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航中的保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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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北京时间3月8日0时42分,飞往北京的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以下简称“马航”)一架波音777客机(航班MH370)由吉隆坡起飞并于1时20分失去联系,至预计抵京时间6时30分航班仍未到达,机上共载有239人。3月9日,马方确认有两位乘客使用假护照登机,救援人员则相继发现疑似漂浮物及油污带。然而,经过此后10多天的漫长搜索等待之后,却是马方确认飞机在南印度洋坠毁的消息。

(1)风险因素—

操作失误、恐怖袭击等人为因素以及机械故障、天气恶劣等非人为因素,

3月11日,马航承诺向每位失联乘客家属发放3.1万元人民币慰问金,按239名失踪人员计算需支付740.9万元人民币。中国航空事故的最高赔付金额在40万元人民币左右,按此标准后续赔偿金额最高可能超过1亿元人民币。马航投保的相关信息显示,MH370飞机机身险责任限额约为1亿美元,综合责任险责任限额为17.5亿美元,在调查结果出炉后,相关赔偿金及飞机损失预计将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整体来看,此次航空事故对马航造成的显性损失很小。

截至3 月12 日下午16:30,已有包括中意人寿、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险、安联财险、阳光保险、合众人寿、泰康人寿、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弘康人寿、友邦保险、新华保险、安邦保险、信泰保险、幸福人寿、华泰保险、长安责任保险、英大财险、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中国人寿、中银保险、招商信诺人寿、华夏人寿、工银安盛人寿、长城人寿等24 家公司排查到有客户在此架飞机上,涉及客户190 人次,或存在单人购买多家保险公司产品情况。

在上述24 家公司中,中国平安以38 名客户数为最多,其中待核实涉及客户15 人。其中平安人寿确认涉及客户13 人,待核实客户9 人;平安产险确认涉及客户13 人,其中7 名乘客为南航共享代码航班的乘客责任险,6 名乘客属于旅行社责任险,平安养老险确认涉及客户7 人,代核实6 人;平安信用卡客户5 人,均为信用卡赠送的保险。

其次涉及人数较多的为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中国人寿涉及客户数31 人,涉及保单73 份;中国人保涉及客户数18 人,财险16 人、寿险和健康险各1 人,其中6 名客户投保旅行社责任险、3 名客户投保旅行意外险。

此外,已做出赔付额度预估的有泰康人寿,团险、电销、网销客户累计预计赔付金额449.5 万元;新华保险9 名客户共涉及保险责任金额100 余万元;华泰财险12 名客户涉及的保障范围包括境外旅行险、旅行意外险和团体意外险等,累计总保额近850 万元;长安责任保险初步排查2 名客户,涉及保险金额102.5 万元等。

可获多方保险保障

一般航空公司会为机身买保险,其次就是为机上乘客购买责任险,如果飞机在飞行过程中发生事故,航空公司要有赔付,再就是乘客自己买,一种是交通工具意外伤害险,有时候是为单次航行买的,也有按一年买长期的,另外有的乘客购买的以死亡为标的的保险,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如有事故也能得到寿险公司赔付。

飞机保险是以飞机为标的的一种航空保险,所涉及的险种可细分为机身险,承保包括机壳及其设备、仪器和特别安装的附件等项目;第三者责任险,承保有关飞机对地面、空中或机外

的人造成意外伤害或死亡事故或财物损毁的损失赔偿责任;旅客的法定责任险及承运人对所运货物的责任险等。

即乘客如果在航行过程中遇险,可以从三个渠道获得保险,航空公司投保的保险、意外伤害险及终身寿险等。

分保共保缓解压力

鉴于航空领域存在的较大风险,一般航空公司都会为自己的飞机购买保险,而承保的保险公司都会选择再保的方式分散风险,否则一场灾难来临或许会使公司走向破产。

马来西亚航空旗下有专属的自保机构,通常会经由该自保机构对飞机相关商业财产险及综合责任险等进行投保,另外作为全球最大保险经纪公司之一的韦莱(Willis)作为直保经纪人进行保险流程安排及管理咨询,安联为这一项目的主承保人,其或将项目分保、再保给多家保险公司。Etiqa保险公司是马航在马来西亚当地主保险商,其他的当地保险商包括马来西亚再保险公司(Malaysian Reinsurance)和Lonpac保险公司,海外的包括德国的汉诺威再保险公司、印度的GIC 再保险公司和哈萨克斯坦的Eurasia 保险公司。相关信息显示,MH370 飞机机身险责任限额约为 1 亿美元,综合责任险责任限额为17.5 亿美元,安联保险表示,已和其他再保险公司一道支付了部分首笔赔偿金。

航空事故的赔偿一般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商业保险的赔偿,凡购买了保险公司所售的航空意外伤害险或人身意外险的乘客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第二部分是责任赔偿,如果乘客没有

投保任何形式的意外险,则只能获得此部分的赔偿。

对于购买了航意险、人身意外险的客户(或受益人)可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大险企都在积极主动排查客户,并为其家属提供相应服务。

而责任赔偿会因空难发生地、乘客国籍、承运人等条件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法律,在具体赔偿金额上往往有很大差距。由于目前仍不确定该起事故的原因,无法明确责任主体,因而存在飞机制造商、零部件制造商、吉隆坡机场、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等多个责任主体都可能成为索赔对象的情况。不过,可以明确的是,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应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对机上乘客进行责任赔偿。

《蒙特利尔公约》的正式名称是《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下称《公约》),其推出目的在于确保国际航空运输消费者的利益,对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行李损失,或者运输货物的损失,在恢复性赔偿原则基础上建立公平赔偿的规范体系。

因为中国和马来西亚,即此次航班的起飞地、目的地、航空公司所属国,均为《公约》签约国,所以马航应按照此公约的规定对机上乘客进行赔偿。

赔偿每人140 万元

根据《公约》的规定,只要伤害事故是在航空器上或者在上、下航空器的任何操作过程中发生的,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责任,给予每名旅客不超过12 万元的特别提款权,约合人民币140 万元。也就是说,马航MH370 上的每位乘客,即使未投保商业保险,也可获得140 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因为本次马航失联航班上共载有239 人,根据《公约》规定,马航所投保航空责任险的保险公司需要为其赔偿约人民币3.3 亿元。

此外,根据《公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家属可以主张先行赔付,以适应其经济需求。此种先行付款并不构成对责任的承认,可从随后作为损害赔偿金支付的任何数额中抵销。因此,马航最多需要先行赔付人民币3.3 亿元。

如果后续调查证实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确存在过失,那么超过 3.3 亿元以上的部分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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