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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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能够合理调整。

五、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它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它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六、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七、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能够合理调整。

08定额计价解释(含宣贯资料)

08定额计价解释(含宣贯资料)

一、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1、适用范围及作用2008建筑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2008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和标底的依据;2008建筑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计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2、主要特点2008建筑定额是以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和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的。

具有以下特点:(1)定额水平贴近实际。

2008建筑定额编制时充分考虑了定额水平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对原定额水平与实际相差大的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

(2)适应技术进步及工程需要,增加了近几年已被广泛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提高了定额项目覆盖范围。

(3)2008建筑定额在2003综合基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对项目设置进行了大量调整,按照清单计价时使用更加方便、实用。

3、重点说明一、共性说明(1)表现形式:2008建筑定额在项目设置上将所有子目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其中措施项目又包括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

各子目中仅列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再列出综合基价、综合费用、费用及利润。

(2)有关规定: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作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2008建筑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投标和最高限价等时,可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3)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土建工程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A-2008)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A-2008)
槽、地坑
挖冻土
原土打夯 、平整场 地、回填 土、山坡 切土
Pag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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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凿石
人工打眼 爆破石方
机械打眼 爆破石方
人工运土 方、淤泥 、流沙
人工石方 运输
A1-52 A1-53 A1-54 A1-55 A1-56 A1-57 A1-58 A1-59 A1-60 A1-61 A1-62 A1-63 A1-64 A1-65 A1-66 A1-67 A1-68 A1-69 A1-70 A1-71 A1-72 A1-73 A1-74 A1-75 A1-76 A1-77 A1-78 A1-79 A1-80 A1-81 A1-82 A1-83 A1-84 A1-85 A1-86 A1-87 A1-88 A1-89 A1-90 A1-91 A1-92 A1-93 A1-94 A1-95 A1-96 A1-97 A1-98 A1-99 A1-100 A1-101 A1-102 A1-103 A1-104 A1-105 A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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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及 钢筋混凝 土灌注桩 265717700.xls
A2-125 A2-126 A2-127 A2-128 A2-129 A2-130 A2-131 A2-132 A2-133 A2-134 A2-135 A2-136 A2-137 A2-138 A2-139 A2-140 A2-141 A2-142 A2-143 A2-144 A2-145 A2-146 A2-147 A2-148 A2-149 A2-150 A2-151 A2-152 A2-153 A2-154 A2-155 A2-156 A2-157 A2-158 A2-159 打孔灌砂 A2-160 及混凝土 A2-161 桩成孔 A2-162 A2-163 A2-164 A2-165 A2-166 A2-167 A2-168 A2-169 A2-170 A2-171 A2-172 A2-173 A2-174 A2-175 A2-176 A2-177 A2-178 A2-179 CFG桩 Page 6

河北08定额宣贯材料

河北08定额宣贯材料

2008年《全国统一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一、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1、适用范围及作用2008建筑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2008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和标底的依据;2008建筑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计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2、主要特点2008建筑定额是以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和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的。

具有以下特点:(1)定额水平贴近实际。

2008建筑定额编制时充分考虑了定额水平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对原定额水平与实际相差大的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

(2)适应技术进步及工程需要,增加了近几年已被广泛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提高了定额项目覆盖范围。

(3)2008建筑定额在2003综合基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对项目设置进行了大量调整,按照清单计价时使用更加方便、实用。

3、重点说明一、共性说明(1)表现形式:2008建筑定额在项目设置上将所有子目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其中措施项目又包括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

各子目中仅列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再列出综合基价、综合费用、费用及利润。

(2)有关规定: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作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2008建筑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投标和最高限价等时,可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8.06.24
•【字号】冀建质[2008]396号
•【施行日期】2008.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
(冀建质[2008]39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我厅组织编制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现予颁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2008年7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不再调整。

以上计价依据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一、说明建筑工程基础是建筑物承受上部载荷和自身重力传递于建筑地基和地层的过渡结构,包括地基工程和地下水工程。

