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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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则小学实施细则
依照戈寒中心学校后勤管理规范要求,为了提高我校后勤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后勤服务学生进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务管理
第一条校园管理
1、校园管理是指校园环境的管理,基本内容有:校园的建筑物、场地、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
校园管理的目标是建设一个安静、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学习环境,及时整顿和解决脏、乱、差等现象。
2、校园绿化建设及养护管理
(1)校园绿化建设应有规划,规划要突出重点,优先建设好干道、校园、图书、实验室等重点区域。
校园绿化应适当提高起点,配以若干灌木草丛等,结合我校实际,以灌木为主,形成学校自己的风格。
(2)根据校园绿化面积及养护要求,配备负责人员,负责对绿化的养护管理。
(3)建立绿化管理制度。
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主要任务是:清扫保洁校园环境,清运或销毁校园生活垃圾,消灭蚊蝇擎生地,及时消毒,保持排水系统畅通。
(1)建立环境卫生,保持“三洁”和“三到”制度。
(2)保持道路畅通。
(3)定期清理房前屋后水道,保持畅通。
(4)做好灭蝇、灭蚊、灭鼠、等工作。
(5)充分发挥学校爱国卫生运动的作用,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6)加强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动手、自觉维护环境整洁优美的良好风气。
4、学生宿舍的管理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活动的基本场所,是校园管理的重要方面,学校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单独的学生宿舍。
建立巡查制度,确保学生宿电供应正常,及时维修。
5、校园管理的其他方面应符合“戈寒中心校校园管理规则”。
第二条房产地产管理
房产管理主要是指房产产权与档案管理、公用房屋的分配与使用管理、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管理等。
1、房产产权管理
房产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
房地产登记是产权管理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制度。
学校要主动按要求进行登记,确认产权,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法律保护。
2、房产档案管理
房产档案管理包括房产产权档案和房屋及附属设备技术档
案.
(1)房产产权档案指房地产地理位置、平面图、登记表、产权归属的原始资料、沿革变更登记表等。
(2)房屋及附属设备技术档案指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总体规划设计、勘测资料、施工图和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备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如房屋改造记录及图纸、大修记录等。
(3)房产档案由房屋管理部门收集、整理,按学校档案室要求统一编码装订,由学校档案室统一管理。
3、公用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
(1)保证房屋及附属设备的正常使用力争延长使用寿命。
要建立房屋维修保养制度,统筹安排。
(2)房屋小修,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因此,一旦发现破损或接到用户报修,要及时维修。
小修由用户填写房屋维修单,总务处负责维修,用户验收签证,管理人员复验。
(3)整幢房屋的常规维修保养,按有关制度由总务处提出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4)檐沟应于每年雨季前、秋后分别进行清理疏通,保护落水畅通。
(5)整幢房屋的常规维修保养及大修的资料均应整理归档。
第三条水电管理
1、水电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保证供应、注意节约、改善服
务、爱护设施。
管理员必须熟悉学校的供电线路、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2、水电设施的常规维修
对公共场所的路灯、自来水阀、水嘴箱等,建立定期巡视维修制度,保证设施良好,线路畅通,无泄漏水现象。
3、供水水质管理
搞好储水池、水源的防护,水池定期消毒,每学期清洗三次以上。
5、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
供电设备主要是指校内用电、外线和照明配电。
它们的正常运行关系到整个学校的正常供电,要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配电房应按供电部门规定,定期检修保养,雨季要加强日常维护,增加检修次数,避免因潮湿而发生事故。
室外供电线路应于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检修。
6、电计量收费管理
教职工个人用用电,实行一户一表、每月按表计数收费。
集体用电部门,独立设表计量收费,其他用电大户也要设表计量加强管理。
第五条物资管理
1、学校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
学校的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人建账管理,并做好物资的计划、
采购、入库、保管、发放、核算及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
总务处有专人管理,使用部门主要是申报计划,办理领用及维护保养;财务部门主要负责物资的价格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和审计监督。
2、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领导批准后(包括专控商品的报批)采购,专管员入帐,使用部门验收。
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项目,由财务科负责向政府采购机构申报代理采购。
虽不属政府采购目录但批量或资金较大的物资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学校设立由分管领导、总务处负责人、工会、教务、财务、审计等部门代表组成的招投标小组(必要时可增加使用部门的代表),负责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由招投标小组代表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员按采购合同具体办理催办、货物验收、经费结算等手续。
零星物资采购,按先批后购原则由总务处按计划采购。
(2)资产管理,由总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分类帐、分户帐;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帐卡,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帐,统管固定资产的价格核算。
总务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每年对帐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
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制《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按照审批权限批
准后,办理销帐手续。
3、材料管理
主要指维修材料。
(1)材料的采购入库,根据用料需求及库存情况,由总务部门编采购计划。
仓库管理人员按批准的采购单,对到库材料的数量、质量,品种和规格进行验收,同时登记材料帐。
(2)材料的发放,凭领料单开列的数量、品种、规格发放,当面点清,同时进行帐面处理。
(3)材料仓库管理。
