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以下简称实习人员)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中,实习人员是指取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
或者法律硕士学位,并已获得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实习人员。
第三条实习人员的实习期限为一年,可以连续实习不得超过两年。
第四条实习人员的实习工作不得从事独立代理案件,仅限于协助律师
进行案件调研、法律研究、文书起草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实习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守律师事务所的
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二章实习申请
第六条实习人员应当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法律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审核实习人员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实习
人员给予实习机会。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明确实习人员的实习岗位和实习期限,并与实
习人员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配备专职导师,负责指导实习人员的工作。导
师应当具备三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第十条实习人员应当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按照导师的指导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实习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实习工作总结,导师应当对其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实习人员。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实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组织实习人员
参与法律研讨、庭审观摩等活动。
第四章实习结业和评价
第十三条实习期满后,实习人员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实习结业申请,并提供实习期间的工作总结。
实习律师办理流程
北京市律师协会
实习人员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实习人员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如下: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前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一、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品行良好,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六)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
1、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3、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的;
4、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5、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6、有其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
前款所列不良品行发生在申请实习人员十八周岁以前或者发生在申请实习登记五年以前,且申请实习人员证明其不良品行确已改正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至少二名执业十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当地资深律师为其出具的品行评价和推荐书,经律师协会设立的品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准予实习登记。
北京实习律师申请手续
北京实习律师申请手续
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一、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品行良好;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实习律师。
二、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指导律师;
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4、无不良执业记录,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没有被投诉且立案的记录;
5、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未满六个月;
(三)受到停业整顿处罚,处罚期届满后未满一年。
三、实习人员申请办事流程:
(一)网上申请;
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输入律师事务所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网站→点击“事务申请”→点击“律协”→点击“实习律师备案”→点击“增加”→按照要求填写网上申请单→自动生成“申请单单号” →网上申请结束。
(二)下载并填写《实习律师备案申请表》;
1、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律师管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下载实习律师备案申请表。
2、填报“申请单单号”,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3、现场提交材料:
(1)律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尊敬的北京市律师协会:
我是一名法学院的在校学生,对律师职业充满热情,并且希望通过在
贵协会的实习经历,进一步了解律师行业的工作环境和实践经验。特此向
贵协会申请成为实习人员,希望能有机会为律师行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申请程序:
2.材料提交:完成表格填写后,请将个人简历和申请表格通过邮件或
邮寄方式提交给贵协会。注意,在邮件或信封中注明申请实习人员身份。
3.安排面试: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贵协会将安排相应的面试,以了解
我对律师行业的认知和实习期望。
4.结果通知:经过面试后,贵协会将在一周内通知申请人是否获得实
习机会。
二、申请要求:
1.学历要求:申请人必须为法学院或相关专业的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具备良好的法学基础。
2.专业能力: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和较强的分析、沟通和写
作能力。
3.实习期限:申请人需在申请时注明实习时间的起止日期,并提供最
长连续实习时间不超过3个月。
4.能力证明:申请人需提供一份推荐信,其中应体现实习申请人在校
期间的学术能力、实践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等。
5.诚信要求:申请人需提供个人完整的诚信档案,包括无违法犯罪记
录和学术不端行为等。
三、实习内容及规定:
1.工作内容:实习人员将参与各项律师业务的实践活动,包括但不限
于法律研究、案件调研、法律文书起草等,具体工作将根据实习人员的能
力和实习时间而定。
2.工作时间:实习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
体的实习时间安排可根据实习人员的学业安排和实习需要进行调整。
2023北京实习律师管理规定
2023北京实习律师管理规定
2023北京实习律师管理规定
1.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司法考试一年举行一次,再每年的6月份报名,9月份参加考试,11月下旬左右出成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可申领法律资格证书。往届生于通过司法考试的当年12月申领法律执业资格证书,一般情况次年3月份可获证。待获得毕业证书后申领。
2.确定实习单位。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后,若想从事律师行业,就得申请律师实习了。申请律师实习首先得确定实习单位,即想去实习的律师事务所,选择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实习,这要根据实习者的实际情况决定。
3.申领实习律师证。确定好实习单位后就可以申领实习律师证了。申领实习律师证需要如下材料:(1)法律执业资格证书,(2)毕业证书,(3)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异地实习的需提供居住证,(4)人事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5)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6)当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7)实习协议、实习合同、或劳动合同,(8)实习申请书,(9)照片。
准备好实习材料后就可以去司法局或律师协会申领实习律师证了。
4.正式实习。申领到实习律师证后,就可以开始律师实习了。记住哦,实习期间是一年,而且是实习期间是从申领到实习律师证后开始计算的哦。
如何申请实习律师
