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器械危险程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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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

规范性附录C
C.3 自动清洗消毒 C.3.1 适用于耐湿热物品的清洗和消毒,如玻璃调伴板
、金属调伴刀、橡皮碗等 C.3.2 根据器械的形状和特性选择适宜的清洗盛装架,
精细和锐利器械应固定放置。 注意事项 a)可拆卸器械清洗时应拆开清洗,器械轴节应充分打开
。 b) 选择不同清洗消毒程序时应注意确认消毒参数。 c)定时检查清洁剂泵、管是否通畅。
器械储存
1、储存区应配备物品存放柜(架)或存放车,并应每 周对其进行清洁消毒。
a)灭菌物品和消毒物品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识。 b)采用灭菌包装的无菌物品储存有效期见下表
包装类型
纺织材料和牙
一次性皱纹纸
科器械盒
一次性纸袋 和医用无纺布 一次性纸塑袋
有效期
7d—14d
30d
180d
180d
器械储存
附录D 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
D.3 牙科手机保养 D.3.1.5 注意事项 a)清洁注油时应将注油接头或牙科手机注油部位固定,
以保证注油效果。 b)避免油雾播散应符合D.2.1.4.1要求。 c) 选择压力灌装清洁润滑油对牙科手机进行清洁的可以不用
再次注入润滑油。
附录D 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
检查器械:口镜、镊子、器械盘等
消毒、灭 菌水平
灭菌
储存 要求
无菌 保存
正畸用器械:正畸钳、带环推子、取带环钳子、金冠剪等
中度危险 器械
修复用器械:去冠器、拆冠钳、印模托盘、垂直距离测量尺等 各类充填器:银汞合金输送器
灭菌或高 水平消毒
低度危险 器械
其他器械:牙科手机、卡局式注射器、研光器、吸唾器、用于舌、唇、颊的 牵引器、三用枪头、成形器、开口器、金属反光板、拉钩、挂钩、橡皮障夹、 橡皮障夹钳等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1)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1)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
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 疗机构。
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
凡重复使用的口腔器械,应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
或灭菌”。
高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 中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高水平消毒和灭菌。 低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中或低水平消毒。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
高度危险口腔器械:
高度危险器械消毒灭菌和 储存要求:
消毒灭菌要求:灭菌 储存要求:无菌保存 储存环境符合GB-15982的要求(医院消毒卫生 标准)
中度危险口腔器械:
检查器械:口镜 镊子 器械盘等 正畸用器械:正畸钳 带环推子 取代环钳子 冠
剪等 修复用器械:去冠器 拆冠钳 印模托盘 垂直距 离测量尺等 各类充填器:银汞合金输送器 其他器械:牙科手机 卡式局部注射器 研光器 吸唾器 用于舌、唇、颊的牵引器 三用枪头 成形夹 开口器 金属反光板 拉钩 挂钩 橡皮障夹 橡皮障夹钳等
消毒灭菌要求:中、低度水平消毒 储存要求:清洁保存 储存环境符合GB-15982的要求
穿透软组织、接触骨、进入或接触其他正常无菌组织
中度危险口腔器械:
接触粘膜或受损皮肤、不穿透软组织、不接触骨、不进入或接触 血液循环系统或其他正常无菌组织
低度危险口腔器械:
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பைடு நூலகம்接触患者口腔,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 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受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 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 技术规范(一)
河南省口腔医院 秦学君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 (2012)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PPT课件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PPT课件
洗程序。 D.2.2.3 机械清洗设备内应配有牙科手机专用接口,其清洗水流、气流
符合牙科手机的内部结构。 D.2.2.4 机械清洗设备用水宜用去离子水、软水或蒸馏水。 注意事项 a) 电源马达不应使用机械清洗机清洗。 b) 牙科手机清洗后内部管路应进行充分干燥。 c) 牙科手机不宜选用超声波清洗。 d) 牙科手机不宜与其他口腔器械同时清洗。
规范性附录C
2.3 器械干燥 2.3.1 宜选用干燥设备对器械、器具进行干燥处理。根
据器械、器具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温度,金属类干 燥温度70℃--90 ℃;塑料类干燥温度65℃--75 ℃. 2.3.2 无干燥设备和不耐热的器械、器具,可选用压力 气枪、低纤维絮擦布进行干燥处理。
口腔诊疗器械处理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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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
医者人之司命,如大将提兵,必谋定而后战。
开始啦!请将手机调成静音,如有疑问可以随时打断我!
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
1.1 口腔器械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和(或)灭菌。 1.2 高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 1.3 中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或高水平消毒。 1.4 低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中或低水平消毒。 1.5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要求应符合附录
管路,或使用压力水枪冲洗进气孔内部管路,然后使 用压力气枪进行干燥。
附录D 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
注意事项
a) 使用压力灌装清洁润滑油过程中使用透明塑料袋或纸巾包住机头部, 避免油雾播散
b) 部件可拆卸的种植牙专用手机应拆开清洗;不可拆的种植牙专用手机 可选用压力水枪进行内部管路清洗。
c) 使用压力水枪清洗牙科手机后应尽快使用压力气枪进行内部气路的干 燥,避免轴承损坏。
2.4 器械检查与保养 2.4.1 应采用目测或使用荧光源放大镜对干燥后的口腔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表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表

