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煤气系统 安全管理规程 - 制度大全
炼钢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确保炼钢厂煤气作业的安全,防止煤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煤气作业,包括煤气生产、输送、使用以及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
三、煤气安全管理要求
1. 煤气系统安全管理:
(1)厂区煤气系统所有设施必须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管理单位。
(2)各主要煤气设备、管道的阀门、吹扫点、放散管、人孔、脱水器、管道支架
等附属装置,应进行编号,并将号码标在现场明显的部位。
(3)凡有煤气的场所均必须划定煤气危险区,在煤气危险区进出口或边界设立明
显的煤气区域“标志”。
(4)任何情况下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危险区。
(5)在煤气危险区内经常有人停留或作业的部位,要设置固定式CO检测报警装置。
(6)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必须定期检测,在易泄露或易积聚煤气的位置设立比较固定的检测点,每班至少巡检2次,并要记录检测数据。
2. 煤气作业安全要求:
(1)在常态下,煤气长时间存在或连续出现、或时间频繁出现、或煤气可能发生
外泄的场所作业时,作业者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至少一名煤气防护员持有效煤气报警仪在现场近距离监护,并准备好备用救护器具(苏生器等)和备用空气呼吸器。
(2)在常态下,作业场所有可能短时间偶尔出现煤气的场所作业时,要有煤气防
护员在现场监护,作业过程中现场有便携式CO报警仪连续检测。
(3)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4)距工作场所40m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
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气生产、回收、储存、输配、使用和防护及煤气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煤气 系统安全运行,实现供用协调平衡,杜绝煤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根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程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可靠隔断装置:系指安装了此类装置隔断煤气后,装置前的煤气不会漏向装置后的 安全装置。这种装置有眼镜阀(与密封蝶阀或者闸阀并用) 、盲板、叶形插板阀、一道开闭 器加一道安全水封等。
煤气事故的“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
煤气指在炼焦、炼铁、炼钢等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 CO 等多种气体成份组成的可燃性 混合气体的总称。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的生产、回收、储存、输配和使用 及设施的设计、创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在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 规范的基础上,也应执行本制度。 煤气安全管理职责
企管部负责专职煤气操作工、管理人员的培训、取证。
生产部是公司能源介质运行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煤气系统的管理及平衡协调工作, 负责煤气管网的运行和煤气供用的日常调度。
各分厂负责各自煤气管道区域的设备、设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工作;并对煤气成份、 含尘量和热值等进行分析检测,负责提供流量、压力、质量稳定的煤气;负责各自煤气区 域的设备、设施检修工作。
公司各煤气用户应严格执行生产部下达的用量定额,稳定使用煤气,并设置专职或者 兼职煤气管理员,建立健全本单位煤气管理制度,完善煤气设施的有关资料。
煤气设备、设施的设计必须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煤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批准 担当
炼钢厂煤气系统安全管理规程实用版
YF-ED-J772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炼钢厂煤气系统安全管理
规程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炼钢厂煤气系统安全管理规程实
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总则
1.煤气设备及管路必须经过有关安全部门
的检查、验收,并且符合国家法规和安全生产
的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2.厂区内的煤气设备及管线应明确划分到
有关单位管理,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
3.煤气系统各主要设备、阀门、放散管、
管道支架应建立编号。在煤气管理室内,应挂
有标明设备编号的煤气工艺流程图。
4.对所有煤气设施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在厂区内凡被列为煤气危险区及所有可能泄漏煤气的地方,都应有提醒人们注意的、昼夜可见的警示标志,如:煤气危险。
6.对煤气危险区(如:加压站、煤气管线、煤气使用点附近等)的CO浓度必须每季度测定一次,在关键部位设置CO监测设备。在作业环境CO浓度<30mg/m3,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煤气危险区,必须通过时不得停留,更不得在此区域内休息睡觉。
炼钢食堂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炼钢食堂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煤气在炼钢食堂中是一种常用的能源,因其具有高温、易燃的特性,
所以需要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食堂设施的安全。
以下是炼钢食堂煤气安全操作规程的详细内容。
一、煤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1.安装合理的通风设备,确保煤气能够及时排除,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强制要求煤气设施使用合格的供气设备和设施,并定期维护和检查。
3.安装完整的煤气泄漏检测系统,能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
4.具备完整的防火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等,并合理布置以方便使用。
二、员工煤气使用规定
1.安全培训与知识普及:对所有食堂员工进行煤气使用的培训和安全
知识普及,并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煤气的危险特性和正确使用方法。
2.严禁擅自使用煤气设备:员工不得擅自使用食堂煤气设备,必要时
需向食堂管理员或专门的操作人员进行申请和操作。
