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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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

重大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

重大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
1.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对行政执法领域的相关细节和局面
进行评估,保证在进行行政执法行为时,能够有效预测和识别可能带来的
风险。

2.加强执法流程的规范化:加强对行政执法流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
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严格遵守规定,并避免违反法律和规定所带来的风险。

3.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素养,提高
其在执法执行中的法律意识,从而避免因为执法不规范而引发的法律责任。

4.加强执法权力的合理运用: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合法原则,确保执法权力的合理运用,避免因为滥用或过度使用执
法权力所带来的风险。

5.加强对执法决策的合法性监督:对执法决策进行合法性的监督和检查,并针对执法决策涉及的重大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
性和规范性。

公诉案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的思考

公诉案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的思考

公诉案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的思考作者:胡俊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34期摘要我国各级检察机关为了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陆续在办理公诉案件的过程中引入了风险评估机制,但是各地开展此项工作的差异较大。

本文针对现行检察机关在风险管理上尚存的缺陷,提出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风险化解等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检察机关矛盾化解风险评估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055-0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把风险评估作为办理案件的重要环节,加强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不赔偿、不抗诉、撤案等决定时的风险评估预警,科学制定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涉检信访。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为了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高检院实施意见,扎实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在2010年年初制定了《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度》并要求各科室严格遵照该制度的要求,做好相关案件的风险评估工作,自该制定实施以来,我院公诉科对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行为的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制定了相应的应对预案,为保证公诉案件的审查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也暴露出这项创新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以及亟待规范完善之处,笔者拟结合自身以及其他兄弟院开展此项工作的实践情况,就此谈几点想法,以期对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的运用有所助益。

一、案件风险评估的范围和内容有待明确各地检察机关根据公诉案件的特点,对案件风险评估的范围规定得不尽相同,总结之下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就某一类案件进行风险评估有些地方将风险评估的案件范围压缩到拟作不起诉的案件或者是轻伤害案件等诸如此种情况的某一类案件,笔者认为这样的划分方式并没有起到防范诉讼隐患的作用,也没有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研究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研究

a n d p a r t i a l r e a l i z a t i o n o f o p e n a n d d y n a mi c a s s e s s m e n t . T h e r e f o r e , t h e p r o c u r a t o r i a l o r g a n s s h o u l d ma k e t h e i n n o v a t i o n f o r t h e s u b j e c t ,
评估内容不全面影响评估预期效果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从本质上看属于检察机关的内部评估系统因此倾向于将风险局限于一些影响重大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或涉众型案件上忽略了一些潜在的不引人注目的案件风险评估的视线也较多地集中于是否会引发涉检信访群体性事件闹访缠访等激化矛盾纠纷的因素而较少考虑案件办理是否存在瑕疵或过错是否会引起当事人自杀自伤行为等因素
pr o b l e ms s t i l l e x i s t s u c h a s p o o r me c h a n i s m o f t h e r i s k a s s e s s me n t ,u ns mo o t h c o n n e c t i o n b e t we e n de pa r t me nt s,i nc o mp l e t e a s s e s s me nt
Z HAO Mi n g , Z HANG Ya — l i , J I ANG Me n g — t i n g
( K u n m i n g M u n i c i p a l P e o p l e s P mc u r a t o r a t e ,Y u n n a n K u n m i n g 6 5 0 2 2 4, C h i n a )

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之构建

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之构建

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之构建作者:杨军来源:《活力》2011年第07期案件风险评估就是分析确定案件风险隐患的过程,进行案件风险评估是为了了解在办案过程中会面临什么风险,风险有多大,以及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去减少、化解、规避风险的途径。

构建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措施。

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三项工作的首位,这是因为政法机关的工作内容就是在运用司法手段甚至强制措施解决社会矛盾。

但我国现在属于重要战略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我们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使旧的矛盾不但解决不了还会产生新的矛盾,出现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因此,我们检察机关为了履行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就要把自身的工作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防。

而要做到这点,就必须创建案件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办案的每个诉讼环节都有潜在的社会风险伴随始终,准确完整地识别风险源是有效控制或消除风险的前提。

为了实现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和评估结果,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和发生,根据近几年来的实践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应当始终考虑和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办案过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案件处理是否会引起相关当事人上访;三是案件的下一诉讼环节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四是社会舆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反映:五是案件的处理是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全面掌握情况,确定评估对象和内容案件的诉讼阶段不同需要确定的评估对象和内容不同,所以对每个诉讼阶段的办案人的要求也不同。

如:侦监部门在做出捕与不捕时应考虑是否运用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侦查部门采取的除限制人身权利的其他强制措施是否得当。

