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桩基检测管理办法的第三方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实施细则
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根据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建设部《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管理办法》制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确保公路桥梁的完好、安全和通畅,充分发挥公路桥梁的功能。
第二条本细则所包括的桥梁,是我署辖区内的公路桥梁。
第三条信息设施科负责全区公路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的管理工作。
建立本区域内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
第四条公路桥梁竣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以及未设置、施划有效交通标志的桥梁,不得交付使用。
第五条公路桥梁的养护维修费用由信息设施可依据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并参照道路养护工程估算定额指标等规定确定。
第六条信息设施科应当按照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公路桥梁进行养护,按照计划定期对公路桥梁养护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公路桥梁旁设置承载能力、限高等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清晰。
应当经常检查公路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的施工作业情况,避免公路桥梁发生损伤。
第八条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经过公路桥梁的,在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前,应当先经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后,方可通行。
第九条公路桥梁上架设各种市政管线、电力线、电信线等,应当先经原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安全意见,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在公路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等辅助物的,应当出具相应的风载、荷载实验报告以及原设计单位的技术安全意见,报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信息设施科应当制定所负责管理的城市桥梁的安全抢险预备方案,明确固定的抢险队伍,并签订安全责任书,确定安全责任人。
第十二条公路桥梁的检测评估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特殊检测。
经常性检查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检。
定期检测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可靠性等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特殊检测是指当公路桥梁遭遇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车船撞击等人为事故后所进行的可靠性检测评估。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附件7: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福铁路客运专线闽赣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管理,推进过程控制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验收试验的规程规范、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公司《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为加强第三方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第三方检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组员:公司安质、工程部部长、指挥部指挥长、设计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
第三章检测项目第三条第三方检测的项目有以下三种1.公司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桥梁桩基。
2.各标段施工单位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委托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隧道衬砌和路基基桩等。
3.建设过程中公司及指挥部认为需要增加或抽验检测指定委托的项目。
第四章检测方法第四条桥梁基桩检测采用瞬态激振法(低应变)和声波透射法,隧道衬砌采用地质雷达检测,路基基桩采用无损检测(低应变、大应变)、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荷载试验(单桩、复合地基)等。
第五条第三方检测在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验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因第三方检测而减少相应检测频次,降低检测质量。
第五章检测单位组织机构第六条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进场后应组建第三方检测项目部,检测站项目部应配备独立的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食宿自理,不得与施工单位一起办公和食宿,不得借用施工单位交通工具。
第七条各检测单位进场后在一周时间内将项目部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组织机构等报送所在标段的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所属指挥部及公司安全质量部。
第八条各检测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合同要求和标段施工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进场人员和设备,确保进场检测设备数量、状态、性能以及人员数量等满足投标承诺及施工现场进度的需要,同时加强仪器设备维护与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状态良好。
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附件7: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合福铁路客运专线闽赣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管理,推进过程控制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工程验收试验的规程规、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公司《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为加强第三方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第三方检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组员:公司安质、工程部部长、指挥部指挥长、设计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
第三章检测项目第三条第三方检测的项目有以下三种1.公司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桥梁桩基。
2.各标段施工单位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委托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隧道衬砌和路基基桩等。
3.建设过程中公司及指挥部认为需要增加或抽验检测指定委托的项目。
第四章检测方法第四条桥梁基桩检测采用瞬态激振法(低应变)和声波透射法,隧道衬砌采用地质雷达检测,路基基桩采用无损检测(低应变、大应变)、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荷载试验(单桩、复合地基)等。
第五条第三方检测在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验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因第三方检测而减少相应检测频次,降低检测质量。
第五章检测单位组织机构第六条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进场后应组建第三方检测项目部,检测站项目部应配备独立的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食宿自理,不得与施工单位一起办公和食宿,不得借用施工单位交通工具。
第七条各检测单位进场后在一周时间将项目部办公地点、联系、组织机构等报送所在标段的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所属指挥部及公司安全质量部。
