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一个要素
真题考试:2020 保险学原理真题及答案(5)
真题考试:2020 保险学原理真题及答案(5)
1、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会计规范体系的保证是(单选题)
A. 会计法律法规
B. 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C. 单位内部会计制度
D. 会计职业道德
试题答案:D
2、在团体寿险中,受益人的指定权仅归(单选题)
A. 投保人
B. 被保险人
C. 代理人
D. 保险人
试题答案:B
3、企业会计制度的总体设计是(单选题)
A. 会计不相容岗位进行总体设计
B. 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进行全面安排及规划
C. 会计机构进行总体设计
D. 企业的风险控制制度进行总体设计
试题答案:B
4、对保险业财务方面的管理内容包括(多选题)
A. 保证金的规定
B. 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
C. 提存各种准备金的规定
D. 保险业务的管理
E. 保险企业开业资金的最低限额管理
试题答案:A,B,C,E
5、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的种类通常有(多选题)
A. 文义解释原则
B. 意图解释原则
C. 有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原则
D. 补充解释原则
E. 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
试题答案:A,B,D,E
6、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叫做(单选题)
A. 重复保险
B. 足额保险
C. 不足额保险
D. 超额保险
试题答案:D
7、定值保险合同适用于(单选题)
A. 家庭财产保险
B. 企业财产保险
C. 农作物保险
D. 货物运输保险
试题答案:D
8、根据《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总会计师任职条件的表述恰当的是【】(单选题)
A.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会计师
B. 具有硕士学位的高级会计师
C. 具有五年以上财务与会计管理经验的高级会计师
D.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与会计管理经验的高级会计师
什么是保险利益
什么是保险利益
保险合同在⽣活中还是属于⽐较常见的⼀种合同,我们可以为汽车办理保险,也可以为⾃⼰的财产办理相应的保险,还可以购买⼈⾝保险。那么,什么是保险利益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保险利益,是指投保⼈或者被保险⼈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称可保利益。
(2)保险利益产⽣于投保⼈或被保险⼈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或被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或被保险⼈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或被保险⼈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风险事故⽽受益。
(3)根据《保险法》第三⼗⼀条规定,投保⼈对下列⼈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2)配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与投保⼈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4)被保险⼈同意投保⼈为其订⽴合同的,视为投保⼈对被保险⼈具有保险利益。订⽴合同时,投保⼈对被保险⼈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效。
保险合同⽣效的要件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
(⼆)意思表⽰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订⽴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因⽽,保险合同若要有效订⽴,当事⼈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并在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意思表⽰真实。
1、缔约⼈在订⽴合同时应有相应的缔约能⼒
保险利益与保险标的物的关系
保险利益与保险标的物的关系
保险利益与保险标的物紧密联系,保险标的物是保险利益的载体,保险利益因保险标的物而产生,如无保险标的物,保险利益也无从谈起。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要素。在静态下,每存在一种保险利益,即可成立一个保险合同;一个保险标的物可能存在数个保险利益,投保人可分别订立数个保险合同。如产品的所有人、保管人、承运人均可对其所具有的利益投保。在动态中,依传统民法理论,风险随保险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而转移,动产所有权随交付转移,不动产及重大动产随登记转移。按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依现代民法理论及各国法律规定,风险随标的物交付而转移,而非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即所有权未转移,标的物转移,风险随之转移。例如,最高人民法院自1999年6月至2001年12月期间,连续就机动车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四个司法解释,均认为机动车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注: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司法解释分别为:1999年7月3日施行的《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2000年12月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研[2000]121号《关于如何认定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2001]民一他字第32号《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复函》。)。案例1中张光支付20万元后虽然对汽车没有取得法律上的权利,但对该车承担的风险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张光对该车具有保险利益,有权得到保险保障(当然张光必须具备主体资格,此为另一问题)。
