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解读最新变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改意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改条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推行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的要求,现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个别条文修改如下: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组成。
删除原文中“、规费和税金”。
2.0.1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删除原文中“以及规费、税金项目”。
2.0.8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增加“规费、税金”。
3.1.6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删除4.5规费、4.6税金删除5.2.6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计算。
删除6.2.6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确定。
删除11.2.5删除“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计算。
规费中的”,保留“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的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
附录E.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中的“规费、税金”栏删除。
E.6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7中的“规费、税金”栏删除。
附录F.2 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中增加“规费、税金”栏。
附录H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表-13 删除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个别条文的说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从2003年7月1日实施以来,当时考虑少数省、自治区对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国家社会保障体制正在建立,因而未将规费包括在“综合单价”中;由于营业税按税前造价计算征收,也未包括在“综合单价”中,这一做法与国际上通行的全费用单价不一致,在投标报价以及评标定价中也经常引起争议。
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13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与应用讲义
三、新《规范》的解读与应用
部分新增术语
提前竣工(赶工)费: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 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 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2 术 语 误期赔偿费: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
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 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 失发生的费用。
部分新增术语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
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
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
2
其的说明和表格。
术
语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
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 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 和表格。
自2011年11月1日起试行。 5.《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本合同自2013年
7月1日起执行, (GF-1999-0201)同时废止。
一、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存在
问题: 08《规 范》本 身存在
三、新《规范》的解读与应用
部分新增术语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 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2 术 语
质量保证金: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 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链接:《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相关规定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1 工程保修的原则 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 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 保修义务。
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浅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特点
浅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特点作者:杜丽丽叶晓容来源:《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4年第25期[摘要]本文阐述了GB5050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修订的内容,修订后的GB50500—2013规范解决了施工单位无据可依的问题,新清单计价规范更能适应我国现行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由住建部标准定额司组织业内专家在08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认真总结“03规范”、“08规范”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编而成。
“13规范”涵盖了工程实施阶段从计价方式、计价风险开始到竣工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工程造价鉴定以及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建立的全过程规范,与“08规范”相比涉及范围更广、界定更全面、准确、操作性更强。
接下来笔者拟将GB50500—2013规范与GB50500—2008规范作一比较,对GB50500—2013修订的内容作一阐述。
第一,理顺工作分类,体现专业特点,把一本变成了十本。
“08规范”是一本规范,其中包括正文和附录(A-F)而“13规范”是一本计价规范和十本计量规范,含16章54节,共有条文330条(见表1)。
首先把一本变成了十本结构更合理,条理更清楚,其次,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有些特殊专业出现频繁、工艺成熟,所以“13规范”在计量规则上有原先的6个专业附录(A-F)调整为9个专业,其中建筑与装饰合并,增加了仿古工程,把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城市轨道工程专门划分出来,专业特点更明显,实际操作更方便,体现了规范与实际施工工艺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了“13规范”在建筑市场上的重要作用。
第二,把不方便操作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强了可实施性。
新规范将措施项目分为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其中单价措施项目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计算综合单价,规范中列出了措施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这样使单价组成更清晰明了,有利于措施费的确定和调整,同时也方便了招投标工作,为投标者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竞争条件更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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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 新旧清单强制性条文对比(二)
13版清单 条款 3.1.1 强制性条文规定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 计价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 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 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新增)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 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 制 (新增)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条款 1.0.3 08版清单 强制性条文规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 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2013版清单更加详细地规范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相比于2008版清单增加了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这一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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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 3. 2013版清单
开辟了以合理风险分担为指引的合同价款调整 新思路
13
2013版清单强化了“合同计价风险分担原则”的强制性 效力,规定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或在签订合同时,载 明投标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 这从本质上体现了风险分担原则应秉承一种权责利对 等的思想,并考虑合同各方的意愿与能力,实现风险的合 理分担。 2013版清单第3.4.1款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发承包, 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 险内容及其范围”。
6.1.3 8.1.1
8.2.1
5
第二,新清单规范部分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部分强制性条文由08版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条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修改为“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 施阶段的计价活动”,进一步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第一,与1.0.1条的修改和第3.1.3条的增设相对应,不分何种计价方式, 都应执行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二,工程建设周期长、金额大、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决定了建设工程 计价具有分阶段计价的特点,不同阶段的计价要求也是有区别的。 第三,建设工程进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不同, 发承包双方以及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将受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 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本条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建设工 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使其与建设工程决策阶段、设计阶段 有所区分,避免因理解上的歧义而发生纠纷。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 制价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计 量与合同价款的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的调整、竣工结算的办 理和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活动,涵盖了工程建设发承 包以及施工阶段的整个过程。
【条文】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 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主体。 本条与“08规范”相比,增加了“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造价 鉴定等”。根据国家对工程造价人员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作 出了这一规定。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发[1996]77号)规定,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工程造价人员实行 执业资格制度。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 第十八条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上签字并盖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 第二十一条规定,造价员应在本人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加 盖从业印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讲义)
第三,建设工程进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不同, 发承包双方以及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将受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 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本条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建设工 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使其与建设工程决策阶段、设计阶段 有所区分,避免因理解上的歧义而发生纠纷。
【条文】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 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要点说明】本条是新增条款,明确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责任主体。