如:采取的扣押、冻结是否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

这就要求侦监部门的办案人员还要了解相关的案件情况。

如:案件发生的背景,嫌疑人的一贯表现及悔罪表现,受害人事发后的态度以及做出的决定可能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影响等等。

侦查部门在对嫌疑人采取措施之前要考虑安全问题,既包括嫌疑人的身体健康也包括办案干警的人身安全,以及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对其所在单位工作的影响问题。

浅谈公诉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浅谈公诉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切忌 “ 喧宾夺主”。实践中应把握好 一个 “ 度 ”,这个 “ 度”就是不 能让风险 防范影响甚至主导案件的审查 和处理 ,不能触及依法办案 、 公正执法的警戒线。应该把这一点作 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的 基本原则 。原则一 ,避免风 险评估预警制度对办案力度 、质量和效果

= 、公诉实施风 险预警评估 的范围 1 、极易发生涉检上访或激发社会矛盾 ,必须进行风 险洋估预警 的 案件。包括 :拟作不起诉决定 、不予抗诉决定的公 诉案件 ;拟作 出不 立案或撤销案件 的 ;不批 准逮捕的和对被害人( 含被 害单位) 不服不立 案决定而申请 立案监督 ,经审查拟作同意不立案决 定的案件 ;拟对不 服检察 机关处理决定刑事 申诉案件作出维持或改变 决定 的;当事人不 服人 民法 院刑事 、民事 、行政裁判 ,请求 人民检察 院抗诉 ,人 民检察 院拟决定抗诉或不予抗诉 的;当事人要求 追加、追诉漏罪 、漏犯 ,未 获得检察机关支持的信访案件 ;拟作不立案复查通知 、维持原决定 、 不确认 、不赔偿决定的刑事 申诉及刑 事赔偿案件 ;办理案件中涉及查 封 、扣押 、冻结款物 ,产生一定影 响的;其他易于引发涉检信访问题 发生的案件。 2 、对案件质量有影响 ,案件 的处理结果可能引发涉检信访 、缠诉 或引起群体性事件 ,经过分析需要进行风险评估预警的案件。包 括 : 所办案件法律法规不明确 ,导致定性 困难或认定罪与非罪缺乏明确法 律依据的案件 ;侦查机关取证程序违法 ,或收集 、保全证据不 当 , 造 成证据的证明力下降 ,对案件处理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 ;审查案件 中 发现证据发生变化 ,或犯罪嫌疑人年龄处于追诉 边缘 ,可能对案件处 理造成重大影 响的;人身伤害案件出现多个不同鉴定结论 ,可能影响 定罪或重大量刑情节 的;审查认定事实在证据上存 在重大缺陷 ,可能 影响审判认定 或降低量刑幅度 的;提起公诉 后因案件事实 、证据发生 变化 ,或 与人 民法院在认识上产生重大分歧 ,可能出现无罪判决或撤 回起诉 的;共 同犯罪 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 , 认定事实缺乏同案犯供 述 印证 ,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 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案件。

浅谈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及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思考

浅谈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及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思考

浅谈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及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思考论文摘要涉检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以及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均为加强涉检信访源头治理,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的环节、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重要举措,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本文对笔者所在的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落实首办责任制以及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情况进行了调研。

论文关键词信访案件首办责任预警机制一、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的内涵及目标首办责任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首次办理控告、申诉的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分别是首办责任单位、首办责任部门和首办责任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3年颁布了《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确立了以明确责任为目的的首办责任制。

首办责任制的目的是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除少数属于缠访缠诉外,重复、越级信访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真正得到解决。

检察机关的首办责任制就是为了把涉及检察机关的信访案件解决在初发环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信访基层院少、上级院多的“倒金字塔”态势,减少百姓的诉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首办责任制是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的一项责任制度。

它的基本精神是: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效率;奖惩分明。

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落实责任,避免互相推诿,案件在哪个环节,责任就在哪个环节。

控告、申诉案件按照人民检察院级别管辖和内部职能分工的有关规定,先确定承办人民检察院、承办部门,再落实到承办人,责任明确,改变“责任大家扛,问题难解决”的情况。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还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将首办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本院目标管理考核评比的内容,作为评先选优和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不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引起重复、越级信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思考

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思考

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思考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格局调整加快,利益分化程度加大,各类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稳定潜藏着巨大的风险,如何积极防范风险和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这是我国跨越式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与思考的问题。

曹建明检察长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要求检察机关应“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