危险级别口腔器械分类消毒灭菌
水平
储存要求
拔牙器械拔牙钳、牙挺、牙龈分离器、牙根分离器械、
凿、口腔颌面外科车针
牙周治疗器械根管治疗器械洁牙器、刮治器、超声工作尖
高危险器

根管扩大针、各类器械、各类扩孔钻、根管
充填器。

口腔种植牙用手术器械灭菌
其他器械
口腔手机、车针、排龈器、加压器、刮匙、
牙周探针等
保持包装
及标签完
好无损,储
存于无菌
状态如有
破损或已
打开未使
用成超过
使用期限,
须重新进
行包装与
灭菌处理
才能使用检查器械
正畸用器

修复用器

各类充填

口镜、镊子、器械盘等
正畸钳、带环推子、金属剪
去冠器、拆冠钳、印模托盘、垂直距离测量
中度危险
尺等。

器械灭菌或高水平消毒
银汞合金输送器
用带盖的容器盛放装于清洁区域,并定期对容器进行消毒
其他器械
低度危险
器械调刀
其他
手机、注射器、三用枪头、成型器、开口器、
拉钩、橡皮障、橡皮夹
模型雕刻刀、蜡刀、钢调刀等
曲面体层x 射线机、橡皮碗、牙锤、抛光布

中度水平
消毒
保持清洁、
干燥
口腔器械危险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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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处理要求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处理要求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处理要求消毒供应中心王玉玲1术语和定义1.1 高度危险口腔器械:穿透软组织、接触骨、进入或接触血液或其他无菌组织的口腔器械。

1.2 中度危险口腔器械: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口腔器械。

1.3 低度危险口腔器械: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接接触患者口腔,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受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1.4 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1.5 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物的过程。

1.6 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1.7 高水平消毒:杀灭各种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及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的消毒处理。

1.8 中水平消毒: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处理。

1.9 低水平消毒:仅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性病毒的消毒处理。

1.10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材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灭菌的无菌保证水平应达到10-6。

2 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2.1口腔器械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和(或)灭菌。

2.2高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

2.3中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或高水平消毒。

2.4低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中或低水平消毒。

3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3.1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见表B.1。

3.2 牙科手机灭菌后应清洁保存。

表B.1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表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表
火菌或咼
水平消毒
各类充填

银汞合金输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器
其他器械
手机、注射器、三用枪头、成型器、开口器、
拉钩、橡皮障、橡皮夹
低度危险 器械
调刀
模型雕刻刀、蜡刀、钢调刀等
中度水平 消毒
保持清洁、 干燥
其他
曲面体层x射线机、橡皮碗、牙锤、抛光布

器械
度分
精选范本
根管治疗 器械
根管扩大针、各类器械、各类扩孔钻、根管 充填器。
口腔种植牙用手术器械
其他器械
口腔手机、车针、排龈器、加压器、刮匙、 牙周探针等
中度危险
器械
检查器械
口镜、镊子、器械盘等
用带盖的 容器盛放 装于清洁 区域,并定 期对容器 进行消毒
正畸用器 械
正畸钳、带环推子、金属剪
修复用器 械
去冠器、拆冠钳、印模托盘、垂直距离测量 尺等。
口腔
危险