【条文】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 正、公平的原则。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本条规定体现的是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最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计价活 动的结果既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同时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 价值表现。因此,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不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的投 资,更应体现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的原则。工程建设双方, 包括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方均应以诚实、信用、公正、公平的原则 进行工程建设计价活动。
【条文】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 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 格。
【条文】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4.关于土方工程计算规则
“08规范”计算规则导致挖土方工程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存在差 异,致使管理机构发布的土方价格、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市场实际 价格出现差异,让相关部门较难理解。为了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在保留 “08规范”计算规则的同时,增加规定了:“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 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 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 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 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A.1-3、A.1-4、A.15规定计算”(上述三表内容是放坡及工作面的规定)。这样处理,较 为切合实际情况。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订)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学习和应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学习和应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2013规范)发布后,我们作为一名建设工稆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学习掌握,尤其是在学习使用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过程中,对2013规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现就2013规范在招标文件合同内容编制中的指导作用方面浅淡一下学习和应用。
一、责任划分更加明确价格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晰明确地划分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有利于减少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示范合同在合同协议书和合同通用、专用条款中就发承包双方的价格责任方面提出了约定要求。
对此,2013规范作了明确的划分:1、2013规范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等52条术语做了明确阐释。
提高了使用术语的精确度。
2、2013规范增加了计价风险的说明,明确计价风险发承包双方责任承担的范围:⑴2013规范明确,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⑵2013规范明确了完全由发包人承担的计价风险: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②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的风险。
③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风险;④工程量清单准确性的风险。
⑶2013规范明确了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的计价风险:①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按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和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的,由发包人承担;②当不可抗力发生,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规范规定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
⑷2013规范明确了完全由承包人承担的计价风险:①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②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风险;③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风险。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点讲解
规费和税金 必须 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必须 载明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必须 根据相关工程现
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 制
2013版清单充分考虑了未来建筑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制定 建筑市场秩序,让市场和公民自主选择,是响应《国务院关于
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 “两个凡是①的”
体现。为今后建筑市场的市场化推广做了良好的铺垫。
①两个凡是: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 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 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 (新增)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 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新增)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新增)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 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新增)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 量的工程量确定
条款 1.0.3
工程价款管理实务
—— 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1
目录
绪论 2013版清单总体变革 一 2013版清单对合同价格约定的规范与应对 二 2013版清单对合同价款调整的规范与应对 三 2013版清单对支付与结算的规范与应对
2
前言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重要基 础。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 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 作,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 场秩序,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
特征既体现本项目的价值,又方便操作人员的描述;计量单位和计算 规则,既方便了计量的选择,又考虑了与现行计价定额的衔接) 15 、保持了规范的先进性(增补了建筑市场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的项目,删去了淘汰的项目。对土石分类重新进行了定义,实 现了与现行国家标准的衔接。 ) 16、部分权利下放到了省(P546-553 第五部分附录《湖北省 关于执行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的统一性规定》将以省厅名 义发文,正在报批过程中)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 宣贯
二〇一三年五月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一)历时四年(20090605始)、八个阶段 (二)一本计价规范变成一本计价规范加九本计 算(量为什么不叫计量规范,但俗称依然是计量规范)规
范,从名称和表现形式上实现了观念的转变
(P21) (三)四个目的(深入推行清单计价、适应新的 法规变化、适应新技术(工艺、材料)发展、健全 标准体系)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七)13规范的特点(十七大特点) 1、确立了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形成 2、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原则(由08规范的“适用
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改为“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进行工程计量”,但8.1.1的条文说明和宣贯资料对定额法、完全价格 清单法没有留余地) 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监管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 模式改革方向。在条文设置上,使其工程计量规则标准化、工程计价 行为规范化、工程造价形成市场化 )
3、深化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的改革(坚持“政府宏观调 4、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5、注重了与施工合同的衔接(P7) 6、明确了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七)13规范的特点(十七大特点)
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摘要: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后简称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 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更符合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关键词:2013版规范工程量清单重大变化执行性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后简称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 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13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进行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13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下面将2013版规范的重大变化进行介绍:一、专业划分更加精细,适用范围扩大2013版规范由计价规范与计量规范两部分组成。
1、计价规范对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中期支付、竣工结算、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方面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完善,更具操作性与实用性。
2、计量规范将建筑、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建筑与装饰,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扩充为九专业。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变化分析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变化分析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
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1]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13版规范)[2]。
2013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
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13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一、引言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13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13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总的来说,新规范在专业划分、责任界定、条文说明、可执行等方面有了新的进步,下面就新规范中的这些重大变化和旧规范加以对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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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进入新世纪以来,已有十二年时间。
在这十二年的时间里,我们的建设行业飞速发展,工程项目的管理体制也一直经受着重大的改革。
随着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也在不断演进,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也一共经历了三次重大的变革,从原先的定额计价方式转变为2003清单计价,又转换为2008清单计价。
最近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后简称“新规范征求意见稿”),计划将于2013年1月开始实施。
是工程造价即将要面临的第四次革新。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造价管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实行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投标,不仅是快速实现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的重要手段,更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转变职能的有效途径,同时可以更好地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那么,“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我们能得出哪些信息呢?