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进一步解决自身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一、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概述(一)执法办案风险的界定有学者将执法办案风险做了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执法办案风险包括外部环境和内部工作机制对执法办案造成的不当干扰以及执法办案过程和执法办案结果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

狭义的执法办案风险仅指执法办案过程和执法办案结果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包括引发信访、群体性事件或者突发性事件等。

[1]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今年7月11日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主要是指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

《意见》倾向于将执法办案风险界定为由检察执法行为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社会矛盾”。

笔者认为,执法办案风险的界定应从引发风险的原因来看,而引发风险的原因既有外部环境如媒体、舆论、其它国家机关的行政或执法行为等因素,也有检察机关内部工作机制以及检察人员执法行为等内部因素。

在面对一个具体的案件进行评估时,不能完全将外部环境的影响与内部工作机制和执法行为的影响相割裂,为达到更好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效果,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案件执法结果的影响,可以以检察机关内部执法行为不规范、处理方法不妥当、释法说理不到位、部门之间沟通不顺畅、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等引发执法办案风险的因素为重点。

基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初探

基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初探

基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初探作者:向炼来源:《法制博览》2015年第11期摘要:2011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效推进了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对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提高自身执法能力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现以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院为例,对基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进行浅析。

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2-0183-01作者简介:向炼(1981-),女,硕士研究生,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一、基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现状高检院在《意见》中对案件风险实行了分级评估制度,根据在执法办案中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及其程度、性质和影响,分为重大风险案件、较大风险案件和一般风险案件。

全国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中“风险评估”的版块设置和高检院的规定是完全配套的,在每一类风险及其子项目下都设定了重大、较大和一般三个等级。

根据统计,蔡甸区院从2014年1月至2014年8月所办案件中,所有办案部门在第一次评估风险等级时均评估为一般风险。

二、目前基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存在的问题(一)风险等级的确定缺乏严格的标准,主观认定性过大。

《意见》中对重大、较大、一般都是概括性描述,缺乏具体的评定标准,基层院在操作过程中很大程度上以办案人的主观判断为主,容易造成评估结果跟案件的实际情况不相符。

(二)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案件风险评估信息未达成共享,风险评估的相关信息流转不畅,造成重复劳动或者是在应对风险的时候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影响执法办案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处理案件风险评估的程序没有理顺,由此带来对风险的反应较为被动,在对案件风险评估等级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办案部门的主动性和案管部门的监督性都没有发挥明显的作用,风险评估本应具有的前瞻性完全没有得到体现,风险评估所应起到的“预警功能”形同虚设。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之管理机制研究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之管理机制研究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之管理机制研究[摘要]如何从管理机制上保障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开展?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文章试从管理学角度,对各个地方已经开展的实践进行了比较分析,结合本单位的实践探索提出了完善管理机制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一、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之管理机制研究的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高检院”)于2010年2月5日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以文件形式要求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又于2011年7月16日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具体部署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其中特别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检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一个部门负责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012年,高检院在《案件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风险评估是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案件评查的内容之一。

以刚性文件形式,将案件管理部门确定为风险评估的监督检查部门。

这些规定为研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机制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之管理机制的实践及比较分析(一)实践中的几种管理机制经查阅2011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各地检察院的交流材料,发现各地检察机关和我们所在检察院(课题组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开展的管理机制不尽相同。

首先,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管理机制中,其建立一个专门机构——“风险评估办”(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对确定风险等级案件的评估情况和处置方案进行审查,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风险种类、等级、处置预案,协调各相关责任主体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并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处置工作进行督查等。

在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办法》同时,配套建立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办公室工作规程》。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研究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研究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研究作者:郭慧丽杨学斌来源:《中国检察官》2014年第12期良好的风险管理有助于降低决策错误之几率、避免损失之可能、相对提高企业本身之附加价值。

[1]一、风险管理引入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环节的背景及争议(一)背景风险管理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最初作为企业的一种管理活动,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是指对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将其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的过程。

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社会建设、法制建设的不断提速,党和政府面临新的情况、新的矛盾、新的利益诉求不断出现,社会结构发生转型变化,风险管理逐步拓展到各相关领域,为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本性、基础性、源头性问题,风险管理开始引入政府机关。

2010年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案件管理暂行办法》三个文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在执法办案中地位逐步明确,这些规定为研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机制提供了制度依据。

检察机关执法风险评估预警的管理机制,可以视为风险管理理论在检察业务管理领域的延伸,是以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为指导,通过执法办案风险管理文化和体系的建立,创建检察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新模式,其目的就是要通过科学合理地识别研判、论证评估、预警通报、防范应对并处理化解检察机关面临的各种执法办案风险,将风险消除或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为检察机关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全面实现办案、监督等各项检察职能,最终实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争议企业的风险预警评估大多基于单个经济实体的利益,检察权为一种公权力,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要充分体现社会整体利益,二者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差异。