保险基础知识(通用版)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
一、保险的历史沿革
(一)人类保险思想的萌生与保险的萌芽 保险思想仓储制度是我国古代原始保险的一个重要标
志,镖码、镖单、镖力;国际上《汉谟拉比法典》是有关保 险的最早法规;基起特制度即行会制度,是原始的合作保险 形式。
保险萌芽: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历史最长者是 海上保险。同共海损是海上保险的萌芽。十五六世纪的海上 保险是人身保险的萌芽。
(二)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 款经过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的订立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与构成
保险单(正式书面凭证)
保险合同书面形式 暂保单(有效期30天) 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 其他书面形式
2、按风险标的分类: 财产风险、人身风险、信用风险、责任风险
3、按风险性质分类: 纯粹风险、投机风险
4、按风险产生的社会环境分类:静态风险、动态风险 5、按产生风险的行为分类:基本风险、特定风险
第一节 风险概述
四、风险的特征
1、不确定性: 风险是否发生不确定、何时发生不确定、产生结果不确定; 2、客观性:风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3、普遍性: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4、可测定性: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反映风险的发生规律 和损失的程度; 5、发展性:伴随社会的进步,风险也在“进步”。
保险利益
〈二〉依照通常说法,保险利益原则的适用是防止道 二 依照通常说法, 德危险的必备要件。道德危险是保险理论中的固有名 德危险的必备要件。 词,是指被保险人为了索取保险人赔款而故意促使保 险事故的发生或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放任损失的扩大。 险事故的发生或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放任损失的扩大。 受益方是保险金给付的直接承受者。 受益方是保险金给付的直接承受者。如果保险合同不 以受益方具有保险利益为前提, 以受益方具有保险利益为前提,那么为了获取保险赔 偿,往往会出现故意破坏作为保险标的人或物的行为, 往往会出现故意破坏作为保险标的人或物的行为, 从而导致道德危险。 从而导致道德危险。保险利益原则的使用较好地避免 了这个问题。 了这个问题。
保险利益
演讲: 演讲:钟 奕 制作:郑文杰、王俊杰、 制作:郑文杰、王俊杰、刘文桃
目录
《一》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的含义。。。。。。。。。。。。。 险利益的具体构成。。。。。。。。。。。。 《二》险利益的具体构成。。。。。。。。。。。。 保险利益的重要性。。。。。。。。。。。。 《三》保险利益的重要性。。。。。。。。。。。。 作用与意义。。。。。。。。。。。。。。。 《四》作用与意义。。。。。。。。。。。。。。。 适用范围。。。。。。。。。。。。。。。。 《五》适用范围。。。。。。。。。。。。。。。。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六》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1)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特征。。。。。。。。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特征。。。。。。。。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形式。。。。。。。。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形式。。。。。。。。 (3)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 财产保险利益的种类。。。。。。。。。。。 《七》财产保险利益的种类。。。。。。。。。。。 (1)现有利益。。。。。。。。。。。。。。。 )现有利益。。。。。。。。。。。。。。。 (2)责任利益。。。。。。。。。。。。。。。 )责任利益。。。。。。。。。。。。。。。 (3)存在时间。。。。。。。。。。。。。。。 )存在时间。。。。。。。。。。。。。。。
论《保险法》对保险利益规定的完善
现行 《 保险法》 对保险利益规 定: ” 人身保 险的投 保人在保 险合 同订 的 同时 , 也维护了保 险市 场的有序运行 。 立时 , 对 被保险人应 当具有保 险利益 。财产保 险的被保 险人在保 险事 二、 现行 《 保险法》 对 保险利益 规定的不足
故发生 时,对保险标 的应 当具有 保险利益 。人 身保 险是 以人 的寿命和 身体为保 险标 的的保险 。 财产保 险是以财产及其有 关利益 为保险标的
( 一) 现 行《 保险法》 对wenku.baidu.com身保 险中保险利益规 定的不足之处
立法上 , 就保险利益在人 身保险的适用有三 种不同立法例 , 即利益 的保险 。被 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 者人身受保险 合同保障 , 享 有保险金 主义 、同意主义 以及利 益主义和 同意主义兼顾 。各 国立法一般规定 父 请求 权 的人 。投保人 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 益是指投保人 或者被保 母、 夫妻 、 子 女等互相具 有保险利益 。我国采用 的是利益主义和 同意主
一
保 险利 益关系到整个保 险合同的核 心问题 ( 一) 保 险利益的起源 与发 展
、
保险并不 是保证保 险标 的不发生危险, 而是在于对 因保 险事故发生造 成 被保 险人 在保险标 的上的利益 损失而给予补偿 。 由此可见, 保 险合同订
最早用 法律的形式规 定保 险利益的是 《 英 国海上 保险法》 , 该法规 立 的目的是保障被保 险人对其财产 或者生命 、 健康所 享有 的利益, 而不 定:任何个人 或者公司组织均 不能对英 国船舶 及其装载 的货 物 以有或 是保险标 的本身 。 所 以, 保险利益是 保险合 同当事 人权利和义务所指 向 没有利益 , 或者 , 保 单即证 明利益 , 或 者, 以赌博 的方式 , 或 者, 对保 险人 的对象, 是保 险合同 的客体 。作为保险 合同的客体, 保险利益 是保险合 无任何利 益的方式进行保 险, 这 种保险无效 并对各方不具 有法律约束 同 必 要 因 素 。 力 。此规定 的意图在于禁止海事欺诈 。其后英 国分别于 l 7 7 4年、 1 7 8 8 保 险利益是被保 险人对保 险标 的所具有 的合 法的、确定 的经济 利 年、 l 8 4 5 年、 l 9 0 6 年、 l 9 0 9 年对 该规定进行 补充和修改 。 源 自英 国的这 益 , 具有 适法性 、 确定性和 效力性 。 不具 有保险利益而订立 的保险合同 . 原则在后来各国的保险立法中都有规 定, 我国也不例外, 我国 1 9 9 5 年 在成立要件 上是有瑕疵 的, 为杜绝赌博行 为和防范道德危 险的发 生, 应 制定保 险法 时也对保险利益 问题 作出 了明确规 定,而且将 是否具有保 当将这种行 为归于无 效。实践 中发 生的很多 问题 均可在这方面 找到原 险利益作 为保险合 同法律 效力 的重要依据 ,并且也在不 断的修订与完 因 。所 以我们应该充 分认识到保 险利益对于保 险合同的重要性 , 尽 量 善。 避免和减 少由于这个 问题所 引起 的纠纷,从而在 维护个人的合法权 益
