5.提高行政裁定的执行力度

行政裁定执行问题一直是行政诉讼工作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行政诉讼部门加强对行政裁定执行力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裁定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另外,可以建立行政损害赔偿制度,对无法履行行政裁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赔偿。

行政诉讼工作总结报告

行政诉讼工作总结报告

行政诉讼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我国行政诉讼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

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对行政诉讼工作进行了总结与报告,以期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首先,我们对行政诉讼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通过统计数据和案件分析,我们发现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反映了公民对行政权力监督的需求不断增强。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行政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审理周期较长、诉讼成本较高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改进和优化。

其次,我们对行政诉讼工作中的亮点和成绩进行了总结。在过去一年中,我们

成功处理了一系列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我们注重司法公正,坚持依法审理,积极推动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高了司法效率和公信力,有效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对未来行政诉讼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进和完善意见。我们将进

一步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缩短审理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提高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公民提供更加便捷和公正的司法保障。

总之,行政诉讼工作总结报告是对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和总结,也是对未来工

作的规划和展望。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态度,积极推动行政诉讼工作的改进和完善,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加强行政诉讼调解机制的司法建议

加强行政诉讼调解机制的司法建议

加强行政诉讼调解机制的司法建议在当前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行政诉讼调解机制的完善和发展已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行政诉讼调解作为一种特殊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快速、灵活、经济等优势,有助于减少诉讼成本、缓解法院压力、增强司法公信力。为了更好地加强行政诉讼调解机制,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司法建议。

一、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

行政诉讼调解的效果和质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调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因此,建议要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完善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机制。一方面,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行政诉讼调解员岗位,招聘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的人员。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调解人员的培训和进修,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此外,还应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考核机制,激励调解人员积极参与调解工作,提高行政诉讼调解的效率和质量。

二、优化调解程序和流程

行政诉讼调解应当遵循程序公正、程序简便和效率高的原则。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建议要对调解程序和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首先,要完善调解申请和受理的规定,明确调解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其次,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调解指导意见和操作规范,规定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关注的问题、应遵循的原则和应执行的程序。最后,还应建立起一套调解结果确认和执行的机制,确保调解达成的协议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

三、加强调解机构建设

行政诉讼调解机构的建设对于加强行政诉讼调解机制至关重要。建

议要加强行政诉讼调解机构的建设,提升其组织力和管理效能。首先,要设立专门的行政诉讼调解机构,统一管理、组织和指导调解工作。

其次,要加强对行政诉讼调解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调解行为的

推动行政诉讼和谐稳定发展的司法建议

推动行政诉讼和谐稳定发展的司法建议

推动行政诉讼和谐稳定发展的司法建议

在推动行政诉讼和谐稳定发展的司法建议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行政诉讼作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监

督行政权力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实践价值。然而,当

前的行政诉讼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推动行政诉讼的和谐

稳定发展,我提出以下几点司法建议:

一、加强行政诉讼法治意识

行政诉讼的稳定发展需要司法机关更加重视法治意识,保证行政法

律制度的正确贯彻和执行。首先,要加强对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学习

和宣传,使各级法院和法官深入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的相关理论和实

践经验。其次,要加强行政诉讼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完善行政诉

讼的审查制度,确保行政案件的公正公平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优化行政诉讼体系

为了推动行政诉讼的稳定发展,建议优化行政诉讼的体系。首先,

要加强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对行政决策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行

政权力的合理行使。其次,要建立健全公正高效的行政诉讼机制,推

动行政诉讼程序的简化和规范化,提高行政诉讼的效率和质量。此外,还应加强行政诉讼的资源保障,为行政案件的审理提供充足的人力、

物力和财力支持。

三、加强行政诉讼的法官队伍建设

行政诉讼的稳定发展需要法官队伍的优化和提升。首先,要加强行政诉讼法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其次,要建立健全行政诉讼法官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进入行政诉讼领域,增强行政诉讼法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此外,还要加强对行政诉讼法官的人身安全保护,确保他们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四、推动行政诉讼与其他法律制度的有机衔接