第八条各检测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合同要求和标段施工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进场人员和设备,确保进场检测设备数量、状态、性能以及人员数量等满足投标承诺及施工现场进度的需要,同时加强仪器设备维护与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状态良好。
第九条检测单位应根据检测规和投标承诺,结合标段实际,制定完善的部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桥梁桩基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桥梁桩基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确保xxxx公路建设稳步推进,及时提供检测数据、科学指导施工、规范桩基检测行为、准确评价桥梁桩基的施工质量,加强xx项目桩基检测管理,根据相关技术规范、xx高速公路桩基检测招标文件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桥梁基桩检测、评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二、基本要求(一)桩基检测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测频率为100%。
检测目的:1、桩身完整性、均质性;2、检测桩基的缺陷情况;3、判定桩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质量情况,并为验收提供依据。
检测依据:1、《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TG/T F81-01-2004;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4、《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技术规程强度》CECS03:20075、合同执行期间国家颁布的其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6、指挥部下发的有关要求和通知、规定等(二)对桩基进行声测后,按要求进行钻芯取样检测,检测频率为5%,且保证每座大、中桥至少1棵。
三、检测程序桩基检测必须在成桩不少于7天后进行,施工单位必须根据7天混凝土抗压强度作为依据,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桩基检测申请书(附表1),由驻地办通知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同时监理工程师全程参与,必要时通知总监办派人参加。
桩基检测单位必须在施工单位报检的2天内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24小时内向指挥部提交检测报告,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全权负责。
(一)准备阶段检测单位进场后应立即与相对应合同段的监理单位联系,掌握工程概况及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工程数量、工程进度等内容。
(二)检测阶段由指挥部统一安排实施,由驻地办监督,施工单位紧密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三)结果处理1.检测单位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负责,检测中间成果提交的报告份数为四份(报告必须直接提交至指挥部,指挥部审查无误后分发,指挥部、驻地办、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各一份),同时,指挥部将根据报告结果下发准许下道工序施工的通知,否则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和计量。
第三方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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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第三方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工程检测管理组织机构
第一条成立铁路客专公司第三方检测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第三方检测工作的组织和
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质部。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组员:公司各部门部长,安质、工程部及指挥部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总监,设计总
体负责人。
第二条建设指挥部、各施工及监理项目部必须组建第三方检测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负责第三方检测的日常管理和检测缺陷整治的督导落实。
第二章各方职责
第一条牢固树立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刻认识质量与安全互为前提。
凡实
体有缺陷的工程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要始终把质量摆在第一位,深刻认识到
桥梁桩基、隧道衬砌及路基等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目地,查清桥梁、隧道及路基
施工中存在的实体质量缺陷,落实整治、确保工程实体质量达到既定目标。
第二条积极配合第三方检测工作开展,按要求提交检测报验单,提供被检测项目的
设计参数和资料,统筹安排检测工作的推进。
第三条施工、监理单位应重视检测中发现各类缺陷问题,抓好整治过程的监管,分
析原因、查找漏洞,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原则下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报审批后实施,。
桥梁桩基检测管理制度
桥梁桩基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桥梁桩基检测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桩基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桥梁桩基检测工作,具体包括大桥、特大桥、高速公路桥梁、城市快速路桥梁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桥梁桩基检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四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桥梁桩基检测数据档案,对桩基检测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桩基检测管理,提高桩基检测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六条对于桩基检测工程的不符合行为,将依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七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桩基检测数据和信息。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桩基检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确保桥梁桩基施工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检测管理第九条建立专门的桥梁桩基检测管理机构,负责桥梁桩基检测的全过程管理。
第十条桥梁桩基检测管理机构应当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并接受定期培训。
第十一条桥梁桩基检测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桥梁桩基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第十二条建立桥梁桩基检测管理数据库,包括桥梁桩基检测记录、桩基检测报告等,并定期进行备份。
第十三条桩基检测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桩基检测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桥梁桩基检测管理机构应当对桩基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桩基检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桩基检测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程序。
第十六条桩基检测管理机构应当对检测工作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和客观性。
第十七条桩基检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通报桩基检测工作进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处理问题。
第十八条桩基检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桩基检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桩基检测工作的质量。
