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代会主席团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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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年先锋队营口市鲅鱼圈区实验学校第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议事规则

(草案)

主席团是会议期间大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为了有效地行使权力,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现就大会主席团的职权及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一、大会主席团的职权是:按照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主持大会;审议代表团和代表提出的动议,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审议须经大会表决的文件草案,决定是否付诸大会表决;主持大会选举,决定人事及其它有关重要事宜;领导大会秘书处的工作。

二、大会主席团审议的动议,须事先经动议提出者所在代表团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递交大会秘书处,由秘书长签署,提请主席团全体会议审议。

三、大会主席团决定大会秘书处的组成及工作原则,对秘书处的工作实行监督。

四、大会主席团进行表决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主席团成员赞成的决议、动议,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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