3.煤气设备使用前的检查:在使用煤气设备之前,员工应检查煤气设
备是否正常,如供气管道是否有泄漏,煤气阀门是否关闭等。
4.使用煤气设备时的注意事项:员工在使用煤气设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使用煤气设备之前,应确保周围无易燃物品;
b.使用煤气设备时,不得随意离开,并始终保持设备周围的整洁;
c.煤气设备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并确保设备和管道没
有泄漏。
5.煤气泄漏处理:如果发现煤气泄漏,员工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尽量不触动任何开关或电器;
b.打开窗户和门窗,增加通风;
c.离开泄漏现场,并迅速报警。
三、应急处理规定
1.建立应急预案:炼钢食堂应建立完善的煤气泄漏、火灾等应急预案,明确员工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1燃油管道是否采用伴热和保温措施,应依据油品种类、粘度一温度特性曲线及当地气温状况来确定。
2燃油管道施工完毕,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一般采用液压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GB50235的规定。
3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应装设牢靠的隔断装置。
在管道隔断装置前、管道的最高处及管道的末端,应设置放散管;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且应引出厂房外。
4车间煤气管道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GB6222的要求。
5炼钢车间煤气间断用户,不宜使用高炉煤气或转炉煤气。
篇2:压力容器(管道)使用管理及定期检验制度一、加强压力容器(管道)的使用、操作、维护、修理及检验等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压力容器(管道)安全运行。
二、只有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允许使用和操作压力容器(管道)。
三、操作人员要切实执行岗位责任制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重点检查贮罐液位压力,温度及各关键阀门是否处于规定状态,严禁超液位、超压、
超温运行,发觉异常准时处置并做好运行记录。
五、运行中压力容器(管道)不得超过规定压力,当罐压接近最高压力时,应采取降温措施,冬季采取保温措施,防止压力容器(管道)易存水部位冻堵。
六、压力容器(管道)应按规定坚持排污,一般应在进液后1?小时排污一次,再次排污时间应依据液化石油气含水及污物状况确定。
七、保持安全附件安全,灵敏牢靠,定期检验。
八、经常对压力容器(管道)及其附件进行外表面维护和保养,要定期对玻璃液位计排污,和对不经常开启的门进行活动,禁止带压对受压部件进行修理和结实。
炼钢厂风机房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炼钢厂风机房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1. 引言
炼钢厂风机房是炼钢过程中重要的设施之一,而煤气是用
于炼钢的重要燃料。为了确保风机房使用煤气的安全性,制定本规程。本规程的目的是规范炼钢厂风机房煤气的安全操作,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炼钢厂风机房操作的工作人员,包
括操作员、维修人员、监控人员等。
3. 安全操作措施
为确保炼钢厂风机房煤气的安全使用,以下是一些必要的
安全操作措施:
3.1 煤气供应管道的安全
•确保煤气供应管道的完整性和紧固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泄漏。
•禁止在煤气供应管道上进行非法改装、修理或拆卸。
•定期检查煤气供应管道的阀门和附件的完好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3.2 操作员的安全要求
•操作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煤气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静电服、防护手套等。
•操作员接班时应仔细检查工作区域,确保设备未损坏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3.3 煤气排放和通风系统的安全
•煤气排放点应设置在安全位置,远离易燃物。
•通风设备应按要求马上启动,确保煤气及时排出。
•确保通风设备运行良好,定期维护、清洁并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
3.4 火灾和爆炸预防措施
•禁止在风机房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进行火种测试。
•定期检查并更换易燃物品存放点的防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随时保持火灾扑灭器具的可靠性,确保其正常使用。
3.5 废气处理和污染防治
•废气排放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不得随意泄漏。
•废气处理设备应按要求进行维护、清洁和定期检查。
•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工作,严禁私自关闭或改变排放位置。
电炉炼钢中混合煤气的安全管理范本
电炉炼钢中混合煤气的安全管理范本
一、引言
本文旨在提供电炉炼钢过程中混合煤气的安全管理范本,以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可靠、人员无事故,并保护环境。本文将详细介绍混合煤气的相关安全管理要点,包括安全风险评估、操作流程、安全培训、设备维护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二、混合煤气的安全风险评估
在进行电炉炼钢过程中使用混合煤气时,必须充分评估其安全风险,以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在评估安全风险时,应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1. 煤气成分:检验煤气成分,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2. 煤气泄漏:制定泄漏检测计划和泄漏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
3. 火源控制:确保混合煤气与明火、静电等火源的有效隔离,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
4. 通风控制:采取必要的通风设施和控制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空气清新,排除有害气体。
5. 气体储存和输送:规范气体储存、输送和连接设备的操作,确保安全可靠。
三、混合煤气操作流程
制定详细的混合煤气操作流程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步骤。以下是常见的混合煤气操作流程范本:
1. 检查设备:在操作前,对混合煤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不存在泄漏和故障。
2. 气体供应开启:在操作前,确保气体供应管路畅通,手动打开气体供应开关。
3. 混合煤气配比:根据工艺要求和炉温控制要求,调整煤气的混合比例。
4. 混合气体点火:采用专用点火器将混合煤气点燃,确保点火安全可靠。
