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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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汇编

目录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4)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1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举报奖励制度 (1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制度 (1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通报制度 (1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 (1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报监督制度 (19)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制度 (2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按照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1、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机电运输、调度、地测、通防等职能部门和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等生产区队相关的专业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

2、矿各分管负责人每半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3、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4、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汇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调度室,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5、安监科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应包含以下名称、地点、时间、分类、分级、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及销号情况等相关内容。

二、事故隐患排查坚持“动态化、常态化、专业化、精细化、问题责任化”原则,根据管理层级、职能定位,以矿、区队两级为责任主体。

1、矿层面:日常安全检查由安监科组织实施。每月隐患排查至少由矿长组织实施一次,各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及采掘区队、机电运输队负责人参加,每半旬由各分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2、区队层面:采、掘、机运、通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由各区队负责人组织实施,岗位隐患排查由班组长每班进行评估。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并事先做好技术资料、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隐患排查内容要涉及各个专业和人、机、环、管各个方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四、排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组织整改。

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当班能够整改的,由当班带班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当班不能立即处理事故隐患的,由治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治理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全员现场监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根据事故分级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2、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的,整改部门应在采取专项安全措施并积极组织整改的前提下,于限期内之前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分管领导、矿长签字后,报安监科备案。延期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延期的原因;

(2)已完成的治理工作情况;

(3)申请延期期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3、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及时向当地主管煤炭部门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各科室、区队要注重排查组织,杜绝“以检代排”。隐患排查是基于问题发生频率、影响范围、危害性质等特点,在动态掌握、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系统诊断和管理分析,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消除共性问题、倾向问题、深层问题和重大问题的手段。各科室、区队要在排查的目的、组织、形式、内容、方法和问题的成因分析、治理措施、整改评价、跟踪管理、效果考核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加强排查过程管控,彻底杜绝“以检代排”现象。

六、各科室、区队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等装置,必预制定安全措施,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1)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度不健全的;

(2)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的;

(3)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的;

(4)隐患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5)隐患不报、慌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6)隐患治理结束后,未申请、未组织验收的;

(7)隐患治理验收不合格继续组织生产的。

七、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由矿安监科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八、每年至少组织交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专项培训。培训前,安监科必须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教案等相关资料,培训后安监科负责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存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建立事故隐患治理报告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并以通报、隐患整改通知单等形式通告相关单位。

(一)、事故隐患的收集

1、各基层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及时记录排查人、隐患内容、整改情况等相关信息。

2、安监科对矿组织的安全大排查、安全管理人员日常排查、岗位随机抽查隐患进行收集、分类、登记,各分管业务科室每天对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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