第三章检测程序及标准第十九条桩基检测应当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确保检测工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附件7: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福铁路客运专线闽赣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管理,推进过程控制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验收试验的规程规范、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公司《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为加强第三方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第三方检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组员:公司安质、工程部部长、指挥部指挥长、设计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
第三章检测项目第三条第三方检测的项目有以下三种1.公司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桥梁桩基。
2.各标段施工单位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委托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隧道衬砌和路基基桩等。
3.建设过程中公司及指挥部认为需要增加或抽验检测指定委托的项目。
第四章检测方法第四条桥梁基桩检测采用瞬态激振法(低应变)和声波透射法,隧道衬砌采用地质雷达检测,路基基桩采用无损检测(低应变、大应变)、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荷载试验(单桩、复合地基)等。
第五条第三方检测在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验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因第三方检测而减少相应检测频次,降低检测质量。
第五章检测单位组织机构第六条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进场后应组建第三方检测项目部,检测站项目部应配备独立的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食宿自理,不得与施工单位一起办公和食宿,不得借用施工单位交通工具。
第七条各检测单位进场后在一周时间内将项目部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组织机构等报送所在标段的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所属指挥部及公司安全质量部。
第八条各检测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合同要求和标段施工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进场人员和设备,确保进场检测设备数量、状态、性能以及人员数量等满足投标承诺及施工现场进度的需要,同时加强仪器设备维护与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状态良好。
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管理,维护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管理,包括资质管理、业务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公正、客观、诚实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维护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做到言行一致、诚信守约。
第二章资质管理第七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证书。
第八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定期进行资质复核和检查,保证资质证书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严格执行资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检测范围、方法和标准。
第十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积极参加行业组织的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客户档案,保护客户隐私,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遵守商业竞争规则,不得从事与检测业务无关的商业活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制定检测方案和程序,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工作。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桥梁工程第三方监测实施方案
目录1 概述 (1)1.1 工程概况 (1)1.2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概况 (1)1.3 结构设计及施工工法 (1)2 监测目的 (1)3 第三方监测依据 (3)4 监测布点 (3)4.1 监测项目 (3)4.2 监测布点 (4)4.3 现场监测频率、周期及控制标准 (5)5 现场监测 (6)5.1 监测点埋设 (6)5.2 施工前的初始数据采集 (8)5.3 施工过程中的监测 (8)5.4 监测控制标准及报警值 (9)5.5 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 (9)6 现场巡视 (9)6.1 巡视主要内容 (11)6.2 主要巡视方法 (11)6.3 巡视预警标准 (12)6.4 巡视信息的分析及处理 (12)7 信息反馈 (12)8 工作计划安排 (14)9 现场监测人员组织及监测设备 (14)9.1主要监测人员 (14)9.2 现场主要监测设备 (14)10 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 (15)10.1 质量保障措施 (15)10.2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9)1概述1.1工程概况****站~****区间西起于****,沿*****路敷设,讫于****路,呈东西走向,全长约3.4km。
区间在东五环路为避让白家桥基础敷设于朝阳北路南侧红线外,区间隧道从****桥侧面穿越,与****桥基础的最小距离约13m。
本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隧道底埋深15.7m~25.3m,长达3.4km。
设一个中间风井,位于区间的中间位置(里程K23+852.000),采用明挖顺筑法施工。
****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甜十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区间在里程K23+700~900附近旁穿朝阳北路****桥。
****桥立面及剖面如图1-1、图1-2所示。
根据****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阶段风险工程分级审批汇总表,盾构区间旁穿朝阳北路****桥为二级风险工程。
1.2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概况1.2.1 工程地质条件概况本段线路位于****城区东部,沿线地形基本平坦,区间底层自上而下依次为:粉土填土、杂填土、粉土、粉质粘土、粘土、粉细砂、粉质粘土、粉土、粉细砂、中粗砂、圆砾卵石、中粗砂、粉细砂、粉质粘土、粉质粘土。
(完整版)施工质量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公路或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状况,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是指路桥建设(贵州)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或具有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或者相应专项能力等级,且通过计量认证,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法人授权的独立组织。