第一条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保障实习的质量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以及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已取得中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到北京市才达律师事务所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律师)和本律师事务所的指导律师,适用本制度。
北京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等文件的指导意见,结合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布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调整实习律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现将2008年6月1日启用的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如下:
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一、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品行良好;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实习律师。
二、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指导律师;
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4、无不良执业记录,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没有被投诉且立案的记录;
5、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未满六个月;
(三)受到停业整顿处罚,处罚期届满后未满一年。
三、实习人员申请办事流程:
(一)网上申请;
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输入律师事务所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网站→点击“事务申请”→点击“律协”→点击“实习律师备案”→点击“增加”→按照要求填写网上申请单→自动生成“申请单单号”→网上申请结束。
北京实习律师管理规定
北京实习律师管理规定
北京实习律师管理规定
1.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司法考试一年举行一次,再每年的6月份报名,9月份参加考试,11月下旬左右出成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可申领法律资格证书。往届生于通过司法考试的当年12月申领法律执业资格证书,一般情况次年3月份可获证。待获得毕业证书后申领。
2.确定实习单位。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后,若想从事律师行业,就得申请律师实习了。申请律师实习首先得确定实习单位,即想去实习的律师事务所,选择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实习,这要根据实习者的实际情况决定。
3.申领实习律师证。确定好实习单位后就可以申领实习律师证了。申领实习律师证需要如下材料:(1)法律执业资格证书,(2)毕业证书,(3)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异地实习的需提供居住证,(4)人事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5)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6)当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7)实习协议、实习合同、或劳动合同,(8)实习申请书,(9)照片。
准备好实习材料后就可以去司法局或律师协会申领实习律师证了。
4.正式实习。申领到实习律师证后,就可以开始律师实习了。记住哦,实习期间是一年,而且是实习期间是从申领到实习律师证后开始计算的哦。
如何申请实习律师
第一条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保障实习的质量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以及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已取得中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到北京市才达律师事务所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律师)和本律师事务所的指导律师,适用本制度。
【2019年整理】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
北京市律师协会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把好律师执业准入关,为律师行业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一年实习期满后,应当根据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律协”)组织的实习考核。
第三条北京律协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条北京律协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的实习考核工作,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北京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
(以下简称“申执委”),负责实习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考核程序与考核内容
第六条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应当按照书面审查、面试考核和公示三个步骤依次进行。
北京律协还可以采取实地考察、与实习指导律师访谈等方式,对实习人员的实习场所、实务训练档案等进行抽查了解,检查实习人员的实习情况。
第七条实习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的,实习考核应当暂停,待查处结果作出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考核。
第八条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和实习表现四个方面。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参加北京市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人员,包括应律师事务所聘用的律师助理、律师实习生等。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相关规定,保障实习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教育指导和培训。
第四条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应当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积极参与工作,努力提升专业能力。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获得律师执业证书。
第二章实习协议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与实习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实习人员的实习岗位、实习时间、实习报酬等具体安排;
(三)实习人员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规定;
(四)实习人员的学习、培训和考核等事项;
(五)实习双方在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六)实习期满后的进一步发展安排。
第六条实习协议应当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由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律师协会备案。
第三章岗位要求
第七条实习人员应当在律师事务所指定的岗位上开展实习工作。实习
岗位应当适合实习人员的学习和成长需求,并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实习人员应当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培训和指导,了解律师事务所
的组织架构、运作机制和业务特点。
第九条实习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熟悉各类法律
文件和案件材料的处理方法,掌握基本的律师实务技能。
第四章教育指导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门的律师或者律师助理对实习人员进行
教育指导,帮助实习人员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并提高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定期组织实习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包括
申请实习律师办理流程
实习律师申请流程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一寸照一张(蓝底免冠)
2实习申请表(在律协网站上填好后可以自动生成,打印)
3实习协议(律协网站可以下载,需要自己填写一部分内容,律所一般都会有模板)
4指导律师的执业证证
5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正副本(也就是法考证)
6最高学历证书(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
7身份证
8居住证
9档案保管证明
10无刑事处罚证明(证明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可以开具)