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
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
1. 被保险人信息,包括被保险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
2. 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明确规定保险金额的数额和保险期限的起止时间,确保被保险人在特定时间内获得保险保障。
3. 保险费和支付方式,规定被保险人需要支付的保险费用以及支付方式,确保保险合同的经济可行性。
4. 保险责任和范围,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和保险范围,确保被保险人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获得保险理赔。
5. 免责条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保险责任,例如在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况下。
6. 理赔程序和时限,规定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采取的理赔程序和时限,确保被保险人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保险理赔。
7. 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规定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双方协商解除、违约解除等情况。
8. 其他约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包括投保人信息、受益人信息、保险事故通知程序等其他约定。
以上是保险合同的一般要素,具体合同范本的撰写还需根据具
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学05
第五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引入案例:未如实告知是否免责?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第三节 近因原则 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 第五节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中国保险与保障研究中心 保险学· 保险学·第3章 2 章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合同利益与保险利益原则
1.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2.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其本质是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 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人可以单方面宣布合同无效。 3.保险利益构成的要件
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1.重复保险与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 人投保同一危险,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人投保同一危险,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处理损失补偿的基本原则,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处理损失补偿的基本原则,即在重 复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所能得到的赔偿金由各保险人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 复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所能得到的赔偿金由各保险人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 从而使被保险人所得到的总赔偿金不超过实际损失额。 从而使被保险人所得到的总赔偿金不超过实际损失额。
保险学整理
保险学整理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1。风险的概念:风险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时期内,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损失组成)
2.风险的分类:主要考虑如下两种分类。
(1)按风险损害的对象:1)财产风险:风险的发生导致财产发生毁损或灭失从而使财产所
有人遭受损失的风险。
2)责任风险:指因个人或团体的疏忽,过失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
身伤害,依法应承担民事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3)人身风险:指人们因早逝,疾病等原因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4)信用风险: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因义务人违约而造成的经济
损失风险。
(2)按风险性质:1)纯粹风险:指风险所导致的结果只有两种,即损失或者无损失,无获利
可能。
2)投机风险:风险导致的结果有三种,即损失、无损失和盈利.
3.风险处理的主要办法:
1)避免风险:考虑到风险的存在,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某项可能引起风险损失的方案。
2)预防风险:通过对风险的预测,事先有针对性的采取各种技术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降低损失发生的几率。
3) 抑制风险: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了阻止灾害的扩大或蔓延减少损失而采取的技术措施。4)自留风险:对于损失小或者频率低的风险采取自我承担的方式.