行政诉讼司法建议书

行政诉讼司法建议书

行政诉讼司法建议书

尊敬的法官:

我是某市一名普通市民,对于近期在行政诉讼方面的问题有所观察和思考,特向贵庭提出有关行政诉讼司法方面的建议,希望能够促进司法公正与行政诉讼程序的改善。

一、建议加强司法独立与公正

司法独立是行政诉讼的基础,唯有确保司法独立,才能真正落实公正司法的原则。因此,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法官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法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杜绝行政干预司法的情况发生,确保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建议加强行政诉讼透明度

行政诉讼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为了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建议对行政诉讼的审理过程进行公开。具体而言,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包括案件的立案和审理进展,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使公民能够了解到整个诉讼过程,提高司法透明度。

三、建议优化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应当高效、简明,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议相关部门对行政诉讼程序进行优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简化起诉材料,减少不必要的证明和过程,提高起诉效率;

2. 加强调解机制,鼓励行政机关与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避免不必

要的诉讼;

3. 加强证据保全,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行政机关滥用

职权以及不当干预;

4. 加强对行政机关的责任追究,当行政机关违法或滥用职权时,要

追究其相关责任,以维护司法正义。

四、建议完善法援制度

法援制度是确保当事人能够平等参与行政诉讼的重要保障。然而,

目前我国的法援制度在行政诉讼中存在不足,建议相关部门:

1. 完善法援资格认定标准,确保真正需要法援的人能够得到帮助;

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问题:

1. 审判程序不公开:在一些行政审判中,审判程序不公开,难以保证真实的审判结果。

2. 审判程序不透明:有些行政审判中,审判程序不透明,看不清审判的标准和标准的具体内容。

3. 审判机构不独立:在一些行政审判中,审判机构不独立,受到上级机构的干涉,不能独立行使审判职权。

4. 行政复议机构与行政审判机构重复:在一些行政审判中,行政复议机构与行政审判机构重复,导致审判结果的不稳定。

建议:

1. 加强审判程序公开:要求在行政审判中加强审判程序的公开,使人们对审判过程和结果有更多的了解。

2. 加强审判程序透明:要求在行政审判中加强审判程序的透明,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增加公众对审判结果的信任和认同。

3. 加强审判机构独立:要求加强审判机构的独立性,保证审判机构能够独立行使审判职权,不受上级机构的干涉。

4. 优化行政复议机构和行政审判机构:要求优化行政复议机构

和行政审判机构的职能,避免两个机构重复,从而增加审判结果的稳定性。

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引言

行政审判作为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要手段,保障了公民权

益与社会稳定。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不可忽视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旨在探讨当前行政审判面临的主要困境,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二、问题分析

1. 审判独立性受到挑战

在某些案件中,由于官员管理干预或地方政府压力过大,导致部分法院无法独

立进行裁决。这种情况下,即使有明确事实和证据表明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或违法操作,并可能损害公众利益与个人权益时,司法不能做出真正公正客观的决定。

2. 行业利益牵扯影响裁断结果

在某些案件中,当涉及到特定领域或特殊产业交易时,相关产业链条上下游各

环节代表和企业往往以组织形式介入、履职员工变成当事人等现象较为普遍。这样导致商业投资项目被放大至行政审判程序,正常的司法行为被滞后和阻挠。

3. 信息不对称与公众参与度低

行政审判中的信息获取比较困难,只有少数当事人及其律师能够了解相关案情。而大部分公众对于行政诉讼相关程序及要求并不熟悉,缺乏相应的知识和途径去了解处理状态或结果。这样形成信息严重不对称,影响公众参与。

4. 审理时效长、执行效果差

由于法院案件质量高下差异、操作有漏洞以及特殊利益集团存在干扰等原因,

导致部分案件审理时间过长且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在执行阶段也面临诸多问

题,如协助执行力度不足、遭到拖延等。这些都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并且凸显了司法机关在实践中的局限性。