对于基础定额而言,其计算根据不同地区和不用类型的建筑物,采用不同的单位和计算标准。

其中,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是指在河北省,按照国家标准以及地区特殊情况所得出的建筑工程基础消耗量。

二、计算规则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的计算规则如下:1.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计算公式如下: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ΣCI×F×V其中,CI为项目系数,F为地区调整系数,V为体积或面积。

2.项目系数CI的计算:(1)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30%及以下的建筑物:CI = Σ(P/A)×Ci其中,P为地下室周长,A为地下室面积,Ci为地下室单位周长、单位面积墙体工程基础定额。

(2)地下室建筑面积超过总建筑面积30%的建筑物:CI = Σ(P/A)×Ci + CB其中,CB为基础设计不考虑地下室墙体基础单位长度、单位面积的加底基础造价。

(3)概算项目建筑物:CI = Σ(P/A)×Ci + CC + CD其中,CC为楼地面以下基础和围护结构基础设计不考虑的单位长度、单位面积墙体基础定额,CD为固定资产不动产投资项目的单位销售建筑面积或住宅建筑面积3.地区调整系数F的计算F = FB×FC其中,FB为基价指数调整系数,FC为地区调整系数,计算公式如下:FB = 基础项目前年基价指数/当年基价指数FC = 当年该地区的劳动力价格指数/劳动力价格指数参照值4.体积或面积V的计算根据具体工程设计确定。

三、总结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是河北省地区建筑工程基础消耗量的参考标准,可以为工程师确定项目建设的费用提供指导,同时也可以对监管工作提供依据。

在计算过程中,需要考虑项目系数、地区调整系数、体积或面积的因素。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综合说明一、编制依据为搞好我省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改革,使建筑工程计价依据适应建筑市场和建筑技术发展的需要,规范建筑市场计价和为,我站于2006年6月21日向省建设厅报送了《关于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请示》(冀建价[2006]15号),拟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省建设厅于2006年7月20日做出批复(《河北省建设厅关于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批复》冀建质[2006]341号),同意我站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并提出了具体编制要求。

我站根据省建设厅的指示精神,组织编制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从2006年10月份开始编制,至2008年6月完成印刷稿,经过了省内外调研、制定编制方案、确定编制细则、项目划分、确定定额水平,总说明,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修订,生成基价、专家审查、全省审查、定额水平测算、向计价标准编制领导小组汇报等阶段。

编制期间多次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使本定额更好地反映我省实际,保证了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本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从定额中分离出来,与建筑、安装、市政工程量计算规则形成《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

按照《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冀建质[2008]396号)精神,本定额于2008年7月1日起执行,2008年7月1日前完成的工作量仍执行2003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及其配套的相关文件。

二、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及依据(一)指导思想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建筑节能与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适应各种计价方式的需要。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B.1楼地面工程一、B1-90—96陶瓷地砖项目中地砖损耗为2%,而施工规范规定地砖不赶整砖时必须在两侧靠墙部位破砖,宽度不小于整砖的1/3,这样损耗加大平均10%左右,是否可以调整?答:定额损耗率已综合考虑施工规范的要求。

如为弧形或异型及拼花时,损耗率可按实际调整。

二、房心、槽边填筑级配砂石如何套用定额项目?答:房心填级配砂石执行垫层项目,槽边填筑按相应垫层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7系数。

三、细石砼地面随打随抹没有相应项目,如何计算?答:混凝土地面已包括原浆随打随抹,如设计要求加浆随打随抹另套B1-38(水泥砂浆楼地面一次抹光随打随抹)项目。

四、楼地面中的细石混凝土若采用商品混凝土,如何计算?答:应套用B1-54—B1-57(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地面)项目。

B.2墙柱面工程一、本章说明第十六条第3款中“每个平面面积在1m3以内的鑲贴面”是否包含门窗洞口侧壁?答:不包含,门窗洞口侧壁并入墙体材料面层工程量。

二、墙面抹水泥砂浆当为毛坯不压光时,如何计算?答:按B2-17(水泥砂浆(砂浆找平层墙面))项目计算。

三、内墙瓷砖周长大于1.2米时如何选用定额?答:按本章说明第十六条第4款(4.内墙瓷砖周长大于1200mm时,按外墙面砖相应项目执行)执行。

四、玻璃幕墙定额中无开启扇(四连杆和锁具)的费用,如何计算?答:按本章说明第二十一条第1款(1.玻璃幕墙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使用幕墙项目,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执行。