5)转移风险:保险是风险管理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技术,是风险管理(处理)方法中最有效的手段,因为保险的机制解决了风险管理中碰到的最大难题-风险的不确定
性。保险能够以收取保险费为代价,最大限度地集中尽可能多的风险单位,
运用概率统计原理进行预测,将单个风险单位面临的风险的不确定性转化为
总体上损失的相对确定性,实现了风险损失的均摊。
保险学原理00079历年真题名词解释题归类
31.代位求偿
答:亦称代位追偿,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的责任后,被保险人必须将其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保险人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和权利之前被保险人若从第三者那里已经获得了赔偿,赔款则归保险人所有。
32.保险费
答:是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而交付给保险人的费用。
33.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
答:简称保赔保险,指承保船东在经营船舶时可能产生、但不包括在船舶险承保范围内的责任保险。
34.农业保险
答:是由保险企业集合众多农业生产单位或个人,合理计收损失分摊金,建立共同基金,对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致的经济损失提供资金补偿的一种互助合作制度。
2018.4
31.保证
答:保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担保在保险期内对某一事项作为或不作为,或者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32.定值保险
答: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将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中予以载明作为保险金额,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载明的保险价值进行赔偿的保险。
33.公众责任保险
答:保险人对法人或公民因疏忽、过失行为致使公众利益受到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业务。
34.溢额再保险
答:由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合同,对每一个危险单位事先确定一个由原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而将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即溢额部分再保险人承担。
2017.10
31.保险金额
答: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就保险标的所确定的金额,它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赔款或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保险利益立法的缺陷与完善建议
保险利益立法的缺陷与完善建议
李游
【摘要】虽现行《保险法》第12条第6款对保险利益下总括性定义,但该界定模糊,导致对保险利益的理解不一致,在具体适用时,争议颇多,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难以把控,易将保险利益界定扩大或不合理缩小。故应对财产保险利益的范围明确列举,采取法定权利人、占有人、管理人以及合同主体的分类列举方式;人身保险利益的范围增加具有法定保险利益的人员,将各国所普遍承认的合伙人、债务人等与投保人具有商业利益关系的相关人员列入,同意原则需加以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方式的要求;同时,为适应保险市场的发展,增加对保险利益转移和消灭的规定。%The sixth paragraph of the twelfth article in the current Insurance Act makes a general and ambiguous definition of insurable interest , which leads to the inconsistent understanding of it . It generates a lot of controversy in the specific application , making it difficult to control the judges'discretion and having the definition of insurable interest expanded easily or narrowed unreasonably . Therefore , the scope to deal with property insurable benefit should be specifically enumerated . It is classified into right holder , possessor , administrator and the parities of contracts . The scope of life insurance benefit includes the personnel with statutory insurance benefit , as well as the partner and the debtor who are globally recognized as sharing the interest with insurance applicants . The consent should be made in writing by the insured . At the same time ,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market , the
保险法与保险合同
保险经纪人
• 保险经纪人(Insurance Broker) 是 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 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 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保险经纪人 是投保人的代理人。
2、保险合同的客体
–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合同的保险利 益,即投保人对其保险标的所具有的 保险利益。
– 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关系所指的对象,即作为保险 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 命和身体。
保险法与保险合同
一、保险法的概念 二、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三、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 四、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五、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
保险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 保险法是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 保险法主要从两个方面对保险的法律关系 进行调整。
–首先,保险法调整国家与保险业之间的关系。 –其次,保险法调整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二)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的方式
1、和解 2、调解 3、仲裁 4、诉讼
(2)投保人(Applicant)。亦称要保 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 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 人。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投保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事行为能力; 二是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三是承担交付保费的义务.