第三条中交路建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负责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中交路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责任(一)监督各方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开展公路或铁路施工质量检测工作;(二)对检测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进行评审和处理;第六条公司质量主管领导责任(一)组织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进行检测管理工作;(二)主持检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的讨论分析,确定处理方案并提交中交路建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责任(一)负责制定及修订检测管理办法并监督其有效运行;(二)协调解决好二级单位、施工项目及第三方检测机构间的关系;(三)签认第三方检测机构上报的检测结果;(四)对检测发现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制定整改、预防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八条第三方检测机构责任(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二)认真履行检测合同,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负责制定详细的检测工作计划和检测方案,制定检测结论及技术建议;(三)保证检测资料清晰完整,便于查找和可追溯;(四)严格执行检测不合格及时报告制度,以便于中交路建及各单位掌握质量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体工程质量;(五)检测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人员及设备,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六)委托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各二级单位(项目)责任(一)被检测项目要积极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及时提供报检单,及时提供设计参数和资料等,确保现场检测条件满足要求;(二)对检测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确保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原则下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彻底整改;(三)各二级单位及时掌握项目动态,掌握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结果,有不合格情况时,组织制定或审核整改方案,验证整改结果,并负责向中交路建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报告。
桥梁基桩检测实施细则
新建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段XX标段实施细则第一章大体规定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从事新建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段XX标段桥梁基桩和CFG桩质量无损检测实施工作。
二、检测依据1. 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2.《关于做好客运专线铁路基桩检测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6〕464号);3.《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4.《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3-2005);5.《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10218-2008);6.《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J269-2007);7.国家、铁道部其它相关标准、规范。
三、检测工作流程检测单位进场后,制定有关检测工作流程,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 检测工作应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在工程施工的同时,检测单位应及时搜集受检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信息,为检测工作和报告编写预备大体资料。
2. 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调试,确保检测仪器设备在计量检定周期的有效期内。
3. 施工单位应与检测单位维持信息通畅,并按附表2格式提出报检计划,并同时提交工程基桩大体参数表(附表3),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检测单位进行现场检测。
4.检测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报检计划后,应按施工单位申请时刻按时到现场检测。
若是检测推后,则应及时通知报检单位和监理单位,不然承担因此发生的后果。
5. 施工单位应当在检测工程师抵达现场前,按要求做好现场相关配合工作,以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6. 现场检测完成以后,现场检测工程师应该能够按照测试数据初步分析判断检测结果,尽快告知施工单位是不是能够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并于24小时内将书面中间结果报告(附表4)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7. 当检测发觉Ⅲ、Ⅳ类桩时,应在6小时内向公司、建设指挥部和监理单位报告,并附详细检测数据图表。
当采用其它检测方式进行验证时,应报监理单位审核和公司批准,确保检测质量知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控制,做到事前、事中、从点到面全方位、全过程控制,确保每一个施工工序的质量,建管中心将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且经过计量认证合格的试验检测单位承担本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任务。
为了加强对“第三方"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每一个工程质量控制点都能控制到位,充分发挥“第三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作用,保证工程质量控制不漏盲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工作要求第一条第三方检测单位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车辆及燃油、办公设施及耗材、人员及生活设施,由“第三方”按照合同要求配备完整,满足试验检测任务需要,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开展工作;第二条“第三方”在施工现场附近设立驻扎点和临时试验室,配备试验室常用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设备必须经过标定满足试验检测需要;第三条“第三方”应对工程项目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检测任务,对所服务的各标段的每一个施工作业面都应巡视到、检测到,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质量控制点要及时地现场取样,尽快拿出试验数据,反馈给业主;第四条对分部、分项工程需按照规定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频率不低于监理当月抽检内容的20%。
除此之外,必须进行其他为保证质量需要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检测无盲点;第五条质量控制要“用数据说话”,应及时地、准确地提供试验检测结果,做到在事前、事中控制工程质量,避免“事后验尸”给工程造成损失;第六条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天要向业主提供一份《第三方巡查记录》(附试验报告或试验检测数据),每周业主将给“第三方”下达工作任务,“第三方”每周上报一期《第三方检测巡查周报》(含电子文档)对本周检测进行总结。
每月25日前向业主提供一份《工程质量抽检月报》,月报中应对各标段存在的质量问题汇总(对共性问题和个别问题分别汇总);第七条“第三方”的各项检测原始记录和各种报表应于妥善保存,交工验收时整理汇总归档;第八条配合业主做好阶段性检查和“三阶段”检查验收工作;第九条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省、市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质量检查工作.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十条“第三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向本项目投入的试验检测人员,不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擅自更换合同规定人员业主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第十一条“第三方”试验检测人员如有事请假,应告知业主并不能影响检测工作.保证正常情况下不低于合同规定的人员数量。
桥梁桩基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桥梁桩基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确保xxxx公路建设稳步推进,及时提供检测数据、科学指导施工、规范桩基检测行为、准确评价桥梁桩基的施工质量,加强xx项目桩基检测管理,根据相关技术规范、xx高速公路桩基检测招标文件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桥梁基桩检测、评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二、基本要求(一)桩基检测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测频率为100%。
检测目的:1、桩身完整性、均质性;2、检测桩基的缺陷情况;3、判定桩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质量情况,并为验收提供依据。