B.3天棚工程一、B3-309、310成品雨篷是否含斜拉杆费用?答:不含,斜拉杆费用可另计。

二、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阳台、雨篷挑檐下抹灰工程量均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阳台、雨篷下如果有梁,是否展开计算?答:阳台、挑檐下有梁时梁侧面展开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

B.4门窗工程一、成品钢门框套用什么项目?答:参照B4-236(彩板窗安装,附框安装)执行。

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

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

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综合说明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批复》(冀建质[2006]341号文)的精神和部署,我们于2006年12月开始组织人员编制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08定额”),经省建设厅批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广大概预算人员了解和掌握本综合基价,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现将编制情况介绍如下:一、定额编制的必要性2003年安装综合基价颁发以来,起到了合理确定和有效确定工程造价的作用,但随着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大幅上涨,新工艺、新材料等不断出现,并且工程清单计价形式进一步推广,市场上迫切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定额,所以,我们及时地提出了编制2008年定额。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有利于建筑业健康发展、合理公平竞争,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适应市场需要,做到既符合国家的各项政策,又反映我省实际情况,力求项目齐全、简明适用,基本上满足我省安装工程计价改革发展的要求。

三、编制原则1、以2003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及2006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对不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项目、水平进行修改完善,补充我省已成熟的新工艺、新材料项目。

结合新的标准图,删除了旧标准图的项目,增加了新标准图的做法。

2、08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3、力求与市场实际情况基本吻合,并与其它专业定额协调一致。

4、适应、满足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报价和标底的需要。

5、便于计算机应用。

6、本定额中消耗量水平反映社会平均水平,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维护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合法权益。

河北08定额

河北08定额

河北08定额说明第1章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⑴材料原价;⑵材料供销综合费:⑶材料包装费;⑷材料运输费;(5)材料采保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5)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7)其他费用。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具体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相关章、节、项目。

二、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是指省级以上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和计提的费用(简称规费)。

内容包括:1. 社会保障费⑴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最新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最新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 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 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五、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六、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七、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2008年定额解释

2008年定额解释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A.1土、石方工程一、人工挖沟槽、地坑存在冻土时同,例如:总挖土深度2.0m,总冻土深度1.0m,冻土以下部分是否按非冻土计算,放坡深度如何考虑?答:冻土与非冻土分别计算工程量,按总挖土深度考虑放坡。

二、挖掘机开挖沟槽、地坑时如何套用定额?答:机械挖土方不区分沟槽,地坑等,全部执行机械挖土方项目。

三、本章说明第一条第1款中“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米,超过6米时,按6米以内每加深1米乘以系数1.25”,基数是全部土方量还是超过6米的土方量?答:按超过6米部分土方量计算。

四、本章说明第一条第13款对土方、沟槽、地坑、平基、沟槽、基坑的划分标准中坑底宽度、槽底宽度是按施工图纸上标明的尺寸还是加工工作面后的尺寸为准?答:坑底宽度、槽底宽度按加上工作面后的尺寸计算。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一、定额中无液压锤破碎岩石项目,如何计算?答:参照《全国统一市政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二、钢筋笼、护壁钢筋制作项目消耗量没有考虑施工损耗,如何计算?答:按本章说明第二条第6款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A.3 砌筑工程一、砖散水3:7灰土垫层厚度定额是按150mm厚编制的,而一般设计厚度均为300mm 厚,超厚部分如何计算?答:套用《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灰土垫层项目(B1-2)调整。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一、墙体上卷120-200mm高素混凝土带套用圈梁还是混凝土墙项目?答:套用混凝土圈梁项目。

二、栏杆下混凝土带高度在300mm以内的按墙还是栏板项目计算?答:按混凝土栏板项目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楼梯是按常规双跑楼梯混凝土含量考虑。