5. 监控炉温:在操作过程中,需持续监控炉温变化,确保温度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
6. 熔炼过程:根据工艺要求,控制煤气供应和炉温变化,完成炉料的熔炼过程。
炼钢厂检修部煤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炼钢厂检修部煤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序言:
为了加强炼钢厂检修部煤气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健康和劳动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检修部进行煤气作业的所有员工。
一、安全责任
1.1炼钢厂检修部负责组织并实施煤气作业安全管理,明确部门管理责任和执行责任。
1.2主管领导负责煤气作业的组织和协调,安排专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1.3所有员工有安全管理的义务,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二、作业前准备
2.1在进行煤气作业前,必须确保所有器材设备的安全性能正常。
2.2检查和确认所有煤气管道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泄漏和堵塞。
2.3检查和确认所有煤气设备的操作和控制装置是否正常,引燃设备是否可靠。
三、作业区域管理
3.1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3.2作业区域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及时排除煤气。
3.3作业区域必须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并设置警示标志。
四、个体防护措施
4.1所有从事煤气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装备。
4.2必须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并配备安全带,以防止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4.3煤气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五、煤气泄漏应急处理
5.1一旦发现煤气泄漏,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报告。
5.2实施封堵煤气泄漏点,配备专业人员进行修复。
5.3在进行泄漏处理期间,必须保持通风畅通,禁止明火和吸烟。
六、作业记录和统计
6.1对每次煤气作业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作业内容等。
6.2对发生的煤气事故进行及时统计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炼钢厂通用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钢铁厂通用气体安全操作规程
1、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相关要求。
2、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和维修操作人员必须
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试,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作业。
3、煤气危险区域,包括转炉炉口以上平台、煤气烘烤设施及热风炉、加热炉、以及燃烧器附近容易发生气体泄漏的其他区域、风机房
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应设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4、煤气生产、净化(回收)、使用等设施附近有人值守的岗位,
应设置固定的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报警装
置应定期校验。值守的房间应保证正压通风。
5、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应携带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进
入涉及煤气的设施内,必须保证该设施内氧气含量不低于19.5%,作业时间要根据一氧化碳的含量确定,动火作业必须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
爆炸试验合格;设施内一氧化碳含量高(大于50ppm)或氧气含量低(小于19.5%)时,应佩戴空气或氧气呼吸器等隔离式呼吸器具;设专职监护人员。
6、用户应在添加加臭剂后使用转炉煤气。
7、用单一闸阀隔断必须在其后堵盲板或加水封,并宜改造为电动
蝶阀加眼睛阀或插板阀;水封装置(含排水器)必须能够检查水封的
高度和高水位溢流的出口;严防水封装置的清扫孔(排污闸阀或旋塞)出现泄漏。
8、煤气管道宜涂灰(黑)色,厂区内的主要天然气管道应标有明
显的气流方向和类型标志,横跨道路煤气管道要标示标高,并设置防
撞护栏。
9、煤气设施的人孔、阀门、仪表等经常有人操作的部位,均应设
2024年煤气安全管理细则(三篇)
2024年煤气安全管理细则
1目的
为贯彻落实泰山钢铁集团《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实施细则》,加强煤气安全的管理工作,杜绝煤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发生,减少煤气对人身伤害,促进安全管理整体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不锈钢轧钢厂对本单位的煤气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3.1《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3.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程序》
3.3《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3.4《消防安全控制程序》
3.5《动火管理程序》
3.6《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3.7《环境/安全不符合控制程序》
3.8《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3.9《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实施细则》
3.10《____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
____》(国家安全监管总局____.07.29)
4术语和定义
4.1可靠隔断装置:指安装了此类装置隔断煤气后,装置前的煤气不会漏向装置后的安全装置。这类装置有眼镜阀(与密封蝶阀或闸阀并用)、盲板、叶形插板阀、一道开闭器加一道水封等。
4.2煤气事故“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
4.3工业企业煤气:在炼焦、炼铁、炼钢、发生炉等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氧化碳等多种气体成分组成的可燃性混合气体。
5 职责
5.1生产安环科职责
5.1.1负责本厂煤气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审查煤气管网、设备检修安全措施,并监督各单位落实《动火许可证》办理。