(3)被保险人(Insured)。是其财产或 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 求权的人。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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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论保险利益对保险合同效(: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力的影响
论保险利益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
摘要:研究保险利益对于我国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虽然不能完全杜绝但可以大大减少道德危险的发生,也可以防止利用保险赌博,避免不当得利;通过限制损害填补程度,来保障保险经营稳定,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从而促进保险业的稳步发展。
关键词:保险利益、合同效力、影响
一、保险利益的含义及其功能
(一)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对于何为保险利益,目前有三种学说:经济利益说、利害关系说、适法利益说。经济利益说认为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被保
险人人身所具有的一种经济利益;利害关系说认为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或被保险人人身所具有
的利害关系。如我国台湾学者郑玉波先生认为保险利益就是要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所有之利害关系。适法利益说认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
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这是我国大陆的通说。
(二)保险利益的功能
保险法规定保险利益的重要意义在于:(1)防止赌博。防止投保人随意对他人财产和人身为保险标的投保,使其在不受损失的情况下获得赔偿,使保险沦为单纯的赌博行为。
(2)防止道德危险。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防止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为骗取保险赔偿金而故意违反法律或合同,故意造成或扩大危险。(3)限制赔偿限额。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向保险人主张的赔偿不得超过保险利
高管考试题库财产险-保险学原理1基础知识2-判断题
保险学原理1基础知识2‐判断
(适用于产寿险A类和B类)
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每题1分)
1.保险成本核算,就是要核算保险经营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其中活劳动是指保险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 )
答案:√
2.保险成本核算的特殊之处在于物化劳动中的准备金部分是一种“未来成本”因素,是其他一般商品成本所没有的。( )
答案:√
3.事前风险选择是指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的风险超出核保标准的保险合同作出淘汰的选择。( )
答案:×
4.由多个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共同分担某一风险责任指的是风险分散。( )
答案:√
5.审核投保人的资格即审核投保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及对标的物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
答案:√
6.保险人控制投保人逆选择的方法就是对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标的不予承保。( )
答案:×
7.保险纯费率是与保险企业经营有关的费率。( )
答案:×
8.保险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以投保人告知不实为理由解除保险合同。( )
答案:×
9.综合保险单的费率低于列名保险单。( )
答案:×
10保险营销是以保险市场为起点和终点的活动,它的对象是目标市场的投保人,它的目的是满足目标市场投保人的保险需求。( )
答案:×
11.从推销观念发展到市场营销观念,标志着保险营销观念质的变化。( )
答案:√
12.一家保险企业为自己确定的目标是:在未来的五年里,使企业的纯利达到2000万元。该目标是企业的营销目标。( )
答案:×
13.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是一种纯粹的消费行为。( )
答案:×
14.一个市场机会能否成为保险企业的营销机会,要看它能否为保险公司增加利润。( )答案:×
保险合同有些要素
保险合同有些要素
你知道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要素吗?你对保险合同的要素了解吗?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保险合同的要素的知识,欢迎阅读。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合同的参加者,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一)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并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保险人在法律上的资格,各国保险法都有严格规定。一般来说,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认可。
xx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七十条、第九十一条,又从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与程序、保险公司的变更、保险公司的经营、保险公司的整顿、接收与破产六个方面对保险公司作了详细规定。在国际上,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是股份和相互保险公司。
(二)投保人。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就法律规定而言,投保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但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经济条件而言,投保人必须具有交付保险费的能力;就特殊条件而言,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的有关规定,不同投保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不同的详细规定。就自然人而言,必须年满18岁或年满16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并且无精神性疾病;就法人而言,必须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A1《风险管理与人身保险》练习题 1102
A1《风险管理与人身保险》练习题 1102
1.在保险市场上,风险往往被理解为保险标的的期望损失,即损失发生的概率与损失程度的乘积之和。( ) [单选题] *
A.对(正确答案)
B.错
2.风险的构成要素包括( ):①风险暴露;②风险因素;③风险事件;④损失。 [单选题] *
A.②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正确答案)
D.①③
3.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卫生状况的改善,新生儿的死亡率明显下降,一些疾病的死亡威胁减小。这些现象表明了风险的( )特征。 [单选题] *
A.客观性
B.可测性
C.偶然性
D.可变性(正确答案)
4.以下选项属于心理风险因素的有( ):①购买保险之后,不按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②对社会或他人心怀不满,蓄意进行破坏活动;③当医生得知病人的医疗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时,采用了更为昂贵的治疗手段或药物;④一幢位于低洼地带的建筑大楼。 [单选题] *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③(正确答案)