如实际高层工程采用单跑双排剪力楼梯,混凝土量及模板可否调整?答:按本定额总说明第四条规定,混凝土数量不得调整,模板可以调整。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A-2008)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A-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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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筑工程统一消耗量定额(2008)
施工方法 定额号 A1-1 A1-2 A1-3 A1-4 A1-5 A1-6 A1-7 A1-8 A1-9 A1-10 A1-11 A1-12 A1-13 A1-14 A1-15 A1-16 A1-17 A1-18 A1-19 A1-20 A1-21 A1-22 A1-23 A1-24 A1-25 A1-26 A1-27 A1-28 A1-29 A1-30 A1-31 A1-32 A1-33 A1-34 A1-35 A1-36 A1-37 A1-38 A1-39 A1-40 A1-41 A1-42 A1-43 A1-44 A1-45 A1-46 A1-47 A1-48 A1-49 A1-50 A1-51 计算 项目名称 单位 人工挖土方一、二类土深度(2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土方一、二类土深度(4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土方一、二类土深度(6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土方三类土深度(2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土方三类土深度(4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土方三类土深度(6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土方四类土深度(2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土方四类土深度(4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土方四类土深度(6m以内) 100m3 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1.5m以内) 100m3 人工挖沟槽一、二类土深度(2m以内) 100m3 人工挖沟槽一、二类土深度(3m以内) 100m3 人工挖沟槽一、二类土深度(4m以内) 100m3 人工挖沟槽一、二类土深度(6m以内) 100m3 人工挖沟槽三类土深度(2m以内) 100m3 人工挖沟槽三类土深度(3m以内) 100m3 人工挖沟槽三类土深度(4m以内) 100m3 人工挖沟槽三类土深度(6m以内) 100m3 人工挖沟槽四类土深度(2m以内) 100m3 人工挖沟槽四类土深度(3m以内) 100m3 人工挖沟槽四类土深度(4m以内) 100m3 人工挖沟槽四类土深度(6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地坑一、二类土深度(2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地坑一、二类土深度(3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地坑一、二类土深度(4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地坑一、二类土深度(6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地坑三类土深度(2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地坑三类土深度(3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地坑三类土深度(4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地坑三类土深度(6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地坑四类土深度(2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地坑四类土深度(3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地坑四类土深度(4m以内) 100m3 人工挖地坑四类土深度(6m以内) 100m3 人工挖冻土,冻土厚度(0.5m以内) 100m3 人工挖冻土,冻土厚度(1m以内) 100m3 人工挖冻土,冻土厚度(1m以外) 100m3 人工爆破挖冻土,冻土厚度(0.5m以内) 100m3 人工爆破挖冻土,冻土厚度(1m以内) 100m3 人工爆破挖冻土,冻土厚度(1m以外) 100m3 原土打夯 100m2 平整场地 100m2 回填土,松填 100m3 回填土,夯填 100m3 山坡切土,一、二类土 100m3 山坡切土,三类土 100m3 山坡切土,四类土 100m3 人工凿石,平基,松石 100m3 人工凿石,平基,次坚石 100m3 人工凿石,平基,普坚石 100m3 人工凿石,平基,特坚石 100m3 综合工 日 23.87 32.31 41.57 37.94 46.37 55.64 54.72 63.15 72.42 106.07 34.35 38.33 42.78 54.56 53.97 59.1 64.73 74.06 80.75 83.28 86.34 94.01 38.49 43.24 48.65 58.05 63.86 67.66 72.06 80.85 91.18 93.69 96.78 105.39 119.6 169.67 178.54 44.7 70.87 74.7 1.37 3.04 8.26 28.35 13.28 24.08 37.47 69.16 88.44 155.39 256.16 基价 人工费 716.1 716.1 969.3 969.3 1247.1 1247.1 1138.2 1138.2 1391.1 1391.1 1669.2 1669.2 1641.6 1641.6 1894.5 1894.5 2172.6 2172.6 3182.1 3182.1 1034.73 1030.5 1152.96 1149.9 1285.28 1283.4 1637.98 1636.8 1623.33 1619.1 1776.06 1773 1943.78 1941.9 2222.98 2221.8 2426.73 2422.5 2501.46 2498.4 2592.08 2590.2 2821.48 2820.3 1166.92 1154.7 1306.37 1297.2 1465.38 1459.5 1745.26 1741.5 1928.02 1915.8 2038.97 2029.8 2167.68 2161.8 2429.26 2425.5 2747.62 2735.4 2819.87 2810.7 2909.28 2903.4 3165.46 3161.7 3588 3588 5090.1 5090.1 5356.2 5356.2 1710.04 1341 2495.14 2126.1 2610.04 2241 54.26 41.1 91.2 91.2 247.8 247.8 1038.03 850.5 398.4 398.4 722.4 722.4 1124.1 1124.1 2074.8 2074.8 2653.2 2653.2 4661.7 4661.7 7684.8 7684.8 材料 费 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23 0 3.06 0 1.88 0 1.18 0 4.23 0 3.06 0 1.88 0 1.18 0 4.23 0 3.06 0 1.88 0 1.18 0 12.22 0 9.17 0 5.88 0 3.76 0 12.22 0 9.17 0 5.88 0 3.76 0 12.22 0 9.17 0 5.88 0 3.76 0 0 0 0 0 0 369 0 369 0 369 0 0 13.16 0 0 0 0 0 187.5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第B.1章楼地面工程一、设计垫层材料的配合比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如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进行换算。