5.1.2负责制定本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5.1.3根据生产实际配备必要的煤气防护、监测仪器设备,做好煤气作业人员煤气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
转炉炼钢安全操作规程
转炉炼钢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一、总则
二、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转炉厂重要其中索具及钢水包铁水包的使用范围和报废标准
四、机电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五、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附:电葫芦才作规程)
六、液体起重机及电磁盘起重机操作规程
七、净化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八、炉前工操作规程
九、拆砌炉安全操作规程
十、拆炉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钢包及中间包准备安规
十二、主控操作工
十三、大包浇刚工
十四、中包浇钢工
十五、配水工
十六、拉矫剪切工
十七、翻钢工
十八、钢包及中间包修砌及拆包工
十九、烤包工
二十、铯137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一、运送及仓库管理工
(一)运板供料工
(二)茶炉工
(三)插绳修车工
(四)仓库管理工
二十二、制砖
(一)原料破碎
(二)对辊球磨机
(三)搅拌机
(四)清料工
(五)沥青运送
(六)加热炉
(七)沥青整油
(八)压力机用手
(九)搬砖工
(十)上料工
(十一)震动砖
(十二)皮带走廊及料仓
(十三)脉冲带式除尘器
(十四)计量放运料
二十三、清渣安规(附:抓渣斗安规)二十四、钢渣风淬渣安规
二十五、切割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十六、精整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七、辊道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八、KH13-C燃油烘烤器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九、3号连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转炉炼钢厂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1、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贯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级领导和职工都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的“三不伤害”、“三不放过”原则。按“五同时”组织生产,认真执行“三规五制”。发生事故、未遂事故、违规违制的工段,三日内写出报告交厂安环科,认真做到“三个百分之百”。
炼钢厂通用煤气安全操作规程范本(2篇)
炼钢厂通用煤气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第一章通用规定
第一节目的与范围
1.1 目的
为确保炼钢厂煤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程。
1.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炼钢厂的煤气管道系统、煤气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节术语及定义
2.1 术语
2.1.1 炼钢厂煤气:指用于炼钢厂生产过程中的煤气。
2.1.2 煤气管道系统:指连接炼钢厂煤气源和各煤气设备的管道系统。
2.1.3 煤气设备设施:指炼钢厂中用于加工、储存和分配煤气的设备和设施,包括煤气发生炉、煤气管道、煤气压力调节器等。
2.2 定义
2.2.1 煤气泄漏:指炼钢厂煤气在装置、管道、管件及连接处由于破裂、老化、漏气等原因造成煤气的泄漏。
2.2.2 煤气爆炸:指炼钢厂煤气与外界可燃气体或可燃物质混合形成可燃气体,遇到明火、火花或电击等外部引燃而引起的爆炸。
第三节煤气安全操作要求
3.1 煤气管道系统
3.1.1 管道安装
煤气管道系统的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经过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2 管道维护
定期对煤气管道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如管道破损、漏气等,应立即进行修复。
3.2 煤气设备设施
3.2.1 设备运行
煤气设备设施的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调整设备参数。
3.2.2 设备检修
设备设施的定期检修应由有相关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配合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维修安全。
3.3 煤气泄漏处理
3.3.1 发现煤气泄漏
一旦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切断煤气供应,通知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人员职责范文
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人员职责范文
一、背景和目的
为了保障炼钢厂生产过程中的煤气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规范煤气安全防护工作,特订立本规章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人员的职责以及相关管理和考核标准,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二、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人员,包含但不限于煤气安全监测、防备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职责及管理标准
1.煤气安全监测:
–定期巡察炼钢厂相关区域,确保设备、管道、阀门等无漏气现象;
–依据监测数据,及时发现煤气泄漏或其他异常情况,立刻上报相关部门;
–熟识煤气检测仪的操作和维护,保证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煤气安全防备:
–依照规定的防护措施和流程,参加煤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和维护工作;
–熟识煤气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订立煤气安全培训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煤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煤气安全意识。
3.煤气安全应急处理:
–掌握煤气泄漏的应急处理流程,能够快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人员安全;
–组织安全疏散和紧急救援工作,协调煤气事故的应急处理;
–能够与相关部门、业务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及时形成煤气安全事故报告。
4.煤气安全管理:
–定期对煤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除去安全隐患;
–订立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
–参加煤气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问题改进措施,防备事故再次发生。
5.煤气安全考核标准:
–依照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评估煤气安全防护人员的效果和工作态度;
–评估煤气安全培训的效果和员工的反馈情况;
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使用煤气的单位或个人在煤气使用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保证煤气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的一系列管理规范。以下是一般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安全责任:明确煤气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指定专门负责煤气安全管理的人员,并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2. 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并实施煤气使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包括煤气设备的选用、安装、维护和更换等方面的规定。
3. 安全检查与维护:建立定期的煤气设备安全检查制度,对煤气管线、阀门、连接器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无泄漏等安全隐患。
4. 应急预案:制定煤气泄漏、事故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责任人和应急处置程序,提供有效的安全救援和处置措施。
5. 安全培训与教育:开展煤气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煤气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正确使用煤气设备。
6. 记录与报告:建立完善的煤气使用记录和事故报告制度,对煤气使用情况、安全检查和事故等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或组织。
7. 法规遵守: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煤气安全法规、标准和规定,确保煤气使用符合法律要求。
8. 监督与评估:加强对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预防煤气泄漏、事故和火灾等安全风险,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单位和个人来说,遵守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是维护自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
炼钢厂通用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炼钢厂通用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炼钢厂通用煤气的安全使用,预防和控制煤气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炼钢厂通用煤气的使用、储存、输送、检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操作。
第三条炼钢厂通用煤气是炼钢厂的重要能源,使用范围广泛。但煤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炼钢厂通用煤气安全操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密切配合炼钢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安全操作原则
第六条炼钢厂通用煤气的使用必须经过专门人员的审批,并按照审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进行操作。
第七条炼钢厂通用煤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炼钢厂通用煤气的使用人员必须熟悉通用煤气的基本特性、危险性以及相关操作规程,具备操作煤气设备的能力。
第九条炼钢厂通用煤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第十条炼钢厂通用煤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设备,严禁违反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在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发现煤气泄漏、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配合进行救援工作。
第十二条炼钢厂通用煤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第十三条炼钢厂通用煤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必须由专门人员进行,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
第十四条炼钢厂通用煤气设备的事故应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炼钢厂通用安全规程
炼钢厂通用安全规程
2.5.1 通用安全规程
5.1.1 各工种、岗位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前必须按工种、岗位标准穿戴齐全劳保护品。
5.1.2 发烧、精神失常等重病号严禁上班。
5.1.3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首先对现场进行危险源辩识,明确紧急情况下的防护措施。生产(工作)中,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程、工艺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5.1.4 在上下班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职工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5.1.5 班前、班中严禁喝酒、打架斗殴。
5.1.6 班中不准睡岗、脱岗、串岗、干私活。
5.1.7 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加强业务技术培训,职工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新工人进厂,应首先接受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班组指定熟练工人带领工作,直到熟悉本工种、本岗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调换工种和离岗二十日以上(不含二十日),重新上岗的人员,须经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外来参观或学习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应由专人带领,方可进入现场。