内容主要包括:入库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和质量检验,物资的分类储存和保管,各种物资的统计核算,定期盘点,确定库存物资的数量,积压物资的处理,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建立健全领料制度等。
每年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如有多出或短少,报领导做相应处理。
4、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学校后勤部门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文具、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小五金、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玻璃器皿等。
(2)低值易耗品实行计划采购,定额供应的办法。
计划由总务部门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后编制,各科室有专人负责领用。
货物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和材料管理相同。
5、家具、办公及生活用具、一般设备管理
主要指桌、椅、凳、橱柜、床、沙发、电扇、空调等,实行
统一管理,由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学校制订配备标准、管理及赔偿制度,总务部门负责购置,按标准发放,建立帐卡,每年核对一次,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教职工调进调出,均应办理领用归还手续,遗失、损坏者按制度赔偿。
第六条学期末及开学前的主要工作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会同学生科对毕业班的教室、宿舍及其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凡有损坏、丢失者,按制度办理赔偿手续。
2、做好学生学习、生活及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
学期结束前二周,通知各班填报教室、宿舍及其设备、设施维修单,并会同教务、学生管理部门,按省教委颁发的教室、宣传管理规则逐班、逐室检查,须修理的由总务部门统一登记,派员修理。
凡属使用人责任的应按制度办理赔偿手续后修理。
所有修理内容于开学前一周完成,并由原检查人员复查。
3、保卫科负责寒暑假对教学楼的管理及启、闭。
并督促各班于离校前将教室关窗锁门。
4、配合做好接待新生的工作。
配齐有关设备,于新生报到前二周检查落实。
5、在新学年开始前,配合学生科,做好新生生活用品的准备工作。
6、与学生科配合,安排好留校生的生活及其它活动,做好
校园日常保洁工作。
7、备好一个月的办公、文具用品及其它低值易耗品的用量,于开学前一周完成。
第二章膳食管理
第七条膳食管理
是指总务对食堂事务的管理活动,包括食品质量、食品成本、营养卫生、膳食服务等内容。
第八条质量管理
各类主副食品加工有数量、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
第九条食品成本管理
指导食堂按成本内涵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控制盈利率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食品营养与卫生管理
1、卫生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颁发的《关于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建立炊管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健康证),制定食品卫生、环境卫生、餐具及个人卫生的具体要求。
第十一条膳食服务管理
炊管人员要有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讲究卫生。
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不卖变质霉烂食物,不以次充好。
1、方便群众。
开饭时间的安排要照顾到就餐者的实际情况;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办好工作餐等。
2、开展优质文明服务和评比活动。
优质文明服务,一般应包括:饭菜质量,花色品种、价格及成本核算、营养卫生、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安全生产等内容。
第十二条库房管理
库房有专人管理,物品入库、验收和领用制度健全,帐目清楚,帐物相符;防止食物霉变、有灭鼠、灭蟑螂设备和措施;备有冷库或冷冻冷藏柜。
第十三条学期末及开学前的主要工作
1、安排假期炊管人员值班,保证伙食质量和供应。
2、副食及粮库的清点、盘库及整理。
3、锅灶、冷库、冷藏柜及其他炊事设备的保养、检修。
4、餐厅设备及水电管线的检修。
5、食堂内部及周围的全面清扫。
第三章基本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基本建设管理
学校和基本建设管理是指:编制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编写
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计划任务书,委托设计,建设准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
基本建设是百年大计,要保证工程质量,加强质量监督,把好每个阶段的工程质量关;基本建设耗资大,浪费和节约的潜力也大,因此,需要配备与建设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熟悉业务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
1、编制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是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规模、专业设置、学制、编制及国家教委、国家计委颁发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校舍规划面积定额总表(试行)》。
2、改扩建规划要结合区域现状进行。
除规划房屋的布局外,应同时规划道路、供电、给排水和校园绿化等。
规划应尽可能使功能分区趋于合理,水电容量应满足发展要求,管理敷设合理。
第十六条施工管理
施工管理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过程的管理。
1、施工前准备
(1)携带主管部门批文,平面、立体、剖面图、有关费用的交款凭据及其他有关资料,向规划部门领取建设许可证(建筑执照)。
(2)进行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3)会审图纸和技术交底。
该项工作由学校基建部门组织施工单位。
设计部门和市质检部门进行。
会审情况应做好详细记
录,由与会单位及与会人员签章后作为技术资料存档。
(4)施工现场障碍物的清除,搞好“三通一平”,以及按现场施工平面规划搭设临建工程。
(5)向主管部门报告开工日期。
2、施工过程管理
(1)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检查。
所有工程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有质量检查单或出厂合格证。
如无质检单或合格证,应要求施工单位复检或退还。
对水泥要有厂家、品种、标号和出厂日期,水泥预制构件除有合格证外,凡有断裂、破损等缺陷均应剔除。
混凝土构件要做试块测试,试压不合格者应及时作出处理。
(2)工程质量和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
工程质量管理主要有:审查施工图纸;检查主要材料及预制构件的质量;基础工程重点检查验槽、外形尺寸及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主体工程重点检查轴线、标高、模板、室内回填、砂浆、混凝土的配比和砌体质量、预制构件的质量、钢筋捆扎及预埋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装饰工程重点检查屋面防水、水暖设备安装前的试压试水等。
隐蔽工程应会同施工单位按施工图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甲乙双方签字后才可继续施工。
(3)现场签证管理
现场签证是一种证实施工过程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书面手续。
签证内容除变更设计、由于校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返修、拆除等外,具体内容可由双方商定。