也正因为这样,学界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引入风险预警评估机制的态度不一,其中不乏质疑之声,如有学者认为在执法办案中最大化的追求风险评估价值目标,会使得一些诉讼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一定影响。

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 ) 地 有 关检 察 机 关执 法 办案 风 险评 估 的 实践 一 各
做 法

建 立执 法 办 案风 险评 估 机 制 的理 论 基 础和 现
1 . 省 检察 机 关 。20 年 以来 。 江苏 09 江苏省 检察 机关
共 化解 各类 涉检 信访 案件 5 3件 . 7 一批 多年 未解 决 的涉 检 信访 历史 遗 留积案 得 到息诉 罢访 该省 检察 院检 察长 徐 安要 求 , 要建 立 健 全 执 法办 案 风 险 评估 机 制 . 正在 对 办 理 中 的案 件要 及 时 评估 风 险 . 持 每案 必 评估 . 坚 每个 诉讼 环节 必评 估 . 是否 存 在信 访风 险 作为 办案 决 策 的 把 重要 因素考 虑 , 尤其 是对 重 大复 杂敏 感 案件 和检 察机 关 拟作 出不 批捕 、 不起 诉 、 立 案 、 不 不赔 偿 、 抗诉 、 不 撤案 等 决定 以及 自侦案 件 中犯罪 嫌疑 人 不服 逮捕 决定 、 控告 办 案 中有 不 规 范 、 文 明 行 为 的案 件 . 随案 开展 风 险评 不 要 估, 努力 把 可能 发 生 的 不稳 定 因素化 解 在 事 前 、 除在 消 萌芽 状态
取得 了良好 的 效果 [ 2 ]
北 京 市人 民检 察 院 第二 分 院法 律政 策研 究 室主任 、 察 员 , 学 博 士 [00 8 检 法 10 7 ] 料 {北 京 市人 民检 察 院第 二 分 院 法律 政 策 研 究 室助 理 检 察 员 , 学硕 士 [00 8 法 10 7 ]
目前 最 高 人 民检 察 院 尚未 对 风 险 评估 工 作 进 行统

已有涉 检 信 访风 险评 估 预 警工 作 机 制 的基 础 上 .对 检 察 机关 如 何 建立 执 法 办案 风 险评 估 预警 机 制 的相关 问

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的对策建议

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的对策建议

度》 , 增加量化考核的明确规定 , 建立案件信访风险评
估工作的奖惩兑现标准 , 纳入年终考核 , 进一步调动 全 院干警强化工作责任 , 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效果。 第三 , 密切沟通联动 , 构筑全方位执法风 险评估
可 能 引发 涉检 信 访 风 险个 案来 看 , 仅 仅是 有 预 警 、 有 预 案 ,而 没有 相 关 的化 解 方 案 、化 解 措 施 和 化解 结
果。
差不齐 、 不平衡现象突出。 三是重经验 、 轻建制。 执法 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领导小组对全院的执法办案风险
( 三) 全 方位 涉检 信 访 息诉 罢 访 、 矛盾化 解 机 制
发挥了积极作用 , 但在具体实践中存在诸多 问题 。 为
进 一 步完 善 执 法 办案 风 险 评估 预 警 制 度 ,现 结 合 我
院实际谈几点认识。

共同应对风险的建议 、 意见做得不够 , 致使控 申科化
解矛 盾 纠 纷工 作 滞后 被 动 。 ( 二 )案件 信 访风 险评 估 预 警制 度 不 完善 。控 申
成 员所 属 科 室 局之 间 , 相互 协 作 、 互 通 案 件信 访 风 险
进社会和谐稳定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在促
进 各 项 检察 业 务 的开 展 和 履行 法 律 监 督 职 能 等方 面
信息不畅 , 自侦部 门、 刑检部门做 出不立案 、 不批捕、
不起 诉 、 不抗诉 、 撤案等决定 前 , 很 少 会 同 控 告 申诉 部 门共 同进 行 案件 信 访 风 险评 估 或 沟 通交 流 ,征 求
办人意见 中, 注明涉检信访风险评估事项 ; 凡是案 件 存在信访风险的, 必须有化解预案 、 措施 、 结果 。 执法

基层民警的案件评估与风险控制

基层民警的案件评估与风险控制

基层民警的案件评估与风险控制案件评估和风险控制是基层民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案件进行全面评估,并有效控制风险,可以提高办案质量和高效运作,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