二、垫层项目如用于基础垫层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不含满堂基础)。

三、地板采暖房间垫层,按不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37,材料乘系数0.98。

四、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1.37,台阶乘系数1.48。

五、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结合层和底层(找平层)的砂浆、石子浆、细石混凝土配合比和厚度,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六、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使用的白水泥、金属嵌条、颜料等,如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七、水泥砂浆地面如压线时,每100m2增加 1.58工日。

八、块料面层如为弧形或异型及拼花时,定额未列项目,其材料损耗率可按实际调整。

九、陶瓷地砖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2.5mm,石材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4mm。

干粉型粘结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m2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3,其他不变。

十、同一铺贴面采用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一、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项目。

十二、楼地面块料面层、整体面层(现浇水磨石楼地面除外)均未包括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十三、块料楼地面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可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四、木地板填充材料,可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十五、设计规定龙骨的间距、规格和型号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十六、防静电活动地板子目中已包括各种附件配件。

十七、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项目和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及水磨石楼梯外),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

楼梯踢脚线按相应踢脚线项目乘以系数1.15计算。

十八、楼梯不包括板底及侧面抹灰。

板底抹灰执行本册B.3天棚工程相应项目,侧面抹灰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2008河北省费用标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消耗量定额

2008河北省费用标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消耗量定额

(河北2008)费用标准总说明一、《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标准与我厅颁发的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招标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和基础。

四、本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用标准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编制最高限价和标底时,按本标准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参考本标准计取。

五、本标准中的规费费用标准是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结合全省施工企业实际情况测定的,规费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应按本标准规定计取。

六、本标准中包括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第1章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学习资料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设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向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使用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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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 -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五、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六、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七、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八、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是按照1994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计算的,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

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45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4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30元/工日。

十、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

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现场存放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2.本定额中的材料是按选定的材料规格或综合后计算的,其选用标准见“材料、成品、半成品价格取定表”,实际工程所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材料价格是依据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确定的。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4.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损耗率见附录二。

十一、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机械规格、种类及台班用量是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确定的,并考虑了必要的机械停滞时间等因素。

2.本定额中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确定的,凡未指明具体型号、规格的机械,其台班单价是根据本省当前机械配备情况取定的综合价格。

3.本定额中次要机械综合为其他机械费。

十二、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工日和机械台班,已按正常合理的施工运距计算在定额的项目中。

十三、本定额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费按本册A.13垂直运输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四、本定额中的模板和脚手杆、板等周转性材料的数量为摊销量,已考虑了正常的周转次数和残值回收折价,实际施工采用不同品种的周转性材料时,可以调整。