现场签证由基建部门负责人或工程技术负责人签署,签证要实事求是,及时审核,一事一签,一次一签。
(4)施工现场管理。
为了搞好安全施工和减少对学校正常活动的影响,一般应划定施工范围,施工单位应按双方商定的平面布置图,搭建临时设施。
堆放材料和机具,并保持现场清洁卫生、文明施工,校方要对施工现场管理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管理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学校基建部门向房产管理部门交付新增固定资产。
竣工验收应组成验收小组,由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和建筑质检单位的代表参加,大型工程应由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参加,必要时应邀请环保、消防、劳动等部门代表参加。
建设单位除基建部门有关人员外应有学校领导、使用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代表及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1、竣工验收阶段
验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即:
(1)施工单位自检;
(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联合检查,查出的问题,限期解决;
(3)验收小组检查验收。
大型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也可组织验收小组检查若干次。
2、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1)检查验收有关技术资料——预检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单、图纸会审记录、材料、构件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试块、水暖管的测压报告、事故处理记录。
(2)验收竣工图。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图没有变动的,由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若施工过程中有一般性设计变更,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或补充,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若变更较大,应由施工单位重新绘制变更后的竣工图,亦要加盖“竣工图”章。
(3)现场检查验收。
最后应做出工程总结评估结论。
第十八条物资和资金管理
根据基建年度计划向主管部门编报统配材料计划、做好材料、主要设备的订货、储运、供应和基建仓库的管理工作。
按年度投资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及用款计划,做好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工作。
工程结算应由审计部门审计,大型工程的结算也可请会计事务所等专门机构进行审核。
按规定编报基建财务、材料统计报表。
第十九条基建档案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做好基建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其主要内容: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部文书、财务、技术资料,以及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等图件资料。
基建档案应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存管理。
第四章财务管理规范
第二十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在每年10月份前提出下一年度的需求预算,财务部门于年底前汇总、平衡,结合每年的市直部门预算,提出学校预算方案,送办公会议讨论,预算方案通过后经校领导审批,作为学校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前应就变动较大的项目,向有关职能部门说明情况并征求其意见。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门按上级主管部门当年下达的预算指标及学校当年可动用的有关资金,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适当向教学科研倾斜”的原则,将全年预算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经校办公会议讨论,经校领导审批后,实行“切块包干、集中核算、结余留用”。
凡超出预算或无预算的项目,均需分管财务的校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二十二条学校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他部门不得设立小金库。
学校应使用印有财政监章的收费票据,不得自印或自行购买不合法的票据。
财务部门应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台帐,严格票据购入、领用、核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所有支出均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预算范围内的支出,由职能部门提出,经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核付,凭合法票据结账。
具体审批程序与标准按《戈寒财务支出管理与审批规定》精神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外签订的各项与经济有关的合同,必须有财务部门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应由学校法律顾问参与。
校经济合同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未加盖校经济合同专用章的经济合同为无效合同。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严格遵守银行规定管理货币资金。
学校的收支取得凭证后立即入帐,并每日编制报表(现金视同)。
及时对帐,清理未达帐项,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严格支票管理,支票和印章分开保管,不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
收入现金当日存入银行,不坐支,不得以白条抵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
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过现金支出限额的,必须通过银行划款。
第二十六条各种往来款项的收付,应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并及时记载入帐,其中包括债权债务人、发生时间、内容、期限、经手人等,并经常核对余额。
对各种往来款项必须及时清理,防止不良资产。
第二十七条自办产业需独立设立银行账号的,经校领导批准后办理;没有独立账号的自办产业,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自办产业每月向学校财务部门提供会计报表,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自办产业的财务指导,对其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实行年度必审制度。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及会计人员配备,应符合《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规定。
财务部门负责人由卫生局统一委派,学校聘任。
所有会计人员均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第二十九条学校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审计。
学校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
第三十条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