11律所情况说明(律协网站可以下载模板,主要内容就是律所同意接受实习等)
12个人保证书(律协网站可以下载模板,主要内容就是承诺没有不能执业的情形和遵守规范等)
13实习人员登记表
14报到证(应届生需要)
15指导律师承诺书(律协网站可以下载模板)
16党组织关系转接证明(应届生用报到证可以开具)
申请流程:
1现在律协官网注册,填写基本资料
2上传准备的上述材料(盖章的盖章签字的签字)
3等待律协审核通过
4律协审核通过后带着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去律协拿证就可以啦(纸质材料需要律所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公章)
北京实习律师管理规定
北京实习律师管理规定
2017关于北京实习律师管理规定
关于北京律师事务所业务实习人员管理规定你知道多少?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北京实习律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实习律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保障实习的质量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以及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已取得中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到北京市才达律师事务所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律师)和本律师事务所的指导律师,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实习律师应当向北京市才达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实习协议》,并经实习所在地市级律师协会审核登记后,方可参加实习。
第四条实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明确以下事项:
(一)申请实习律师姓名;
(二)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
(三)指导律师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执业年限;
(四)实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实习的起止时间。
(五)实习律师实习期间费用的约定。
第五条申请实习律师应向本律师事务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实习申请表》;
(二)实习律师的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复印件);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辞去原职的证明,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等证明本人能够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材料原件;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doc
北京市律师协会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把好律师执业准入关,为律师行业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一年实习期满后,应当根据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律协”)组织的实习考核。
第三条北京律协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条北京律协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的实习考核工作,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北京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申执委”),负责实习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考核程序与考核内容
第六条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应当按照书面审查、面试考核和公示三个步骤依次进行。
北京律协还可以采取实地考察、与实习指导律师访谈等方式,对实习人员的实习场所、实务训练档案等进行抽查了解,检查实习人员的实习情况。
第七条实习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的,实习考核应当暂停,待查处结果作出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考核。
第八条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和实习表现四个方面。
实习律师申请实习流程
实习律师申请实习流程
一、引言
二、了解实习要求
三、准备申请材料
四、提交实习申请
五、等待审核结果
六、参加面试/考核
七、签订实习协议
八、开始实习工作
九、实习期满评估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律师协会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2010年9月28日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12月27日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提高执业律师的素质,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前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会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管理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实习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确保实习质量。
本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接受北京市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实习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本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
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本会的面试考核。
实习人员管理工作由本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申执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实习登记
第五条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品行良好,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
北京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等文件的指导意见,结合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布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调整实习律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现将2008年6月1日启用的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如下:
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一、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品行良好;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实习律师。
二、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指导律师;
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4、无不良执业记录,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没有被投诉且立案的记录;
5、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未满六个月;
(三)受到停业整顿处罚,处罚期届满后未满一年。
三、实习人员申请办事流程:
(一)网上申请;
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输入律师事务所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网站→点击“事务申请”→点击“律协”→点击“实习律师备案”→点击“增加”→按照要求填写网上申请单→自动生成“申请单单号”→网上申请结束。
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期律师的人员管理。
第三条实习期律师是指拥有北京市律师执业注册证书并顺利完成律师职业资格实习期的人员。
第四条实习期为一年。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可按实际需求在本市或本省外的分所或联营律师事务所派驻实习期律师。
第二章实习申请与备案
第六条实习期律师应向自己所在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一)个人简历;
(二)律师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准考证明;
(五)本律师事务所指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实习期律师在提交实习申请后,律师事务所应及时进行审核,并在15日内给予答复。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期律师后,在一个月内将其信息报送市律协。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暂停实习期律师的实习工作,并报市律协备案。