本文将深入探讨基层民警的案件评估与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以及实施方法。

一、案件评估的重要性案件评估是基层民警办案的第一步,也是制定有效策略的基础。

案件评估可以全面了解案件的性质、嫌疑人的背景以及现场的调查情况,有助于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通过案件评估,可以评估案件的难度和紧急程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办案效率。

同时,案件评估还可以预测各种可能的风险和隐患,为下一步的风险控制提供依据。

案件评估的重要内容包括:案情摸底调查、现场勘查、证据收集、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全面评估,基层民警能够对案件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风险控制是基层民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通过有效的风险控制,可以降低办案中的各种风险,并确保民警自身的安全。

风险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安全考虑:在案件调查和侦破过程中,基层民警需要时刻关注自身的安全。

在高风险的行动中,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佩戴防护装备,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预防风险: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需要预测和评估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

通过制定合理的预案,并严格执行,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问题。

3.信息安全保密:在涉及敏感案件的办理中,基层民警需要严格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的规定。

确保案件相关信息不被泄漏,保护案件和相关人员的利益安全。

4.协同配合:不同案件可能涉及到不同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

基层民警需要与其他部门密切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合作机制,确保各方面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基层民警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任务的完成率和工作效率,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

三、案件评估与风险控制的实施方法1.建立准确的信息收集机制:基层民警需要加强与社区、居民等各方面的联系,建立起准确的信息收集渠道。

创新办案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创新办案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创新办案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调查与思考创新办案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重要途径。

近两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创新办案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这项工作抓得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管用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当前办案安全风险的现状、成因、趋势及可能产生的危害(一)办案安全风险点多。

主要有三类:1.行为风险:即办案人员在查办案件的具体实践中潜在的风险。

主要有四种表现:一是在办案中不严格执行程序、规定,有的甚至抛开程序要求去办案,导致执纪执法偏差。

如有的在信访和初核阶段,该记录的没记录,该查的没查,不该批转的批转,有意和无意泄露当事人的举报秘密,严重的导致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

二是办案中徇私枉纪、办人情案,导致大案办成小案,小案不了了之。

三是名利思想作怪,办案中急于求成,对调查对象采取不文明行为,有的甚至打骂体罚主要对象和涉案人员。

四是有的办案人员在办案中顶不住压力,经不起诱惑,被拉拢腐蚀,办关系案。

2.质量风险:即在证据的收集、辨别、运用中发生偏差而可能给案件定性处理带来的危险。

其主要表现是,只关注直接证据而忽视间接证据,只注意证据自身的完整性而忽视证据间的关联性,只收集违纪违法证据而不收集有利于主要对象的证据,重口供而轻其他证据,导致定案难、办案质量不高,严重的可能造成冤假错案。

3.安全风险:即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危险。

其主要表现是:一是陪护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没有陪护经验,有的责任心不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弱,可能会导致被调查人脱逃、自伤、自残、自杀;二是有的被调查人员身体存有隐患,接受组织调查时,心理压力过大,导致突发疾病;三是绝大部分县级纪委没有固定的办案场所,硬件设施不符合要求,土法上马,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办案人员自身安全受到威胁。

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思考

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思考
02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风险评估 预警的准确性和效率。
03
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提升数 据利用价值。
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01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风险意识和应 对能力。
02 建立执法人员考核机制,将风险评估预警能力纳 入考核标准。
03 鼓励执法人员参与学术交流和研究,提升专业素 养和实践能力。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于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研究和实践相对较为成熟。美国、英国、澳大利亚 等国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广泛应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和方法。同 时,国外的研究成果也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会成为执法办案中的重要 组成部分。未来,该机制将会向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相关理论和方 法也将会不断完善和创新。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需要
总结词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详细描述
通过风险评估预警,执法部门可以及时发现 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案件,采取有效措施进 行预防和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需要
总结词
提升执法公信力
详细描述
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可以提高执法透明度,让公众了解执法部门在办案过程中的 决策依据和理由,增强公众对执法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提升执法公信力。
04
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 制的可行性
政策法规支持
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为构 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
政策法规实施力度加大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政策法规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 ,为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构建提供了有效支持。

工作心得: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完善

工作心得: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完善

工作心得: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完善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侦查水平,确保案件质量,保证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立得住、诉得出、效果好,X县院制定了《X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以X检字〔X〕26号文件下发执行。

X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初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6件46人,立案侦查34件34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5万元以上大案12件12人。