5.以下做法属于损失预防的措施有( ):①将人行道与机动车道分开;②对汽车司机加强安全教育和驾驶技能的培训;③在网吧装设火警警报器、烟雾探测器;④在重大流行病传播时,启动疾病控制预警机制和紧急救助机制。 [单选题] *
A.②④
B.①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正确答案)
6.下列有关损失的说法,错误的是( )。 [单选题] *
A.损失是指经济价值的减少(正确答案)
B.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造成的机器设备损耗不是风险管理所指的损失
C.风险事件未必带来损失
D.风险事件的发生和风险因素的存在都可能导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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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一个要素
篇一:保险理论与实务
一、选择
1.纯粹风险、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造成的结果只有两个,即没有损失和造成损失。例如,自然灾害,人的生老病死等。对纯风险的处理有回避风险、预防风险、自留风险和转移风险等四种方法。
投机风险是指既可能产生收益也可能造成损失的不确
定性。这类风险的结果有三种可能:没有损失,有损失,盈利。比如股票投资,投资者购买某种股票后,可能会由于股票价格上升而获得收益,也可能由于股票价格下降而蒙受损失,但股票的价格到底是上升还是下降,幅度有多大,这些都是不确定的,因而这类风险就属于投机风险。通常较高的风险同时带来较高的收益。
2.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体的健康、身体完整及寿命长短做为保险所要保障的客体,将生病、死亡/存活、受伤害作为要防
范的风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以此造成的经济困难。传统人身保险的产品种类繁多,在种类上大致可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伤害保险及年金保险。
3.自愿保险
自愿保险也称任意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或是需要保险保障的人自愿组合、实施的一种保险。自愿保险的保险关系,是当事人之间自由决定、彼此合意后所成立的合同关系。投保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投保、向谁投保、中途退保等,也可以自由选择保障范围、保障程度和保险期限等。保险人也可以根据情况自愿决定是否承保、怎样承保,并且自由选择保险标的,选择设定投保条件等。
4.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指在保险凭证上不印保险条款,实际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保险凭证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凡是保险凭证上没有列明的,均以同类的保险单为准。保险凭证是保险人发给投保人以证明保险合同业已生效的
另一种文件形式,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
我国还有一种联合保险凭证,主要用于保险公司同外贸公司合作时附印在外贸公司的发票上,仅注明承保险别和保险金额,其他项目均以发票所列为准。
5.投保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主体之一。投保人与保险人合称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成为投保人的条件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6.保险合同的要素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即投保人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
人
7.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1)投保人(2)受益人(3)保险代理人(4)保险经纪人
8.保险
投资原则
(1)安全性原则。所谓安全性原则是指投资必须保证
资金安全返还,且投资收益率至少应等于同期银行存款率(2)流动性原则。流动性原则要求保险资金的投资项
目具有及时的变现能力,保险公司在需要时可以抽回资金,用以满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付或给付要求。
(3)收益性原则。收益性原则是指保险投资追求风险和收益正确搭配下的投资收益最大化。
二、名词解释
1.风险管理
所谓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
2.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指以保险人的名义从事保险业务活动的人。
3..保险经纪人
保险经纪人是指代表被保险人在保险市场上选择保险
人或保险人组合,同保险方洽谈保险合同条款并代办保险手续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中间人。
4.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损害或丧
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及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使保险标的
安全而受益。
5.物上代位权
物上代位权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6.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进行处理的行为。
7.保险投资
保险投资指保险企业在组织经济补偿过程中,将积聚的各种保险资金加以运用,使资金增值的活动。
8.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
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是指在一个保险市场上存在大量
的保险公司,并且大、中、小型公司并存,竞争激烈,少量大型保险公司占有大量市场份额的市场模式。
三、简述题
1.风险按损失的原因分类
(1)自然风险(2)社会风险(3)经济风险(4)政治风险(5)技术风险
2.保险的宏观经济作用
(1)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2)有助于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
(3)促进技术进步
(4)增强国际经济关系
(5)有利于社会的安定
3.保险的微观经济作用
(1)及时补偿灾害损失,保障经济安全
(2)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3)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4)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4.保险合同的自身特征
(1)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2)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3)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
(4)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5)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5.代位原则的概念
代位原则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约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求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受损标的的所有权。
6.代位求偿权的构成要件
(1)保险标的的损害发生必须是由于第三者的行为引起
(2)被保险人必须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
(3)保险人必须已经赔付保险金
(4)代位求偿权的构成不以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得到赔偿为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