一、专业划分会更加精细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将原2008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
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由此可见,清单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二、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由于原08规范中对一些定义区分较为模糊,“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了明确阐释。
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原08规范中对解决风险的方式的强制性不够,“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并且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由于原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5%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
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
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做了精确的量化说明和修改补充:
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新规范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
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
总的来说,“新规范征求意见稿”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性要求会越来越高,同时对争议的处理也会越来越明确,可执行性更强。
相信清单规范在工程造价领域的应用将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新规范修订组专家会在培训现场讲解
1、招标中工程量清单编制常见错误及规避对策
2、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常见错误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五个清单编制中最重要的也是最难的清单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的关键环节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的常见错误
3、工程量清单编制错漏项的危害、责任承担
(1)错漏危害:
对于发包人来说,工程量清单的错漏问题会直接导致承包人向发包人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与价款调整的发生,甚至会给投标人以不平衡报价带来更大“方便”。
对于承包人来说,工程量清单错漏正是投标阶段承包人利用这些错误打下埋伏,施工及结算阶段高价结算及盈利的绝好机会。
(2)责任承担:
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数量)和完整性(不缺项、漏项)负责。
如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其责任仍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利。
4、新《清单规范》对工程索赔程序的规定
规避措施与方法
避免漏项和重项的方法(讲解)
避免清单工程量计算错误的方法
避免特征描述不完善的方法
工程量清单编写错误与不完善的补救措施
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注意事项:
其他项目清单编制注意事项
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
招标人可以如何规避投标人投诉
针对投标人:
清单招标中投标人投标报价策略及注意事项
投标报价编制的关键点
投标人在低报价的情况下如何获得最大的利润?
招投标中的投标策略-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部分项目的报价,以其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
投标报价的方法。
承包商如何创造变更条件,变中求利?
1)前期投标策略的铺垫
投标前分析变更的可能性,对可能变更的项目报低价,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变更取消该项项目或减少其工程量,承包商并未因该项目的低价受到实际的损失,通过这一方式可以提高其它项目的单价,对分析可能增加的工程量的项目还应加大不平衡报价的力度。
2)为合理的变更创造条件
对利润空间较大的项目,应想办法寻求增加工程量,对亏损的项目应创造条件减少相应的工程量甚至取消该项工作。
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制定不仅要考虑技术的可行性、施工的经济性,还应结合其他分项工程,积极地为合理变更、索赔创造条件
◆结论
1.清单的工程量只是用来招标用的,不是竣工结算的量。
2.竣工结算应该按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的量结算,如清单的量计算有
误,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发生变更,且工程量的增减超过了合同中约定的幅度,出现较大偏差,此时投标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据实调整结算,即应以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量作为结算量。
3.作为招标人不能凭借自己有利的市场地位,将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与完整性的责任转嫁投标人。
4.作为投标人,应依据《清单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保护好自己的权利,做好竣工结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1、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
建设项目工程量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依据企业自己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自主报价,所有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建设工程发承包在公开、公平的情况下进行。
定额计价,企业不分大小,一律按照国家统一的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量,按规定的费率讨价,其所报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
2、工程量清单计价业主与承包商风险共担,业主提供量,投标人提供价,风险分摊。
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中项目实体和措施分离,这样加大了承包企业的竞争力度,鼓励企业进来那个采用合理技术措施,提高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
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充分发挥。
按定额方式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技术,不能充分体现企业自身的“个性”竞争的空间有限。
4、清单计价方式,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消耗量计算,在目前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的情况下,现行全国统一定额仍然可作为消耗量定额的重要参考。
◆《清单规范》的一般规定
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5、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6、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