通过应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

所办案件全部移送审查起诉,立案准确率、侦结率和移送起诉率为100%,人民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8件28人,均为有罪判决。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涉案人员一般为国家工作人员,多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复杂的社会关系。

涉案因素的复杂性导致此类案件的查办过程存在着特殊的风险。

因此,如何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侦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及时评估、及时预警是检察机关必须面对与思考的问题。

但目前各地检察机关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都处在探索阶段,还没有比较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仍存在评估案件少、范围窄、不规范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在探讨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不断提高。

一、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必要性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其现实的必要性。

事实证明,案件的处理不慎,很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导火索,使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大打折扣。

而对执法办案中的风险隐患如果不预先防范、不提前化解,事后解决起来就会更加被动、更加困难,耗费的成本更高,对执法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更大。

执法行为不规范、处理方法不妥当、释法说理不到位、部门之间沟通不顺畅、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是引发执法办案风险的重要原因。

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能够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在执法中自觉贯彻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能够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检察执法全过程,扩大司法民生、推进司法公开、倡导和谐执法,在执法办案中切实接受群众监督;能够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加强执法办案业务管理,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规范水平,最大限度减少错案、瑕疵案的发生。

陈信锋: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与执法办案风险评估

陈信锋: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与执法办案风险评估

陈信锋: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与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是实现检察业务管理科学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内容。

如何通过科学的检察案件管理制度,在检察办案环节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作出预警,从而增强检察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前瞻性,成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任务。

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的现实意义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指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评估论证,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教育稳控、协调联络等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的发生。

当前,涉检信访的增多和有效化解涉检信访手段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建立行之有效的涉检信访预警评估机制势在必行。

第一,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是检察机关促进自身管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要将矛盾隐患预测在前、处置在前,把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就必须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风险管理机制作为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风险因素的发现、评估、决策、处理等一整套系统流程,可以有效整合内部资源,优化组织结构,切实提高检察管理规范化、集约化、科学化水平。

将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技术引入检察业务管理,对于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涉检信访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是检察机关应对当前复杂执法环境的客观需要。

在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也发生深刻变化,导致执法环境日益复杂,检察机关的维稳工作面临更大挑战,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公安学类研究中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

公安学类研究中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

公安学类研究中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犯罪活动也日益频繁和复杂化。

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公安学作为一门学科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了犯罪预防和打击领域的核心学科。

在公安学的研究中,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是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本文将就公安学类研究中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进行探讨。

首先,风险评估在公安学研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犯罪打击和预防策略,公安学研究人员需要对不同犯罪行为进行风险评估。

通过评估不同犯罪活动的危害程度和可能性,可以更好地分配警力资源,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和精度。

风险评估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通过建立模型和算法来评估犯罪风险。

其中,前瞻性评估方法更是在公安研究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通过分析历史犯罪数据和相关社会因素,可以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犯罪形势,为公安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

其次,预警机制在公安学类研究中也具有重要的地位。

预警机制是指在犯罪活动发生前,通过一系列的监测、分析和判断,提前给出警示信息,以便公安机关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和防范。

预警机制的建立需要基于充分有效的犯罪情报收集和分析,通过信息系统的支持来实时监测和预警犯罪活动。

在预警机制中,公安机关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将各个数据源的信息进行整合和分析,以便更好地识别潜在的犯罪嫌疑人、识别犯罪模式和预测犯罪发生地点等。

这样,公安机关可以在犯罪活动尚未发生时,就能够采取相应的行动,加强巡逻和治安防控,有效降低犯罪率。

此外,在公安学类研究中,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的有效性与重视程度也备受关注。

研究人员通过评估不同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的指标以及实际效果,来验证预警系统的有效性。

有些评估体系基于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的准确率和响应速度这样的指标进行,而有些则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预防、打击和社会治安维护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通过相关研究和实践,不断改进和完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能使公安机关在犯罪防控和治安维稳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对办案安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

对办案安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

对办案安全中发现的问题、建议
对办案安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
建议:
1. 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包
括对嫌疑人、证人、执法人员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评估结果应该形成书面报告,并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 建立预警机制: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可能发生安全事件的情况进行预警。

预警信息应该及时传递给相关人员,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 建立安全培训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安全培训,包括防范意识、安全技能等
方面的培训。

同时,也应该对嫌疑人、证人等进行安全教育,告知他们合法权益和安全注意事项。

4.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一旦发生
安全事件,应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5.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措
施进行整改。

同时,也应该对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有效运行。

通过建立这些机制,可以有效降低办案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障人员安全,确保
司法公正。