危险级别
口腔器械分类
消毒火菌
水平
储存要求
咼危险器 械
拔牙器械
拔牙钳、牙挺、牙龈分离器、牙根分离器械、
凿、口腔颌面外科车针
火菌
保持包装 及标签完 好无损,储
存于无菌 状态如有 破损或已 打开未使 用成超过 使用期限, 须重新进 行包装与 火菌处理 才能使用
牙周治疗 器械
洁牙器、刮治器、超声工作尖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处理要求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处理要求
2.2高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
2.3中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或高水平消毒。
2.4低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中或低水平消毒。
3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
3.1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见表B.1。
3.2 牙科手机灭菌后应清洁保存。
表B.1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
1.8 中水平消毒: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处理。
1.9 低水平消毒:仅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性病毒的消毒处理。
1.10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材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灭菌的无菌保证水平应达到10-6。
2 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
2.1口腔器械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和(或)灭菌。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处理要求
消毒供应中心 王玉玲
1术语和定义
1.1 高度危险口腔器械:穿透软组织、接触骨、进入或接触血液或其他无菌组织的口腔器械。
1.2 中度危险口腔器械: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口腔器械。
1.3 低度危险口腔器械: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接接触患者口腔,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受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1.4 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1.5 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物的过程。
1.6 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1.7 高水平消毒:杀灭各种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及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的消毒处理。




调刀:模型雕刻刀、钢调刀、蜡刀等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 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 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

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

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

1。

2a)和c、6.2。

2、6.2.3、6。

2。

4、6.3、6.6。

2、6。

6。

3、6。

7。

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表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表
各类充填器
银汞合金输送器
其他器械
手机、注射器、三用枪头、成型器、开口器、拉钩、橡皮障、橡皮夹
低度危险器械
调刀
模型雕刻刀、蜡刀、钢调刀等
中度水平消毒
保持清洁、干燥
其他
曲面体层x射线机、橡皮碗、牙锤、抛光布轮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表
口腔器械危险度分类
危险级别
口腔器械分类
消毒灭菌水平
储存要求
高危险器械
拔牙器械
拔牙钳、牙挺、牙龈分离器、牙根分离器械、凿、口腔颌面外科车针
灭菌
保持包装及标签完好无损,储存于无菌状态如有破损或已打开未使用成超过使用期限,来自重新进行包装与灭菌处理才能使用
牙周治疗器械
洁牙器、刮治器、超声工作尖
根管治疗器械
根管扩大针、各类器械、各类扩孔钻、根管充填器。
口腔种植牙用手术器械
其他器械
口腔手机、车针、排龈器、加压器、刮匙、牙周探针等
中度危险器械
检查器械
口镜、镊子、器械盘等
灭菌或高水平消毒
用带盖的容器盛放装于清洁区域,并定期对容器进行消毒
正畸用器械
正畸钳、带环推子、金属剪
修复用器械
去冠器、拆冠钳、印模托盘、垂直距离测量尺等。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总结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doc

总结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doc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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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器械危险度分类
危险级别口腔器械分类
消毒灭菌 水平
储存要求 拔牙器械
拔牙钳、牙挺、牙龈分离器、牙根分离器械、 凿、口腔颌面外科车针
保持包装 及标签完
牙周治疗 器械
洁牙器、刮治器、超声工作尖
好无损,储 存于无菌
状态如有根管治疗根管扩大针、各类器械、各类扩孔钻、根管
高危险器

器械
充填器。

口腔种植牙用手术器械
灭菌
破损或已 打开未使 用成超过 使用期限,
口腔手机、车针、排龈器、加压器、刮匙、 牙周探针等
其他器械
须重新进 行包装与 灭菌处理 才能使用
检查器械口镜、镊子、器械盘等 中度危险 器械
正畸用器 械
修复用器 械尺等。

各类充填

正畸钳、带环推子、金属剪
去冠器、拆冠钳、印模托盘、垂直距离测量
银汞合金输送器
灭菌或高
水平消毒
用带盖的 容器盛放
装于清洁
区域,并

期对容器 进行消毒
其他器械
手机、注射器、三用枪头、成型器、开口器、
拉钩、橡皮障、橡皮夹 低度危险 器械 调刀模型雕刻刀、蜡刀、钢调刀等 曲面体层x 射线机、橡皮碗、牙锤、抛光布
其他

中度水平 消毒
保持清洁、
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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