三、建议措施

1. 加强司法独立保障机制

加大对行政审判独立性的保护力度是首要任务。要完善规范化体系建设,在任命和考核方面做好制约约束措施,减少行政力量对审判的干预。同时加强司法人员的独立自由裁判意识和公正执法理念培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2018年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2018年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2018年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关于行政审判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2018年7月23日

原文载于《第一巡回法庭工作信息》(2018年第5期)

2018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黄永维到第一巡回法庭调研,组织召开巡回区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要求对巡回区内四级法院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汇总,形成统一意见,作为行政审判庭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性文件的参考。根据会议精神,第一巡回法庭行政审判团队将巡回区四省区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问题收集、整理,并报经第一巡回法庭行政专业主审法官会议讨论,研究形成了《第一巡回法庭巡回区四省区行政审判法律适用若干疑难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6月8日,第一巡回法庭在广西北海市召开四省区高院主管副院长和业务骨干参加的座谈会,对《意见》进行讨论,形成二十八条共识。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诉讼参加人

1.举报?就其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答:作为消费者、服务的接受者、竞争权人、受害人、或者举报事项奖励请求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享有法定查处职权的行政机关举报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举报人就举报事项的处理情况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与法定职权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为或不予答复行为有利害关系,具有原告资格。

仅以普通公民身份,行使宪法赋予的检举、控告权,向法定职权机关举报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要求予以查处,举报人就举报事项的处理情况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通常与法定职权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为或不予答复行为没有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资格。但是,行政机关承诺举报有奖,举报人为获取奖励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除外。

推动行政诉讼公开透明的司法建议

推动行政诉讼公开透明的司法建议

推动行政诉讼公开透明的司法建议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行政诉讼作为一种法

律手段,为维护公民权益、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行政诉讼公开透明程度不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

因此,本文将提出几点关于推动行政诉讼公开透明的司法建议。

一、制定明确的公开透明政策

为了推动行政诉讼的公开透明,司法机关应当制定明确的政策,明

确规定公开透明的要求和标准,并向全体司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

保他们理解和遵守相关政策。同时,公众也应该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和

获取相关政策,以便能够主动参与到行政诉讼的过程中。

二、加强信息公开和公告透明

为了提高行政诉讼的公开透明程度,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

开机制,主动向公众提供与行政诉讼有关的信息。具体措施包括:公

开行政诉讼的法律基础、申请和受理行政诉讼的程序、审判过程和结

果等重要信息。此外,司法机关还应当及时公告有关行政诉讼的开庭、判决结果等信息,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诉讼进程和结果。

三、优化行政诉讼的诉讼环节

为了推动行政诉讼的公开透明,司法机关应当优化行政诉讼的每个

环节。具体措施包括:明确规定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受理条件和受

理程序,加强对行政诉讼的监督和纠正,确保行政诉讼程序的公正、

公平和公开。此外,司法机关还应当提高行政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审判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行使审判权,并公正地处理行政诉讼案件。

四、倡导跨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

为了推动行政诉讼的公开透明,司法机关应当与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密切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例如,司法机关可以与行政机关签订合作协议,共享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等重要信息,以便在行政诉讼中能够充分了解案情和事实,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同时,司法机关与公众也应该加强沟通和互动,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诉讼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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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
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提出修改或者废止该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建议。接收司法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司法建议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制定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立即停止执行该规范性文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
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均不出庭,仅委托律师出庭的或者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和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并可以建议有关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被诉行政行为违法,仅判决撤销会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再审事由),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在3个月内审查
经审查,决定不予再审的,应当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判决撤销该行政行为的同时,向被告及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检察建议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
应当在裁判生效后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备案。涉及国务院部门、省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建议还应当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
Leabharlann Baidu情形
处理
司法建议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
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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