实施方案中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的构建与实施

实施方案中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的构建与实施

实施方案中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的构建与实施随着社会的发展,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各个领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实施方案中,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的构建与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十个方面展开回答写作。

1. 引言随着社会变革的加速,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实施方案中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的构建与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2. 风险评估的意义风险评估是对潜在风险进行全面、科学、系统的评估。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及早识别可能出现的风险,避免或减少其带来的损失。

3. 风险评估的方法风险评估的方法有多种,包括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

定性评估主要是通过专家经验和主观判断,对风险进行评估。

定量评估则是根据实际数据和模型进行计算得出风险水平。

4. 预警机制的作用预警机制具有预测和预警的功能,可以在风险发生前提醒相关部门或个人,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或减轻风险带来的影响。

5. 预警机制的构建要点预警机制的构建需要考虑多个要点。

首先,需要明确预警的对象和预警的内容。

其次,需要建立一个可靠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系统。

最后,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预警发布机制。

6. 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的协同作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是密切相关的,二者相互作用可以提高风险管理的效果。

风险评估为预警机制提供了依据,而预警机制则可以及时反馈风险评估的结果,形成一个循环。

7. 实施方案中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在实施方案中,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落实。

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构、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等方式来确保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的有效实施。

8. 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的挑战尽管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但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

例如,信息收集的不完善、判断标准的不统一等问题都需要克服。

9. 国际经验与借鉴在构建和实施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时,可以借鉴国际上的经验和做法。

例如,可以学习其他国家的制度建设、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以提高自身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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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思考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格局调整加快,利益分化程度加大,各类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稳定潜藏着巨大的风险,如何积极防范风险和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这是我国跨越式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与思考的问题。

曹建明检察长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要求检察机关应“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

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进一步解决自身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一、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概述(一)执法办案风险的界定有学者将执法办案风险做了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执法办案风险包括外部环境和内部工作机制对执法办案造成的不当干扰以及执法办案过程和执法办案结果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

狭义的执法办案风险仅指执法办案过程和执法办案结果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包括引发信访、群体性事件或者突发性事件等。

[1]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今年7月11日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主要是指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

《意见》倾向于将执法办案风险界定为由检察执法行为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社会矛盾”。

笔者认为,执法办案风险的界定应从引发风险的原因来看,而引发风险的原因既有外部环境如媒体、舆论、其它国家机关的行政或执法行为等因素,也有检察机关内部工作机制以及检察人员执法行为等内部因素。

在面对一个具体的案件进行评估时,不能完全将外部环境的影响与内部工作机制和执法行为的影响相割裂,为达到更好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效果,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案件执法结果的影响,可以以检察机关内部执法行为不规范、处理方法不妥当、释法说理不到位、部门之间沟通不顺畅、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等引发执法办案风险的因素为重点。

因此,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中所讨论的执法办案风险是指由内外部因素引发的对公平正义、民生权益、社会稳定、政治局面和舆论反应等方面造成的综合影响。

(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的内涵及目的风险评估作为风险管理学的关键环节,是对不良结果或不期望事件发生机率进行描述及定量的系统过程,目的是通过发现、分析和衡量风险,提出防范措施,以减少风险[2]。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则是对于在执法办案中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衡量和判断,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从而达到控制、降低办案风险,提高司法效能的过程,包括风险的识别、评估、预警、制定预案、防范和规避风险、控制风险等多个环节。

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案件的处理过程是否严格执行了法律和政策,实现了司法活动追求的公平正义;二是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的疑问是否得到了合理解释,情绪是否得到了及时疏导,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高检院《意见》中明确:“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指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教育稳控、协调联络等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发生。

”笔者认为,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可以有效地降低办案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但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出发,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是执法办案活动的应有价值,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最终目的应是通过风险评估,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办案流程,促使执法办案人员全面考量其执法结果可能存在或已经存在的风险,以选择最佳处理方式办理案件,最终达到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

(三)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理论及现实基础有观点认为,从法治和法理的角度思考,在司法机关实施风险评估机制值得商榷,原因在于司法活动不同于行政决定的灵活性以及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司法活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原则,而不能按照少数意见服从多数民意的原则,司法作出裁决的程序、根据和结论都必须严格依法而确保公正,都不能以当事人乃至社会舆论对司法裁决是接受、服从还是反对、抵制,即是否有影响稳定的风险为转移。