模板和脚手杆、板等在同一城市内工地间转移、场外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组合钢模板及零星卡具回库维修费已包括在其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

十五、本定额中商品混凝土价格为到达施工现场价(包括商品混凝土出厂价及运输费),如发生泵送时,另按泵送增加费项目计算泵送费,同时按本册A.13垂直运输工程相应项目扣减垂直运输费。

十六、本定额中非预应力钢筋(冷轧带肋除外)未考虑冷加工,如设计规定必须进行冷加工者,除不改变直径使用的钢筋冷拉加工费用、加工损耗由延伸率抵补外,冷轧、冷扭的加工费和加工损耗可据实计算。

十七、本定额中木材消耗量是指加工后的规格料的消耗量,烘干木材单价中已包括参考烘干费110元/m3;烘干木材用量中包括了6. 5%的烘干损耗;1m3原木参考综合出材率为66%。

十八、本定额中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是按自然养护考虑的。

如预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构件实际采用蒸汽养护时,每立方米预制构件按实体积增加参考养护费80元/m3;如采用其他养护方法,根据实际计算养护费。

十九、本定额中混凝土、砂浆、垫层等用砂是按中砂编制的,如实际施工中采用细砂的,可按附录一“配合比”进行调整。

二十、本定额中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是确定工程预算价使用的,如实际施工与规定有出入时,不作调整。

标号可以换算二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本定额中。

二十二、现场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水电费按如下方式计算:单独设置水、电表,按计数结算;未单独设水、电表,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基价之和的1.65%结算(其中:水费0.08%,电费1.57%),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基价之和的1.86%结算(其中:水费0.24%,电费1.62 %),该系数为参考,实际不同时,可按实结算。

二十三、本定额中以“×××以内”或“×××以下”表示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其本身。

二十四、本定额中材料数量带“()”者,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

二十五、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及附注。

说明一、为统一全省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本省范围内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建筑工程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个(或座)计算的为“个(或座)”。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A.1 土、石方工程一、土方体积的计算,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如需以天然密实体积与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或虚方体积之间进行折算时,可按下表计算。

体积折算表天然密实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虚方体积1.00 1.15 0.92 0.77 0.871.000.800.671.081.251.000.831.301.501.201.00二、建筑物、构筑物及管道沟挖土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以立方米计算。

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挖土按山坡切土计算。

三、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底面积计算,包括有基础的底层阳台面积。

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

道路及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四、外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中心线计算;内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沟槽净长线计算。

其突出部分应并入沟槽工程量内计算。

各种检查井和给排水管道接口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应按相应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

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尺寸表单位:m管径(mm)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塑料管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陶土管50~75100~200250~350400~450500~600700~800900~10001100~1200 0.600.700.801.001.301.601.802.002.200.700.800.901.101.401.701.902.102.400.800.901.001.301.501.802.002.302.600.700.800.901.101.40————1300~1400五、地下室墙基沟槽深度,系从地下室挖土底面计算至槽底。

管道沟的深度,按分段间的地面平均自然标高减去管道底皮的平均标高计算。

六、挖沟槽、地坑、土方需放坡者,可按下表规定的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计算工程量。

土方工程放坡系数表土壤类别放坡起点( m )人工挖土机械挖土在坑内作业在坑上作业一、二类土三类1.201.501∶ 0.501∶ 0.31∶ 0.331∶ 0.251∶ 0.751∶ 0.6土四类土2.00 31∶ 0.251∶ 0.10 71∶ 0.33放坡起点,混凝土垫层由垫层底面开始放坡,灰土垫层由垫层上表面开始放坡,无垫层的由底面开始放坡。

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因土质不好,地基处理采用挖土、换土时,其放坡点应从实际挖深开始。

七、在挖土方、槽、坑时,如遇不同土壤类别,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

边坡放坡系数可根据各土壤类别及深度加权取定。

八、基础工程施工中需要增加的工作面,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基础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砖基础浆砌毛石、条石基础200 300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混凝土基础支模板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300300800(防水层面)九、挖沟槽、地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地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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