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操作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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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操作简要

主要内容:

●出口退税的基本规定

●出口退税申报的前期准备

●出口退税的申报资料

●退税申报时应注意的方面

●退税申报的录入要求

●常见申报疑点及处理

●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的处理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几种情形

一、出口退税的基本规定

(一)免退税

外贸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业流通企业。免退税是目前外贸型企业计算出口退税的主要方法。“免”税是指对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出口销售环节增值税;“退”税是指对外贸企业已出口的货物购进时所发生的进项税额予以退税。

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一律实行免退税管理办法。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二)单票对应法

免退税方法在实践中采用“单票对应法”,它是指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消费税产品还包括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出口发票等一一对应。申报退税出口数量等于进货数量。

外贸企业在申报退税时,先应进行业务的配单,即先将用于申请退税的原始凭证收齐,然后根据其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进货凭证与出口凭证的关联对应,保证出口退税的准确。

关联号是进货数量和出口数量对应的桥梁,是仅用于单票对应方式下的进货业务和出口业务的唯一关联,以关联号为最小出口退税申报单位,每笔计算出口退税额。即同一关联号下,进货数量和出口数量相等。

二、出口退税申报的前期准备

(一)网上申报

外贸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时必须使用出口退税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有关申报软件

的安装、使用等可具体咨询上海西安交大龙山软件有限公司,网址:网站咨询热线:51015300。

★出口企业应经常关注交大龙山网站发布的退(免)税系统升级或商品代码库更新的通知,及时进行下载和升级。

外贸企业持CA证书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后即可进行网上预申报、网上正式申报。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外贸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票之日起30日内进行发票认证(国税发〔2004〕64号),未经认证或认证不通过的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三)电子口岸数据报送

当企业拿到纸质报关单后,要及时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址:)出口退税子系统,查询、核对出口报关单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报送”,向退税机关报送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

三、出口退税的申报资料

(一)发送电子数据

外贸企业取得合法有效的退税凭证后,按要求录入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网上正式申报成功后将纸质申报资料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报送纸质资料:

1、系统生成的申报表(一式二份):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申报人签字,要求法人签章,盖单位公章)

(简称汇总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简称进货明细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简称出口明细表)

★进货明细表与出口明细表应退税额相等,且为实际退税额;汇总表“本月申报退税额”栏的退税额与明细表略有差异为正常情况,不需更改。

2、原始凭证(两票两单):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出口退税进货发票分批申报单(申报联)

(2)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专用联)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出口商品专用发票(企业自制税务联)

3、其他资料:

根据审核疑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应资料

(三)纸质资料装订要求

1、申报表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税后发回企业留存;

2、原始凭证按关联号顺序装订成册,即每个关联号所涉两票两单集中在一起,再按关联号顺序排列,可在报关单的右下角注名关联号方便查找。

四、退税申报时应注意的方面

(一)申报期限:

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报关单注明出口日期)起90日内,

(国税函[2007]1150号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收齐退税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注意90天概念不是3个月;

如不能按期申报且有合理理由的,可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由专管员打签报)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国税发〔2004〕64号);

外贸企业在申报期内已办妥一切手续并已预申报,由于电子信息未到而无法正式申报,可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填写《信息问题申请延期申报备案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

逾期不申报的,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视同内销补税(国税发[2005]68号)。

(二)网上正式申报成功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申报资料送主管税务机关。

(三)税务端审核系统按同一年度所属月份先后顺序的申报批次进行审核,所以出口企业申报退税的所属期必须按月份先后顺序依次申报。

五、退税申报的录入要求

(一)报关单号为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编号后9位+0+项号(01、02、03等)共12位;

(二)出口金额应按USD美元离岸价(FOB)填报,如以到岸价(CIF、C&F)报关出口的,应扣除运费、保费和杂费后计算出离岸价填报;

出口金额为非美元币种的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口月份第一天的外汇中间价换算为美元填报。

(三)外贸企业退税申报时,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海关报关单上的计量单位不一致,在录入进货明细时,以退(免)税系统中标准计量单位为准进行折算;

当增值税专用发票虽与海关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不一致但与第二计量单位一致,并且两者数量相符时,不需另填“计量单位换算表”,直接进行折算;

当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海关报关单上的第一、第二计量单位均不一致时,必需另填“计量单位换算表”,据表进行折算。填写“计量单位换算表”需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的折算依据。

(四)关联号是进货与出口的唯一关联,原则上以一份报关单设立一个关联号,亦可将同一出口合同的多份报关单设立为一个关联号;

一个关联号一个企业只能使用一次,以后申报批次中不得重复;

关联号长度必须输足10位,分规定字段、年份、月份、分部代码、流水号五部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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