司法活动无论是否有影响社会稳定之虞,都必须保证质量,建立对司法水平、案件质量、公正程度、司法效果等认真检验、评估、总结,分析利弊得失,以改进工作的机制才是正途。

舍此而希望通过社会风险评估,避免不当司法活动,无济于事,反而可能夸张放大社会稳定压力,给人以司法可以灵活变通的负面暗示。

[3]但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有其现实必要性的,近年来通过对涉检信访案件的分析,不难发现造成涉检信访案件发生的原因有些是因案件承办人员把关不严、审查不细,在执法办案程序上存在瑕疵,造成当事人对办案结果的不认同而反复信访;有些是案件当事人对法律政策认识不足,而办案人员没有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而导致信访案件发生。

笔者认为,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一种工作方法创新,与司法活动所追求的公正目标并不相悖。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建立是倡导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释法说理,化解矛盾,避免就案办案、简单办案、机械办案,更加注重自我监督和群众的参与监督,根本目的还是通过该机制的运行实现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树立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在全国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现场推进会指出,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进一步解决自身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

事实证明,对执法办案中的风险隐患如果不预先防范、不提前化解,事后解决起来就会更加被动、更加困难,耗费的成本更高,对执法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更大。

当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设置和运行不应该错位,它不可能包揽和解决案件的所有问题,不可能替代法律的具体规定。

否则,就是有法不依,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由,自定规则或以言代法,损害法律的权威性,那将是对依法治国莫大的讽刺,也必然会失去存在的价值。

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实践做法及分析(一)目前部分检察机关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做法及效果1、江苏省检察院:该省检察院自主研发了“控申日报软件”,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了全员参与、上下协调、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严格规范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程序,在受案前、办案过程中、结案后,进行全程开放式风险评估,力求找准风险点,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将风险评估、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在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中,江苏检察机关坚持逐案动态评估。

从案管部门受理案件开始,根据案件流转,全程动态评估风险。

定期根据工作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综合研判。

对同一时期发生的同类案件进行专题分析评估,对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的案件进行重点分析预测。

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江苏检察机关对1474件案件提出风险预警,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风险隐患966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2、浙江省检察院:浙江全省103个检察院在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不赔偿、不抗诉、撤案等决定前,对是否会产生矛盾、引发执法办案等风险都要进行综合评估,实行动态跟踪,并根据风险的大小,及时预警和制定实施科学的处置预案。

同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释法说理等配套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彻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以此提升执法公信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年的实践表明,浙江检察机关推行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结合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社会帮教、法律监督全方位说理释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等多种措施,深层次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也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据统计,2010年1月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3701名轻微犯罪嫌疑人通过刑事和解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决定不批捕4624人,不起诉1682人,其中包括1113名外来人员犯罪平等适用不捕,对546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息诉处理以及办理一批重大复杂案件,总共涉及案件相关当事人1万余名。

由于风险评估预测得当,至今尚未发现对检察机关处理结果不服的情况。

与此可佐证的是,在今年浙江省信访总量上升的背景下,执法办案量却同比下降二成多,九成以上基层院实现了“进京来省零上访”。

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通过构建以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工作办公室为核心、连接九个业务处室的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体系,创新了“1246”工作模式,即建立一个专门机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工作办公室;完善两项制度规范:《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办法》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办公室工作规程》;抓住四个工作环节――评估情况确认反馈、处置情况动态反馈、办案部门风险评估联络员作用的发挥、控申接待风险信息的分析;推行“六个一”工作方式:一案一评估、一案一调查、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化解、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总结。

在效果上实现了“四化”和“四个转变”,即评估范围最大化,评估对象由局部到全面的转变;机构设置合理化,管理由宏观到微观的转变;评估责任明确化,评估主体由模糊到清晰的转变;工作流程系统化,工作机制由散乱到健全的转变。

(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分析1、从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的案件范围看,目前各省、市检察院并不统一。

如江苏省检察院将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控申、民行等业务部门所办理的存在风险的各类案件,都纳入风险评估范围。

广东省检察院则重点对四类信访案件进行风险评估:一是对即将移送批捕、起诉而可能发生信访的案件;二是对不符合自侦部门立案条件,但可能到检察机关群体访、越级访或引发其他不稳定因素的案件;三是对本院受理的信访案件中可能发生后续信访的案件;四是对本院做出的不立案和撤案的职务犯罪案件,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的案件,维持原处理决定、刑事赔偿不确认、不赔偿的刑事申诉案件,不立案、不抗诉的民事申诉案件,以及其他做出重大处理决定的案件。

2、从风险评估的内容看,尽管各个省市检察院表述不尽相同,但风险评估的内容主要是从执法办案案件的发案背景、案件性质、办案效果及审查案件时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等方面综合考虑,主要依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影响、诉求的正当性及信访人的性格特点和信访策划人的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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