第三章实习期律师的监督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指派一位资深律师作为实习期律师的导师,负责
指导和培养实习期律师。
第十一条实习期律师应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并接
受导师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定期组织实习期律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实务
操作演练。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指派专门人员对实习期律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实习期律师的综合考核评价。
第十四条实习期律师应参加律协组织的考试和培训,并顺利通过。
第十五条实习期律师在实习期满后,应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并在考试
合格后及时申请转为执业律师。
第四章管理与督导
第十六条实习期律师的管理应当符合律师执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接
受市律协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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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2009-2-2 11:35【大中小】【我要纠错】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等文件的指导意见,结合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布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调整实习律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现将2008年6月1日启用的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如下:
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
证》。
一、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品行良好;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实习律师。
二、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指导律师;
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4、无不良执业记录,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没有被投诉且
立案的记录;
5、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未满六个月;
(三)受到停业整顿处罚,处罚期届满后未满一年。
三、实习人员申请办事流程:
(一)网上申请;
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输入律师事务所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网站→点击“事务申请”→点击“律协”→点击“实习律师备案”→点击“增加” →按照要求填写网上申请单→自动生成“申请单单号” →网上申请结束。
(二)下载并填写《实习律师备案申请表》;
1、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律师管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下载实
习律师备案申请表。
2、填报“申请单单号”,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3、现场提交材料:
(1)律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持2003年以后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的实习人员,需提供本科以上
学历复印件;
(2)存档证明复印件(必须为北京地区存档机构出具);
注意事项:
A、申请专职实习人员出具的存档证明必须在申请表前面规定的存档单位范围内,存档证明必须由北京市区域内的存档机构出具,非北京户籍申请人员同样依照
此规定办理;
B、申请兼职实习人员条件将严格依据兼职执业律师申请条件(申请人员须为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具备兼职执业律
师条件不得申请兼职实习。
C、申请专职实习人员,存档证明须注明以下内容:a、存档性质为“个人存档”或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在存档机构建立“集体档案”存档性质可为“集体存档”;b、自递交申请材料当日起算存档期限在1年以上,时间不足不予受理。
(3)身份证复印件(外省户籍需另附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a、外省户籍申请实习人员须提交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
证复印件。
b、农业户口暂无人事档案人员,须先办理“招工”手续(相关手续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咨询具有此项业务的存档机构),“招工”手续办理后可建立人事档案,即
可按照申请要求提供人事档案。
C、档案暂存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人员,须将档案转存至符合申请要
求的存档机构。
(4)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资格确认保证证明;
(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刑事处罚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申请实习人员在申请材料中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
罚的证明材料,有效期15天。
(6)兼职实习人员教师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主要指申请人在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证书(教
师证、工作证)。
(7)《实习协议》复印件(以全国律协范本为唯一标准);
注意事项:
申请实习人员必须提供签署完毕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实习协议》材料,各律师事务所与实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此协议,不按要求签署《实习协议》的申请材料,北京市律师协会将不予受理。北京市律师协会如发现担保证明与事实不符,将根据行业纪律处分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实习协议》范本需在律师工作管理平台
上下载。
(8)律师事务所意见;
(9)同底板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张贴表上,另一张附上即可)
4、核发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统一制作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实习人员递交材料后,经北京市律师协会审核,三十日内对合格实习人员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该证工本费初次领证不收取)。
四、实习人员集中培训
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将依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有关实习律师培训的规定,参加由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实习人员在一年的实习期内必须完成实习律师集中培训。
注意事项:
A、实习律师培训报名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进行,步骤:登陆首都律师网()→点击北京律协实习律师预报名系统→进入后按照提示进
行报名。
B、实习律师培训将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培训方式。
2008年6月1日前,取得《实习律师证》的实习人员,务必在1年的实习期内参加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培训,此范围人员仍然采用原有5天的培训办法,同时报名方式不变。旧培训办法定于2009年5月30日正式取消,届时仍未参加实习律师培训的人员将按照新的培训方式参加培训。2008年6月1日后,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将按照新的培训办法执行,届时将制定新的
培训及报名办法。
五、实习人员实务训练
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指派指导律师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业务基础技能训练,并为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六、实习人员资格注销或申请转所
(一)实习律师申请注销实习资格,应当向北京市律师协会递交实习律师注销登记表(需在律师工作管理平台上下载),同时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一
并交回。
(二)6月1日起,凡在实习期间转所的人员,需注销其原有实习律师资格并重新办理实习律师申请手续。申请实习律师资格注销的人员,不得在实习期内连续转所三次以上,超过三次以上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实习律师注销人员不能在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