5.1.8 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均应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上述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5.1.9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程、预案预控及安全技术措施;对有关生产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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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煤气系统安全管理规程-制度大全
炼钢厂煤气系统安全管理规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总则1.煤气设备及管路必须经过有关安全部门的检查、验收,并且符合国家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2.厂区内的煤气设备及管线应明确划分到有关单位管理,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则
1.煤气设备及管路必须经过有关安全部门的检查、验收,并且符合国家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2.厂区内的煤气设备及管线应明确划分到有关单位管理,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煤气系统各主要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应建立编号。在煤气管理室内,应挂有标明设备编号的煤气工艺流程图。
4.对所有煤气设施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在厂区内凡被列为煤气危险区及所有可能泄漏煤气的地方,都应有提醒人们注意的、昼夜可见的警示标志,如:煤气危险。
6.对煤气危险区(如:加压站、煤气管线、煤气使用点附近等)的CO浓度必须每季度测定一次,在关键部位设置CO监测设备。在作业环境CO浓度3.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需提前两天由动火施工单位提出附有动火部位及现场情况简图的申请报告及《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一式四份,报公司公安处、安环处审查同意后,公安处、安环处、设备所属单位、施工单位各留一份。
4.公司公安处和安环处在接到动火申请的当天完成动火现场、设备、人员、措施、制度等方面的审查。决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
5.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之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6.系统内各仪表处于完好状态。
7.容器、管道必须在正压下才能进行动火。煤气压力控制在l00~500mm水柱。压力表设专人监视。如果动火设备附近无煤气压力表或远离仪表室,应视具体情况在动火部位上方(指煤气来向)装压力表或使用步话机联系,使监视压力表的人能及时发出正确信息。
8.动火部位应有可靠的接地;不得使用气焊切割,只允许使用电焊。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必须在煤气压力表附近,由压力表监视人负责看管。如果发现煤气压力超出规定范围,应立即切断电源中止动火。
9.确认在动火部位附近无煤气泄漏。对动火部位周围易燃性物品或油污要清除干净或加防火被严密履盖。
10.动火现场应准备必要灭火器材和灭火工具,如“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黄泥、砂土、蒸气等。必要时请消防车到指定地点,就近值班。
11.动火现场应有煤气防护人员监护,动火作业不宜在雷雨天进行。
12.在动火区域内,除消防人员、煤气专业人员以及设备主管部门和动火部门的现场指挥、监护人员、煤气防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接近。
13.在停产的设备上动火,设备所属单位应办理动火手续,填写(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经本厂安全科、所属公安分处和设备主管厂长同意,对现场的安全状况确认后方能动火,并报公司备案。
14.在停产的设备上动火时,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5.采取可靠的措施,切断煤气来源,如加盲板、封水封或打开放散装置等。
16.在吹扫设备和管道中的煤气时,严禁向煤气设备上拴、挂电焊线。最后一次煤气含量测定,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动火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要重新取样分析。
17.先使用蒸汽或氮气吹扫设备中的煤气,然后用可燃气体测定仪进行测定,并对环境空气分析,一氧化碳含量小于30mg/m3时,可较长时间工作;一氧化碳含量在50mg/m3时,进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一氧化碳含量在10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0.5小时。
1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距明火I0米以上的地方,并且两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米。
19.动火执行者必须为经验丰富的操作工担任。在动火前先核对《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上规定的部位、时间等是否相符,监护人员是否已上岗监护;待监护人员发令后方可动火。20.监护人员应选用有经验、反应快、熟悉安全措施、责任心强的人担任。进入监护岗位后,要严格对动火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检查核实,措施不落实,要阻止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刻发令停止动火,并报动火施工负责人;在查明原因、消除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动火。
21.动火施工负责人是动火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生产组织者,应熟悉《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在动火前要与动火人、监护人交代准确,按动火方案组织动火。如发生意外事件,要立即组织消防人员、煤气人员按事故预案,及时处理。
22.动火中断、动火人暂离现场或动火结束,动火施工负责人要组织现场检查,不得留有残余火点,必要时安排值班人员现场监护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23.如果动火施工和动火设备为两个单位时,设备单位只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动火结束后的现场安全状态由施工单位负责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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