检测依据:1、《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TG/T F81-01-2004;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4、《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技术规程强度》CECS03:20075、合同执行期间国家颁布的其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6、指挥部下发的有关要求和通知、规定等(二)对桩基进行声测后,按要求进行钻芯取样检测,检测频率为5%,且保证每座大、中桥至少1棵。
三、检测程序桩基检测必须在成桩不少于7天后进行,施工单位必须根据7天混凝土抗压强度作为依据,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桩基检测申请书(附表1),由驻地办通知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同时监理工程师全程参与,必要时通知总监办派人参加。
桩基检测单位必须在施工单位报检的2天内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24小时内向指挥部提交检测报告,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全权负责。
(一)准备阶段检测单位进场后应立即与相对应合同段的监理单位联系,掌握工程概况及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工程数量、工程进度等内容。
(二)检测阶段由指挥部统一安排实施,由驻地办监督,施工单位紧密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三)结果处理1.检测单位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负责,检测中间成果提交的报告份数为四份(报告必须直接提交至指挥部,指挥部审查无误后分发,指挥部、驻地办、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各一份),同时,指挥部将根据报告结果下发准许下道工序施工的通知,否则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和计量。
某铁路桥梁基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细则
目录一、检测内容 (1)二、检测依据 (1)三、检测工作流程 (2)四、检测方法和适用范围 (3)五、管理职责 (4)六、检测单位基本要求 (6)七、检测方法原理及资料分析 (8)(一)低应变反射波法(瞬态激振时域频域分析法) (8)(二)声波透射法 (10)八、基桩质量检测 (11)(一)低应变法 (11)(二)声波透射法检测 (19)(三)钻芯法检测 (32)(四)不合格项处理 (38)(五)成果提交和检测报告 (38)(六)质量评定 (40)九、检测数量的确认 (41)**铁路桥梁基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细则新建**铁路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作好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尤其重要。
为更好地作好**铁路工程质量施工过程控制,严把工程质量关,特对桥梁基桩实施工程质量专项检测。
为了做到方法可靠、数据准确、结论公正,特制定本检测实施细则。
一、检测内容:**铁路桥梁基桩桩身混凝土的均质性和完整性,判定桩身的缺陷及推定位置。
二、检测依据:1. **铁路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2.《铁路工程基桩无损检测规程》TB10218-2008;3、《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4、《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10426-2004)5、《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15-2003)6.《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7、《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 10203-2002)8、《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3-2005)9、《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02)10.《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设计指南》铁建设〔2005〕754号;11. 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在采用以上文件和标准时,务必采用有效版本。
禁止采用过期或失效文件和规范三、检测工作流程检测工作流程图1.各施工单位,在计划基桩检测前48小时提供填写齐全的“基桩工程质量检测报检单”和“桥梁基桩参数表”。
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秀山至松桃(重庆段)高速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确保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及时、规范、检测报告真实、资料准确完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合同、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秀山至松桃(重庆段)高速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相关单位,包括公司、家里单位、承包人以及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单位。
第二章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程序第三条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应编制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实施性检测方案、总体检测计划,报公司审批后下发有关单位执行。
第四条承包人应认真阅读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实施性检测方案、总体检测计划,根据相关要求每日将施工完成的检测项目或进场原材料上报驻地办.第五条承包人按照要求做好检测准备工作后,向驻地办报送申请检测计划,驻地办审合格后上报公司安质部.第六条检测\单位收公司委托,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或产品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和频率、总体检测计划及驻地办汇总资料,及时、独立、公正地对待检项目进行检测。
第七条按照公司委托合同和批准的总体检测计划,检测单位应在每次检测前(或至少三天一次)见检测计划(包括检测项目、时间、地点)通知安质部、驻地办及施工单位,安质部视具体情况派员参加。
检测单位对工作进度汇总后每周五上午将检测报告和汇总表送施工单位、驻地办、公司安质部。
每月28日将前阅读汇总表报驻地办、公司安质部、工程部.第八条检测单位在完成合同内检测任务外,接到公司安质部抽检通知单后,2天之内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现场结束后,必须在7天内提交实验报告.第九条有桥梁荷载试验的施工标段在荷载试验时须配合检测单位预埋传感器。
桥梁工程具备通车条件时,由驻地办通知检测单位,检测单位提交专项检测试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检测单位在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后十位该项检测工程的完结,可申请业主支付相关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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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桩基检测管理办法的第三方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1.严格履行合同,按投标承诺组织人员、设备的进场。
编制人员、设备进场审查表,报建设指挥部审查、公司核备;严禁出现检测单位转让检测任务和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检测任务,若发现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建立完善的检测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测成效控制措施。
专人负责检测数据判定,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程作业,并确保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质量检测标准。
3.各参建方应保持信息畅通。
及时完成资料、文件的处理,按规定上报检测资料,抓好检测资料的实时管理,做到资料归档及时、分类清晰、方便查找,并具有可追述性;同时应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严格执行不合格缺陷报告制度。
及时将检测问题报送各相关单位、部门,确保各相关单位能准确掌握检测缺陷的具体情况,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保证工程实体质量达标。
5.按时参加检测工作会议,参与检测缺陷的分析及整治方案的论证等工作,不得无故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