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放责任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停车场管理责任书

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统一安排,从6月份起,原秩序科管理的停车场移交本着谁

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现我队特与各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一、各停车场的经营,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否则,我队有权予

以取缔。

二、停车收费,需按照国家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任何停车场都不得擅自提高收费

标准,否则,后果自负。

三、各停车场管理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做到车辆停放有序、整齐。对停放的车辆要仔

细保管,做到车辆、车内物品不受损害和丢失。

四、各停车场管理人员一定要按照支队要求,统一着装和佩戴,做到文明用语、着装干

净整齐。

五、负责对辖区停车场的监督和指导,对管理不善的停车场停止发放票据,

并有权提出整改或取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停车场管理单位(负责人)签字:

监督指导单位(领导)签字:

年月日篇二:停车场责任书

停车场责任书为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管理方针,落实“谁主管、谁

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

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规定此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07年12月29至2020年12月29

二、责任区域

地下停车场

三、管理目标

全年火灾事故率0%

四、管理责任

1. 责任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

制度,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责任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2. 责任人不定期的进行消防自查,制止违章行为,落实防范措施,

督促消除火险隐患。落实消防措施;

3. 责任书区域禁止烟火,如须运用明火作业必须有保安部核查批准

办理《动火证》,并由动火单位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后,方可施工作业;

4. 责任区域内的走到、楼梯、出入口等部位严禁堆放杂物,要经常

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5. 经常对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配电盒、线路和照明灯具进行安全检查,凡是存在故障,

要及时维修或更换,消除火险隐患;

6. 如遇突发事件,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域人员疏散工作;

7.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人、责任人部门、保安部各存一份)。

负责企业

日期2011年5月14日篇三:车辆管理责任书1 车辆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车辆管理,确保职工安全行车及车辆使用安全,根据单位《车辆管理

规定》,就车辆的使用、管理,及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责任书。

1、车辆使用责任人须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车辆管理规定》,对所使用车辆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2、未经同意,任何情况下个人均无权将单位车辆借与他人使用,否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由车辆使用责任人承担,并视情节参照单位规定给予处罚。

4、车辆使用责任人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危险驾车、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所造成的处罚及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辆使用责任人承担(如酒后、超速等)。

5、车辆使用责任人应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爱护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车俩保养、维修应遵守单位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凡违反规定程序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6、车辆使用责任人对使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何种情节,无论车损程度,都必须及时如实向相关管理责任人或部门报告备案,如隐瞒不报,发生的任何责任由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并按照单位《车辆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7、车辆使用责任人七禁:严禁无证驾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将喷有**标志的黄色专用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严禁将维护专

用车辆驶出市区、严禁将本单位车辆外借他人使用,凡因将车辆私自外借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借车人负全责、严禁公车私用。

附则

1、车辆使用责任人因违反上述规定所应当支付的款项,单位有权在车辆使用责任人工资(或奖金等)中扣除,车辆使用责任人不得提出异议。

2、以上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相互遵守,严格执行。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车辆使用责任人(签字):车牌号码:年月日篇四:教职工车辆校园停放安全责任书

教职工车辆校园停放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进校车辆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各种车辆安全行驶,安全停放,保障学校有个良好的教学秩序,保护在校师生的安全,现学校与车辆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合同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车辆;所驾驶车辆必须合法有效,否则学校有权拒绝驶入校园。

二、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1、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

2、严禁酒后驾驶车辆,校内车辆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

3、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患的教职工不得在校内驾驶车辆,教职工过度劳累时不准驾驶车辆。

4、允许进校的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行驶和停放,严禁车辆驶入非机动车道。

5、对停放在校内的车辆,学校不承担安全责任。

6、对机动车在校内行驶导致的学校公物损坏和人员损伤,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7、学校上下学时段,机动车要让道给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严禁以鸣笛和挤压的方式争抢行车道。

8、所有停放在校内车辆自觉做到有序停放。机动车停放区域为:一号校舍绿化带旁,5号校舍西侧。听从安保人员的指挥。

9、所有机动车只能从学校东大门错时进出,不得上放学拥挤时段出入,不得进入教学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